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財政局

濱州市財政局

濱州市財政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和財務會計制度並組織實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和財務會計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區)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年度市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市財政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全市稅政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性稅收計劃,擬訂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負責耕地佔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或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執行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工程預決算審查;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製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政府性投融資公司。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負責有關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資質管理,指導和監督其業務活動;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和推動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五)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六)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應急管理、信訪、政務公開、督察督辦、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財政科研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接待、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工作;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和隊伍建設。

綜合科

參與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擬訂地方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制定財政票據管理制度。

法規稅政科

審核上報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制發計劃,組織擬訂有關規範性文件;審核其他規範性文件中有關財政稅收條款;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提出實施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及對市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建議;擬訂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開展稅源調查分析;負責許可權內的稅收減免、退稅審批工作;負責稅務部門稽查補助經費管理工作;承辦關稅稅則方面的有關工作。

預算科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製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市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複、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承擔市對縣(區)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兌付有關工作。

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相關專項資金跟蹤問效;承擔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

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經濟建設科

承擔工業、交通、環保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

資金管理科

負責市區城市建設項目和城市維護資金財務管理,提出城建部門收支預算安排建議;參與城建項目投資計劃的編製、城建重大項目的前期研究、項目評估和投資概算確定及招投標工作;負責財政性城建資金和城市維護資金的撥款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性資金城建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預(結)算、決算審核及管理工作;全過程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定期檢查財務收支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制定城市維護資金管理辦法。

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

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製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企業科

承擔商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有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編製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收取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擬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辦理市級企業的專項資金補助及招商經費的審核撥付。

金融與國際

(掛市世界銀行貸款管理辦公室牌子)
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擬訂擔保業相關政策、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承擔政府外債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研究分析涉外財經問題,負責我市與國(境)外財經交往與合作事宜;參與貸(贈)款、擔保和聯合融資的對外談判、轉貸(贈)、償還工作,監督資金的使用;承擔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和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管理政府性投融資公司。

會計科

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有關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會計人員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收入管理局

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管理政府土地收入、彩票資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等工作;承擔物價、國土、油區辦、住房、福彩體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內設綜合科、非稅收入管理科、土地出讓收入管理科、稽查與票據管理科4個職能科室。

財政管理局

(掛市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牌子)
負責契稅、耕地佔用稅的徵收管理;擬訂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負責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擬訂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監督管理村級財政資金;監督檢查財政用於“三農”的資金使用情況;指導全市“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工作。擬訂全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市基層財政管理局內設綜合計劃科、徵收管理科2個職能科室。

管理辦公室

(掛市清產核資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和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明確產權關係,實施產權管理;指導監督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處置、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收益收繳、清產核資工作;監管行政事業國有資產運營機構、產權交易市場,考核行政事業國有資產運營保值增值狀況,履行國有文化資產監管工作;承擔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市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內設綜合科、行政資產管理科、事業資產管理科3個職能科室。

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

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執行及預算編製和執行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的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對下級財政部門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指導、管理、考核。

領導分工


王力同志:主持市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預算科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馮艷霞同志:協助王力同志主持市財政局全面工作。主持市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全面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行政政法科、機關黨委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陳慶榮同志:分管市基層財政管理局、農業科、法規稅政科、市行政審批中心財政窗口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石麗霞同志:主持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財政學校、社會保障科(社保資金管理中心)、市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辦公室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董洪喜同志:分管市政府投資評審中心、經濟建設科、企業科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招商引資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景學江同志:分管市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國庫科、教科文科工作,負責財政經濟運行綜合分析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賈安利同志:主持市經濟開發投資公司全面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劉忠本同志:協助王力同志分管辦公室工作。分管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老幹部科工作,負責局機關基建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劉長海同志:協助王力同志分管預算科工作。主持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城建資金管理科工作,負責市級投融資平台綜合協調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胡云江同志:分管會計科(含註冊會計師行業黨委工作)、債務金融科、信息中心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下屬機構


市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1、貫徹執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制度及實施辦法,制定相關管理規定,規範財政資金支出行為;
2、辦理財政資金支付。根據預算單位提報的有關資料核定財政直接支付金額,簽發財政直接支付指令;依據批准的用款計劃下達財政授權支付額度;監督代理銀行辦理財政資金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業務;
3、負責集中支付資金的會計核算。按照預算執行和會計核算要求,建立賬冊管理體系,處理支出結報,報送資金支出日報表;定期與國庫科、預算單位、代理銀行對賬;
4、負責管理和使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有關賬戶;負責辦理有關賬戶的開設、變更和撤銷等事宜;
5、根據組織、人事等部門核定的工資對市直預算單位的工資進行審核和統一發放。配合財政內部有關業務部門做好市級統發工資單位人員經費預算工作;
6、受單位委託,為編製人員少。資金流量小,不設會計機構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代理記賬;
7、建立財政資金支付監督制約機制,對財政資金和會計核算工作支付進行指導督查;
8、參與國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支付信息、資料庫,及時、準確地提供支付信息;
9、對縣區支付中心工作進行指導;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綜合科、支付科、核算科、工資科、會計代理科5個科室。

市政府投融資管理中心

受市政府(或財政)委託管理支持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性創投股權投資基金等;參與擬定我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投融資計劃和政策,承擔全市項目的申報、評審、貸款資金管理、貸款到期回收等工作;管理受市政府(或財政)委託的控股參股企業、對外重大投資項目及相關資產;組織協調政府委託的公益性、政策性項目及重點社會事業重大投融資事項,為縣區政府開展相關投融資活動提供業務指導和服務。
內設綜合科、規劃發展科、財務科、棚改貸款管理科、股權管理科、基金管理科(掛政府引導基金管理辦公室牌子)、投融資管理科、法律事務科、審計(風險控制)科、政府購買服務貸款管理科10個科室。

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

承擔ppp工作的政策研究、評估論證、諮詢培訓、融資支持、項目識別、篩選與建庫、專家委員會組建、招標採購、合同管理等。
內設綜合科、政策諮詢科、項目一科、項目二科、信息管理科5個科室。

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掛市政府購買服務辦公室牌子)
制定本級政府採購管理規章制度;匯總並執行本級政府採購預算;根據授權擬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限額標準;審批採購人上報的採購計劃,審批政府採購方式,發布政府採購信息;負責採購中介機構資格初審;委託經省財政廳認可、具備政府採購代理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實施集中採購,對政府採購活動實施全程管理和監督;管理本級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和供應商庫;組織檢查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組織政府採購從業人員培訓,組織考評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業績;受理政府採購投訴事宜並對違法違規問題做出處理;指導全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擬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策及相關績效評價制度;研究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標準體系和基本流程,審核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及計劃;研究制定財政支持社會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平台;指導縣(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內設綜合科、政府採購科、政府購買服務科3個科室。

市財政預算評審中心

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和其他費用項目的預算評審工作;承擔部門預算項目審核工作,對納入評審範圍的市級部門預算項目的真實性、合理性、準確性進行評估;承擔具體項目支出標準建設工作;研究制定預算評審操作規程;承擔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綜合科、評審一科、評審二科、專項投資管理科、稽核科5個科室。

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中心

負責代建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以及代建項目的研究和儲備工作;負責代建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和支出預算編製,編製用款計劃,對項目建設資金進行審核、審計;會同項目使用單位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及相關法定建設手續,審查認定代建單位資格,建立和管理代建單位機構庫,通過招標方式擇優確定代建單位;參與工程的竣工驗收等工作。
內設綜合科、項目管理一科、項目管理二科、項目管理三科、投資控制科、財務管理科6個科室。

市財政局信息中心

負責為財政系統提供網路服務,承擔網路建設、維護任務;負責財業務系統推廣應用。

市財政局機關服務中心

為財政局機關提供後勤保障服務。負責資產、車輛、戶籍管理以及安全保衛、衛生綠化等後勤管理工作。

市社會保障資金管理中心

負責納入市級財政專戶管理的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會計核算、財務分析、收支核實、資金撥付和監督檢查工作。

市財政局幹部教育中心

負責全市財政系統幹部職工教育有關工作等。

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辦法的組織實施;市級償債準備金管理;審核匯總全市年度政府債務收支計劃;擬訂改革完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的實施辦法;建立政府性債務統計報告制度,配合財政信息中心建立政府性債務管理信息系統,全面動態掌握政府性債務運行情況,研究債務變化對財政經濟的影響,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等。

市財政局票據管理中心

負責全市財政票據管理及使用政策規定的擬定;審核、指導市直部門及各縣區財政部門的財政票據工作;財政票據相關的宣傳、業務培訓等。

市財政局績效評價中心

負責擬訂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有關制度辦法和政策措施,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和評價體系;建立並管理績效評價社會中介庫、專家庫和項目績效等級評定庫,擬訂績效評價社會中介機構和專家管理辦法;擬訂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標準體系,並組織實施市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指導縣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