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遇襲

方舟子遇襲

2010年8月29日傍晚,著名網際網路打假人士方舟子新浪微博中透露,他在北京住所附近遭歹徒襲擊受傷。該微博以方舟子的愛人名義透露,方舟子剛剛遭到兩個埋伏歹徒的辣椒水和鐵鎚襲擊,受輕傷。歹徒已經全部落網。9月21日經警方初審,系因學術打假遭同濟醫學院泌尿外科主任肖傳國報復。

事件經過


微博申訴

遇襲過程
遇襲過程
2010年8月29日19時45分,登陸方舟子的新浪微博可以看到,一篇以方舟子妻子的口吻發布的博文透露了方舟子在北京住所附近遭襲,發布時間是18時19分。微博中寫道:“我是方舟子的愛人,代替他發布這條微博。剛才在北京住所附近,方舟子遭到兩個埋伏歹徒的辣椒水和鐵鎚襲擊,受輕傷。方舟子兩袖清風,鐵骨錚錚,為民除害,無怨無悔,更無所畏懼。期待北京警方早日緝拿兇手,更期待中國社會不再需要方舟子以一己之力抗拒群魔的那一天。”已有7955人轉發了該篇微博,還有4582人針對此事發表了評論,而且數字一直在不斷地更新。

司馬南觀點

著名打假人士司馬南說:“很無奈,也很同情,我也是多次遇到這種事情,也多次流血。方舟子們的安全問題誰來保護?”司馬南在新浪微博中說,2010年8月29日下午五時許,方舟子在家門口遭襲擊。他是在小茶樓接受完遼寧電視台的採訪(關於李一),一個人返回家時路上遭到襲擊的。兩個歹徒,其中一個用噴霧裝置先噴方的臉,然後,另一位手持鐵器衝來,掄起來打,方狂跑得以逃命。此刻,方舟子正在派出所接受調查。“我剛剛與他通過電話。”司馬南19時20分在微博中寫道。
著名香港媒體人閭丘露薇在微博中針對此事發表評論,“方舟子被打,因為他一直做的事情,很明顯是屬於公共事件,需要給公眾一個真相。”

警方處理

29日晚,方舟子的手機一直無人接聽。據了解29日17時許,石景山警方接到一名方姓男子報警稱,他在石景山區魯谷南路大同人家餐館附近被打。接警后,魯谷派出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經民警詢問,該男子自稱叫方舟子。方舟子稱,對方使用的液體有刺激性氣味,被噴到后“感覺被麻醉”。隨後又有一名男子向他掄起鐵鎚。“我閃開後向家的方向跑去,對方將鐵鎚扔了過來。第一次沒砸到,他撿起后再次向我扔來,擊中了我的腰部。”。
石景山警方表示,分局刑偵支隊和派出所正在開展工作。

案件猜測

方舟子稱,他的傷勢不算嚴重,因為他跑得很快,兩名歹徒在後面沒有追上,他只是腰部被扔出的鐵鎚砸了一下,擦破皮,流了血。
至於打人的人到底是誰?方舟子說,打人的人他並不認識,但是他對這個事件的原因也有一個自己的猜測。方舟子稱:“肯定是因為打假遭到報復了,是不是和最近唐駿的事情有關,我不好說。也可能是別的事情,因為6月底的時候,我的朋友方玄昌被打了,而且打得更厲害,也許這兩個是有關聯的。”
方舟子提到的方玄昌是《財經》雜誌的一名編輯,與方舟子交往頗多,撰寫和編髮過多篇打假報道,揭露了假冒的學術獎項和論文剽竊、草本“抗癌葯”和所謂能“預報地震”的專家等。方舟子所說到的這個打人事件發生在2010年6月24日,當天晚上,方玄昌在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住所附近也遭到兩名歹徒的襲擊。當時,那兩名男子持鋼棍猛擊方玄昌,他被鋼棍多次擊中,頭部有很深的傷口,背部有多處淤青。

採訪實錄


今天晚上7時左右,記者撥通了方舟子本人的手機。他告訴我,當時正在北京石景山的魯谷派出所做筆錄。他說當時只是受了輕傷,他本人也簡單向我描述了當時被打的情況。下面是如實記錄
記者:您受傷情況嚴重嗎?
方舟子:不算嚴重,因為我跑得很快,兩個人在後面沒有追上,只是腰部被砸了一下,擦破皮,流血了,不算很嚴重。當時的情況是,在我住的地方不是很遠,我當時接受遼寧電視台採訪出來,其中有一個人跑出來,往我的臉上噴東西,我一開始以為是辣椒水,如今想想可能是麻醉劑乙醚之類的,吸進去以後覺得人好像整個要暈過去了。隨後我強撐往前跑,在後面追,要用鐵鎚砸我的頭,沒有砸到,隨後就把鐵鎚扔過來,第一次沒有砸中,第二次砸到我的腰了。
記者:您什麼時間去報案的?
方舟子:我在跑到住的小區后,打了110,警察很快就來了。
主持人:看來方舟子如今的情況還比較穩定,我們還關心的一個問題是,打人的人到底是誰?這個事情又究竟是什麼原因?
記者:當時在現場打人的人方舟子說是兩個人,方舟子本人說,他並不認識打人的人,但是他對這個事件的原因也有一個自己的猜測。
方舟子:肯定是因為打假遭到報復了,是否和唐駿的事情有關,我不好說。也可能是其他事情,因為在6月底的時候,我的朋友方玄昌被人打了,而且打得更識厲害,也許這兩個是有關聯。
剛剛方舟子在講述中提到的方玄昌。是《財經》雜誌的一名編輯。與方舟子交往頗多,並撰寫和編髮過多篇打假報道。露了假冒的學術獎項和論文剽竊、草本“抗癌藥”(例如天仙系列抗癌藥的“創始人”王振國)和所謂能“預報地震”的專家等等。
他所說到的這個打人事件發生在2010年6月24日,當天晚上,方玄昌在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住所附近也遭到兩位歹徒的襲擊。當時,那兩名男子持鋼棍猛擊方玄昌,被鋼棍多次擊中,頭部有很深的傷口,背部有多處淤青。記者當前看到的消息是,這個案子至今還沒有告破。

媒體見面會


見面會介紹

8月30日下午,方舟子舉行了媒體見面會,方舟子向媒體描述遇襲的細節並通過網路文字直播了見面會全程。在會上,方舟子稱對於自己的遭遇感到驚訝,並表示該事件100%與私人恩怨無關,肯定是觸及某利益集團后遭報復,希望抓住襲擊者幕後的黑手。然而,方舟子遇襲一事卻在網路上引起了網友們的激烈討論。以柴靜、閭丘露薇等知名媒體人為代表的正方團隊,通過微博力挺方舟子。但是,也有為數不少的網友認為這次被打事件疑點重重,方舟子事後的描述中也是難圓其說。80后爭議作家張一一更稱,方舟子遇襲實是在為新書《諾亞方舟》炒作。
30日下午3點,方舟子在北京石景山的住所附近召開臨時媒體見面會,披露了前日下午遇歹徒襲擊受傷的細節,稱歹徒目的是置自己於死地,同時呼籲警方儘快破案找出真兇。方舟子在採訪中表示,經過幾個小時的筆錄后,感到“警方比較重視,現在是分局的刑偵大隊的隊長親自負責這個案子。30日在筆錄的時候很早跟隊長打了電話過問了一下,整個來說北京市公安局對這個案子比較重視,我還是希望他們能破案。對像我們這些打假的人也好,或者對調查性的記者也好,最大的保護,針對他們的犯罪行為能夠馬上查找。”

疑因報復

京華時報訊(記者於傑 陳婷 郭曉樂)昨天下午,知名打假人士方舟子召開臨時新聞發布會,回應被打情況。方舟子透露,7月份曾遭恐嚇,稱要置其於死地。先於方舟子遭襲的《財經》雜誌編輯方玄昌也被重新邀請做筆錄,主要問題是關於他和方舟子共同參與過的打假事件。
遇襲后首次露面
昨天方舟子步履平穩,面色正常。他現場出示了急診報告,報告顯示“腰骶部兩處皮膚挫傷,無雙下肢異常”。他告訴記者,被麻醉性氣體噴中的眼睛已無大礙,“傷並不重,腰部還有些淤血”。
對於遇襲時的情景,方舟子認為,當時對方要置自己於死地,“一個人拿鐵鎚砸腦袋,砸腦袋不是死就是殘了,不只是恐嚇。”他希望警方不僅抓住具體行兇者,也要抓住幕後黑手。
稱遇襲與打假有關
方舟子稱對遇襲感到驚訝,此前也接到過恐嚇電話、被人跟蹤、受到上門恐嚇,接到恐嚇電話是在2010年7月2日。方舟子說,他和任何人都沒有私人恩怨,“可以100%肯定,就是因為揭露了這些造假,他們個人的利益被我觸及到了,買兇來報復。至於具體是誰,先不好說。”但話鋒一轉,方舟子又稱他遇襲事件與6月24日方玄昌被打一事有聯繫,他認為二人遇襲可能都與2004年揭露號稱抗癌物的“天仙液”有關,“這個是涉及到經濟利益”。
方舟子坦言,發微博是為了“引起大家的關注”,“如果不引起輿論的關注的話,可能會不了了之。”方舟子遇襲后第一時間聯繫了包括司馬南、方玄昌等人,“都是彼此之間互相關心安全問題的,出了什麼事馬上互相通風報信”。
方玄昌被邀調查
昨天午後,方玄昌也被請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做了筆錄。據其透露,警方主要詢問了關於他和方舟子共同參與過的打假事件有哪些。昨天下午4點,方舟子在魯谷派出所補充回答一些問題,但出於破案的需要,警方囑咐方舟子不宜對外透露筆錄內容。
方玄昌樂觀地認為,如果能將兩案合併偵破,將對找到真兇更為有利。
石景山警方透露,正全力調查取證,爭取早日破案。對於併案一說,記者未能從北京市公安局得到證實。

案件告破


雇凶者肖傳國和被襲擊者方舟子
雇凶者肖傳國和被襲擊者方舟子
2010年9月21日,方舟子被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肖傳國因故意傷害罪在上海浦東機場被警方抓獲。警方初步審查,該案是因為肖傳國認為方舟子通過媒體、網路對其學術“打假”,從而導致其未能入選中國科學院院士。肖傳國為報復逐指使戴建湘,由戴建湘組織龍光興等人實施犯罪行為。2010年8月29日傍晚,被譽為“打假鬥士”的科普作家方舟子在北京住所附近遭遇襲擊,一人向其面部噴不明液體,另一人持鐵鎚砸傷他的腰部,導致其腰部破皮出血,受了輕傷。
2010年10月10日,上午9點在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下午4點半左右,法院進行了一審宣判。法院認定,5名被告人尋釁滋事罪名成立,肖傳國、戴建湘均被判處拘役5個半月,其餘3名被告人則分別判處4個月至一個半月不等拘役。宣判后,肖傳國表示,將與辯護人討論后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案件審理


公訴
2010年10月8日上午,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肖傳國等5人被北京石景山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提起公訴。
石景山檢察院的起訴材料顯示,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肖傳國因對方舟子、方玄昌等人在網際網路和其他媒體上質疑其學術成果不滿,遂接受遠房親戚戴建湘找人毆打方舟子二人的提議。隨後,在北京做生意的戴建湘找到社會閑散人員許立春,並將肖傳國提供的“二方”照片、住址等信息及部分資金交給同為閑散人員的許立春。隨後,他們在6月24日、8月29日先後對方玄昌、方舟子實施了毆打。
2010年10月19日,肖傳國的代理律師正式向法院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稱法院存在判決程序錯誤、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等問題,而且判決受到輿論引導。此前向石景山檢察院申請抗訴的“二方”(方舟子、方玄昌),19日領到不予抗訴的答覆。2010年11月4日,法院終審維持一審判決,肖傳國因尋釁滋事罪被判拘役5個半月。
本案將進入二審階段。
檢察院拒“二方”申請
2010年10月10日,石景山法院對“方舟子方玄昌遇襲案”一審宣判,肖傳國、戴建湘等5名被告人尋釁滋事罪名成立,被判處5個半月至1個半月不等拘役。
宣判后,受害人“二方”對判決表示不滿,認為一審存在違反法定程序、事實認定錯誤、適用法律不當及量刑過輕等問題。2010年10月15日,方舟子將兩人的抗訴申請書送往石景山檢察院。此外,他們還要求對方玄昌的傷情重新鑒定。
2010年10月19日下午,石景山檢察院下達《抗訴請求答覆書》,“經審查,本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性符合法律規定,量刑適當,決定不予抗訴。”
認為判決受輿論影響
10月19日是此案上訴期滿最後一天,肖傳國的辯護律師高子程遞交了上訴狀。
據了解,肖傳國遞交的上訴理由有四點。
首先是程序錯誤。此案影響重大,但被告人不認罪,辯護人也作了無罪辯護,本案不能再以簡易程序審理。
其次,一審認定事實錯誤。被告人有故意傷害的事實,一審判決認定背離了公訴機關已認定的故意傷害事實。
第三,適用法律錯誤。肖傳國有傷害故意,也實施了同意針對特定人的故意傷害行為,只能認定為故意傷害行為,不應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罪。鑒於被害人傷情不構成輕傷,因此應由公安機關對肖傳國作出治安處罰。
第四,本案判決被輿論引導脅迫,背離了法律,遷就了輿論。若判決生效后,對今後的審判將造成嚴重後果。

專家分析


襲擊事件有預謀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犯罪學專家王大偉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從已有情況來看,嫌疑人的突然襲擊目標準確,還使用了不明液體和鐵鎚等工具,應該是有所預謀。方舟子遇襲一事也提醒公眾人物,因為自己的言行可能會有意無意“得罪”一些人時,要有自我防範意識,對自己的行蹤、電話保密。
自稱肯定因打假遭報復
方舟子強調,自己沒有任何的私人恩怨,所以可以100%肯定,就是因為揭露了這些造假,個人的利益被其觸及到了,所以買兇來報復。而至於具體是誰,方舟子表示“不好說”。對此,方舟子透露,其接到恐嚇電話是2010年的7月2日,電話“連號碼都不顯示,說這幾天有人要整你,要小心一點。”對此,方舟子第一時間去派出所報案,但隨後卻不了了之。
在媒體見面會上,針對記者的提問“有網友說您是科學界的宋祖德和西方的堂吉訶德,對這兩個說法,您自己更像誰?”方舟子表示:“我覺得宋祖德是沒有根據亂說,我說的是有根有據,堂吉訶德是西化的,有理想主義,我是很實際的,做實實在在的工作。”而對於遇襲事件是否會影響到其今後打假的方向,方舟子表示,“該做什麼就做什麼,但是更加小心一點。”

網友熱議


網友觀點

網上一項調查顯示,96.5% 的網友認為,因科技打假觸犯了某些人的利益遭到報復;同時有91.9%的網友支持方舟子為首的打假派。
另外一位打假鬥士司馬南則在第一時間接到了方舟子的電話,並在微博上表態:“方是一介書生,也為當代勇士,他扮演著科學啄木鳥的角色,捍衛著社會的正義,艱難地守著社會良知的底線。”
曾經採訪過方舟子的央視記者柴靜也表態說:“暴力想讓人恐懼,但暴力的實質才是恐懼。它沒有說理的能力,只能恫嚇,這是何等虛弱的內心……拿不出事實的人,才需要拿出鐵鎚。”
彭建說,下一步,他計劃發起一個關於科技打假人士的人身安全保障資金的募集活動,資金完全用於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的保障。

質疑

然而,也有為數不少的網友則對該襲擊事件提出了種種質疑的聲音:“遇襲僅僅一個小時后,就委託妻子發布微博廣為傳播,究竟是‘匪徒襲擊’還是‘自我炒作’?”有新浪網友“一江東水”則指出,方舟子一被打,他的家人就急切地通過微博向社會公布,給記者報信讓媒體追逐,使得他的名氣再度上升。
而另一些網友則認為,這次被打事件疑點重重,方舟子事後的描述中也是難圓其說,有貓撲網友“一張大字報”發表帖子《四大鐵證如山方舟子被“歹徒襲擊”事件分明是炒作!》,揭開方舟子話中的“破漏”之處,證明是方舟子自導自演的“苦肉計”,提出了四大質疑。

折射的問題

他的境遇折射出的,是我們的社會在成就與德行、功利與價值面前的進退取捨。
儘管人人喊“打假”,但並不是人人都喜歡“打假英雄”,方舟子被襲后的輿論反應就證明了這一點。當方舟子將他在北京住所附近遭遇兩個歹徒潑辣椒水和鐵鎚襲擊的消息通過微博“廣播”之後,輿論就明顯分成兩大陣營,一方呼籲“方舟子的危險就是我們的危險”,另一方則質疑被襲事件背後是否有自我炒作嫌疑。
方舟子究竟是因“打假”而被報復,還是為了自身利益而自我炒作,相信有關部門會查明真相,給所有關注此事件的公眾一個交代。但是,真相的查明恐怕並不能結束一直以來人們對於“打假英雄”方舟子的輿論分歧。
方舟子善於打假。從打假案例的選擇,到專業知識的運用,打假10年,他以“對真相要有潔癖”的近乎偏執的追求,觸碰了許多個人、團體或是部門的利益。同時,作為“打假個體戶”,方舟子的打假帶有強烈的個人色彩,其獨來獨往的風格、嫉惡如仇的個性,都跟“和而不同”的文化傳統格格不入。如果再由於受其個人價值觀、知識面的影響,追問的過程偶有瑕疵,就更容易撩撥起“苛求‘苛求者’”的社會心理,引來旁觀者的動機質疑。
而這還不是公眾對方舟子10年打假行為最為困擾之處。更大的糾結在於,人們渴望知道真相,但是,當真相總是以這樣非正常的渠道被揭露,當事實總是需要經過如此極端的方式被呈現,面對這樣的真相,人們不知該是喜還是悲。
一方面,人們為方舟子一次次的打假而歡呼;另一方面,人們卻又為每次打假事件的“虎頭蛇尾”而沮喪和猶疑。比如學術領域的許多打假,大多數也是不了了之。轟轟烈烈的打假往往以響亮的掌聲和喝彩為開端、尷尬和失望的沉默為結尾,打假十年,有多少案例能稱得上“真正的勝利”?
方舟子的存在是一面鏡子,照見我們這個社會的難堪與窘境——對誠信制度的呼喚為何如此艱難?所謂制度打假,無非是建立起一套社會誠信制度,完善對造假的懲罰機制,讓所有造假者付出慘痛的代價。倘若學術造假者被開除,永遠被排除在學術圈之外,文憑造假者的職業生涯因此被截斷,造假之風還能如此猖獗嗎?
讓造假者為自己的行為付出高昂的代價,相信從技術層面講並不是太難的事。關鍵在於懲罰機制從哪個層面啟動,是不是在懲罰機制面前,所有造假者都能一視同仁。遺憾的是,在這方面我們始終沒能跨出實質性的一步。如此這般的舉步不前,成就了方舟子的知名度,也常常令他孤獨的努力功敗垂成。在某種程度上,他的追問也正是我們每一個人在將來面對歷史時,無法擺脫的追問。

評論


方舟子遇襲案,隨著肖教授被抓而告一段落。表面上看,方舟子一方大獲全勝,但從全局看,方舟子還是敗了。對於快速發展的中國社會來說,發生在方舟子身上的故事頗具典型意義,很多只能意會難以言傳的東西,都被一個榔頭打了出來。
在討論問題之前,先確定立場:我一直是方舟子的支持者,不僅贊成他的一系列打假行為,也推崇他為人處世的風格;其次,我不想討論具體問題,如今再對肖傳國落井下石也沒什麼意義,那是檢察院和律師的事。我想說的,是另一個讓我困惑的問題——到底是哪些人在討厭方舟子?
方舟子被襲報警之後,網路曾一片沸騰。讓我驚訝的是,網路輿論對此事的評價卻正負各半:一半人譴責這種黑社會般的卑劣手段,另一半人卻在為方舟子挨打大聲叫好。
為什麼這麼多人討厭或者恨方舟子?只用方舟子敵人的槍手、馬甲來解釋,顯然有些牽強。馬甲肯定存在,但他們不可能多到左右一半網路民意的地步。方的打假雖說得罪了不少人,但這些人在社會上畢竟是極少數,五毛錢買一個罵方的回帖,歹徒並沒有那麼多閑錢。
如果說討厭方的民意是自發的,那就需要探究一下原因了。我隨機在身邊做了一個小調查,再次驚訝地發現,原來方舟子的“敵人”無處不在。
我問的這幾位,都是跟方舟子八竿子打不著的人,絕無利益瓜葛,而且都受過高等教育,但他們對方舟子的態度都是不滿或者不屑。或曰:方舟子太“竄”,挨打活該;或曰:方舟子瘋了,誰都“咬”。
這一調查亦說明了社會人們對各種公眾事件報以諸多的疑慮態度。我想這不單單是針對方舟子事件,更是對所有被冠以“疑似炒作”嫌疑的新聞事件。但無論公眾對此類事件的態度如何,終究要有人將事實的情況解析給大眾。然而假使沒有方舟子一類的人,試看當今社會,又有何人會投入如此巨大的經歷加入到“還原真相”的事業當中呢?
我們必須尊重方舟子們,並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支持,至少在有新的“大眾勇士”挺身而出與社會假冒腐敗勢力作鬥爭前。這是所有社會成員應盡的義務,它並不因你與此事件的利益瓜葛相關,而純粹作為一種社會公德成為我們社會生活的一部分。

案件二審


昨天9時左右,法院門口的路邊停著幾輛警車,但法院門口沒有拉起警戒線。有些自稱是肖傳國的支持者提早趕到法院門口,每個人手裡都抱著一摞厚厚的印刷書,像長篇小說一樣,書皮上寫著“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據肖傳國的支持者介紹說,此書介紹了方肖二人多年來的“鬥爭”經歷。多名支持方舟子的網友也趕來了,對記者說,“方舟子是受害者,我們支持他。”
9時10分左右,肖傳國的辯護律師高子程出現在法院門口。他立即被眾多媒體記者圍在當中。高子程介紹了肖傳國的近況。不久,身穿白色唐裝的方玄昌來到法院門口,高子程向方玄昌揮手打招呼,這才引起記者們的注意。眾多記者立即追了過去,方玄昌強調說,“病例作為本案關鍵證據,沒有如實記錄他被打后在醫院救治時的實際情況,病例甚至沒有對其生命指征的記錄,這可以說是偽證。”方舟子本人沒有到庭。
9時40分多,肖傳國的辯護人高子程律師拿著判決書走出法院。“一中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高律師對記者說,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因此駁回了肖、戴二人上訴。
關於肖傳國對二審判決的態度,高律師介紹說,“在宣判后,肖傳國沒有說什麼。”高律師還說,肖傳國的妻子在法院聽了宣判,其妻曾表示,“只要法院判肖傳國有罪,就會考慮申訴”。但是,肖傳國最終是否會申訴,還要看其本人的意見。
“肖傳國被抓后,在看守所關了一段時間。”高律師說,肖傳國被法院判處拘役5個半月,這意味著他還得在看守所里待4個半月。
據方玄昌代理人彭律師介紹說,在二審中,己方向法院提交了一篇媒體有關方玄昌被打受傷的報道、受害患者的說法等,還申請請該報道的記者出庭作證,最終意見沒有被採納。此外,方玄昌在二審中仍然申請重新進行傷情鑒定,二審法院以“理由不充分”不予准許。
提起對二審結果的看法,方玄昌顯得很激動。“我們肯定要提出申訴。”方玄昌說,肖傳國在公安機關的視頻中說只想把我們打個鼻青臉腫,那是謊言,可是謊言居然被司法機關採納了。方玄昌認為,證據很充分,司法機關卻沒有採納,會把司法程序走到底的。
“當初我們打假,就曾想到過會遭到報復。我們對於‘報復’有心理準備。我還會繼續打假。”方玄昌說,但是這個判決結果,會使他陷入“無盡的危險之中”,兇手坐幾個月牢就可以出來,他要是花一個月搬家,對方花一個小時就可以找到他,也只能自己小心一點了。
肖傳國的辯護人高子程律師表示,在二審中,他堅持為肖傳國做無罪辯護。高律師認為,肖傳國的行為不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是故意傷害性質,但由於傷情鑒定不構成輕傷,還不構成犯罪,應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如果認為雇凶打人的行為儘管未達到嚴重後果,也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以通過修改現行法律來予以規範,但不能在修改法律之前隨意找個罪名來定罪。”高律師說。高律師認為,五個半月的刑期不長,但每一天都是無法可依的。

獲賠


“方舟子方玄昌遇襲案”的民事部分一審宣判,方舟子和方玄昌分別獲賠500元和2174.54元。對此,方舟子表示不滿,將考慮是否上訴。方玄昌沒見判決未表態。
據了解,肖傳國等5人報復方舟子、方玄昌一案刑事部分開庭的同時,“二方”同時提出了民事索賠。其中,方舟子要求肖傳國等5名被告人連帶賠償誤工損失4000元,方玄昌則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及10萬元精神損失費。
昨天,石景山法院針對“二方”遇襲案的民事部分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方舟子在案發後,先後8次配合警方調查,誤工事實客觀存在,雖未提交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等相應證據,法院酌情判賠500元。方玄昌的醫療費和營養費有相應證據,法院支持;交通費無證據、精神損失費無法律依據,不予支持;誤工費可待損失發生后另行起訴,肖傳國等5被告人賠償方玄昌2174.54元。
“二方”代理律師之一王光琦介紹,法院認可方舟子曾8次配合警方調查,如按8天算,500元誤工判決相當於每日僅62.5元。“作為海歸博士,這樣的誤工損失計算對方舟子不公平。”王稱。
“二方”的另一位代理律師彭劍在微博上說,如今通用的民事賠償標準是北京職工平均日誤工費193.776元,城鎮居民平均日誤工費106.952元,北京農民平均日誤工費47.944元。方舟子的誤工賠償,明顯低於普通職工標準。
“二方”的代理律師彭劍稱,方舟子遇襲后,就醫時沒顧上保存票據,4000元的誤工損失主要是因未能如期向兩家報刊交稿而出現的稿酬損失。但因該案從公訴到開庭都是“閃電”速度,期間還有“十一”黃金周,兩家報刊中一家沒能開出證明,另一家的證明有一點瑕疵,法院最終沒支持稿酬損失。
彭劍稱,方玄昌留存了醫療費等票據,但他的工資為年薪制,開庭時單位還來不及出具詳細的誤工證明。依石景山法院判決,方玄昌下一步可單獨訴訟索賠誤工費。而方舟子如果拿到兩家報刊新的誤工證明,能以提交新證據為由提起上訴。
本市法院系統一位法官表示,石景山法院的判決並無不當。方舟子有誤工損失,但他沒提交具體證據,法官只能酌情判賠,數額也是根據案情自由裁量。“如有新證據,二審有可能會改判賠償數額。”

真相


因榮獲2012年諾貝爾文學獎,作家莫言的名字頃刻間在國內家喻戶曉。然而在“莫言熱潮”背後,國內公眾幾乎無人知曉的另一件事情是,中國本土還有一人被業內專家評價為諾貝爾獎未來的有力衝擊者,他就是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神經泌尿外科教授——肖傳國醫生。
肖傳國教授發明的“肖氏反射弧手術”治療方法,攻克了“治療截癱病人大小便失禁”這項世界性醫學難題,是中國人在西醫領域的重大創新性科研成果。在過去的15年裡,肖氏手術在國內外有效治療了一千多例患者。
然而非常可悲的是,肖傳國這個名字在國內公眾視野中的大量出現,不是作為一名出色的醫學專家和傑出醫生,而是兩年之前在《方舟子遇襲案告破,華中科大教授花10萬雇凶傷人》這樣的新聞中,作為一個刑事案件的主謀,作為一個被判入獄5個半月的罪犯。
今年(2012年)以來,隨著方舟子對韓寒等人發起攻擊,隨著方舟子文章抄襲、基金黑幕等等醜行被廣泛揭露,越來越多的旁觀者認清了方舟子在所謂“打假”過程中,所使用的顛倒是非、造謠誹謗、斷章取義、人身攻擊等以抹黑他人為目的的卑劣手段。由此,很多人已經開始重新審視方舟子以前的“打假”案例。
其中被稱作方舟子最大“假打”案例的肖傳國及肖氏手術,已經逐漸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正確了解,大家已經認識到肖傳國根本不是方舟子所聲稱的“騙子”,肖氏手術也不是方舟子所污衊的“沒有一例治好”、“殘害兒童”。
但是,因為對肖傳國與方舟子恩怨的全過程缺乏了解,其中不少人仍然持有這類觀點:“肖傳國即使被方舟子打錯了,也不該去報復方舟子。”“如果方舟子涉嫌誹謗,肖傳國應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無論怎樣,也不該雇凶傷人。”他們誤以為肖方恩怨的過程是:方舟子先打假肖傳國,肖傳國覺得自己被冤枉,於是雇凶報復方舟子。
基於這種情況,本文將主要對方舟子與肖傳國恩怨過程中的三個基本事實加以澄清,希望更多人對此事能更全面地了解,以做出公正的評價。有關“肖氏反射弧手術”本身的真假是非,相關信息很多也非常專業,本文不再涉及,感興趣的人可以參考本文末尾所附的鏈接文章。
(一)肖傳國批評揭露方舟子在先,方舟子攻擊誹謗肖傳國在後——是誰在報復?
方舟子與肖傳國的恩怨史最早要追溯到2000年。自2000年11月開始,肖傳國以“昏教授”這個名字,在網際網路上發表布文章和帖子,批評方舟子的“學術打假”。現存最早的一篇署名“昏教授”的文字,是方舟子的新語絲網站讀書論壇上2000年11月19日的帖子,題為《舟子,你是否也有先偷換概念,再謬誤推論,再扣頂小帽子(弱智)之嫌?》。此事源於肖傳國反對方舟子“打假哈佛最年輕教授夏建統”事件中的一些做法,於是在這篇帖子和以前的跟帖中對方舟子展開批評。其後,在方舟子打假“基因皇后”陳曉寧、“核酸營養騙局”等事件,以及“中美撞機”事件上,“昏教授”多次在網上和方舟子發生爭論。
2001年7月至8月,肖傳國分別在新語絲讀書論壇及新華網上,發表了四千餘字的長文《對方舟子“學術打假”的反思及批評》,對方舟子進行系統性批評。文章對方舟子的指責主要有以下點:
1.方舟子打假動機不純,“明明是在靠打假追名逐利的方少俠卻將'雷峰'這頂帽子坦然帶上招搖過市”;
2.方舟子不應該把這些事情捅到國際上,這樣有損中國人的國際形象;
3.天下沒有“一等一的全才”,不要讓自卑心理影響學術打假的科學性和理性;
4.打假要重證據,要就事論事。方舟子不是真理的代表,更不是宗教裁判所祭司
5.重大問題要三思而行,不要信口開河胡說八道。
肖傳國在文中說:“我對方舟子的態度已從欣賞---調侃---反感---鄙視一路而降。”肖傳國在十餘年前對方舟子打假的這些總結和評價,今天讀起來仍讓人嘆服其精準和深刻。2012年的“倒韓”事件,讓大量方舟子曾經的支持和讚賞者,紛紛倒戈成了“方黑”,相比而言,肖傳國就是最早的覺悟者之一,是有正義感的“方黑”先驅。
肖傳國對方舟子的批評不僅僅限於網路上的聲討,真正讓方舟子最懷恨在心的事件,是肖傳國舉報了方舟子文章剽竊。2001年10月4日的《南方周末》,發表了方舟子的科普文章《科學地解決道德難題?》。當年11月,一篇署名作者“離鄉客”的文章《中英文對照,方舟子剽竊鐵證如山》,在國內外論壇上被瘋狂轉載。此文指出,方舟子那篇文章的大量內容,直接翻譯自美國《科學》雜誌刊載的美國普林斯頓大學D. Greene 的論文。此後,肖傳國向《科學》雜誌社舉報了方舟子涉嫌剽竊其雜誌文章。據肖傳國後來說:“我是眾多向美國著名雜誌SCIENCE〈科學〉舉報你抄襲者之一,而且由於我美國一流大學教授的身份,SCIENCE 雜誌主編和具體負責調查的J 編輯主要和我聯繫、商量。”美國《科學》雜誌曾介紹過方舟子打假事迹,此事被方視為自己一生中最重大的“成就”之一。而在肖傳國舉報方舟子抄襲之後,《科學》雜誌認為方舟子的行為是“不可接受的”,其後多年不再與方舟子往來。
經過上述的一系列事件,方舟子已經把“昏教授”視為自己的頭號死敵,然而他卻苦於不知道這個沒有公開身份的“昏教授”究竟何許人也。於是方舟子開始公開徵集“昏教授”身份的線索,他在2001年一篇文章中寫到:“雖然他(指昏教授)不敢說出自己的真名實姓,但我已查過,不存在符合他自稱的這些條件的人。國內的朋友如果知道有歸國人員靠如此吹牛騙得國內的職務、基金,可能就是這位騙子,可向我反映。”其後4年裡,方舟子及其爪牙們對“昏教授”的真實身份做過大量分析和猜測,最後終於通過一篇談到肖傳國的文章,確認了“昏教授”就是華中科技大學神經泌尿外科教授肖傳國。2005年9月11日,一篇文章《“昏教授”現形:“打飛的上下班”的同濟醫學院肖傳國教授》,發表在新語絲讀書論壇上,宣告了對“昏教授”長達5年“搜捕”工作的結束,也宣告了方舟子對肖傳國展開的至今未止的瘋狂報復行動,正式拉開了序幕。
了解方舟子的人都知道,方舟子打假常常是先確定敵人,再羅織證據。對於肖傳國這個他苦尋5年終於確認身份的頭號敵人,方舟子必定會使出渾身解數向其發起攻擊。可以想象,在這樣強烈的、充滿怨恨的報復心理支配下,他的這次“打假”能有幾分可信度?
(二)肖傳國早就起訴過方舟子侵害名譽權並勝訴,但方舟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果然,從方舟子確認了“昏教授”真實身份的第二天(2005年9月12日)起,他的新語絲網站上在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裡,密集發表了多達38篇點名攻擊肖傳國的文章,污衊肖傳國“偽造簡歷”、“撒謊和盜竊”、“偽造數據”、“編造概念”、“假職稱”、“裙帶關係”、“欺騙”等等,對肖傳國從履歷、職稱、科技成果乃至人品,進行了一場全方位的狂轟濫炸。其中方舟子的署名文章《腳踏兩隻船的院士候選人》,還發表在2005年9月21日的國內媒體《北京科技報》和搜狐網新聞頻道上。由於這些文章內容已經不是單純的學術爭論,而是對肖傳國的污衊和誹謗,肖傳國決定採用法律手段制止方舟子的惡行。
2005年10月8日,肖傳國將方舟子起訴至武漢市江漢區法院,狀告其侵害名譽權。訴狀主要針對方舟子的以下言論:
2005年9月14日在搜狐健康頻道訪談節目中,方舟子說“這個‘肖氏反射弧’也是自吹自擂的......。這都是屬於利用中國和國外信息不對稱自吹自擂”。2005年9月21日,搜抓新聞頻道發表方舟子文章《腳踏兩隻船中國院士越選越濫》,談到肖傳國以華中科技大學工作人員身份參選中國院士,同時在紐約大學擔任全職教師。“一個人能否同時在中、美兩國擔任兩個全職職務?這種腳踏兩隻船的人是否符合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的要求?”“他在國際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實在是太少了,20多年來,已經發表的僅有4篇……所謂‘國際公認’云云完全是肖傳國本人的自吹自擂......所謂‘肖氏反射弧’、‘肖氏手術’就連在國內醫學界也沒有得到認可。”
肖傳國向法庭提交了幾十份證據,來證明方舟子上述言論不符合客觀事實。這些證據包括: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關於肖傳國在該院任全職工作的證明;華中科技大學文件;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聘書;紐約大學醫學院院長的證詞;紐約大學醫學院職位任命、提升和任期的規定等。這些證據證明,肖傳國在中國任全職教授;在美國任兼職教授;方舟子稱“肖傳國在美國任全職教授”、“腳踏兩隻船”,屬不實之詞。
肖傳國在美國國立衛生院圖書館文庫檢索的15篇論文;肖傳國發表93篇論文目錄;肖傳國論文被評為2004年美國泌尿外科年會最佳論文;證明肖傳國論文被國際泌尿外科權威教科書採用,有的被評為美國泌尿外科年會最佳論文。證明方舟子詆毀肖傳國“只發表四篇論文”、“將文章摘要冒充論文”,屬不實之詞。
衛生部規劃教材高等醫學院教材《外科學》;科學技術成果堅定證書(1999年;2004年);湖北省人民政府科學技術獎勵證書;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一等獎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證書;肖傳國的發明得到NIH基金251萬美元資助的材料;NIH專家對肖傳國“人工體神經—內臟神經反射弧”研究的評價。證明肖氏反射弧手術被引入國家發行的高等醫學院教材,通過國家科學技術鑒定,后獲得各種獎勵,並得到NIH基金的資助和高度評價,得到國際上的認可;方舟子所言“自吹自擂”、“人為的拔高自己”等詆毀內容沒有事實依據。
2006年7月,法院一審判決肖傳國勝訴,方舟子敗訴。經過對肖傳國提供的大量確鑿證據的認定,法院認為,“被告方是民的言論失實,其言論已超過了法律允許的範圍,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要求方舟子向肖傳國公開道歉,並且賠償精神損失費3萬元。肖傳國認為3萬元不足以彌補他受到的精神損害,也起不到處罰和震懾作用,而方舟子則認為判決不公,雙方均提出上訴。
2007年2月27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法院認為,方舟子對肖傳國的“肖氏反射弧”理論提出異議,雖然在學術上是允許的,但方舟子使用“自吹自擂”、“拔高自己”、“玩冒充把戲”等詞語以及其他不失言論,足以誤導公眾認為肖傳國在職務、論文、學術理論等問題上造假,從而導致其人品、聲望、社會評價的降低。“方是民的侵權事實成立。”武漢中院在終審中駁回了方舟子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原判,要求方舟子公開向肖傳國道歉,並賠償3萬元撫慰金。
然而,讓肖傳國以及旁觀者意想不到的是,方舟子在官司敗訴以後,他非但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反而組織黨徒搞公開信,通過各種手段製造輿論,詆毀法院的判決。方舟子把武漢法院打成了“肖氏法院”,把判案的法官打成“黑法官”。同時,方舟子還藉機在美國和中國組織發起成立了兩支“打假基金”,吸納不明真相的人們捐款,為自己所用。
方舟子對肖傳國既不道歉,也不賠款,並且繼續對肖展開各種誹謗和攻擊。2009年8月,武漢法院強制執行法庭判決,從方舟子妻子劉菊花新華社主任記者)的賬戶上划走人民幣四萬餘元。方舟子更加惱羞成怒,於是對肖傳國開始了新一輪變本加厲的報復行動。他利用其掌握的媒體資源,繼續散布詆毀肖傳國的言論,聲稱“肖氏手術”“無一例有效”“殘害兒童”,甚至還夥同他的私人律師,用五六萬元一人的高價慫恿肖氏手術病人反對肖傳國,還專門收買療效不佳的病人,組織成立上百人的“醫鬧團”,圍堵國家衛生部
方舟子雖然輸掉了與肖傳國的官司,但他不僅毫髮無損,反而藉機成立基金吸納了上百萬的捐款,而且依然我行我素地繼續攻擊他人,並更加有恃無恐,因為即使他再被起訴賠款,可以用基金來支付,自己不用再掏一分錢。後來,在2012年初韓寒宣布要起訴他時,他曾公開表示,“對於我來說,不把它當回事,因為這不是我第一次面臨這種起訴,以前已經有十幾次,根本就不在乎,我會繼續寫我的分析文章。……如果判我輸,我也不會向他道歉。”(參見今年(2012)1月29日鳳凰網訪談方舟子)可見,他也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裡,普通的法律手段根本對他奈何不得。
肖傳國後來曾在北京法院再次起訴過方舟子,但被駁回了訴訟請求。面對這種無奈的局面,終於有人看不過去,決定為肖傳國出頭,從肉體上“教訓”方舟子,以阻止他繼續作惡。於是引發了後面的悲劇
(三)肖傳國“花十萬雇凶傷人”並非事實
2010年8月29日,方舟子被錘擊案發生,輿論嘩然。9月21日,肖傳國從國外做完手術歸國在機場被警方抓捕。第二天,“方舟子遇襲案告破”、“肖傳國十萬雇凶傷害方舟子”的新聞,被全國各大媒體鋪天蓋地予以報道。在法律審判之前,各種媒體、各界人士已經紛紛展開對肖傳國的道德審判。10月10日,方舟子遇襲案在北京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併當庭宣判,認定肖傳國等5名被告人犯有“尋釁滋事罪”,肖傳國被判拘役5個半月。自此,肖傳國不僅遭受近半年的牢獄之災,行醫執照被註銷兩年,而且從此被冠以“鐵鎚教授”的惡名,直至今日。而反觀方舟子,在國內的知名度和人氣急劇上升,一個“不顧個人安危”的“悲情打假鬥士”的形象,激起人們的廣泛同情和讚譽。
時至今日,很多人開始認識到,方舟子對肖傳國的打假是污衊和誹謗,但他們仍然不能原諒肖傳國“雇凶傷人”的做法。他們基於樸素的正義感來譴責肖傳國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他們有所不知的是,所謂“雇凶傷人”根本不是事實,而是警方和媒體在法院判決之前即公開傳播的不準確信息。北京法院對此案的判決書中,根本沒有“十萬”和“雇凶”的字眼,其中陳述的事實只是肖傳國接受了親戚要找人打方舟子的建議,肖傳國被判定的也只是“尋釁滋事罪”。從這個據稱是公安部督察大案的關注度來看,如果真存在“雇凶傷人”的事實,那麼一定既不會是這個罪名(會判“故意傷害罪”),也不會僅僅是“拘役5個半月”的刑期。
實際的情況是,主使襲擊方舟子的人是肖傳國的遠房親戚,曾接受過肖傳國的妹妹資助其孩子讀書,當聽到肖妹講述方舟子誹謗肖傳國的事後,決定找人去打方舟子,而肖傳國則認可了他的建議。從方舟子遇襲的案情來看,“雇凶傷人”也不符合常理,如果真是雇傭職業打手以重傷或殺害方舟子為目標,通常既不會找自己的親戚親自出手,也不會使用鎚子和辣椒水這類低級打人工具,更不會幾人同時出手卻僅僅在方舟子後背上留下幾處輕微的“破皮”傷。方舟子自己公布的照片上三處排列成三角形的傷痕,在網路上以“一錘三傷”傳為笑談。一些了解案情的法律人士認為,根據事件來龍去脈和方舟子的輕微傷事實,此事屬於因個人糾紛引發的治安事件,連判罪都不應當。
肖傳國在2011年出獄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被抓僅半個小時,北京警方就通知央視記者,央視當日就報道說我'10萬雇凶,背後主使',還播出我戴手銬的畫面,這個對我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所以我要起訴央視和北京警方。”肖傳國表示已經找好律師,寫好了訴狀。期待肖傳國能再用法律手段為自己挽回名譽,但眾所周知,在中國個人想告贏央視和北京公安幾無可能。
結語
方舟子是醫學的門外漢,他對“肖氏反射弧”手術這個在國內外獲得廣泛讚譽、贏得大量褒獎的尖端醫學技術進行質疑,本是外行評判內行的可笑之舉,然而方舟子掌握了一定的媒體資源和話語權,再加上相關的醫學專業知識普通民眾無法理解,所以他依靠玩弄專業術語、炮製虛假案例、買通患者等手段,蒙蔽了不少公眾,讓很多人在雙方各執一詞中感到困惑。但是本文澄清的三個基本事實,簡單清晰,無需任何專業知識就可以明了,即便是方舟子及其黨徒也無法推翻。最後簡要重複一下:方舟子攻擊肖傳國完全是出於報復;肖傳國曾經起訴方舟子誹謗並勝訴;肖傳國沒有雇凶傷人。
肖傳國這位傑出的醫學專家和醫生,以其尖端的醫療技術發明,不僅享譽世界醫壇,而且醫治了大量患者的絕症。然而他卻因批判方舟子而被其糾纏迫害多年,竟遭牢獄之災,身敗名裂,至今無法正常行醫。恩恩怨怨十二載,落得如此凄慘境遇。悲夫!今天,方舟子仍然沒有停止對肖的詆毀,肖傳國仍然沒有在公眾中恢復聲譽,“肖氏手術”仍然被誤導和不公對待。本人謹作此文,希望更多人了解事實的真相,期待終有一天,惡行得以懲治,沉冤得以昭雪,正義得以伸張,天下患者得以及時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