拉米夫定片
處方葯
拉米夫定片,與其它抗逆轉錄病毒藥物聯合使用,用於治療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人和兒童。
拉米夫定化稱:(,順式)--氨基--[-羥甲基--(,-氧硫雜環戊基)]--嘧啶--酮。
式:
量:.
本葯為灰色鑽石型薄膜衣片,一面刻有"GXEJ7"。
300mg x 30 片
患者的初始治療應由有治療HIV感染經驗的醫師進行。
成人和12歲以上青少年:推薦劑量為拉米夫定每日300 mg。可選擇服用150 mg每日2次或300 mg每日1次(見注意事項)。300 mg片僅適用於每日1次用藥。
如患者從每日2次服藥改為每日1次,則需在服用150 mg片每日2次的次日清晨服用300 mg片,每日1次。如果患者從每日2次服藥改為每日晚上服藥1次,可在早晨服用150 mg片1次,晚上再服用300 mg片。如果患者希望從每日1次服藥改為每日2次,則需在當日服用足夠治療劑量,在次日清晨改為服用150 mg片,每日2次。
兒童:3月齡至12歲兒童:推薦的劑量為每次4 mg/kg,每天2次,最大劑量為300 mg/天。
3月齡以下兒童:目前掌握數據的很少,不足以向該患者群提出特殊推薦劑量(見葯代動力學)。
對於不適於服用片劑的患者和兒童,有益平維口服液。
益平維可與食物同時服用,也可單獨服用。
腎損害:中重度腎損害的患者對拉米夫定的清除減少,使拉米夫定的血漿濃度(AUC)升高。因此對肌酐清除率<30 mL/分的患者,應減少拉米夫定的劑量,方法如下。
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
肌酐清除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50 mL/分者,首次劑量150 mg,維持劑量150 mg每天2次;
肌酐清除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30-<50 mL/分者,首次劑量150 mg,維持劑量150 mg每天1次;
肌酐清除率<30 mL/分者,若所需劑量小於150 mg,建議使用口服液。
腎損害的兒童患者使用拉米夫定的資料尚不充分。鑒於兒童和成人對拉米夫定的清除是近似的,因此對於腎損傷的兒童患者,按照同樣百分比減少藥物劑量。
3個月至12歲的兒童:
肌酐清除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50 mL/分者,首次劑量4 mg/kg,維持劑量4 mg/kg每天2次;
肌酐清除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30-<50 mL/分者,首次劑量4 mg/kg,維持劑量4 mg/kg每天1次;
肌酐清除率15-<30 mL/分者,首次劑量4 mg/kg,維持劑量2.6 mg/kg每天1次;
肌酐清除率5-<15 mL/分者,首次劑量4 mg/kg,維持劑量1.3 mg/kg每天1次;
肌酐清除率<5 mL/分者,首次劑量1.3 mg/kg,維持劑量0.7 mg/kg每天1次。
肝損害:來自中重度肝損害患者的資料顯示,肝功能不全對拉米夫定的葯代動力學影響不顯著。根據這些資料,對於有中-重度肝損害的患者不必調整用藥劑量,除非同時伴有腎功能受損。
在用本品治療HIV疾病中,有下列不良事件的報告。在許多情況下,並不清楚這些不良事件是藥物相關的,還是潛在的疾病造成的。
有可能與治療相關的不良事件分別按照身體系統、器官類別和發生率等列表如下:
不良反應分類的常規表述為:非常普遍(>10%),常見(1-10%),不常見(0.1-1%),罕見(0.01-0.1%),極罕見(<0.01%)。
血液和淋巴系統癥狀 不常見:嗜中性白細胞減少症、貧血(這兩者有時較嚴重),血小板減少症;極罕見:真性紅細胞發育不良。
呼吸道、胸部和縱膈 常見:咳嗽、鼻部癥狀。
胃腸道 常見:噁心,嘔吐,上腹痛或腹痛,腹瀉;罕見:血清澱粉酶升高,胰腺炎已有報道。
皮膚與皮下組織 常見:皮疹、脫髮。
肌肉骨骼與關節組織 常見:關節痛、肌肉功能失調;罕見:橫紋肌溶解。
其它 常見:疲勞、不適、發熱。
在使用核苷類似物的患者,已有發生乳酸酸中毒通常伴嚴重肝腫大和脂肪肝的病例報告,有時會危及生命(詳見注意事項)。
已知對拉米夫定或拉米夫定製劑中的任何成份過敏的患者禁用。
建議不要單獨使用本葯治療。
對於中重度腎損害的患者,因拉米夫定的清除減少,使得其終末血漿半衰期增加。因此,應調整用藥劑量(見用法用量)。
每日1次劑量(300 mg每日1次) :臨床研究證明服用拉米夫定每日1次或2次未見明顯差別。此結果是從未使用過抗逆轉錄病毒藥物的、主要為HIV感染的無癥狀病人(CDC階段A)中獲得的。
接受本葯或任何其它抗逆轉錄病毒治療的患者可能會繼續發生機會性感染和其它HIV感染併發症,因此,應由有治療HIV相關疾病經驗的醫師對患者進行密切臨床觀察。
應告訴患者,目前的抗逆轉錄病毒治療,包括本葯,未獲證明能夠預防HIV經性接觸或血源污染傳播的危險。應繼續給予適當的預防。
胰腺炎:罕有接受本葯治療的患者發生胰腺炎的報告。但還不清楚這些病例是因抗逆轉錄病毒治療的緣故,還是由於潛在的HIV疾病所致。一旦患者用藥過程中出現臨床徵象、癥狀或實驗室檢查異常,應考慮胰腺炎的發生而立即停止使用。
乳酸酸中毒:使用核苷類似物後有出現乳酸酸中毒的報道,通常與嚴重肝腫大和脂肪肝有關。早期癥狀(symptomatic hyperlactatemia)包括良性的消化道癥狀(如噁心、嘔吐和腹痛),不明確的身體不適、食欲不振、體重減輕,呼吸道癥狀(急促和/或深呼吸)或神經學方面的癥狀(包括運動神經衰弱)。
乳酸酸中毒,有較高的死亡率,可能與胰腺炎、肝損傷、腎損傷有關。
乳酸酸中毒通常在治療數月後發生。
當患者出現原因不明的代謝性/乳酸酸中毒、進行性肝腫大或轉氨酶迅速升高,應立即停止核苷類似物的治療。
應密切觀察上述病人。
接受聯合抗逆轉錄藥物治療的HIV患者,有伴發機體脂肪重新分佈(脂肪代謝障礙)。這些事件的長期結果目前尚未知;對其機制的認識尚不全面。有假設認為內臟脂肪過多症與蛋白酶抑製劑(PIS)、脂肪萎縮症與核苷逆轉錄酶抑製劑(NRTIs)有關。脂肪障礙的高危險性與個體因素(如年齡)有關,也與藥物相關因素有關,如長期抗逆轉錄藥物治療和伴發代謝紊亂。臨床檢查應包括對脂肪重新分佈的體征評價。應考慮檢查空腹血脂和血糖水平。應以臨床適用來控制脂質紊亂。
合併乙肝病毒感染的患者:臨床試驗和拉米夫定上市后的使用情況顯示,某些慢性乙肝病毒(HBV)感染的患者一旦停用拉米夫定,就會出現臨床和實驗室檢查方面肝炎複發的證據。這種情況在失代償性肝臟疾病的患者可能出現更嚴重的不良後果。如果合併HBV感染的患者停用本葯,應考慮定期監測其肝功能試驗和HBV複製的標誌物。
免疫重建綜合征:患有嚴重免疫缺陷的HIV感染患者,在開始使用抗逆轉錄病毒藥物(ART)治療時,可引起無癥狀的或殘餘機會性感染的炎症反應,並導致嚴重的臨床狀況或癥狀惡化。一般的,這些反應可在開始ART治療時的前幾周或幾月內觀察到。如巨細胞病毒視網膜炎,全身性和/或局灶性分支杆菌感染和耶氏肺孢子蟲(卡氏肺囊蟲)肺炎。發生任何炎性癥狀必須立即評估,必要時給予治療。
對開車和操縱機器的影響:目前尚未研究拉米夫定對開車行為和操縱機器能力的影響。
妊娠:尚未確定拉米夫定對人類妊娠安全性的影響。對動物繁殖的研究未顯示拉米夫定有致畸作用,該葯對雄性和雌性動物的生育能力無影響。當懷孕雌兔體內的拉米夫定與人類相當的劑量水平時,拉米夫定引起動物早期胚胎死亡。藥物可以經胎盤被動轉運,嬰兒出生時的血清拉米夫定濃度與臍帶血清和母親分娩時的藥物血清濃度相同。
雖然動物的生殖研究不一定總能預料人類的反應,但建議在妊娠的前3個月不要使用拉米夫定。
哺乳:口服拉米夫定可經乳汁排泄,乳汁中的藥物濃度與血清相同。由於拉米夫定和病毒均可進入乳汁,所以建議服用本葯的母親不要對嬰兒進行母乳餵養。為避免HIV的傳播,建議感染HIV的母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對嬰兒進行母乳餵養。
參見用法用量。
參見用法用量中成人的用藥劑量。
由於代謝少、藥物與血漿蛋白結合少以及幾乎完全的經腎臟清除,拉米夫定與其它藥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小。
有人觀察到,齊多夫定與拉米夫定合用時,齊多夫定的Cmax中度升高(28%),但總暴露(AUC)水平無顯著變化。齊多夫定對拉米夫定的葯代動力學無影響(見葯代動力學)。
應考慮拉米夫定與其它同時使用的藥物之間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尤其是清除的主要途徑都是通過有機陽離子轉運系統(如甲氧苄啶)在腎臟進行主動分泌的藥物。其它藥物(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僅部分經此機制清除,未顯示與拉米夫定有相互作用。核苷類似物(如去羥肌苷,)同齊多夫定一樣,不經此機制清除,不可能與拉米夫定發生相互作用。
同服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160 mg/800 mg,其中的甲氧苄啶成份使拉米夫定暴露增加40%,磺胺甲噁唑成份不發生相互作用。然而,除非患者腎功能受損,否則不必調整拉米夫定的用量(見用法用量)。拉米夫定對甲氧苄啶或磺胺甲噁唑的葯代動力學無影響。當需要同時使用上述藥物時,應對患者進行臨床監測。應避免將拉米夫定與治療卡氏肺囊蟲肺炎(PCP)及弓形體病時大劑量復方甲噁唑(co-trimoxazole)合用。
拉米夫定的代謝不涉及CYP3A,不可能與經此系統代謝的藥物(如蛋白酶抑製劑)發生相互作用。
在未獲得進一步的資料之前,建議不要將拉米夫定與靜脈注射的更昔洛韋或膦甲酸鹽合用。
當拉米夫定與扎西他濱合用時,拉米夫定可能抑制細胞內的扎西他濱磷酸化。因此,拉米夫定不推薦與扎西他濱合用。
在急性動物實驗研究中,拉米夫定的劑量達很高水平時,並未導致任何器官的中毒反應。關於人類使用急性過量拉米夫定后造成後果的研究資料很少。從目前的資料看,患者能夠恢復,沒有致死的病例。在上述藥物過量的情況下,患者未表現特殊的特徵和癥狀。
如果患者服藥過量,應對其進行監測,必要時,給予常規支持治療。因為拉米夫定是可透析的,所以治療藥物過量時可採用透析的方法雖然目前尚未進行這方面的研究。
藥理作用
本葯為核苷類似物,ATC代號:J05AF05。
拉米夫定是一種核苷類似物,具有抑制HIV和HBV的作用。拉米夫定在細胞內代謝為拉米夫定5'-三磷酸鹽,其主要作用方式是作為病毒逆轉錄時的鏈終止物。上述三磷酸鹽在體外選擇性地抑制HIV-1和HIV-2的複製,它對於已對齊多夫定耐葯HIV也有抑制作用。拉米夫定與齊多夫定聯合應用時,在對抗細胞培養中的臨床分離株的抗HIV-1活性方面顯示增敏作用。
HIV-1對拉米夫定耐葯表現為改變M184V氨基酸與逆轉錄酶的活性區域的距離,使兩者更接近。此變異在體外試驗和採用含拉米夫定進行抗病毒治療的HIV-1感染者中均有發現。M184V變種對拉米夫定表現出很低的敏感性,並且在體外試驗中顯示較低的病毒複製能力。體外試驗表明:對齊多夫定耐葯的病毒分離株當對拉米夫定產生耐葯時,該病毒分離株將再度對齊多夫定敏感,但該項發現的臨床相關性尚未被確定。
M184V逆轉錄酶的交叉耐藥性限於抗逆轉錄病毒的核苷類抑製劑中。齊多夫定和司坦夫定保持對於拉米夫定耐葯的HIV-1的抗病毒活性。對於只含M184V變種的對拉米夫定耐葯的HIV-1,阿巴卡韋仍保持其抗病毒活性。M184V變種對去羥肌苷和扎西他濱的敏感性降低了近4倍,但該發現的臨床意義尚未知。體外敏感性試驗還未實現標準化,試驗結果因方法學的因素而異。
臨床經驗 臨床試驗顯示,拉米夫定與齊多夫定聯合用藥能夠降低HIV-1的病毒載量,提高CD4細胞計數。臨床終點分析數據提示,拉米夫定與齊多夫定合用,顯著降低疾病進展和患者死亡危險。
臨床證據顯示,在既往未接受過抗病毒治療的患者中,拉米夫定加齊多夫定能延緩齊多夫定耐葯株的發生。
拉米夫定已被廣泛地應用於與其他同類(核苷逆轉錄酶抑製劑)或不同類(蛋白酶抑製劑、非核苷逆轉錄酶抑製劑)抗病毒藥物的聯合療法中。
包含拉米夫定的多種抗逆轉錄病毒藥物療法,不僅對從未接受抗逆轉錄病毒藥物的患者有顯著療效,同時也可治療M184V變異病毒感染的患者。
關於體外HIV對拉米夫定的敏感性與臨床療效的關係正在研究中。
已有數據顯示,拉米夫定以100 mg每天1次的劑量用藥時,對治療成人慢性HBV感染有效(臨床研究的詳細資料,參見賀普丁說明書內容)。然而,對於HIV感染的治療,只有每日300 mg拉米夫定的劑量(與其他核苷逆轉錄酶抑製劑合用)顯示有效。
目前,尚無本品對HIV合併HBV感染的患者進行的專門研究。
毒理研究
在使用拉米夫定的動物毒性研究中,大劑量時不發生重要器官中毒反應。在最高劑量水平時,可見肝腎功能指標受到輕度影響(有時伴肝臟重量減輕)的情況。注意到的臨床相關效應為紅細胞計數減少和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在細菌試驗中,拉米夫定無致突變作用,但是,與其它許多核苷類似物一樣,拉米夫定在體外細胞生成測定和小鼠淋巴瘤測定中有活性。拉米夫定在血漿濃度高於預計的臨床血漿水平40-50倍的情況下,在體內無基因毒性。因為無法用體內試驗證實拉米夫定的體外致突變作用,所以總的來說,拉米夫定並不代表對接受治療的患者有基因毒性的危險。
在大鼠和小鼠中進行的遠期致癌研究結果顯示,拉米夫定無任何與人類相關的致癌可能性。
吸收:拉米夫定經胃腸道吸收良好,成人口服拉米夫定的生物利用度一般為80-85%。口服后,平均到達最高血清濃度(Cmax)的時間(tmax)約為1小時。在治療劑量(即4 mg/kg/日,分2次服用,間隔12小時)下,Cmax為1.5-1.9 mg/mL。
拉米夫定150 mg片與300 mg片在AUC、Cmax和Tmax方面呈劑量相關的生物等效。
拉米夫定與食物同時服用,使tmax延長,Cmax降低(降低47%)。但拉米夫定的吸收量不受影響(根據AUC)。
與齊多夫定合用時齊多夫定暴露增加13%,血漿峰濃度升高28%。考慮到這對患者的安全無意義,因此不需調整劑量。
分佈:通過靜脈注射的研究了解到,拉米夫定的平均分佈容積為1.3 L/kg。所觀察到的清除半衰期為5-7小時。拉米夫定的平均系統清除率約為0.32 L/h/kg,以通過腎臟的有機陽離子轉運系統清除為主(>70%)。
拉米夫定在治療劑量範圍內呈線性葯代動力學,與主要血漿蛋白白蛋白的結合較少(在體外研究中,與白蛋白的結合<16-36%)。
較少的數據顯示,拉米夫定能進入中樞神經系統,到達腦脊液(CSF)。口服拉米夫定后2-4小時的平均CSF與血清拉米夫定濃度的比值約為0.12。尚不了解拉米夫定進入中樞神經系統的確切量或與任何臨床效應的關係。
代謝:本品的活性部分,細胞內拉米夫定三磷酸鹽的終末半衰期(16-19小時)較血漿拉米夫定半衰期(5-7小時)長。對60位成年健康受試者的臨床研究表明,服用本品300 mg片每天1次與服用本品150 mg片每日2次在穩態狀態下其細胞內三磷酸鹽的AUC24和Cmax的葯代動力學是等效的。
拉米夫定主要以原型通過腎臟的排泄而清除。需在體內代謝的藥物與拉米夫定發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小,因為拉米夫定經肝臟代謝的量小(5-10%),與血漿蛋白結合率低。
清除:對腎臟損傷患者的研究顯示,拉米夫定的清除受腎功能不全的影響。對肌酐清除率低於50 mL/分的患者,推薦的用藥劑量見劑量節(用法與用量)。與復方甲噁唑成份之一甲氧苄啶的相互作用使治療劑量的拉米夫定暴露增加40%。除非患者有腎臟損傷,否則不需為此進行劑量調整(見相互作用和用法用量)。有腎臟損害的患者,同時使用復方甲噁唑和拉米夫定時需接受慎重檢查。
兒童葯代動力學:在一般情況下,兒科患者的葯代動力學與成人相同。然而,12歲以下兒科患者的絕對生物利用度降低(大約55-65%)。此外,年幼兒科患者的系統清除率較高,隨年齡增長,系統清除率下降,至12歲左右時,接近成人。由於上述差異,對3月齡至12歲兒童的推薦劑量為8 mg/kg/日,該劑量使成人與兒童的暴露水平相似(平均AUC大約為5000 ng/h/mL)。
關於3月齡以下兒童葯代動力學的資料很少。在1周齡的新生兒,與兒科患者相比,前者的口服拉米夫定清除減少,可能是由於其腎臟功能不成熟和吸收差異所致。因此,為達到與成人及兒童相同的暴露量,新生兒的推薦劑量為4 mg/kg/日。對腎小球濾過作用估算提示,要達到近似成人和兒童的暴露量,推薦6周齡及以上兒童的服用劑量為8 mg/kg/日。
妊娠的葯代動力學:妊娠晚期孕婦口服拉米夫定的葯代動力學與非妊娠成人相同。
30℃以下貯存。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