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三寶紀

歷代三寶紀

《歷代三寶紀》,或作《開皇三寶錄》,簡稱《三寶紀》、《長房錄》,十五卷,隋代費長房撰。作者在《總目序》(卷十五)中,曾說明本書的編寫緣起,認為過去的佛經目錄有的散佚,有的記錄不完備,作者處在南北統一的隋代,又參加國立譯場,接觸到更多的經籍。 ”(卷四)在支謙的譯經下面,作者也說:“僧祐《三藏記集》錄載唯三十六部,慧皎高僧傳》述止四十九經。

簡介


《歷代三寶紀》,或作《開皇三寶錄》,簡稱《三寶紀》、《長房錄》,十五卷,隋代費長房撰。

作者


長房是蜀郡成都(今四川成都市)人,本出家為僧,博學而精於玄理。北周建德三年(574)廢佛法時,他乃還俗。隋開皇初佛教復興,他被召任翻經學士,在大興善寺國立譯場,參加譯事。自開皇四年到十七年(584~597),那連提耶舍譯《大方等日藏經》、《力莊嚴三昧經》,闍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善思童子經》、《移識經》、《觀察諸法行經》、《商主天子問經》、《金光明經·囑累品》及《銀主陀羅尼品》等凡八十餘卷,都由他筆受(見本書卷十二及彥琮《合部金光明經序》)。同時,他又致力於佛經目錄的纂輯,到開皇十七年,撰成本書十五卷,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進獻於隋文帝

編寫緣起


於是在這種條件下,總結前人的成果,把目錄編纂得更全面和系統化,自有必要。開皇十四年(594),隋文帝曾命釋法經等編輯《眾經目錄》七卷,在分類上雖有所長,但記載不夠詳盡,正如法經自己所說:“既未盡見三國(齊、陳、周三朝)經本,校驗同異,”“唯據諸家目錄,刪簡可否,總標綱紀,位為九錄”(見《眾經目錄》卷七序文)。費長房編寫的本書,和《眾經目錄》體例不盡相同,而在內容和幅度上,則比《眾經目錄》要遠為豐富。

所據資料


本書所根據的資料,作者在總目序言中曾說到:“顯茲三寶。佛生年瑞,依周夜明,經度時祥,承漢宵夢,僧之元始,城塹棟樑,毗贊光輝,崇于慧皎。其外傍采,隱居歷年,國志典墳,僧祐集記,諸史傳等僅數十家,摘彼翠翎,成斯記翮”(卷十五)。在這數十種書中,有史傳,有佛經目錄。史傳如《魏書》、《高僧傳》、《象法正記》、《薩婆多記》、《名僧傳》等,除《魏書》、《高僧傳》外,其他多是後世已不存的著作。在佛典目錄中,他引有當時存在的六家目錄,即《眾經別錄》(似劉宋時述)、《出三藏記集》(僧祐撰)、《魏世眾經目錄》(李廓撰)、《齊世眾經目錄》(法上撰)、《梁世眾經目錄》(寶唱撰)、《大隋眾經目錄》(法經等撰)。這六家目錄中,現在《眾經別錄》只殘存一部分(敦煌殘卷),魏、齊、梁三家目錄已全佚。此外他還間接引用了《古錄》、《舊錄》、《朱士行·漢錄》、《聶道真錄》、《趙錄》、《二秦錄》、《道安錄》、《竺道祖錄》、《支敏度錄》、《王宗錄》、《宋齊錄》、《始興錄》、《正度錄》、《岑號錄》、《菩提流支錄》、《靈裕錄》、《東錄》、《一乘寺錄》等,這些目錄早已不存。本書在每經之下引用,都註明出處,使這些已佚的目錄還保存一些面目,對於研究古代佛典目錄和譯經史很有作用。

內容


本書共分四部分,前三卷是“帝年”,以周莊王十年(公元前687)為釋迦降生之年,從這年開始,到隋開皇十七年止,分上下排列,上列各朝帝王、年號和干支,下記佛教的興替,佛典的傳譯,旁及當時史事,是佛教年表的雛型。其中第一卷是周、秦。第二卷前漢、後漢。第三卷魏、晉、宋、齊、梁、周、隋,而附列吳、苻秦姚秦、乞伏秦、北涼、後魏、北齊、陳代,因為這八代都曾經有佛經的傳譯。至於蜀漢前涼前趙後趙等十四代,則因為沒有佛典傳譯,故僅在敘錄中提到,而年表中沒有列入,這與後面的代錄一致。《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著錄本書為三卷,就是指帝年而言,說明這一部分已為歷代史學家所重視。第四卷到十二卷是代錄,就是以王朝為線索,把每個不同歷史時期的佛教譯著,作了統一的闡述。通過它,可以看出佛典的譯傳在各個朝代的情況。所載從後漢到隋共十六代,每代前有敘錄一篇,說明當時的政治情況及與佛教的關係。裡面則以譯述的人為主,考訂他們譯經的卷數、部類、經名異稱、第幾次翻譯、譯經年代和地點、參與工作的人員、曾經著錄的經錄、以及譯人的傳記等。梁釋僧祐的《出三藏記集》是在目錄之外別有傳記部分,本書則把目錄和傳記合併敘列,對於了解一個翻譯家的具體情況實有很大的便利。這當然是由於代錄是以譯人為主的體裁,可以賦予這種形式,以便於知人論世;但作者是在過去經錄已有的基礎上,加以綜合提高,並吸取儒家目錄如王儉《七志》、阮孝緒七錄》的優點,而加以組織和發展的。
(疑、偽、抄經 都包括在翻譯項內,但據本書卷十五《總序》所載:譯述者共為一百九十七人,譯述典籍合為二千一百四十六部,六千二百三十五卷。)
第十三、十四兩卷是入藏目錄,第十三卷是大乘錄,第十四卷是小乘錄,都分經、律、論三類,每類又分有譯人名和失譯人名二項,疑惑、偽妄、別生諸經,都沒有列在內,以卷數的多寡作為先後的次第。
第十五卷是總目,載有進本書的表文和本書總序及全書目錄,末尾附有宋、梁、魏、北齊、隋六家經錄和已佚的古代二十四家經錄,保存了古代佛教目錄的豐富資料。

優點


作者對於佛教史籍有相當研究,在本書編纂過程中,曾經參考群書,綜合各家目錄,採取比較慎重的態度。如魏竺律炎的名字各家記載不一,“或雲將炎,或雲持炎,或雲律炎”(卷五);乞伏秦聖堅,“或雲堅公,或雲法堅”(卷九),作者因“未詳孰是,故備舉之”。又菩提流支和瞿曇般若流支,時代有前後,“眾經目相傳抄寫,去上菩提及般若字,唯雲流支譯”,有些書不能確知是那一個流支所譯,作者因說:“今群錄交涉相參,謬濫相入,難以詳定,后賢博採,幸願討之。”(卷九)又《高僧傳》雲“(覺)賢(佛陀跋陀羅)出《泥洹》及《修行》等十五部,一百一十七卷,依《寶唱錄》,足《無量壽》及《戒本》。部數雖滿,尚少二卷”(本書著錄十五部、一百一十五卷),但是未詳何經,故盼“來哲博聞,式希續繼,冀補遺漏”(卷七)。至於過去目錄中的錯誤,作者也多所訂正。如《放光般若經》二十卷,竺道祖、僧祐、王宗、寶唱、李廓、法上、靈裕等錄都作朱士行譯,經作者校勘,認為“《支敏度錄》及《高僧傳》、《出經後記》、諸雜別目等,乃是無羅叉、竺叔蘭等三人詳譯,朱士行身留停於闐,仍於彼化,唯遣弟子奉齎經來到乎晉地,斯豈得稱士行出也”(卷六)。又僧祐把月支沙門曇摩羅察和法護分為二人(見《出三藏記集》卷二)。作者認為:“其(月)支菩薩(曇摩羅察)即竺法護,無別二人,《出三藏記》便成二舉,小非詳審。”(卷六)這說明作者編寫時的求是態度,可惜這種精神沒有貫徹在全部書中,有些地方還存在著混濫的缺點。
本書著錄的翻譯家和經典,較之過去各家目錄,顯著地增加很多。比《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經論錄》所載自後漢至梁的翻譯人數增多一倍半以上。再以著錄的譯經來看,如後漢安世高,《祐錄》作譯經三十五部,四十一卷,本書則作一百七十六部,一百九十七卷;吳支謙,在《祐錄》作譯經三十六部,四十八卷,本書則作一百二十九部,一百五十二卷;晉竺法護,在《祐錄》作譯經一百五十四部,三百零九卷,本書則作二百一十部,三百九十四卷;姚秦鳩摩羅什,在《祐錄》作譯經三十五部,二百九十四卷,本書則作九十四部,四百二十五卷,似這種情形很多。其中雖然有些錯誤,已為唐釋智昇所指出(見《開元釋教錄》卷一至卷四各本條),但不少是經過作者搜尋研究而後才收入的。在安世高譯經下面,作者說:“房廣詢求,究檢群錄,記述世高,互有出沒。……今總群篇,備搜雜記,有題注者,多是河西江南道路隨逐因緣從大部出,錄目分散,未足致疑。彼見故存。此寧不纘?敢依諸集,輯而編之,冀廣法流,知本源注。”房廣檢括眾家雜錄,自《四十二章》已下,並是別記所顯雜經,以附今錄。……錄目廣狹,出沒多異,各存一家,致惑取捨。兼法海淵曠,事方聚渧,既博搜見聞,故備列之。”(卷五)另外《祐錄》中失譯的經典在本書中也勘查出一些翻譯人名。他的篳路藍縷之功,還不難看出,至於本書卷十二《大隋錄》一卷,所記都是當代的事,象那連提耶舍、闍那崛多等人的譯經,詳載翻譯的起訖年月、譯經場所及度語、筆受、制序人等,都極新穎翔實可貴。
本書除著錄譯經外,還記載當時的佛教著述,這裡面包含有註疏、論著、傳記、目錄、類書等,很多是現已不傳的書,如北周曇顯的《菩薩藏眾經要》、《一百二十法門》,慧善的《散華論》,隋靈裕的《塔寺記》、《僧尼制》,僧粲的《十種大乘論》,彥琮的《通極論》、《辯教論》、《通學論》,慧影的《傷學論》、《存廢論》、《厭修論》,劉憑的《內外傍通比較數法》,開皇十五年撰的《眾經法式》等,並一一加以扼要的記載,使後人能知道這些著作的大概。從所記的著述中,還可以看出各個時期佛教發展的趨向。

缺點


本書取材廣泛,錯誤之處也在所多有,作者自己就說:“自從後漢迄我大隋,其間譯經凡十六代,所出之典諸大小乘,或處經同緣人致別,或時世異而人出同,或止一翻,或復重譯。無問人撰傳錄集記,但是一言贊述三寶,語誠鄙野,意在光揚,疑妄偽真,註解論記,依括群目,稷稗皆存,合彼金沙,為其錄體。可謂蘭艾共篋,龍蛇未分者焉。”(卷十三《大乘錄入藏目敘錄》)唐釋道宣也評本書:“房錄后出,該瞻前聞;然三寶共部,偽真淆亂。”(《大唐內典錄》卷十)由於本書是綜合前代的經錄而成,雖然所費的功力很多,但是因為時地的限制,不可能完全看到所著錄的書,致有以訛傳訛的地方。如《二百六十戒合異》,本書據別錄作竺法蘭譯(見卷四),智昇則根據《合異》序文,勘正應作東晉竺曇無蘭撰(《開元釋教錄》卷十五)。支婁迦讖譯經中,本書列有《古品遺日說般若經》一卷,《寶積經》一卷,乃是根據《出三藏記集》卷二而來,智昇則考證二經“既是同本,不合再出”(《開元釋教錄》卷一)。類似這種情況的很多。也有由本書作者的疏忽而造成的錯誤,如西晉法立和法炬共譯的只有《法句本末經》和《福田經》,這在《出三藏記集》卷二中記載得很明白,但是本書除此二經外,把法炬譯的《樓炭經》、《大方等如來藏經》一併誤作兩人共譯(見卷六)。後漢嚴佛調沙門,本書誤作清信士(見卷四);西晉竺叔蘭是居士,本書則誤作沙門(見卷六)。此外在各代譯經中,把譯人的名字張冠李戴,或是有譯人名的誤作失譯人名,失譯人名的誤作有譯人名,或是失譯經誤加年代,或是一經重見復出,或是異經誤作同本,這些錯誤《開元釋教錄》中都已分別指出。
在帝年中,紀年也有錯誤的地方。魏高貴鄉公甘露元年的干支應推遲一年,南齊永明元年、永泰元年、永元元年的干支應提前一年。其他如梁的承聖,苻秦的皇始壽光永興甘露、建元、大安、太初延初,姚秦的皇初、弘始,乞伏秦的建義、更始、太初、永康、永宏,後魏的正平后元,北涼的永安、玄始、承玄、義和、永和,陳的永定至德,紀年或提前或推后,有的以少作多,有的以多作少,都有不同的錯誤。
本書的入藏錄部分,有許多經典作者沒有親見,以致糠稗同收,而且分類簡單,與代錄也不盡一致,因此這一部分最為後人所詬病。道宣批判說:“入藏瓦玉相謬,得在繁富,失在核通。”(見《大唐內典錄》卷五)智昇也說:“長房入藏錄中事實雜謬,其闕本、疑偽皆編入藏,竊為不可。”並舉出其中重複及前後不一致的十處錯誤(見《開元釋教錄》卷十),實際錯誤還不止此,小乘阿毗曇失譯錄中有《六足阿毗曇》一卷,就明顯是有部《六足論》之誤,這一部分,是據法經《眾經目錄》增減而成,與代錄很多矛盾,甚至將疑偽一併收入,潦草成篇,比前兩部分遠為遜色。
本書流傳既久,其中有後人羼雜的成分。卷三帝年本應到本書進至隋文帝開皇十七年丁已為止,但是後面卻增加了六十六個年代,迄於癸亥(即唐高宗龍朔三年,663),在開皇十八年以後,到隋煬帝大業年間,還有紀事。唐自武德元年戊寅以下,則只有干支。這可能是武德元年間的人所補入,所以沒有標明武德元年以下的年號,只是把干支預填到這一甲子完了為止。此外卷九北涼失譯經后所載的《入大乘論》二卷,乃後人據《大唐內典錄》(卷三)所附入,而佚去譯人道泰的名字。又高齊那連提耶舍的譯經中有《大世三十論》一卷,下注“見《唐內典錄》”,同卷陳真諦的譯經中有《大空論》三卷,下注“《唐內典錄》雲《十八空》”,後人據《大唐內典錄》增補的痕迹是很顯明的。
前代經錄大抵專紀經典,本書是三寶通紀,體裁也多新創,而功力最深的則是代錄部分。本書對於隋以前的譯經和撰述,提供了豐富的資料,並保存了一部分過去已佚經錄的面貌,但是取材還不夠謹嚴,所收多有混雜,尚有待於加以揀別。

影響


本書成后即上於隋廷,文帝曾下令流通,自唐開元以後遂收入大藏經中。在它以後的《大唐內典錄》、《古今譯經圖記》、《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等,有的模仿它的體例,有的承襲了它的一部分內容,有的在它已有的基礎上加以勘正提高,足見它在佛教目錄學上有過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