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財政局
政府機關
自貢市財政局是自貢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擬訂全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財稅規範性文件草案、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市稅政事項。
(三)負責管理各項財政收支。編製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複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六)貫徹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擬訂具體管理辦法,編製地方政府債務餘額限額計劃,統一管理政府外債,防範財政風險。
(七)牽頭編製全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辦法。
(八)負責審核並匯總編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承擔上級交辦的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自貢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製7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會計師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9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3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8名。
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製2名,其中:紀檢組長(兼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副縣級),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
(一)將市國稅局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財務管理的職責划入市財政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負責國有資本經營、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社會保障等預算的編製和管理。
(四)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有機銜接的預算體系,統一收支政策,完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精細化、專業化、科學化和透明度。
(六)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加大對工業集中區、區域經濟發展區的支持力度,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局長:馮永志
黨組書記:李晚玲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保密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新聞宣傳、交辦督辦、目標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綜合科。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組織財政信息資料庫建設。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貫徹落實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三)法規科。貫徹落實財稅地方性法規、規章,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本系統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定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組織財政普法工作。
(四)稅政與收入科。擬訂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草案,負責一般公共預算的收入預算執行。承擔全市地方性稅收征管和財稅收入政策的擬訂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市稅政事項。開展稅源調查分析。貫徹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相關工作。
(五)預算科(預算編審辦公室)。提出全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建議,組織編製中期財政規劃。編製市級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製、審核等工作。組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區財政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全市年度地方財政預算。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六)政府債務管理科(市外國政府貸款辦公室)。擬訂全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承擔政府債務規模控制、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債券管理、風險防控、統計分析、考核評價、信息公開和加強政府隱性債務監管等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
(七)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市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擬訂政府財務報告編製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庫資金管理有關工作。
(八)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政府採購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審核市級政府採購預算。負責審核全市政府採購方式變更和進口產品採購。監督管理市級政府採購活動。負責市級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負責市級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九)經濟建設科。承擔工業、交通、能源、商貿、糧食和物資儲備、建設、城管、應急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辦理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管理財政評審工作。
(十)行政政法科。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市級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管理工作。承擔涉外交流、經貿合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承辦涉及港澳合作與交流事務的財政有關事項。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十一)科教與文化科(市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承擔宣傳、文化廣電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由市財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級文化企業相關工作,承擔市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日常工作。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市級財政民口科技資金和市屬學校等財政教育資金。
(十二)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三)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科。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貫徹落實促進資源節約、地災治理、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測繪、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等。
(十五)資產管理科。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製辦法。配合推進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六)金融與金融資本管理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辦公室)。承擔財政政策與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承擔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負責擬訂財政金融互動政策措施。承擔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職責,依法依規行使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能。擬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政策和規章制度。承擔按許可權管理的國有金融企業黨的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有金融資產產權管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財務監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負責財政性資金出資發起設立或參股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負責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
(十七)會計科(行政審批科)。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會計人員的考試和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
(十八)財政監督與績效管理科。牽頭建立財政監督與績效管理制度機制。負責重大財政政策落實、財經紀律執行、行業執業質量等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牽頭組織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工作,督促開展績效管理和評價結果應用工作。負責本部門內部控制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九)信息網路辦公室。負責財政系統信息安全工作。負責財政信息系統、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財政信息系統風險防控、網路輿情的監測與管控。負責財政信息化技術培訓與宣傳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運維與技術服務工作。承擔機關信息、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區縣財政的信息化建設。
(二十)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指導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機關黨委領導下,做好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工作,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統戰工作,協助做好工青婦等群團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