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太學
漢代京師的全國最高教育機構
漢代出現的設在京師的全國最高教育機構。西漢早期,黃老之學盛行,只有私家教學,沒有出現傳授學術的學校。漢武帝罷黜百家定儒一尊之後,採納董仲舒的建議,始在長安建立太學。最初太學中只設五經博士,置博士弟子五十名。
從武帝到新莽,太學中科目及人數逐漸加多,開設了講解《易經》、《詩經》、《尚書》、《禮記》、《公羊傳》、《穀梁傳》、《左傳》、《周官》、《爾雅》等的課程。漢元帝時博士弟子達千人,漢成帝時增至三千人。王莽秉政,為了樹立自己的聲望,並籠絡廣大的儒生,在長安城南興建辟雍、明堂,又為學者築舍萬區。博士弟子達一萬餘人,太學規模之大,實前所未有。武帝到王莽,還歲課博士弟子,入選的可補官。
東漢建武五年(公元29),漢光武帝劉秀在洛陽城東南的開陽門外興建太學。後來漢明帝劉庄還到太學行禮講經。漢順帝永建元年(126),對太學進行了重修和擴建,費一年時間,用工徒十一萬二千人,建成兩百四十房,一千八百五十室。所招學生稱之為太學生。其後,太學生人數多至三萬人。漢靈帝熹平四年(175),為了刊正經書文字,刻成有名的熹平石經,樹立於太學門外,全國各地來觀看和抄錄經文者,絡繹於途。兩漢時太學在培養人才和促進文化發展等方面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隨著政治的腐敗,太學生開始參與政治。西漢哀帝時,博士弟子王咸曾聚集太學生千餘,以圖解救執法不阿的司隸校尉鮑宣。東漢晚期陳蕃、李膺等人反對宦官的黑暗統治,得到太學生的支持和響應,於是太學生也成為宦官打擊的對象(見黨錮),不少與黨人有牽連的人遭到禁錮。熹平元年,太學生被宦官逮捕和囚禁的達一千餘人。
魏文帝曹丕黃初中恢復了洛陽的太學,有博士十九人。太學生在魏明帝時增至千餘。時依漢制設五經策試之法,通過考試的可補掌故、太子舍人、郎中等。西晉武帝時太學生三千人(一說七千餘人),依《晉令》規定,試經及格者可拜郎中。西晉時教育體制的重大變化,是為五品以上官僚子弟專設了國子學,形成了貴族與下層士人分途教育,國子學、太學並立的雙軌制。東晉學校教育相當衰微,南朝則有所復興,國子生多為士族高官子弟,稱之“國胄”或“世胄”,可以經明經策試入仕,而太學則往往僅存博士而無生員。
十六國時期,一些少數族政權亦曾設立太學以及四門學、郡國學、律學,生員身份有所限定,一般限公卿大臣子弟充當。然各政權興廢不定,學校也時設時罷。至北魏道武帝,設立學校,稱國子太學。后又別立太學。國子學一度改稱中書學,后又改回。郡學也稱太學。孝文帝、宣武帝時,又增設了四門小學,形成了國子學、太學、四門小學三學並立之制。南北朝後期至隋,又逐漸形成了律學(習法令)、書學(習文字)、算學(習計數)三學。
唐代國子監,有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學校的差別,與學生資蔭(即父祖官爵)身份有關。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分別面向三品、五品、七品以上官僚子弟,律學、書學、算學則面向八品以下子弟及庶人。此外,國子生、太學生、四門生學習儒家經典,律學、書學、算學學生則學習專門技術。國子學生員三百人,太學五百人,四門學一千三百人,律學五十人,書學、算學三十人。入學年齡為十四歲至十九歲,律學則為十八歲至二十五歲。高宗龍朔二年(662),又在東都洛陽設立了一個國子監,與長安國子監合稱“兩監”。
國子監長官為國子祭酒,主持政務。下設司業為副,及丞(掌判監事)、主簿(掌印)、錄事。諸學有博士、助教、典學、直講等學官,掌教學。國子生、太學生、四門生入學后,要根據將來考進士科還是考明經而分科學習。所習儒家經典分為大中小三種,《禮記》、《左傳》為大經,《詩經》、《周禮》、《儀禮》為中經,《易經》、《尚書》、《公羊傳》、《穀梁傳》為小經。通三經者,大、中、小經各一;通五經者,大經皆通,余經各一;《孝經》、《論語》則都要掌握。這與進士、明經科的考試要求,基本一致。學校每歲向禮部薦送參加科舉考試者。如學業不佳而多年不堪薦送,或薦送后屢年落第,則往往要被學校解退除名。
唐代前期,進士及第而享文名者,大多由兩監生徒出身。主考官在取捨中,也有意偏重生徒。時進士不由兩監出身,則深以為恥。唐玄宗李隆基曾下令,天下舉人皆補學校。但安史之亂后,由於政治混亂及財政困難,學校由盛入衰,生員不及舊日三、四分之一,太學、四門學的入學資格只好降低,生徒在應科舉者中的比例亦大為減少。
宋代太學仍為最高學府,隸國子監。宋初僅設國子監,學生名額甚少,且只收七品以上官員子弟。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范仲淹推行新政(見慶曆新政),始以東京開封錫慶院興辦大學,招收內捨生兩百人,採用胡瑗的湖學法制訂“太學令”。宋神宗趙頊時,擴建太學,增加學生名額達兩千四百人,設八十齋,並重訂太學條制,推行三舍法。宋徽宗趙佶時,興建辟雍作為外學,太學(包括辟雍)共招生三千八百人,同時廢除科舉,人材皆由學校選拔,太學達到極盛時期。南宋紹興十二年(1142),在臨安府重建太學,至宋末學生達一千七百多人。
宋代太學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學制。太學生從八品以下官員子弟和平民的優秀子弟中招收。慶曆間(1041~1048),內捨生由太學供給飲食。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起,外捨生亦由太學給食。南宋時,外捨生入學,須納“齋用錢”,方能在官廚就餐;貧者減半納;內捨生和各齋長、齋諭免納。學生各習一經,隨所屬學官講授。學生分成三等,即上舍、內舍、外舍。考核學生成績和學生升等的制度,稱“三舍法”,規定新生入外舍習讀,經公試、私試合格,參考平日行藝,升補內舍。內捨生兩年考試一次,考試成績和當年公、私試分數校定皆達優等,為上等上捨生,即釋褐授官;一優一平為中等上捨生,准予免禮部試;兩平或一優一否為下等上捨生,准予免解試。上捨生不再參加公試。私試每月一次,由學官出題自考學生;公試每年一次,由朝廷降敕差官主持。學生分齋學習,每齋三十人,屋五間、爐亭一間為全齋閱覽和會議處,設齋長、齋諭各一人,負責督促和檢查學生的行藝。宋代學官與唐略同,然無助教、直講,又增學正、學錄、監書庫、監廚官等。職員稱學職或職事人,有前廊學錄、學諭、直學等,大多由上捨生或內捨生擔任,每月有俸錢。工人稱齋仆、貼齋等,亦領“月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