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志

南宋羅願所著的宋志

《新安志》是現存三十三種宋志之一,也是我國方誌發展史上有重大影響的志書之一,作者羅願,南宋徽州府歙縣十四都呈坎人,累官知鄂州新安,在今安徽黃山市。清代為徽州府。東漢置新都郡,晉太康元年易名新安郡。隋開皇十一年置歙州,大業三年又復為新安郡。唐武德四年又改新安郡為歙州。宋宣和三年(1127年)改歙州為徽州,以績溪有徽嶺、徽溪為名,領歙縣黟縣祁門休寧婺源、績溪六縣。時有“大州”、“富州”之稱。

簡介


新安先後有過一些志書,如《新安山水記》、《新安記》、《新安郡志》、《歙州圖經》等,但多以散佚。羅願所編著的《新安志》是現存徽州乃至安徽省惟一的一部宋代志書,歷史價值很高。

作者和編者


新安志
新安志
《新安志》,羅願纂,趙不悔修。趙不悔,左朝贊郎,乾道九年知徽州。羅願,字端良,號存齋,徽州歙縣十四都呈坎人,乾道二年進士,累官知鄂州,淳熙二年纂成《新安志》,以徽州古新安郡為名,崇尚典雅。光緒本《新安志》是目前最為流行的版本。
宋史》記載羅願“博學好古。法秦漢為詞章,高雅精練。有《小集》卷,《爾雅翼》二十卷。知鄂州,有治績。”他的《爾雅翼》以《爾雅》為底本記述植物180種,動物230多種,是一部博物學的著作。而羅願對志書的編撰也頗有心得,他反對志書只抄取統計數據,把方誌變成簡單的資料匯抄:“若直抄取計簿以為書,則凡吏之善書者足以次之矣。”主張志書應為著述之書,編纂者必須學問淵博,用自己的觀點對資料進行選擇、考證並加以編撰。他的《新安志》也的確是這樣一部著作。《新安志·趙不悔序》即認為:“羅君以儒學蚤弛雋聲,惟其博物洽聞,故論載甚廣而其敘事又自得立言之法。”清代著名學者章學誠也認為其《新安志》“意存著述”,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

內容


《新安志》的體例與范成大的《吳郡志》類似,均為門目體志書,對此前歷代正史地理志及其他地方志的體例進行了優化,這一做法常常被後代修志者所繼承。全書可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以全州為範圍,有州郡、物產、貢賦三綱,其下又分為沿革、分野等多目。第二部分以所轄縣為綱,分為沿革、縣境等目。第三部分則為人物傳記,記述了徽州的先達、進士題名、義民、仙釋牧守。第四部分為雜錄,有人事、詩話、雜藝等目。
《新安志》基本為綱目體,以綱統目,層次分明,結構嚴謹。人物部分則因事制宜,採用平目敘事。全書皆橫排門類,以門類統轄事物,改變了唐以前地記、地誌、圖經、圖志未能準確分門別類之舊習。有些門類著用小序,敘說原委、主旨,完備了方誌體例。
《新安志》的內容十分廣泛,有地理、經濟、古迹、軍事等內容,還有人物傳記和詩話、碑碣等地方文獻。“凡山川、道里之險易,丁口、頃畝之息耗,賦貢、物產之狹闊,以至州土、吏治、風俗、人材,皆條理錯綜,聚見此書,曾無遺者。”
《新安志》共十卷,既包括沿革、境土、治所、道路、鄉里、山川等地理內容,又包括物產、戶口、貢賦等經濟內容,既有館驛、祠廟、道觀等古迹內容;又有營寨、鎮寨等軍事內容,還有選達、進士、義民、牧守等人物傳、人名錄,並記詩話、碑碣等地方文獻。這些內容,是宋以前載地理、風俗、戶口的辛氏《三秦記》、應劭《地理風俗記》、朱贛《地理書》等地理書,專記耆舊、鄉賢的《陳留耆舊傳》、《南陽風俗傳》、《益州耆舊雜傳記》、《荊州文學記官志》等郡書,專敘城郭、宮室、官署、街坊、巷閭、寺觀、冢墓諸事的《三輔黃圖》、《三輔舊事》、《建康宮殿》等都邑簿所無法比擬的。
總之,《新安志》內容豐富,體例周備,結構完整,既敘古又及今,詳今略古,文詞爾雅,簡而有要,是一部定型地方志書和名志佳作,因而倍受推崇。宋方回贊曰:“今《新安志》行於世,與馬、班等”。清朱彝尊稱:“簡而有要,……此地誌之最善者。”清王先謙稱:“觀其敘述有體,徵引賅備,多補前史志之闕,詢考古者不可少之書矣。
徽州自古以來物產就十分豐富,尤其是文房四寶中的紙、墨、硯均享有盛名。特別是“徽墨”,羅願在《新安志》搜集了眾多有關“徽墨”的文字。其中有大量的讚譽,有些甚至相當離奇:“祥符中,治昭應宮用廷珪墨為染飾。有貴族嘗誤遺一丸於池中,逾年臨池飲,又隧一金器,乃令善水者取之,並得墨,光色不變,表裡如新。”
同時,書中對各種物產的生產製作的過程也有一定的涉及,這為我們今天開發傳統特產也不無借鑒。如采漆:“而佳漆則諸邑皆有之,山民夜刺漆插竹筧其中,凌曉涓滴取之,用匕刮筒中,磔磔有聲,其勤至矣。歲旱則益少,天時雨汁又不佳。”徽墨的選料:“惟黃山松豐腴堅縝,與它州不類,又多漆。”
《新安志》作為一部地方志,所具有的現實價值還有很多。徽州風光秀麗,如黃山早已成為有名的風景區,自不必說,而若據本書中所載,這裡的每一座山,每一條川,都有一段或美麗或神奇的故事,又何嘗不能開發為旅遊景點。
本書人物類從第六至第九卷,是全書內容最多的一部分。對於本地鄉賢、耆宿、進士、義民、流寓、名宦、職官乃至僧道幾乎無所不載,後世徽州志書宋及以前的人物傳記多取材於該書。本書對人物的劣行往往有所避諱,這當然是一個不足,不過這正體現了著者隱惡揚善,有益教化的宗旨。如《胡待制傳》對胡舜陟巴結秦檜,陷害高登等事便未有提及。
作為一部地方志,《新安志》所記載的地方人物眾多,常常可以補正史的不足。尤其是宋代的徽州人物,作者作為鄉人,了解詳細,所記更具有史料價值。如本書先達二卷,宋以前的人物僅五人,有宋一代的人物則多達三十五人,十分重視“當代史”。而本書這種詳今略古的優秀特性也一直被後世方誌所吸收。這三十五人中,有五人《宋史》完全沒有記載:許迥、王汝舟汪汲、胡伋、汪叔詹。十人《宋史》雖有提及,卻未單獨列傳。如孫抗為北宋仁宗時御史,《宋史》僅有一句記錄:“御史孫抗數言之”。而《新安志·孫工部》傳的記載則頗為詳盡。再如胡伸,《宋史》載:“時胡伸亦以文名,人為之語曰:‘江左二寶,胡伸、汪藻。’”可見胡伸在當時與汪藻齊名,但《宋史》汪藻有傳,胡伸卻無。《新安志·胡司業》為我們彌補了這一缺憾。
另外二十人《宋史》有傳,但往往比較簡略。如《宋史·呂文仲傳》:“其使高麗也,善於應對,清凈無所求,遠俗悅之。後有使高麗者,必詢其出處。”后一句尤其令人費解。《新安志·呂侍郎傳》對此有清楚敘述:“使高麗,清潔無所求,遠人悅之。使用權至必詢其出處,時呂端呂佑之亦嘗為使,三人皆寬厚文雅,國主王治嘗對使者劉式語及中國用人必應以族望如唐朝崔盧李鄭者。式言惟賢是用不拘族姓,治曰:‘何姓呂者多君子也。’”
《新安志》中還引用了有關徽州的多種文獻,如卷十“詩話”一節引用書目有《謝覽傳》、《新書》、《盧環抒情錄》等,達十三種之多。其他門目也常常援引文獻,往往保存了一些已佚的文字,也常常能為考證原文提供資料。如葉夢得《避暑夜話》卷上有“歐文忠作〈硯譜〉”語,讀《新安志》卷十“硯”目引《葉左丞避暑夜話》條,作“歐陽文忠作研譜”。
徽州自古以來便是人傑地靈之地,尤其南宋時期,更可稱為富州。羅願所編撰的《新安志》記敘時間上至遠古,下至宋淳熙二年,全書統合古今,敘述簡括,考證精細,保留了宋代皖南大量的歷史資料,是研究安徽南部徽州地方歷史和地情的寶貴文獻。由於撰者羅願治學嚴謹,又得到了當時地方長官趙不悔的大力協助,本書歷來便受到學者的好評,南宋方回認為“今《新安志》行於世,與馬班等”。[22]四庫全書總目則評價該書:“敘述簡括,引據亦極典核。”而清代著名學者章學誠對《新安志》的評價則是十分中肯的:
余曰:“宋志十有餘家,得失安在?”章君曰:“范氏之《吳郡志》,羅氏之新安志,其尤善也。羅志蕪而不精,范志短而不詳,其所蔽也。羅志意存著述,范志筆具剪裁,其所長也。後人得著述之意者鮮矣。”
而羅願對於物產又有較多的研究,四庫全書總目這樣說:“其物產一門,乃願專門之學,徵引尤為該備。”因此,本書中對物產的介紹十分詳細。如谷粟、蔬茹、藥物、水果等目,不但記載作物的名稱,更詳盡地記載了出處、用途、性狀乃至種植的方法。如以下幾條關於果樹種植的經驗至今仍不無借鑒意義:
“大抵歙梨皆津而消,其質易傷,蜂犯之則為瘢,故土人率以柿油漬紙為囊,就枝苞封之,霜后始收。”
“大率山寒不宜橘柚,種者築池中為交午之道,列植其上,水氣四面薄之,則不畏霜雪。”
有些記載則彌足珍貴:
銀杏葉如鴨跖實外有皮,山中人貯之。”
…………
有一條關於占城稻的記載:“占禾本出於占城國,其種宜旱,大中祥符五年,詔遣使福建取三萬斛,並出種法而布之江淮浙之間,亦曰旱稻。”

評價


《新安志》的內容是如此的廣泛,但是我們更應該看到,羅願編撰該書有著極為深刻的意義:“夫所為記山川道里者,非以示廣遠也,務知險易,不忘戒也。其錄丁口頃畝,非以覽富厚也,務察息耗,毋繇奪也。其書賦貢物產非以給嗜欲也,務裁闊陋,同民利也。”
正是本著這種“同民利”的宗旨,羅願在《新安志》中不厭其煩地介紹了許多事關民生的東西。如“州郡戶口”一目詳細記載了自晉以來所能搜集到的戶口數尤詳於宋朝
“乾道八年諸縣主戶十一萬二千五百九十五,客戶七千四百八十八,合以城內外戶一千九百三十一,總為十二萬二千十四。”
“其在郡城中者乾道戶千二百八十一,口六千八百五十八,城外戶六百五十,口三千二百八十一。”
“凡六縣民去為僧尼者千有二人,為道士者四十六人。”
…………
如此詳盡的記載,無疑為我們研究當時徽州的人口提供了第一手的資料。再如書中提到當時農民的勞動狀況:“歙之人芸以三四方,夏五六月田水如湯,父子袒跣,膝行其中,淈深泥抵隆日,蚊蠅之所撲,緣蟲蛭之所攻毒,雖數苦,有不得避其生勤矣,而租挈又重……”然而在這樣的狀況下,他們仍然要承擔極為沉重的賦稅。本書貢賦一門,便詳述各項稅則、朵錢、夏稅物帛小麥秋稅糙米、折帛錢、進貢、進物帛、上貢紙、酒課、稅課、茶課鹽課,各縣亦分載租稅、酒稅等,其項目繁多,數目很大。這讓我們對南宋時期農民的沉重負擔有了直觀的認識,這往往是正史所不能做到的。
當然,侑於所處的時代,羅願仍是本著為政治教化服務的原則編撰《新安志》的,他認為:“生人之道,致物以為養,物備則養豐,養豐則生足樂,生足樂則喜為善,喜為善則重犯法,重犯法則服教訓,服教訓則上尊安。”]把物質上升到與政治、教化有直接關聯的高度來加以考察,這一觀點即便是在今天,其實也並不落後。所謂民以食為天,發展地方經濟,使老百姓豐衣足食,是一個地方達到穩定和繁榮的惟一道路。

四庫提要記載


《新安志》·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羅願撰。願有《爾雅翼》,已著錄。初,梁蕭幾作《新安山水記》,王篤又作《新安記》,唐亦有《歙州圖經》。及宋大中祥符中,李宗諤撰次《州郡圖經》,頒之天下,於是舊志皆佚。經方臘之亂,新《圖經》亦隨散失。願嘗雜采諸書,創為稿本,而未就。淳熙二年,趙不悔為州守,乃俾願續成之。其書第一卷為《州郡》;第二卷為《物產貢賦》;第三卷至五卷為所屬之歙、休寧、祁門、婺源、績溪、黟六縣;第六卷、七卷為《先達》;第八卷為《進士題名》,凡賢良、明經、賜策、獻策、特奏名、武舉皆附之,義民、仙釋,亦並在是卷;九卷為《牧守》;十卷為《雜錄》。敘述簡括,引據亦極典核。於先達皆書其官,別於史傳,較為有體。其《物產》一門,乃願專門之學,徵引尤為該備。其所志貢物,如乾蕷葯、臘芽茶、細布之類,皆史志所未載。所列先達小傳,具有始末。如汪藻曾為符寶郎之類,亦多史傳所遺。趙不悔序稱其博物洽聞,故論載甚廣;而其序事簡括不繁,又自得立言之法。願自序亦自以為儒者之書,具有微旨,不同抄取記簿,皆不愧也。程敏政新安文獻志》記願所作《胡舜陟墓誌》后曰:“《鄂州新安志》,於王黼之害王俞,秦檜之殺舜陟,皆略而不書,非杏庭、虛谷一白之,則其跡泯矣。然則是書精博雖未易及,至其義類取捨之間,疑有大可議者。姑記二事,以驗觀者”云云。案劉克莊后村詩話》,謂舜陟欲為秦檜父建祠,高登不可,因劾登以媚檜。會舜陟別以他事忤檜下獄死,登乃得免。則舜陟之死,乃欲附於檜而反見擠耳。願之不書,殆非無意,未可遽以為曲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