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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

唐代吳兢所著政論類史書

《貞觀政要》,是明成化九年內府刊本,其作者為唐代吳兢,徠是一本政論類史書。《貞觀政要》主要內容記載了唐太宗在位的二十三年中一些政治、經濟上的重大措施。旨在歌頌“貞觀之治”,總結唐太宗時代的政治得失,希望後來君主以為借鑒。

內容簡介


《貞觀政要》是唐代史學家吳兢所著的一部政論性史書。全書十卷四十篇,分類編輯了唐太宗在位的二十三年中,與魏徵房玄齡杜如晦等大臣在治政時的問題,大臣們的爭議、勸諫、奏議等,以規範君臣思想道德和治同軍政思想,此外也記載了一些政治、經濟上的重大措施。
《貞觀政要》和《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鑒》等有關貞觀政事的記載相比,較為詳細,為研究唐初政治和李世民、魏徵等人的政治思想提供了重要資料。
書中提出了”君依於國,國依於民”的重民思想,務實求治、與民休息、重視農業、發展生產的施政方針,”愛之如一”較為持平的民族政策,用人惟賢才的主張,廣開言路的開明措施,尊儒重教的文化政策,仁德先行、省刑慎罰的統治策略,以及儉約慎行、善始慎終的人格要求。它是中國開明封建統治的戰略和策略、理論和實踐的集大成。

作品目錄


《貞觀政要》圖書目錄(據:中華書局2003年出版的謝保成集校本)
卷名篇名
卷一:論君道第一論政體第二
卷二:論任賢第三論求諫第四論納諫第五
卷三:論君臣鑒戒第六論擇官第七論封建第八
卷四:論太子諸王定分第九論尊敬師傅第十論教戒太子諸王第十一論規諫太子第十二
卷五:論仁義第十三論忠義第十四論孝友第十五論公平第十六論誠信第十七
卷六:論儉約第十八論謙讓第十九論仁惻第二十慎所好第二十一慎言語第二十二
杜讒邪第二十三論悔過第二十四論奢縱第二十五論貪鄙第二十六
卷七:崇儒學第二十七論文史第二十八論禮樂第二十九
卷八:論務農第三十論刑法第三十一論赦令第三十二論貢賦第三十三辨興亡第三十四
卷九:議征伐第三十五議安邊第三十六
卷十:論行幸第三十七論畋獵第三十八論災祥第三十九論慎終第四十

創作背景


吳兢著《貞觀政要》旨在歌頌“貞觀之治”,總結唐太宗時代的政治得失,希望後來君主以為借鑒。書中所記基本為貞觀年間唐太宗與魏徵等大臣的問答,以及皇帝的詔書、大臣的諫議奏疏等,內容廣泛,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社會、思想、生活等方方面面,尤以討論君臣關係、君民關係、求諫納諫、任賢使能、恭儉節用、居安思危為其重點。
雖然《貞觀政要》在史實上有所失誤,但由於敘事詳贍,文字明暢,論述的又是統治之道,因此晚唐以後受到歷代統治者的重視,甚至流傳到日本和朝鮮半島。

流傳與版本


開元十七年,吳兢因《上貞觀政要表》“書事不當”被貶,而其書沒有被禁毀。這樣,在玄宗之世有三個本子同時並存:一是正式進本,沒有朝廷認可,留在集賢院或史館而未經著錄,因而《新唐書·藝文志》將其列入“不著錄”的範圍。二是進本的底本,三是底本之前的稿本。后二種,在吳兢家中。
唐代官方關於《貞觀政要》的流傳情況,自玄宗至順宗四帝,均不見記載。《玉海》卷49引《會要》“元和二年十二月(憲宗)謂宰臣曰:近讀《貞觀政要》…… 六年三月帝曰:嘗讀《貞觀政要》…… ”,是迄今所見最早關於《貞觀政要》的記載。而憲宗讀《貞觀政要》,則不能不使我們將目光對準一個十分重要的人物――德宗至憲宗時的著名史官蔣乂(武)。
徠蔣乂(747-821),吳兢的外孫。其父蔣明,集賢院學士,安史之亂后,圖籍淆亂,奏引蔣乂入院助其整理。蔣乂僅用一年多時間,便於亂中勒成部帙,得二萬餘卷。德宗貞元九年(793)累轉右拾遺,充史館修撰。史稱蔣乂“在朝垂三十年,前後每有大政事、大議論,宰執不能裁決者,必召以咨訪。乂徵引典故,以參時事,多合其宜”。其“居史任二十年,所著《大唐宰輔錄》七十卷、《凌煙閣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史臣等傳》四十卷。”
蔣乂出生時,吳兢尚在世,吳兢的藏書及《西齋書目》,包括他的著述的稿本和底本,是完整保存下來了的。《郡齋讀書志》著錄《吳氏西齋書目》:“唐吳兢錄其家藏書,凡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八卷。兢自撰書,附於正史之末,又有續鈔書列於後。”吳兢故去后不幾年,幼年的蔣乂便“從外家學,得其書,博覽強記”。蔣乂“家藏書一萬五千卷”,無疑包括吳兢藏書“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八卷”以及“兢自撰書”,必然能夠得見《貞觀政要》的底本和稿本。即便他著《凌煙閣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傳》不參考《貞觀政要》,但其《史臣傳》則不會不為吳兢立傳。然而兩《唐書·吳兢傳》都不談編錄《貞觀政要》之事。
玄宗一朝《實錄》及代宗以前《國史》等官方史籍沒有關於《貞觀政要》的記載,《舊唐書》沿用唐代《實錄》、《國史》舊本,所以也沒有記載。而《新唐書》廣采雜史等官方記載以外的史料,蔣乂的《史臣傳》在採錄之列,仍然不見吳兢編錄《貞觀政要》之事,這的確是個難解之“謎”。但也有不可忽視的地方,這就是:《新唐書·吳兢傳》增舊傳《上中宗皇帝疏》、《上玄宗皇帝納諫疏》、《請東封不宜射獵疏》以及直筆記錄“張昌宗誘張說誣魏元忠”等事,均見於《唐會要》、《冊府元龜》,惟有“座書事不當,貶為荊州司馬”一事,“座書事不當”五字不見於官史,似當出自蔣乂《史臣傳》。這或許正是蔣乂留給後人考察《貞觀政要》成書、進呈的一個伏筆!
憲宗讀《貞觀政要》,跟“每有大政事、大議論”,必召蔣乂“咨訪”,蔣乂“徵引典故”,趁機推薦《貞觀政要》相關。憲宗所讀《貞觀政要》,當是留在集賢院或史館的吳兢正式進本,但這個本子也以“兵亂之後,圖籍溷雜”而待整理。蔣乂入集賢院助其父“於亂中勒成部帙”,不可能不涉及《貞觀政要》,而整理《貞觀政要》又不能不參考家中所存《貞觀政要》的底本和稿本。如果連蔣乂都弄不清《貞觀政要》的成書問題和版本、文字的淆亂,恐怕其他人就更難有發言權了。
《貞觀政要》在唐代被皇家視為定本的本子,即是經蔣乂整理的本子。現今所見“讀《貞觀政要》”最早的記載在唐憲宗時,恰好證明是蔣乂使其外祖父的遺著得以重見天日的。經蔣乂整理過後,唐文宗、唐宣宗,直至宋仁宗所讀、所見,均屬這一系統。宋刊本《貞觀政要》,無疑亦屬這一版本系統。《玉海》引《邯鄲書目》著錄的《貞觀政要》,也是這個版本系統。
蔣乂的四子中,系、伸、偕三人皆有史才,自文宗至懿宗相繼為史官。史稱:蔣氏“父子相繼修《國史》、《實錄》,時推良史,京師雲《蔣氏日曆》,士族靡不家藏焉。”蔣氏家藏《貞觀政要》的底本或稿本,隨之而流向社會,各本雜相抄錄,所以出現淆亂。
迄今所知,在北宋編錄《新唐書·藝文志》之前,五代後唐國子監於天成二年(927)曾經刻印過《貞觀政要》,併流傳到南宋紹興年間。隨後不久,傳入契丹。重熙十五年(1046),遼興宗命譯漢籍,蕭韓家奴“欲帝知古今成敗,譯《通曆》、《貞觀政要》、《五代史》”。至金哀宗時,趙秉文輪直進講《尚書》、《貞觀政要》,並進《貞觀政要申鑒》。《貞觀政要申鑒引》尚保存在《閑閑老人滏水文集》卷15,但譯本不傳,不知所據版本情況。
吳兢的底本或稿本、蔣乂的整理本,經兩宋、遼、金數百年輾轉抄錄,出現“傳寫謬誤”的情況。另一方面,隨著理學在元、明時期的盛行,雖然當時的最高統治集團嚮往唐太宗“克敵如拉朽,所向無前”,“屈己而納諫,任賢而使能,恭儉而節用,寬厚而愛民”,卻又認為唐太宗“於正心、修身之道,齊家、明倫之方,有愧於二帝三王之道”。於是戈直在整理“傳寫謬誤”的同時,更注重采輯唐、宋諸儒之論,間以己意,對唐太宗君臣的“嘉言善行、良法美政”作出新的詮釋。
22家言論以及戈直的“己意”,並非論《貞觀政要》其書,而是在評“貞觀之治”其事,反映著宋、元以來對於貞觀之政認識的演變。由此,戈直集論本便被視為一部詮釋“貞觀之治”的論著而受到推崇。由於詮釋的需要,其“移易篇章”、“刊刻衍脫”,均被忽略不提。元順帝至元四年(1333)刊行后,明洪武三年(1370)又經宋濂以“中秘本”重校、重刻,成化元年(1465)憲宗“御制序”再刻。一枝獨秀,取代了其他傳本。
國內現存刊本,目前見於著錄和通行者兩種,一為國家圖書館藏洪武三年王氏勤有堂刊本(以下簡稱“明本”),一為成化元年戈直集論本(以下簡稱“戈本”)。《四庫全書》所收內府本、嘉慶戊午(1798)掃葉山房重鐫本,均為戈直集論本的翻刻本。私家收藏情況,有待新的發現。集校中發現,王先恭校注《魏鄭公諫錄》所引《貞觀政要》,有與鈔本全同而與刊本互異者。《魏鄭公諫錄》卷二《諫河南安置突厥部落》條末,王先恭引《政要·安邊》文字,與鈔本卷九《議安邊》第一章文字全同,甚至連“十三年”太宗幸九成宮,也與鈔本一樣,訛作“十二年”。
國外刊本,現存四種,即元刻、明初重刻(以下簡稱“明本”)、成化再刻(以下簡稱“戈本”)和韓版註解本(以下簡稱“韓版”)。
國外鈔本,目前所見基本都在日本。清和貞觀年間(859-876),冷泉書院失火,圖書盡毀。在隨後的10來年間,藤原佐世奉敕根據重新搜集到的圖書編定《日本國見在書目錄》。其中,“卅雜家”著錄有《貞觀政要》,表明《貞觀政要》一書在此之前已經傳入日本。其“正史家”著錄《東觀漢記》百卌三卷,後有如下一段文字:
右《隋書·經籍志》所載數也。而件《漢記》,吉備大臣所將來也。其目錄注云:此書凡二本……真備在唐國多處營求,竟不得其具本,故且隨寫得如件。今本朝見在百卌二卷。
由這段文字可知,吉備真備從唐朝帶到日本大批圖籍,並編有目錄。吉備真備作為遣唐留學生,是天正靈龜二年(717)隨遣唐使入唐,聖武天平六年(734)隨下一次遣唐使返回。孝謙天平勝寶三年(751)又被任命為遣唐副使,至五年返回。天平六年遣唐大使藤原清河因船舶飄流安南,后入唐為官,未回日本。吉備真備“在唐國多處營求”圖籍,應當是其遣唐留學的17年間(717-734)。在其“營求”的圖書中如果有《貞觀政要》的話,只能是吳兢的稿本或吳兢家中所藏底本。此時,吳兢剛剛遭貶,進本尚未獲得朝廷認可,不可能讓吉備真備抄錄。而且,就目前日本現存鈔本承傳情況看,也與吉備真備沒有多少關係。更何況《日本國見在書目錄》著錄《貞觀政要》,是火災過後殘存下的十四(卷或篇)。
日本現存《貞觀政要》鈔本數目雖多,約20餘種,但完整的鈔本基本上分為三大系統:一為南家本系統,一為菅家本系統,另一個為“異本”系統。
(一)南家本系統,奧書記其源流,最早可以追溯到安元三年(1177),由正三位行宮內卿兼式部大輔播磨權守藤原永范“奉授主上既訖”。此即“安元本”,今僅見於小田原本考異中。
其後,經建久五年(1194)、建保四年(1216)、嘉祿三年(1227)、建長三年(1251)、六年傳寫講授,到建治元年(1275)鈔寫的一部,其奧書記曰:“於時建治第一之歷初冬上旬之候,於燭下所終功也,治部權少輔平朝臣兼俊。”是為建治本,日本現存《貞觀政要》最古寫本中最完整的一部。
(二)菅家本系統,奧書記其源流,最早可以追溯到建保四年之前,中經建保四年(1216)、嘉祿元年(1225)、貞應三年(1224)、安貞二年(1228)、嘉禎四年(1238)、仁治三年(1242)、弘長二年(1262)傳寫講授。到永仁四年(1296)鈔寫的一部,其奧書記曰:“永仁四年(丙申)十月三日書寫訖,執筆宋人明道。”此即永仁本,今僅見於小田原本考異中。
永祿三年(1560),李部大卿菅長雅抄錄一部,為內藤湖南氏藏,故稱內藤本,是現存菅家本系統最古寫本。卷一《政體》貞觀十九年一章,末句為“庶幾於時康道泰爾”。“時康”二字旁註以“光孝天皇諱”,“道泰”二字旁註以“文德諱”。日本當時“御座時,不讀御諱”,這是為了提醒向兩位天皇講讀時,注意避諱所作的旁註。文德天皇850-858年在位,光孝天皇884-887年在位,由此可知菅家本傳入日本的時間一定在文德天皇之前。吉備真備之後,文德天皇之前,有兩次派遣遣唐使,一次在恆武延歷二十年至二十四年(801-805),正當唐德宗晚年;一次在仁明承和元年至六年(834-839),正當唐文宗時。
原田種成推測:菅家本《貞觀政要》是菅原清公為遣唐判官,從唐朝帶入日本的。菅原清公受命為遣唐判官,時在恆武延歷二十年(801)八月,正式出發則在二十三年七月,至延歷二十四年(805)六月即返回日本,在唐朝時間僅僅一年(804-805)。不論是菅原清公,還是仁明承和年間的遣唐使,兩次抄錄《貞觀政要》,都只能是蔣乂家藏吳兢底本或稿本,而蔣乂整理本既未經著錄,豈能任人鈔寫?更何況,原田種成也僅僅是一種推測。還要提醒讀者的是,菅家本卷九原闕,是據宋刊本補入的。
文化六年(1809),菅原長親寫本卷二、卷九末奧書,與內藤本奧書同。各卷末有文化六年五、六月間菅原長親寫記,此為菅原長親本。菅原長親本,又有若干轉寫本,均出文化年間。
(三)在南家本、菅家本兩個系統之外,還有一個被稱為“異本”的系統,卷四與南家本、菅家本、各刊本完全不同。
寫字檯文庫藏本(寫字檯本)缺卷一、卷二。
藤波家藏本(藤波本)缺卷一、卷二、卷七、卷八。
兩本均缺奧書識語,傳授情況不得而知。
現存最古假名《貞觀政要》(假名本),卷第四與寫字檯本、藤波本全同。此本乃源賴朝妻北條政子命菅原為長用假名翻譯之譯本,文祿四年(1595)梵舜自寫,正保四年(1647)木版刊印,大正四年活字刊印。據菅家本奧書,菅原為長仁治三年(1242)為後峨嵯天皇進講《貞觀政要》,用的是菅家本,而此譯本所據則非菅家本系統。由此可知,“異本”系統與菅家本系統差不多同時傳入日本,只不過沒有受到重視而已。“異本”與南家本、菅家本同時傳入日本,更加說明藤原氏、菅原氏、北條氏等傳鈔的《貞觀政要》,要麼是吳兢最初的稿本,要麼是吳兢進本的底本,而絕非進本或定本。
三大系統而外,還有一個江家本。奧書記道:“本雲 以累代秘說本奉授聖上了,尤可秘藏也。寬弘三年三月五日,吏部大卿江判。朱雲 寬弘九年閏七月念一日,藤家本一校了。江匡衡。”寬弘三年,公元1004年,這是所見日本最早給天皇進講《貞觀政要》的記錄,也說明江家本的年代。今僅見於狩谷掖齋校本、松崎慊堂手澤本所引。
此外,完本尚有興福寺藏本(興本)。卷10末奧書,自安元三年至建久六年為菅家本奧書,接下來是“承元二年(1208)四月十五日甲寅奉授主上既訖。此書當家已奉授二皇了。實帝王之龜鑒、吾道之重寶也。雖片時不可出他處者也。從三位行民部卿藤原朝臣光范(春秋八十三歲)。”以下,為貞永、永仁、弘安記,正德二年修補。寶曆五年(1755)南都興福寺謄寫,是為興福寺本(亦稱寶曆本)。第一冊第一葉欄外,有記云:“凡朱書者菅本之原本也、墨書者南家本之寫也。”
鈔本之多,難以盡數。文政元年(1818),阿波介、山田以文,以所見古寫本合校,是為現存第一個較完備的合校本。現錄其《古本校合凡例》如下:
八條左府本; 二條院御點本; 菅本; 或本; 南家本; 異本; 古本; 一本; 摺本; 亻本; 才本; 家本; 資本; 永本(菅長雅卿親寫本,有永祿三年之奧書,故稱永本,今為五條家藏); 江家本(原本卷子本,有匡衡朝臣奧書,故稱江本)。
由此《古本校合凡例》可知,當時存世古本不下15種。以所見奧書識語為據,《貞觀政要》在日本受到重視、開始流傳,是在大江匡衡(952-1012)所在年代,相當北宋太宗、真宗時期。而系統承傳、抄錄,年代則大致相當北宋末年。比較上述三大系統鈔本與元、明刊本,發現其間的重大差異如下:
(一)篇目的有無不同
1、卷第二,《直諫》附,南家本、菅家本無。元刻、明本、韓版15章,見於寫字檯本卷第四者12章,多鈔本3章。戈本10章。
2、卷第四,南家本、菅家本與刊本篇章同。寫字檯本卷第四,篇章與各本完全不同,為《輔弼》第九(4章),《直言諫爭》第十(13章),《興廢》第十一(3章),《求媚》第十二(1章),計4篇21章。元刻、明本、韓版15章中,有2章與《輔弼》同,有10章與《直言諫爭》同。《直言諫爭》第二章、第三章,《興廢》全三章,共5章為各本所無。
3、卷第八,《禁末作》附,元刻、明本、韓版有,凡3章。鈔本、戈本無。
4、卷第八,《辯興亡》第三十四,鈔本無。《玉海》引《邯鄲書目》有。明本2章,戈本5章。由此,卷九、卷十齣現編序不同的問題:
菅家本:卷第九(據宋刊本補,所以作):《議征伐》第三十五、《議安邊》第三十六;而卷第十又為:出現重複編序(“第三十六”)的問題。
南家本、寫字檯本:卷第九,《議征伐》第三十四,《議安邊》第三十五;卷第十,《論行幸》第三十六,《論畋獵》第三十七,《論祥瑞》第三十八,《論災異》第三十九,《論慎終》第四十。
(二)篇章的有無不同
1、刊本有、鈔本無者12章:卷二《納諫》3章,《直諫》附3章,卷三《君臣鑒戒》1章,卷五《論公平》1章, 卷六《論貪鄙》4章。
2、鈔本有、刊本無者16章:卷一《政體》6章,卷六《慎所好》1章,《杜讒佞》3章,《論悔過》1章,《論奢縱》1章,《論貪鄙》1章,卷七《論文史》1章,卷八《務農》1章,《論刑法》1章。
3、《上貞觀政要表》,鈔本、明本有,而元刻、韓版、戈本無。
(三)必須提出的文字問題
1、不論鈔本(南家本、菅家本、寫字檯本),還是刊本(元刻、明本、韓版),都有以“太宗”二字作“上”字者。以原田種成所集《貞觀政要定本》、《貞觀政要》上、下(校釋本)二書為例,卷一《政體》第二、四、五、七、十九章,卷二《求諫》第五章,卷三《論擇官》第三、六章,卷四《教戒太子》第一章,卷五《論忠義》第十章、《論孝友》第四章,卷六《論儉約》第二、三章、《論仁惻》第三章、《慎言語》第二章、《論貪鄙》第二章,卷八《論赦令》第二、四章,卷九《議征伐》第十三章,以“太宗”作“上”。同樣,卷二《任賢》第三章,卷五《論誠信》第一章,又以“太宗”作“帝”。這顯然是唐代《實錄》或《國史》原文,吳兢抄錄出來準備編錄“貞觀故事”或《貞觀政要》。一部進本或定本,怎麼會對唐太宗有如此不統一的稱謂呢?
2、以鈔本、刊本文字比勘,互有重大脫漏、錯訛。
1)鈔本脫漏者。卷二《任賢》,各本均8章,排序完全相同,然文字互異處頗多。魏徵一章,刊本、《舊唐書》有而鈔本大段脫漏者5處,約180字。李勣一章,僅章末兩處,鈔本就脫漏125字。羅振玉校卷五、卷六,指其大段脫漏者:卷五《論忠義》貞觀五年一章,鈔本脫19句100字;《論公平》長樂公主一章,鈔本脫漏56字;《論誠信》魏徵上疏一章,鈔本脫漏396字(羅振玉未見的菅家本、寫字檯本,《論誠信》貞觀十一年魏徵上疏一章,中間僅一處就少1465字);卷六《論奢縱》馬周上疏一章中,鈔本有24字為刊本所無,而刊本卻另有600多字為鈔本所無。
2)刊本脫訛者。羅振玉校卷五,《論誠信》貞觀十一年魏徵進言一章,戈本脫漏35字,以致“脫誤不可通”。羅振玉未見的元刻、明本、韓版,《論誠信》貞觀十一年魏徵進言一章,章末之前較鈔本、戈本少2953字。特別要提到的是,卷十《論慎終》各本編次完全相同,但貞觀九年的一章中,有一段文字鈔本、刊本互異,致使文意完全背離。
鈔本原文:房玄齡進曰:“臣觀近古撥亂之主,皆年逾四十,惟漢光武年三十三。豈如陛下年十八便事經綸,遂平天下,二十九升為天子,此則武勝古也。少從戎旅,不暇讀書,貞觀已來,手不釋卷,知風化之本,見理政之源,行之數年,天下大治,此又文過古也。昔周、秦以降,戎狄內侵,今戎狄稽顙,皆為臣吏,此又懷遠勝古也。已有此功業,何可得不善始慎終耶?”
刊本原文:房玄齡因進曰:“陛下扌為 挹之志,推功群下,致理昇平,本關聖德,臣下何力之有?惟陛下有始有卒,則天下永賴。”太宗又曰:“朕觀古先撥亂之主,皆年逾四十,惟光武年三十三。但朕年十八便舉兵,年二十四平定天下,年二十九升為天子,此則武勝於古也。少從戎旅,不暇讀書,貞觀以來,手不釋卷,知風化之本,見理政之源,行之數年,天下大理,風移俗變,子孝臣忠,此又文過於古也。昔周、秦以降,戎狄內侵,今戎狄稽顙,皆為臣妾,此又懷遠勝古也。此三者,朕何德以堪之?既有此功業,何得不善始慎終邪?”
兩段幾乎相同的文字,鈔本是房玄齡讚美唐太宗,而刊本則成了唐太宗自我讚美。前一篇(《論災害》)前一年(貞觀八年),唐太宗剛剛表示過:“吾之理國,良無景公之過。但朕年十八便為經綸王業,北剪劉武周,西平薛舉,東擒竇建德、王世充,二十四而定天下,二十九而居大位,四夷降伏,海內乂安。自謂古來英雄撥亂之主無見及者,頗有自矜之意,此吾之過也。”一年過後,同樣的讚美之辭,出於房玄齡之口,比出於唐太宗自己,更覺合乎邏輯。況且刊本中唐太宗還有“此三者,朕何德以堪之”一句,也是表示自謙之意的。兩段文字,當以鈔本為妥。
3)互為錯亂者。卷九《議安邊》,鈔本3章,戈本2章,是關於安置突厥和以高昌為州縣事。以高昌為州縣一事,鈔本、戈本各為一章,文字相同。安置突厥,鈔本分作兩章:一章為安置突厥部落。突厥部落來降,詔議安邊之術,中書令溫彥博與魏徵辯論,太宗用溫彥博議,自靈州至幽州置四都督府,居長安者近萬戶。十二年(按:當為十三年)太宗幸九成宮,突利可汗弟阿史那結社率陰結所部,夜犯御營,事敗被斬,太宗悔處其部眾於中國,還其舊部於河北。另一章為安置突厥首領。突厥首領來降,皆拜將軍中郎將,五品以上百餘人,惟拓跋不至,又遣使招慰,涼州都督李大亮上疏,以為突厥頃國入朝,悉授大官,非中國之
較比《通典》卷197《突厥》上、《舊唐書》卷189上《突厥傳》、《唐會要》卷73《安北都護府》,則李大亮上疏在前,而朝議安邊之術在後;溫彥博與魏徵辯論之外,尚有中書侍郎顏師古、夏州都督竇靜、給事中杜楚客、禮部侍郎李百葯等上奏、上表,太宗用溫彥博議。
針對安置突厥首領,以李大亮上疏為一章,並無不妥,但鈔本第二章以“貞觀十四年太宗與侍臣議安置突厥之事”開頭,緊接著就是中書令溫彥博對曰云雲、給事中杜楚客云云,這顯然是貞觀四年朝議安邊之術的內容,被錯置在此,而且標年也標錯了。戈直發現這一問題,便以《通鑒》敘事為序,認為安置突厥部落、安置突厥首領“共為一事”,便“次第其辭,合為一章”。
不論鈔本、戈本,溫彥博所言“隋文帝勞兵馬,費倉庫,樹立可汗,令復其國,后孤恩失信,圍煬帝於雁門。今陛下仁厚,從其所欲,河南河北,任情居住,各有酋長,不相統屬,力散勢分,安能為害?”60字,則不見《通典》、《舊唐書》、《唐會要》、《冊府元龜》。
出現上述重大差異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因為《貞觀政要》原本就沒有一個所謂的“吳兢定本”。
《上貞觀政要表》,鈔本、明本有,而元刻、韓版、戈本無。開元十七年吳兢因《上貞觀政要表》“書事不當”被貶,其書雖然未被禁毀,正式進本卻也沒有朝廷的認可,留在集賢院或史館而未經著錄。這樣,就出現了《上貞觀政要表》與《貞觀政要》分離的情況。前面多次提到,鈔本得自吳兢家藏的可能性最大,自然有《上貞觀政要表》。而元刻、韓版承襲宋版,為宋代皇家藏書,吳兢因表獲罪,表、書早已分離,因而無《上貞觀政要表》。
寫字檯本與南家本、菅家本不同,比較客觀地說,寫字檯本是吳兢撮錄《國史》舊文,著手編錄“貞觀故事”的草本,而南家本、菅家本則是吳兢家藏稿本。卷第四的4篇21章,絕大多數都很重要,不可棄而不用!若以吳兢進書前的境遇,更希望“直諫”玄宗,因而在最後編定上奏前,不可能改變全書結構,便從《輔弼》選出2章、《直言諫爭》選出10章,又從鈔本所未見的稿本中選出3章,編為卷二《直諫》附15章。
《禁末作》附,也應當是吳兢在最後編定上奏前所增。以明本的3章而論,第一章,段綸奏進巧人造傀儡戲具,鈔本在卷第八《論赦令》,無論如何都有“分類不當”之嫌。第二章,“貞觀九年上謂侍臣曰”,雖然與卷六《論儉約》第一章有重出的部分,但唐太宗一開始所說“為政之要,必須禁末作。……”38字,卻為《論儉約》所無。編用此章,旨在強調禁末作,故有此38字。而《論儉約》,著重在戒奢從簡,因而沒有這38字。
《辯興亡》,明本僅2章,均在鈔本卷五《論仁義》。此篇的有與無,牽涉後面各篇排序。鈔本無《辯興亡》,後面《論祥瑞》、《論災異》分作兩篇。刊本有《辯興亡》,後面則合《論祥瑞》(1章)、《論災異》(3章)兩篇為《論災祥》一篇,仍然是同樣內容的4章。將祥瑞、災異分開編目,無論從《唐會要》、《舊唐書》,乃至北宋前期所編有關唐代的歷史文獻看,都是符合當時編纂習慣的。吳兢編纂之初,設此篇目沒有疑義。但當最後成書之際,卻發現整部書10卷40篇,惟有《論祥瑞》一篇僅一章,而又無其他符合此篇內容的章可以移入。這在最後編定時,是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
據《玉海》引《邯鄲書目》著錄,宋代《貞觀政要》有辯興亡篇,則經蔣乂整理本應有此篇。是否蔣乂整理時增補了《辯興亡》,同時合《論祥瑞》、《論災異》兩篇為《論災祥》一篇,解決了吳兢留下的一篇一章的問題呢?由於蔣乂整理本到北宋刊行后才得以流傳,因而便與日本現存鈔本出現較大差異。
至於鈔本有、刊本無的16章,如果說是宋刊本有所取捨造成的話,那麼鈔本無而刊本有的12章,卻只能是日本現存各鈔本外,還有他們沒有見到的本子。因而,現存鈔本不可能是所謂“進本”或“定本”。其他,篇章移易、文字脫漏,則主要是在流傳過程中造成的,不再論列。
總之,上述種種情況充分說明,南家本、菅家本、異本所據絕非“吳兢定本”,而元刻、明本、韓版所據更難斷定為“吳兢定本”。陳寅恪教授在《元白詩箋證稿》中通過白居易作《七德舞》詩與《貞觀政要》文的對照,已有論斷:羅振玉“雖有‘欲復唐本之舊,苦未能得其全本’(見羅氏松翁近稿貞觀政要殘卷跋)之言,其實縱得日本傳寫政要之全本,恐亦不能悉復吳氏原書之舊觀。”[57] 現存各種鈔本、刊本,均非吳兢原本!
660多年前,戈直集論《貞觀政要》而未作集校,國內流傳各種本子卻因此而消失。於是,出現了中國學者無他本可以校其“移易篇章”、“刊刻衍脫”,而日本學者則成果不斷湧現的尷尬局面,這不能說不是一大憾事。日本學者憑藉流傳的各種鈔本、刊本,對該書進行過多次校合、整理,在文字校異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因大都囿於南家本、菅家本兩個承傳系統,又過分相信江家本《上貞觀政要表》最後所署題銜,便誤以為日本所傳《貞觀政要》古寫本為“吳兢定本”。其實,所謂的“吳兢定本”實非定本。

為追尋一個完備的《貞觀政要》本子,就所見海內外鈔本、刊本進行一次集校,共得287章。其中,各本完全重複者1章,實為286章。其篇目、編次各本(鈔本南家本、菅家本、寫字檯本,刊本元刻、明本、韓版、戈本)多所不同。依據現今所見最早完整著錄《貞觀政要》篇目的書目――《玉海》所引《邯鄲書目》(北宋編成),編次《貞觀政要》10卷40篇。同時,保留刊本卷二《直諫》附、卷八《禁末作》附兩個附篇。鈔本寫字檯本卷第四,編為全書附錄,以供參考。

作者簡介


吳兢(670—749),汴州浚儀(今河南開封)人。武周時入史館,修國史,遷右拾遺內供奉。唐中宗時,改右補闕,累遷起居郎,水部郎中。唐玄宗時,為諫議大夫,修文館學士,衛尉少卿兼修國史,太子左庶子,也曾任台、洪、饒、蘄等州刺史,加銀青光祿大夫,遷相州,封長垣縣子,后改鄴郡太守,回京又任恆王傅。與同時代其他官員相比,吳兢的仕途還是較為順暢的,沒有大起大落。居史館任職30餘年,以敘事簡練、奮筆直書見稱。曾認為梁、陳、齊、周、隋五代史繁雜;乃別撰《梁史》、《齊史》、《陳史》各10卷、《隋史》20卷。卒后。由其子呈上其未定稿《唐史》80餘卷,世稱“良史”。曾從事官府藏書的整理、國家書目的編製工作。
開元中,詔馬懷素領校圖書,馬懷素奏用元行沖、齊翰、吳兢、韋述等26人同在秘閣詳錄四部書,開元九年(721)共同編成國家圖書總目《群書四部錄》200卷,由元行沖奏上。家收藏圖書甚富,編撰有《吳氏西齋書目》1卷,著錄圖書13 468卷,該書目影響頗大。
所藏之書在他去世前後,贈送給外孫蔣乂。編著有《樂府古體要解》、《唐春秋》、《唐書備闕記》、《太宗勛史》、《睿宗實錄》、《中宗實錄》、《貞觀政要》、《則天實錄》、《唐高宗實錄》(與劉知己合撰)等,僅《貞觀政要》傳於今。

作品鑒賞


社會總評

《貞觀政要》系“隨事載錄”而成,以君道、政體、任賢、納諫、君臣鑒戒等為篇目,分別採摘唐朝貞觀年間唐太宗李世民(599年-公元649年)及身邊大臣如魏徵(公元580年-公元643年)、王珪(公元570年-公元639年)、房玄齡(公元579年-公元648年)等四十五人的政論、奏疏以及重大施政措施等,主要內容包括治國方針、選賢任能、精簡機構、申明法制、崇尚儒術、評論歷史得失等方面,同時強調統治者的自身修養,如敬賢納諫、謙遜謹慎、防止奢惰等。
《貞觀政要》雖記載史實,但不按時間順序組織全書,而是從總結唐太宗治國施政經驗,告誡當今皇上的意圖出發,將君臣問答、奏疏、方略等材料,按照為君之道、任賢納諫、君臣鑒戒、教戒太子、道德倫理、正身修德、崇尚儒術、固本寬刑、征伐安邊、善始慎終等一系列專題內容歸類排列。這部書是對中國史學史上古老記言體裁加以改造更新而創作出來的,是一部獨具特色,對人富有啟發的歷史著作。
《貞觀政要》寫作於開元、天寶之際。當時的社會仍呈現著興旺的景象,但社會危機已露端倪,政治上頗為敏感的吳兢已感受到衰頹的趨勢。為了保證唐皇朝的長治久安,他深感有必要總結唐太宗君臣相得、勵精圖治的成功經驗,為當時的帝王樹立起施政的楷模。《貞觀政要》正是基於這樣一個政治目的而寫成的,所以它一直以其具有治國安民的重大參考價值,而得到歷代的珍視。
書中所記述的封建政治問題是全面而詳備的。吳兢把君主作為封建政權的關鍵,他在開卷的第一篇《君道》中,首先探討了為君之道。他列舉唐太宗的言論說明:要想當好君主,必先安定百姓,要想安定天下,必須先正自身。把安民與修養自身當作為君的兩個要素,對於君主的個人修養,他以唐太宗為例,說明清心寡欲和虛心納諫是相當重要的。做到這兩點,是唐太宗成功的關鍵,從歷代統治者的施政實踐上看,這兩條對於政權安危具有普遍意義。
在書中,吳兢還重點記述了人才使用問題。書中介紹了唐太宗知人善任、任人唯賢的事迹。唐太宗對用人有較深刻的認識,他一再強調“為政之要,唯在得人。”(《貞觀政要·崇儒》)對於人才,他提出了必須具有高尚品德,能夠克己恭儉,正直廉潔等要求。為此,他不但採取了一系列選拔人才的措施,而且非常重視對官員的考核和賞罰。通過唐太宗的努力,一批人才集中於初唐政壇,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大批人才的出現,也在鞏固封建政權,組織民眾生產,安定民眾生活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正是君明臣賢,上下一心,才促成了貞觀之治的出現。吳兢在此似乎同意魏徵的觀點:“大廈雲構,非一木之枝;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隋書》卷66“后論”)知賢用賢一直是古代政治家非常重視的問題,唐太宗君臣相得的實踐,為此提供了一個成功的佐證。《貞觀政要》對此的記述,則把這一問題的討論引向了深入。
吳兢在書中還對太宗朝的大政方針進行了歸納和概述,其中做得成功的有偃武修文、崇尚儒學、加強禮治、執法寬弛、休養生息、安定民眾,採取懷柔政策,安撫周邊少數民族等等。農業是安定民心、治理國家的根本,這是歷代有識統治者的共識,但真正能抓住這一環節不放,取得實際效果的,卻不多見。唐太宗也非常重視農業生產。他說:“凡事皆須務本。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凡營衣食,以不失時為本。夫不失時者,在人君簡靜乃可致耳,若兵戈屢動,土木不息,而欲不奪農時,其可得乎?”(《貞觀政要·務農》)這個說法比之前代政論家的言論,應該說沒有太多新意。
但作為一個執政者本身,有了這個認識,又能把它貫徹到自己的政策方針中去,其作用就難以估量了。唐太宗在兵戈擾攘之後,把自己的簡靜無為,推廣為對天下民眾實行輕徭薄賦、休養生息的政策,很快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貞觀後期天下豐足,可以上比漢初的文景盛況。對此,歷代統治者都心往神追,可通過努力把它變為現實,卻是相當大的難題,《貞觀政要》對此的記述,很有理論指導意義。
唐太宗是一位非常精明的政治家,對於如何保持長治久安,使李家天下穩如磐石是非常關心的。他看得非常明白:“前代撥亂創業之主,生長民間,皆識達情偽,罕至於敗亡。逮乎繼世守文之君,生而富貴,不知疾苦,動至夷滅。”(《貞觀政要·君臣鑒戒》)有鑒於此,他對於皇位繼承人的選擇、教育,頗費了一番苦心。雖然他的一番努力最後歸於失敗:他的皇太子李承乾因驕奢淫逸被廢,另一位太子李治庸懦無能,沒能很好繼承他的事業。但他慮及身後,嚴教子弟的作法,顯示出他的政治遠見,對於封建帝王來說,他的作法值得學習。吳兢特立《太子諸王定分》、《教戒太子諸王》等篇,對此進行記述,說明他也認為這是關係國家安危的重大問題。
《貞觀政要》中,也反映了吳兢思想中的一些消極東西。如書中第五卷羅列了關於封建倫理道德的一些說教;第六卷中又列舉了許多關於修身養性的議論。這固然是希望統治者能夠正身修德,作出表率,但也表明吳兢對封建倫理的重視和虔誠。

名家點評

清高宗為《貞觀政要》作序言:夫三代以上,君明臣良,天下雍熙,世登上理。自東遷以降,風俗日薄,天下無復熙皡之美。雖有質美之主,望治甚切,而所以以屈己從諫、力行善政者,終不能有以震古而鑠今。及貞觀,太宗英武之資,能用賢良之士,時若房玄齡、杜如晦、魏徵、王珪諸隊,布列左右,相得益彰。蓋自三代以下,能用賢納諫而治天節者,未有如此之盛焉。史臣吳兢纂輯其書,名之日《貞觀政要》,后之求治者,或列之屏風,或取以進講。
元至順間,戈直又刊其書,以行於世。余嘗讀其書、想其時,未嘗不三複而嘆曰:貞觀之治盛矣!然其所以致治,則又在於用此數賢。而數賢之中,又推魏徵裨益為多。然魏徵不能自必信用於太宗,以見其功業,則又知太宗所以獨信魏徵,言聽計從,而見效若彼者,固人君所當服膺書紳而勿失也。書中分目,目中有條,條之末,引先儒之言而論斷之,其有望於後王也深矣!人君當上法堯舜,遠接湯武,固不當以三代以下自畫,然觀爾日君臣之所以持盈保泰,行仁義,薄法術,太宗之虛己受言,諸臣之論思啟沃,亦庶幾乎都俞吁咈之風矣。
《貞觀政要》對中國史學史上古老記言體裁加以改造更新而創作,是一部獨具特色、富有啟發性的歷史著作。
《貞觀政要》既有史實,又有很強的政論色彩;既是唐太宗貞觀之治的歷史記錄,又蘊含著豐富的治國安民的政治觀點和成功的施政經驗。《貞觀政要》是現存記載太宗朝歷史較早的一部史書,在史料學方面具有重要價值。
《貞觀政要》以記言為主,所記基本上是貞觀年間唐太宗李世民與臣下魏徵、王珪、房玄齡、杜如晦等人關於施政問題的對話以及一些大臣的諫議和勸諫奏疏。此外也記載了一些政治、經濟上的重大措施。保存了較多的重要史實,比它晚出的《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鑒》等書所記貞觀年間史實,有些方面也不如它詳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