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溫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2018年溫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溫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現任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是陳宏鳴。

現任領導


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陳宏鳴
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調研員:徐斌
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陳樂慧、陳繼忠、吳尚斌、章建新
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掛職):柳正衛
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調研員:龔軍俊
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調研員胡方傑蔡文雲趙新華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市國民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制定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縣(市、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製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健康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我市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的全市牽頭工作。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指導推動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組織制定中醫藥、民族醫藥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十一)負責來溫中央、省領導、重要外賓以及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委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綜合性表彰、制度建設、處室考績、建議提案、督查督辦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擔黨委的日常工作職責。承擔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綜治維穩、平安創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處。擬訂衛生健康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推選、農村指導員選派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衛生健康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合作與交流。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行業作風建設。協同做好全市衛生健康系統黨建工作。
規劃信息與財務審計處。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推進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承擔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審核轉報和裝備管理。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指導督促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基本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承擔系統對口支援和協作合作工作。承擔監督直屬單位節能減排工作。
法規處。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地方標準,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衛生健康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衛生健康普法工作。
體制改革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指導、推進衛生健康重大改革工作,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委“最多跑一次”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和本級直屬單位考績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市級衛生健康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形式審查和制證發照等職責。負責管理市衛生健康委政務服務窗口。
疾病預防控制與職業健康處(掛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處牌子)。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交流。承擔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末梢水水質監測職責。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的全市牽頭工作。承擔市公共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醫政醫管與藥物政策處(掛科技教育處牌子)。擬訂全市醫療行業管理的相關政策、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和獻血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醫療服務及其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准入、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等,承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系建設的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執行基本藥物的相關政策和規定,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承擔醫療衛生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和倫理審查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中醫處。擬訂全市中醫藥(中西醫結合)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中醫藥行業管理政策、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和指導全市中醫藥科技創新發展,負責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繼承、傳播、發展,指導和協調中醫藥國際交流、推廣、應用以及與港澳台的中醫藥合作。參與擬訂全市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扶持政策。指導全市民族和民間醫藥工作。
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處。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基層醫療衛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指導全市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推進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衛生應急辦公室。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製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衛生健康應急能力建設。收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綜合監督處。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重大違法案件。組織開展醫療服務、傳染病防治、精神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監督執法檢查。完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體系,組織稽查考評,指導規範監督執法行為。承擔醫療廢棄物管理工作。
老齡健康處。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實施計劃生育獎特扶政策,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
宣傳處。承擔衛生健康思想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意識形態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市衛生健康門戶網站及新媒體管理職責。承擔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牽頭本系統文明城市和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健康促進與評價處。牽頭研究提出健康溫州建設、愛國衛生運動的規劃、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開展健康溫州和愛國衛生運動考核評價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教育與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承擔市健康溫州建設辦公室、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辦公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保健處(掛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來溫中央、省領導和重要外賓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中央和省、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市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獲得榮譽


2020年11月,被授予“浙江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