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

1982年的人口普查

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指1982年的人口普查。由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決定,普查項目共19項。人口普查的全部資料,用電子計算機進行處理。

簡介


1982年人口普查是我國第三次人口普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於1982年2月19日分佈了《第三次人口普查辦法》28條,規定1982年7月1日零時為全國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普查項目共19項,按人填報的項目有姓名、與戶主關係、性別、哪裡;年齡、民族、常住人口的戶口登記狀況、文化程度、職業、不在業人口狀況、婚姻狀況、生育子女數和存活子女總數、1981年生育胎次等13項,按戶填寫的有戶的類別(家庭戶或集體戶)、本戶住址、本戶人數、本戶1981年出生人數、本戶 1981年死亡人數和有常住戶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數等6項。第三次人口普查結果主要數據是,1982年7月1日零時全國人口為1031882511人其中大陸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等島嶼)的人口和現役軍人共1008175288人。
根據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決定,我國進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這次普查工作,從一九七九年年底著手准 備,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開始全面登記。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各族人民的積極支持下,經過廣大普查工作人員深入細緻的工作,到七月十日,除個別遭受水災的地區略有推遲外,全部完成了普查登記,並在七月底以前全面進行了複查核實工作。經過事後抽樣檢查,證明普查登記達到了高質量的要求。這次人口普查的全部資料,正在用電子計算機進行處理。現將手工簡易匯總的主要數字公布如下:
總人口
全國人口為1,031,882,511人。
大陸29個省、市、自治區(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等島嶼,下同)人口和現役軍人共1,008,175,288人中,除西藏自治區交通及為困難的個別地方(28,601人)是利用行政記錄材料進行估算的以外,全部以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了直接調查。
台灣省人口和福建省金門、馬祖等島嶼的人口,是按台灣當局公布的數字計算的。
香港、澳門地區同胞的人數,是按香港當局和澳門當局公布的數字推算的。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辦法》的規定,這次普查的對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人”。所以,沒有對國外僑胞的人數進行調查。
29個省、市、自治區和現役軍人的人口,同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的一九六四年七月一日零時的694,581,759人相比,18年間共增加313,593,529人,增長45.1%,平均每年增加17,421,863人,年平均增長率為2.1%。
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
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

性別構成


29個省、市、自治區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男性519,433,369人,佔51.5%:女性488,741,919人,佔48.5%。性比例(以女性為100對男性的比例)為106.3。

各民族人口


29個省、市、自治區共有漢族人口936,703,824人,佔93.3%:各少數民族人口67,233,254人,佔6.7%。
同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數字比較,漢族人口增加285,407,456人,增長43.8%;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27,309,518人,增長68.4%。
29個省、市、自治區的55個少數民族中,人口超過百萬的少數民族由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的10個增加為15個。

民族人口排名


0 合計 1,003,913,927
1 漢族 936,674,944 2 壯族 13,383,086 3 回族 7,228,398
4 維吾爾族 5,963,491 5 彝族 5,453,564 6 苗族 5,021,175
7 滿族 4,304,981 8 藏族 3,847,875 9 蒙古族 3,411,367
10 土家族 2,836,814 11 布依族 2,119,345 12 朝鮮族 1,765,204
13 侗族 1,426,400 14 瑤族 1,411,967 15 白族 1,132,224
16 哈尼族 1,058,806 17 哈薩克族 907,546 18 黎族 887,107
19 傣族 839,496 ** 未識別民族 799,705 20 傈僳族 481,884
21 畲族 371,965 22 拉祜族 304,256 23 佤族 298,611
24 水族 286,908 25 東鄉族 279,523 26 納西族 251,592
27 土族 159,632 28 柯爾克孜族 113,386 29 羌族 102,815
30 達斡爾族 94,126 31 景頗族 92,976 32 仫佬族 90,357
33 錫伯族 83,683 34 撒拉族 69,135 35 布朗族 58,473
36 仡佬族 54,164 37 毛難族 38,159 38 塔吉克族 26,600
39 普米族 24,238 40 怒族 22,896 41 阿昌族 20,433
42 鄂溫克族 19,398 43 京族 13108 44 崩龍族 12,297
45 烏孜別克族 12,213 46 基諾族 11,962 47 裕固族 10,568
48 保安族 9,017 ** 入籍 4,937 49 獨龍族 4,633
50 塔塔爾族 4,122 51 鄂倫春族 4,103 52 俄羅斯族 2,917
53 高山族 1,650 54 赫哲族 1,489 55 門巴族 1,140
56 珞巴族 1,066

文化程度人口


29個省、市、自治區人口中,具有大學畢業文化程度的4,414,495人,具有大學肄業文化程度的(包括大學在校生)1,602,474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66,478,02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78,277,140人,具有小學文化程度355,160,310人。高中、初中、小學文化程度的人,分別包括高中、初中、小學的畢業生、肄業生、在校生。
同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數字比較,每十萬人中各種文化程度的人數有如下變化: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人,由416人上升為599人: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由1,319幾人上升為6,62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由4,680人上升為17,758人,具有小學文化程度的人,由28,330人上升為 35,377人
29個省、市、自治區的文盲和半文盲人口(12周歲以上不識字和識字很少的人)為235,820,002人。同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數字比較,文盲和半文盲人口佔總人口的比例由38.1%下降為23.5%。

出生死亡率


29個省、市、自治區一九八一年出生人口為20,669,704人,出生率為20.91‰:一九八一年死亡人口為6,290,103人,死亡率為6.36‰;一九八一年自然增加的人口為14,399,601人,自然增長率為14.55‰。

市鎮總人口


29個省、市、自治區中,居住在市(不包括市轄縣)、鎮的總人口為206, 588,582人。其中236個市的總人口為144,679,340人;2,664個鎮的總人口為61,909,242人。與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數字相比,市鎮總人口共增加79,485,541人,增長62.5%。市鎮總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比例,由一九六四年的18.4%上升為20.6%。

人口地區分佈


各省、市、自治區人口和現役軍人的人口如下:
北京市 9,230,687人(其中9個市轄縣的人口3,632,715人)
天津市 7,764,141人(其中5個市轄縣的人口2,621,576人)
河北省 53,005,876人
山西省 25,291,389人
內蒙古自治區 19,274,279人
遼寧省 35,721,693人
吉林省 22,560,053人
黑龍江省 32,665,546人
上海市 11,859,748人(其中10個市轄縣的人口5,538,876人)
江蘇省 60,521,114人
浙江省 38,884,603人
安徽省 49,665,724人
福建省 25,931,106人(其中金門、馬沮等島嶼的人口57,847人)
江西省 33,184,827人
山東省 74,419,054人
河南省 74,422,739人
湖北省 47,804,150人
湖南省 54,008,851人
廣東省 59,299,220人(其中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的人口暫缺)
廣西壯族自治區 36,420,960人
四川省 99,713,310人
貴州省 28,552,997人
雲南省 32,553,817人
西藏自治區 1,892,393人
陝西省 28,904,423人
甘肅省 19,569,261人
青海省 3,895,706人
寧夏回族自治區 3,895,578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3,081,681人
台灣省 18,270,749人
香港、澳門地區 5,378,624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 4,238,210人

普查質量抽檢


人口普查登記質量的抽樣檢查結果;29個省,市、自治區人口普查登記和複查工作完成後,根據《人口普查登記質量抽樣檢查細則》的規定,進行了質量抽查,其結果如下:
人口數:重報人口佔0.71‰;漏報人口佔0.56‰,重漏相抵,凈差人口佔0.15‰;
性別:誤差率為0.03‰;
年齡:誤差率為6.15‰;
一九八一年出主人口:漏報率為1.83‰;
一九八一年死亡人口:漏報率為4. 40‰。
*台灣省人口,是台灣當局公布的一九八二年六月底的數字;福建省金門、馬祖等島嶼的人口,是台灣當局公布的一九八二年五月底的數字。
**香港地區同胞的人數,是按香港當局公有的一丸八二年六月底的數字推算的。澳門地區同胞的人數,是按澳門當局公布的一九八一年人口普查人數推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