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教育局

巴彥淖爾教育局

巴彥淖爾教育局是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巴彥淖爾教育局
巴彥淖爾教育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發展的方針、政策、辦法,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市教育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協調管理教育經費,研究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管理制度和辦法;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巴彥淖爾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制訂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提出中等專業學校設置調整意見;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和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統籌指導各類學校德育工作、體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五)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根據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編製標準;統籌指導全市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六)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普通、成人大中專的招生工作。管理中、小學招生工作。
(七)認真貫徹《教師法》,統籌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的建設和培訓工作。主管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職務的評審及指導聘任工作。認真落實教師待遇,對擬定教師工資和其它待遇提出積極的建議。搞好市直教育系統機構編製和人事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考核、呈報工作。
(八)督導各旗縣區政府和教育部門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依法治教實施義務教育的狀況,審計市直各學校及各旗縣區教育費、附加費、學校收費等經費的使用情況。
(九)認真貫徹《教育法》、《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及《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決定》,全面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民族教育、聾啞弱智特殊教育,管理和指導全市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師範教育、民族教育、聾啞弱智兒童教育、校辦產業等工作。指導推動各類教育的課程設置和教材、圖書資料、實驗室、校辦工農牧廠(場)的建設工作。
(十)指導、推動全市九年制義務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師範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教育行政管理科學的研究。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據上級要求,制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編製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文字規範和標準的應用情況;指導推廣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巴彥淖爾市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綱要》及有關政策措施。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自治區教育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宋鐵
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董樹民
協助局長分管黨委辦公室、財務科、離退休幹部科、市直團工委、教育工會、婦女工作、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市人民教育基金會辦公室、市學校後勤管理中心;聯繫市第一中學。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雲生[工作簡歷]
協助局長分管機關常務工作,辦公室、機關事務科、人事科、民族教育科、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市教育信息中心;聯繫市蒙古族中學、市蒙古族小學、市蒙古族幼兒園。
黨組成員、副局長:孫亮
協助局長分管發展規劃科、體育衛生藝術科、安全法規科、教師培訓和語言文字管理中心、市素質教育中心關工委;聯繫市特殊教育學校
黨組成員、紀檢書記:張海濱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審計科。
副調研員:屈強軍
協助局長分管基礎教育科、職業與成人教育科、學前與特殊教育科、市教育督導室、市中小學教學研究室、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聯繫市職業技術學校、臨河區第一職業中專學校。
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主任:楊永東
協助局長主持市教育招生考試全面工作和內蒙古教育國際交流服務中心巴彥淖爾市留學部工作。
調研員:孟剛
協助局長分管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機構設置


辦公室(副主任:劉維平)
1.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服務事務。
2.搞好信息搜索、整理、歸納工作,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加強督察、督辦工作,落實上級下的各項目標任務。
3.負責局內對外聯絡。
4.負責各類文件的運轉和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文秘、信訪、保密、保衛、工會、紀檢工作。
6.負責黨委會議、辦公會議、局級各種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事科(科長:趙允韜)
1.負責市直學校幹部的考核、呈報,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職務評聘工作。
2.負責市直學校的勞動工資管理、幹部職工調配和人事檔案管理以及人事統計工作。
3.負責全市師範類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分配工作。
4.全面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培訓、信息技術培訓測試工作,進一步提高各層次教師學歷合格率。組織對中小學教育行政幹部的輪訓。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應用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5.檢查、評估全市師範院校、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辦學條件以及各項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
6.結合我市實際,有計劃地逐步開展中小學教師學歷合格后的繼續教育工作。
7.根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做好教師資格的認定及管理,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8.做好本系統離退休教職工管理工作及來信來訪的接待查出處工作。
9.搞好優秀中青年教師、特級教師的選拔、培訓、考核和教師獎懲工作。
10.做好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教育局財務科職責
財務科(科長:溫永泉)
1、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
2、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制度;
3、負責直屬中小學、幼兒園和直屬單位經費預決算工作;
4、負責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高中階
段“兩免”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
5、負責教育專款、教育基金、教育贈款、教育貸款、教育收
費等教育資金管理工作;
6、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統計監測工作;
7、負責教育財務、會計工作。
8、辦理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基礎教育科(科長:董祥瑞)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全市普通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制度,並督促學校貫徹落實。
2.負責全市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幼、特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工作。
3.配合有關科室,編製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劃,負責全市普通中小學和幼兒園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中小學德育工作和少先隊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開展勞動技術、科學知識等方面的教育活動,辦理中小學生的重大獎懲。
5.檢查指導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執行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情況,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總結推廣教育教學改革經驗和成果。
6.負責普通中小學、幼兒園課程設置、教材、圖書資料、儀器和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
7.組織對普通中小學教育、幼特教育的檢查評估,開展調查研究,掌握信息資料,積極為決策提供情況。
8.辦理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職業與成人教育科(科長:王樹軍)
1.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要點、政策和主要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根據《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和自治區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編製成人教育、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確定我市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提出有關計劃、意見、辦法、並進行指導、檢查落實。
3.根據國務院《掃盲工作條例》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編製適合本地區的掃盲教材;負責檢查驗收各旗、縣、市的掃盲工作,並深入調查研究,及時提出改進意見;指導、檢查全市的掃盲檔案管理工作,掃盲檔案要規範化、標準化。
4.加強對成人學校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評估;指導促進市內成人學校的管理改革和教學改革,總結推廣教學經驗,並出題抽查成人學校的教學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5.協調有關單位研究制定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辦法。負責審批本地區的社會力量辦學。
6.認真貫徹《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指導推動職業教育的課程設置、教材、圖書資料、實驗室、基地、實習場的建設工作;組織指導職業技術教育改革,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當地經濟建設的職教體系;指導推動職業教育的科學研究。
7.檢查指導各旗縣市職業高中教育教學常規工作,搞好年度總結評優工作和學籍管理、畢業證驗印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搞好畢業生技能考核工作;指導各旗縣市搞好職業教育試點工作,辦好骨幹示範學校;做好對口招生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民族教育科(科長:寶玉)
1.貫徹黨史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積極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四法一綱》以及上級有關民族政策及民族教育工作的法規和政策。
2.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地情況,提出地方性民族教育、民族學校管理的規劃、計劃、規定、意見、辦法,並進行指導、檢查、落實。
3.根據《義務教育法》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編製本市民族教育、民族義務教育規劃並監督實施,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4.加強對民族學校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召開業務會議,組織校際活動。
5.指導民族學校實施德育綱要,執行教學大綱及教學計劃規劃,實施教育行政幹部、教師培訓工作。指導校風校紀校容建設及校園文化建設。
6.指導促進民族學校管理改革和教學改革,總結推廣教育教學經驗;負責全市蒙授高中招生錄取工作,並建立健全蒙授中學生學籍檔案管理工作。
7.協同有關部門、科室搞好民族教育專項補助費的分配、管理、使用工作,抓好民族事務、蒙語工作,體育衛生,勤工儉學、招生、電教等工作。負責本局重要文件的翻譯、列印工作。
8.完成好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法規督導科(科長:張瑞霞)
1.監督、檢查下級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以及其他有關事項。
2.評估下級政府和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的管理水平和辦學水平,教育質量。
3.幫助、指導下級政府的教育工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
4.研究教育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向同級及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情況提高意見的建議。
5.向上級或同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彙報當地教育的情況,為各級黨政領導提供教育決策的根據。
6.反映下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廣大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和意見。
7.指導下級督導機構的工作和指導下級的自查自評;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體育衛生藝術科(科長:劉偉利)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
2.組織舉辦全市中小學生文藝、體育競賽活動,為國家輸送體育、藝術人才。
3.選拔組織市中小學生體育藝術隊參加自治區組織的各項比賽。
4.開展多病、常病的防治工作,在中小學生中進行健康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5.做好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監察審計科(科長:劉紅梅
1.對全市教育事業單位財務計劃、預、決策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2.對全市教育系統預算內、預算外各項教育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審計檢查。
3.對全市教育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調查。
4.對學校基建、維修工程的概、預、決算進行審計。
5.對國家各級財政部門下達的教育專項經費進行追蹤審計調查。
6.對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集資和捐資辦學經費的使用進行專項審計。
7.對各級各類校辦企業的資產、負債、效益以及負責人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8.對全市教育事業單位的各種報表進行審簽。
9.對本系統及所屬單位幹部的謙政建設、廉潔自律進行監督檢查。
10.對本系統違法、違紀案件及行業不正之風進行查處。
11.檢查本部門、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12.完成本部門、本單位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審計、監察事項。
機關事務科(科長:張雷
1.機關後勤管理(後勤管理):
1.1機關的接待工作。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1.2機關公務車輛的管理。嚴格按照《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公用車輛安全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做好機關車輛的管理工作。
1.3機關餐廳、賓館的管理。
1.4機關聘用物業公司的管理。
2.固定資產的管理(資產管理):
做好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嚴格固定資產的登記制度,做到固定資產的購買、使用、保管等環節有明確清晰的記錄,防止固定資產的流失。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扶貧工作任務,做好與對應街道辦事處的結對互助工作。
巴彥淖爾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滑鳳瑞)
負責以“兩免一補”(免書本費、免學雜費、發放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為主要內容的義務教育階段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負責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的統計匯總、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和諮詢工作。負責完成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的其他有關學生資助工作。
中小學教研室(主任:李月雲)
教研室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設置的承擔中小學教學研究和學科教學業務管理的事業機構。其基本職責是:
1、根據中小學教學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學評價等。
2、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課程標準)和使用教材的意見,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部署,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和補充教材。
4、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對廣大教師進行課標和教材培訓。幫助教師執行教學計劃,鑽研教學大綱(課標)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5總結、推廣教學經驗,組織教改實驗,探索教學規律,推動教學改革
6、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外活動。
7、組織對學科教學的檢查和質量評估,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
教育督導室(主任:秦建軍)
1、代表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組織相關部門和市政府督導團督學對旗縣區人民政府及政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估。
2、代表市教育局組織開展對旗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評估。
3、組織開展對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評估。
4、組織開展對全市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學前教育辦學單位的督導評估。
5、指導各旗縣區督導部門做好教育督導工作,規範教育督導行為。
6、及時向市政府、市教育局反饋和通報督導檢查評估結果,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7、完成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市政府及市教育局交辦的各項督導評估任務。
8、組織全市督學人員學習和培訓,提高督學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理論水平。
教育信息中心(主任:張鐵良)
中心主要承擔著教育城域網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市農牧區現代遠程教育、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建設、高中通用技術推廣,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和學生信息技術知識的普及和初、高中理化生實驗課考試,並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現代信息技術與學科整合的各類競賽活動。
教育工會(副主席:李建軍)
1.組織實施上級工會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和工作安排;貫徹落實“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指導全市各旗縣區和市直基層教育工會開展工作。
2.加強民主建設工作,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和校務公開制度,提高教職工主人翁地位,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利益。
3.掌握教職工思想動態,反映教職工的呼聲和要求,發揮參政、議政作用,積極參與研究和制定教育發展規劃和涉及教職工利益的政策、法規、措施的制定和重大問題的決策。參與各級勞模、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的評選活動。
4.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切實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報告人、第一幫扶人的責任,為教職工說話辦事。開展送溫暖活動,做好扶貧助困工作。
5.做好女教職工工作,開展各項活動,維護女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6.按照規定協助管理基層工會領導幹部,審批所屬基層工會委員會,做好教育工會信息、信訪、宣傳等工作。
7.加強基層工會的經費審查,財務管理工作。
8.督促檢查基層工會建立健全教職工之家,組織開展教職工文化體育活動。
9.加強組織制度,思想政治建設,抓好教育工會幹部隊伍的理論學習及業務培訓工作;
10.加強對各旗縣區和市直基層教育工會的考核評估工作,激勵各級教育工會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
巴彥淖爾市學校後勤管理服務中心(主任:鄭永峰)
市勤工儉學服務中心主要職責:認真貫徹上級文件精神,堅持興教育人,明確後勤保障、管理和服務工作重點,搞好三個服務:即服務教育、服務教學、服務師生,加強四個創建工作(放心食堂、文明宿舍、星級超市、生態校園),打造後勤管理品牌,開展學校後勤工作保障好、管理好、服務好和質量好等四好活動,讓學生家長滿意放心,進一步加大學校後勤投入,完善生活設施建設與配套工程,實現學校後勤管理精細化、人性化、人本化、人情化和人文化工作目標,逐級健全組織機構,加強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全員培訓和研討活動,進一步落實農村勞動生產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發揮基地育人作用,進一步抓好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和軍事訓練工作,確保學生吃、住、行、活動安全有效運行,進一步完善後勤督查評估考核機制,開展好表彰獎勵工作,進一步規範教育市場管理,構建學校消費市場體系,努力為師生學習生活做好服務,進一步抓好教育行業風險防範風險轉移工作,促進學生醫療保險、校方責任險和意外保險規範有序進行,進一步加大中小學後勤管理工作理論研究,堅持以人為本,倡導愛心服務後勤工作理念,構建和諧溫馨的後勤管理服務工作氛圍,推動教育工作健康發展,完成市教育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教師培訓和語言文字管理中心(主任:王亮)
1、在市教育局領導下,統籌規劃和指導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2、制定教師培訓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3、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行政幹部和校長、教師培訓和外出學習交流活動。
4、指導旗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教師培訓機構開展教師培訓,抓好教師師德教育及專業技能培訓工作。
5、制定全市漢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指導全市漢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履行市漢語委辦公室工作職能。
6、負責組織人員對全市國家公務員、教師、新聞媒體采編人員和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7、對全市漢語言文字工作及示範單位進行評估檢查。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教中心(主任:王建飛)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服務為宗旨”的辦學方向,努力提高辦學效益,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更多的高質量專業技術人才。
2、組織實施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的研究、改革、指導和服務工作,並提出教學改革的實施意見。
3、對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教科研工作提出實施意見,組織實施教科研工作的立項、指導、驗收等工作,對優秀科研課題進行推廣。
4、組織實施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師資培訓工作,並選派優秀教師外出培訓提高,為教師整體素質的提高創造條件。
5、組織實施文化課和專業課教師的教學能手賽和“雙師型”教師的認定工作。
6、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對新設置的專業調查論證,提出合理化建議。不斷加強精品專業的建設。
7、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學生的技能大賽工作,為提高教師和學生的專業技能創造條件。
8、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工學結合”的工作。
9、負責地方職業教育教材的建設工作。
10、負責職業教育的改革、發展的經驗總結和信息的傳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