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河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河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應用於工業,信息化等的辦公室。
(一)辦公室。
(二)綜合科。
綜合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起草重要文稿;組織協調宣傳工作,分析和發布重要信息;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產業技術科。
組織編製實施市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劃,組織實施省有關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劃;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建議;指導相關領域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擬訂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設項目驗收、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承擔民用爆炸物品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工作;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編製和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共性及關鍵技術開發、創新能力建設,以及重大科技專項;組織相關行業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組織開展重要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動工業設計、產學研聯合,參與推動創新成果產業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市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承擔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工業發展規劃、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的相關內容;組織實施鋼鐵、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工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通用機械、汽車機械製造業等裝備工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消費品工業行業管理;研究擬訂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及消費品工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指導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及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研究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五)電力與資源綜合利用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參與促進企業加強環境保護的有關工作。編製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工作;組織擬訂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生產資料、生活資料運輸,保障經濟安全運行和市場正常供應;承擔相關行業應急管理、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和春節旅客運輸的牽頭工作;組織協調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資的調控、供應和配置方案,依法審核油品和煤炭的經營資格。
(六)工業園區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產業轉移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項目進園和產業集群發展;協調解決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的申報認定及相關目標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市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和組織開展國內經貿合作;承擔有關重大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收集和發布經濟協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經濟協作簽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對外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協調、指導有關商會的工作。
(七)商貿服務科(市酒類專賣管理局)。
擬訂商貿流通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酒類流通、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
(八)市場體系建設科。
貫徹落實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等)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協調推進與港澳服務業合作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會展、電子商務、信息服務、技術服務、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物流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九)電子信息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電子信息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
(十)信息化推進科(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科)。
擬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應用;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協助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協助推進國家、省及市重點信息化工程;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編製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市級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指導電子政務一站式服務建設,組織開展電子政務建設績效評估工作;指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一)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二)人事監察科。
(十三)改革發展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中小(民營)企業的政策、法規,制定中小(民營)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促進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調整優化中小(民營)企業產業結構、組織結構和產品結構;推進中小(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推動中小(民營)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發展。
(十四)指導與服務科。
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民營)企業進行服務和指導;指導中小(民營)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民營)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指導中小(民營)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中小(民營)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扶持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和服務鄉鎮企業工作。
(一)將原市經濟貿易局、原市信息產業局的職責整合划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將原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擬訂和編製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職責划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將原市交通局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的職責划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六)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方面的綜合性政策。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六)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推進承接珠三角地區產業轉移。
(九)擬訂有關規範商品市場運行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措施,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承擔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協調推進與港澳服務業的合作;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
(十)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中小企業(包括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應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三)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四)協助推進國家、省及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五)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六)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和重點物資運輸能力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八)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十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製42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5名(其中1名兼任市酒類專賣管理局局長、1名兼任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兼任市交戰辦主任),總工程師1名、市中小企業局局長1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5名(含市交戰辦副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8名。
(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作為負責調節近期國民經濟運行、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綜合經濟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做好近期經濟運行分析、預警和信息化推廣應用,搞好綜合協調服務。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二)市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和信息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定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系統的相關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為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組織開展信息動員資源調查。設主任1名(由副局長兼任)、副主任1名。
(三)原市經貿局、市信息產業局所屬事業單位經濟技術開發中心、節能監察中心、信息中心、無線電監測站隨機構和職責調整相應划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其設置、職責及人員編製另行規定。
(四)設立市直工業企業服務中心,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其職責和編製另行規定。
全市經信和園區幹部集中“充電”
2013年6月17日至21日,我市圍繞“實施生態戰略,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主題組織培訓活動,來自市直和各縣區經信部門及園區從事經濟工作的幹部集中“充電”,以進一步創新發展思路,促進我市工業發展。
我市目前正在謀劃開發水資源,遇到的問題怎樣解決?民營企業、民間資本有哪些渠道參與發展工業?類似這些問題,亟須通過學習和調研找到答案。近日,我市經信部門邀請來自中山大學和華南理工大學的專家前來授課,圍繞發展生態經濟、提高現代服務業水平和構建幸福導向性產業等主題進行講解和交流,並組織學員前往肇慶市大旺工業園進行參觀學習。市經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學員們學以致用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重點要在提升決策能力、提升謀划力和提升執行力上下工夫。
葉金鏡 | 黨組書記、局長 | 主持全面工作。 |
鍾輝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產業政策與發展、技術改造與投資、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工業園區、稀土管理、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分管產業發展科(市稀土辦公室)、工業園區科。 |
鄭志遠 |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紀檢監察組。 |
廖偉勝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技術創新、質量管理、軍工民爆、船舶、生產服務業、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經濟技術開發、招商引資、扶貧工作。分管技術創新與質量科、市經濟技術開發中心、招商小分隊。 |
張 達 |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市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主任 | 分管辦公室、保密、政務公開、檔案、後勤服務、財務、財貿幼兒園、人事管理、機構編製、黨務、學習培訓、計劃生育、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工作、資源綜合利用、節能降耗、清潔生產、電力調控、電網建設、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資調控監管、相關領域應急管理、節能監察工作、協調煙草專營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人員服務科)、市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節能與循環經濟科、市節能監察中心。 |
李超武 |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市中小企業局局長 | 分管中小微(民營)企業發展、服務體系建設、民營經濟技術創新、中小企業信息化應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中小微(民營)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工作。分管市中小企業局(市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民營經濟發展科、服務體系建設科、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
張 敏 |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市酒類專賣局局長 | 分管綜合科、運行監測科、市直工業企業服務中心。 |
溫志華 | 總工程師 | 分管無線電頻譜資源配置和管理、無線電台(站)監督管理、無線電監測和檢測及干擾查處、空中電波秩序維護、無線電管制、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分管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無線電監測站。 |
張韶斌 | 市信息中心主任(高配副處級) | 分管大數據開發利用和管理、電子政務、政務數據平台建設和管理、信息技術的普及應用、企業數據信息綜合、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重點信息化工程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及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政府信息化建設項目預評估、數字認證工作。分管市大數據管理局、信息化推進科、數據資源科、市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