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八法
醫門八法
中醫歷代醫家鑒於具體治法的豐富內容,而又歸屬不同治法體系的特點,經過多次分類歸納逐漸形成體系,我們現在常引用“八法”就是清代醫家程鍾齡從高層次治療大法的角度,根據歷代醫家對治法的歸類總結出來的。論病之源,以內傷外感四字括之,論病之情,則以寒,熱,虛,實,表,里,陰,陽八字統之,而論治病之方,則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溫,補 八法盡之。
醫門八法
1,汗法:
汗法通過開泄腠理,調暢營衛,宣發肺氣等作用,使在表的外感六淫之邪隨汗而解的一類治法,汗法不以汗出為目的,主要是通過出汗,使腠理開,營衛和,肺氣暢,血脈通,從而能祛邪外出,正氣調和。所以汗法除了主要治療外感六淫之邪所致的表證外,凡是腠理閉塞,營衛郁滯的寒熱無汗,或腠理疏鬆,雖有汗但寒熱不解的病症。皆可以用汗法來治療
2,吐法:
吐法是通過涌吐的方法,使停留有餘地在咽喉,胸膈,胃脘的痰,宿食或毒物從口中吐出的一類治法,適用於中風痰壅,宿食痰壅陰胃脘,毒物尚存在胃中,痰涎壅盛之癲狂,喉總罷工,以及乾霍亂吐瀉不得等,屬於病位之上,病熱暴急,內蓄實邪,體質壯實之證。因吐法易傷胃氣,故體虛氣弱,婦人新產等應慎用
3,下法:
4,和法:
和法是通過和解或調和的方法,使半表半里之邪,或臟腑,陰陽,表裡失和之證得以解除的一類治法。《傷寒雜病論》說:“傷寒邪在表者,必漬形以為汗,邪在里者,必蕩滌以為利,其於不內不外,半表半里,既非發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對,是當和解則可矣。”所以和法是一種專治半表半里的一種方法。和法是一種既能驅除病邪,又能調理臟臟功能的治法,無明顯寒熱補瀉之偏,性質平和,全面兼類也多,其中主要有和解少陽,透達膜原,調和肝脾,疏肝和胃,分消上下,調和腸胃等
5,溫法:
溫法是通過溫里祛寒的作用,以治療里寒證的一類治法,里寒證的形成,有外感內傷的不同。或由寒邪直中於里,或因失治誤治而損傷人體陽氣,或因素體陽氣虛弱,以致寒從中生,同時,里寒證又有部位之深淺,程度之輕重的差別。故溫法又有溫中祛寒,回陽救逆和溫經散寒的區別。由於里寒證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往往陽虛與寒邪並存,所以溫法又常與補法配合運用,至於寒邪傷人肌表的表寒證,則用汗法
6,清法:
清法是通過清熱瀉火,解毒涼血等作用以清除里熱之邪的一類治法,適用於里熱證,火證,熱毒證,以及虛熱證等里熱病證,由於里熱證有分熱在氣分,營分,血分,熱壅成毒以及熱在某一臟腑之分,因而在清法之中,又有清氣分熱,清營涼血,清熱解毒,清臟腑熱等不同,熱證最易傷陰,大熱又易耗氣,所以清熱劑中常配伍生津益氣之葯,若溫病後期,熱灼陰傷,或久病陰虛而熱伏於里的,又當清法與滋陰並用,更不可純用苦寒直折之法,熱必不除,至於外感六淫之邪所致的表熱證,當用辛涼解表之法治療
7,消法:
8,補法:
補法是通過補益人體氣血陰陽,以主治各種虛弱證候的一類治法,補法的目的,在於通過藥物的補益,使人體氣血陰陽虛弱或臟腑之間的失調狀態得以糾正復歸於平衡。此外,在正虛不能祛邪外出的時候,也可以補法扶助正氣,並配合其它的治法,達到助正祛邪的目的。雖然補法有時可收到間接祛邪的效果,但一般是在無外邪時使用,以免“閉門留寇”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