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上海靜安區高層住宅大火

11·15上海靜安區高層住宅大火

2010年11月15日14時,上海餘姚路膠州路一棟高層公寓起火。公寓內住著不少退休教師,起火點位於10-12層之間,整棟樓都被大火包圍著,樓內還有不少居民沒有撤離。至11月19日10時20分,大火已導致58人遇難,另有70餘人正在接受治療。

事故原因,是由無證電焊工違章操作引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還因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存在明顯搶工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以及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等問題。

事故信息


著火大樓:上海市靜安區餘姚路膠州路728弄1號的28層教師公寓大樓。
大樓概況:公寓高28層,建築面積17,965平方米,其中底層為商場,2~4層為辦公,5~28層為住宅。
開發商:上海欣榮房地產開發公司。
建成和銷售時間:1998年1月建成;1998年4月開始銷售,現已實現銷售90%。
住戶:多為教師,包括數十名退休教師
居住戶數:總戶數500戶
地點: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707棟1號
著火時間:2010年11月15日14點30分左右
第一報警人:周慶靈
11·15上海靜安區高層住宅大火
11·15上海靜安區高層住宅大火
報警時間:2010年11月15日13點53分左右。
官方接警:14時15分,市應急聯動中心接警。
最新傷亡:58人死亡,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70餘人受傷送醫,56餘人失蹤(2010年11月19日07:35 )
現場細節:膠州路718號膠州教師公寓內住著不少的退休教師,起火點位於10-12層之間,整棟樓都被大火包圍著,樓內還有不少居民沒有撤離,警方已經在現場周圍的幾條街拉起了幾道警戒線。
救援情況:已有100多人獲救;49人被送往靜安中心醫院搶救。傷者多為吸入濃煙不適;
接診醫院:靜安中心醫院(上海西康路259號)
交管信息:安遠路-西康路-康定路-延平路-安遠路。

動態進展


最新動態
最新動態
2010年11月15日16時10分,新民網記者在靜安中心醫院看到,一些傷者家屬已趕到,部分傷者在急診室治療,部分病情較輕的傷者已被送往特需病房。
2010年11月15日16時11分,靜安中心醫院已經在急診服務台貼出傷者名單,家屬可以根據上面的信息找到傷者。絕大多數傷者是吸入式傷害,其中一名六七十歲的男性生命垂危。
2010年11月15日16時20分,記者在靜安中心醫院看見一名傷者全身覆蓋著白布被推出搶救室。
2010年11月15日16時25分左右,新民網記者在靜安中心醫院現場看到,醫院底樓以屏風和擔架床搭建起了臨時病房作為臨時急診室。在該院收治的膠州教師公寓火災傷者中,已有兩人不治身亡。現場有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些年紀大的出不來,已經死了好幾個了。
2010年11月15日16時30分左右,新民網記者在靜安中心醫院現場看到,又有3人因膠州教師公寓火災遇難。到目前為止,在靜安中心醫院收治的傷者中,已有5人死亡。
2010年11月15日17時30分,消防官兵已從火場疏散營救出居民100餘人。已有8人因火災死亡。
2010年11月16日凌晨,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宣布成立國務院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截至16日凌晨,上海靜安高層住宅大火已導致49人遇難。遇難人數已增至53人。
2010年11月16日上午9時30分,上海膠州路特大火災事故已導致53人死亡,70人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其中17人傷勢嚴重,另有40餘人失蹤。
截至2010年11月19日,此次事故已造成58人遇難。
2010年12月5日從上海市衛生局獲悉,截至5日下午,上海市瑞金醫院、長海醫院、長征醫院、華東醫院、靜安區中心醫院、武警醫院、普陀區人民醫院等7家醫院收治在院的"11·15"火災傷員共有37人。經過約20天的積極救治,火災發生后入院治療的71名傷者中近半已出院。

救援過程


2010年11月15日15時09分左右,記者在現場看到,有十幾個人聚集在起火大廈的頂樓,揮手等待救援。
新民網記者在事發現場看見,28層的樓頂上還有十幾名居民在等待救援。一名住戶從20樓逃生出來,驚魂未定,掩面而泣。
據現場目擊者稱,起火時間大約在半小時前,約15點左右。15時27分,目擊者稱起火大廈頂樓有20餘人站成一排,正招手呼救,但由於火勢過大濃煙瀰漫,目擊者稱求救者在濃煙中“忽隱忽現”。目擊者續稱,已看到有救護車將傷者送離現場,膠州路交通基本癱瘓。
留學生來到現場獻花
留學生來到現場獻花
2010年11月15日15時30分,新民網記者在事發現場膠州路上看見,起火的 膠州教師公寓樓上安裝的空調機被大火燒成了光架子,正不斷地往下掉;過火的腳手架上還爬著不少的居民,他們正在等待救援,大樓內濃煙瀰漫著滾滾濃煙,還有不少的居民都沒有撤出。新民網記者在現場看見,現場周圍聚集了大量的圍觀者,警方將警戒範圍不斷擴大。
來自靜安區交警監控中心消息,膠州路餘姚路、膠州路常德路、膠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響。
上海市消防部門2010年11月15日14點15分接報,14點16分接警觸動,先後調動各區45個中隊,122輛消防車,1300多名官兵滅火,出動雲梯、舉高梯等17台。近200名攻堅隊員進行強攻,挨家挨戶搜索,救出107人。靜安中心醫院已收治16名傷員。在靜安中心醫院,收治的病人都是老年人。記者從上海警方了解到,起火地點是膠州路餘姚路的膠州教師公寓,目前正在外部裝修。接到報警后,迅速出警。現場有十餘輛消防車前往救援,16名傷者已被送往靜安中心醫院進行救治。具體的事故原因及損失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2010年11月15日15時40分,因為擔心過火的腳手架和大樓發生意外,警方再次將警戒線擴大。大火還沒有熄滅。由於膠州路餘姚路的火災,採取的交通管制是:從安遠路到西康路然後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後再到安源路。
15時45分,現場目擊者稱,由於火勢進一步擴大,煙霧更加濃重,僅與失火大廈一條馬路之隔的樓上已經無法看到受困於樓頂的求救者。
15時50分,新民網記者在現場看見,三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著火大樓的頂部,正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來自靜安區交警監控中心消息,由於膠州路餘姚路的火災,採取的臨時交通管制是:從安遠路到西康路然後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後再回到安遠路,也就是說圍繞火災現場的周邊道路基本都採取了臨時的交通管制措施。
據公開資料顯示,膠州教師公寓1998年1月建成,總戶數500戶,開發商是上海市欣榮房地產開發公司。
16時,靜安中心醫院黨委副書記介紹,靜安中心醫院已收治三十六七名傷員,絕大多數不是燒傷,是吸入煙塵。
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估計是樓頂的濃煙太大了,索降難度太大被迫放棄。旁邊一棟樓樓頂已經有幾支水槍正在朝膠州教師公寓樓頂噴水救援。
16時10分,記者在靜安中心醫院看到,一些傷者家屬已趕到。部分傷者在急診室治療,部分病情較輕的傷者已被送往特需病房。
16時11分,靜安中心醫院已經在急診服務台貼出傷者名單,家屬可以根據上面的信息找到傷者。絕大多數傷者是吸入式傷害,其中一名六七十歲的男性生命垂危,也是吸入性傷害。
16時30分,發生在靜安區膠州路上一大樓的火災已被消防部門基本撲滅。消防人員現已進入樓道,收拾殘火,搜救樓內居民。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新華社消息:截至昨晚(15日)10時,上海靜安區膠州路居民樓的火災已經導致42人遇難。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到達上海,指導部署救援和善後工作,並赴醫院看望慰問受傷人員。孟建柱宣布,國務院成立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
火災發生后,上海全力以赴救治傷員,靜安區中心醫院、華東醫院、華山醫院瑞金醫院普陀區中心醫院、普陀區人民醫院、長海醫院、長征醫院等9家市、區級醫院緊急動員,開闢綠色通道,在第一時間做好傷員救治,市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和轉運傷員,全市組建專家組,市級燒傷救治中心專家趕赴各醫院緊急會診。

善後工作


善後:國務院成立事故調查組

金錢賠償

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11.15”特別重大火災第二次專題新聞發布會,上海市靜安區區長張仁良表示,非本市戶籍遇難人員和本市戶籍遇難人員按同樣標準處理。
每位遇難人員將獲得約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其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一次性死亡賠償約65萬元、政府綜合幫扶和社會愛心捐助等31萬元。

保險理賠

救助傷員
救助傷員
靜安區膠州路728號教師公寓正在進行外牆整修的28層居民樓發生大火。人保財險上海分公司相關負責人接受新民網採訪時稱,財險公司相關的責任險險種,包括火災責任險、裝修責任險、建築安裝險等。如果建築安裝公司投保的話,可以得到賠付。但他表示,投保的企業非常少,建築安裝險的話,都是一些新建的樓盤在投保。
據了解,在建築安裝險中,裝修隊引起的火災的話,保險公司承擔保額範圍內的責任。
人保財險上海分公司財險部負責人張璐告訴記者,類似火災事故中,居民可獲得保險賠償的財產險,還有家財險與房貸險。如果投保的是家財險,以保險金額為限,按照實際損失獲得賠償。家財險還細分為房屋與室內的附屬設備,以及室內的財產,理賠時看總的保單金額及分項的保額。若實際保單金額為10萬元,而損失達到100萬元,最高賠付為10萬元。此外,一些向銀行貸款買房客戶,可獲得一定的保險賠償。
太平壽險上海分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在此次火災中遇難的人員,如果投保了意外險、終生壽險等相關人壽險種,將獲得一定的保險理賠。受傷部分人員的理賠,則要看受傷及醫療的情況而定。

具體賠償

上海保監局統計數據顯示,此次火災理賠共涉及9家財險公司、34件案件。其中,社區綜合責任險1件,保額500萬元;家財險7件,保額142.66萬元;房貸險9件,保額828.11萬元;抵押物保險1件,保額90萬元;財產險1件,保額87萬元;車險15件,保額待查。 此外,15家壽險及養老險公司確認保險客戶13人身故,保額合計240.67萬元,受傷客戶26人。 上海“11·15”特大火災發生后,保險行業快速反應,上海保監局在事故現場附近的靜安區少體校事故處理中心設立了專門的保險理賠受理點,並派駐24小時值班人員,接受市民的諮詢和報案。各家保險公司紛紛啟動緊急預案,第一時間確認核實客戶信息,投入災后理賠工作。 據悉,此次火災可以得到來自幾個層面的保險保障:由上海市政府購買的社區綜合保險,這一險種在全市覆蓋率基本達到100%;家庭財產保險,但投保率不超過15%,滬上多數家庭沒有財產保險;個人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險,涉及身故和醫療,保費和保額直接掛鉤,除了投保率不高外,還存在保額不足的情況。
16日開始,保險公司快速啟動理賠工作。太平洋保險按照保險協議約定向靜安區支付保險金500萬元。太平洋產險上海分公司承保了靜安區江寧路街道社區綜合保險,保障內容包括“社區居民住宅及公共設施火災責任”、“社區公眾責任”、“街道固定財產”、“團體人身意外傷害”。太平洋壽險上海分公司已確認有2名客戶遇難,積極做好理賠和客戶慰問工作。
截至17日15點,人保財險上海市分公司共排摸出受災案件7件:其中4件家財險報案、2件房貸險報案和1件車損險報案,共涉及賠款41.65萬元。國壽財險太平財險分別向遭受家庭財產損失的客戶送上5萬元和20萬元理賠款。平安養老險分別為在火災中身故的2位客戶家屬送上122.5萬元和60萬元理賠金。國壽上海市分公司確認有4位客戶受災,其中2人正在住院治療,1人失蹤,1人死亡,公司已送上1.6萬元身故理賠金。 新華人壽上海分公司查找核實共計10名客戶信息,其中1人遇難並完成理賠,2人輕傷,4人仍在重症監護室內,3人持續跟進中。新華人壽緊急製作理賠服務聯繫卡,由查勘人員到醫院和臨時安置點進行隨機發放。泰康人壽上海分公司已確認1名失蹤客戶為該公司客戶。 太平人壽上海分公司確認有4名客戶,並已與其中3名客戶取得聯絡並進行慰問,另1名客戶失蹤,太平人壽已作針對該失蹤客戶預賠付的決定。
平安壽險受災客戶合計80人
中國平安共向“11·15”火災事故賠付212萬元,其中平安養老險賠付182.5萬元,平安壽險賠付29.5萬元。
中華財險估損130萬元
截至18日為止,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接到車險報案1起,房貸險案件2起,據初步估計總損失金額約為130萬元。針對以上情況,上海分公司已全面啟動理賠綠色通道,確保保戶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心理治療

上海膠州路住宅樓嚴重火災發生后,約100名傷者被緊急送到上海市靜安區中心醫院、華東醫院、華山醫院、瑞金醫院、普陀區人民醫院等。各醫療機構紛紛開闢綠色通道啟動應急方案,組織醫務人員迅速投入搶救。
記者在上海市靜安區中心醫院救治現場看到,醫院在急診和住院處都放有指示牌,上面有其他幾家收治傷者醫院的名稱和電話,不時有焦急的住宅樓住戶親朋前來詢問,有專人提供名單查詢,並有長海醫院專家前來支援治療。
“醫院從下午2點40分後接到50餘位傷者,各科室醫務人員、儀器火速到位,在緊急分診搶救后除了個別傷者在重症監護室外,絕大多數傷者被分流至病房接受進一步治療。”靜安區中心醫院黨委副書記李天雅表示。
上海華東醫院,醫院為每一個傷者進行了創口包紮、生命體征檢查,除了10名較重傷者住院治療外,還騰出專門場地收治了10名留觀傷者,為病人配備了氧氣瓶、監護儀。部分傷者出現了創傷后應激反應,心理專家為他們進行疏導和藥物治療。
至15日23時,上海瑞金醫院已收治了13名傷者。副院長、燒傷外科專家袁克儉告訴記者:“我們先後派出3名燒傷科醫生和3名呼吸科醫生前往其他醫院支援,並從晚上6點半開始收到病人,這些病人燒傷面積多數並不大,但以吸入性損傷為主,病人氣管受到熱和化學塵埃灼傷出現水腫,外表傷情不重但存在一定危險。”醫院迅速組織了醫療人員展開救治,許多醫務人員自動留院值班,燒傷科護士長周潔等醫務人員看到報道後主動回到醫院投入戰鬥。
記者了解到,絕大多數傷者主要是體表燒傷、骨折、吸入性損傷等,均已接受了對症治療。

慈善捐助

11月15位於膠州路餘姚路附近的靜安區教師公寓突發的特大火災牽動了上海市民的心。16日一早,市慈善基金會副理事長金閩珠代表基金會來到“11·15特大火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點,為受災群眾送去50萬元善款,並安撫受災群眾的情緒。
在聞訊災情后,市慈善基金會已於火災發生當晚向受災群眾送上價值20萬元物資。上海慈善物資管理中心黨政班子以及十餘位員工紛紛從家中趕到單位,緊急組織救災物資。翻倉、整理、打包,經過兩個多小時的緊張工作,將棉被棉衣枕芯棉毛衫褲、毛衣、衣褲等六大類物資裝滿了一輛卡車。晚上11時許,這批救災物資送到了設於海防路的救災指揮部,為政府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助了一臂之力。
靜安大火捐贈413萬用於慰問。
期頻頻爆出的慈善負面信息,讓慈善事業公信力受到影響近。因此,面對輿論對於上海高樓大火社會捐款去向不明的質疑,上海有關方面旋即公布了捐款發布情況,並稱,社會捐贈款在使用和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依法合規專款專用;嚴格程序、手續完備”的發放原則。

領導慰問

靜安區高層住宅樓發生大火,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受黨中央、國務院委託, 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15日深夜率國務院工作組緊急趕赴上海,指導火災事故救援及善後工作。
16日凌晨1時許,孟建柱抵達上海,立即趕往火災現場,實地查看現場情況,了解搜救工作最新進展。在得知公安消防官兵已經對大樓進行了多次拉網式搜尋,仍不放棄最後的努力時,他強調,大火已經撲滅,當前最急迫的任務就是盡全力搜救倖存者,不放過任何一個死角,不放棄任何一絲希望,同時要科學施救,確保救援人員自身安全,並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嚴防次生事故發生。
隨後,孟建柱趕往瑞金醫院看望傷員。在病房裡,孟建柱親切握住傷員的手,仔細詢問他們的傷情。孟建柱說,這次火災事故牽動著中央領導和許多群眾的心,黨中央國務院委託我們專程來看望你們,黨和政府一定會提供最好的醫療條件全力救治,希望你們積極配合治療、安心養傷,早日恢復健康。
凌晨2時許,孟建柱主持召開會議,傳達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聽取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情況彙報,宣布成立國務院上海市“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他說,火災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上海市委市政府全力組織滅火和人員施救,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有關處置和善後工作正在陸續開展。
孟建柱要求,繼續全力以赴做好搜救工作,全面核清死亡、受傷和失蹤人員;千方百計救治傷員,減少因傷死亡、因傷致殘,確保受傷人員得到最好、最及時的治療;妥善做好善後工作,把這項工作做細做實,請上海市組織精幹力量,一家一戶地做好安撫救助工作,及時疏導情緒、化解矛盾;徹底查清事故原因,明確性質,認定責任,依法嚴肅處理;客觀、及時、準確地發布人員傷亡、現場搜尋、傷員救治、財產損失等信息,回應社會關心的問題。
孟建柱強調,當前正值火災易發高發期,要認真吸取此次火災教訓,切實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冬季防火會議精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消除火災事故隱患,同時要做好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一同查看現場、慰問傷員並出席會議。俞正聲強調,我們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搶救傷員、做好居民安置工作,儘快準確查明火災原因,市區兩級立即組織專門班子妥善做好善後工作,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及時報道火災實情。要高度重視,舉一反三地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決不能鬆懈大意,必須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社會和諧穩定。
國務院副秘書長汪永清,公安部副部長劉京、劉金國,教育部副部長魯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郭允沖,衛生部副部長尹力,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駱琳、副局長梁嘉琨和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丁薛祥,副市長沈駿,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張學兵等有關領導參加上述活動。

善後安頓

2010年12月20日,緊鄰失火大樓的膠州路718弄2號和常德路999號兩大樓的居民,被允許回搬。由於工作等原因,一些居民19日晚已開始回搬。
19日20時許,新民網記者在泛陽酒店的安置點看見,一些居民帶著物品往家搬東西。他告訴記者,由於20日要上班,無暇顧及搬家事宜,於是提前將東西陸續回搬。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兩幢大樓的聚氨酯材料已經剷除,消防設施配備將在整治中升級,如樓梯間、電梯間的防火門將被換為甲級防火門。原有泵房內消火栓泵、每層樓消防箱內及其他配件、消防管道也將重新調試。新民網記者看見,樓外已換上新防護網。
2010年12月20日,新民網記者在718弄2號和常德路999號兩大樓門口看見,門口張貼著為了確保安全,進入大樓的人員請將打火機等易燃物品放在門口。據大樓的保安介紹,今晨6點起就已經陸續有居民將物品搬回家。

悼念活動


上海市民間的悼念活動從17日開始就陸續不斷。
21日,在事故發生后第七天,按照中國民間傳統喪葬習俗,是“頭七”的日子,傳說頭七之日死者魂魄會返回家中,而當天正逢周末假日,大批上海市民來到火災現場獻花,隊伍從火災現場一直排到了昌平路。據估計當天大約10萬人前來獻花。
整個火災現場周圍被獻花包圍,附近還有一些市民帶來玩具、紙鶴、蠟燭等物品表達哀思。多家媒體報道了此事,有媒體稱之為“花海祭”,有熱心市民向前來悼念的人群免費發放鮮花,國內一些網站開設了網上悼念的活動,還有一些熱心網友發起活動為外地網友代獻鮮花。火災現場周圍的一些商家發起了義賣活動,還有飯館對受災群眾實行半價優惠,還有部分計程車司機自願免收前往火災現場的乘客的車費。上海城市交響樂團則在現場演奏了《聖母頌》、《讓世界充滿愛》、《愛的奉獻》與《愛的代價》等歌曲,演奏時很多團員都含著淚,跟著唱的現場群眾也在落淚。
官方的悼念活動於21日早晨八點多在事故發生地上海市膠州路728弄門前舉行。上海市主要領導人,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及上海市市長韓正在內,在上午8點30分到場為遇難者獻花。
由於參加人數眾多,上海市警方封閉了臨近火災現場的周邊路段,僅留下延平路一處供弔唁者進入。
《南都周刊》認為這次市民悼念活動是上海市民精神覺醒的體現,也是市民社會復甦的信號。

責任認定


國外媒體報道圖片
國外媒體報道圖片
上海高層住宅樓火災4名疑犯被刑事拘留。現已初步查明,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原因是由無證電焊工違章操作引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上海市政府新聞辦發布消息稱,截至18時30分許,現場大火已經基本撲滅,消防隊員已進 入樓道,收拾殘火,搜救樓內居民。截至17時30分,消防官兵已從火場疏散營救出居民100餘人,受傷人員已緊急送往上海市靜安區中心醫院等地搶救。
據了解,大樓起火前處於綜合改造階段,正在進行外牆節能改造工程,並搭起了腳手架和安全網。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失火的教師公寓以及旁邊的兩幢高層建築都完全被腳手架和安全網包住,只不過失火的教師公寓外面的安全網已經被完全燒空。
事發當晚,記者來到位於陝西北路的施工單位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公司確切地說是總承包方,具體施工方為分包方。隨後該工作人員以具體負責人不在單位為由,拒絕了記者的追問。
記者隨後按照施工告示牌提供的信息,撥通了保溫工程負責人張先生的手機。張先生表示,自己是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的工作人員,負責保溫工程項目,人在外地。現場的工作人員向他反饋的消息稱,著火點位於1號樓20層,初步了解為工人焊接時引燃某種易燃物所致。張先生堅稱,工程施工和所用材料完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並通過有關驗收,引燃物不可能是泡沫或聚胺脂等材料,因為這些材料只鋪設到大樓的12層上下,是否為過濾網或木板被首先引燃還在調查中。
現場的施工人員向記者表示,外牆面防護由鋼管腳手架、綠色的安全密目網組成,外牆面施工材料有泡沫、聚胺脂以及木板等,多為易燃物,著火點來自1號樓20層外牆面,並推測是工人在焊接時四濺的火花引燃了泡沫等易燃物。 

原因查明


國務院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召開全體會議,進一步分析事故原因和問題。至17日,發生火災的膠州路大樓工程建設涉及的總包、分包、施工、監理等有關情況均已查明。事故調查組表示,這起事故是一起因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所導致的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該發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將嚴格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嚴肅追究事故責任,深刻總結事故教訓,推動整個安全生產工作。
事故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駱琳在會議上說,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上海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同志和上海市市長韓正同志在第一時間率領市委、市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以及公安、消防、安監、衛生等有關部門人員趕赴事故現場,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力組織滅火、搶救、救治和善後等各項工作。整個搶險救援工作是及時、有利、有序、有效的。上海市委、市政府還成立了高層次的事故善後處置領導小組,各項善後工作正在有序全面推進。
據介紹,“11·15”火災發生時,上海膠州路728號大樓正在實施2010年的靜安區政府實事工程——節能綜合整治項目。靜安區建交委2010年9月通過招投標,確定工程總包方為上海市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分包方為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靜安區建交委選擇上海市靜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承擔項目監理工作,上海靜安置業設計有限公司承擔項目設計工作。
此工程部分作業分包情況為: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給上海迪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設方案經公司總部和監理單位審核,並得到批准;節能工程、保溫工程和鋁窗作業,通過政府採購程序分別選擇正捷節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鋁門窗有限公司進行施工。
駱琳說,根據掌握的情況,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駱琳說,事故調查組的全體同志要以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和態度,通過紮實有效的工作,嚴肅認真徹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給遇難者家屬和受傷人員一個交代,給全社會一個交代。同時,還要深刻總結事故教訓,用事故教訓推動整個安全生產工作,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嚴懲罪犯


嫌疑人被捕

2010年11月26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中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據了解,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原上海市靜安區建設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放,原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黃佩信等。
此前,經公安機關連日偵查,上海市靜安區建設總公司、靜安區建築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迪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相關負責人對“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負有重大責任,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官員問責

中新網上海12月24日電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日前依法對靜安區建交委主任高偉忠等,分別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等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的還有,靜安區建交委綜合科科長周建民和區建交委建管辦副主任張權。

責任人員處理

國務院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公寓大樓“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經調查取證,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和防範措施,完成了《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公寓大樓“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日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公寓大樓“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請示》,已經國務院批准同意。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728號公寓大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8億元。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組織滅火,千方百計搜救被困人員,千方百計做好傷員救治工作,妥善做好善後處理。受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委派,國務委員孟建柱率國務院工作組連夜趕赴事故現場,親切慰問遇難者家屬及受傷人員,指導搶險救援、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俞正聲、韓正等上海市委、市政府領導第一時間全力組織滅火救援,迅速成立事故善後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傷員救治、遇難者家屬安撫、受災群眾安置及人員撫恤、財產賠付等善後工作。通過積極努力,整個善後處理工作平穩有序。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報經國務院同意,17日成立了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監察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總工會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的國務院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公寓大樓“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最高人民檢察院應邀派員參加調查。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查明,該起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因企業違規造成的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膠州路728號公寓大樓節能綜合改造項目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違規在10層電梯前室北窗外進行電焊作業,電焊濺落的金屬熔融物引燃下方9層位置腳手架防護平台上堆積的聚氨酯保溫材料碎塊、碎屑引發火災。事故的間接原因:一是建設單位、投標企業、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串通、虛假招標和轉包、違法分包。二是工程項目施工組織管理混亂。三是設計企業、監理機構工作失職。四是市、區兩級建設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缺失。五是靜安區公安消防機構對工程項目監督檢查不到位。六是靜安區政府對工程項目組織實施工作領導不力。
根據國務院批複的意見,依照有關規定,對54名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其中26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8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司法機關已採取措施的26名責任人員是:靜安區建交委主任、黨工委副書記高偉忠;靜安區建交委副主任姚亞明;靜安區建交委綜合管理科科長周建民;靜安區建交委建築建材業市場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張權;靜安區建設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放;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副總經理瞿幼棣;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副總經理、安全總監周崢;靜安區建設總公司項目經理范瑋民;靜安區建設總公司項目安全員曹磊;上海佳藝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黃佩信;上海佳藝公司副總經理馬義鎊;上海佳藝公司項目經理沈大同;上海佳藝公司項目安全員陶忱;靜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張永新;靜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安全監理員衛平儒;迪姆公司法定代表人勞衛星;無固定職業人員支上邦;無固定職業人員沈建豐;無固定職業人員沈建新;教師公寓節能改造項目工地電焊班組負責人馬東啟;教師公寓節能改造項目工地現場電焊工人吳國略;教師公寓節能改造項目工地現場工人王永亮;承攬鋁門窗施工業務的楊為民;承攬外牆保溫材料供應和施工的張利;上海烽權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建東;上海市金山區添益建材經營部經理馮偉。上述人員均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8名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責任人中,包括企業人員7名,國家工作人員21名,其中省(部)級幹部1人,廳(局)級幹部6人,縣(處)級幹部6人,處以下幹部8人。分別是:給予靜安區建設總公司生產科科長范正榮行政撤職處分;給予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安全設備科科長湯士剛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靜安置業設計有限公司設計主管、黨支部委員趙雨時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靜安置業設計有限公司總經理、靜安建築裝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本部第二黨支部書記龔曉棟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靜安置業設計有限公司董事長、靜安建築裝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張慎娣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靜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黨支部書記、靜安區建設工程服務中心主任陳邱良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靜安置業集團公司上海巨星物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黨支部副書記張伯余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靜安區江寧路派出所消防民警封良培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靜安區江寧路派出所副所長兼執法辦案隊隊長孔寅翼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靜安區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參謀倪彥雯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靜安區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處長、黨委委員白玉奇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靜安區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安監室主任唐亮行政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靜安區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副站長、黨支部書記柴光成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靜安區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原站長、現靜安區建設和管理服務中心工程協調部經理張家明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靜安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主任、靜安區建築市場管理所所長邵振丁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靜安區建交委建築建材業管理辦公室主任、靜安區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站長周正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張常慶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上海市建交委建設市場監管處處長、稽查辦公室主任曾明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上海市建交委副主任、黨委委員蔣曙傑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上海市建交委主任、黨委副書記黃融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靜安區江寧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兼社區管理工作部部長朱德富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靜安區江寧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兼平安工作部部長張金生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靜安區江寧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王國平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靜安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陳靜薇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靜安區委常委、副區長徐孫慶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上海市市委委員、靜安區區委副書記、區長張仁良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上海市市委委員、靜安區區委書記龔德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上海市副市長沈駿行政記大過處分。同時,責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長韓正分別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責成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事故相關單位按法律規定的上限給予經濟處罰。
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抓緊研究完善建築節能保溫材料防火等技術標準及施工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和監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切實防止重特大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最新處理決定

新華網報道,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處理決定於2011年6月9日公布。上海市副市長沈駿行政記大過,上海市政府和市長韓正分別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靜安區區長張仁良和分管區建交委的副區長徐孫慶被撤職。
靜安區受到處分的官員還包括:區委書記龔德慶黨內嚴重警告,副區長陳靜薇行政記大過。
上海建交委系統受到處分的人包括:建交委主任黃融行政記大過;建交委副主任蔣曙傑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建交委建設市場監管處處長、稽查辦公室主任曾明行政記大過。
新華網報道稱,此次有2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包括企業人員7名,國家工作人員21名,其中省(部)級幹部1人,廳(局)級幹部6人,縣(處)級幹部6人,處以下幹部8人。
26名責任人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包括靜安區建交委主任高偉忠,靜安區建交委副主任姚亞明。

即將公訴

2011年6月24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宣布,上海“11·15”特大火災案的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等不同罪名被提起公訴。

案件開庭

上海法院開庭審理原靜安區建交委主任高偉忠等5人濫用職權、受賄案
新華網上海7月18日電(記者楊金志)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8日開庭審理上海“11·15”特大火災系列案中的原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高偉忠等5人濫用職權、受賄案。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膠州路728號 公寓大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高偉忠,副主任姚亞明,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理黃佩信及靜安區建設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放等26人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終結,決定對高偉忠、姚亞明、黃佩信、董放等26名犯罪嫌疑人分別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和行賄罪依法提起公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6月27日受理該批案件后依法分別組成了合議庭,於18日上午首先開庭審理原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高偉忠,副主任姚亞明,綜合管理科科長周建民,綜合管理科工作人員、建築建材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張權,原上海市金山區添益建材經營部法定代表人馮偉等5人濫用職權、受賄案。
庭審中,公訴機關認為:高偉忠、姚亞明、周建民、張權等4名被告人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導致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且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分別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高偉忠、周建民、張權和馮偉還共同或單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賄賂,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應當以受賄罪分別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21名被告人的相關案件將陸續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將擇日對相關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最新報道

2011年11月22日下午,上海“11·15”大火部分災民狀告上海市政府的兩起案件,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判。法官當庭宣判,駁回王哄等21位災民代表的相關要求。

公安部嚴防


2010年11月16日,深入推進“防火牆”工程、全面提高單位“四個能力”現場會在山東省濟南市召開。會議回顧各地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特別是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情況,通報了吉林“11·5”和上海“11·15”火災基本情況。
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劉金國說,火災形勢雖然朝著好的方向發展,但仍處在火災易發、高發的階段,社會消防管理、消防設施建設、公眾消防意識總體滯后的狀況沒有改變,加之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大量增加,發生惡性火災的可能性比過去增大。各級要從戰略高度深化對“防火牆”工程的認識,堅定不移地推進,長期不懈地堅持,力爭在3年內使全社會火災防控水平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劉金國要求,全國公安機關要緊緊依靠黨委、政府抓落實。對學校、醫院、商場、賓館、飯店、娛樂場所等重點單位進行突擊性的集中排查整治。突出加強全民消防宣傳教育,把“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滲透到各個領域,拓展到各個方面。強化責任抓落實,把督促單位提高“四個能力”的任務,細化分解到支隊、大隊和公安派出所,落實到每一名監督執法人員身上。前移責任倒查關口,對工作不到位的及時批評指正,對問題嚴重的要及時處理。

人員名單


1401室 孟菊娣 65歲
1401室 王 玲 42歲
1505室 趙榮庫 31歲
2403室 李惟瑋 25歲
605室 張 雅 68歲
703室 蔣朝華/朱麗雲 未知
1106室 宋學斌 65歲
1303室 姚靜華 未知
1803室 毛昆英 47歲
503室 沙國榮 64歲
1001室 陸宏秉 86歲
2604室 陸洪曄 35歲
2106室 沈國明
2806室 譚志源/賈鳳之
1905室 鄭某/徐寶娣
2004室 金淑青 64歲
1604室殷以柏84歲
1201室 張巧英 78歲
2203室 王穎星 30歲
2203室 鄭惠玲 77歲
904室 朱所林 57歲
1201室 葉榮明 76歲
1201室 鞠 芳 78歲
1201室 王愛娟 50歲左右
2102室 孫恆糙 64歲
2103室黃文雙
1804室 陳壁華
1103室 李繼昌 64歲
1403室 林美琪 59歲
2201室 劉樹興
2201室 徐勤玉
2201室 夏雨辰 16個月
602室 租客兩人
603室王澤南46歲
904室 母親/保
1003室 劉雲傑 63歲
1101室 陳 禕
1301室 徐從德 74歲
1301室 丁雪軒 71歲
1303室 沈奕博
2105室 王光海等4人
2302室 葛劍軍 55歲
(以上是在昌平路“11·15火災臨時安置點”內公布的部分逝者和尚未聯繫到的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