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組織落實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全市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製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落實勞動關係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監督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協調指導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事項和突發事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負責博士后、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推薦和選拔工作;擬訂並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岳(回國)工作、定居和國(境)外機構在市內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負責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綜合管理;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關部門審核納入市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範圍的事業單位及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補貼標準和離退休費,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參與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活動相關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有關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與市教育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牽頭落實本局中心工作任務;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印章管理、機關文書檔案、安全保密、車輛、接待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行政後勤、值班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綜合調研室
編製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綜合性調研和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本局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報刊征訂工作;承辦本局系統為民辦實事、政府績效評估等工作;負責各類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督查落實本系統年度目標管理任務。
(三)政策法規科(信訪維穩辦公室)
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政府規範性文件,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機關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制訂全市勞動監察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和實施規範;負責監督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負責相關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規培訓和諮詢服務工作。負責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維穩工作;負責突發性群眾上訪事件的指揮調度、應急管理等工作。
(四)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經費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預算經費方案申報、分配核算和財務指導、監督、內審工作;負責局機關部門預決算編製及局屬單位預決算報表的審核匯總工作。
(五)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
擬訂全市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勞動者平等就業、流動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的實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指導離校后高校畢業生就業、特殊群體統籌就業和就業援助政策的實施;負責實施就業專項資金和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失業保險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指導監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負責辦理企業職工勞動關係轉移手續;負責辦理退役士兵(士官)、隨軍家屬的勞動關係手續;承擔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人才開發與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
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和預測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中介機構;負責市直和中央、省駐岳機關事業單位有關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全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的安置工作;負責全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和見習基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乾部援疆援藏等工作;指導全市人力資源理論研討有關工作。
(七)軍官轉業安置科(岳陽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岳陽市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調家屬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和中央、省駐岳單位接收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調家屬安置等有關工作;負責部門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維穩的有關工作;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擬訂完善全市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競賽的具體辦法並指導實施;擬訂全市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技工院校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全市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和年檢;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管理工作,核發《職業資格證書》。
(九)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制度,建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資格審查、組織評審、資格確認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資格審查、考務監督和資格確認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承擔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及技術等級崗位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有關工作和人員信息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承擔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勞動關係科
擬訂全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劃;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集體合同的審核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探親假制度、職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政策;承辦企業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指導全市勞動標準制定工作;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全市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年薪制工資收入分配;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的監督檢查;參與市級勞動模範的評審;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
(十二)工資福利科
組織實施全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離退休政策;承擔全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信息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獎金、津補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市直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部分中央、省駐岳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獎金、津補貼發放審核與退休(退職)以及離、退休費調整的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工作;組織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工齡計算及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的待遇和死亡憮恤等政策;負責市本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認定工作;負責市直機關福利費管理;承擔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養老保險科
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執行城鎮基本居民醫療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市本級企業職工正常退休的審批及提前退休的審核工作;負責市本級企業職工工齡認定工作;負責市本級企業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四)醫療生育保險科
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支付標準的監督執行;擬訂全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管理服務辦法,負責市直管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認定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市直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的政策調整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因病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鑒定工作;指導監督全市醫療、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十五)工傷保險科(岳陽市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標準;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辦法;組織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康復機構、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負責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傷認定工作,承辦全市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機關工勤人員以及納入工傷保險的機關工作人員因工緻殘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農村社會保險科
組織實施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負責全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和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負責承辦全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七)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負責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指導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實施,參與擬訂社會保險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監督制度;綜合協調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依法監督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調整和運營,組織查處重大違規案件;參與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協助上級部門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業務的資格,並對其承辦情況實施監督;承擔社會保險征繳基數的稽核工作;承辦企業年金基金合同備案工作;承擔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培訓科
擬定全市公務員的培訓計劃;負責組織公務員對口培訓、業務培訓、出國(境)培訓和新錄用公務員培訓;負責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科級幹部任職培訓;指導公務員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政府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出國(境)培訓;承擔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十九)公務員考試錄用與職位管理科(對外稱岳陽市公務員局)
指導協調各級行政機關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並完善行政機關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職位分類;擬定聘用制公務員管理辦法;完善行政機關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調任與轉任、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掛職鍛煉等制度;負責市直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調任有關事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市直行政機關公務員科級非領導職數的相關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實施並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組織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組織實施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管理辦法;承辦省垂直國家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委託的有關工作。
(二十)考核獎勵科
實施並完善公務員考核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行政獎勵、考核工作;審核並指導實施市直各系統全市性行政獎勵工作計劃;承辦由國家、省政府、市政府獎勵的集體與個人的審核、考察、公示和呈報等工作;負責市直國家行政機關及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核管理工作,審核年度考核等次比例,並對考核結果進行備案登記;承擔依法對全市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監督工作;組織落實公務員懲戒和申訴控告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處分相關工作,對市直公務員處分決定進行備案;負責全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
(二十一)人事科
負責局系統工作人員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工資福利、職務晉陞、考核、調配、獎懲以及出國(境)考察申報等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計劃生育工作。
(二十二)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本局系統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林治學
二級巡視員:尹家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劉志高
二級調研員:李鵬傑
二級調研員:何文忠
副局長:卿漪
黨組成員:李有星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盧景輝
市紀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組組長、市人社局黨組成員:李玉新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談抒
黨組成員、副局長:甘磊
四級調研員:陳鐵平

直屬機構


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11家局屬單位,其中副處級事業單位6個,包括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就業服務中心(下設分支機構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服務中心、市創業培訓服務中心)、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下設分支機構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服務中心、市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服務中心)、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下設分支機構市工傷事故預防勘察中心)、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正科級事業單位5個,包括考試中心、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計信息中心、12333諮詢服務中心、檔案管理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