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政府機關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5號)和《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錫委發[2009]81號),設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機構職能一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全市生產力布局、經濟總量平衡、經濟發展和結構優化的戰略目標和政策;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監測、預測和預警分析,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統籌協調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負責發布重要綜合經濟信息;組織開展全市科學發展評價考核工作,牽頭全市為民辦實事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編製並組織實施市級主體功能區規劃、城市化發展規劃和區域發展規劃,銜接、協調全市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並負責有關發展規劃的審核、評估和管理工作;負責發展規劃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的銜接平衡。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能,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負責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與總體改革方案的銜接;研究並解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年度改革重點工作,推進有關領域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協調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的改革發展。
(四)綜合監測、分析全市財政、金融運行和政策執行情況,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研究擬訂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指導、協調創業投資股權(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負責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負責企業發行債券的審批、審核、轉報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政府投資項目與建設資金的平衡意見;參與審核並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和國內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
(五)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負責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戰略、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製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並做好與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統籌協調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和環境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我市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
(六)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調控目標、政策與措施,牽頭編製下達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計劃,統籌協調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市場准入、財政、金融、環保、土地、資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制定投資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下達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政府性投資資金和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制度;牽頭安排市級重大投資項目計劃和管理、協調實施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審核、審批政府性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組織竣工驗收及后評價工作;按照許可權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負責審核、轉報由國家、省發改委審批、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和由政府出資的建設項目的稽察;負責全市招投標工作的協調、指導和宏觀管理,牽頭制定招投標綜合性政策;負責協調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代建制工作;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機構職能二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有關政策建議,按許可權組織審批、審核報批農業重點建設項目,協調實施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重大特色產業基地(園區)建設,指導協調和組織推進新興產業發展;負責安排重大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建設項目,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新興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負責綜合協調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布局,統籌協調基礎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工作。按分工編製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牽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市場發展,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牽頭總部經濟發展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和優化能源結構;監測、分析能源發展狀況、運行情況和市場供求情況,做好全市能源供需總量的平衡;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重大問題,牽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工作。
(十)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提出利用外資總量平衡、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按照許可權核准、審批或審核報批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借用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策貸款等國外貸款項目;負責我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開放園區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開發區(園區)的設立審核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綜合協調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社會保障、就業、人口計劃生育、民政、政法、社團、宗教等社會領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組織全市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的評估,研究提出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協調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有關工作。
(十二)統籌協調地區經濟協作工作,負責組織對口支援、援建協調和蘇南、蘇北掛鉤合作工作,牽頭東西部合作交流有關工作,組織和協調我市參與長江三角洲地區合作與發展工作,承擔沿江、沿海開發有關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
主任:庄宏,主要職能:負責本委重要會議組織、文秘、信訪、檔案、接待、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行政管理。
(二)發展規劃處(區域經濟處、政策研究室
處長:吳虹娟,主要職能: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以及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方面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編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專項、區域等規劃和政策,並負責有關發展規劃的審核、評估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推進城市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參與事關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項目的研究論證。組織編製全市及跨地區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並提出相關政策;組織擬訂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編製生態建設、環境整治、土地利用、地質勘探、礦產資源、水資源平衡等規劃和年度計劃。
組織和協調我市參與長江三角洲地區合作與發展工作。承擔市沿江開發協調小組辦公室、市城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組織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綜合性調查研究,擬訂政策措施,提出對策建議。
(三)國民經濟綜合處(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辦公室)(信息處與其合署辦公
處長:錢喜中,主要職能:組織編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提出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年度計劃方法、指標體系的修訂、完善;研究分析宏觀經濟形勢,收集、匯總全市經濟與社會發展年度預期調控目標和主要計劃執行情況;負責開展對全市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分析,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協調產業發展,參與研究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發展中重大問題;承擔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辦公室工作,牽頭全市科學發展評價考核和全市為民辦實事工作;負責委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組織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擬訂本委信息化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委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本委網站建設和管理;指導下屬單位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處(重大項目辦公室)
處長:吳意中,主要職能:組織編製全市固定資產中長期投資規劃;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投資計劃和政策措施,提出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按許可權審批、審核報批由政府投資的涉及黨政機關、市政園林、城市水利、環境保護(環境治理)、保障性住房等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及概算,核准(備案)、審核上報由企業投資的市政園林、環境保護、房地產開發等項目;根據許可權負責全市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審批工作;牽頭組織國家和省太湖治理等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負責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實施的有關協調工作;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的發展。
研究提出全市重點重大項目建設中長期規劃,編製省、市重點重大項目年度計劃;負責省、市重點重大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的跟蹤管理、匯總分析、協調服務和考核工作;負責全市重大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工作網路的建立、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重大項目儲備和培育工作,建設全市重大項目儲備庫。

機構二

(五)經濟體制改革處
處長:俞春琛,主要職能:組織編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統籌協調全市綜合改革,組織推進相關專項改革和重點改革的試點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對策建議;組織實施市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承擔市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六)社會事業改革處(行業組織發展處)
處長:甘錫林,主要職能:研究社會事業領域改革中的重大問題,以及經濟體制改革與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領域體制改革的銜接問題,擬訂改革方案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全市社會事業領域的各項改革;指導推進全市行業組織的改革發展;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七)財政金融處
處長:尤建東,主要職能:負責研究分析全市財政、金融運行和全社會資金的運行動態,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執行情況,提出相關對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政府投資項目與建設資金的平衡意見,牽頭編製和下達政府投資項目的年度計劃;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創業投資和股權(產業)投資基金有關工作;參與財政、金融、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統籌協調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研究擬訂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參與股票發行上市的相關審核工作,監督上市資金運用,引導資金投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和國內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
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及財務管理。
(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
處長:陳林峰,主要職能:研究擬訂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提出利用外資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目標及政策,宏觀指導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貫徹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開放型經濟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參與開發區(開放園區)設立的有關工作;按許可權審批、審核報批外商投資項目、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等國外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審核轉報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無錫對外友好城市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工作;牽頭總部經濟發展工作;承擔委內日常外事工作。
(九)社會發展處(就業和收入分配處)
處長:丁政羽,主要職能: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製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社會事業總體布局調整、重大項目規劃、建設意見;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民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政法以及工、青、婦等有關方面的政策及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製全市社會發展年度報告,評估社會發展總體水平;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編製政府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計劃;負責按許可權審核政府財政性投資建設社會事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參與審核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項目概算,參與政府性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及后評價工作;協調全市有關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以及人口綜合調控的重大問題;牽頭組織相關重點工作目標管理。承擔市社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機構三

(十)工業處(高技術產業處與其合署辦公)
處長:胡科偉,主要職能:綜合分析全市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經濟發展戰略;銜接、平衡各有關行業年度計劃和發展規劃;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提出全市工業產業發展導向意見;負責按許可權審核報批使用國家財政性建設資金和由國家、省發改委核准、備案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結構調整規劃工作,參與制定工業產品結構調整實施方案;指導、推進產業集群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重點領域;銜接平衡全市科技及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重大高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園區)建設,推動新興產業發展;按許可權組織、報批和管理可促進和帶動國民經濟素質提高的重大高技術產業化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的研製開發和示範工程、工程中心項目;負責審核報批由國家、省發改委核准、備案的高技術產業投資項目;按許可權負責高技術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有關工作;安排高技術產業重大項目;負責雲計算、物聯網等新興產業項目的培育發展。承擔市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導小組綜合協調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一)服務業處
處長:俞勇軍,主要職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市服務業發展,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集聚區和重點建設項目發展規劃及政策,負責服務業集聚區的認定,綜合協調集聚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按許可權核准、審批、審核報批全市服務業建設(除物流、停車場、市場)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安排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牽頭負責服務業重點項目引導資金對上爭取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服務業對外招商引資計劃,牽頭組織全市服務業宣傳、培訓工作,推進服務業品牌和標準化建設,指導、聯繫市服務業聯合會和服務業各專業協會工作。承擔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二)經濟貿易處
處長:趙美江,主要職能: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按分工編製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重大問題;牽頭企業主輔分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市場規劃、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糧食、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市級儲備;統籌全市物流發展規劃,按許可權核准、審核報批物流、停車場、市場建設項目,承擔市物流園區調整和企業主副分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三)農村經濟處
處長:姚琦,主要職能:研究、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組織編製和銜接平衡農林、水利、農機、農業綜合開發等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提出農業產業發展導向意見;編製並組織實施農業重大項目年度計劃,參與編製市級財政安排的農林、水利等重大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年度計劃;按許可權審批、審核報批相關建設項目,並參與協調組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業科技發展、農村小城鎮發展、農村二、三產業發展、農產品市場發展等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參與研究制定農村扶貧、控減農民負擔、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現代化工作目標、政策措施;負責以工代賑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生產資料的引導和調控工作。

機構四

(十四)基礎產業處
處長:盛軍,主要職能:研究提出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布局;組織編製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計劃,牽頭擬訂重大基礎設施專項規劃,並銜接平衡有關專項規劃;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按許可權審批、審核報批由政府投資的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核准企業投資的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統籌協調重大基礎產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十五)能源處(資源節約處)
處長:程俊軍,主要職能:研究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市煤炭、石油、燃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專項規劃的編製和組織實施工作;監測、分析能源產業的發展狀況、運行情況和市場供求情況;做好全市能源供求總量平衡工作,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負責天然氣應急儲備;協辦能源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核審批;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重大問題;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全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低碳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負責應對氣候工作。
(十六)法規處(行政許可服務處)(招投標管理處與其合署辦公)
處長:方誌慶,主要職能: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部門政務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部門行政許可服務職責。
指導、協調和宏觀管理全市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招投標相關法規,研究提出招投標綜合性政策;依法指導必招建設項目的核准招標事項,按規定和許可權承擔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標和代建制的有關工作。
(十七)經濟合作處(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處長:葉再熙,主要職能:承擔市對口支援陝西延安市、新疆霍城縣、阿合奇縣和重慶雲陽縣等工作,組織安排並檢查落實援助項目資金;開展與對口支援地區的經濟合作與交流工作,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做好我市參與西部大開發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負責我市與徐州市掛鉤合作工作,檢查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的建設施情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負責管理市對口支援和南北掛鉤專項資金;負責地區間經濟協作和省內沿海發展合作相關工作;承擔市對口支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南北掛鉤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援建四川漢旺天池地震災后重建有關後續工作。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計劃,銜接國防動員和政府應急管理有關事項,協調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參與國防軍工能力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的擬訂和項目審核工作。
(十八)項目稽察辦公室
主任:周煒,主要職能:負責項目稽察、項目竣工驗收、項目后評價項目代建制管理等工作。
(十九)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
處長:沈敏義,主要職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組織、人力資源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十)機關黨委(與監察室合署辦公)
副書記(主任):王燁蕾,主要職能:負責機關黨建工作。
另按市紀委(監察局)分工,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領導班子


曹文彬,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周文棟,黨組書記。
蘇益民,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服務業發展、重大項目稽察等方面工作。分管服務業處、經濟貿易處、項目稽察辦公室。
畢濱江,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基礎產業、能源、資源節約、開放型經濟等方面工作。分管基礎產業處、能源處(資源節約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
顧 崗,黨組成員、副主任(兼),無錫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龔詠程,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農業與農村經濟、對外協作、國防經濟動員等方面工作,協助負責機關黨建、人事工作。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農村經濟處、經濟合作處(國防經濟動員辦公室)、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市信息中心(市發展研究中心)。
張建春,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經濟體制改革、社會發展等方面工作。分管經濟體制改革處、社會事業改革處(行業組織發展處)、社會發展處(就業與收入分配處)。
陳衛東,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工業經濟、高技術產業、法規、行政許可服務、招投標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處(重大項目辦公室)、工業處(高技術產業處)、法規處(行政許可服務處、招投標管理處)。
邢益新,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機關辦公、文檔、保密、接待、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發展規劃、區域經濟、政策研究,負責國民經濟綜合計劃、目標管理、財政金融等方面工作,負責本委新聞宣傳、信息發布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分管辦公室、發展規劃處(區域經濟處、政策研究室)、國民經濟綜合處(信息處、市目標辦)、財政金融處。
陳世平,調研員,分管服務業發展聯合會。
陳 松副調研員,協助陳衛東分管工作,具體負責法規處(行政許可服務處、招投標管理處);分管評審中心。
吳 煒,副調研員,協助畢濱江、龔詠程分管的相關工作。
劉 軍,副調研員,協助蘇益民、張建春分管的相關工作。
吳嘉萍,副調研員,協助邢益新分管的相關工作;具體負責機關財務工作。

獲得榮譽


2021年7月,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黨委被無錫市委授予“無錫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2021年10月,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支援合作處被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蘇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