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海鹽

江蘇鹽城射陽縣特產

鹽城海鹽,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春秋戰國時期,吳、越、楚國沿海地區的海鹽生產已初具規模。此後,以鹽城為中心的江淮沿海地區,逐漸成為中國最重要的海鹽生產基地。尤其是元中葉,兩淮29個鹽場產鹽380萬石,達到全國總產量三分之一強,鹽城境內13個鹽場產鹽290萬石,占淮鹽總產的76%。有“兩淮鹽稅甲天下”的說法。鹽城海鹽有顆粒均勻、透光度高、不溶物少等特點。

2014年12月01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鹽城海鹽”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產品特點


鹽城海鹽
鹽城海鹽
鹽城海鹽古稱淮鹽,質量上乘,潔白晶瑩,在文學作品中稱為吳鹽李白在《梁園吟》中有“玉盤楊梅為君設,吳鹽如花皎白雪”的盛讚。

產地環境


射陽縣位於蘇北沿海中部,東臨黃海,南抵新洋港與鹽城市亭湖區接壤,西與建湖縣阜寧縣毗鄰,北至蘇北灌溉總渠與濱海縣相望。介於北緯33°31′12″—34°07′15″,東經119°55′48″—120°34′47″之間,總面積2605.72平方千米,其中陸地面積1826.35平方千米、水域面積779.37平方千米。全縣境內地勢略呈東高西低,南北高、中間低的狀態。
射陽灘塗
射陽灘塗
射陽縣海域(海岸線向海一側至領海基線外部界限的區域)在海洋地理上屬黃海,北起“濱射線”,南至與鹽城市大豐區的海域分界線,根據《鹽城市人民政府關於界定鹽城市海岸線的通知》(鹽政發〔2006〕260號)文件精神,射陽縣海岸線全長103千米,海域總面積20.9萬公頃,其中潮上帶12553公頃,潮間帶7667公頃,潮下帶18.878萬公頃。射陽河口以北為侵蝕性粉砂淤泥質海岸,堤外灘面較窄,一般0.5—2千米;射陽河口以南為淤長型的粉砂淤泥質海岸,灘闊坡緩,潮灘寬2—3.5千米。遼闊的海域,充足的日照和風力資源,對海鹽製造極為有利。

歷史淵源


中國海鹽業的歷史相當悠久。據古籍《世本》、《呂氏春秋》記載,中國最早發現“煮海為鹽”的歷史可以追溯到距今5000年左右的炎帝時期,它與中華文明幾乎同時起步。當時鹽城的海岸線逐步穩定在今范公堤一線時,遼闊的海濱灘塗,豐茂的蘆葦草盪,為海鹽生產提供了充足的資源。
鹽城海鹽
鹽城海鹽
考古發現,距今5000多年前,鹽城地區就有先民來此開發,初為淮夷地,春秋戰國時期先後屬吳、越、楚。《史地·貨殖列傳》稱鹽城沿海一帶“東楚有海鹽之饒”。
漢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在今鹽城境內置鹽瀆縣。“鹽城,本漢鹽瀆縣,洲長百六十里,在海中”。從鹽城東門、北門及南郊三洋墩等地發掘的古漢墓出土的大量文物可以推斷,漢時的鹽城鹽業興旺,已設置鹽鐵官署專司管理。
東晉義熙七年(411年),因境內已發展成人煙稠密、農業發達、漁業興旺、鹽鐵手工業繁榮的小城鎮,遂改鹽瀆縣為鹽城縣。
唐代,經歷了“貞觀之治”后,國家物資豐富,社會秩序良好,鹽業生產也有了很大發展。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年),第五琦變鹽法。在淮南鹽區的海陵、鹽城置監院,以免除徭役為優惠條件,招募無業遊民到兩淮地區煮鹽。唐寶應元年(762年),劉晏兼任鹽鐵使和兩淮轉鹽運使,在全國產鹽區設置四場十監,負責食鹽的生產和收購。鹽城境內當時設有淮南道海陵監和鹽城監,海陵監署在東台場(后移至泰州),鹽城監署在鹽城。海陵監歲煮鹽60萬石,鹽城監歲煮鹽45萬石,兩監年產淮鹽100餘萬石。“天下之利,鹽利居半”,兩淮鹽利可抵百餘州縣的稅賦。為何兩淮鹽產多於全國其他鹽區,“蓋以斥鹵彌望,可以供煎煮,蘆葦阜繁,可以備燔燎”。淮南是當時全國最大的食鹽產銷中心,而鹽城的海鹽生產規模又逾淮南鹽區鹽產大半。
宋初,在東南鹽區設提舉鹽事司管理鹽業產銷。兩淮鹽區設有利豐、海陵、鹽城3個鹽監和29個鹽場,鹽城境內就有11個鹽場。宋代范公堤的修築,“有束內水不致傷鹽,隔外湖不致傷稼之功用”,鹽業生產進一步發展,境內二監年產鹽107萬石以上,仍為淮南產鹽之冠。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黃河奪淮經蘇北境內入海,大量泥沙入海,海塗日擴,海岸線迅速東移,范公堤西亭場,滷水漸遠,更有西隅湖淮潰決,淡水沖灌,場灶產量大減,煎灶紛紛東移,還有許多鹽場廢置。兩監僅轄境內8個鹽場。元時,兩淮設置25個鹽場,鹽城境內鹽場恢復至13個。元始祖時有“兩稅鹽稅甲天下”之說。鹽城其時因鹽業興旺發達,被《元史·地理志》列為上等大縣。
明初,飽受元末戰亂及社會動蕩的兩淮鹽區,勞動力匱乏,經濟蕭條洪武年間,朝廷遣蘇、松、嘉富庶之民數萬,充實淮揚二郡,入藉燒鹽(史稱“洪武趕散”),一度使鹽區恢復生機。兩淮設鹽運司,下設通州、泰州、淮安三鹽運分司,鹽城境內仍有13個鹽場。
清承明制,朝廷注重新增灶丁,恢復鹽場設備,築堤防潮等措施,鹽業生產得到恢復。全國和兩淮鹽課歲入都在不斷增長。兩淮鹽課在乾隆八年(1743年)達到頂峰256.8萬兩。清中葉后,淮南鹽區因海勢東移,鹵淡產薄,鹽產規模驟降。嘉慶七年(1802年),兩淮28場鹽產計200.11萬引,折40.03萬噸;到宣統三年(1911年),兩淮21場產鹽245.14萬擔,折12.26萬噸。鹽城境內11個鹽場嘉慶七年(1802年)產鹽量為118.9萬引,折23.8萬噸,佔兩淮鹽總量的59.4%;到宣統三年(1911年),鹽城境內10個鹽場產量僅為146.8萬擔,折7.34萬噸,佔兩淮鹽產總量的59.9%。
民國初年,兩淮鹽區傳統的製鹽業逐步衰竭,而墾植業日益興盛。以張謇為首的民族實業家在短短的幾年中,掀起了廢灶興墾熱潮。南起長江口的呂四場,北到灌河口的陳家港,先後成立了77家鹽墾(墾植)公司,鹽城境內就有63家之多。由於帝國主義的入侵,生產關係落後,加之頻繁的自然災害,管理混亂和高利貸盤剝,到20世紀40年代末,鹽城境內的鹽墾公司紛紛解體。
1958年,射陽鹽場建立。1958年和1978年經歷兩次建築灘曬鹽場辦鹽高潮,幾次反覆歸省和下放管轄。
1996年,江蘇省鹽務局成立鹽業集團,專門管理三個省屬鹽場生產發展。
2008年5月,經江蘇省政府批准,鹽業集團及下轄的三大省屬鹽場再度下放鹽城市管轄。

生產情況


2001年,射陽鹽場累計長鹽報產15萬多噸,加工精製碘鹽低鈉鹽5萬噸。完成年目標計劃110.02%,池鹽氯化鈉平均含純94.81%;全場擁有三級鹵量50多萬立方米,其中高級鹵30多萬立方米,灌池面積9278公畝。
2012年,射陽鹽場產鹽2800噸。
2017年,鹽城擁有國家所屬的灌東、新灘、射陽三大鹽場,年產海鹽65萬噸左右,占江蘇年產量的三分之二。

產品榮譽


射陽鹽場
射陽鹽場
2014年12月01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鹽城海鹽”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鹽城海鹽產地範圍為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新洋港、黃沙港鎮107.37平方千米灘塗,濱海縣濱淮鎮東罾村、玉華村78.5平方千米灘塗,響水縣陳家港鎮、黃海農場210平方千米灘塗。
鹽城海鹽
鹽城海鹽

質量技術要求

一、生產過程式控制制
1.制鹵:
(1)納潮揚水:利用水庫和蒸發區,充分沉澱海水中的泥沙,通過海水中泥沙懸浮顆粒物的吸附作用和絮凝沉澱作用凈化海水。
(2)養殖:通過貝類鹵蟲的自然養殖濾食海水中的藻類,減少海水中的氮磷含量。
2.結晶:
(1)深水結晶:利用防雨設施,深水結晶,深度常年保持在20厘米以上。
(2)分曬:一、二級池面積比例達到6:4。
(3)灌池換鹵:灌池或換鹵用漂花鹵,滷水清潔、透明度不低於15厘米。
(4)活碴:從每年3月份開始活碴,一般連續蒸發量20毫米至30毫米活一次,鹽碴要活透、活均勻,活碴一直至扒鹽。
3.收鹽、堆存:採用水力管道收鹽,純新鹵洗鹽、一次洗滌不循環,每噸鹽用洗鹽滷水2.0立方以上,一、二級池鹽分廩堆放。
4.加工:原鹽生產必須在本地完成,經粉碎、洗滌、脫水和乾燥等物理方式精製而成各種食用鹽
二、質量特色
1.感官特色:顆粒均勻、透光度高、不溶物少。
原鹽理化指標
項目指標
氯化鈉,%≥94.50
水分,%≤4.10
水不溶物,%≤0.25
鈣鎂,%≤0.40
硫酸根,%≤0.70
加工鹽理化指標
項目指標
白度,度≥70
氯化鈉,克/100克≥97.00
水分,克/100克≤0.80
水不溶物,克/100克≤0.10
水溶性雜質,克/100克≤1.00
3.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產品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鹽城海鹽產地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江蘇省鹽城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經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核,報質檢總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鹽城海鹽的檢測機構由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符合資質要求的檢測機構中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