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琬
清初官吏學者、散文家
汪琬(1624—1691年),字苕文,號鈍庵,初號玉遮山樵,晚號堯峰,小字液仙。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清初官吏學者、散文家,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順治十徠二年進士,康熙十八年舉鴻博,歷官戶部主事、刑部郎中、編修,有《堯峰詩文鈔》、《鈍翁前後類稿、續稿》。
汪琬像
順治十二年(1655年)中進士,曾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等。后因病辭官歸家。康熙九年(1670年)辭官歸里。康熙十八年(1679年),召試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預修《明史》,在館六十餘日,撰史稿一百七十五篇,后乞病歸,晚年隱居太湖堯峰山,閉戶撰述,不問世事,學者稱“堯峰先生”。
汪琬
汪琬亦能詩,以清麗為宗,成就及影響不如其文。著有《鈍翁類稿》62卷,《續稿》56卷。晚年自刪為《堯峰文抄》50卷,包括詩10卷、文40卷。
汪琬的散文創作可分為兩大類:經史之文與小品紀游之文。總體以觀,經史之文不僅佔據了大多數篇幅,而且體現了其創作的根本旨趣與藝術風格,代表著其散文的主要成就。
汪琬蘇州石刻像
汪琬的小品紀游文字自然流暢,長於描寫刻畫,寄託性情,不似經史之文質實樸重、醇雅氣盛,但又與之相貫通,摒除新奇纖佻、叫囂粗豪之習,形成了清約質樸的風格。《容安軒記》《讀書齋記》《計氏思子亭記》《堯峰山莊記》《姜氏藝圃記》傳誦一時,《姜氏藝圃記》一文對藝圃景物的描寫尤為傳神。藝圃景物不算複雜,在汪琬筆下卻有令人“疲乎應接”之感。文中不僅以清俊的文筆繪寫了藝圃的情韻,而且賦予了它脫塵不俗的品格。蘇州園林櫛比鱗立,而藝圃獨盛,客人四至,“高賢勝境交相為重”,文末感慨道:“吳中園居相望,大抵塗飾土木,貯歌舞而誇財力之有餘。彼皆鹿鹿妄庸人之所尚耳!行且盪為冷風,化為蔓草矣,何足道哉!何足道哉!”總體以觀,這類文字善發議論,獨具器識,清俊不俗,醇厚而靈,與經史之文在內容風格上是融為一體的,與明遺民粗頭亂服之文、台閣新貴清麗華美之文都有著明顯的差異。
汪琬本源六經,精思為文,其辭質而贍,其義簡而明,醇雅有度。如上所述,他的經史散文與顧炎武頗多相近處,不僅代表著吳中散文的一大潮流,而且體現了清初散文嬗變的重要走向,以文人之文、學人之文區別二者,大抵是一種主觀的割裂。
【計甫草至寓齋】
門巷何蕭索,惟君步屟頻。青雲幾故舊,白首尚風塵。
身受才名誤,文從患難真。耦耕知未遂,相顧倍傷神。
【月下演東坡語(二首選一)】
自入秋來景物新,拖筇放腳任天真。江山風月無常主,但是閑人即主人。
【玉鉤斜】
月觀凄涼罷歌舞,三千艷質埋荒楚。寶鈿羅帔半隨身,蹋作吳公台下土。
春江如故錦帆非,露葉風條積漸稀。蕭娘行雨知何處,惟見橫塘蛺蜨飛。
【寄贈吳門故人】
遙羨風流顧愷之,愛翻新曲復殘棋。家臨綠水長洲苑,人在青山短簿祠。
芳草漸逢歸燕后,落花已過浴蠶時。一春不得陪游賞,苦恨蹉跎滿鬢絲。
近百年來,僅以清初古文為桐城派先聲之論甚為流行。這種說法並不全面。陳子展所論古文“衰極復盛,系從明末清初的時候開始”(P222),卓有識見。清初是一個詩文詞全面興盛的時代,為準確描述詞壇之興,業師嚴迪昌先生與著名學者葉嘉瑩先生等人昌言清詞“中興”之說。清初古文的崛興亦可借鑒這種說法,稱之清初古文“中興”。“國朝三家”汪琬、侯方域、魏禧成就不下“桐城三祖”方苞、劉大櫆、姚鼐。古文論爭是清初古文“中興”的重要基石,一代“清文”正是在論爭中逐漸取得獨立的地位。作為古文論爭的焦點人物,汪琬標舉“清文”,與吳殳、周容、陳僖、魏禧、歸庄、葉燮、黃宗羲等一時古文名家發生激烈的商討爭訟。考察有關論爭,有助於探討清初古文運動的生態風貌,為明清古文研究提供一些借鑒。
一、論爭源起
汪琬發起和參與古文論爭,無疑有著藉以創立一代“清文”的動機,但古文論爭還有其具體的歷史、文學及學術動因,在具體描述汪琬與古文家論爭之前,有必要理清它的源起。
明清易代,士人反思明亡,將亡國之由歸結到文道之衰上來。所謂文道之衰,大抵指明代前有七子擬古,後有公安、竟陵之文流行,七子是假古文,公安、竟陵既無法度,又與載道無關,有害於世。這一思維是清初文人反思歷史變革之能事,最為人熟知的例子就是錢謙益將文道之衰與兵燹、閹禍等同視之。在這一點上,汪琬看法相近,有志一掃“今文陋跡”,“卓然思起百數十年文運之衰”(P630)。古文家復興古文,以求有補於世,卻將亡國歸罪到一些文人身上,本末倒置,自然引起不少異議,遂構成一樁聚訟公案。
清初士人在新朝與故國之間的選擇,本來就是容易引起激烈爭議的話題,尤其是明清易代還有其歷史特殊性:異族統治取代漢人政權,民族矛盾尖銳。“夷夏之辨”是漢人士子不得不面臨的問題。明遺民規模空前,清初二十餘年間居為文壇主流,此後新朝士大夫始漸取代之。在汪琬這類仕清文人看來,遺民之文非適應世變的文字,不合世用,而遺民對適應世變的文字多不屑一顧。嚴迪昌先生《清詩史》將詩人的不同選擇概括為“朝”、“野”離立。這種離立態勢同時存在清初古文運動中,成為論爭的一大動因。
易代後文學思潮多元變化,值得注意的就有七子、公安、竟陵餘風猶存;遺民文學居為主流,而館閣文學日益崛興;小品風氣猶盛,而古文呈現“中興”。從歷史概念上說,明人餘風、遺民文學、小品風氣指向一個朝代“明”,館閣文學及古文“中興”指向一個朝代“清”。所謂“中興”,是以“明文”為參考的。汪琬等人倡導“清文”,自然也是對“明文”的一種反駁。有關“明文”、“清文”的不同批評態度,成為論爭的核心問題。如何評價“明文”,已足以引起紛然爭端了。
文學與學風關係密切,不可割裂,清初學風變革也是古文論爭的一大源泉。明、清學術差異是相當清晰的,清人之學被龔自珍等稱為“清學”,筆者將明人之學稱為“明學”。清代以來主流批評觀點是“清學”為實,“明學”為虛,清人有學,明人“不學”。其實,明人並非“不學”,只是其學與清人有異而已。“清學”作為對“明學”的一種反動,交鋒最激烈的時期就發生在清初。“明文”與“明學”共生,“清文”與“清學”連體。如何認識“明學”與“明文”、“清學”與“清文”,是清初的焦點問題。如學術宗漢,還是宗宋?說者不一。又如或以文章之“醇”專指儒學為宗,“不醇”謂染指釋、老;或謂“醇”不離於“肆”與“博”,釋、老不當排斥在外。再如小品,或謂脫離六經,非載道之文;或謂亦明道之文,不當排斥在古文之外。復如八股與古文的關係,或謂經學與古文之衰,八股難辭其咎;或謂八股從經傳中來,附比經傳,雖非古文正宗,但也是古文流亞。諸如此類問題,都反映了當時古文運動與學術思潮的密切關係。
徠在中國歷史上,明人的好論議標榜給人留下很深的印象:政治史上黨爭之熾實已超過兩宋與漢唐;學術史上論爭的激烈程度不遜黨社之爭;文學史上論爭涉及詩文、戲曲、小說等各個領域。明人這一習氣未隨明亡而終止。我們說汪琬借論爭的形式推轂古文“中興”,還只說得主要的一面,他與歸庄、葉燮、閻若璩等人的交鋒不乏負性使氣、書生爭是非的因素在內。
二、八大論爭
汪琬自順治末起,三十餘年間先後發起和參與古文論爭多達十餘次。其中大型論爭有八次:與周容之爭,與陳僖之爭(牽入計東),與魏禧之爭(牽入計東、施閏章等),與歸庄之爭(牽入金俊明等吳中文人),與葉燮之爭(牽入橫山門人與堯峰門人),與吳殳之爭(牽入錢謙益、計東、梁熙等),與閻若璩之爭(牽入李因篤、徐乾學、陸隴其等),與黃宗羲之爭(牽入閻若璩、侯方域、錢謙益、王猷定)。以下大抵按時間先後次序,考察八次論爭的起始、內容、旨趣及結果。
(一)與周容之爭:與明遺民第一次交鋒
鄞縣周容,字鄮山,一字茂三,擅長詩古文辭。著有《春酒堂文存》。順治十六年(1659)客都門,汪琬與晤,以未及論文為憾,作《與周處士書》相責未告以“古學者之道”。書中憶及近年“氣盛志銳,好取韓、歐陽諸集而揣摩之”,謂周容宜施以“規切教誨”,卻“反用浮詞相推譽,非仆所望於足下也”(P466-467)。但他的熱情遭到冷遇,周容《復汪苕文書》:“何足下好學之至於是也!而書旨澹渺,善於取姿,即其用微語以自佔地步者,亦若欲令人不覺,何足下行文之至是也!”駁斥所謂“用浮詞相推譽”,接下明確告訴汪琬:自少有志學古,見汪文有古大家之范,不免嗟嘆,然並非贊汪文甚佳,而是“特自為咨嗟嘆息耳,乃不意足下聞之”。
這次書信往來未細論文道,對汪琬參與論爭卻有不同尋常的意義。周容是著名的明遺民,性雖孤傲,尚不至對後輩求教熱嘲冷諷。給汪琬當頭澆一盆冷水,不無緣故。首先,周容文名早播東南,汪琬當有耳聞,尺牘卻說聽聞“士大夫”韓詩、劉體仁讚賞,始有意結交。與葉燮鄙視汪琬動輒稱“士大夫”一樣,周容生平憎恨這種口吻,故答書反唇相譏。其次,汪琬性亦孤傲,既為求教,卻辭氣逼人,周容故漠然冷語答之,嘲笑他自作多情、自負太高。汪琬初登文壇,欲與遺民耆舊商討文字,陡遭冷諷,忸怩愧悔可想而知。這使他後來不願直接與遺民商證文字,即使相商討,也力避遭遇前辱,與吳殳、魏禧之爭即是如此。周容答書不為汪琬所喜,二人未及深交,旋成陌路人。
(二)與陳僖之爭:以崇法與明道為中心的論爭
清苑陳僖,字藹公,薦試博學鴻儒,不第。著有《燕山草堂集》五卷。順治十六年(1659)歲暮前後,在劉體仁京邸結識汪琬,未幾返里,以未及細加商討文章為憾,作《與汪比部論文書》、《再與汪比部論文書》、《三與汪比部論文書》。汪琬有《答陳靄公論文書》二篇。拙文《汪琬的古文理論及其價值芻議》已指出這是清文史上第一場引人矚目的論爭,討論的核心問題即倡法度還是主明道,重寄託還是尚才氣,法古還是重今,陳僖主於明道、寄託,汪琬強調文法、才氣,意見頗不相合。這裡僅補充兩點:其一,在與遺民第一次交鋒中,汪琬完全處於下風。與陳僖之爭,一變此前謙恭態度,盛氣凌人,指手畫腳。其二,這次論爭,汪琬最大的收穫就是表明了對古文復興極看重的一點,即文法。考察清初文法說之興,不能不關注這場論爭。
(三)與吳殳之爭:以《正錢錄》為中心的與明遺民第二次爭鋒
太倉吳殳,字修齡,崇禎諸生。著有《舒拂集》、《圍爐詩話》、《正錢錄》等集。鄧之誠先生注意到汪、吳之爭,《清詩紀事初編》卷三:“詆《正錢錄》不中要害,致吳殳‘類稾類死’之嘲。”(P322)論爭起於汪琬作《與梁御史論正錢錄書》。康熙初,吳殳北游京師,尺牘蓋作於此際。汪琬讀《正錢錄》,以為“其例甚嚴,其詞甚辨,誠有功斯文不小”,然尚乏“和平之心”、“周詳博大之識”,“若但盛氣以相攻擊,而商榷未安,則必有偏駁之病;考證未悉,則必有鹵莽疏漏之病”。蓋謂吳殳還不能將錢謙益一概駁倒,如要徹底駁倒,就應像官吏緝獲大盜那樣,考求贓證,推原蹤跡,各得其實,“然後殺之而不敢為異詞”(P471-472)。因此央請好友監察御史梁熙將意見轉告吳殳。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汪琬發起論爭主要目的在於“倒錢”,書中明確說:“夫琬之於錢,非有門牆之雅,杯酒殷勤之歡也。平時所以刺譏其文章,殆不遺餘力,而於此反為異論,豈有左右袒於其間哉”,“琬嘗恨文章之道,為錢所敗壞者,其患不減於弇州、太函。錢氏門徒方盛,後生小子莫不附和而師承之,故舉世不言其非。幸而有一吳氏,不量氣力,以與之爭,而又不得其要領,豈不大可惜哉!故琬之言此,亦欲護持斯文,而助吳氏之不逮於萬一也。”論爭由此稱得上汪琬與錢謙益的一次間接交鋒。錢氏為明末清初文壇領袖,汪琬說文章之道為所“敗壞”。問題是錢氏如何“敗壞”文道的呢?他私淑歸有光,提倡本之六經、經經緯史,汪琬亦然,其攻訐依據又是什麼呢?《讀初學集》已揭示一端:錢氏唾棄朱、呂,指斥“南宋以後之俗學,如塵羹塗飯”,“以腐爛為理學,其失也陋”;錢氏不知理學,所作難攀六經,“以此排詆朱、呂之學,目之曰俗陋,吾未審其孰為俗,孰為陋也”(P936)。蓋汪琬研經治史,兼采漢、宋,不屑錢氏出入儒、釋、道,學問博雜,尤不贊同訾議宋儒。他又自擬韓愈,有志掃絕“今文陋跡”,鄙棄近人,錢氏難入其法眼。
梁熙將汪琬的意見轉告吳殳,吳殳盛怒,反唇譏諷汪琬學問不博。《鈍翁類稿》梓刻,吳殳作書嘲笑“稾”字為謬,並說:“‘稾’同‘薨’。薨者,死也,類稾者,類死也。”汪琬《幽居》詩云:“老至遭人賤,書成被俗輕。”(P334)因此潛心研討小學,校刻《鈍翁前後類稿》多用“古文”,令人難以卒讀,遭到王士禛嘲笑,刻《鈍翁續稿》時又放棄多用“古文”,前後莫衷一是,從中亦可見吳殳批評的影響。
牽入這場論爭的人物有梁熙、計東、歸庄。梁熙作為傳話人,傾向贊同汪琬的看法,計東、歸庄不然。計東以為汪琬所論欠公允,攻訐錢謙益自不量力。王應奎《柳南隨筆》卷六:“計甫草深為不平,因語鈍翁曰:‘仆自山東來,曾游泰山,登日觀峰,神志方悚栗,忽欲小遺甚急,下山且四十里,不可忍,乃潛溺峰之側。恐重得罪,然竟無恙,何也?山至大且高,人溺焉者眾,泰山不知也。’鈍翁躍起大罵。”(P209)歸庄為錢門弟子,即汪琬所說“後生小子莫不附和而師承之”者之一,對汪琬盛氣掊擊其師,憤然不平。這也為後來二人交惡埋下伏筆。康熙三年(1664)錢氏歿,汪琬“倒錢”告一段落,且出於對死者之敬,不復攻訐不已。
(四)與歸庄之爭:與明遺民第三次論爭
崑山歸庄,字玄恭,有光曾孫。明亡,佯狂於世,與顧炎武並稱“歸奇顧怪”。著有《歸玄恭集》。嘗刻有光《震川先生集》,改“金梳”為“金梭”,改“閣下”為“閤下”等字面,又合《何氏先塋碑文》二篇為一篇。汪琬私淑有光,謂歸庄妄加刪改,康熙十一年(1672)致書與辯,誤信流言,以為歸庄盛怒,連書辯詰,《與歸玄恭書二》至有“人主尚不能監謗,足下區區一布衣,豈能盡箝士大夫之口哉”之語(P513)。歸庄憤恚,《再答汪苕文》:“今執事不過一郎官耳,遂輕仆為區區一布衣,稍有辨難,便以為咆哮抵觸,人之度量相越,乃至於此。”(P344)汪琬《與周漢紹書》自辯說:“又聞指摘最後札中‘布衣’二字,謂仆簡傲而輕彼,於是訴諸同人,播諸京師士大夫之口,則玄恭亦甚陋矣!……則仆生稍晚,自世祖章皇帝以來,即從事本朝,為郎官、為小吏於京師,是故只知本朝官秩而已。若玄恭所歷,誠不能知也。以此罪仆簡傲,又奚逭焉?仆知過矣。”(P515-516)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卷三云:“琬以善罵著名,與歸庄爭《震川集》校字,而有《歸文辨誣錄》、《歸詩考異》之作。爭而不勝,遂謂仆生稍晚,玄恭前朝所歷,誠不及知,隱抵其曾仕唐王也,危語中人,直欲置之死地。”(P322)後世多指責汪琬用心險惡,不免誤解。
這一樁文史重案確有必要重新發覆。首先,汪琬所爭不只是刻集是否可改原作問題,還關涉到古文用意、用字。如釋“金梳”,體現了他對“文從意順”的講求;不贊同合碑文二篇為一篇,可見對文法的推重。文法是論爭的一大重心。汪琬以文法為復興古文第一要義,時人也熟知他矜重文法。歸庄《再答汪苕文》譏刺說:“執事每言作文無他妙訣,惟有翻案。”(P345)歸庄的批評引起文壇不小的反響。葉燮《汪文摘謬引》所說“隔紙畫印,尋一話頭髮端”,即指斥“翻案法”。複次,汪琬與歸庄本是舊友,商證文字,負性使氣,從而引出明遺民與新朝士大夫身份之爭。鄧之誠說汪琬“危語中人”,實無依據。汪琬不過在與門人周旦齡書中發泄私憤,《與周漢紹書》刻入《鈍翁前後類稿》時,歸庄已謝世三年。再次,汪、歸之爭牽涉對錢謙益的評價。汪琬“倒錢”,而歸庄師錢,《簡堂集序》稱其為歸氏古文正傳,重刻曾祖之集還得錢氏之助。可以說,汪、歸由論文不合演化為一場激烈的衝突,有著複雜的內容。
(五)與魏禧之爭:與明遺民第四次論爭
寧都魏禧,字凝叔,一字叔子,明遺民古文大家。著有《魏叔子文集》。康熙十一年(1672)自易堂游吳門,過訪商討文字,作《與汪戶部書》、《又與汪戶部書》。魏禧稱道汪文得古人之簡,碑版敘事之文尤工,前書坦誠論文,時傳為文人相傾,后書專作辯解,並以《蔡忠襄公傳》請正。《愚山堂詩文合敘》載云:“予病廢三十餘年,不敢懷一刺一啟事干貴人,獨往好戶部文,欲有所商確,先之以書,而世不察也,以為相訾議。”(P448)汪琬集中未存與魏禧論文尺牘。筆者以為,他批評侯方域、錢謙益、王猷定,不言魏禧,當亦推服之。之所以不傳論文尺牘,蓋是年春與歸庄交惡,出於前車之鑒,不願再添一段閑話。魏禧不贊同汪文“醇而未肆”,循守古人法度。關於文章“用實”、“立本”,二人看法無太多差異。至於其學,即魏禧《答計甫草書》所云“文章根本”,則有所不同。這場論爭的核心問題是文章“醇肆”及文法之變,在當時也產生不小的影響,以至二人不敢刻傳往來文字,怕流為口實。在汪琬一方,擔憂更重一些。論爭牽入的主要人物是計東。計東先是站在陳僖一方指責汪琬拘守文法太過,繼而調笑他掊擊錢謙益是蚍蜉撼樹,這一次也是支持魏禧一方。儘管論文意見不盡相合,但計東與汪琬為推誠置腹的好友始終未變。
(六)與葉燮之爭:以文法與八股為中心的論爭
吳江葉燮,字星期,紹袁之子。康熙九年進士(1670),十四年(1675)選寶應知縣,未二年鐫職歸,隱橫山,教授生徒。著《已畦文集》等集。與汪琬早定交,過從甚密,后惡交,傳聞甚多,大都荒誕不經。二人交惡蓋在康熙十年至十四年(1671-1675)間,起因則由論文不合。葉燮作《汪文摘謬》,批評他矜持古人法度,拾前人余唾,拘泥八股濫調,殊乏新意。錢謙益卒后,吳中風雅無定屬。汪琬、顧炎武、歸庄、葉方藹、徐元文、徐乾學、計東、宋實穎、錢陸燦、顧苓、葉燮皆以詩文著稱,就文章言,汪琬為一時翹楚。葉燮不肯下之,與相爭衡,然無論才學,還是文章,均不足匹敵。葉燮批評言辭激烈,但在汪琬卒后亦喟嘆失一畏友。這場論爭在清文史上留下很深的印記,一方面體現了清初文法說分歧甚著,另一方面堯峰與橫山門下各承師說,影響了一代吳中文壇的風貌。
(七)與閻若璩之爭:以經學為中心兼及文章體例的論爭
山陽閻若璩,字百詩,博學通經。著《古文尚書疏注》、《潛丘札記》等集。康熙十七年(1678)應薦博學鴻儒,翌年試不中格罷。居京間,與汪琬發生衝突。衝突始自論金石義例,若璩指出汪文不合處,汪琬不懌,但也有意改正。若璩又指摘《古今五服考異》之誤,汪琬稱若璩父母在不當談喪禮,若琥憤然激辯。二人論爭以經學為中心,擴及文法、文風、文章體例。若璩批評汪文不重訓詁,考據未精,體例未備。《與戴唐器書》:“歸讀《陳處士墓表》,真正庸筆,銘尤不成說話。”《又與戴唐器書》:“鈍翁不足攻,生平所心摹手追者,顧也,黃也。黃指太沖先生,顧指寧人先生。”時人或謂汪文稍勝魏禧,若璩較其長短,以為魏勝於汪。《又與戴唐器書》又說:“弟於古文一道雖不甚深,然視近代作者,已洞若觀火。承委直筆,敢不自竭其愚得?大抵此道最忌者,曰冗,曰稚。唯簡可以救冗,惟老可以救稚。此須多讀書,多講貫,非可一蹴至者。”言下之意,汪文“冗”、“稚”,距“簡”、“老”甚遠。這場論爭曠時持久,牽涉一時著名人物就有李因篤、王士禛、徐乾學、徐釚、戴晟、陸隴其、陸元輔及黃宗羲等。李因篤與汪琬交厚,論學甚合,閻若璩嘲笑二人私造典禮,並以此為笑談,遍告徐釚等人。黃宗羲後來也捲入這場論爭,下文再作辨析。
(八)與黃宗羲之爭:以本之六經、小說筆墨為中心的論爭
餘姚黃宗羲,字太沖,講學東南,為故明耆舊、浙東文派領袖。與汪琬無交往,二人都曾應徐乾學之請為傳是樓作記,所作並傳,但宗羲頗輕視汪文,《戴西洮詩文題辭》:“以視今日之名士,摹仿得歐、蘇一二轉折語,自稱震川正派者,見之能不自愧乎?”(P102)戴西洮即戴晟,閻若璩與書信往來剖摘汪琬學問、文章之弊,戴晟拜晤宗羲必細談其事,宗羲因在題辭末流露對汪琬不屑之意。
汪琬集中未見批評黃宗羲文字,儘管如此,但我們仍稱此為清初古文界一場重要論爭,是因宗羲還作有《論文管窺》,對文章如何“敘事”、“用經”提出相異的看法,對侯方域、王猷定也持不同的評價。如“敘事須有風韻,不可擔板。今人見此,遂以為小說家伎倆”,“近見巨子,動將經文填塞,以希經術,去之遠矣。”(P649)“巨子”指汪琬,“今人見此,遂以為小說家伎倆”,也有具體所指。康熙八年(1669),汪琬與李良年論文,《跋王於一遺集》以侯方域《馬伶傳》、王猷定《湯琵琶傳》為例,批評古文家“以小說為古文辭”,“既非雅馴,則其歸也,亦流為俗學而已矣”(P907)。李良年《論文口號》述及之,其六云:“琵琶一足荒唐甚,留補《齊諧》、《志怪》書。”其七云:“人間不識侯公子,地下修文老更成。”汪琬輕視方域之文,《題壯悔堂文集》歷述其才子風流,枚舉金陵撾殺膳夫豪縱事,言及文章,文末僅云:“末年來游吳下,欲刻其集,集中文有未脫稿者,一夕補綴立就,士大夫以此益奇之。”
黃宗羲所論切中汪文一些弊端,然黃、汪之爭內涵遠不止此。首先,黃宗羲輕視汪琬,除學問、文章不相合外,還另有他因。他與侯方域為復社舊交,與王猷定、歸庄俱孤節遺民,相互推重,對錢謙益亦奉為尊長。而汪琬譏議侯、王,斥責錢氏,與歸庄對罵。一定意義上說,論爭體現了遺民與新朝士大夫的分野。其次,明中葉后,吳中之文與經學日益合流,演變至清初,形成以汪琬、顧炎武為代表的合經學、文章為一的潮流。浙東之文遠承明初宋濂、王褘以來的文統,但因近接陽明一派,源流變化頗異。汪、黃之爭也反映了浙東、吳中之文不同的風格旨趣。
三、古文史意義
清初激烈繁複的古文論爭,體現了一代文學思潮的急劇變革與古文運動的複雜形態。茲結合清初古文“中興”與明清古文發展史,略述汪琬與古文家論爭的文學史意義。
清初古文“中興”是一種文學史的客觀存在。其源起有三:一是文學源起。清初文人遠承唐、宋古文運動,取法韓愈、歐陽修等人;近承歸有光與唐宋派及復社、幾社復古風氣,反思唐宋、七子、公安、竟陵諸派得失,倡導古文復興。二是政治源起。明末清初政治與歷史大動蕩,促使古文家尋求變革,提倡六經為本、文以用實,疏離自適性情。三是學術源起。實學昌明構成“明學”的新變,經學崛興成為“清學”創立的關鍵,二者都推轂了清初古文“中興”。順康之際湧現不同的古文創作群體,主要包括:復社、幾社後勁群體;錢謙益、龔鼎孳、吳偉業為代表的貳臣群體;黃宗羲與浙東文派;顧炎武、歸庄、王猷定、屈大均、周容、杜濬為代表的遺民群體;王士禛、王崇簡、施閏章、魏裔介為代表的新朝士大夫群體;汪琬、葉燮、計東、尤侗為代表的吳中群體;易堂九子為代表的江右群體;侯方域、湯斌、宋犖為代表的中州群體;王弘撰、李因篤為代表的關中群體,董文友、陳維崧為代表的常州群體等。各群體、作家間的交叉與衝突,對清初古文理論與創作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在清初古文運動中,古文論爭、古文評點、樸學之興,構成“中興”的三大基石。論爭的意義極其突出。如復興古文應從文法始,還是從明道始?在文人、才士、學者之文中,何為古文正宗?如何處理古文與八股、經學的關係?都成為當時的焦點問題。通過對話交流,古文家鮮明地闡述了各自的古文觀。文壇大家論爭引起文學界廣泛關注,對當時古文理論與創作的繁榮大有裨益。
基於此,我們再來看汪琬與古文家論爭的文學史意義。
一方面,汪琬論爭對象,如黃宗羲、魏禧、歸庄、周容、陳僖等,皆一時古文名家,所論都關係著清初古文運動的大問題,包括對古文正統的反思,對文法的認識,對“明文”的反思,對古文與經學關係的理解,對八股文的評價態度等。針鋒相對的辯說,甚至劍拔弩張的對壘,對古文“中興”有著不凡的意義。如汪琬提倡文法、文經道合一;陳僖推重文以明道;魏禧主於自然元氣,不以文法為第一要義;黃宗羲提出如何“敘事”、“用經”。所謂理不辯不明,通過論爭,諸子建構了各自的古文理論體系,對存在的問題也有了一定的認識。《汪文摘謬》固深為汪琬不喜,但不失諍友之義,他在刊刻《鈍翁續稿》與手定《堯峰文鈔》時,對葉燮摘謬文字或刪或留,作了較大改動。堯峰門下惠士奇等、橫山門下沈德潛等,創作上也力避葉燮指出的問題。葉燮不長於經術,橫山門下對汪琬經史之文多有借鑒。汪琬不喜閻若璩其人,但還是認同他所說的墓誌體例,撰著力避體例之失。清代金石義例之學的興起,汪、閻之爭有發端之功。探討清代金石義例之學,此一文史公案值得關注。
另一方面,“清文”取代“明文”,既非隨朝代鼎革自然形成,又非一蹴而就。其間經歷了曲折複雜的過程。汪琬與遺民周容、吳殳、歸庄、魏禧、黃宗羲之爭,前三次由汪琬主動發起,后兩次由遺民主動發起。周、吳、歸、魏、黃在明遺民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古文也幾乎代表了遺民古文的最高成就。論爭又牽入錢謙益、侯方域、王猷定等人,有著豐富的內涵。與周容之爭,側面反映了當時在野遺民居為文壇主流的史實。與吳殳之爭意在“倒錢”,是針對“明文”、“明學”習氣所發。與後來批評侯方域、王猷定一樣,這是汪琬倡立“清文”、“清學”的重要一環。“倒錢”又成為與歸、黃之爭的導火索。汪琬以震川嫡派自視,然未得到吳、歸、黃的承認。在許多遺民眼中,錢謙益失節降清,但仍是“明文”大纛,“明文”儘管存在種種弊端,但畢竟是故國之“遺”,非新朝所有,遺民可以批判它的弊端,如果以“清文”取而代之,他們顯然是不盡肯的。黃宗羲編選《明文海》、《明文授讀》,即可覘其意。這無疑含有十分微妙的“敝帚自珍”心理。所以,汪琬批評錢、侯、王,就遇到不小的阻力。隨著時間推移,遺民社會衰落,“清文”最終取代“明文”的地位。“清文”創立有三個不可或缺的要素:文法之興;經學昌明;適應世變。適應世變,不待詳言而明。文法之興是“明文”到“清文”演變的一個關鍵要素。這並不是說“明文”沒有文法,而是說汪琬等提倡文法,重新認識古文正統,黜七子、公安、竟陵於正宗之外,從而變革了明中葉以來文章傳統。經學之興與之相輔相成。汪琬與閻若璩有關經學與文章的商證,鼓揚了合經學、文學為一的風尚,也奠立了“清文”尚經重學的基調,後來吳派、皖派經學家以及陽湖派古文,大都繼承了這一傳統。這樣看來,汪、閻之爭對清代古文的發展,特別是古文與經學的合流,有著深刻的意義。當然,“清文”取代“明文”,並不意味古文完成了從“虛”到“實”的質變。無論是七子復古、陽明學人鼓吹良知,還是公安“獨抒性靈”、竟陵“幽清孤峭”,都體現了明代古文的革新嘗試。“明文”自成一體,有“清文”難以替代的價值。
綜上,汪琬與古文家的論爭對清初古文“中興”深具影響。論爭勝負不是最重要的,未分出勝負,並不影響其推轂古文復興的作用。清初古文“中興”富有創造性,存在諸多有待深入開掘的空間,如清初古文與唐、宋、明古文運動的關係;與明清學術的關係;發展軌跡與特徵;古文的論爭與理論、評點與傳播;古文與小品、駢文及八股的關係;古文流派群體研究;古文運動的價值等。當前清初小品研究的繁榮自不能取代古文研究,只有對諸如此類問題深作探討,始可進一步認識清初古文“中興”在文學史上特殊的價值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