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戰爭

三十年戰爭

三十年戰爭(英語:Thirty Years' War;德語:der Dreißigjährige Krieg;法語:La guerre de trente ans;西班牙語:La guerra de los treinta años;瑞典語:trettioåriga kriget;丹麥語:tredive års krig;1618年—1648年),是由神聖羅馬帝國的內戰演變而成的一次大規模的歐洲國家混戰,也是歷史上第一次全歐洲大戰。這場戰爭是歐洲各國爭奪利益、樹立霸權的矛盾以及宗教糾紛激化的產物。戰爭以哈布斯堡王朝戰敗並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而告結束。

中世紀後期神聖羅馬帝國日趨沒落,內部諸侯林立紛爭不斷,宗教改革運動之後又發展出天主教和新教的尖銳對立,加之周邊國家紛紛崛起,於1618年到1648年爆發了歐洲主要國家紛紛捲入德意志內戰的大規模國際戰爭,又稱“宗教戰爭”。

戰爭基本上是以德意志新教諸侯丹麥瑞典法國(法國是信天主教的,但是為了稱霸歐洲和新教國家站在了一起)為一方,並得到荷蘭英國俄國的支持;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德意志天主教諸侯和西班牙為另一方,並得到宗和波蘭的支持。

這場戰爭推動了歐洲民族國家的形成,是歐洲近代史的開始。這場戰爭使日耳曼各邦國大約被消滅了25至40個百分比的人口;路德城維滕貝格四分之三人口陣亡,波美拉尼亞百分之六十五的人口陣亡,西里西亞四分之一的人口陣亡,日耳曼各邦國男性有將近一半陣亡。

背景


17世紀以後,哈布斯堡王朝統治下的德意志皇權日益衰微,各邦諸侯割據稱雄。信奉新教(路德教、加爾文教)的諸侯和信奉舊教(天主教)的諸侯在宗教糾紛掩飾下爭奪地盤和反對皇帝專權,並分別組成“新教聯盟”(1608年)和“天主教聯盟”(1609年)。
哈布斯堡王朝極力限制新教活動,爭取舊教諸侯重振帝國皇權,並得到羅馬教皇、西班牙徠和波蘭貴族的支持。
三十年戰爭地圖
三十年戰爭地圖
法國為稱霸歐洲,力圖使德意志保持分裂狀態,支持新教諸侯反抗皇權;丹麥、瑞典早已覬覦北海和波羅的海的德意志領土和港灣;荷蘭和英國則不願帝國勢力在北歐擴張,英國還企圖削弱西班牙的勢力。這些國家都支持新教聯盟。
1618年捷克反對哈布斯堡王朝的起義,是三十年戰爭的導火線。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蒂亞斯(1612年~1619年在位)企圖在波希米亞(今捷克)恢復天主教,指定斐迪南三世為波希米亞國王。斐迪南三世下令禁止布拉格新教徒的宗教活動,拆毀其教堂,並宣布參加新教集會者為暴民。1618年5月23日,武裝暴徒衝進王宮,把皇帝的欽差從窗口拋入壕溝,史稱“擲出窗外事件”,它成為三十年戰爭的開端。
三十年戰爭是歐洲幾百年來宗教和國際政治各種矛盾的總爆發。正如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在給他的首相的信中所說:“各個小型的戰爭,在這裡都彙集成一個全面的歐洲戰爭”。

過程總述


哈布斯堡王朝同盟由西班牙和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組成,並得到羅馬教皇和德意志天主教諸侯以及波蘭立陶宛王國的支持。反哈布斯堡王朝同盟由法國、瑞典、丹麥、聯合省共和國(荷蘭)以及英國和俄國組成,並得到德意志新教諸侯和波希米亞、特蘭西瓦尼亞,義大利的反哈布斯堡王朝運動的支持。
三十年戰爭是以新教徒天主教徒之間的宗教戰爭開始的,後來則失去宗教性質。它是資本主義產生和資產階級民族形成的深遠過程的反映,是和一些歐洲國家最初的資產階級革命(1566年~1609年的尼德蘭資產階級革命,1640年~1660年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密切相連的。
軍隊規模
軍隊規模
當時,哈布斯堡王朝已成為歐洲反動勢力的堡壘和衰亡的封建制度的維護者。它竭力謀求歐洲霸權,但遭到了德意志新教諸侯國的反抗。這些諸侯國形式上加入了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的所謂“神聖羅馬帝國”,但實際上是獨立的。
1576年魯道夫二世即位,德意志開始迫害新教徒。天主教徒與新教徒衝突過程中,形成了兩個相互對立的政治軍事聯盟:以普法爾茨侯爵腓特烈五世為首的新教聯盟(1608年)和以巴伐利亞馬克西米利安公爵為首的天主教聯盟(1609年)。德意志的國內矛盾給歐洲列強以可乘之機。
法國支持新教聯盟,以便對周圍各國建立霸權,並阻止哈布斯堡王朝在德意志邊界諸侯國地位的加強。丹麥在攫取德意志的石勒蘇益格和荷爾斯泰因兩州后,又力圖佔領德意志北部各諸侯國。瑞典則想把波羅的海變成本國的“內海”。荷蘭極力削弱西班牙和奧地利,並使本國商船隊在古老的漢薩同盟商路上獲得控制權。英國既反對哈布斯堡王朝在德意志西北部和北海地區加強勢力,同時也不希望反哈布斯堡王朝同盟各國強大;它在歐洲和近東的利益,其中包括同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關係,與法國的利益發生了衝突。奧斯曼帝國雖然未參加三十年戰爭,但卻指望利用這次戰爭來鞏固自己在巴爾幹半島的地位。被看作是“基督教先鋒”的奧地利如若戰敗,可使奧斯曼帝國擺脫其在巴爾幹地區的主要敵人。俄國與波蘭立陶宛王國進行戰爭,是為收復在波蘭、瑞典對俄國的武裝干涉(十七世紀)期間被波蘭立陶宛王國侵佔的領土。
三十年戰爭爆發前夕,敵對雙方均擁有常備雇傭軍,總兵力各達2.5~5萬人。這些軍隊在建制上分為旅和團。它們雖然經嚴格訓練,但軍紀和戰鬥素質都較差。瑞典軍經國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改組,戰鬥力較強,自由農民和市民是這支軍隊的強大的來自本民族的骨幹力量。它裝備有輕型火炮和火槍(紙制彈殼),這些武器的特點是射速高。
瑞典軍步兵團火槍手佔2/3,長矛手佔1/3,其他國家的軍隊則相反。為了充分發揮步騎槍火力的威力,古斯塔夫·阿道夫把步兵和騎兵原來的縱深配置隊形改成3~6列橫隊。瑞典和其他國家軍隊的野戰炮兵由輕、重炮兵連編成。瑞軍平均每千人配備火炮5~12門,而其他國家的軍隊每千人僅配備火炮4~5門。
戰爭導火線是1618年的波希米亞(今捷克)人反抗神聖羅馬帝國的民族及宗教戰爭。而整場戰爭共分為4個階段,分別是捷克階段(1618年~1624年)、丹麥階段(1625年~1629年)、瑞典階段(1630年~1635年)及全歐混戰階段(1636年~1648年),最後以哈布斯堡王朝集團戰敗,參戰各國於1648年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為止,共達三十年之久。

捷克階段


捷克“擲出窗外事件”

擲出窗外事件
擲出窗外事件
波希米亞於1526年併入神聖羅馬帝國,自那時起,波希米亞國王由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兼任。1617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蒂亞斯派遣耶穌會教士進入波希米亞,意圖在波希米亞復興天主教,並任命哈布斯堡皇室的斐迪南大公為波希米亞國王,斐迪南是一名狂熱的天主教徒,他對波希米亞的新教徒進行大規模的逼害,並禁止新教徒的宗教活動,拆毀他們的教堂。於是在1618年5月23日,波希米亞首都布拉格的新教徒發動起義,衝進王宮,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兩名欽差從窗口投入壕溝,是為扔出窗外事件,並成立臨時政府,由三十位成員組成,宣布波希米亞獨立。

全面反奧

1619年6月波希米亞起義軍進兵至哈布斯堡王朝的首都維也納近郊,並與當時已繼位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斐迪南二世進行談判。斐迪南逼於形勢,在表面上假意答允進行談判,實際上在暗地裡向天主教同盟求助,並答允將來把普法爾茨選帝侯的爵位轉讓予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利安一世,以換取天主教同盟出兵相助。不久,天主教同盟即出兵二萬五千人,並贊助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大量金錢。起義者被逼於該年八月退回波希米亞,而波希米亞議會亦於該月選出信奉新教的普法爾茨選帝侯腓特烈五世為波希米亞國王。

皇帝反攻

描述蒂利伯爵勝利的白山戰役油畫
描述蒂利伯爵勝利的白山戰役油畫
作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斐迪南當然不能容忍波希米亞人自行選出國王,於是在解除維也納之圍后隨即出兵反攻,而天主教同盟之一的西班牙亦出兵進攻普法爾茨。
1620年11月8日,波希米亞和普法爾茨聯軍在白山戰役與蒂利伯爵所統率的天主教同盟軍決戰,聯軍雖佔有地利,但因裝備落後,終為天主教同盟軍所敗,腓特烈五世被逼逃亡荷蘭,而波希米亞則重新納入神聖羅馬帝國的版圖。
波希米亞約有四分之三的地主的土地落入神聖羅馬帝國的貴族之手。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更強迫波希米亞的百姓改信天主教,並焚毀波希米亞的書籍,以及宣布德語為波希米亞的官方語言。1621年至1623年,蒂利伯爵再度擊敗普法爾茨的新教諸侯軍隊。至此戰爭的第一階段—捷克階段以哈布斯堡皇室為代表的天主教同盟軍獲勝為結束。

參戰國


新教聯盟

瑞典王國(1630-1648)
法蘭西王國(1635-1648)
丹麥-挪威聯合王國(1625-1629)
波西米亞王國(1618-1620)
尼德蘭聯省共和國
薩克森選侯國
普法爾茨選侯國
勃蘭登堡-普魯士
布倫瑞克-呂納堡
英格蘭王國(1625-1630)
蘇格蘭王國(1625-1638)
特蘭西瓦尼亞公國
匈牙利反哈布斯堡叛軍
奧斯曼帝國(支持)
俄羅斯沙皇國(支持)

天主教聯盟

西班牙帝國
神聖羅馬帝國
奧地利大公國
波西米亞王國(自1620)
匈牙利王國
丹麥-挪威聯合王國(1643-1645)
波蘭立陶宛聯邦(支持)

丹麥階段


全歐反奧

捷克階段的戰事雖然告終,但法國並不能容忍查理五世時期的哈布斯堡帝國復活;而荷蘭共和國(尼德蘭聯邦)則於1568年與西班牙開戰,至此仍未結束(八十年戰爭)。英王詹姆斯一世則擔心其女婿普法爾茨選帝侯腓特烈五世的命運;丹麥瑞典則不願看到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再度在全國實施有效的統治。
因此,本來只是波希米亞人反對神聖羅馬帝國戰爭演變為廣泛的國際戰爭。1625年,法國首相黎塞留提議英國、荷蘭與丹麥結成反哈布斯堡聯盟,丹麥負責出兵,而英國與荷蘭則在幕後支持,由此戰爭的第二階段—丹麥階段正式展開。

丹麥出兵

三十年戰爭
三十年戰爭
1625年信奉新教的丹麥王克里斯蒂安四世在英、法、荷三國的支持下與新教聯盟共同向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發動進攻,很快便佔領德意志的西北部,與此同時,由曼斯菲爾德率領的英軍則佔領波希米亞西部。
這次新教聯軍可說是節節獲勝,但於1628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僱用聲名顯赫的波希米亞貴族華倫斯坦的雇傭軍,華倫斯坦不負其所望,於該年4月擊敗曼斯菲爾德,其後再擊敗丹麥,並控制了薩克森。丹麥被迫於1629年5月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簽定《呂貝克和約》,並保證不再插手德意志事務。戰爭第二階段以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勢力伸延到波羅的海告終。

瑞典階段


瑞典出兵

戰場上的古斯塔夫二世
戰場上的古斯塔夫二世
戰爭第二階段由神聖羅馬帝國獲勝后,華倫斯坦便計劃在波羅的海建立一支強大的艦隊,瑞典國王害怕從此神聖羅馬帝國會超越瑞典,取得在波羅的海的優勢地位。因此瑞典在法國的資金援助下,於1630年7月出兵,在波美拉尼亞登陸,從而開始了戰爭的第三階段—瑞典階段。

大敗皇帝

呂岑戰役(1632年)
呂岑戰役(1632年)
瑞典軍隊由國王古斯塔夫·阿道夫二世率領,與勃蘭登堡和薩克森選帝侯聯合,在1631年9月17日,於布萊登菲爾德會戰打敗了神聖羅馬帝國的軍隊,佔領了波美拉尼亞。1632年初,神聖羅馬帝國軍的統帥蒂利伯爵在列赫河戰敗身亡,瑞典軍佔領美因茨,在4月再攻陷奧格斯堡和慕尼黑。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在這危急存亡之際,再度起用原被貶斥的華倫斯坦為統帥,在紐倫堡會戰挫敗古斯塔夫二世。華倫斯坦在1632年11月與瑞典軍進行呂岑會戰,可是瑞典再度獲勝,但同時瑞典軍的主帥古斯塔夫二世國王亦陣亡,從此瑞典軍喪失進攻能力,而華倫斯坦則退回波希米亞,後來因為被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所猜妒,遭到其派刺客暗殺。

再度反攻

三十年戰爭
三十年戰爭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藉此機會聯合西班牙盟軍,在1634年9月於納德林根會戰大敗瑞典軍,逼使瑞典軍撤回波羅的海沿岸。薩克森與勃蘭登堡則於1635年5月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簽訂《布拉格和約》。戰爭第三階段—瑞典階段以哈布斯堡皇帝獲勝而告結束。

混戰階段


法國出兵

哈布斯堡皇室再次獲勝使得法國大為震驚,此前,法國自身是天主教國家,而且內部貴族與胡格諾派叛亂,一直只是假手他國以削弱哈布斯堡皇室的實力,但當丹麥、瑞典與神聖羅馬帝國的新教諸侯均告失敗后,法國終於在首相黎塞留的帶領下直接出兵,與瑞典聯合對哈布斯堡王朝作戰。從此戰爭進入第四階段—全歐混戰階段。

法國獲勝

1636年~1637年,西班牙出兵法國,與神聖羅馬帝國由南北兩路夾攻,並且一度進逼至法國首都巴黎,但最後為法軍所敗。法軍出兵加泰羅尼亞,支援加泰羅尼亞大起義(1639年——1651年),給了西班牙致命的打擊,並間接導致了葡萄牙脫離西班牙控制。
1638年8月法國海軍打敗舉世聞名的西班牙海軍,1639年10月西班牙海軍的主力更被原來籍籍無名的荷蘭海軍殲滅(唐斯之戰)。1643年5月,第四代孔代親王杜倫尼子爵在羅克魯瓦戰役中共同擊潰西班牙陸軍的主力,法國陸軍由此取代西班牙成為歐洲第一陸軍。

丹麥參戰

1642年11月,瑞典軍於布萊登菲爾德再度擊敗神聖羅馬帝國軍,但此時丹麥王卻嫉妒瑞典軍的戰果,並恐懼瑞典強大后,丹麥受其所制,因此乘瑞典軍攻進南德意志之際,向瑞典宣戰。丹麥曾於1644年擊敗瑞典與荷蘭的聯合艦隊,但其後丹麥海軍卻被重新組建的瑞荷聯合艦隊全殲。在經過三年(1643年~1645年)戰爭后,瑞典軍成功從水陸兩路進逼丹麥,逼使丹麥停戰求和。

瑞典獲勝

1645年3月,瑞典軍在波希米亞大敗神聖羅馬帝國軍,而該年8月法軍又於納林根會戰擊潰神聖羅馬帝國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德意志領土大部份被佔領。
1648年,法瑞兩國聯軍再在處斯馬斯豪森會戰及蘭斯會戰完勝神聖羅馬帝國軍。

戰爭結束

戰至此時,雙方都已元氣大傷,結果於該年10月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締結了兩個和約—《奧斯納布呂克條約》與《明斯特和約》,合稱《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至此三十年戰爭完全結束。

影響


世界

三十年戰爭,推動了歐洲近代民族國家的形成,是歐洲近代史的開始。
《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締結承認了神聖羅馬帝國統治下的許多邦國是獨立的主權國家。於是,在歐洲出現了為數眾多的獨立的主權國家。確立了國際關係中的國家領土、主權與獨立等原則,被認為是近代國際關係的開端。
《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訂標誌著近代意義上的國際社會得以形成,由它決定的國際法也真正產生。
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建立了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其所構建的國際秩序影響深遠,一直延續到1815年維也納會議所確立的維也納體系。而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的影響持續到當代。

德意志分裂

三十年戰爭期間的德國
三十年戰爭期間的德國
由於德意志是三十年戰爭的主要戰場,其經濟遭到極大破壞。這場戰爭使德意志各邦國大約被消滅了60%的人口,波美拉尼亞被消滅了65%的人口,西里西亞被消滅了25%的人口,其中男性更有將近一半死亡,十分慘烈;而且戰後諸侯國各割地盤,其內部分裂變成不可逆轉。戰爭開始時,神聖羅馬帝國只不過是一個空殼。帝國哈布斯堡家族皇帝的實際權力僅局限於他們的家族領地,例如奧地利和波希米亞。在帝國境內的其他地方,數百個領主統治著他們各自的公爵領地、侯爵領地、伯爵領地、主教轄區和自由市,很少把皇帝放在眼裡。
戰爭結束時,情況並沒有多少改變。哈布斯堡家族依然享有帝王的尊貴,而各類領地實際上依舊是獨立的實體。《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賦予這些領地的統治者實行他們自己的外交政策的權利,這在理論上使他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獨立。然而實際上,他們早就在奉行自己的外交政策了,不受皇帝約束。因此三十年戰爭和《和約》對他們的地位沒有什麼影響。
這場戰爭,給控制神聖羅馬帝國的哈布斯堡王朝以沉重的打擊,使它在歐洲恢復天主教統治和建立大一統帝國的計劃成為泡影。
其實,三十年戰爭對德意志政治和憲法發展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於沒有發生的事情上面,而不是體現於已經發生的事情上面。長期以來,哈布斯堡家族一直在尋求增強他們對神聖羅馬帝國的廣大領土和資源的實際控制權。他們最願意看到的是將帝國變成一個統一的君主制國家,就像英國和法國那樣。三十年戰爭是他們為實現統一德意志的目標所做的真真切切的最後嘗試,但他們失敗了。

荷蘭獨立

這場戰爭后,荷蘭與瑞士的獨立受到保障,而荷蘭不僅正式獨立,而且成為新的海上霸主

西班牙衰落

西班牙在戰爭中不論陸戰還是海戰均告失利,並從此失去了歐洲一等強國的地位。

法國興起

法國在這場戰爭中取得了阿爾薩斯-洛林主權,並獲得了歐洲霸主的地位。直到普法戰爭的爆發。

瑞典興起

瑞典國王取得了德意志的波羅的海沿岸的大片土地,並因此成為了德意志的諸侯,可以隨時插手德意志的內部事務。而且瑞典亦得到五百萬杜卡登(Dukaten,德意志貨幣)的賠款,並從此一躍成為北歐強國。直到北方戰爭的爆發。

戰術改變

戰爭中諸國開始實行徵兵制,並建立了常備軍與後勤系統,使軍隊可以進行持久戰。軍隊亦逐漸精簡化,以符合機動戰的要求;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所進行軍事改革,即以火槍兵取代長矛兵,先以炮兵進行集中火力的攻擊,再以騎兵出動進行突擊,最後由步兵負責清理敵軍的三段式戰法,更成為其後戰爭的標準戰法。

戰爭雙雄


古斯塔夫·阿道夫

天主教的神聖羅馬帝國軍隊統帥瓦倫斯坦
天主教的神聖羅馬帝國軍隊統帥瓦倫斯坦
古斯塔夫·阿道夫。瑞典的一代英王,被後世稱為“現代軍事之父”、“北方的雄獅”。古斯塔夫喜歡冒險,一生中曾無數次在前線衝鋒陷陣,並且多次重傷,甚至被俘。富有騎士精神。即位初期在丹麥戰爭中,通過議和贖回大量國土,后奪取芬蘭全境,幾乎控制了波羅的海沿岸。1630年參加三十年戰爭,1632年在指揮呂岑戰役中作戰身亡。

華倫斯坦

華倫斯坦,一名德國化的捷克貴族,自視為純粹的德意志人。他是一個軍事家,具備優秀的統帥能力和組織才能。三十年戰爭中,華倫斯坦領導者神聖羅馬帝國軍隊抗擊瑞典,守護德意志。他堪稱與瑞典國王齊名的三十年戰爭雙雄。功成名就之時,華倫斯坦被懷疑功高震主,最終死在了“自己人”手中。


查理五世: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西班牙國王斐迪南德和王后伊沙貝拉把他們的女兒胡安娜嫁給了哈布斯堡家族的菲利普,胡安娜和菲利普的兒子查理後來便繼承了西班牙王國(是為查理一世)、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和義大利南部(包括撒丁尼亞、西西里、那不勒斯)以及哈布斯堡王朝在中歐的世襲領地(包括奧地利、施蒂里亞、卡林西亞、卡尼奧卡等四個公國和蒂羅爾州);此外,查理一世的祖母勃艮第的瑪利又將遼闊的勃艮第領地(包括弗朗什孔泰、盧森堡和工商業發達的尼德蘭)傳給了他。緊接著,他不顧英法的強烈反對,於1519年悍然接受當選,做了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稱查理五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