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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容老幼殘疾而無依靠之人的場所
- 山西省壽陽福田寺
福田院
收容老幼殘疾而無依靠之人的場所
福田院即養老院,專門收容老幼殘疾而無依靠之人。北宋嘉祐(1056~1063)之前,即於京師設立東西福田院,嘉祐八年復增設南北福田院,以安頓一般老幼貧疾之人。據舊唐書及唐會要之記載,於宋代之前,唐代即有‘悲田院’之設立,亦為收容貧困者之用,宋代沿襲其例,然改為福田院。
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的養老,不僅僅限於對老年人的優待與官吏退休后的致仕,歷代王朝還創建了許多養老救濟機構,以國家的力量對那些孤寡無依的老年人給予幫助。這樣的措施,既是國家救濟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孔子“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仁政思想的具體實現。(《禮記·禮運》篇)
南北朝時期。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一年(497年).令將司州、洛陽兩地貧病老者別坊居住,備有藥物,給以衣食。南朝梁武帝普通二年(521年)正月,梁武帝蕭衍下詔宣布:“凡民有單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縣咸加收養,贍給衣食,每令周足,以終其身。又於京師置孤獨園,孤幼有歸,華髮不匱。若終年命,厚加料理。”(《梁書·武帝本紀》)梁武帝創設的“孤獨園”,既收養無家可歸的孤兒,也收養無人贍養的老年人,並且負責為收養的老年人料理後事。這是中國古代的第一個官方創設的正式救濟贍養機構。這樣的機構出現於南朝梁朝,與蕭衍是一個既篤通道教佛教也提倡儒學的皇帝有很大關係。他在江南制禮作樂,連北朝的東魏權臣高歡也說:“江東有蕭衍老翁,專講究文章禮樂,中原士大夫南望羨慕,認為正統所在。”對於老年人的專門救濟收養機構,自得到梁武帝的提倡創立,就成為後世仿效的榜樣。
唐代,已開始在京城長安洛陽二京設立悲田院,作為國家對貧苦無依老年人的救濟機構。這種救濟機構始創於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735年),起初稱為“病坊”,專門收容無家可歸的老年乞丐,以後改名為悲田養病坊。 (馬鑒《續事始·病坊》)之所以為救濟機構取這樣的名字,是受佛教思想的影響。佛家認為,供養父母為恩田,供佛為敬田,施貧為悲田。悲田院所需開支,由國家撥付,由僧人負責主持。唐末武宗時,僧尼斂財實行寺廟經濟,因此武宗下詔滅佛,勒令天下僧尼還俗,武宗還專門頒布詔令,規定長安洛陽兩京的悲田院,由國家撥給相當的沒收的寺院田產作為賑濟開支來源,地方各州府則分別撥給本地悲田院七頃到十頃田地,以供開支,並由各地長官選派年高德劭的老年人一名負責日常事務。(《舊唐書·武宗紀》)因此,悲田院成為國家救濟機構的代稱。宋代著名詩人蘇東坡有一次曾對他的弟子說:“我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悲田院乞兒。在我眼中天下沒有一個不是好人。”蘇東坡能夠平等對待悲田院中的貧苦老年人,在當時是非常難得的。
福田院和居養院
宋代繼承了前代設立國家救濟機構的作法,在京城開封設立城東和城西兩個福田院,負責收養鰥寡孤獨的老年人與孤兒,以及城中衣食無著的饑民。“福田”的含義也來源於佛經,意思是積善行可得福報,好像播種田地,秋獲其實。但由於需救濟貧苦老年人的數量很多,嘉佑八年(1063年),宋英宗增置城南、城北兩個福田院,與以前設立的共為四院,成為專門的國家救濟機構。每當嚴冬來臨、朔風吹號、寒雪紛飛之時,也正是福田院最為忙碌的日子。京城開封府的主管官吏,就要到大街小巷巡行,把無依無靠或流浪街頭的老年人、失去雙親的兒童以及乞食街頭的饑民,都一起收容到福田院中住宿。福田院收養的人數,平時有定額的限制,但在冬天則可以額外收養。每天由福田院負責官吏把收養人數上報中書省,由國家左藏庫按規定撥給相應的錢米。直到春回大地、天氣轉暖,老年人們可以自由行動時,才停止額外的收容的錢米供給。(《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
宋徽宗時期,是北宋的老年人救濟收養機構發展最為完善的時代,救濟機構的規模擴大,崇寧元年(1102年)秋天,宋徽宗下令在京城開封設立居養院,以收養鰥寡孤獨老年人。(《宋史·徽宗紀》)以戶絕無人繼承而沒官的財產充當經費。崇寧四年(1105年)徽宗又再次下詔敦促各地州府也建立類似的養老機構。詔書說:“國家實行仁政的首要大事之一,是對天下鰥寡孤獨和貧而無靠的人給予救濟和收養。現在京師雖然設立了福田院,但收養人數不多,每逢嚴冬盛暑,仍有許多無家可歸和患病的老年人流離失所,他們都是令人同情和憐憫的。現在規定開封府和各地州府,都設置居養院,以專門收養鰥寡孤獨的老年人。一年以後,由於當時京西北路提舉司的請求,各地福田院也都改名為居養院。(《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這樣,全國的老年人救濟和收養機構統一起來,任務也更為明確。居養院收養的標準,在宋神宗時規定,以六十歲以上老年人為限。但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又重新下詔,把收養的老年人年齡降低到五十歲以上,條件更為寬大。(《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
宋徽宗以後,居養院在全國各地紛紛設立,甚至普及到縣城。像江西的吉州共有8縣,7個縣都已有居養院,惟獨吉水縣尚未創辦,縣丞黃閑引以為恥。於是請求縣令及常平使者批准,在城南選擇官屋十間,每年撥米五十斛,建立“安樂院”一所,使吉水孤寡老年人得以安度晚年。(程《洛水集·吉水縣創建居養院記》)有的居養院因為負責官吏重視,規模宏大,經營也井井有條。像南宋時的蘇州居養院,有房屋65幢,310間居室,房屋整齊排列,其間長廊相連,便於來往。收養了許多孤寡老年人與孤兒。蘇州居養院由官府撥給官田1660畝,出租后每年可得米700石,作為經費。院中設置倉庫、水井,並有僧人主持老年人醫藥及死後安葬事務,成為當時地方居養院的典範。(《吳都文粹續集》卷八)
在居養院中收養的老年人,按宋徽宗時的規定,每人每天發給米1升、錢10文,可以大體上滿足溫飽。每年的11月到正月,因天氣寒冷,每天還加發錢5文,作為購買柴炭取暖之用。小兒則諸項供給減半。另外,90歲以上的收養老年人,由於為數稀少,每天還可以額外增加醬菜錢20文,夏天發給布衣,冬天發給寒衣絮被。(《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宋徽宗大觀二年(1108年)荊南府枝江縣居養院中,發現一名已經lol歲的老年人咸通。知府席震上奏朝廷,請求對咸通予以額外照顧,每天添給肉食錢和醬菜錢30文,冬季發棉絹衣被,夏天單絹衫褲。並建議全國居養院對百歲以上的老年人都給予同樣的照顧。以顯示朝廷的惠民之政。徽宗同意了席震的請求,把奏章轉發各地執行。(《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宋代對養老機構的重視,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據南宋高宗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的統計,僅杭州臨安府一地,每年用於收養和救濟老年人的開支,就達錢米10餘萬之多。(《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
宋代國家救濟機構的普遍創建,不僅是宋代高度發達的經濟文化的結果,也是古代儒家人道主義思想的體現。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在杭州為官,在這裡創設養濟院。多年以後,他早已經離開杭州,在朝廷任翰林學士。一個朋友因東坡的幫助而致以銀150兩、金5兩的酬謝。東坡既不願接受這筆錢,又不想拂逆朋友的盛意,於是把這筆錢轉送給杭州養濟院,“用以助買田,以養天民之窮者。”(《淳臨安志》卷七·養濟院)蘇東坡對老年人的仁愛之心,在這件事上得到了很好的體現。
當然,宋代的養濟院也並非十全十美,許多主管官吏並不重視養老救濟,對養濟院的事務不予檢查,甚至當撥的錢米也不按期撥付,致使流離失所的老年人死於凍餓。南宋高宗時,尚書戶部侍郎王俁曾指出當時養老救濟中,“官吏失於措畫。宜收而棄,以壯為弱,或減克支散,或虛立人數,如此之類,其弊多端,不可不察。”(《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也就是說,由於官吏的漠不關心和計劃不周,許多應該收養的老年人被棄之門外,卻把一些還可以自食其力的壯年人也收養進來。有的官吏貪污剋扣應給老年人的錢糧,有的甚至虛立人數,以多吃空額,而官吏互相包庇,難以檢查,不過這樣的弊端是封建王朝官吏的通病,並不是養老中所獨有的。
養濟院與粥廠
明清時期承襲宋代的國家救濟收養老年人的傳統,在京城和全國各地廣泛設立養濟院、資善堂、粥廠等機構。
在唐代,武后長安年間(701~704年),將此慈善事業納入政府管理的事務之中,設置了負責檢查有關寺院悲田的一切活動的使職。《唐會要》卷四十九“病坊”中記載:“悲田養病,從長安以來,置使專知。”其後,在玄宗開元五年(717年),宰相宋璟認為悲田養病是佛教內事務,國家不應設官。但是他的建議並未為唐玄宗所接受。“開元五年,宋璟奏悲田乃關釋教,此是僧尼職掌,不合定使專知。元宗不許。”開元二十二年(734年),唐玄宗下令“京城乞兒,悉令病坊收養,官以本錢收利給之”,於是養病坊兼官辦孤兒院,經費也由國家官本放貸的利息提供。宋代沿襲唐例,北宋嘉佑(1056~1063年)之前,即於京師設立東西福田院,嘉佑八年復增設南北福田院,以安頓一般老幼貧疾之人。宋徽宗時期,蔡京當政,令全國各地置居養院、安濟坊。居養院,收容殘疾無家可歸者及孤兒。安濟坊,則“募僧主之”,為貧病無力求醫者治病並收住養療。為鼓勵僧醫,國家規定“三年醫愈千人,賜紫衣、祠部牒各一道。”其統計考核則依據病歷檔案:“醫者人給手歷,以書所治痊失,歲終考其數為殿最。”這被稱為中國最早的病歷制度。
在日本,奈良興福寺於養老七年(723年),設立悲田院與施藥院。其後各大寺始紛紛設置。天平二年(730年),光明皇后將悲田、施藥兩院改為公營制。平安時代繼續奈良舊制,於平安京一條之北及鴨川西畔,設置東西兩所悲田院。
佛教這一傳統,光大至今。
1914年凈波於常州清涼寺倡辦“黃卐慈善會”。
1917年上海成立慈善組織“中國濟生會”,王一亭居士任會長。
熊希齡居士籌建香山慈幼院,主要安置災區孤兒。
1918年寧波建佛教孤兒院。
福田院
1920年北京佛教籌賑會、津門佛教救苦會成立。
1921年馬冀平等發起金會,教養災童數千名。
1922年太虛與達觀在長沙發起創辦孤兒院。
印光等發起建立南京佛教慈幼院。
1925年寶慶佛化新醫學社成立。
1929年凈嚴創辦河南佛學社中醫學校。
1930年上海玉慧觀等開辦“佛慈藥廠”。
1931年武漢大水,李白塵等發起慈善救濟委員會。鍾益亭施診,每日診治災民500人以上。
1932年中國佛教會在南京設立佛教醫院。
上海僧伽救護隊成立,由宏丹領隊,投入戰地救護。
心道在西安組織“戰地流動服務隊”。
關絅之創辦上海佛教慈幼院。
武漢佛教徒組織救護隊。
1934年北京三時學會創辦“大良醫院”。
1936年上海佛化醫院建立。
1937年廈門市僧眾救護訓練隊成立。
中國佛教會在上海設立佛教時疫醫院,救濟貧病8萬餘人。
漢口佛教正信會成立救護隊。
屈映光等發起慈善聯合救災會、僧伽救護隊。
徐蔚如等與天津居士舉辦婦孺臨時救濟院。
1938年中國佛教會在上海組織僧侶掩埋隊,掩埋屍體萬具以上。
興慈在上海發起成立“佛教同仁會”,救濟難民。
武漢佛教徒創立佛教醫院。
四川佛教會開辦僧伽救護訓練班。
1939年雲南省成立僧眾救護隊。
1940年悲觀、覺道等組織“陪都僧伽救護隊”。
上海佛教凈業社成立“凈業教養院”,收容流浪兒童。
1942年范成等在上海開設佛教施粥廠。
1943年查干葛根活佛在拉圖廟成立醫校,培養喇嘛學醫,在胡暑廟設診。
1945年上海虹口西竺寺設立中國佛教醫院。
蘇州佛教界創辦佛教孤兒院。
1946年常州天寧寺創辦佛教醫院。
1947年福州在世界各地閩籍佛教徒捐助下創辦佛教醫院。
1949年興慈在上海法藏寺設慈光施診所。
1953年台中市開辦“佛教菩提醫院”施診。
1956年台中佛教菩提醫院建成13層醫療大樓。
1957年福州崇福寺成立佛教女眾安養院。
1958年太原白雲寺僧眾舉辦中醫醫院。
1962年台中佛教醫院成立,於凌波任院長。
1966年證嚴在台灣創建花蓮慈濟會。
1967年星雲接辦宜蘭縣“仁愛救濟院”。
1970年香港佛教醫院建成啟用。
星雲與徐槐生創辦大慈育幼院,收養孤兒。
1976年星雲等創辦的“佛教普門醫院”開診。
1978年香港正覺蓮社在何善衡、李寬德資助下,創辦佛教寶靜安老院。
1981年世界佛教友誼會港澳分會在香港創辦“世佛會慈氏育嬰園”。
1984年佛光山設“施診醫療隊”。
台灣花蓮“佛教慈濟功德醫院”開業。
佛光山台北普門寺成立“友愛服務隊”為老幼孤獨服務。
1985年福建長樂縣佛協創辦風傷醫療所。
1986年五台山創辦佛家醫院。
台灣證嚴建成花蓮慈濟醫院,並開診。
楊掬梅居士捐資首創上海第一社會福利院佛教居士安養部。
1988年佛光山成立“慈悲喜舍功德會”,發起捐贈器官。
1991年蘇州市佛教協會創辦佛教安養院。
1992年青海塔爾寺成立藏醫院。
1993年佛光山設“佛光親屬會”,福利出家眾之父母。
1994年首屆佛教醫藥研討會在武夷山市召開。
當陽玉泉寺設立“佛慈診所”。
蘇州市佛協向市兒童醫院捐資12萬元。
台灣證嚴創辦的“慈濟醫學院”開始招生。
1995年福建省佛教義診所在福州法海寺成立。
佛光山在台南明德戒毒村開辦佛教戒治班。
1997年普陀山佛協“普濟醫院”建成開業。
隨著時代的進步,各種佛教醫療安養設施、技術及服務方式也日益現代化,但慈悲的宗旨,並未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