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國家稅務局

贛州市國家稅務局

贛州市國家稅務局1994年9月國地稅分設后,組建了贛州地區國家稅務局,1999年7月贛州地區撤地設市后,更名為贛州市國家稅務局。全市國稅系統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836人,離退休、“兩提前”人員728人。內設13個機關科室、4個事業單位和3個直屬單位,下轄19個縣(市、區)局。目前在職幹部職工中,本科以上學歷1370人、佔74.74%,439大專學歷人、佔總人數23.95%;註冊會計師和稅務師79人,佔4.30%;30歲以下113人、佔6.11%,31歲-40歲536人、佔29.24%,40歲-50歲886人,佔48.34%,50歲以上299人,佔16.31%;黨員1143人,佔62.36%。

機構簡介


全市國稅系統登記的納稅戶約有7.4萬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728戶,企業所得稅納稅人5857戶;稅源主要分佈在有色金屬、捲煙、電力三大稅源板塊,其中年繳納國稅收入億元以上企業2戶,千萬元以上企業60餘戶。目前,全市國稅系統主體稅源主要集中在增值稅、消費稅兩大稅種,分別約佔總收入66.51%、16.84%;從行業看,主要集中在捲煙、有色金屬二大板塊,分別約佔總收入19.06%、16.51%;從經濟類型看,主要集中在國有企業和股份公司兩大類型,分別約佔總收入26.28%、36.17%;從納稅戶看,主要集中在344戶重點稅源企業,其年納稅總額佔到了總收入58.5%以上。
近年來,市局機關先後被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文明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被省委、省政府評為“文明行業”;全系統有16個單位被省委、省政府評為“省級文明單位”;有3個單位的辦稅服務廳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巾幗文明服務示範崗”榮譽稱號。

領導信息


郭吉生,男,漢族,江西泰和人,1953年11月出生,1975年7月參加工作,1982年9月參加稅務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現任贛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歷任泰和縣凰崗附中教師、教導主任,泰和文教局辦事員、縣委辦公室秘書,泰和縣稅務局副局長、局長、黨組書記,1991年9月任吉安地區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94年9月任吉安地區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1995年11月任吉安地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1999年7月任吉安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1年5月起任現職。
主持全面工作。
肖慶岱,男,漢族,江西於都人,1952年11月出生,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82年12月參加稅務工作,197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本科學歷。現任贛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處級)。歷任濟南空軍某部戰士、幹部、教員,贛州地區稅務局科員、副科長、科長,1993年3月任贛州地區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94年9月任贛州地區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99年7月任贛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3年7月起任現職。
分管辦公室、教育科、黨辦、工會、稅務學會。
韓紹作,男,漢族,江西贛縣人,1953年12月出生,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參加稅務工作,197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本科學歷。現任贛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歷任某炮兵團戰士、班長、副連長,南京炮兵學校學員,長沙炮兵學院正連幹事、副科長、科長、大隊政委等職,贛州地區稅務局總支書記,原贛州市國稅局(現章貢區)黨組書記、局長,1995年10月任贛州地區國稅局副局長兼章貢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1999年7月任贛州市國稅局副局長兼章貢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2年7月起任現職。
分管財務科、信息中心、舊址辦。
李日勝,男,漢族,江西龍南人,1962年11月出生,1979年10月參加工作,1982年12月參加稅務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現任贛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歷任龍南縣委辦公室辦事員,龍南縣稅務局副股長,定南縣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龍南縣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龍南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1年4月起任現職。
分管稽查局、收入核算科、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黃澈,男,漢族,江西寧都人,1964年1月出生,1982年11月參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現任贛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歷任宜黃縣稅務局副所長、稅政股長、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資溪縣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任科員,資溪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樂安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南城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2年7月任贛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7年10月起任現職。
分管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征管科、納稅服務科。
黃光平,男,漢族,江西石城人,1952年6月出生,1968年12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參加稅務工作,197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全日制大專學歷。現任贛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歷任閩北指揮部戰士,29軍某炮兵團班長、排長、連長、參謀股長等職,石城縣醫藥公司副經理,石城縣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石城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贛州地區國稅局稽查局長,贛州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發票所所長,2002年7月任撫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5年7月任贛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2007年12月起任現職。
分管紀檢監察、票證中心。
謝立軍,男,漢族,江西奉新人,1956年7月出生,1972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本科學歷。現任贛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歷任32100部隊副營職參謀,贛州地區稅務局科員、辦公室副主任,贛州地區稅務局計財科長,贛州地區國稅局計財科長,贛州市國稅局計財科長;2001年4月任贛州市國稅局總會計師,2002年12月起任現職.
分管所得稅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國際稅務管理科。
黃曉東,男,漢族,江西瑞金人,1971年4月出生,1990年9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現任贛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歷任瑞金縣稅務局專管員、組長、副分局長,原贛州市(現章貢區)國稅局股長、副分局長、分局長、黨組成員、副局長,2002年11月任崇義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12月起任現職。
分管貨物和勞務稅科、政策法規科、機關服務中心

機構設置


贛州市國家稅務局內設13個機關科室、3個直屬機構、4個事業單位。下轄19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製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6.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製、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10.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13.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取出口退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協調機關工、青、婦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構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
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稅收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4.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財政人民委員部稅務局舊址管理辦公室
負責舊址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中央蘇區稅收史料的收集、整理、陳列及展示;負責全國稅務系統人員到瑞金革命舊址群接受革命傳統教育的接待工作和社會各界人士參觀引導、講解工作。
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
(一)贛州市章貢區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二)贛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三)贛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四)南康市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五)信豐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六)大余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七)上猶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八)崇義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九)安遠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十)龍南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十一)定南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十二)全南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十三)寧都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十四)于都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十五)興國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十六)瑞金市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十七)會昌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十八)尋烏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十九)石城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

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