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普羅寧注射液
用於改善各類急慢性肝炎的注射液
硫普羅寧注射液
2毫升:0.1克*5支
本品為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明液體。
針劑
國葯准字H20041079
本品主葯成份為:硫普羅寧。
化學名稱為N-(2-巰基丙醯基)-甘氨酸。
化學結構式:
結構式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20。
1 用於改善各類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
3 用於降低放化療的不良反應,並可預防放化療所致的外周白細胞減少。
4 用於老年性早期白內障和玻璃體渾濁。
(一)需使用溶媒的注射用硫普羅寧及硫普羅寧注射液:
靜脈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連續4周。
配製方法:臨用前每0.1g注射用硫普羅寧先用5%的碳酸氫鈉注射液(pH=8.5)2m1溶解,再擴容至5%~l0%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鈉注射液250~500ml中,按常規靜脈滴注。
(二)不需使用溶媒的注射用硫普羅寧及硫普羅寧注射液:
靜脈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連續4周。
配製方法:臨用前溶於 5%~l0%的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鹽水250~500ml中,按常規靜脈滴注。
(三)硫普羅寧葡萄糖/氯化鈉注射液:
靜脈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連續4周。
1.過敏反應:在硫普羅寧注射劑型上市后收集的1560例不良反應病例報告中,嚴重不良反應病例報告115例,主要表現為過敏性休克的79例(死亡1例)。其他不良反應還有皮疹、瘙癢、噁心、嘔吐、發熱、寒戰、頭暈、心慌、胸悶、頜下腺腮腺腫大、喉水腫、呼吸困難、過敏樣反應等。
2.本葯可能引起青黴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應,但其不良反應的發生率較青黴胺低。
3.血液系統 少見粒細胞缺乏症,偶見血小板減少,如果外周白細胞計數降到每毫升3.5×106以下,或者血小板計數降到每毫升10×106以下,建議停葯。
4.泌尿系統 可出現蛋白尿,發生率約為10%,停葯后通常很快即可完全恢復。另有個案報道本葯可引起尿液變色。
5.消化系統 可出現味覺減退、味覺異常、噁心、嘔吐、腹痛、腹瀉、食慾減退、胃脹氣、口腔潰瘍等。另有報道可出現膽汁淤積、肝功能檢測指標(如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總膽紅素、鹼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現異常應停用本品,或進行相應治療。
6.皮膚 皮膚反應是本葯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約為10%~32%,表現為皮疹、皮膚瘙癢、皮膚髮紅、蕁麻疹、皮膚皺紋、天皰瘡、皮膚眼睛黃染等,其中皮膚皺紋通常僅在長期治療后發生。
8.肌肉骨骼 有個案報道使用本葯治療可引起肌無力。
9.長期、大量應用罕見蛋白尿或腎病綜合症。
10.其它:罕見胰島素性自體免疫綜合症,出現疲勞感和肢體麻木應停用。
藥理作用:硫普羅寧是一種與青黴胺性質相似的含巰基藥物,具有保護肝臟組織及細胞的作用。動物試驗顯示,硫普羅寧能夠通過提供巰基,防止四氯化碳、乙硫氨酸、對乙醯氨基酚等造成的肝臟損害,並對慢性肝損傷的甘油三酯的蓄積有抑制作用。硫普羅寧可以使肝細胞線粒體中ATP酶的活性降低,從而保護肝線粒體結構,改善肝功能。此外,硫普羅寧還可以通過巰基與自由基的可逆結合,消除自由基。
毒理研究: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給大鼠口服硫普羅寧(MPC),自尿中排泄量較低(0.0015%),靜脈注射后尿中排泄量則明顯增高(22.35%)。靜脈注射后血中水平高,且至30分鐘均可檢出,口服60分鐘血漿達高峰,直至120分鐘可檢出。在人體口服、肌肉注射后,尿中排泄量相近(肌注為 10-12%,口服15.4%),但肌注後排泄時間延長,需8-24小時,血漿水平也較口服為高。
1.對本品成分過敏的患者。
2.重症肝炎並伴有高度黃疸、頑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併發症的肝病患者。
3.腎功能不全合併糖尿病者。
4.孕婦及哺乳婦女。
5.兒童。
6.急性重症鉛、汞中毒患者。
7.既往使用本葯時發生過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小板減少或其它嚴重不良反應者。
1.出現過敏反應的患者應停用本葯。
以下患者慎用
(1)老年患者。
(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
(3)既往曾使用過青黴胺或使用青黴胺時發生過嚴重不良反應的患者。對於曾出現過青黴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葯應從較小的劑量開始。
2.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定期進行下列檢查以監測本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紅蛋白量、血漿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時尿蛋白。此外,治療中每3個月或每6個月應檢查一次尿常規。
妊娠期婦女禁用本葯。美國藥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對本葯的妊娠安全性分級為C級。本葯可通過乳汁分泌,有使乳兒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潛在危險,故哺乳婦女禁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禁用。
(辰吉格)硫普羅寧注射液不應與具有氧化作用的藥物合用。
當用藥過量時,短時間內可引起血壓下降,呼吸加快,此時應立即停葯,同時應監測生命體征並予以支持對症處理。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保存。
西林瓶裝,6支/盒,100盒/箱
18個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品標準WS1-(X-053)-2010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