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財政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陝西省財政廳,是陝西省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負責全省財政工作,陝西省財政廳機關行政編製282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5名;總會計師1名(副廳級);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主任1名(副廳級)。
現任陝西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丁雲祥。
(一)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製中的作用,完善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等相關部門的預算工作會商機制,完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按照中央簡化稅制、拓寬稅基、降低稅率、嚴格征管的要求,健全稅政管理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
(三)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加大對禁止開發區域和限制開發區域的支持力度。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六)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省財政廳設2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處(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
分析預測全省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建議;研究擬訂本省收入分配政策;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三)政策法規處。
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四)稅政處。
(五)預算處。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製年度全省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省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複、調整工作;承擔省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承擔省對市、縣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市、縣財政預算;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六)國庫處。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擬訂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擬訂全省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行政處。
承擔行政、黨派、群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援助經費;負責省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申報車輛更新工作;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八)國防與政法處。
承擔軍隊、武警、政法等方面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相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相關部門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九)教科文處。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全省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省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經濟建設處。
承擔發展改革、工業信息化、知識產權、交通、安監、煤炭、建設、環保、國土、地勘、供銷、糧食、鹽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全省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全省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一)農業處。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全省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行業事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
(十二)社會保障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省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製省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三)企業處。
承擔國有資產監管、中小企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本省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省財政支持有關行業的政策;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十四)金融處。
承擔財政金融業改革和發展政策研究工作;擬訂全省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承擔政府外債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省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辦法;負責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五)國際合作處。
參與編製全省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規劃,制定管理辦法,對全省擬申請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進行審核、組織評估、提出建議並向國家申報;對省內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進行財務管理並監督落實償債資金。
(十六)會計處。
負責全省會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會計法規、規章;按規定承擔全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的工作;指導和推廣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
(十七)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製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和統籌安排中央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十八)政府採購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處。
擬訂省級政府採購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受理政府採購的投訴及處理工作;負責省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製核定工作;擬訂全省行政事業資產管理制度、辦法、實物資產配置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收益的收繳監督管理;指導市、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
(十九)人事處。
承擔廳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承擔廳屬陝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有關管理工作。
(二十)省財政監督檢查局。
擬訂本省財政監督制度和辦法;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財政收支預算執行、財政資金績效、重點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會計信息質量等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或專項財政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管理財政監督檢查派出機構;負責廳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監督檢查工作。
1.綜合處。
負責編製財政監督檢查規劃,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負責監督檢查事項的審理和查出問題的處理處罰;負責監督檢查局內部各項行政事務和相關人事管理工作。
2.監督一處。
負責省本級財政法規政策和財政收支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廳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監督檢查工作。
3.監督二處(省財政廳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負責重大建設項目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監督檢查財政資金的績效。
4.監督三處。
負責駐設區市財政監督檢查組的管理工作;組織各駐設區市財政監督檢查組對市、縣財稅法規政策貫徹執行、財政收支預算執行、上級各項轉移支付、重點資金使用、工資發放和財政收支平衡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組織各駐設區市財政監督檢查組開展其他專項檢查;負責派出人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和後勤保障等。
省農村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起草全省農村綜合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改革工作。
承辦省農村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廳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置。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財政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和執行本省財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分析預測本省財政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省和市、縣的財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本省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三)承擔省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年度省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省本級和全省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組織制訂省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省轉移支付制度。
(五)組織制定全省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省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研究制定省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或報請省政府審批地方稅收的減免工作。
(七)負責制定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省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全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製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省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貫徹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擬訂並執行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擬訂並執行政府與企業的分配製度和辦法。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省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省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省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製本省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政府內外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省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參與涉外債務等的國際談判,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
(十二)負責管理全省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全省會計管理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本省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丁雲祥
財政廳巡視員:蘇新泉
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康仲濤
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常艷玲
省紀委駐省財政廳紀檢組長、黨組成員:葉珺
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劉紅春
財政廳黨組成員、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王會權
財政廳黨組成員、總會計師:習雲傑
財政廳總經濟師兼財政監督檢查局局長:索滿囤
省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局局長:秦孝忠
陝西省財政廳副廳長:李明懷
陝西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武自力
分管辦公室、政策研究室、綜合處、稅政處、教科文處、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省國有資產評估中心、省財政幹部教育培訓中心(中華會計函授學校)、省註冊會計師事務服務中心、省財政科學政策研究所、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陝西省財政廳二級巡視員:李春龍
協助李明懷同志有關工作。
陝西省財政廳二級巡視員:秦愛梅(女)
協助劉紅春同志有關工作。
陝西省財政廳二級巡視員:張永周
協助常艷玲同志有關工作。
陝西省財政廳副廳長:王范儒。
(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發揮省級發展規劃、計劃、產業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提高宏觀調控水平。
(二)稅政管理的職責分工。根據國家授權,省財政廳會同省地方稅務局提出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省財政廳負責組織起草省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規章草案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省地方稅務局具體起草省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規章草案並提出稅收政策調整建議,這些事項由省財政廳組織審議后與省地方稅務局共同上報和下發。省地方稅務局負責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省財政廳備案。
2020年4月,被中共陝西省委平安陝西建設領導小組授予“2019年度平安建設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0年5月,獲得陝西省2019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優秀單位,中共陝西省委、陝西省人民政府決定予以通報表彰。
2021年5月28日,陝西省財政廳派駐商洛市柞水縣曹坪鎮中坪社區扶貧工作隊被陝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陝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陝西省2020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優秀單位
2021年6月25日,中共陝西省財政廳經濟建設處支部委員會被中共陝西省委授予“陝西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2021年9月17日,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表彰陝西省財政廳綜合處為“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
2021年11月,陝西省財政廳法規處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