燎疳

西北地區廣為流傳的傳統春節節慶習俗

又稱“燎干”、“燎荒”、“煉疳”、 “散疳”、“燎臊疳”、 “跳疳兒”等。是西北地區廣為流傳的傳統春節節慶習俗,深入民間,以至有“正月二十三,家家戶戶都燎疳!”的民諺。此習俗遍佈於寧夏的銀川、靈武鹽池中寧中衛固原;甘肅的平涼慶陽白銀;陝西關中的興平縣旬邑縣禮泉縣陝北宜川縣,以及彬縣等市縣;青海的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山西的蒲州吉縣,以及山東的曹州等地。

基礎概述


正月二十三,每家每戶都要在門前堆柴火,夜幕降臨,萬家篝火,照徹西北大地,壯乎美哉!我想任何一場篝火晚會都不能和它相媲美,可謂是大西北的篝火節。正月二十三“燎疳”是西北春節的一個結尾,其間也是社火的閉幕時間。元宵是社火表演的高潮,而正月二十三則是社火表演的落幕和結尾。不管是那一種社伙,在這一天里都要到全庄人祭祀的廟裡燒香,磕拜,卸裝,將所有的社伙道具交回社火頭兒封存,自此社火隊的成員就可以各自做自己的私事了。這一天,城鎮里到處都能看見拉著乾柴的車輛在出售柴火,鄉下到處可以看見割柴火的人。“燎疳”的柴火多是蒿草等野生植被或者農作物的秸稈。人們除了割柴火、堆柴火之外,還要將除夕時貼上的對聯、門神扯下,並用黃紙剪成二方連續或四方連續圖案的紙人懸掛於門楣之下,這種紙人叫做“燎疳娃娃”。到了夜幕降臨之時,家家門前都堆放了一堆柴火和當日院內清掃的雜物,然後插上“燎疳娃娃”,把扯下的對聯、門神也投入其中一併點燃,隨後再投入香表、鞭炮、鹽粒等,點燃柴火,用火來燒掉“燎疳娃娃”。這時候家家門前都是火焰閃動,一堆堆的火把院落乃至村落照得紅彤彤的,火光和鞭炮聲相互交織。人們都在火堆上跳來跳去“燎疳”,希冀消災避禍,燎去以往的陳厄和晦氣,讓年在火火紅紅中過完。在有些地區,人們甚至要把小一些的家畜或幼仔抱著從火上跳過,以求牲畜興旺。大人們往往象徵性地跳幾下,就站在一旁圍觀,娃娃們則不然,尤其半大的兒子娃娃們。愛玩火的年紀,平日里要受家人教育和傳統禁火思想的拘束而不敢不能玩,借著節日才有了一個合理的放縱機會,怎能錯過?如脫韁的野馬般任由他們來歡鬧跳躍。本來這個習俗的由來就是為了祈求神靈來保護娃娃們的健康,他們無可厚非地成為了整個活動的主角。碎娃娃或者女子娃娃不敢跳火,則由大人抱著在火堆上跳,或者由大人兩手分別握住娃娃的兩手在火上甩一圈。大一點的娃娃伙們則毫不畏懼,鉚足了勁,爭搶著,和跳遠一樣,撒開腿跑得歡歡地藉助慣性從火上一躍而過,比試誰跳得精彩。偶爾也會有亂了秩序相向同時跳而撞在一起的,跌落下來燒了衣服和眉毛頭髮或著撞傷了頭,跳火升級成了“碰頭會”;有時也有調皮匪氣的兒子娃娃趁機搞惡作劇嚇人的,偷偷在火堆裡面扔幾個二踢腳,當有人跳過時便會炸得火星四濺。自家的火堆熄滅后又趕到另一家去,盡情跳躍享受火的盛宴,直到全村落各家的火堆都熄滅才肯罷休。如果住得集中,則鄰里之間往往都會事先把柴火堆在一起,大家合在一起跳,烈焰照徹天空,場面熱鬧、緊張,氛圍濃烈。如果誰跳不過去,就必定會有燒著棉褲或者眉毛之虞,最能考驗娃娃們的膽量和力氣,盡顯西北漢人尚武崇力的古風和剽悍的性格。最後柴火燒盡,主人或者大家請出有經驗的老農,由他們用鐵鍬把燃剩的帶火星的灰燼輕輕的揚起,在半空中灑下,火花隨風飄飛在黑夜裡閃出點點亮光,像空中飛舞的熒火,又似煙花一樣絢爛奪目。或許煙花的發明是從這裡受啟發而來也未可知。觀賞之餘,寄託了農人希冀秋天豐收的願望。人們依據火星的大小、形狀來預測當年五穀豐稔。火星多小而圓的,卜麥子成咧(著西北方言豐收);火星小而不規則的,卜蕎麥成咧;火星大而圓的,卜豆子成咧;大而不規則的,卜玉米成咧······其實,火星的形狀與燒什麼柴火、柴火燃燒的程度及抽打的粗細有關。四處落下的火星,則要娃娃們一一用腳踩滅,防止引發火災。當地上沒有一丁點火星的,這時“燎疳”活動才宣告結束,娃娃們也才回家。對大人們而言,燎過疳,也意味著過年的一切禁忌都解除了,閑散不得了,又要開始繁忙的春耕了。 “燎疳”也叫煉疳(陝西部分地區)、散疳(甘肅慶陽)、燎臊疳(寧夏北部地區)、跳疳兒和跳火(甘肅白銀)、燎百病(陝北)。

史料記載


“燎疳”習俗早在清代就有文字記載,西北各地地方志都有記載。清代光緒年間《甘肅新通志平涼縣誌》記載:正月二十三夕,剪紙人刺孔遍身,當門焚草,子女皆繞人跳躍,已而焚紙人,曰“燎疳”。光緒《靈州志》載:二十三夕,家戶堆蒺藜於門外,以火焚之,撒以鹽,老幼越跳,名曰燎疳;既而揚其灰,名曰‘六穀花’,以占豐年。民國《隆德縣誌》記載:二十三日晚,當門焚柴草,雜以蔥皮、紙炮,男女皆繞火跳躍,名曰“燎疳”。既而揚其灰,名曰“六穀花”,以占豐年。《鎮原縣誌》記載:“正月二十三日,過去群眾粘面作糕,饋送鄰居,並做各種粘面燈,晚上燃燈結綵,燒紙化表,並用黃紙剪成紙人俗稱疳娃,懸於各處,家中老少均以香火燒紙人,晚上院中放火,將紙人投入火,全家均從火堆上跨過,謂之‘燎疳’,表示驅逐瘟疫,柴禾焚化後用掃帚擂打,以火花大小,多少,形狀預測是年五穀收成,還有的送到場上。”《延綏鎮志》記載:二十三日夜,聚豬羊雜骨燒之,名曰煉干。民國《安塞縣誌》記載:(正月)二十三日夜,家家院內打火,又淋搌布水於火上,謂之“煉干”。民國《洛川縣誌》云:正月月盡之日,備麻子、麥、豆等,先入水泡濕,總置鍋中炒干,名曰“煉干”。俟夜,各戶將屋庭掃除潔凈,積穢物於一處,併入所炒麻子之類燃之,更撒以鹽,取其爆發,意謂可除穢氣也。然後將小兒衣被等物一一於火上燎之,且念之:“煉干哩,花花女上天哩,我院里坐官哩,你院里打磚哩。”新婦歸寧者,必於是日返夫家,謂之“避干”。民國《重修靈台縣誌》記載:(正月)二十三日,家家門前放柴火,其焰愈高愈佳,謂之“燎疳”,並於灰燼餘堆內,次晨尋驗五穀雜糧,以覘當年收成(若某谷之顆粒多者,當年某谷即收成)。

燎疳文化與西北神祇“疳娃娃”、“疳娘娘”


上述史料可知,西北地域遼闊,自然各地叫法存在差異,在具體習俗上也存在些微差異;但冀消災避禍願景都是共通的,據乾隆富平縣誌》載:正月,晦日……以火照桑樹,謂其無蟲,曰‘燎桑’。河西走廊一帶還有“燎天篷”的習俗。據民國《鎮番遺事歷鑒》載:歲盡除夕夜,農家積香篷草於宅院,放火燎天,謂之燎天蓬。逢時家家火光自院內衝出,自遠仰觀,團團點點,猶天火燃燒,秋桐霜染,壯乎美哉!在燃香蓬之前,要視牛圈內耕牛站立的方位,朝牛頭所指方向焚香叩頭,並點燃香篷草堆,全家人圍繞火堆左轉三周,並將事先準備好的五穀糧食撒向火中,令噼叭作聲,待火勢變弱時,全家大小在火堆上跳來跳去,謂能燎去一年的晦氣。燎天蓬的習俗,與“燎疳”形式完全相同,只是時間相差二十四天而已。其與“燎疳”我將在下面提及。“疳”即疳疾,是一種多發於小兒的疾病,過去在古代醫療條件不是很發達的情況之下,農人們便把此病神話了,以為有“疳魔”作祟,就有“疳娃娃”之說,疳娃娃類似瘟神一樣,娃娃得疳疾都是由“疳娃娃”所掌控。人們便用紙剪一連串的娃娃,謂之“疳娃娃”,象徵病魔,將其燃燒視為“送疳”,從而達到祛除疳疾或者防止娃娃患疳疾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甘肅慶陽有“疳娘娘”崇拜,如送子娘娘一樣,“疳娘娘”是掌控著人間孩子得不得疳疾的神。這在西北地區“燎疳”文化中是獨樹一幟的。也有人認為燒紙做的“疳娃娃”是對自然神祇的祭奠,“疳娃娃”替孩子去祭奠神靈,燒掉“疳娃娃”就可以使得正常的孩子不得疳疾。後來“疳娃娃”就泛化為瘟神,主掌一切瘟疫,“疳”泛指一切疾病瘟疫和晦氣。寧夏北部地區把“燎疳”叫“燎臊疳”和陝北把“燎疳”叫“燎百病”就是佐證。在西北方言中,臊即臊頭,指黃癬病。在西北方言中把患黃癬之人叫臊臊子。黃癬潰爛,有異味,故有臊之說。久而久之,“燎疳”就從迷信色彩衍變為一種節日習俗,好多地方已經不再剪紙人了,有好多人都不知道“疳娃娃”的來歷了。“燎疳”與甘肅河西地區除夕的“燎天蓬”、閩南除夕的“跳火墩”、廣東普寧市元宵的“跳火墩”、山西朔州除夕壘旺火和宋代燒大盆的風俗,具有極大的相似性。皆是在新春期間舉行,都有祛除晦氣和寄寓生活紅紅火火一年更比一年旺、旺氣衝天的美好願景。值得注意的是閩南農村除夕的“跳火墩”不容許女人參加,而我們西北的“燎疳”則是老少皆宜的,人人都可參與。“燎疳”究其名稱的意思而言,當源自於古代的“燎祭”。古代的“燎祭”又稱“庭燎”,后又轉變而成“燎歲”習俗。《詩經小雅·庭燎》云:“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鸞聲將將。”陸德明釋文:“鄭云:‘樹之門外日大燭,於內日庭燎。’”古代燒柴祭天稱為燎。《三國志·魏志·賈詡傳》裴注引晉司馬彪九州春秋》:“功業已就,天下已順,乃燎於上帝,告以天命。”《三國志·吳志·吳主傳》“南郊即皇帝位”裴松之注引晉 張勃《吳錄》:“謹擇元日,登壇燎祭,即皇帝位。”“庭燎”後來就演變為除夕人們於庭前燃蒼朮柏葉或竹竿的習俗,意在燎去一年的晦氣。就全國而言,絕大多數地區“燎歲”習俗多被燃放爆竹所取代;只有甘肅河西地區除夕的“燎天蓬”、閩南除夕的“跳火墩”、廣東普寧市元宵的“跳火墩”、山西朔州除夕壘旺火等習俗是對“燎祭”的完整的繼承。而西北地區的“燎疳”在內容上看則更多的是對我國一種古老的以火驅疫和避邪的巫術的繼承,僅僅只在名稱的意思上繼承了“燎祭”的字面意思。上面提及的陝西富平縣除夕的“燎桑”之俗,乃燎歲繼承和衍變。西北大部分地區正月二十三的“燎疳”和甘肅甘肅河西地區除夕的“燎天蓬”和陝西富平縣除夕“燎桑”之俗,體現了西北年俗文化的多樣性

國內外類似習俗


我們不妨把視野投向國內少數民族和歐洲的各民族的篝火活動,這也許有助於我們對西北地區的“燎疳”的涵義更深入的認識。青海土族正月十五日的“來寶”,晚上在山頭上進行跳火堆,參加“來寶”的人們從火堆上跳過,藉以消災免禍。各家各戶都有一人點燃早已製作好的火把,穿過每個房間驅趕鬼怪邪物,出門后揮舞著火把,直奔送火點,待火把燃盡,才能返家。新疆色勒庫爾塔吉克族的皮里克節,則完全是瑣羅亞斯教在帕米爾高原的遺留,其中也有“跳火堆”的儀式。新疆柯爾克孜族的諾魯孜節、青海的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的漢族、少數民族群眾,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藏族群眾,在過自己民族節日時也有“跳火堆”的習俗。而新疆的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蒙古族等族在婚禮上也有“跳火堆”的儀式。
在我國雲南、四川兩省的彝、白、僳僳、納西拉祜等族群眾,每年六月二十四或二十五有過火把節的習俗。火把節的由來,據說是民族英雄額其拉巴帶領百姓殺死作惡多端的天神,上天惱羞成怒,放下無數天蟲來吃莊稼,危害人間。額其拉巴又集中大夥的智慧,在天蟲逞凶的日子舉火燎燒,形成“持火照天以祈豐年”的風俗。
英國傑出的文化人類學家弗雷澤先生在他的名著《金枝》中,為我們介紹了歐洲各國各民族普遍存在的、趣味盎然的篝火節活動。他指出:點燃大堆篝火從火上跳,趕著牲口從火中走過或繞火而行,這種風俗實際上遍及歐洲;手持火炬圍著田地、果園、草場或者畜棚遊行或賽跑,這些作法可以說遍及全歐。一年中任何時間任何地方的篝火中得到的利益也是類似的。不論是用固定的杆子點火也好,或是拿著火把到處走也好,或是從將要熄的篝火堆取出炭灰也好,人們都以為火有利於莊稼生長、人畜興旺、或消除威脅人們的雷電、火災、蟲災、減產、疾病以及不可忽視的巫法等等。十分耐人尋味的是,西北地區的“燎疳”,人們也認為火能夠驅除邪惡,帶來吉祥,能祛病消災,驅除毒蟲,預測豐稔。這和歐洲人舉行篝火活動的功利目的又何其相似!
綜觀之,歐洲人舉行篝火活動、我們古代古代的“燎祭”、宋代燒大盆、“燎疳”、西富平縣除夕的“燎桑”、甘肅河西地區除夕的“燎天蓬”、閩南除夕的“跳火墩”、廣東普寧市元宵的“跳火墩”、山西朔州除夕壘旺火,這些習俗活動無不起源於古老的民間的火崇拜,皆認為火具有避邪禳災、祈福納吉的功能。火在早期遠古時代人類生產生活中的焚荒刀種、取暖照明,驅趕野獸自衛,蒸煮食物的重要用途,使人類告別了洪荒野味、生食冷餐的原始生活而步入了文明時代。同時也使得我們的先祖對火充滿了一種敬仰和神往之情,以至於產生了自然神祇崇拜。以為火不僅能夠給人類帶來光明和力量,還在想象之中賦予了火可以驅散邪惡、祛病消災的超自然之神力和神秘色彩。寄寓著西北人民希望日子紅紅火火,一年更比一年旺、生命旺氣衝天和風調雨順、農業豐收的美好願景。成為了年文化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彰顯了西北地域文化和西北年文化的獨特之處。我設想在物質豐富的時代,在這個節日中加上燒烤、圍火夜話、吃旺旺雪餅等內容,將會使得這個節日更有趣也更富有生命力。

具體來源


“燎疳”的來源,有五種看法:
1.來源於瑣羅亞斯德教,在漫長的絲路歲月中,由波斯經絲綢之路傳播而來。
2.來源於藏族習俗,由吐蕃佔據甘肅時代,由部分現屬於安多、康巴的部落流傳下來。
3.來源於原始薩滿教,由當時信奉原始薩滿教的蒙古語族、突厥語族民族流傳而來。
4.西北漢族原生習俗。
5.內地漢族原生習俗,隨明清時期內地向西北大規模移民而從內地流傳至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