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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太宗第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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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恪
唐太宗第三子
李恪(619~653年),字型大小不詳,隴西狄道(今甘肅省臨洮縣)人。唐朝宗室大臣,唐太宗李世民第三子,母為隋煬帝之女楊妃。
英武果敢,深得寵愛。武德三年(620年),冊封長沙郡王;武德八年(625年),改封漢中郡王。貞觀元年(627年),晉封漢王。貞觀二年(628年),改封蜀王,授益州大都督。貞觀十一年(637年),封吳王,授安州都督。永徽元年(650年),拜司空,授梁州都督。永徽二年(651年),加授太子太師、安州都督。
永徽四年(653年),牽連房遺愛謀反之案,為太尉長孫無忌所害,以吳國公之禮,葬於高陽原。神龍元年(705年),得以平反昭雪,追贈司空,恢復吳王爵位。
人物關係
大事件
0619
出生
619年出生。
0620
獲封長沙郡王
武德三年(620年),冊封長沙郡王。
0625
改封漢中郡王
武德八年(625年),改封漢中郡王。
0627
晉封漢王
貞觀元年(627年),晉封漢王。
0628
改封蜀王
貞觀二年(628年),改封蜀王,授益州大都督。
0637
封吳王
貞觀十一年(637年),封吳王,授安州都督。
0650
官拜司空
永徽元年(650年),拜司空,授梁州都督。
0653
逝世
永徽四年(653年),牽連房遺愛謀反之案,為太尉長孫無忌所害,以吳國公之禮,葬於高陽原。神龍元年(705年),得以平反昭雪,追贈司空,恢復吳王爵位。
武德三年(620年)六月,時年兩歲,以皇孫身份,封長沙郡王;武德八年(625年),改封漢中郡王。
貞觀元年(627年),以皇子的身份,從漢中郡王(從一品)晉封為漢王。
貞觀二年(628年),年僅十歲,改封蜀王,授益州大都督的要職,都督益綿簡嘉陵雅眉濛犍邛八州諸軍事(治今四川成都市),並都並督巂、南寧、會都督府共計三十六州。以年紀幼小為由,沒有赴任。
同年,中書舍人高季輔上疏說:“我看見密王李元曉等都是皇帝的親人,陛下心懷友愛,仁義比古人還要高,分給他們車輛輿服,委任他們作為藩屏,必須遵守禮儀,以擔負屬望。我看見皇帝的兒子拜見諸位叔叔,叔叔們也要答拜,王爵既然相同,家人之間應有禮節,怎麼能顛倒長幼尊卑呢?臣拜倒於地請求陛下降下訓誡,作為永遠遵守的法則。”太宗於是下詔對李元曉等說,不必回拜吳王李恪、魏王李泰的拜見。
貞觀五年(631年),拜都督秦成渭武四州諸軍事、秦州刺史(治今甘肅天水),未赴;貞觀七年(633年),授都督齊淄青莒萊密七州諸軍事、齊州刺史(治今山東濟南),赴任一年;貞觀八年(634年),拜益州大都督,開親王遙領大都督的先例。
李恪將要赴任齊州都督之前,侍奉太宗,與父親一起用膳。事後,太宗對房玄齡等大臣說:“我和兒子,常常想多相處。但是家與國的事情義理,實際大不相同。我希望子孫可以代代傳承,並且斷絕不合適的想法。現在,我供養太上皇,與私人感情也不同,是為了鎮守撫慰國家,不讓太上皇憂煩,這是君主應有的孝順方式。”魏徵回答:“我聽說孝行有三種:最大的孝順,是使得雙親被尊崇;其次,是不使雙親受辱;最下,是能夠頤養雙親。現在,陛下功業大成,聲名遠揚,統治整個天下,華夏和其他民族都能安樂康泰,這正是實實在在的大孝順,遠不同於侍奉雙親左右伺候他們飲食的孝順。而且君主,怎麼能與平民一樣與子孫時常同處一室,這不是保護國家鞏固國本的方法。”
貞觀十年(636年),太宗想通過世襲封建、重置封國方式,長久鞏固大唐王朝的統治。因此,不顧重臣們的反對,將自己的弟弟和兒子全部世襲封建。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李恪從蜀王改封吳王,並被任命為潭州都督,但是卻沒有赴任。貞觀十一年(637年),拜為都督安隨溫沔復五州諸軍事、安州刺史(治今湖北安陸),赴任。同年末,李恪因彈劾遊獵過度、損壞莊稼,被御史柳范彈劾。必須要提及到的是,《新唐書》記載,李恪是因為與乳母的兒子“博簺”而被彈劾罷官,兩唐書此處記載矛盾。作為懲罰,李恪被免去安州都督,並削減封戶三百戶。
這次免職,還留下一段太宗納諫的佳話軼事:太宗偏袒李恪,對侍臣說:“權萬紀輔佐我的兒子,不能糾正他的過錯,罪當該死。”柳范進諫道:“房玄齡輔佐陛下,都不能夠阻止陛下遊獵,怎麼能獨獨怪罪權萬紀?”唐太宗大怒,拂袖入內殿。過了很久,單獨召見柳范道:“你為什麼要犯顏指責我?”柳范回答:“我聽說人主聖明臣子正直。陛下仁德聖明,我不敢不進自己愚鈍的正直。”太宗這才打消了怒氣。通過這件事,唐太宗作為一個舐犢情深的慈父,天然的人情流態,鮮活的展現在大眾面前。
這次免官的時間並不長,貞觀十二年(638年),李恪又一次被任命為安州都督。將要出發赴任時,太宗寫信告誡他:“我作為一國的君主,統治百姓;而你因為是我的兒子而地位顯赫,讓你作為屏藩保衛國家。你要勉勵自己不忘父子之道,好好學習河間獻王、東平憲王的美德。用義來處理政事,用禮來節制慾望,面對歌舞淫樂的誘惑,不得不慎重。這樣才能使國家像磐石一樣堅固,永遠做到宗室連成衛國,外有忠君的美名,內有孝順的美德。你應該自勵自勉,日日長進。你將要離開我的身邊,十分傷心戀戀不捨。想送你些珍貴的玩賞物品,又怕助長你的驕傲與奢侈,所以告誡你這些話,作為父親的教誨。”
或許是這封《誡子書》的作用,李恪學會自我剋制,此後史書上未再見李恪因其他過錯被罷官免職的記載。不僅如此,李恪敬畏權萬紀的剛直而善納其言,連太宗都嘖嘖稱奇,以為此乃權萬紀的一大政績。以致日後在處理齊王李祐類似的問題上,太宗想如法再行,不想卻適得其反,且妄送權萬紀的性命。
貞觀十三年(639年),唐太宗在各方壓力下廢除世襲制詔,諸藩王都督銜留存情況、之藩情況待考,李恪此後官職遷轉不詳。
這段時間,李恪可能曾出鎮宋州,并力薦賢才出仕,將州內治理的很好。但此記載,亦存在奪文有誤的可能,因此尚有待於進一步考證。
貞觀十七年(643年),因齊王李佑謀反案犯紇干承基的反咬,揪出了太子李承乾謀反,太子李承乾被廢黜,太宗許諾魏王李泰立其為太子,但因長孫無忌堅持請立晉王李治為太子。太宗親自審問李承乾,李承乾指控李泰謀儲,太宗於是幽禁李泰於將作監,立晉王李治為太子。
不久之後,太宗懷疑晉王李治仁弱,便對長孫無忌說:“你勸我立稚奴為太子,稚奴懦弱,恐怕不能守的住國家,怎麼辦?吳王李恪英武果敢很像我,我想立他為太子,怎麼樣?”長孫無忌堅持抗爭,認為不可以。太宗說:“你是因為吳王不是你的外甥,所以才反對嗎?”長孫無忌說:“太子仁慈厚道,是可以守成的君主;太子的位置這麼重要,怎麼能隨便改變?希望陛下深思熟慮。”太宗這才打消了念頭。同年十二月,太宗對李恪說:“父與子雖然是最親近的,但是如果兒子有罪,國家的法度也是不能以徇私的。漢武帝已經確立漢昭帝,燕王劉旦不服氣,私下圖謀不法的事情,霍光憑藉詔書就可以將他誅殺。你做為人臣,不可以不以之為誡。”這段話在《貞觀政要》上的記載是貞觀十一年,因此時間上存在爭議。未知太宗此言的背景,但是從現存史書記載觀之,長孫無忌從此之後,深為記恨李恪。
永徽元年(650年),李恪時為高宗李治在世最為年長的兄長,收開府儀同三司,官拜司空,並被授予梁州都督的官職。不久之後,又被改封為都督安隨溫沔復五州諸軍事安州刺史。
永徽二年(651年),加授官職太子太師。
永徽四年(653年)年初,因高陽公主告房遺直對自己無理,從而引發了初唐時期最大的一樁政治冤案。房遺愛為活命想效法紇干承基,遂長孫無忌心意而誣告李恪謀反,致其遇害,根據墓誌記載:永徽四年二月初二,李恪在長安宮禁之內被縊殺,年約三十四歲。有子四人,李仁、李瑋、李琨、李璄皆未成年,全部流放嶺表;有女亦四人,現已知第四女信安縣主被罰守獻陵。
據《資治通鑒》和《冊府元龜》記載,案發後,高宗召見房遺愛:“我與你是親戚,為什麼要謀反?”房遺愛則回答道:“我包藏禍心,罪該萬死,但是我告發吳王李恪是希望贖罪,因為我看見貞觀年間,紇干承基、游文芝一起與侯君集、劉蘭共同謀反,後來承基告發侯君集、游文芝和劉蘭,自己得以保全首級並得到了官爵。”李治聞言便直接回了一句:“你承受了尚公主的尊榮,怎麼能與承基相比?現在告發李恪謀反已經太晚了。”高宗於是哭著對侍臣說:“荊王是我的叔父,吳王是我的兄長,我想赦免他們的死罪,可以嗎?”兵部尚書崔敦禮說:“過去周公誅除管叔蔡叔,漢景帝平七國之亂,然後是漢昭帝的時候,燕王和蓋長公主謀逆,都以國家法度處以應有的刑罰,這些前事都不遠,陛下怎麼能改動法律就為了施捨恩情呢?”高宗於是放棄了求情。李恪在臨死前,怒罵長孫無忌弄權,如果祖先宗廟有靈,他的家族離覆滅不遠。此事,亦被後世認為是長孫無忌應有此報。
顯慶五年(659年),在長孫無忌獲罪之後,李恪被唐王朝追封為郁林郡王,並得以立廟祭祀,任命河間王李孝恭的孫子李榮為郁林縣侯來作為李恪的繼承人。李恪在獲罪賜死後,墓誌記載唐王朝特別優待以國公之禮將其下葬,可見李恪在被賜死時已被廢為庶人,也就是說,其皇族的身份在當時被剝奪。而顯慶五年的追贈,表明唐王朝重新承認了他李唐皇族的身份,這是其初步的平反。
但是,高宗作為這場冤案的施害者之一,畢竟難以完全否定自身的作為,所以並未在第一時間赦免李恪的四個兒子。直到光宅元年(684年),李榮獲罪,而李恪四子此時得以赦免,這才讓其長子李仁承襲父親的爵位。
神龍元年(705年)二月,中宗復國號唐。為了振興李唐皇族,就在這一年,中宗大量封爵皇族,李恪長子李千里(李仁)被封為正一品的“成王”。神龍初,在永徽四年與李恪同時獲罪的荊王李元景被追復爵位與封地,次年,李恪之孫、李琨次子李祗被封為“嗣吳王”,可知,李恪被追贈司空、並重新以親王禮改葬在神龍元年(705年)年末;而他的親王爵位和封地被恢復應在神龍二年(706年)。至此,李恪才被徹底的昭雪平反。
天福四年(939年)二月乙亥日,南唐國主把太祖廟號改為義祖。己卯日,南唐國主為李唐皇室的父母發哀,與皇后一起身著斬衰居住在草廬中,遵守初喪之禮,早晚臨喪臨持續了五十四日。江王李知證、饒王李知諤也請求身著斬衰之服,沒有被允許。李建勛之妻廣德長公主也穿著喪服,進入靈堂哭的十分悲痛,彷彿是臨父母之喪。
辛巳日,國主下詔國事委託齊王李璟詳加決斷,只有軍務需要上奏。庚寅日,唐主把自己的名字改為李昪,下令百官討論二祚合享的禮儀。辛卯日,宋齊丘等人議論將義祖的靈位放在七室的東面。南唐國主下令將高祖放在西室,太宗在次的位置,義祖又在更次的位置,都是不祧之主。群臣言:“義祖是諸侯,不應該與高祖、太宗享受同樣的祭祀,請在太廟正殿後面另外建廟而祭祀。”皇帝說:“我從小就託身給了義祖,如果不是義祖對吳地有功勞,我怎麼能開啟這樣中興國家的大業呢?”群臣於是不敢多說。南唐國主想要將吳王李恪認為祖先,又有人說曰:“李恪是被誅殺的,不如將鄭王李元懿認為祖先。”南唐國主於是讓官員考察兩位親王的後裔,認為吳王的孫子李禕有功勞,李禕的兒子李峴是宰相,於是認吳王李恪為祖先,自稱是李峴後代第五世一直到父親李榮,他們的名字生平,官員都有所撰寫。唐主又因為經歷十九位皇帝、期間三百年,懷疑十世太少。官員說:“以三十年為一世,陛下如果是生在唐僖宗文德年(888年),距今已經過了五十年了。”於是南唐國主便聽從了官員們的話。
同年三月,庚戌日,南唐國主追尊吳王李恪為定宗孝靜皇帝,從曾祖開始往下追溯,都追尊廟號和謚號。
2005年7月,在西安市長安區郭杜鎮羊元村附近,李恪的墓誌被發現。但是由於基建,附近的墓葬大多已被破壞,故其墓葬已不可考。此地是否為李恪最後葬地,可能性頗大。
李恪墓誌,青石材質,志蓋為覆斗型,上有篆書“大唐故李君之墓誌銘”,周有紋飾,品相尚可。
李恪出身貴胄,父、母雙親皆出自隋、唐皇族帝裔:
其曾祖母與外曾祖母都是西魏八大柱國之一、大司馬、衛國公、三朝國丈獨孤信之女,曾祖母系獨孤信第四女,外曾祖母系獨孤信第七女隋朝文獻皇后獨孤伽羅;
故李恪與其胞弟李愔乃融楊隋、李唐和獨孤氏三豪門之血脈,身兼兩個大一統皇朝且血緣親近、淵源深厚的帝族,在中華歷史中可謂難得一見。
同母弟:蜀悼王李愔,排行第六。
吳王妃楊氏,王妃疑貞觀中薨,葬安州,今湖北安陸。是否有子女,今已難考。
李恪[唐太宗第三子]
因此,吳王妃楊氏為何獨葬湖北安陸而未同李恪合葬和第二任吳王妃是否為蕭氏仍為歷史謎團,有待日後史料或考古有所突破,方可近一步揭開歷史真相。
李恪子孫表系,參考《新唐書。宰相表》。
表系不含生女,見於簡介;簡介中取爵官。
⑴天水郡王李禧。
①蔡國公李瓘。
②郕國公李峒。
-成紀縣男李定。
--李映,夫人太原王氏,生李景叔、李景祥、李景翱,另有女二人。
--李稷,夫人博陵崔氏,生李景陽。
--李贍,夫人蘭陵蕭氏,有女一人。
2.李瑋,李恪次子,英年早逝,追封郎陵郡王;王妃:長樂馮氏。
⑴李祚,襲爵嗣王。
⑵李袨,原名李褕,出繼叔叔蜀王李愔。
3.李琨,李恪三子,贈吳王。
⑴李禕,李琨長子,信安郡王,對外戰功卓著。
①李峘,李禕長子,趙國公。
②李嶧,李禕次子。
③李峴,李禕三子,梁國公,堪稱宗室第一賢相,宣宗年間,詔令上臨煙閣;夫人:獨孤峻。
根據唐制,三品以上官員可以門前立“戟”,以示尊貴。李峘、李嶧、李峴在當時皆有令名,當時兄弟三人同住長興里第,門列三戟,兩國公門十六戟,一、三品門十二戟,榮耀無人可比。
①李巘,李祗次子,因兄長李岵有罪,李巘襲爵,官至宗正卿、檢校刑部尚書。
-李宙(寅)襲爵嗣吳王。
4.李璄,李恪四子,歸政郡王。
⑴李襘,吳國公。
5.信安縣主,李恪四女,名諱不詳。武則天時嫁後魏景穆帝八世孫元思忠,生三子,死於開元四年。
6.李華,李恪五女,宣城縣主。
7.其他三女今失考。
8.據族譜所云(虛實待考):李恪九世孫李衟,為江西磨刀李始祖。
《新唐書》:卷二之《本紀第二。太宗》,卷九十二之《列傳第四。荊王李元景》,卷九十三之《列傳第五。太宗子》,卷一百一十三《列傳第二十五。權萬紀》。
《舊唐書》:卷一之《本紀第一。高祖》,卷二之《本紀第二。太宗上》,卷六十九之《列傳十五。長孫無忌列傳》,卷八十之《列傳二十六。太宗諸子》,卷八十一之《列傳二十七。柳范列傳》。
《唐會要》:卷五之《吳王恪雜錄》,卷七十八之《唐會要。親王遙領節度使》。
《冊府元龜》:卷二百六十五之《宗室部。封建第四》,卷二百六十六之《宗室部·儀貌·材藝》。
《貞觀政要》:卷二之《直諫。附》,卷四之《太子諸王定分第九》,卷四之《貞觀政要。教戒太子諸王第十一》;卷七之《貞觀政要。禮樂第二十九》。
《魏鄭公諫錄》:卷二之《解薛仁方官加杖》,卷三之《與兒子常一處》。
《全唐文》:卷四之《太宗一。授安州刺史吳王恪等官制》 ,卷六之《太宗三。荊王元景等子孫代襲刺史詔》,《太宗七。誡吳王恪書》。
《大唐新語·卷二十七。酷忍》。
《資治通鑒.唐紀》:《卷一百九二十》,《卷一百九十四》,《卷一百九十五》,《卷一百九十七》,《卷一百九十九》,《卷二百八十二》。
《舊唐書·太宗諸子列傳》:史臣曰:太宗諸子,吳王恪、濮王泰最賢。皆以才高辯悟,為長孫無忌忌嫉,離間父子,遽為豺狼,而無忌破家,非陰禍之報歟?
《舊唐書·太祖、代祖諸子列傳》:無忌、遂良銜不協之素,致千載之冤。永徽中,無忌、遂良忠而獲罪,人皆哀之。殊不知誣陷劉、吳王恪於前,枉害道宗於後,天網不漏,不得其死也宜哉!
《新唐書·長孫無忌列傳》:噫,使長孫不逐江夏、害吳王,褚不譖死劉,其盛德可少訾乎!
《大唐故朗陵郡王墓誌銘並序》:昔吳王帝之愛子,朝望攸歸,雖魏武憐才,方之多愧,漢皇許善,對我何階。然優寵特殊,各萌斯構。讒人發於左戚,妖迭兆於中台。桂折小山,蘭枯長圾。
《李恪第四女信安縣主墓誌銘》:(缺兩字)睿族,肇跡於殷時,鳳翥龍興,克昌於明代。遠則垂芳萬古,近則啟聖千齡。國史為祥,斯可略而稱也。昔文帝升遐之後,高宗踐位之初,吳王以英傑親賢,酒(久)為權臣所疾,讒言罔極,非命而薨。
李世民:“吳王恪英果類我。”
哥舒峘:“吳王恪光翊化摳,燮和大猷。”
毛澤東:“李恪英武,李治朽物,知子莫若父。然卒聽長孫無忌之言,可謂聰明一世,懵懂一時。”
張唐英:“既立高宗而復欲立吳王恪,卒使以猜疑而被羅織之罪,皆太宗失於獨斷而致之也。噫夫人之生貴為天子之子,是天下之貴無以加之也。以建立之失不保性命,則與夫生於不貴之族,反得終天年者豈不遠哉。無忌其後卒被流竄死於黔南,天下以為寃,然而亦疑其誣殺吳王恪之報應也。”
佚人:“長孫無忌以私忿逐江夏王(李道宗),又以吳王李恪人望高有文武才,譛殺之。恪臨終曰;“使社稷有靈,無忌當族滅。”禇遂良亦譛殺劉泊,后髙宗欲立武昭儀,無忌遂良固諫不從。無忌貶黥州,逼令自殺;遂良貶愛州,遂卒。嗟夫!古之君子,一為非義,雖有百善卒不為,令德之士。而天亦不以其所為百善,掩一非義,故卒不享令終之福,無忌遂良是也,豈不惜哉!”(唐史及影響錄)。
洪邁:“英明之君,見其子有材者,必愛而稱之。……唐太宗以吳王恪英果類我,欲以代雉奴。其後如意為呂母所戕,恪為長孫無忌所害,欽陷張博之事,殆於不免。此三王行事無由表見。然孝惠之仁弱,幾遭呂氏之覆宗;孝元之優柔不斷,權移於閽寺,漢業遂衰;高宗之庸懦,受制凶后,為李氏禍尤慘。其不能繼述固已灼然。高祖、宣帝、太宗蓋本三子之材而言之,非專指其容貌也,可謂知子矣。”
陳櫟:“……寵泰嬖恪,儲位不決。至欲引刀自刺,而社稷之本幾於動揺……”
張燧:“長孫無忌、褚遂良之死,世咸悲之。余以為二子均有死道。夫吳王李恪,太宗愛子也,太宗立高宗為太子,又欲立恪。無忌以舉棋不定為諷,似矣。而其後也,竟以房遺愛獄誣構吳王,陷之重辟。劉,太宗直臣也,性疏致禍,理固應耳,而罪不至死。遂良誣以“伊霍”一語,必欲斃之,雖馬周強諍不少解。夫此二子者,所謂太宗心膂臣也,一殺其愛子,一貽其主以殺直臣之名。由此觀之,武氏之禍,猶為晚也。”
丁耀亢:“無忌以內戚佐太宗有天下,稱元勛焉。死於陰人之手,不亦枉乎?至其誣恪一事,足以感動天帝,而後知古來英雄之死,別有陰報,不必為之扼腕也。故曰:大輿多塵,君子有以慎其終矣。”
龍煒:“唐武氏之亂,成於徐世績“陛下家事“一言,而其原實由於長孫無忌之私其甥。當承乾之廢,無忌等力贊晉王,太宗尋悔之,欲更立吳王恪。夫再易太子,誠非美事;然為宗社大計,又不得以常理論。雉奴懦恪類己,知子莫若父矣。無忌以恪非長孫氏出,力諫而止。高宗立,遂有聚?之恥。未幾,而遂有?攘之禍。無忌早已不保其身,世亦一傳而覆其宗。人臣一念之私,凶於爾國,害於爾家,可懼哉!”
王夫之:“李元景之長而有功,李恪之至親而賢,李道宗之同姓而為元勛,使其存也,武氏尚未能以一婦人而制唐之命也。……太宗一言之失,問非其人。而不保其愛子,不永其宗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