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羅西汀片

抗抑鬱葯

藥理毒理本品為選擇性中樞神經5-羥色胺再攝取抑製劑,可使突觸間隙5-羥色胺濃度增高,發揮抗抑鬱作用。對其他遞質作用較弱,對植物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的影響較小。

適應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g,一日1次。治療強迫症,開始劑量為一日20mg,依病情逐漸以每周增加10mg為階梯遞增,治療劑量範圍為一日20mg~60mg,分次口服。治療驚恐障礙與社交焦慮障礙,開始劑量為一日10mg,依病情逐漸以每周增加10mg為階梯遞增,治療劑量範圍為一日20mg~50mg,分次口服。
不良反應:可有胃腸道不適,如噁心、厭食、腹瀉等。亦可出現頭痛、不安、無力、嗜睡失眠頭暈等。少見不良反應有過敏性皮疹性功能減退。停葯可見撤葯綜合症,如失眠、焦慮、噁心、出汗、眩暈感覺異常等。

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閉角型青光眼、癲癇病、肝腎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或減少用量。
(2)出現轉向躁狂發作傾向時應立即停葯。
(3)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口服易吸收,不受抗酸藥物或食物的影響,血葯濃度達峰時間為6.3 小時,峰濃度為17.6ng/ml,T1/2為24小時,表觀分佈容積為3~28L/kg。血漿蛋白結合率為 95%。7~14日內達穩態血漿濃度,並迅速分佈到各組織器官。在肝臟代謝,約2%以原型由尿排出,其餘以代謝產物形式從尿中排出,小部分從糞便排泄。
(1)本品與色氨酸合用,可造成高血清素綜合征,表現為躁動、不安及胃腸道癥狀。重者可出現肌張力增高、高熱意識障礙
(2)服用本品的患者應避免飲酒。
(3)服用本品前後2周內不能使用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在停用單胺氧化酶抑製劑2周后,開始服用本葯時應慎重,劑量應逐漸增加。
(4)本品和鋰鹽合用時應慎重。
(5)與苯妥英鈉及其他抗驚厥葯合用時,會降低本葯的藥效濃度。
(6)本品與華法令合用,可導致出血量增加。
(7)本品與三環類抗抑鬱葯阿米替林丙咪嗪合用,可使後者的血濃度增高。
藥物過量藥物過量時可引起P-Q間期延長,噁心、嘔吐、瞳孔散大、口乾、煩躁、頭痛、眩暈、肌震顫或抽搐。應對症治療及支持療法。

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慎用;兒童用藥慎用;老年患者用藥酌情減少用量,日劑量不要超過40mg。

貯藏


遮光,密封,在乾燥處保存。

包裝


20mg(以帕羅西汀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