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農業農村局
政府機關
領導班子 | |
仝宇鵬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 |
牛正傑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秘書科、辦公室、發展規劃與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計劃財務與對外經濟合作科、審計績效科、鄉村產業發展科、市場與信息化科。聯繫市園藝工作站、市蔬菜工作服務站。 |
王志偉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長。負責派駐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
於紅傑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法規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督科、資源利用科、畜牧科、獸醫科、飼料獸藥科、畜禽屠宰管理科、農業機械化管理科。聯繫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畜牧良種繁育推廣中心。 |
張玉琳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政策與改革科、農村人居環境指導科、農村經濟與宅基地管理科、農田建設管理與耕地質量評價科。 |
劉軍學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黨委委員、書記、主任。分管科技教育與種業管理科、種植業科。聯繫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市種子管理站。 |
阮祥鳴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分管人事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水產科、機關黨委。聯繫市農產品安全檢測中心、市獸葯飼料(動物產品)質量檢驗監測中心。 |
張江宏 | 總畜牧獸醫師。協助於紅傑同志分管飼料獸藥科、畜禽屠宰管理科工作。 |
楊愛國 | 總農藝師。協助牛正傑同志分管秘書科、辦公室、市場與信息化科、市蔬菜工作服務站工作。 |
裴萬贏 | 二級調研員。 |
吳靈欽 | 二級調研員。協助阮祥鳴同志工作。 |
劉劍松 | 二級調研員。協助張玉琳同志分管農村人居環境指導科工作。 |
陳占奎 | 二級調研員。協助於紅傑同志分管農業機械化管理科工作。 |
王俊強 | 二級調研員。協助牛正傑同志工作。 |
史順利 | 二級調研員。協助張玉琳同志工作。 |
李睿 | 二級調研員。協助劉軍學同志工作。 |
杜巍 | 三級調研員。協助牛正傑同志工作。 |
魏勇 | 三級調研員。協助於紅傑同志工作。 |
王國強 | 三級調研員。協助張玉琳同志分管農田建設管理與耕地質量評價科工作。 |
趙占海 | 四級調研員。協助牛正傑同志工作。 |
喬振剛 | 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負責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作。 |
杜中嶽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
龐樹軒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
李建黨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
劉洪濤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副調研員。 |
申雷濤 | 洛陽市農業農村局副調研員。 |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三)擬訂全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開展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等工作。指導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園區),發展溝域經濟,統籌推進農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業農村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負責市“9+2”工作體系中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及相關重大項目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
(六)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七)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組織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
(八)指導全市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九)負責全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按規定發布獸葯質量、獸葯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市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擬訂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四)牽頭開展全市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參與農業貿易談判工作。提出主要農產品的出口建議,負責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出口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洛陽市委農村工作和鄉村振興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農辦日常事務。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機關財務等工作;牽頭協調局直屬單位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養老保險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實用人才工作,牽頭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受委託承擔農業系列職稱評審有關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法規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督科: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機關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相關法規宣傳落實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審批綜合辦理工作,開展“放管服”改革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負責由市級承擔的行政執法職責,統籌協調重大農業違法案件查處、跨區域執法工作;受理農業違法行為的舉報並依法處理。
政策與改革科:負責全市深化農村改革的統籌協調工作。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並組織落實,參與涉農地方性政策制定工作;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
發展規劃與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負責《洛陽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組織實施、跟蹤評估工作;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負責現代農業示範區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指導農場體制改革和現代農業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計劃財務與對外經濟合作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農業貿易促進、談判及產業損害調查等相關工作;負責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出口工作;承辦農業對外援助和合作交流相關事宜;負責農業外資項目管理工作;承擔農業招商引資工作和中國(洛陽)自貿區建設有關農業農村政策落實工作。
鄉村產業發展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落實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鄉鎮企業、溝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拓展農業新功能、培育農業新業態;提出落實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鄉村特色產業結構調整和相關產業園區建設;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參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承擔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及管理指導工作。
資源利用科(洛陽市秸稈禁燒辦公室):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承擔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和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制度、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調整優化畜禽養殖布局。
農村經濟與宅基地管理科: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與發展,組織開展農民合作社示範創建工作,組織落實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的相關政策;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落實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相關支持政策;指導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經統計有關工作;提出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相關政策建議;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承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情況監測、統計和調查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
市場與信息化科:負責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益農信息社管理工作,參與農業電商產業發展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農業展會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科技教育與種業管理科: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創新體系、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科研、技術引進工作,組織開展農業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管理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參與農業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擬訂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規劃;負責種業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參與起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監督管理;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開展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三品一標”農產品認定和登記相關工作。
種植業科:擬訂糧食作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作物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負責農情信息的監測與發布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相關工作;組織農作物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登記及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國內和出入境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擬訂經濟作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經濟作物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發展;指導經濟作物重大技術推廣;指導全市農藥管理體系建設;承擔農藥生產、登記、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藥使用風險監測與評價、農藥行業統計有關工作,發布預警信息;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
畜牧科:指導全市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發展;負責畜牧業發展有關規劃實施工作及種養業協調發展;組織開展畜禽新品種培育和推廣工作;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牧業生產監測、預警和行業統計工作;擬訂全市奶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奶源基地建設、奶牛遺傳改良、奶畜規模化標準化生產、生鮮乳收購站規範化建設;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
獸醫科:擬訂動物防疫、檢疫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並實施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動物防疫檢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開展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承擔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負責獸醫人才隊伍建設;承擔獸醫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市境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管理工作。擬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制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和應急管理預案、應急處置技術規範及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動物疫情應急信息化指揮系統建設和市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平台運行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和應急儲備資金、應急物資管理及調度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培訓和應急處置演練工作。
飼料獸藥科:組織擬訂飼料行業、獸葯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飼料產品質量標準和行業技術規範;組織開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監測預警,負責飼草飼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開展飼料行業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指導飼料企業執行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飼料工業統計工作;負責獸葯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獸葯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獸葯質量監測檢驗體系建設規劃和獸葯質量監督抽檢、獸葯殘留監控計劃並組織實施。
畜禽屠宰管理科:擬訂畜禽屠宰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畜禽屠宰企業審批及監督工作;負責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畜禽屠宰技術鑒定活動。
水產科:擬訂漁業發展規劃;保護、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控;組織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農業機械化管理科: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農機作業安全和農機監理體系建設;指導、檢查和監督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駕駛證管理;負責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對通過農機鑒定的產品及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和標誌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適用新型農業機械開發及推廣應用工作,規範農業機械化服務市場。
農田建設管理與耕地質量評價科:擬訂農田建設中長期規劃、管理制度、技術標準及規範;組織編製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與保護髮展規劃,承擔相關項目年度計劃編製、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和耕地質量等級評定,承擔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相關工作;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測算、認定工作。承擔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承擔節水灌溉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有關國際合作項目年度計劃編製、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一、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
(一)病蟲害預測預報、防治工作
1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病蟲害預測預報、防治計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病蟲害防治技術專業培訓;
3提供病蟲害防治信息及防治技術;
4對確定採用的病蟲害防治新技術進行試驗、示範和推廣;
5指導縣、鄉、村對口機構、農民技術員的病蟲害防治技術推廣工作;
(二)植物檢疫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發布的植物檢疫條例和補充規定;
2、擬定和實施全市植物檢疫工作計劃;
3、開展植物檢疫對象普查,編製全市檢疫對象分佈資料,負責其封鎖、防除和消滅工作;
4、對種子、苗木等繁育基地執行產地檢疫;對調出的種苗和從疫區調出的農產品實施檢疫,並根據檢疫結果決定是否簽發檢疫證書;
5、對調入的種苗和農產品進行複檢,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和隔離試種;
6、負責向市農業綜合執法監察支隊報告發現的違法線索。
二、市農業技術推廣站
1、依照《農業技術推廣法》承擔全市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2、掌握農業科技動態,制訂和實施本市近期及長遠的農業科技推廣規劃,搞好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
3、對全市基層農技推廣體系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負責基層農技推廣人員業務技術培訓。
5、依據《河南省耕地質量管理辦法》所賦予的職責,承擔全市耕地質量管理,保護提高耕地質量,開展土壤肥料檢測工作。
三、市農產品安全檢測中心
為保證農產品質量提供檢驗保障;
農產品、水產品、園藝產品質量檢測;
農業、水產、園藝等生產投入品質量監測檢驗;
無公害農產品認定及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
負責洛陽市蔬菜市場、水果和水產品市場准入的監督管理檢測。
四、市種子管理站
為全市農業發展提供服務;受農業局委託承擔農作物種子管理、農作物品種選育、引進、繁育、推廣計劃監督實施;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監督。
五、市農村能源環境保護站
承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財務會計和審計性指導工作;承擔農村經濟收支、農民合作社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情況的監測等工作;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與發展的相關服務工作。負責全市農村農業資源環境保護、農村能源建設和節能工作,組織推廣農村能源環保新技術和新產品試驗、示範;負責指導農村能源、農業野生資源環境等資源環保技術推廣活動。
六、市蔬菜辦公室
(一)負責擬定全市蔬菜產業政策,制定蔬菜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蔬菜生產,保證城市供應。(二)堅持科技興菜,加快蔬菜高科技轉換步伐,負責蔬菜新品種、新技術、新材料、新農藥引進、示範、推廣工作。(三)負責全市蔬菜基地規劃、建設和管理,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徵收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等。
七、市園藝工作站
推廣園藝(水果、中藥材、蠶桑、茶葉)技術,促進農業發展;園藝技術試驗示範、技術推廣管理;技術培訓、技術服務;綠色和有機食品管理。
八、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1.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建立教育培訓、跟蹤服務、認定管理、政策扶持的培育制度體系;
2.面向“三農”開展農民科技培訓、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及農業產業扶貧培訓等;
3.開展非脫產新型職業農民培養中職教育;
4.對農業行業特有工種開展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
5.對全市農業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繼續教育;
6.負責全市農民體育工作,組織選拔農民代表隊參加國家、省舉辦的各項培訓比賽活動,組織農民開展“億萬農民健身活動”,舉辦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民體育比賽,組織開展農民體育工作經驗交流和表彰先進活動,促進體育社會化。
九、市農業綜合執法監察支隊
1.受農業農村局委託,集中行使國家法律法規賦予農業部門的執法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等;
2.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涉農法律法規規章;
3.承擔種子、肥料、農藥、農業轉基因植物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新品種保護、漁政漁船、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植物檢疫以及農業生產資源環境、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漁事糾紛。受理涉及上述各項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及其查處工作;
4、承擔對縣(市)級農業行政綜合執法監察工作的指導和培訓;
5、協調處理或直接受理跨縣(市)、區的農業執法案件;
6、負責全市農業行政違法大案要案的查處;
7、負責上級農業行政部門交辦案件的查處;
8、負責外地市協辦案件的查處;
9、負責城市區轄區內的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10、指導和監督下級農業(漁政)執法機構建設工作,對基層執法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11、完成上級執法部門和市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市漁業船舶檢驗與水產技術推廣站
負責全市水產技術推廣,水產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承擔全市無公害水產品養殖技術推廣示範;水產品質量的檢驗檢測;漁業病害監測、預警、預報及防治;水產技術培訓;水生動物的檢驗和檢疫;養殖水域環境監測;漁用飼料及水產品質量監測;漁業公共信息服務等。
負責轄區內縣級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檢驗業務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驗船師培訓;負責轄區內船長24m以下至12米以上漁業船舶設計圖紙審查及監督檢驗和發證工作;執行轄區內漁業船舶設計單位和修造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檢驗工作的統計及匯總上報;承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市畜牧工作站
十二、市獸葯飼料(動物產品)質量檢驗監測中心
開展獸葯、飼料、動物產品(肉蛋奶)質量檢驗監測,完成省、市下達的各項監測,指導縣區開展獸葯、飼料、動物產品質量監測檢驗業務工作等。
十三、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1、指導全市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3、在市局的領導下參與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4、監督、指導全市畜牧獸醫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工作;
5、指導全市對添加使用“瘦肉精”等畜產品質量安全的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工作;
6、負責受理畜牧獸醫違法舉報案件,承辦上級交辦、市管轄範圍內畜牧獸醫案件的查處工作;
7、負責協調市內跨縣的畜牧獸醫案件的查處工作;
8、指導督辦縣市區辦理畜牧獸醫違法案件等工作;
9、負責轄區內生豬屠宰執法職責;
10、負責跨省調運種用、乳用動物及其胚胎、精液、種蛋的審批工作;
11、負責駐洛陽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生豬屠宰檢疫工作。
十四、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承擔全市動物疫病的監測、檢測、預警預報、流行病學調查、獸醫防治診斷、防控技術培訓、新技術推廣等工作
十五、市畜牧良種繁育推廣中心
十六、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2021年5月,洛陽市農業農村局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為“河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