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毓珣
清朝時期大臣、水利家
孔毓珣,生卒不詳,清朝大臣,水利家。山東曲阜人,字東美,號松庵。孔子六十七世孫。康熙中賜恩貢生。歷官徐州知州、順寧知州等職。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遷湖廣上荊南道,興修水利,築堤“孔公堤”。擢廣西按察使、四川布政使。雍正元年(1723年),加授廣西總督,后調兩廣總督、江南河道總督。在任期間有惠政,尤以築堤捍江,謹防水患取信於民。孔毓珣去世后,雍正帝御賜謚號“溫僖”。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孔毓珣被授湖廣武昌通判。任上政績突出,舉卓異,遷任為徐州知州。當時徐州民生凋敝,丁賦繳納不足,孔毓珣徐州為官七年,安撫民眾,實行了很多惠政。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河道總督張鵬翮因為孔毓珣熟悉治河事務,向康熙帝上表推薦,孔毓珣被授邳睢同知。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改任為山西平陽知府,未來得及上任,就又改任雲南順寧。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孔毓珣調任浙江開化,因為母親去世丁憂回鄉。康熙五十年(1711年),服喪結束,任職於四川龍安。任上多有政績,再舉卓異。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遷任湖廣上荊南道。在捍江築大堤,當地民眾稱這條大堤為“孔公堤”。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孔毓珣再遷為廣西按察使。廣西土地貧瘠、民風剽悍,當地瑤、僮諸族時常縱兵為禍。靈川僮族酋長廖三多次外出焚掠民眾,孔毓珣將此事上報廣西巡撫陳元龍,派遣兵馬平定當地諸酋的禍亂,諸苗也都被馴服。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被授為四川布政使。當時清廷用兵西藏,孔毓珣自察木多轉運兵餉,以達到不勞民傷財的目的。重新修築灌江口堰,四川的民眾非常感激他的善政。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孔毓珣被提拔為廣西巡撫。
雍正元年(1723年),再加授總督銜。廣西各提、鎮、標糧食徵收不足,孔毓珣下令徵收補足。上書雍正帝說:“各位官員的俸祿尚且不足以贍養自家,請於規定的銀額之外酌情徵收“親丁名糧”(即養廉銀)。”雍正帝命孔毓珣酌量辦理。廣西諸州縣以往就有常平倉,孔毓珣商議說:“春耕的時候講糧食借給無種耕種的農民,秋收之後再將糧食還回糧倉,豐收的年份酌量加息,歉收的年份可免息,荒年緩至次年歸還所借的糧食。日子久了糧倉中的糧食就多了,然後分別貯藏於四處的鄉縣,修建社倉,挑選里中講信又健壯的人去糧倉掌管出糧。”
孔毓珣又說:“廣西有很多的盜匪,瑤、僮等少數民族雜居,保甲不能在民間廣泛設立。諸鄉大多有團練,下令各地挑選誠實幹練的人出來充當鄉勇,能抓住盜匪的人加以賞賜,膽敢有懈怠的加以懲處。”又說:“廣西距離內地邊遠,鹽商大多滯運,民眾大多為吃不到鹽而憂患。播藩庫中的六萬兩白銀,官府負責運鹽與銷售。如果有盈餘,本銀歸還藩庫,並可以酌量削減鹽價。”柳州僮匪首領莫貴鳳縱兵劫掠馬平、柳城、永福諸縣,孔毓珣派兵前去逮捕,搗毀了他們的寨子,將其首領繩之以法。來賓的僮匪首領覃扶成等縱兵出掠,沒有傷人,孔毓珣令將其帶枷懲處,日期一到,充當撫標兵,將他的同夥全部遣散。雍正帝看到他的奏疏后,嘉獎孔毓珣寬嚴兩得。
雍正二年(1724年),加授兩廣總督。雍正帝對他說:“廣東武備廢弛,盜匪劫掠之事時有發生,考核全省的官吏,一百個里都沒有一個真心為國家出力的,你去了廣東之後當盡心料理。”孔毓珣到了廣東後上疏請求釐定鹽政,煮鹽工的購鹽價格、養船戶的水路運輸費用增加十分之一,並免埠商羨餘;設置潮州運同、鹽運司等官員。
大金、蕉木兩山盛產礦砂,向東隸屬於開建、連山,向西隸屬於賀縣、懷集。按照舊制,懷集的駐防事務隸屬於潯州協辦,孔毓珣上疏請求將其改屬為梧州協辦,賀縣、開建、連山全都增兵設置守備。廣東香山澳停駐的西洋商船,孔毓珣請求限制到二十五艘以內。這些建議全都下令實行。潮州地區田少米貴,當地民眾大多依賴常平倉的糧食來接濟。孔毓珣請提鎮各營貯谷借兵,散餉時買還,概免加息,上特允之。雍正三年(1725年),孔毓珣加兵部尚書銜。
孔毓珣奏摺
之後,孔毓珣又向雍正帝上陳江南的水利情勢:“吳淞、劉河、七浦、白茆諸閘,應當令管閘官役根據漲潮的情勢決定開啟和關閉。江蘇地形四面高中間低,應該召集民眾築壩立圩。臨近黃河諸地農民將河壩佔為農田,沒有損害治水的,當順從農民的行為,其餘的應該嚴禁。黃河兩岸的小港,最好令在農民閑暇的時節深深地疏浚,也就是將疏浚的泥土用來培高堤壩。”雍正帝將孔毓珣的兩個意見都交給相關部門商議施行。孔毓珣又上疏說:“路經宿州靈壁的時候,見當地河流水道不通,一遇到大雨就會集聚為澇災,請下詔安徽巡撫進行疏浚。”雍正帝嘉獎孔毓珣據實上報地方情況。
雍正五年(1727年),孔毓珣又調回了廣東,巡撫楊文乾上書彈劾代理巡撫阿克敦、布政使官達。雍正帝命通政使留保等人前去調查。最終證實孔毓珣有失察之罪,應該交有關衙門議罪,雍正帝命對他寬大處理。不久,孔毓珣很快又調任江南河道總督。雍正帝認為天然壩泄露河水,害怕會侵害到民田,命孔毓珣根據地勢修築大堤擋住河水使之流向大湖。孔毓珣上疏說:“天然南、北二壩分泄黃河水勢,年年都開放,堤口殘缺。當遵循皇上的指示修築堤壩以抵擋洪水,請在黃河南岸王家庵至趙家莊一帶修築堤壩。舊堤的末尾距離湖尚有二十多里,請在南岸馬家圩至應家集、北岸周家圩至李艮橋,各築新堤一道,並將南北舊堤增加高度和長度,旁邊兩堤束縛河水,黃河不至於從旁側溢出。”
雍正帝又認為高家堰為蓄黃的關鍵,為了使黃河不再決堤,於是下發皇帑內庫一百餘萬兩,名孔毓珣等人商議修築堤壩事宜。孔毓珣接到任命立即上疏雍正帝:“高家堰的石堤,自武家墩至黃庄,地勢高而且工程堅固,唯獨侯二門等四處堤壩,及小黃庄至山盱古溝東壩,當一律加高。”又上疏說:“各堤的加高和加長,應當視地勢的緩急、舊堤的厚薄,分年修增,預計三年會竣工。此後,仍按年以順序加固增高。”孔毓珣又請求修築宿遷鈔關前、桃源沈家莊河堤,瓜洲由閘上游濬越河一道,並建草壩束水。各個上疏都到了之後,雍正帝認為都可以實行。
孔毓珣多年勞心河道事宜,積勞成疾。雍正帝賜給他葯,命其子刑部郎中孔傳熹偕御醫去住處查看病情。不久,孔毓珣去世,雍正帝御賜謚號溫僖。
孔毓珣早年長期任職廣西。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孔毓珣為廣西按察使。廣西地區土地貧瘠、民風剽悍,當地少數民族不尊王化,常常產生兵禍。孔毓珣將此事上報廣西巡撫陳元龍,派遣兵馬平定當地諸酋的禍亂,諸苗也都服從當地管轄。雍正帝上台後,孔毓珣任總督,對廣西的基層制度也有改制。他認為保甲不能在民間廣泛設立,於是在各地挑選團練,起到了維護當地治安的作用。
孔毓珣又綜合核查全廣東的山海形勢,達到對其了如指掌的地步,對廣東的兵防形勢進行有條理的謀划:將香協都司轉移到潭洲,在從化設置專營守備,在增城駐紮鎮標游擊,又在海口將瓊山縣丞調任,修改碣石衛為同知,將連州升為省直接管轄的州縣。各條舉措都井井有條。
粵東的春夏時節,兵馬徵收糧餉十分繁重,倉中谷不斷積蓄,然後又進入新的糧食,導致很多陳糧積、積壓,沒有敢擅自調出糧食的。孔毓珣請求現將倉內的糧食發給兵士,秋天收穫之後再還給倉里。尤其以肇慶、惠州為督臣、提臣駐紮的地區,潮州、南澳、碣石各鎮協營,統計兵士一共兩萬四千四百六十人,不是沉積舊谷的有二萬八千七百餘石,在種植上不能用的穀物,就新建穀倉。孔毓珣上疏說:“臣署有無礙銀協此數,希望能用皇上賞賜的銀兩,贍養皇上的軍隊。”雍正帝下詔嘉獎。最終得到七千金,孔毓珣用來增制各營的兜鍪、組練、干鹵、殳鋌、弓矢、飛炮等軍備。廣東軍容整肅,軍營景象為之一新。
同時,孔毓珣還留心海防的情況,上疏請求沿海各省訓練舟師、添置火器、增加炮台數量。並親自赴廈門、虎門諸海口巡察海防情況。
雍正四年(1726年),孔毓珣勘察黃河、大運河以及其他河流的水勢,協同河道總督齊蘇勒商議辦理治水事務。向雍正帝進上“運河水大,引清水刷黃,黃河水大,引黃水濟運”的建議。之後,孔毓珣又向雍正帝上陳江南的水利情勢,根據江蘇地形四高中低的特點,召集民眾築壩立圩,嚴禁河岸農民占壩為田。重視水利設施和攔河大壩的建設。雍正五年(1727年),孔毓珣又向雍正帝建議在黃河南岸王家庵至趙家莊一帶修築堤壩,在南岸馬家圩至應家集、北岸周家圩至李艮橋,各築新堤,並重視旁支河壩的建設,全面擋住黃河水的溢出。
• 孔恩洪,官至福建按察使。
• 孔傳彭,候選同知。
• 孔傳熹,官至刑部郎中。
• 孔傳焯,直隸正定府知府。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二·列傳七十九》
•李紱:廣西賀縣大金、蕉木二山產礦砂,五十裡外為廣東梅峒汛,又數里為宿塘寨,礦徒盤據,時時竊發。臣方擬嚴禁,聞總督孔毓珣條陳開採,因而中止,將來或恐滋事。
• 《番禺縣誌》:諸所措置,詳審精密,不錯寸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