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政府機關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依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方案,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醫療衛生救援。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和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履約工作。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督促落實醫療機構服務規範、標準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及計劃生育葯具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貫徹執行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
(九)負責指導基層衛生、婦幼健康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貫徹執行中醫藥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落實中醫藥技術標準、機構建設標準和專科(專病)建設;負責中醫藥服務行業准入、評價、隊伍建設、監督管理工作,推進醫療和公共衛生領域中醫藥建設;協同推進中醫藥產業發展;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承。
(十二)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市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等的日常工作。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健康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委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定西”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註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註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三是更加註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市衛生健康委設12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醫政醫管葯政科(健康權益科)、中醫管理科、規劃發展和信息科、行政審批服務和衛生法制監督科、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科(衛生應急辦公室)、基層衛生健康科(健康扶貧辦)、體制改革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口和家庭發展科、宣傳科、老齡健康和康養科、職業病防治科。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和政務、事務等綜合協調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承辦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勞資、信訪等日常工作。組織年度業務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製、人事、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協調推進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進衛生健康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職稱評審等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單位預決算、財務及資產管理等工作,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和審計制度。負責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協調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醫政醫管葯政科(健康權益科)。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綜合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的設置、執業許可及醫師資格考試、醫護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負責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制定全市綜合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全市緊急醫療救援工作,負責120急救體系建設和采供血體系建設;貫徹落實無償獻血法律制度,保障臨床用血和血液安全。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藥物政策及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醫療服務和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制定全市維護公眾健康權益、衛生健康糾紛處理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全市依法調解處理衛生健康服務糾紛,引導公眾維護合法健康權益。制定全市衛生健康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科研項目管理、新技術應用、科研基地建設;指導行業學術團體管理工作。
(三)中醫管理科。負責制定並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承擔中醫醫政、科研、教育及人才培養。負責中醫醫療機構的設置、執業許可、評審評價工作。組織實施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和中醫藥人員的資格審查、考核。組織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作,規範中醫醫療服務秩序。協助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承。指導中醫藥學術團體管理工作。
(四)規劃發展和信息科。負責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和實施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與服務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化建設(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統計工作、機關網路信息安全和信息化設備管護。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基本建設項目。
(五)行政審批服務和衛生法制監督科。負責衛生健康政務服務事項許可,執行衛生健康法律、法規,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律解釋等工作。承擔衛生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擬訂監督工作規範,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協調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服務窗口管理。擬訂督導工作制度,開展重大事項督查督辦工作。督導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科(衛生應急辦公室)。牽頭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執行重大疾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等防治規劃,實施國家免疫規劃。指導全市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與發布工作。落實婦幼衛生健康政策、地方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計生葯具管理。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製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衛生應急保障任務。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指導全市食品營養工作。
(七)基層衛生健康科(健康扶貧辦)。負責研究制定全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改革與發展相關政策,制定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推進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基層醫療機構運行機制改革和鄉村醫生管理等工作。研究制定健康幫扶政策措施,保障貧困人口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升貧困地區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保障水平。
(八)體制改革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為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制定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部門分工和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協調推進全市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制定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交辦和議定的工作任務,組織推進全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並考核評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協調推進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負責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指標數據的監測、報送、通報等工作。
(九)人口和家庭發展科。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研究提出促進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和計生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宣傳科。負責擬訂衛生健康宣傳規劃,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宣傳網路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承擔科學普及、新聞發布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網站建設、新媒體宣傳及輿情監測,承擔對外宣傳工作。
(十一)老齡健康和康養科。制定並組織實施醫養結合和應對老齡化政策,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做好老年人維權和優待工作。協同推進中醫藥康養服務。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二)職業病防治科。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主任:岳中平
2021年4月,被授予“甘肅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