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資本
中國對外投資的主力軍
民營資本是指除國有企業資本、外國企業資本之外的國內中小企業資本及民間閑置資本。民營資本主要集中在傳統產業,從事產品價值鏈低端的低附加值產品的生產,普遍存在著企業規模小、技術水平低、研發能力弱、能源和資源消耗高等問題。
民營資本參與中國銀行業已是大勢所趨。自2002年到2005年,11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股權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民營股本增加了65.54億股,增長144.9%,民營股佔比增長了1.24%,而同期國家股、國有控股企業法人股佔比分別下降了0.76%、17.19%。民營資本已佔民生銀行總股本的55.04%。
中國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的資本來源結構單一,主要依靠過去的積累;行業選擇偏好明顯,主要集中在電子信息業;“產學研”結合不緊密,技術主要是獨立研發。民營高技術企業普遍存在融資困難、規模偏小、研發能力不足、高素質人才缺乏等問題。多數民營高技術企業對外部環境不滿意,入駐高新技術開發區的主要原因是為享受優惠政策。
於1980年前後,政府歸還給“資本家”們財產、利息等,使他們有了一定量的資本,政府鼓勵他們發揮餘熱,重新做生意。從農村起步和濫觴的承包制度,其中有些責任人通過承包經營變成了“萬元戶”,少數又進一步發展為了私營企業主,那時的承包人是在巨大的經濟風險甚至政治風險以及廣泛的社會歧視中進行的
資本天生要追逐利潤,在過去,由於行業“限進”、稅賦不公和法律保障等的諸多欠缺,龐大的民間資金或是沉睡在銀行(最新的說法是:全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總額已接近10萬億元),或是以熱錢、遊資等形態遊走於股市、期市、郵市、地下錢莊、民間邀會等處,在經濟運行中發出一陣陣不和諧的雜音,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股票、房地產等領域的泡沫經濟,同時也造成民間投資總體效率偏低,結構嚴重失衡,給我國經濟生活帶來相當負面影響。
據統計,截止到2001年底中國民營資本已達到11.2萬億元,第一次超過10.9萬億的國有資本。到2004年,各類民營企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超過60%,吸納就業人口超過一億,投資比重超過了40%,實現了中國17%以上的對外出口,形成了民營、國有、外資“三分天下”的格局。
國內民營經濟佔全社會的投資比重已上升到44.6%,幾乎佔據了半壁江山;國內民間投資最近4年年均增幅都基本穩定在20%上下,2002年的增幅更幾乎是2001年的2倍,全年投資總額達到了12182億元。
總之,民營資本對中國科研成果的轉化,增加高層次人才就業,提高我國產品出口的科技含量,已經做出了較大的貢獻。但是,與傳統民營經濟總量相比,投資高技術的民營資本比重還很低,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也不少,有關民營資本參與高技術產業的機制和贏利模式、促進民營高技術企業聚集等理論問題有待進一步研究。制定一套既能解決民營資本參與高技術產業的投資障礙,又能照顧到國家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政策,是擺在我國科技部門的一個緊迫任務。
分散性是民營資本的三大特性之一,對於國內國外的民間資本都是如此,不過不同的是,國外的民間資本起步較早,經過漫漫幾百年的資本主義積累,通過兼并、併購等形式已經形成了較大的財團組織,集中度較高,而我國的民營資本首先起點較低,大都是具有濃厚的小農經濟思想意識的小業主。
早在2002年8月,該集團控股東航武漢航空公司18%股份的消息即在業界引起轟動,此次收購國內民用機場被媒體和觀察家認為是中國非公經濟進入限制領域的標誌性事件,公司董事長王均瑤也表示:這表明中國民間資本進入國家壟斷行業的堅冰已經打破,預示著民營企業將有更多的機會進入更廣闊的投資領域。
2001年12月,國家計委頒布了《關於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以獨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供水、燃氣、污水和垃圾處理、道路、橋樑等經營性的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建設。2002年12月27日,建設部發布《關於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宣布全面開放我國市政公用行業投資建設、運營、作業市場。
2002年3月,民營企業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32.07億元受讓上海路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99.35%的股權,從而買斷了原由後者運營的滬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的經營權,首開民營資本投資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的先河。
高技術產業涵蓋產品研發和生產的全過程,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的動機不同,資本實力和技術水平各異,導致其投資高技術產業的時機也不盡相同。
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的時機以及選擇的投資模式與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的動機和高技術產業的風險收益是緊密相連的。具體來說,如果民營資本出於提升傳統產業、延伸產業鏈的動機投資高技術產業,並且具備自主研發能力和研發投入的實力,會選擇在種子階段投資,或通過購買專利技術等途徑在初創階段投資。在這一階段投資,民營資本可以根據原傳統產業生產產品和技術的特點,有針對性地研發高技術或購買專利技術。其投資高技術產業的模式可以視情況分別選擇技術創業驅動模式(即以創立高技術企業、實現自有技術產業化為導向,用企業未來的經營成果回收期初投資,最終實現資本收益),或發展相關高技術業務為導向模式、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的需求模式等。
如果民營資本出於實施多元化經營戰略的動機投資高技術產業,鑒於種子和初創階段的高風險和低收益特徵,則會更傾向於通過直接股權投資或證券投資的方式在高技術產業的成長和成熟階段投資,或者通過投資風險基金,在初創階段投資。投資模式可以視情況分別採用以多元化經營為導向的投資模式、以風險基金為中介的模式等。
如果民營資本出於獲取高技術產業增值收益的動機投資高技術產業,鑒於高技術產業在擴張階段風險最低、收益最高,更多的民營資本會傾向於在這一階段投資。投資模式可以視情況採用投資高技術企業證券模式、投資高技術產品流通模式等。
就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發展的產業選擇而言,截止到2004年,民營資本產業選擇偏好非常明顯,主要集中在電子信息產業。按照產值計算,僅電子及通信設備製造業和電子計算機與辦公設備製造業兩個行業就集中了全部民營資本的80.31%,而且有進一步集中的趨勢。在生物醫藥行業和航空航天器製造業的投入比例較小。究其原因,主要是電子信息產業相對於生物醫藥和航空航天器製造業而言,具有技術比較成熟、市場前景看好、增值潛力大、附加值高、單項投資規模較小等更適合民營資本投資的特點。
高技術及其產業的發展需要巨額的資金投入,而單個民營資本自身的實力往往無法滿足高技術產業投資的需求,因此,籌資就成為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首先遇到的、也是最關鍵的問題。
1.自有資金
自有資金一直是我國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的主要資金來源。據統計,我國投資高技術產業的民營資本中,約75%來自於自有資金,其中35%的資金來源於法人股東,30%的資金來源於自然人股東。自有資金主要是指民營資本的內源融資,即將留存收益和折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民營資本取得了長足發展,已經成為國有控股、外資、民營資本形態“三足鼎立”格局中最富有實力和活力的一支力量。許多民營企業由小到大、由弱到強,完成了資本原始積累的過程,甚至成為本行業的龍頭企業,如IT行業的聯想、華為,飼料加工業的東方希望集團等。特別是在我國經濟最發達的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環渤海經濟帶,民營資本在當地經濟增長中更是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就各種融資方式來看,內源融資不需要實際對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會減少企業的現金流量;同時,由於資金來源於企業內部,不會發生融資費用,因此,內源融資的成本要遠遠低於外源融資,是企業首選的一種融資方式。企業內源融資能力的大小取決於企業的盈利能力、凈資產規模和投資者預期等因素。
一般來講,只有當內源融資無法滿足企業資金需要時,企業才會轉向外源融資。特別是在民營資本涉足高技術產業的初期,由於信用程度不高、生產技術不成熟、產品發展前景不明朗等原因,企業很難通過發行股票、申請商業銀行貸款等外源融資方式籌集資金,自有資金往往是其唯一的選擇。國外稱這一階段的投資為“3F”投資(即企業在初創階段資金來源只能依靠Family, Friend, Fools),這也說明了自有資金是解決高技術企業發展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渠道。即使企業進入了平穩發展期,其內部的資金積累、資本實力的加強仍然是企業發展最堅實的基礎。
但是,自有資金數量有限,往往不能滿足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的資金需求,只能起到項目啟動和輔助的作用。只有籌集到足夠的外源資本,才能滿足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的資本需求。
2. 銀行貸款
我國企業獲得外部資金的主要渠道仍然是商業銀行貸款。據統計,截至2005年7月,我國各金融機構貸款餘額達到198171億元,而累計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只有11314.08億元,企業通過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更少。另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
但總體來說,民營資本通過申請銀行貸款投資高技術產業的數量還不大,比例還小,渠道有待拓寬。反觀西方發達國家,為了鼓勵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政府部門都出台了各種優惠政策和提供擔保支持,建立了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例如,日本早在1937年就成立了旨在支持中小高技術企業的東京都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協會,美國和日本政府對小企業銀行貸款的擔保比例都在80%以上,荷蘭也達到50%。
3. 風險投資
高技術產業具有高收益和高風險並存的鮮明特點,如果項目開發成功,投資者會取得豐厚的回報,否則可能血本無歸。而風險投資機制就是針對高技術產業的這個特點發展起來的一個有創新的融資體系。
據統計,截止到2002年6月底,我國城市居民家庭戶均人民幣金融資產中,戶均存款5.12萬元,以69.4%的絕對優勢居於首位,戶均A股股票金額為0.74萬元,佔10%,戶均國債0.32萬元,占 4.4%,這三項資產合計占人民幣金融資產的83.8%。因此,如何引導和吸納民間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是一個亟待研究和解決的課題。
4. 發行股票
根據我國《公司法》所規定的上市公司條款,企業申請上市發行股票、公開募集資金,要達到以下條件:(1)股本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2)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份不低於總股份的25%(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不低於15%),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低於總股份的35%,也不得低於3000 萬元股份;(3)近三年盈利,且預期利潤率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率,國有企業改制的可連續計算(最初規定連續三年凈資產利潤率不低於10%);(4)凈資產在總資產中不低於30%,除特殊情況無形資產在總資產中的比例不高於20%。
5. 發行債券
我國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的融資渠道狹窄,主要資金來源是自有資金,銀行信貸投入所佔比例很小,股票市場直接籌資難度很大,債券市場還沒有放開,風險投資尚處在起步階段。這種狀況制約著民營資本投資高技術產業的力度和積極性。
投資高技術產業的民營資本的退出渠道主要有股票市場、產權交易市場和收購兼并等。
1. 股票市場
股票市場是資本退出的最理想渠道,一旦被投資企業公開上市,其股票就可以在股票市場上自由流通買賣。投資者如果認為已經獲得了預期的投資回報,便可以把股票賣出,回收投資和豐厚的回報,開始尋找新的投資機會。這也是國外通行的做法。
2. 產權交易市場
股票市場雖然是高技術產業投資最理想的退出渠道,但是,能夠上市發行股票的企業、特別是民營高技術企業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投入於非上市民營高技術公司的投資只能通過其他途徑退出,各地的產權交易市場和技術交易市場就是可選擇的途徑。
3. 收購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