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政府
福安市行政管理機關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福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4〕77號)和《中共福安市委、福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安委發〔2015〕2號) 及《中共福安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調整市效能辦管理體制的通知》(安委編〔2015〕3號),設立福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福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福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福安市口岸與海防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福安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福安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安排,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市政府文電運轉,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報告》、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審定的議案,辦理上級及本市有關部門發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開發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三)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開發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和國務院、省政府、寧德市政府、福安市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負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的協調督促、落實反饋工作,各級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市長信箱信件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負責統籌規範全市政府系統督查檢查考核工作。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中央、省派駐福安單位、駐軍等關係,對相關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市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五)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和寧德市政府辦公室報告重要情況;指導各開發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值班工作。
(六)負責市政府門戶網站的管理,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和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工作。
(七)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和指導全市海防管理工作,組織編製並實施海防相關規劃、計劃,貫徹落實海防方面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八)負責市政府政務信息和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研究擬定全市金融發展規劃及相關金融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地方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重大事項和推動地方法人機構發展;聯繫、協調中央駐韓金融管理部門、地方金融行業管理部門和各類金融機構,建立溝通合作機制。協調、推動全市資本市場建設和發展,推進全市企業上市和再融資;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監管和服務。協調、配合中央駐韓金融管理部門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安全穩定。承擔市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工作機構日常工作。
(十)組織、協調各地各部門開展效能建設工作,監督檢查相關部門履行職責、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提高效能以及執行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等情況;承擔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效能建設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績效管理,對改善行政管理提出意見或建議;受理對機關效能問題的投訴,依法依規處理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行為;實施效能問責和受理不服效能問責的申訴。
(十三)負責市政府大院的安全保衛、愛國衛生、環境綠化、機關食堂、機關財物、財產等綜合事務管理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與決定;負責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全市外事工作;指導和管理我市對外民間交往。
(十五)統籌協調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審批、審核我市因公派遣團組出國及赴香港、澳門事宜。在授權範圍內,辦理邀請外國人來韓相關事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財政局關於政策性農業保險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牽頭推進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協助推進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2.與市直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關於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監管職責分工。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的統計監測、日常監管、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工作。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負責本部門管轄的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等機構的統計監測、日常監管、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的具體工作。
1.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效能建設、信訪、政務公開、綜治平安、新聞宣傳、內部審計、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
2.綜合股
組織研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分析研究國內外、省內外、寧德市及全市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預測、預警、提出對策建議。開展全市經濟運行中熱點、難點問題研究,提出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調控的措施建議。提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3.投資與外資股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定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重點。擬定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提出市級預算內投資總體安排方案。按管理許可權審核上報政法系統、市政等領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負責中央、省級、市級預算內投資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項目單位做好數據填報,開展日常調度。
4.生態與產業發展股
組織擬定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建設相關規劃和計劃。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促進可持續發展。統籌協調生態市建設,協調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各項改革工作,推動解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政策措施。
5.行政審批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宏觀調控政策,依據行政許可法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和省、市的產業政策,以及國家投資政策及項目審批的規定,負責辦理許可權內的企業(含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負責辦理許可權內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負責辦理許可權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6.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發展股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建議,組織擬定和實施全市社會事業和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定全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協調、銜接教育、衛生健康、 文體和旅 游、就業和收入分配等專項規劃、政策。配合推進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建設,負責社會事業領域建設項目的審核上報及項目實施的跟蹤管理。
7.價格管理股
監測預測預警價格變動, 擬定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國家、省、寧德市、福安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名單和收費項目。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動態管理和實行年度統計報告制度。
8.價格監測和成本監審審理股
調查和分析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反饋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實施價格預測、預警並及時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違反價格監測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 負責對重點行業、重點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開展調查,按規定對列入成本監審目錄或需監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成本監審、按規定公開成本信息。
9. 糧食和物資儲備調控股
研究提出我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建議。組織編製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物資儲備財政性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我市軍糧供應保障工作,負責軍糧供應網點基礎設施規劃與建設工作。
10.糧食和物資監督檢查股
承擔所屬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以及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和政策性用糧質量及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工作協調及對外聯絡,指導系統應急工作。
11.科技管理股
擬定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科技計劃項目經費配置建議;提出全市科技創新平台、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區域科技發展;承擔科技。
12.技術市場股
指導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指導推動科研誠信體系建設。擬定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組織全市重大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建設。負責全市民營科技企業的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軟科學研究。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省、寧德市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和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13.數字經濟股
牽頭研究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監測分析數宇經濟運行情況。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統籌協調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編製數字經濟發展專項投資計劃,負責分工範圍內信息化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市數字福安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4.重點項目管理股
負責市重點項目篩選工作,擬定年度市重點項目名單。組織編製全市重點項目年度工作目標計劃,對目標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檢查、督促、指導市重點項目建設,跟蹤市重點項目建設實施情況,協調市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加強重點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參與市重點項目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加強重點項目建設綜合分析,負責全市重點項目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提出有關對策和建議。
15.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股
組織、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招投標工作。配合研究提出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牽頭開展“雙隨機、一公開”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政策研究、統籌協調、工作推進等。負責研究提出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跟蹤督促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落實。
16.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1.市重點項目辦公室
單位職責:組織編製全市重點項目年度工作目標計劃,對目標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檢查、督促、指導重點項目的建設,跟蹤重點項目建設實施情況,協調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2.市數字辦
單位職責: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網(政務內網)、政務外網、政務無線網、國家和福建省電子政務外網福安節點與福安市橫向接入網,以及政務數據中心、災備中心、政務公共信息化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推進全市跨部門、公共性、基礎性的信息系統或平台的建設和應用;引導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庫的開發建設和利用。
3.福安市價格認證中心
單位職責:承擔涉案、涉紀、涉稅價格認定及價格爭議調解和其他工作。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福安市人民政府市長:黃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