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唑啉鈉

第一代頭孢菌素

頭孢唑啉為第一代頭孢菌素抗菌譜廣。除腸球菌屬、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屬外,本品對其他革蘭陽性球菌均有良好抗菌活性,肺炎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對本品高度敏感。白喉桿菌炭疽桿菌李斯特菌和梭狀芽胞桿菌對本品也甚敏感。本品對部分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肺炎克雷伯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但對金葡菌的抗菌作用較差。傷寒桿菌、志賀菌屬和奈瑟菌屬對本品敏感,其他腸桿菌科細菌、不動桿菌和銅綠假單胞菌耐葯。產酶淋球菌對本品耐葯;流感嗜血桿菌僅中度敏感。革蘭陽性厭氧菌和某些革蘭陰性厭氧菌對本品多敏感。脆弱擬桿菌耐葯。

簡介


頭孢唑啉鈉Cefazolin Sodium (Cefamezin)
別名:先鋒黴素Ⅴ、頭孢菌素Ⅴ、先鋒唑啉、西孢唑啉、唑啉頭孢菌素、先鋒啉、凱復卓、先鋒5號。
化學名:(6R,7R)-3-[[(5-甲基-1,3,4-噻二唑-2-基)硫]甲基]-7-[(1H-四唑-1-基)乙醯氨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甲酸鈉鹽。
英文名稱:cefazolin sodium salt
英文別名:Cefazolin, Sodium Salt; Cefazolin Sodium; Cefazolin; sodium 3-{[(5-methyl-1,3,oct-2-ene-2-carboxylate; sodium (6R,7R)-3-{[(5-methyl-1,3,4-thiadiazol-2-yl)sulfanyl]methyl}-8-oxo-7-[(1H-tetrazol-1-ylacetyl)amino]-5-thia-1-azabicyclo[4.2.0]oct-2-ene-2-carboxylate
分子式:C14H13N8NaO4S3。
分子量:476.48。
CAS NO. 27164-46-1
EINECS 248-278-4
性狀:白色或灰白色結晶性粉末,幾乎無臭,味苦。該品1.05g約相當於頭孢唑啉鹼基1g。該品1g內含鈉離子約2.1mmol(2.1mEq)。
該品易溶於水,10%水溶液pH值4.5~6。水溶液不穩定,室溫保存24小時內使用;冰箱保存5天,效價降低10%。如冷藏有結晶析出,可用溫水溫熱溶解后使用。

藥理毒理


頭孢唑啉為第一代頭孢菌素,抗菌譜廣。除腸球菌屬、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屬外,該品對其他革蘭陽性球菌均有良好抗菌活性,肺炎鏈球菌和溶血性鏈球菌對該品高度敏感。白喉桿菌、炭疽桿菌、李斯特菌和梭狀芽胞桿菌對該品也甚敏感。該品對部分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但對金葡菌的抗菌作用較差。傷寒桿菌、志賀菌屬和奈瑟菌屬對該品敏感,其他腸桿菌科細菌、不動桿菌和銅綠假單胞菌耐葯。產酶淋球菌對該品耐葯;流感嗜血桿菌僅中度敏感,革蘭陽性厭氧菌和某些革蘭陰性厭氧菌對該品多敏感。脆弱擬桿菌耐葯。

葯代動力學


肌內注射該品500mg后,血葯峰濃度(Cmax)經1~2小時達38mg/L(32~42mg/L),6小時血葯濃度尚可測得7mg/L。20分鐘內靜脈滴注該品0.5g,血葯峰濃度為118mg/L,有效濃度維持8小時。該品難以透過血-腦脊液屏障,腦脊液中不能測出藥物濃度。頭孢唑林在胸水、腹水、心包液和滑囊液中可達較高濃度。炎症滲出液中的藥物濃度基本與血清濃度相等;膽汁中濃度等於或略超過同期血葯濃度。胎兒血葯濃度為母體血葯濃度的70%~90%,乳汁中含量低。該品蛋白結合率為74%~86%。正常成人的血消除半衰期(t1/2)為1.5~2小時,老年人中可延長至2.5小時。腎衰竭患者的t1/2可延長,內生肌酐清除率為12~17ml/min和低於5ml/min時分別為12小時和57小時。出生1周內新生兒的t1/2為4.5~5小時。該品在體內不代謝;原形葯通過腎小球濾過,部分通過腎小管分泌自尿中排出。24小時內可排出給藥量的80%~90%。丙磺舒可使血葯濃度約提高30%,有效血葯濃度時間延長。血液透析6小時后血葯濃度減少40%~50%;腹膜透析一般不能清除該品。

適應症


適用於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氣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骨和關節感染、敗血症、感染性心內膜炎、膽囊炎、肝膽系統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該品也可作為外科手術前的預防用藥。該品不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感染。對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異常者的療效較差。該品不宜用於治療淋病和梅毒。

用法用量


1.常用量:成人1克/日;兒童每公斤體重20-40毫克/日。一日分兩次用,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
2.中等感染:成人1.5-3克/日;兒童每公斤體重50毫克/日。一日分三次用。
3.嚴重感染:成人5克/日;兒童每公斤體重100毫克/日。一日分二到四次用。
肌注或靜註:成人0.5g/次,2~4次/日;兒童每日20mg~100mg/kg,2~4次/日。詳細見下:
成人常用劑量:靜脈緩慢推注、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嚴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靜脈給予。兒童常用劑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靜脈緩慢推注,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腎功能減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於50ml/分時,仍可按正常劑量給葯。肌酐清除率為20~50ml/分時,每8小時0.5g;肌酐清除率為11~34ml/分時,每12小時0.25g;肌酐清除率小於10ml/分時,每18~24小時0.25g。所有不同程度腎功能減退者的首次劑量為0.5g。小兒腎功能減退者應用頭孢唑林時,先給予12.5mg/kg,繼以維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時,仍可按正常劑量給予;肌酐清除率為40~70ml/分時,每12小時按體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為20~40ml/分時,每12小時按體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為5~20ml/分時,每24小時按體重2.5~10mg/kg。
該品用於預防外科手術后感染時,一般為術前0.5~1小時肌注或靜脈給葯1g,手術時間超過6小時者術中加用0.5~1g,術后每6~8小時0.5~1g,至手術后24小時止。
[藥物過量]該品無特效拮抗藥,藥物過量時主要給予對症治療和大量飲水及補液等。

不良反應


該品的不良反應發生率低。
1.靜脈注射發生的血栓性靜脈炎和肌內注射區疼痛均較頭孢噻吩少而輕。
2.葯疹發生率為1.1%,嗜酸粒細胞增高的發生率為1.7%,偶有藥物熱
3.個別病人可出現暫時性血清氨基轉移酶、鹼性磷酸酶升高。
4.腎功能減退病人應用高劑量(每日12g)的該品時可出現腦病反應。
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見。

副作用


1. 毒性較低,對造血系統、肝、腎毒性小。
2. 肌注局部有輕度疼痛。可有過敏性皮疹、葯熱、噁心、嘔吐、腹瀉等。
3. 與青霉素有交叉過敏反應。
對頭孢菌素過敏者及有青霉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該品。

相互作用


1.該品與下列藥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註: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黴素鹽酸金黴素鹽酸土霉素鹽酸四環素、葡萄糖酸紅黴素、硫酸多粘菌素B、粘菌素甲磺酸鈉、戊巴比妥、葡萄糖酸鈣
2.該品與慶大黴素或阿米卡星聯合應用,在體外能增強抗菌作用。
3.該品與強利尿葯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與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後者的腎毒性。
4.丙磺舒可使該品血葯濃度提高,血半衰期延長。

注意事項


1 .不可和氨基甙類抗生素混合同時注射,以免降效。
2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3 .對青霉素過敏的病人慎用。
4 .供肌注用的粉針劑內含利多卡因,不可注入靜脈。
5.應用該品進行皮試。

皮試方法


皮試液一般濃度為0.5mg/ml。皮試液稀釋方法:取0.5g的頭孢菌素1瓶,加生理鹽水10ml溶解(濃度為50mg/ml),抽出0.1ml,加生理鹽水至10ml(0.5mg/ml)即得。皮試方法:每次用0.05~0.1ml,注入皮內,觀察方法和標準與青霉素皮試相同。

用藥安全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該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婦女用藥時仍宜暫停哺乳。
2.兒童用藥:早產兒及1個月以下的新生兒不推薦應用該品。
3.老人用藥:該品在老年人中T1/2較年輕人明顯延長,應按腎功能適當減量或延長給葯間期。
4.藥物過量:該品無特效拮抗藥,藥物過量時主要給予對症治療和大量飲水及補液等。

配伍禁忌


1.該品與下列藥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註: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黴素、鹽酸金黴素、鹽酸土霉素、鹽酸四環素、葡萄糖酸紅黴素、硫酸多粘菌素B、粘菌素甲磺酸鈉,戊巴比妥、葡萄糖酸鈣。
2.該品與慶大黴素或阿米卡星聯合應用,在體外能增強抗菌作用。
3.該品與強利尿葯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與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後者的腎毒性。
4.丙磺舒可使該品血葯濃度提高,血半衰期延長。

製劑


粉針劑:0.2g;0.5g。

安全術語


S22Do not breathe dust.
切勿吸入粉塵。
S36/37Wear suitable protective clothing and gloves.
穿戴適當的防護服和手套。

風險術語


R42/43May cause sensitization by inhalation and skin contact.
吸入及皮膚接觸可能致敏。

物質毒性


文獻、期刊報道的毒性作用試驗數據
編號毒性類型測試方法測試對象使用劑量毒性作用
1急性毒性靜脈注射成年女性660 mg/kg/11D-I1.行為毒性——驚厥或癲癇發作閾值受到影響
2急性毒性肌肉注射人類14 mg/kg/D1.胃腸道毒性——唾液腺的結構或功能發生變化 2.胃腸道毒性——噁心、嘔吐 3.皮膚和附件毒性——過敏性皮炎(全身暴露后)
3急性毒性口服大鼠>11 mg/kg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4急性毒性腹腔注射大鼠7400 mg/kg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5急性毒性皮下注射大鼠10 mg/kg1.行為毒性——嗜睡 2.行為毒性——驚厥或癲癇發作閾值受到影響 3.胃腸道毒性——運動過度、腹瀉
6急性毒性靜脈注射大鼠2760 mg/kg1.行為毒性——驚厥或癲癇發作閾值受到影響 2.行為毒性——共濟失調 3.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7急性毒性口服小鼠>11 mg/kg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8急性毒性腹腔注射小鼠6200 mg/kg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9急性毒性皮下注射小鼠7600 mg/kg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0急性毒性靜脈注射小鼠3900 mg/kg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1急性毒性皮下注射4 mg/kg1.胃腸道毒性——唾液腺的結構或功能發生變化 2.胃腸道毒性——運動過度、腹瀉 3.胃腸道毒性——噁心、嘔吐
12急性毒性靜脈注射2200 mg/kg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3急性毒性皮下注射>6 mg/kg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4急性毒性靜脈注射2500 mg/kg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5慢性毒性皮下注射大鼠112 mg/kg/28D-I1.血液毒性——正細胞性貧血 2.血液毒性——骨髓發生變化 3.慢性病相關毒性——前列腺重量發生變化
16慢性毒性皮下注射大鼠91 mg/kg/13W-I1.內分泌毒性——脾臟重量發生變化 2.血液毒性——脾發生變化 3.皮膚和附件毒性——皮炎(全身暴露后)
17慢性毒性靜脈注射大鼠21 mg/kg/21D-I
18慢性毒性靜脈注射大鼠42875 mg/kg/5W-I1.胃腸道毒性——其他變化 2.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重下降或體重增加速率下降
19慢性毒性皮下注射91 mg/kg/13W-I1.血液毒性——正細胞性貧血 2.血液毒性——脾發生變化 3.皮膚和附件毒性——皮炎(全身暴露后)
20慢性毒性皮下注射45500 mg/kg/26W-I1.皮膚和附件毒性——皮炎(全身暴露后)
21慢性毒性靜脈注射72 mg/kg/13W-I1.肝毒性——肝重量發生變化 2.血液毒性——正細胞性貧血 3.生化毒性——抑制轉氨酶活性、改變了轉氨酶空間結構
22慢性毒性靜脈注射7500 mg/kg/30D-I1.胃腸道毒性——噁心、嘔吐 2.肝毒性——肝豆狀核變性 3.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其他變化
23慢性毒性靜脈注射2800 mg/kg/7D-I1.血液毒性——血清成分發生變化(如TP、膽紅素、膽固醇) 2.生化毒性——抑制轉氨酶活性、改變了轉氨酶空間結構 3.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24慢性毒性靜脈注射4200 mg/kg/21D-I1.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腎小管發生變化(包括急性腎功能衰竭,急性腎小管壞死) 2.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尿中成分發生變化 3.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其他變化
25生殖毒性靜脈注射大鼠5500 mg/kg,雌性受孕 7-17 天后1.生殖毒性——植入后死亡率增加 2.生殖毒性——影響產仔數 3.生殖毒性——產生額外的胚胎結構(如胎盤、臍帶)
26生殖毒性靜脈注射大鼠5500 mg/kg,雌性受孕 7-17 天后1.生殖毒性——胎兒毒性(如胎兒發育不良,但不至死亡) 2.生殖毒性——肌肉骨骼系統發育異常 3.生殖毒性——新生兒體重增加量減少
27生殖毒性靜脈注射大鼠21 mg/kg,雌性受孕 17-22 天后1.生殖毒性——影響母體卵巢、輸卵管 2.生殖毒性——影響母體子宮,宮頸,陰道 3.生殖毒性——新生兒體重增加量減少
28生殖毒性靜脈注射大鼠21 mg/kg,雌性受孕 17-22 天后1.生殖毒性——睾丸,附睾,輸精管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