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嵩之
史嵩之
史嵩之(1189年—1257年10月6日) ,字子由,一作子申,鄞縣(今浙江寧波)人。南宋大臣,尚書右僕射史浩之孫、右丞相史彌遠之侄。
嘉定十三年(1220年)進士,調光化軍司戶參軍。後任襄陽戶曹,歷任襄陽通判、京湖制置使、參知政事等要職。嘉熙四年(1240年),入朝拜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兩淮、四川京湖軍馬。淳祐四年(1244年),遭父喪,奪情起複,因主和議,為公論所不容,閑居十三年。
寶祐五年(1257年),史嵩之去世,年六十九。獲贈少師、安德軍節度使,追封魯國公,謚號“庄肅”。德祐初年奪謚。著有《野樂編》,已佚。《全宋詩》錄其詩。
後世對史嵩之褒貶不一,後人認為他頗有才能、功勛顯赫,但同時又追求權力、專橫獨斷。
史嵩之年少時風流倜儻,曾在東錢湖梨花山讀書,他所接受的是陸學與呂學中的事功學。史嵩之行事果斷,似乎更喜歡事功學,而不喜歡甚至厭惡朱學人士的迂緩這一套。一次他與內弟陳塤講學在山寺,山寺的僧人討厭他,史嵩之很惱怒,當夜就焚燒其廬而去。
史嵩之與陳塤從小一起長大,他倆的才氣都曾深得丞相史彌遠的賞識與喜歡,但對於史彌遠的關愛,他們卻持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
嘉定十年陳塤中進士,他在省試時名列第一。所以身為舅舅的史彌遠就高興地對陳塤說:“省元是幾千人中第一,狀元是一百人中第一,讓省元初授堂除教授,應當從你開始。”然而陳塤卻不領史彌遠這個情,他說:“廟堂上的議論十分尖銳,這種事從我陳塤開始,能夠沒有嫌疑嗎?”陳塤頗如同他的高祖陳禾,最看重的是人的氣節而輕視名利,因此他耿直一生,得到了士大夫的高度評價。
史嵩之呢,雖與陳塤一起成長,但他的志向和處世與陳塤不相同,他注重功利,希望能建功立業,為了達到目標,他可以使盡手段,這也是他遭人唾棄的一個重要原因。
應當說史嵩之是一個既有遠謀,又能幹事的人。嘉定十三年史嵩之中進士,調任光化軍司戶參軍。不久,身為從叔的史彌遠問史嵩之說:“給你換一個新的職位,你想去哪裡?”史嵩之幾乎不假思索地回答說:“希望能到襄(陽)漢(水)一帶去做官。”彌遠聽了很高興地答應了。襄陽地處在漢水中游南岸,與北岸的樊城相呼應,是扼守長江的屏障,其在南宋的地位至關重要,完全可以用咽喉來作比喻。然而史彌遠雖然在相位日很久了,卻其實並不知襄漢的表裡。
史嵩之似乎對荊襄地區作過比較深入的研究,知道這一地方對南宋的重要性。所以當史彌遠問他時,他便能馬上作出去襄漢的肯定回答。
的確南宋立足東南,不能不恃荊襄為上游屏障。自古以來,沒有丟失荊襄而能保東南的,相比而言,南宋如果沒有四川還可以立國,但如果沒有了湖北襄陽,那麼南宋就無法立國了。在南宋與金對峙之際,站在南宋,從軍事角上看,荊襄上游的意義甚至超過了兩淮。所謂“有江漢而無淮泗,國必弱,有淮泗而無江漢之上游,國必危。”荊襄不僅在與金人抗衡上可以作為屏障,即使就南宋內部而言,荊襄也每每可能成為一個隱患。“據上游之勢”的荊襄地區可以給下游的建康、臨安構成很大的壓力。東晉南朝時期,據荊襄上游稱兵反建康的比比皆是。可見荊襄既有對上游的屏障作用,又有對下游的消極意義。這種雙重特性都足說明它在南宋政府中的權重。
於是即調史嵩之為襄陽戶曹,遂了史嵩之的心愿。
史嵩之精明地意識到了荊襄的地位,他希望從基層立身,從這一重要的地方做起,這就足以證明他所具有的謀略與雄心了。
襄陽所處的南陽盆地具有東西伸展、南北交匯的特點。無論是東西之爭,還是南北之爭,南陽盆地都是兵家必爭之地。襄陽地處南陽盆地的南部,依託湖北,通過漢水和長江,東連吳會,西通巴蜀;由南陽盆地,可以北出中原,可以西入關中,還可經漢中而聯絡隴西。南北對抗時,南方的軍事防禦線東西延綿三四千里,襄陽便處在這條漫長戰線的東南段與西北段之間的連接點上。因此,襄陽雖然是作為湖北境內的一大重心,但實際上已超出了局部地域性而具有了全域性的意義。所以說:以天下言之,則重在襄陽。作為一方重鎮,襄陽的地位具有全域性的意義。
就宋金對峙的現實看,金人自東北方向而來,其戰爭策源地遠在遼東。自關隴、荊襄至東南這條西北-東南向的斜線與金兵打擊方向即東北-西南向的斜線相垂直,再加上山河之險,可確保南宋王朝暫時規避在金人打擊的鋒銳之外。這條斜線延綿數千里,聯繫紐帶是長江和漢水,長江東連吳會,西通巴蜀,荊襄居其中。漢水自漢口上溯,遠達甘肅東南邊緣,是為關隴與東南聯繫的捷徑,襄陽處在這條聯繫線的銜接部位。這樣,襄陽在南宋國防線上的重要地位實是不言自明。如果說自關隴至東南這條國防線猶如一條巨大的弓弦的話,那麼,自襄陽出兵北進便屬如箭在弦。其勢能之大,無可言喻。
可見對襄陽經營的是否得當,足以決定其在戰略上是主動還是被動。李綱、陳亮等人也曾建議當政者經營襄陽,收復中原。淳熙年,陳亮上書宋孝宗,建議經營荊襄以圖恢復中原。其論荊襄地區之形勢曰:“(荊襄之地)東通吳會,西連巴蜀,南極湖湘,北控關洛,左右伸縮,皆足為進取之機。今誠能開墾其地,洗濯其人,以發洩其氣而用之,使足以接關洛之氣,則可以爭衡於中國矣。”
陳亮還以為齊、秦二地猶如兩臂,“必先東舉齊,西舉秦,則大河以南,長淮以北,固吾腹中物。”然而當時齊、秦兩地為金人所據,金人重戍齊、秦而緩於荊襄,則南宋經營好荊襄實可維持一種可攻可守的態勢:若金人攻淮南,則宋兵自荊襄北出,趨金兵之後,可減輕淮南方面的壓力;若金人以重點壓荊襄,則以東西兩面之軍牽制其後;若時機成熟,令荊襄之兵北上,持重緩進,示形於唐、鄧之間,金人必回兵增戍河南,如此則金人齊、秦二地之勢分;齊、秦二地之勢分,則可以四川之軍北攻關隴,以水師經海道與山東豪傑配合以取山東。這樣,以荊襄與東西兩翼之軍配合,無論戰爭形勢如何變化,都可使南宋保持戰爭的主動權。陳亮經營荊襄的建議,可謂獨具慧眼。
紹定元年,史嵩之在襄陽經理屯田,積穀達六十八萬石,成效的確不小。紹定三年,他又在棗陽屯田,並再次獲得了成功。史嵩之也因此陞官二級,后又因明堂賜恩,史嵩之又被封為鄞縣男,理宗還賜以食邑。紹定四年史嵩之以直秘閣、京西轉運判官兼提舉常平兼安撫制置司參議官。紹定五年,加大理卿兼權刑部侍郎,升制置使兼知襄陽府,賜便宜指揮,成了名副其實的襄陽軍政一把手。
史稱:他常常密秘將襄陽地理和撤戍增防的機要情況報告給史彌遠,於是不到十年就成了襄陽的主帥。史嵩之在襄陽作出了不少具有戰略意義的成績,應當說是史嵩之自己努力的結果。
史嵩之努力經營襄陽顯然有他自己的抱負,史嵩之成功經營襄陽也的確顯示了他有非凡的才能,他花了很大的精力進行屯田,抓住了最關鍵的問題,為堅固襄陽的防守備足了糧草和兵馬。然後,他耐心地在等待著機會。
機會不負有心人,紹定六年,蒙古窩闊台汗遣使臣王楫南下來到京、湖,與身為京、湖制置使的史嵩之來商議協同攻金的事,並許下諾言,滅金之後將河南地區歸宋廷所有。史嵩之便奏報朝廷,請予批准。朝廷經過商議,都以為這一機會不可失掉。於是就應從蒙古的請求,並乘機雪靖康之恥。
於是理宗就命史嵩之回復蒙使,願出師夾攻金國。經蔡州一戰,宋廷刷了會稽之恥,復了齊襄之仇。這其中自然有史嵩之善於用將士的功勞。因此這一戰給史嵩之帶來了無限的聲譽,同時也使理宗看到了史嵩之的非凡才能。
誰知金亡之後,理宗雖然獻俘太廟,但蒙古卻不踐前約,不歸還河南地區。根據當時形勢判斷,宋、蒙早晚必有一戰,守將趙葵等因此提出了據關守河的策略。
金比南宋強,卻被蒙古滅亡,現在蒙古掩有金國之地,它的力量少說是南宋的兩倍。以蒙古人的野心,他們想滅南宋也是遲早的事。如果總結一下金蒙戰爭的經驗,那麼金所以能與蒙持續幾十年,“據關守河”便是據以對峙的資本。如果南宋也能夠“據關守河”,就等於與金力量聯合,這樣與蒙古周旋就具備了起碼的資本。所以當“據關阻河,為堅守計”的策略提出后,丞相鄭清之表示支持。但這一戰略實在關係到南宋的存亡,於是就拿到朝堂來進行討論,這時參知政事喬行簡及其盟友幾乎一致表示反對。喬行簡主和是一貫的,但其實這次反對“據關阻河”,更多的出於喬行簡個人的因素,他早有結盟取代鄭清之的企圖。端平開政以來,喬行簡及其盟友就一直暗中掣肘,或公開反對的。當時為解決楮幣和財政危機,鄭清之實行“履畝而稅”,而喬行簡則馬上就以此策使“小民受害”為由,提出了“稱提”政策。史稱“換楮一策,雖出於樞臣(喬行簡)之寡謀,而清之不能奪其議。”喬行簡結盟十分廣泛,包括朝中的四明人,他“欲用袁韶以快其報復之志……布置賓客,絡繹京師……興論造謗,交結左右,轉以上聞,謂非行簡不足以為相,非袁韶不足以輔之,而訾清之為果不足用也……今塗人之論皆謂小人之讒清之而舉行簡也,意不在行簡而專在袁韶”。喬行簡與袁韶合謀相位是明顯的,當時喬行簡地位僅次於鄭清之,現在在據關守河問題上,他終於與鄭清之的貌合神離走到了分道揚鑣。
由於理宗親自決策,朝廷最終商議發兵入洛。但發兵入洛能否成功實施,京湖制置使的史嵩之成了關鍵人物,當朝廷把這一決定告訴史嵩之時,他堅決反對,並上書六條,力陳非策;在兩淮軍出動之後,理宗以兵部尚書的職位來誘惑他參加,竟也被他一口回絕!
由於史嵩之在襄陽經營了十年,而且頗有用心,在軍隊中的作用力和影響根深蒂固。京湖離三京最近,進兵最方便,後勤補給也容易解決,同時京湖不穩必然有礙於兵進三京。如果撤了史嵩之京湖制置使一職會如何呢!新任一時必然會難以控制京湖局面,對發兵入洛不會有利。理宗、鄭清之覺得,史嵩之還不至於到了置大宋生死於不顧這種地步!他們覺得史嵩之是個重“事功”的人,沒有實權給他是休想其有作為的,於是最終還是把端平入洛督糧草這一至關戰役的大任交給了史嵩之。
朝廷詔令嵩之籌畫糧餉,嵩之又上奏說:臣熟慮根本,周思利害,甘受遲鈍之譏,思出萬全之計。荊襄連年水潦螟蝗之災,饑饉流亡之患,極力振救,尚不聊生,徵調既繁,夫豈堪命?其勢必至於主戶棄業以逃亡,役夫中道而竄逸,無歸之民,聚而為盜,饑饉之卒,未戰先潰。當此之際,正恐重貽宵旰之慮矣。兵民,陛下之兵民也,片紙調發,東西惟命。然事關根本,願計其成,必計其敗,既慮其始,必慮其終,謹而審之,與二三大臣深計而熟圖之。若夫和好之與進取,決不兩立。臣受任守邊,適當事會交至之沖,議論紛紜之際。雷同和附,以致誤國,其罪當誅;確守不移之愚,上迕丁寧之旨,罪亦當誅。迕旨則止於一身,誤國則及天下。
史嵩之所說是實情,也有藉口。史嵩之在襄陽十幾年,主要功績在於經理屯田。至紹定元年,史嵩之已積穀六十八萬石。去年冬天還給圍攻蔡州的蒙古軍運去三十萬石軍糧,今年夏天就沒法給開封、洛陽提供軍糧了么?既然朝廷已經決策,丞相鄭清之以為必須同心協力,一致對外,於是就寫信給史嵩之,叫他“勿為異同”。史嵩之還是力求辭去此職,但最終勉強地接受了這一職務。
事實上,史嵩之找藉口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從其個性而論,他是不願意給人做嫁衣裳的。據關守河的策略是守將趙葵等提出的,如果成功了,無論怎樣,頭功自然不會落在史嵩之的頭上。更何況史嵩之素來不願與淮東制置使趙葵合作。
二是自彌遠去世后,史氏家族雖然在各方面還是受到優待,得到重用的。但相比之下,史家受到的優待,得到的重用,與彌遠在相位時就大相徑庭了。當時鄭清之為彌合朝廷裂痕,達到和諧團結,召還了真德秀、魏了翁、游似、洪諮夔、李宗勉、杜范等不願與史彌遠合作的名賢,這些名賢涵蓋了朱學、陸學、呂學三個學派的人士,由他們共同執政,朝堂一時出現振興氣象,被稱為“小元祐”。但這一做法顯然反史彌遠所為,徹底改變了史彌遠執政時期“滿朝紫衣貴,儘是四明人”的局面。鄭清之這種出於內外政治需要的與各學派人士主動示好的策略,一定程度上冷落了四明人,在“小元祐”的朝堂沒有一個四明人,(端平二年才算讓四明人陳卓入朝任參知政事)。結果鄭清之不僅既得罪了四明人,也沒有達到彌合朝廷裂痕的目的,相反,這些召還的名賢尤其是朱學人士杜范等人因曾得益於喬行簡的提拔,便很快就與喬行簡成了結盟,並幫助喬行簡謀相以取代鄭清之。在史嵩之看來這就是“迂緩這一套”。因此想復興史氏家族,恢復四明人的地位,史嵩之覺得只能靠他自己了。這是史嵩之不願同鄭清之攜手協同的原因。
不管怎樣,據關守河的策略還是按計劃實施了。端平元年六月全子才帥前部進入汴京,接著權兵部尚書,京河制置使兼淮東制置使趙葵率領淮東軍主力也趕到汴京。趙葵一見面就責問全子才說:“我輩始謀據關守河,今以抵汴半月,不急趨洛陽、潼關,何待耶?”全子才以實情相告:糧餉未集,無法進兵。按照宋軍原來的戰略部署,部隊確實應該直撲洛陽、潼關,完成對蒙軍的戰略防線。但是現實情況是根本無法出兵!餓著肚子的軍隊就算到了潼關又能怎麼樣呢?能頂得住蒙古人的突擊嗎?但是,這時趙葵卻根本沒有辦法考慮這些。他將遠道而來的好幾支隊伍硬行編成兩個隊,分別由徐敏子、楊義指揮,由於糧草不足,趙葵強令各軍只帶五日糧出發,即使這樣,糧食仍然不敷分配,只好讓各軍陸續起發。
徐敏子整軍開入洛陽的第二天,軍需官報告軍中攜帶的五日軍糧已經在過去的八天里吃完了,部隊就開始了“采篙和面作餅而食之”。而當天夜裡,楊義指揮的廬州強勇一萬五千餘人行軍至龍門,突然遭到蒙軍驍將劉亨安部的伏擊,全軍覆沒了。這對徐敏子和宋軍的將士來說,不啻是一聲晴空霹靂,因為它不僅意味著宋軍將得不到增援和補給,而且還說明蒙軍主力已經形成了對洛陽宋軍的合圍態勢。
於是宋蒙龍門一戰中出現了這樣的情景:在一馬平川的中原大地上,一支筋疲力盡、飢腸轆轆的步兵在撤退,而無數剽悍的蒙古騎兵在後面不停的追殺!蒙古軍追奔數百里,殺傷宋軍十之八九。宋將樊顯、張迪等人戰死,徐敏子身中流矢,受了重傷,戰馬又被射死,只得步行從小路突圍。他一路上收集潰散兵將三百餘人,吃了二日桑葉,七日入梨蕨才得以生還。
蒙古軍取得龍門之戰的勝利后,乘勢派先鋒抵達洛陽城下紮營。在一般的情況下,宋軍會毫無疑問地固守待援,用一萬三千精兵守御洛陽堅城,憑著宋軍善守,蒙古人想拿下洛陽還真的要費些功夫。但此刻卻不同,宋軍內無糧草,外無救兵——沒有救兵倒也罷了,沒有糧草如何堅守?徐敏子召集諸將,議來議去,最終也只有回師一詞。這樣一群飢兵疲卒在強敵窺視之下回師,真是談何容易!但是,這卻是宋軍的唯一生路。
從隨軍幕府日記中可知:達洛陽的宋軍的糧食只剩下五天,部隊被迫以蒿草作餅充饑。實際上,在飢餓的條件下,宋軍在與蒙古軍作戰時表現仍然很英勇頑強,只因為糧草不濟而被迫退出。不說別的,就是進入洛陽的徐敏子軍,如果有足夠的糧食堅守洛陽的話,以他們表現出來的善戰,蒙古人恐怕很難討得了好處。
原來朝廷屢令史嵩之發糧,可是史嵩之就是置之不理,無奈之下,只得從兩淮千里迢迢的轉運糧食。中原地區缺糧是一把雙刃劍,蒙軍擊破入洛宋軍之後就因為缺糧而不得不暫時退回河北。因此,當時只要宋軍能在三京多少積存一點軍糧,堅守幾天,蒙軍就會自退。可惜宋軍乏糧,萬不能空腹從戎,也只好棄洛退歸。就這樣一場轟轟烈烈的端平入洛以宋軍入洛的精銳之師近三萬全軍覆沒,三京再次丟棄而告終。
接下來是理宗下詔追究責任:“趙葵與全子才各削一秩,余將亦貶秩有差。鄭清之力辭執政,優詔慰留。史嵩之亦上疏求去,嵩之不肯轉餉,罪尤甚於清之,准令免職。”但一切為時已晚。
縱觀據關守河的失敗,不能說與喬行簡及其盟友的反對與史嵩之等人的不作為、不合作全然沒有關係。
在整個入洛之役中宋軍將帥違旨的確成風!四川制置使趙彥吶似乎完全在聽從史嵩之的指揮!關鍵時丞相鄭清之讓他出兵支援入洛之師,趙彥吶就是不聽從。端平二年,蒙古兵自鳳州進至西川之西池谷向沔州進軍。制置使趙彥吶主張退守大安,當時的沔州知州高稼認為守沔蜀存,棄沔蜀亡,堅決反對退守大安,他對趙彥吶說:“今日之事,有進無退,能進據險地,以身捍蜀,敵有後顧,必不能深入,若倉皇召兵,退守內地,敵長驅而前,蜀事去矣。”趙彥吶說:“這也是我的想法。”表示願與高稼一起守沔州。誰知,到臨戰時,趙彥吶早就撤兵逃走,高稼只得獨自守沔州,蒙古兵騎四邊圍集過來,高稼英勇就義。後來趙彥吶死了,史嵩之馬上就收養了他的兒子。史嵩之與鄭清之總是相悖。清之懲治了貪污、棄城的鄭損,嘉熙四年,史嵩之為相即上奏,想恢復鄭損的原來官位。表現在兩人觀點的截然不同。后因直舍人院程公許上奏說:“損撤關外五州重屯,移之內郡,則丁西蜀禍,損實為之。使損官可復,不知千億萬之赤子死者可復生乎!”乃使理宗下詔收回成命。前漢川路運判吳申上奏談川蜀地區的事,理宗感慨而痛心地說:“蜀從前亦委寄非人。”吳申說:“棄邊郡不守,鄭損也;忌忠勇而不救,趙彥吶也。”
人們慣以成敗論英雄,鄭清之不但因此遭受了最嚴厲的打擊,而且背上了沉重的歷史包袱,其實南宋的窘境和滅亡不在於是否據關守河,而在於據關守河未能成功,“後世以成敗論功名,遂以貪功冒進罪之,恐亦非至公之論也。”
端平二年,蒙古窩闊台汗命將南征,兵分三路,分別自江淮、荊襄、四川發起大規模進攻。宋軍抗戰形勢仍如“常山蛇勢”,東西呼應:東恃江淮、中拒江漢、西恃秦巴山地。宋廷以荊襄戰區為抗戰重點,配以重兵,除在唐、鄧一帶屯田備邊外,又以孟珙為襄陽都統制,訓練精銳之卒,分屯樊城、新野和唐、鄧之間。蒙古軍遭到了宋軍頑強的抵抗,遲遲打不開局面。
端平三年三月,宋襄陽北平主將王旻以襄陽降於蒙古。一方重鎮,未經戰鬥,即為蒙古所有,此事在荊襄乃至整個宋廷造成極大的震動。鄭清之因此去位,朝廷詔不來崔與之,於是在喬行簡同盟的推動下,理宗就以喬行簡為相。這時的理宗一心想達成和議,以求苟安。他派史嵩之任淮西制置使去前線督戰,史嵩之把督府設在遠離戰場的鄂州,放棄了戰略要地淮西,并力主和議。遭到大臣李宗勉的批評,他說:“如果一位主將,整天以和字放在心上,勢必處處退卻,不敢向前,亦將遭來禍患。”史嵩之力主和議,起居舍人袁甫說:“我與史嵩之是同鄉,但卻未曾瞭解他;然而史嵩之的父親史彌忠,則與我是老朋友。史嵩之輕易說主和,史彌忠每次都會告戒他不要輕易說主和。現在朝廷甘心用父子不同心的人,我以為問題不只是史嵩之太輕易說主和,還在於朝廷也未免用人太輕易了。”監察御史王遂說:“史嵩之本不知兵,矜功自侈,謀身詭秘,欺君誤國,留之襄陽一日,則有一日之憂。”
這時,孟珙赴臨安樞密院稟議剛剛回來,就遇到蒙古派將軍忒木觫進攻江陵,京湖制置使史嵩之在黃州,即遣人給孟珙下達增援江陵的命令。孟珙乃馳赴江陵,他命令部隊不斷變換旌旗的服色,迴環往來,夜裡則沿江點燃火炬,以此來顯示宋軍聲勢浩大。然如果,率領軍隊出戰,連破了蒙古軍二十四陣,奪還了被俘的二萬人口,江陵之圍就這樣解住了。這裡不可否認有史嵩之的功勞,因此嘉熙元年史嵩之進華文閣學士。
第二年,蒙古東路軍的一支自光州(河南潢川)下復州(湖北沔陽),又轉而攻打黃州、蘄州、安慶府,當地的守臣都棄城逃走了。史嵩之便下檄文讓孟珙從江陵前來增援,孟珙率軍來救,又把溫不花擊退。孟珙智勇善戰,連勝兩仗,使南宋在江漢地區的不利形勢得到扭轉,一時朝野振奮。孟珙認為:“襄樊為朝廷根本,應加經理。”他招納降人,擴編軍隊,派兵分駐在樊城、新野、唐、鄧之間。宋廷就以孟珙為京湖制置使,命令他恢復郢州、荊門,以便鞏固江陵的北面屏障。嘉熙三年三月,孟珙出兵,和蒙古軍作戰,連續三戰三捷,相繼收復了信陽、樊城、光化和襄陽。史嵩之則被理宗擢為參知政事,督視京湖、江西軍馬,開府鄂州,成為大宋全線的最高統帥。
這些仗雖然是孟珙率軍打的,但史嵩之總指揮,功勞自然少不了他的一份。不過史嵩之立主和議未改初衷。這年九月,蒙軍又以和議未能達成,攻下壽州和泗州等地,在真州被宋軍擊退。不久,又動用了八十萬大軍圍攻廬州,想在巢湖造船,進攻江南。安撫使兼知廬州杜杲派舟師及精銳部隊扼守淮水要害。淮東、淮西民兵也參加了保衛廬州的戰鬥。蒙古兵無法進犯,改攻滁州。出身於趙葵部下的知招信軍余玠親提精兵救滁。蒙古軍又轉攻招信,被余玠回軍打敗,死傷無數。知鎮江府吳潛也組織民兵,夜渡長江,攻劫蒙軍營寨,捉到投降的漢奸,並奪得許多馬匹。侵掠江淮的蒙古軍不斷遭受官軍和民兵的攻擊,只好北還。作為最高統帥的史嵩之又一次得到了理宗的獎譽。
蒙古兵退,派遣使臣來宋,誘說南宋投降。理宗又想以對金議和的辦法對蒙求和。史嵩之本主議和,自然更能吃透理宗的意圖,竭力附和議和。右司諫曹豳指責史嵩之“以和誤國”。但理宗與史嵩之觀點一致,就派遣通好使,去與蒙軍談和。
這些年襄陽一直是南宋朝廷最關注的地方。史嵩之的大小作為,不但在眾大臣的視野中,也在理宗的視野中。一方面是史嵩之在襄陽有穩固地位,另一方面反對史嵩之的大臣們連續不斷的上奏,把史嵩之炒得火熱,這些都在為史嵩之進相位奠定基礎。其實自從鄭清之罷免后史嵩之就有意於相位了,他平時很少做詩,卻有《中秋對月》中這樣寫道:
一片瑤光萬里開,停杯追憶謫仙才。
尋常明月不易見,如此中秋能幾來?
零落故人非白社,登臨何地不瑤台?
欲招黃鶴臨風去,為問霓裳安在哉?
史嵩之企望史氏能重新得到寵愛,更企望自己能成就一番事業。
嘉熙四年三月,史嵩之被皇上召回臨安,拜右丞相,由此掛銜宰相,封公賞爵,實現了他多年振興史氏的願望。他在《宴瓊林苑》詩中說:
鳴蹕高登秋暮天,西郊輦路直如弦。
梨園花覆千官醉,愈覺君恩湛湛然。
史嵩之大權在握,為了籌畫前哨江防,他迫令徵集漁舟。當時有一叫康植的大臣出來反對說:“令征漁舟,漁民無以為生,萬萬不可。”史嵩之劾奏將他貶為江陵酒官。
嘉熙行政,最終形成了喬行簡、李宗勉、史嵩之三駕馬車的格局。當是人們的評價是:“喬失之泛,李失之狹,史失之專”。
淳祐元年,蒙古太宗窩闊台病死,蒙古對宋的和議停頓,戰爭也暫時告一段落。史嵩之進《玉斧箴》,又擠掉了喬行簡,獨自柄國。
大臣高斯得上奏,請求擇才與史嵩之並相,史嵩之很惱怒,就指使他的黨羽說高斯得叔父兄子不可以同在朝,於是高斯得就通判紹興。
淳祐二年,《四朝帝紀》一書寫成,史嵩之企圖改掉高斯得所草的《甯宗卷》中對於濟王的評論,高斯得竭力辯護,然而書己被更改了,李心傳只好將高斯得所草的藏起來,並寫上:前史官高某撰。史嵩之就將《四朝帝紀》進獻,同時又進獻了《孝宗經武要略》、《甯宗實錄》、《日曆》、《會要》、《玉牒》等,史嵩之升金紫光祿大夫,封永國公。
當時史嵩之在相位正十分過癮,他在《雪后》詩中這樣寫:
同雲收萬里,斜日已三竿。
有鳥皆潛跡,無風尚送寒。
晴檐如下雨,枯澗忽鳴淵。
漸覺山河復,方知世界寬。
史嵩之是一個敢作敢為的人,一旦發現有人對自己的事業構成阻力,就會果斷行事,不惜一切去加以除去。淮西制置使杜杲雖然在解廬州之圍時為史嵩之爭了榮譽,但由於杜杲上奏表示和談只是蒙古的詭計,曾令史嵩之十分難堪,因此杜杲成了史嵩之首當其衝的打擊對象,他指使台諫彈劾杜杲,杜杲遂被奪去兵權,無意仕途,終老田園。史嵩之入相時,曾召師雍(史彌遠弟子,但不與史彌遠合作)審察,並秘密示意主動與他改善關係,然而師雍不領情;史嵩之遷師雍到糧料院任職,並說:“糧料院與相府密邇,所以相處。”師雍還是不領情。嵩之獨相后,博士劉應起首先上奏論史嵩之的過失,理宗被說動了,想驅逐史嵩之。因為師雍與劉應起友好,所以史嵩之懷疑是師雍在中間作梗,就指使御史梅杞攻擊師雍,朝廷就差師雍知興化軍,不久又改知邵武軍。富陽人道士孫守榮,號富春子。曾遇到異人,異人授他一支鐵笛,他常常吹著笛在市中行走。后修道有成,能預測遙視。一次他去拜謁丞相史嵩之,門衛謊稱史嵩之午休,不讓他進去。孫守榮當即指出史嵩之正在園池釣魚,怎麼說是在午休呢。門衛非常吃驚,便入報史嵩之,史嵩之因而會見了孫守榮。史嵩之頗喜歡孫守榮的言談舉止和仙道風雅;孫守榮則坦陳己見,發生在史嵩之身上的許多事都被他一一說中了,史嵩之不舒服,終於將他貶死在遠郡。
史嵩之統治“專”,因而招來廣泛的不滿,而且在很多大臣眼裡史嵩之獨相期間也並無什麼實績,卻自恃邊功,驕狂日盛。於是許多老臣都來勸諫,有的甚至冒著生命危險。虞復上表《愛養根本之說》,極力反對史嵩之的獨斷專行,結果也被降職任都郎官。李昴英就寫了一篇《論史丞相疏》上奏皇帝,揭露史嵩之。一開始,皇帝沒有理會,李昴英表示“一身禍福所不暇計”,屢屢痛陳史嵩之,直至皇帝迫於輿論的壓力要罷免史嵩之。
淳祐四年九月,嵩之的父親病故,但他卻貪戀權位(應當說他的確還想有一番作為),不肯守孝,竟援引戰時特例:馬光祖未卒哭,起為淮東總領,許堪未終喪制,起為鎮江守臣。企圖自我起複。結果自然引來了一片反對聲,老家四明,當時流傳著這樣十七字說:“光祖做總領,許堪為守臣,丞相要復起援例。”臨安太學生黃愷伯、金九萬、孫翼鳳等百四十四人,武學生翁日善等六十七人,京學生劉時舉、王元野、黃道等九十四人,宗學生與寰等三十四人,建昌軍學教授盧鉞等人都上書論嵩之不當起複,指責他席寵怙勢,殄滅天良,“心術不正,行蹤詭秘,力主和議,瓦解鬥志,竊據宰位,處心積慮,居心叵測”。他們對史嵩之的統治“專”憤憤不平,現在終於找到了宣洩不滿的機會,於是導致了一場聲勢浩大的風波,而且這場風波越鬧越大。
而理宗呢,則在排除萬難,努力起用史嵩之,這裡可能有感激史彌遠的因素,但更多的自然是史嵩之非凡才能的因素。平心而論起複史嵩之出於理宗的內心,他與徐元傑有一段私下對白:上問:“史嵩之起複如何?”奏云:“陛下以為如何?”上曰:“從權爾。”奏云:“此命出於陛下之心乎?出於大臣之心乎?”上曰:“出於朕意,朕以國家多事,用祖宗典故起之。三學生上書,卿曾見否?”奏云:“聞有此書,尚未之見。”上曰:“人言太甚。”上曰:“朕自當優容之,但邊事亦罕有熟者,史嵩之久在邊間,是以起複。”這段對白說明了一切,理宗需要史嵩之,邊間需要史嵩之,也充分說明史嵩之當初選擇襄陽為官是何等的聰明。
可惜當時的人文環境都不利於史嵩之,史嵩之太缺乏人緣了。朝中反對他的大臣藉此起複發起的一場攻訐運動,其規模之大、語言之激烈都是宋代歷史上罕見的。最終連史嵩之的侄子史璟卿都站出來指責他。
璟卿書諫說:“伯父秉天下之大政,必辦天下之大事;膺天下之大任,必能成天下之大功。比所行浸不克終,用人之法,不待舉削而改官者有之,譴責未幾而旋蒙敘理者有之,丁難未幾而遽被起複者有之。借曰有非常之才,有不次之除,醲恩異賞,所以收拾人才,而不知斯人者果能運籌帷幄、獻六奇之策而得之乎?抑亦獻賂幕賓而得之乎?果能馳身鞍馬,效一戰之勇而得之乎?抑亦效顰奴僕而得之乎?徒聞包苴公行,政出多門,便嬖私昵,狼狽萬狀,祖宗格法,壞於今日也。
自開督府,東南民力,困於供需,州縣倉卒,匱於應辦,輦金帛,挽芻粟,絡繹道路,曰一則督府,二則督府,不知所干者何事?所成者何功!近聞蜀川不守,議者多歸退師於鄂之失。何者?分戍列屯,備邊御戎,首尾相援,如常山之蛇。維揚則有趙葵,廬江則有杜伯虎,金陵則有別之傑。為督府者,宜據鄂渚形勢之地,西可以援蜀,東可以援淮,北可以鎮荊湖。不此之圖,盡損藩籬,深入堂奧,伯父謀身自固之計則安,其如天下蒼生何!
是以饑民叛將,乘虛搗危,侵軼於沅、湘,搖湯於鼎、澧。為江陵之勢苟孤,則武昌之勢未易守;荊湖之路稍警,則江、浙之諸郡焉得高枕而卧?況殺降失信,則前日徹疆之計不可復用矣;內地失護,則前日清野之策不可復施矣。此隙一開,東南生靈特几上之肉耳。則宋室南渡之疆土,惡能保其金甌之無闕也。盍早為之圖,上以寬九重宵旰之憂,下以慰雙親朝夕之望。不然,師老財殫,績用不成,主憂臣辱,公論不容。萬一不畏強御之士,繩以《春秋》之法,聲其討罪不效之咎,當此之時,雖優遊菽水之養,其可得乎?異日國史載之,不得齒於趙普開國勛臣之列,而乃廁於蔡京誤國亂臣之後,遺臭萬年,果何面目見我祖於地下乎?人謂禍起蕭牆,危如朝露,此愚所痛心疾首為伯父苦口極言。
為今之計,莫若盡去在幕之群小,悉召在野之君子,相與改弦易轍,戮力王事,庶幾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矣。如其視失而不知救,視非而不知革,薰蕕同器,駑驥同櫪,天下大勢,駸駸日趨於危亡之域矣。伯父與璟卿,親猶父子也,伯父無以少年而忽之,則吾族幸甚!天下生靈幸甚!我祖宗社稷幸甚!”
看來史嵩之當國,的確深深地得罪了公論,但歸根結蒂是因為史氏已有史彌遠一個在位二十六年,人們不願意再讓史氏長期任相了。
其實大臣們一直都在極力阻撓史嵩之的每一次升遷,繼之又極力驅逐嵩之出朝,再繼之又屢次瓦解理宗起複嵩之的努力。為阻止史嵩之進用,他們想盡辦法消解史嵩之的功勛與聲譽,史嵩之除刑部尚書,洪諮夔就不草詔而去。吳昌裔上奏說:史嵩之原本就不學無術,憑藉其叔父彌遠之聲勢,升上來的。吳泳也見皇上論奏史嵩之為人,說:只有陛下與二三大臣說他有才能,能辦事,而天下之人都說他輕囂寡謀,希望陛下特賜睿斷,罷免史嵩之刑部尚書一職。
從嘉熙四年至淳祐四年,史嵩之為相期間,與他共政的先後有十名執政,但他們大都無權力,即使是始終與史嵩之共政范鍾也如此,所以稱史嵩之專權。
不過嵩之相業,也不能一概加以否定。史嵩之廣攬人才,為朝廷所用。“薦士三十有二人,其後董槐、吳潛皆賢相”。這一點還可從別人對他的攻擊中反映出來:今(淳祐初)任用混餚,薰蕕同器,遂使賢者恥與同群。其(史嵩之)先也奪陛下之心,其次奪士大夫之心,而其甚也奪豪傑之心。今日士大夫,嵩之皆變化其心而收攝之矣。可見在史嵩之領導下,君臣有團結一心之勢,這顯然有利於克服內外交困的局面。史嵩之執政時,廢十六界,行十七界,以二准十七界之五,而十七界僅值銅錢五十文,十八界值二百五十文。從嘉熙四年至景定五年,二十五年中,百姓頗為安頓。他還採用專賣政策,增收財富,撥赴邊州。他任職期間邊防建設也取得了很大成果,特別是余玠在四川實行的山城防禦計畫以及孟珙對襄樊的建設,這些都對南宋後期的抗蒙發揮了重要作用。
史嵩之不但具有許多優良品質,而且才能非凡而功勛顯赫。史嵩之為相,范鍾輔佐。稱范鍾“清德雅量”,應當說合作還是和諧的。
但很多人都不這麼看,《宋史》論曰: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繼也,因喪起複,群起攻之,然固將才也。顯示人們是因否定史彌遠而完全否定史嵩之,而這種否定是先驗的,不管史嵩之怎麼努力,都不能熔化這些人心中的頑石。在大臣們的反對下,理宗最終放棄了復用史嵩之的打算。
淳祐四年,范鍾進拜左丞相,杜范入拜右丞相。當時范鐘身為首相,但實受制於杜范。
杜范發布了一系列措施,臨安士民竟歡呼載道,對更新後的人事表示出了絕對的支持。杜范又擢徐元傑為工部侍郎,一切政事都與他商議。徐元傑也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極有裨益。百姓都喁喁望治,誰料天不假年,老成凋謝,杜范竟暴病而亡,共計他在相位,不過八十日。還沒有過一個月,一天徐元傑謁見了左丞相范鍾,范鍾留他在閣中吃罷午飯,下午歸去,徐元傑忽然感覺腹內不舒服,到了黃昏,寒熱交作,渾身不適,等到四鼓,竟然指爪爆裂,大叫幾聲而死。三學諸生聽說此事,都說徐元傑是被人謀害而死的,他為抱不平,於是伏闕上書,說“歷期以來,小人之傾陷君子,不過使之遠謫,觸冒煙瘴而死。今蠻煙瘴雨,不在嶺南,轉在朝廷,臣等實不勝驚駭”!理宗見了此書,下詔將閣中承侍吏役逮交臨安府審訊。但此事毫無佐證,那裡還有實供。哪裡知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劉漢弼又因為在閣中會餐,忽然得病身死。
杜范、徐元傑、劉漢弼被稱為“淳祐三賢”,杜范身任因為得到喬行簡的提拔,此時進升為同知樞密院事,但他不屑與史嵩之共事,就辭職回鄉。理宗讓去太監追回,並命令臨安各城門的官員不得讓杜范出城。太學生們也紛紛上書挽留杜范,還直接把矛頭指向史嵩之。不過,理宗對史嵩之也的確十分倚重,大凡軍國大事都一應交給宰相史嵩之處置。史嵩之久擅國柄,為了平息輿論,他採用欲擒故縱的策略,於是六次請求辭相,理宗果然不批准。但杜范一派的大臣卻充分利用這一機會驅遂史嵩之。戶部侍郎劉漢弼就秘密上奏理宗說:“現在史嵩之既然多次請求辭職,就讓他去為父守喪吧。皇上應當選擇賢臣,早日篤定相位。”理宗狠下心來,採納了漢弼的建議,同意史嵩之請辭。但不過幾日,理宗發覺自己真的還離不了史嵩之這個助手。他又回心轉意,準備重新起用史嵩之。聽到這個消息后,整個朝廷嘩然失色。中書舍人、工部侍郎徐元傑認為理宗這種做法是遊戲國事、出爾反爾,於是“攻之甚力。”元傑輪對說:“臣前日侍經筵,親承聖問以大臣史嵩之起複,臣奏陛下出命太輕,人言不可沮抑。陛下自盡陛下之禮,大臣自盡大臣之禮,玉音賜俞,臣又何所容喙。今觀學校之書,使人感嘆。且大臣讀聖賢之書,畏天命,畏人言。家庭之變,哀戚終事,禮制有常。臣竊料其何至於忽送死之大事,輕出以犯清議哉!前日昕庭出命之易,士論所以凜凜者,實以陛下為四海綱常之主,大臣身任道揆,扶翊綱常者也。自聞大臣有起複之命,雖未知其避就若何,凡有父母之心者莫不失聲涕零,是果何為而然?人心天理,誰實無之,興言及此,非可使聞於鄰國也。陛下烏得而不悔悟,大臣烏得而不堅忍?臣懇懇納忠,何敢詆訐,特為陛下愛惜民彝,為大臣愛惜名節而已。”這一輪對,馬上在朝野傳誦開了,理宗也深知徐元傑忠良,常能從容論天下事。這時太學生們又紛紛上書堅決反對重新起用史嵩之。理宗在萬般無奈之下,把史嵩之晾在了一邊。不久,理宗夜裡降御筆,黜出不才台諫,起複史嵩之的命令也就此落了幕。
十二月理宗任命杜范、范鍾並相。史嵩之的決策竟被劉漢弼、徐元傑攪亂,因此對漢弼、元傑有了一股恨心。
於是當杜范、徐元傑、劉漢弼暴死後,太學生蔡德潤等一百七十三人,又叩閽上書,為之訟冤。眾議愈加沸騰,竟有人說:“故相杜范,也因為人的嫉妒,中毒而亡。”種種議論,在廷諸臣無不人人危懼!甚至到了閣堂會食,無人再敢下箸。究竟是什麼人下此毒手?就在這時史璟卿也暴病而亡,史璟卿是史嵩之之弟史時之的兒子,他自小穎悟能文,當時才十八歲,不久前曾寫信勸諫史嵩之辭去相位。有了這樣一件事,大家都懷疑到了史嵩之的頭上。
有的議論還說得有根有據:
有一年,史彌遠的兒子史宇之休了他的媳婦洪氏。據說是因為對林氏不夠孝順,林氏是史彌遠的嬖妾,因深得寵愛,平日淫縱自如,她為彌遠只生一子,即宇之,宇之娶洪氏,而洪氏不能與林氏合污同穢,妨礙了林氏淫縱,林氏就叫宇之休出洪氏。杜范得知就上奏說:“朝廷應當戒諭史氏,弗使醜聲有聞。”理宗沒有過問。不久林氏死了,理宗給予恩澤,恤典極盛。杜范又上奏說:“皇上因為林氏是衛王(彌遠)嬖妾而曲徇其情,為什麼只是不想一想洪氏是衛王的媳婦呢?”當時嵩之在相位,因此杜范上奏中就有:“宰臣(嵩之)本來是衛王的同族,連這樣的家事都不管,那他還能憑什麼來治理天下呢?”杜范也的確管得太寬了,史嵩之聽到后,非常氣憤,自然把對杜范的恨心都記在心裡,何況杜范在理宗心目中地位日高,必謀相位,於是史嵩之就差人去摸透杜范的習慣。史嵩之去相,而取代他的就是杜范,史嵩之再也不能容忍,他得知杜范平素嗜書如命,便用毒藥塗在書簡上,叫人獻給杜范,杜范旦夕翻閱此書,毒氣蒸目,就失明死亡。這些都只是一種猜測,但當時史嵩之為公論所不容,這是事實。
於是理宗御筆,史嵩之除職予祠,又令劉克莊行詞。劉克莊曾彈劾過他的誤國罪行,以為史嵩之從嘉熙四年為相以來,上蒙蔽君主,下抑群臣,奸權誤國,實為大惡。所以拒絕為史嵩之草制誥詞。他又在疏中說:“嵩之有無父之罪四,無君之罪七,舊相致仕合有誥詞,今逆行嵩之之詞,未知為褒為貶?”儘管理宗再三規勸,但劉克莊始終不為史嵩之作制。
史嵩之在萬般無奈,很不得意的情況下,回到了東錢湖的東吳老家。
東吳以前稱大白,史浩老祖母曾居住在此,史浩做宰相后,回來探望雙目失明的老祖母,為了解決老祖母想去東吳而又無法成行的問題,他將當地的大白改稱為東吳,並特為老祖母建了東吳大廟。史浩還親自在廟內栽種了一棵銀杏作為留念。后史嵩之的祖父史木,父親史彌忠都曾相繼居東吳。
史嵩之在東吳又建設了府第——少帥府,並在附近建雲樹壁、釣魚台、三溪橋,一直閑居在此。期間理宗曾三次想恢復史嵩之的職務,一次是淳祐六年服喪期滿,一次是淳祐十年,鄭清之將不久於人世,另一次是寶祐四年,史嵩之表示晚歲願守蜀,但每次都因遭遇強烈的反對而流產,致使史嵩之閑廢十三年,終不得復出。
寶祐四年(1256年)春,授觀文殿大學士。寶祐五年八月二十七日(1257年10月5日),史嵩之去世,享年六十九歲。朝廷追贈他為少師、安德軍節度使,進封魯國公,謚號“忠簡”,因為家諱改謚“庄肅”。德祐(1275年—1276年)初年,因右正言徐直方進言,被奪謚。
脫脫: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之繼也,因喪起複,群起攻之,然固將才也。
林瑞翰:理宗在位四十年,大抵而言,初期委政於史彌遠,中期委政於鄭清之、史嵩之,晚期委政於賈似道。
著有《野樂編》,已佚。《甬上宋元詩略》載其《雪後》詩云:“同雲收萬里,斜日已三竿。有鳥皆潛跡,無風尚送寒。晴稽如下雨,祐澗忽鳴湍。漸覺山河復,方知世界寬。”寫雪融之景,視野開闊,描摹細微。《全宋詩》卷三一六一錄其詩三首。文收入《全宋文》卷七六八四。
《宋史·史嵩之傳》
史嵩之,字子由,慶元府鄞人。嘉定十三年進士,調光化軍司戶參軍。十六年,差充京西、湖北路制置司準備差遣。十七年,升幹辦公事。寶慶三年,主管機宜文字,通判襄陽府。紹定元年,以經理屯田,襄陽積穀六十八萬,加其官,權知棗陽軍。二年,遷軍器監丞兼權知棗陽軍,尋兼制置司參議官。三年,棗陽屯田成,轉兩官。以明堂恩,封鄞縣男,賜食邑。以直秘閣、京西轉運判官兼提舉常平兼安撫制置司參議官。四年,遷大理少卿兼京西、湖北制置副使。五年,加大理卿兼權刑部侍郎,升制置使兼知襄陽府,賜便宜指揮。六年,遷刑部侍郎,仍舊職。
端平元年,破蔡滅金,獻俘上露布,降詔獎諭,進封子,加食邑。移書廟堂,乞經理三邊,不合,丐祠歸侍,手詔勉留之。會出師,與淮閫協謀掎角,嵩之力陳非計,疏為六條上之。詔令嵩之籌畫糧餉,嵩之奏言:
臣熟慮根本,周思利害,甘受遲鈍之譏,思出萬全之計。荊襄連年水潦螟蝗之災,饑饉流亡之患,極力振救,尚不聊生,徵調既繁,夫豈堪命?其勢必至於主戶棄業以逃亡,役夫中道而竄逸,無歸之民,聚而為盜,饑饉之卒,未戰先潰。當此之際,正恐重貽宵旰之慮矣。兵民,陛下之兵民也,片紙調發,東西惟命。然事關根本,願計其成,必計其敗,既慮其始,必慮其終,謹而審之,與二三大臣深計而熟圖之。
若夫和好之與進取,決不兩立。臣受任守邊,適當事會交至之沖,議論紛紜之際。雷同和附,以致誤國,其罪當誅;確守不移之愚,上迕丁寧之旨,罪亦當誅。迕旨則止於一身,誤國則及天下。
丞相鄭清之亦以書言勿為異同,嵩之力求去。
朝陵之使未還,而諸軍數道並進,復上疏乞黜罷,權兵部尚書,不拜。乞祠,進寶章閣直學士,提舉太平宮,歸養田裡。尋以華文閣直學士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帝自師潰,始悔不用嵩之言,召見,力辭,權刑部尚書。引見,疏言結人心、作士氣、核實理財等事。且言:“今日之事,當先自治,不可專恃和議。”乞祠,以前職知平江府,以母病乞侍醫藥,不俟報可而歸。進寶章閣學士、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既內引,賜便宜指揮,兼湖、廣總領兼淮西安撫使。嘉熙元年,進華文閣學士、京西荊湖安撫制置使,依舊沿江制置副使兼節制光、黃、蘄、舒。乞免兼總領,從之。
廬州圍解,詔獎諭之。以明堂恩,進封伯,加食邑。條奏江、淮各三事,又陳十難,又言江陵非孟珙不可守,乞勉諭之。漢陽受攻,嵩之帥師發江陵,奏誅張可大,竄盧普、李士達,以其棄城也。二年,黃州圍解,降詔獎諭,拜端明殿學士,職任依舊,恩數視執政,進封奉化郡侯,加食邑。詔入覲,拜參知政事,督視東西、荊湖南北、江西路軍馬,鄂州置司,兼督視淮南西路軍馬兼督視光、蘄、黃、夔、施州軍馬,加食邑。城黃州。十一月,復光州。十二月,復滁州。三年,授宣奉大夫、右丞相兼樞密、都督兩淮四川京西湖北軍馬,進封公,加食邑,兼督江西、湖南軍馬,改都督江、淮、京、湖、四川軍馬。薦士三十有二人,其後董槐、吳潛皆號賢相。
複信陽,以督府米拯淮民之飢。六月,復襄陽,嵩之言:“襄陽雖復,未易守。”自是邊境多以捷聞,降詔獎諭。四年,乞祠,趣召奏事,轉三官,依前右丞相兼樞密使,眷顧特隆,賜齎無虛日。久旱,乞解機政。地震,屢疏乞罷免,皆不許。淳祐元年,進《玉斧箴》。安南入貢,不用正朔,嵩之議用范仲淹卻西夏書例,以不敢聞於朝還之。二年,進高、孝、光、寧帝《紀》,《孝宗經武要略》,《寧宗實錄》、《日曆》,《會要》、《玉牒》,進金紫光祿大夫,加食邑。是冬,封永國公,加食邑。四年,遭父喪,起複右丞相兼樞密使。累賜手詔,遣中使趣行。於是太學生黃愷伯、金九萬、孫翼鳳等百四十四人,武學生翁日善等六十七人,京學生劉時舉、王元野、黃道等九十四人,宗學生與寰等三十四人,建昌軍學教授盧鉞,皆上書論嵩之不當起複,不報。將作監徐元傑奏對及劉鎮上封事,帝意頗悟。
初,嵩之從子璟卿嘗以書諫曰:
伯父秉天下之大政,必辦天下之大事;膺天下之大任,必能成天下之大功。比所行浸不克終,用人之法,不待舉削而改官者有之,譴責未幾而旋蒙敘理者有之,丁難未幾而遽被起複者有之。借曰有非常之才,有不次之除,醲恩異賞,所以收拾人才,而不知斯人者果能運籌帷幄、獻六奇之策而得之乎?抑亦獻賂幕賓而得之乎?果能馳身鞍馬,效一戰之勇而得之乎?抑亦效顰奴僕而得之乎?徒聞包苴公行,政出多門,便嬖私昵,狼狽萬狀,祖宗格法,壞於今日也。
自開督府,東南民力,困於供需;州縣倉卒,匱於應辦。輦金帛,挽芻粟,絡繹道路。曰一則督府,二則督府,不知所干者何事,所成者何功!近聞蜀川不守,議者多歸退師於鄂之失。何者?分戍列屯,備邊御戎,首尾相援,如常山之蛇。維揚則有趙葵,廬江則有杜伯虎,金陵則有別之傑。為督府者,宜據鄂渚形勢之地,西可以援蜀,東可以援淮,北可以鎮荊湖。不此之圖,盡損藩籬,深入堂奧,伯父謀身自固之計則安,其如天下蒼生何!
是以饑民叛將,乘虛搗危,侵軼於沅、湘,搖蕩於鼎、澧。為江陵之勢苟孤,則武昌之勢未易守;荊湖之路稍警,則江、浙之諸郡焉得高枕而卧?況殺降失信,則前日徹疆之計不可復用矣;內地失護,則前日清野之策不可復施矣。此隙一開,東南生靈特几上之肉耳。則宋室南渡之疆土,惡能保其金甌之無闕也。盍早為之圖,上以寬九重宵旰之憂,下以慰雙親朝夕之望。不然,師老財殫,績用不成,主憂臣辱,公論不容。萬一不畏強御之士,繩以《春秋》之法,聲其討罪不效之咎,當此之時,雖優遊菽水之養,其可得乎?異日國史載之,不得齒於趙普開國勛臣之列,而乃廁於蔡京誤國亂臣之後,遺臭萬年,果何面目見我祖於地下乎?人謂禍起蕭牆,危如朝露,此愚所痛心疾首為伯父苦口極言。
為今之計,莫若盡去在幕之群小,悉召在野之君子,相與改弦易轍,戮力王事,庶幾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矣。如其視失而不知救,視非而不知革,薰蕕同器,駑驥同櫪,天下大勢,駸駸日趨於危亡之域矣。伯父與璟卿,親猶父子也,伯父無以少年而忽之,則吾族幸甚!天下生靈幸甚!我祖宗社稷幸甚!
居無何,璟卿暴卒,相傳嵩之致毒雲。嵩之為公論所不容,居閑十有三年。寶祐五年春,授觀文殿大學士,加食邑。八月癸巳卒,遺表上,帝輟朝,贈少師、安德軍節度使,進封魯國公,謚忠簡,以家諱改謚庄肅。德祐初,以右正言徐直方言奪謚。
吊史相
元·戴帥初
日晏霜濃十二月,林疏石瘦第三溪。
雲沙有徑縈寒燒,松屋無人鳴晝雞。
幾聚衣冠塊作土,當年歌舞醉如泥。
早知涉世真成夢,不棄山前春雨犁。
史嵩之
明·柴孝東
雨洗東山一振衣,過橋草樹正霏霏。
茅庵小坐成清絕,竹徑雙開對翠微。
石壁尚存雲棧跡,溪浪故繞釣魚磯。
可憐丞相家何在?水自涓涓鳥自飛。
根據浙江省文物局安排,經國家文物局批准,寧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於2011年12月開始對史嵩之墓進行搶救性考古發掘。經過三個多月的發掘,出土了少量玉器、錢幣、絲織品等,其中出土的記載史嵩之生平與家族情況的壙志,明確了史嵩之墓的埋葬位置,彌補了史料之不足,糾正了史料之誤區,同時出土的保存尚好的絲織品為寧波地區首次發現,填補了浙江省乃至全國南宋服裝史研究的空白,對於南宋浙東經濟史、手工業和紡織業技術史具有彌足珍貴的研究價值。
史嵩之夫婦墓由北向南全景
史嵩之夫婦墓均為長方形石頂磚槨單室墓,南北平行相距兩米。古墓由“甬道、排水道、墓室”三部分組成,墓頂頂端覆蓋著一整塊經過雕鑿的梅園石大石板,石板長3.8米、寬1.9米,厚40公分,重量超過8噸。“之所以確認這是史嵩之墓,是在墓頂石板中央覆蓋著一塊長方形壙志,上面記載著墓主人的生平及其家族情況,明確了這是史嵩之夫婦墓。”壙志中除記載了史嵩之夫婦埋葬的具體位置,還記載了史嵩之的生平、官職及子孫等家族情況,“壙志中最有價值的是為研究史氏家族提供了第一手資料,比如它彌補了史書之不足,也糾正了史料之誤。過去史料認為,史嵩之卒於南宋寶祐四年(1256年),但壙志上清晰地記載著史嵩之卒於南宋寶祐五年(1257年)。”
此外,據史氏族譜記載,史嵩之墓葬在其生前已經建好,稱為“壽葬”,此次出土的壙志印證了這一說法。
史嵩之墓出土玉佩
史嵩之墓出土了一具赭紅色漆木棺,木棺主體保存較好,長2.37米,寬0.7米,高0.92米,木棺厚10-11厘米。在木棺破損前盜洞處,發現了一件玉佩,一件鎦金銅環、水銀若干、少量古銅錢及絲織品殘骸。這件“和合二仙”玉佩雕刻精美,鎦金銅環由方形和圓形相連,鮮亮如新,環上還殘留著灰黃色的紡織物。
考古人員分析:“棺內水銀應該是防腐作用,這件銅環初步推斷為史嵩之衣物上的配飾。為了更好地保護棺內殘存絲織品,已對史嵩之墓內木棺實施了整體搬遷,出土的絲織物已經杭州的中國絲綢博物館專家提取作進一步研究。此次出土的絲織品數量大、規格高、種類豐富,雖然遭到破壞,但是局部保存尚好,這填補了浙江地區南宋服裝史研究的空白,為研究南宋服裝製造工藝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
此外,趙氏墓葬同樣曾經被多次盜擾,除出土少量古錢幣和1枚金釵外,墓室空無餘物。考古專家分析:“趙氏壙志為史嵩之家族研究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珍貴史料,對研究宋代趙氏宗室及明州(慶元)史氏望族、宋代寧波地方史志也有較高的文獻價值。”據記載,趙氏為史嵩之繼室,生三男六女,死後被封為“魏國夫人”。
對此前稱史嵩之墓內有“金首”等多種傳說,市文保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金首’之說不可信,這是以訛傳訛的說法。”針對“史嵩之是由其爺爺葬在此地”的傳言,負責人也表示這是“無稽之談”。
史嵩之(1189年—1257年),字子由或子申(由於壙志殘損,字跡模糊不清,是“由”還是“申”不能確定),鄞縣人,官至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兩淮四川京西湖北軍馬,在位時聯合蒙古滅掉金國。史料認為史嵩之是一個有才能的人,功勛顯赫,但同時認為他是一個追求權力、專橫獨斷之人。
據發掘史嵩之墓的考古人員透露:“對東錢湖‘一門三宰相’史浩、史彌遠、史嵩之的關係,過去也有誤讀之處,這次史嵩之墓出土的壙志糾正了這一誤區。”過去誤認為史嵩之是史浩之孫,壙志顯示,史嵩之為史詔四世孫;史嵩之的祖父為史漸,是史浩的堂表兄弟;史嵩之的父親為資政殿大學士史彌忠,史彌忠與史彌遠是堂表親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