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人民法院

瑞金市人民法院

瑞金市人民法院的前身為瑞金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7月1日,1994年5月,瑞金撤縣設市后改為瑞金市人民法院。傳承著優良的蘇區司法傳統的瑞金法院目標高遠,工作思路清晰。

法院概況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該院確立了建設“全省一流,全國知名”的現代化法院的宏偉目標,制定了“始終不渝抓隊伍,卓爾不群創特色,鍥而不捨搞建設”的工作思路,頑強拼搏,開拓進取,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各項工作都得到上級法院和瑞金市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近十年來共獲得了包括集體二等功、省級文明單位在內的各種榮譽表彰七十多項。瑞金法院正以嶄新的面貌發揮著江西法院的“窗口”作用。

隊伍建設


瑞金法院現有幹警79人,其中法官54人,其他工作人員25人,研究生學歷3人,本科學歷57人,專科學歷16人,專科以下學歷3人。該院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以貫之堅持“始終不渝抓隊伍”的工作思路,以法官職業化建設為載體,多措並舉,努力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素質。 1、領導班子堅強有力。要帶出強隊伍,首先要鍛造好班子。瑞金法院黨組依靠瑞金市委的領導,齊心共干、苦幹實幹、自強素質、模範表率,著力加強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合力把班子鍛造成有強烈事業心、責任心、進取心,有謀事之策、幹事之材、成事之力,眼界開闊、胸懷寬廣、正氣浩然的一流領導集體。一是抓好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確保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執行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每月組織所有黨組成員集中學習,使班子成員頭腦清醒、立場堅定、旗幟鮮明。二是抓好班子的廉政建設,確保班子風清氣正。院長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親自抓、親自管,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盡職盡責抓好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三是抓好班子成員的業務建設。四是落實班子決策民主集中制。建立了黨組會、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院里的重大決策均由班子成員集體討論決定。五是建立分管院領導述職述廉制,每年分管院領導都要就其分管工作向全院幹警述職述廉。通過這些舉措,強化了班子的團隊領軍意識、大局中心意識、責任主體意識和創新爭先意識。 2、廣大幹警政治堅定。瑞金法院廣大幹警都能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場堅定,在審理、執行案件過程中忠實地執行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把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地統一起來;品行端正,恪守職業道德,保持了良好的形象。這是該院長期堅持不懈抓教育的結果。該院經常對法官進行國情教育、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教育,宣傳學習先進典型人物。多年來,該院每個月至少組織法官集中學習一次,在集中學習時,院領導都會圍繞大政方針進行思想道德和職業道德教育。近三年,根據上級的安排,該院相繼開展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突出踐行科學發展觀”、“大學習、大討論”、“政法隊伍建設年”等專項教育整改活動。每次教育活動,該院都把它當作一次提高幹警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契機。為使教育活動達到更好的效果,該院還將其列為目標管理考評的內容,要求幹警自我反思,自我剖析,切實整改並書面彙報思想進展,還採取民主測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評議,當事人評議等方式方法,檢驗教育活動效果。通過各種手段促使幹警在日常工作中堅持了正確的政治方向,凈化了幹警的靈魂,提高職業道德水準。 3、業務水平穩步提升。該院激勵與懲罰並舉,不遺餘力建設學習型法院。幹警的法學理論水平、業務素質一年一個台階,較好地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求。該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先後選派幹警參加各種培訓,鼓勵幹警參加各種形式的在職教育,已有 45人通過自學考試或函授學習取得了本科文憑,3人取得研究生文憑,學習氛圍十分濃厚,本科以上學歷幹警的比例不斷提高, 2008年本科率已82%,45歲以下的幹警本科本科率達90%。共有18人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案件質量較高,近五年改判率、發回重審率只佔上訴案件總數的3%和1%。並形成了人人參與調研,人人撰寫文章的良好氛圍,每年都被評為贛州法院系統的調研、宣傳、信息先進單位。據不完全統計,該院共在各類刊物媒體發表過各類文章四萬多篇。

審判業績


瑞金法院緊扣公正與效率的主題,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宗旨,開創性地開展審判執行工作,在審判委員會改革、少年刑事審判、民事調解、執行工作、信訪工作、人民陪審員工作、司法為民等方面創出了新的特色,充分發揮了審判執行工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近年,平均每年受理各類案件2620件,年審結率98%,調撤率達68%。 1、依法推進審判委員會改革。 2005年,該院先後出台了《審判專業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和《關於加強和完善審判委員會制度的若干規定》兩個文件,依法推進了審判委員會改革。根據工作需要,設立了刑事、民商事、行政和執行三個專業委員會,作為審判委員會的會前工作準備輔助機構,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均須先交相應專業委員會預先討論,有效地提高了審判委員會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這項改革創全國法院之先,走在最高法院改革之前,得到了上級法院的高度讚揚。 2、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積極挽救未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該院始終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並以此為出發點總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審判方式,即庭前重調查、庭中重教育、庭后重幫教的審理模式。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開庭前,都要開展家庭調查、學校調查和社會調查,摸清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在庭審中,針對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注重教育、感化,避免用激烈、嚴厲的訴訟方式,採用溫和語言、創設溫情和緩的法庭氣氛,尊重未成年的人格和尊嚴,使失足未成年人認識到自己對社會造成的危害,萌生悔改的念頭,確不致危害社會的未成年罪犯,大膽適用緩刑;為了提高審判工作的親和力,增強幫教效果,該院還聘請婦聯、團委、關工委等有關部門幹部,成立幫教小組,對緩刑犯制訂幫教台帳,堅持每月對未成年緩刑犯進行回訪,促其徹底悔改。今年又在市政府門戶網開通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專欄。經過努力,該院挽救了大批失足青少年,有的還取得了可喜成績,如一未成年犯罪賴某,經過幫教已成了品學兼優的好學生,還成功考取了大學。 3、充分發揮調解功能、妥善解決民商事糾紛。民商事糾紛是人民內部矛盾,為了使審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能有制地結合在一起,該院一貫注重發揮調解的功能,把調解工作貫穿於審判工作的每一環節之中。通過法制宣傳、道德教育、換位思考、長輩說服、明辯情理,多角度、多形式、多階段地化解當事人之間的對立情緒,做到窮盡措施、竭盡全力、想盡辦法、不厭其煩,促成當事人和解。創新說理方式,推行“庭前講情促諒解,庭中講理促和解,判后講理促履行”的“三講三促”調解方法。在開庭審理前,主審法官向當事人宣傳倫理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使當事人能互諒互讓;在庭審中,由當事人充分表達自己的理由,法官明斷是非責任,講清法律後果,促成當事人和解;在案件處理后,向當事人宣講法院處理的法律依據,判斷劃分責任的事實證據,指出當事人的過錯得失,為當事人自覺履行法律義務及判后和解奠定思想基礎,有力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 4、探索執行新方法,著力解決執行難。執行難一直是困擾該院工作的一個難題,多年來,該院不斷加大執行力度,探索執行新方法,開僻有效執行新路徑。一是運用了公告執行、懸賞執行等新措施,利用電視媒體、張貼公告等方法,公開被執行人的信息,限制被執行人的高消費,獎勵提供被執行人線索的人員;二是追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到目前為止已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案件三件,其中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起到了很好的震懾作用;三是通過市委政法委,將執行工作納入各單位綜治考核範圍。四是建立執行聯動工作機制。2008年。7月17日,瑞金市委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印發〈瑞金市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聯動協調機制工作辦法〉的通知》,標誌著執行聯動機制建設邁出了關鍵的一步,對於解決執行難問題,促進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具有重要意義。成立了組織機構,由市委政法委牽頭,聯合二十多個部門,組成了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基本上整合全市的資源,形成了合力;明確了工作職責,規定各部門在執行聯動機制中的職責,使各部門既各司其職,又能相互配合;規範了工作程序,使執行聯動機制能更好地發揮功能;落實了責任追究,對干預執行,不履行聯動職責的單位規定了黨紀、政紀責任追究。通過執行聯動工作機制的建設,瑞金的執行環境有了很大的改觀。五是實行執行工作“四定三包干”,即定人員、定案件、定時限、定責任、包執行、包息訪、包穩定。通過這些方法,使積案逐漸逞下降趨勢,緩解了執行工作壓力,2008年瑞金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瑞金法院執行工作的報告獲全票通過。 5、構建便民訴訟網路,落實司法為民措施。為了更好貫徹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針,2006年該院開始建立便民訴訟網路,在基層法庭幹警和轄區鄉鎮司法、調解幹部間建立固定聯繫,鄉鎮司法、調解幹部與村一級幹部建立固定聯繫,通過鄉村兩級幹部的紐帶作用,建立起人民法庭幹警與人民群眾的聯繫。到目前為止該院已設立了9個巡迴審判庭,10個便民服務站,15個便民聯繫點,發展了15個聯絡員。各庭站點工作開展正常,成功化解了大量矛盾。同時擴大司法救助範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當事人憑殘疾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及村居委會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均可申請司法救助。簡易案件實行速裁速決,涉農案件則儘可能避開農時,開設“田間法庭”、“夜間法庭”,最大限度地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6、拓寬信訪工作思路,落實息訪息訴責任。由於法院工作的特點以及瑞金的民風民情等原因,前幾年,瑞金法院的息訪息訴任務相當繁重,主要是一些上級法院審理的案件息訪息訴任務按地域劃歸瑞金負責。近幾年,該院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想盡辦法、費盡心機,做了大量工作,使信訪工作壓力大為緩解。該院找准契入點,通過親屬做思想工作、與上訪所在地黨委、政府互動、動員各界力量參與、解決上訪人實際困難等綜合措施,平息了大批赴省進京涉法信訪案。同時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涉信仿化解在萌芽狀態。近近三年來,該院沒有發生新的涉法信訪案件。 7、建立高效的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 2005年,瑞金市人大常委會任命了14名人民陪審員,該院隨後研究出台了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根據各人民陪審員的特長,將人民陪審員分成了七個陪審組,即婦女兒童及婚姻家庭案件維權組、金融案件組、傷害及青少年犯罪案件組、行政案件組和三個基層法庭組,各組人民陪審員分別參加各類案件的審理。人民陪審員充分發揮了作用,特別是在化解矛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行政管理


為加強管理,瑞金法院一直在探索管理方法、創新管理體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同時狠抓制度落實,努力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2005年,該院在梳理原有制度的基礎上,借鑒兄弟法院先進管理經驗,參照、細化上級的管理規定,研究制定了新的《崗位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建立了六大考核體系,詳盡規定了每個崗位、每個幹警的目標任務,使法官不僅日常工作有了目標,平時言行也有了標準。一是紀律作風考核體系,由政治處負責對法官遵守各項制度、政令、參加各項集體活動、遵守職業道德等涉及紀律作風的13項內容進行考核。二是廉政考核體系。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考核法官遵守《法官行為規範(試行)》、“十三種不得有”、執行“五條禁令”和“五個嚴禁”,保持廉潔自律等情況。三是案件質量考核體系,由審監庭負責對各部門的案件質量進行考核。四是審限結案率司法統計考核體系,由立案庭對案件的審限、結案率和司法統計情況進行跟蹤監督。五是行政管理考核體系,由辦公室對財物管理、環境衛生節假日值班、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核。六是調研、宣傳、信息、法律文書質量考核體系,由研究室對調研宣傳信息的質量、完成情況和法律文書質量進行考核。這六大考核系統經過幾年的運行,顯示了它在加強法官管理方面的強大生命力,使該院各項工作井井有條,有力地推動了該院的現代化建設。這一成果,還被最高法院等各級法院信息刊物和贛州市政法委信息刊物刊載。為了加強法官的廉政建設,發揮紀檢監察的監督作用,督促法官履行《法官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執行相關禁止性規定,該院於2006年開始建立了紀檢監察“五表”監督機制。即設置辦公室監督、立案庭監督、審監庭監督三種月報表和執行工作、審判業務二種季報表,由辦公室對各部門的收費、立案庭對全院立案、審限、迴避、標的款管理、審監庭對全院案件質量進行監督,執行部門、審判業務部門對本部門工作進行自查。五種表格最後匯總到紀檢監察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根據各表之間相互關係進行分析,判斷各部門工作中是否存在違法、違紀問題,並向黨組彙報。有效地實現了黨組對紀檢監察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部門、綜合部門對業務部門的三重監督。此外,還建立了審判監督和紀檢監察聯動機制,對改判、發回重審等質量存在問題的案件,審判監督庭及時通報紀檢監察部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調查,發現違法違紀的報院黨組研究決定立案查處。在加強制度建設的同時,該院尤其重視制度的落實。該院嚴格按照《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辦法》考核法官,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培訓、任免、晉職晉級、獎懲的唯一依據。近三年該院提請瑞金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的4名職務提升、3名崗位變動的法官和新任命的1名助理審判員,都是崗位目標考核成績優秀的同志。報請表彰和本院表彰的幹警,也都是依據考核結果確定。由於該院執行禁止性規定毫不含糊,幹警都能夠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文明司法,秉公辦案,忠於職守,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保持清政廉潔,自覺遵守“十三個不得有”、“五條禁令”、“五個嚴禁”。嚴格科學的管理,也帶出了一支專心工作、奮發有為的隊伍,並獲得不少榮譽。據不完全統計,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瑞金法院共獲得省級榮譽二十一項,地市級榮譽三十四項,瑞金市委、政府等部門的表彰一百多項。

物質建設


瑞金法院在上級法院、瑞金市委和政府的關心和支持下,充分利用紅都資源,積極向上爭取,發展橫向聯繫,破難取實,在基礎建設等綜合性工作方面不斷取得新突破。瑞金法院現使用的審判大樓建成於1992年,當時是全贛地區最好的辦公樓之一,此後雖歷經幾次小規模的改造,但與先進法院比較起來仍顯落後。2007年該院經過努力,新審判大樓建設列入中央國債投資計劃,爭取第一期資金150萬元,2008年完成征地30畝的工作,開始進入動工建設階段。人民法庭建設改造也全面推進,投資80多萬元,按一級人民法庭設置的瑞林人民法庭已投入使用。已建立起本院區域網並運行良好,每個審判庭均已配備了計算機、速錄列印、監控攝像、投影、安檢設備。全院共有辦案用車18輛。2008年落實了人均辦案經費2.7萬的規定,人民陪審員專項工作經費也列入市財政預算。

法院文化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瑞金作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首都,無數革命先烈在這裡戰鬥生活過,為瑞金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他們開創的蘇區精神,激勵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1999年最高法院修復了中華蘇維埃最高法院舊址,瑞金成了全國法院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每年都要接待大批全國各地法院的來客。如何挖掘“星火燎原,信念堅定;反對本本,開拓進取;執政為民,爭創第一;艱苦奮鬥,廉潔奉公;無私奉獻,不怕犧牲”的蘇區精神,弘揚蘇區司法傳統,建設具有瑞金特色的法院文化,向全國法院展示“窗口”單位的風貌,成為擺在瑞金法院黨組面前的重大課題。經過廣泛的調研,2000年,瑞金法院確定把“信念堅定、開拓進取、司法為民、艱苦奮鬥、無私奉獻”作為瑞金法院文化的核心內容,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其內化為展示瑞金法院形象、推動各項工作的精神動力,並在不斷的發展過程不斷地豐富其內函。

機構設置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1980年5月設立,現有幹警6人,負責綜合性協調與對外聯繫、接待工作,保證上傳下達、政令暢通;負責院長辦公會、院務會的會務;負責文秘工作,管理文件、印章和辦公設備;管理財務、訴訟費、圖書資料、檔案資料及固定資產;負責審判庭和人民法庭建設;管理調配全院車輛、裝備、武器和服裝發放;負責計劃生育、環境衛生管理和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最高法院舊址的管護工作。
2、政治處。2003年5月12日設立,現有幹警3人,負責黨組會的會務工作和決定的抄告落實;負責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以及全院幹警思想政治工作,群眾工作,組織開展文體活動;負責法官的管理培訓、考核、選拔、任免和法官等級評定,做好乾警的轉正、定級、定職、晉職、晉級、獎懲等工作,負責管理本院機構編製工作,負責管理退休幹部的工作;負責全院精神文明建設和爭先創優活動,及時表彰宣傳先進集體和先進模範人物;負責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和來信答覆。
3、立案庭。2003年5月12日設立,現有幹警4人,負責本院辦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立案,依法審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認為申訴無理的,予以駁回;符合立案條件的,應予立案,並移送審判監督庭審查處理;處理來信、來訪;負責院長接待日的具體事宜;負責司法統計,處理司法救助事宜;對本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進行審限流程管理
4、刑事審判庭。1963年設立,副科級機構,現有幹警5人,負責審判刑事公訴案件;審理人民法庭管轄範圍以外的刑事自訴案件;組織並指導對刑事審判理論的學術研究。
5、民事審判第一庭。1963年設立民事審判庭,2003年5月12日改為現稱,副科級機構,現有幹警7人,負責依法審判第一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傳統民事案件、房地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鄰地利用權案件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農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中介組織之間的合同、侵權案件、知識產權案、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辦理相關的申請複議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工作。
6、民事審判第二庭。1980年設立經濟庭,副科級機構,2003年5月12日改為現稱,現有幹警6人,負責依法審判第一審國內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案件;依法審判第一審國內證券期貨、票據、企業破產等案件。
7、行政審判庭。1988年7月設立,負責依法審判第一審行政案件;審查處理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已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訴案件;依法審判市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行政抗訴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
8、審判監督庭。2003年5月12日設立,負責審查處理經本院立案庭審查認為應當按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各類再審案件;審判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刑事、民事再審案件。
9、執行局。1988年4月設立設立執行庭,2003年5月12日,撤銷執行庭,設立執行局並定為正科級機構,現人幹警10人。負責執行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服從全省法院執行機構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內設綜合室、執行一隊、執行二隊。
10、研究室。1991年設立,現有幹警3人。負責負責起草各種文件、經驗材料及工作總結;負責辦理審判委員會會務,開展總結審判經驗的調研及辦理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事項;負責院刊的編輯發送、新聞報道、信息工作、法制宣傳工作,指導人民法庭開展法制宣傳工作;負責最高法院舊址的宣教工作,抓好蘇區審判史的發掘研究工作。
11、計劃生育非訴行政執行庭。2002年12月設立。負責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申請到市人民法院對計劃生育對象徵收社會撫養費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工作,支持計生部門依法行政
12、法警大隊。2001年6月設立,現有法警12人,負責法庭的勤務工作、維持開庭秩序;送達各種法律文書;押解人犯及奉命對死刑犯執行死刑;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派駐機構。主管本院的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本院及其他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對本院及其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本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追究工作;受理本院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二、派出機構:
派出機構設5個基層人民法庭,均為副科級機構。
1、九堡法庭:
管轄九堡鎮雲石山鄉、萬田鄉二鄉一鎮。
2、壬田法庭:
管轄壬田鎮日東鄉一鄉一鎮。
3、瑞林法庭:
管轄瑞林鎮、崗面鄉、丁陂鄉、大柏地鄉三鄉一鎮。
4、謝坊法庭:
管轄謝坊鎮武陽鎮、拔英鄉二鎮一鄉。
5、城郊法庭:
管轄沙洲壩鎮澤覃鄉黃柏鄉、葉坪鄉三鄉一鎮。
人民法庭職責:
1、負責審判本庭管轄範圍內的民事糾紛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
2、指導轄區內調解組織處理民事糾紛。

地理位置


地址:華塘路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