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性心肌病

繼發性心肌病

繼發性心肌病亦稱特異性心肌病,指由已知原因引起或發生於其他疾病的心肌病變。繼發性心肌病為全身性疾病的一個組成部分,常伴有心內膜和(或)心包病變。

病因


心臟示意圖
心臟示意圖
根據原發病的性質,繼發性心肌病可見於下列各類疾病:
(1) 結締組織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硬皮病、皮肌炎、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口-眼-生殖器綜合征和乾燥綜合征等。
(2) 神經肌肉疾病:遺傳性共濟失調、肌強直性肌營養不良、Duchenne肌營養不良、面-肩胛-肱肌營養不良、肢帶肌營養不良、多發性肌炎周期性麻痹重症肌無力、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等。
(3) 內分泌代謝和浸潤性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或減退、嗜鉻細胞瘤、肢端肥大症、糖原累積症、血色病、澱粉樣變性、肥胖症、電解質平衡失調如缺鉀或血鉀過高等。
(4) 營養性疾病:維生素B1缺乏症、營養不良等。
(5) 腫瘤:橫紋肌瘤、纖維瘤、肉瘤轉移瘤等。
此外,發生於各種感染的心肌炎,各種化學毒物或藥物所引起的心肌變化,心肌的物理損傷如過多放射照射、電擊傷、創傷等,也有人歸類在繼發性心肌病之內。

體征


繼發性心肌病的臨床表現常與原發性心肌病相似,除原發病的表現外.一般以心力衰竭為主,通常左心衰竭先見,右心衰竭發生於后。心律失常不少見。但亦有早期體檢時發現心臟增大而並無心臟癥狀者。

診斷治療


診斷依據
在原發病病程中注意心臟的癥狀和體征,及時進行必要的X線、心電圖等檢查,結合病史和原發病特徵,可以作出診斷。
治療
治療以針對原發病為主,同時兼顧心臟病的治療,後者以針對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為主。

分類


繼發性心肌病指發生在某些全身性疾病中的心肌病,此類疾病甚多,主要包括:
1.感染 由病毒、立克次體、細菌、黴菌、原蟲等引起,即心肌炎后心肌病。
2.代謝、營養、內分泌性 由血色病、糖原累積症、粘多糖病、澱粉樣變、類脂組織細胞增多症、慢性特發性黃瘤等代謝性疾病,鉀代謝障礙、鎂缺乏症、貧血、腳氣病、惡性營養不良等營養缺乏疾病,甲狀腺機能亢進或減退、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嗜鉻細胞瘤、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疾患引起。
3.結締組織病性 由系統性紅斑狼瘡、結節性多動脈炎、風濕性關節炎、硬皮病、皮肌炎等引起。
4.浸潤肉芽腫性 由結節病、白血病等引起。
5.家族遺傳性 由各種遺傳性肌營養不良、遺傳性共濟失調等神經肌肉疾病引起。
6.過敏及中毒性:由酒精、藥物(如阿黴素、銻等)、毒物或放射作用引起。
7.圍產期心肌病。

療效評定標準


1、治癒
(1) 臨床癥狀及體征消失,實驗室檢查正常。
(2) 心電圖恢復正常。
(3) X線片顯示心胸比例約為50%.
2、好轉
(1) 臨床癥狀控制或好轉,實驗室檢查正常或好轉。
(2) 心電圖好轉。
(3) X線檢查心臟陰影有所縮小,但心胸比例大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