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財政局

政府機關

承德市財政局是政府綜合管理的財政收支,主管財稅政策,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職能部門。主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等。

機構設置


(一)內設科室
辦公室、預算科、稅政科、人事教育科、農業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會計科、綜合科、農村財政管理科、涉外科、經濟建設科、社會保障科、法規科、國庫科、城建資金管理科、企業科、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公費醫療管理辦公室、預算編審管理辦公室、財政集中支付管理辦公室、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契稅徵收管理辦公室、社會保障資金審核管理辦公室、財政信息科、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機關事務科、老幹部科、承德市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
(二)下轄管理機構
財政監督稽查局(下設監督一科、監督二科、監督三科)、非費收入管理局(下設綜合科、徵收科、稽查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定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建議;改進、完善市以下財政管理體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和監督執行預算資金管理的規章制度;受市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稅收、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三、編製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市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財政預算;編製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及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財政決算;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農業稅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四、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擬定我市政府採購和控制社會集團消費的實施辦法;編製市級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全市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辦法;貫徹和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全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
五、研究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擬定地方企業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六、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包括市投資基建項目的財政撥款、市級財政投入的科技三項費用、挖潛改造資金、支農資金等。
七、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全市性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辦法;擬定有關住房改革財務管理辦法。
八、執行國家和省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規章制度;承擔世界銀行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市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債務。
九、貫徹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會計的法律法規,制定相關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財政監督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以及各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點案件。
十二、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利用國際、國內資金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和管理。
十四、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各項罰沒收入的管理。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權力


(一)行政許可
1、代理記賬機構審批。
2、會計從業資格審批。
(二)非行政許可審批
1、經國務院批准列入計劃的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項目費用預案審批。
2、教育、科技、文化專項資金審批。
3、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開設帳戶審批。
4、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事項審批。
(三)行政徵收
1、增值稅先征后返
2、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資金徵收管理)。
3、省市共享收入征繳(資金徵收管理)。
4、市直契稅徵收管理。
5、市直契稅減免管理。
6、全市耕地佔用稅徵收、減免管理。
7、全市契稅徵收、減免緩管理。
(四)監督檢查
1、協調參與擬定規範性文件。
2、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權。
3、負責辦理財政行政複議、應訴、財政處罰聽證。
4、非稅收入日常專項監督稽查。
5、非稅收入日常專項監督稽查。
6、非稅收入專案監督稽查。
7、罰沒收入代收代繳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執法監督)。
8、罰沒物資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執法監督)。
9、住房公積金監管。
10、對執收部門落實“收支兩條線”情況管理。
(五)內部管理類
科級以下幹部任免和機關工作人員工資調整。
(六)其他
財政性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概算預決算審查;排污費使用管理;財政性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概算預決算審查;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撥付、監督;礦產資源補償費使用;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使用;糧食風險基金管理;退耕還林糧食補助資金管理;糧食直補;預算編製和執行;預算外資金管理;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購買小汽車資金來源審批;企業呆壞帳核銷;政府外債;非貿易、非經營用匯;多種經營項目管理;土地治理項目管理;壩上生態項目管理;預算外資金管理(即非稅收入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國有住房出售收入等住房資金;政府採購招標信息公告發布;政府採購評審專家資格認定;採購形式確定、審批;政府採購投訴管理;教科文、政法專項資金管理;再就業資金籌集管理監督;社會保障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支兩條線管理;社會保障基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和基金收支監督;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監督、財政貼息;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管理;離休幹部公費醫療管理;省校科技資金管理;機電產品出口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機電出口產品研究開發資金管理;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研究開發資金管理;專項資金管理撥付監督檢查;水利專項資金管理;畜牧專項資金管理;林業專項資金管理;農業專項資金管理;扶貧專項資金管理;氣象專項資金管理;農業開發專項資金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發放;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財政投資項目概預決算評審;高級會計師資格報名考試;註冊會計師資格報名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考試;會計從業資格報名考試;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小汽車編製核定及購買小汽車編製審核工作;辦理罰沒許可證;預算編製。

核心業務


編製年度市級政府綜合預算草案,彙編全市年度預算草案,編製並批複部門預算;負責財政總指標的管理及部門(單位)指標的追加追減;執行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擬定地方預算管理體制、管理制度;辦理省對本市的轉移支付,擬定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辦理市對縣區的專項補助、稅收返還及年終結算事宜;擬定全市財政分配政策,負責市本級財政資金調度;負責財政撥款部門、單位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及監督檢查工作;擬定非稅財政性資金管理辦法,負責“收支兩條線”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審核、呈報;負責全市基本建設資金的財務管理、全市會計管理工作、全市醫療保險改革與管理工作、全市產業政策的研究工作、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全市專控商品的審批管理工作、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編製管理工作、市本級公費醫療經費合理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審核政府採購預算計劃;負責市直和市轄四區契稅的徵收、管理、監督、檢查工作等。

機構領導


承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2021年9月18日通過:決定任命王成為承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局長:林國華

獲得榮譽


2020年11月,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2021年4月,獲得“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