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文公章句下

滕文公章句下

本篇以論立身處世的“出處”、氣節等為主,很富有哲理性,當然也仍然離不開政治。全篇原文共10章,本書選8章。

作者簡介


孟子(約前372-前289),名軻,字子輿戰國中期鄒國人(也就是現在的山東鄒縣東南人),距離孔子的故鄉曲阜不遠。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學說的繼承者,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相傳孟子是魯國貴族孟孫氏的後裔,幼年喪父,家庭貧困,曾受業於子思的學生。學成以後,以士的身份遊說諸侯,企圖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到過 梁(魏)國、齊國宋國滕國、魯國。當時幾個大國都致力於富國強兵,爭取通過暴力的手段實現統一,他繼承了孔子“仁”的思想並將其發展成為“仁政”思想,被稱為"亞聖"。

文章介紹


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原文
陳代(1)曰:“不見諸侯,宜若小然;今一見之,大則以王,小 則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尋(2)’,宜若可為也。”
孟子曰:“昔齊景公田(3),招虞人以旌(4),不至,將殺之。志士 不忘(5)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6)。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與?昔者趙簡子(7)使王良(8)與劈奚(9)乘,終 日而不獲一禽。嬖奚反命(10)曰:‘天下之賤工也。’或以告王良。良 曰:‘請復之。’強而後可,一朝而獲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 良工也。’簡子曰:‘我使掌與女乘。’謂王良。良不可,曰:‘吾 為之范我馳驅(11),終日不獲一;為之詭遇(12),一朝而獲十。云: “不失其馳,舍矢如破(13)。”我不貫(14)小人乘,請辭。’御者且羞與 射者比(15);比而得禽獸,雖若丘陵,弗為也。如枉道而從被,何也?且子過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註釋
(1)陳代:孟子的學生。(2)枉:屈。尋:八尺為一尋。(3)田:打 獵。(4)招虞人以旌:虞人,守獵場的小官。古代君王有所召喚,一定要 有相應的標誌,旌旗是召喚大夫的,弓是召喚士的,若是召喚虞人,只能用 皮冠.所以這個虞人不理睬齊景公用旗旗的召喚。《左傳昭公二十年》曾經 載過這一件事,孔子並對這個虞人有所稱讚,所以下文孟子說到“孔子奚取 焉”.(5)不忘:不忘本來是常常想到的意思,雖然常常想到自己“在溝 壑”和“喪其元”的結局,但並不因此而貪生怕死。所以,這裡的“不忘”也 可以直接理解為“不怕”。(6)元:首,腦袋。(7)趙筒子:名鞍,晉國 大夫。(8)王良:春秋末年著名的善於駕車的人。(9)嬖奚:一個名叫 奚的受寵的小臣。(10)反命:復命。反同“返”。(11)范我馳驅:使我的 驅馳規範。“范”在這裡作動詞,使……規範。(12)詭遇:不按規範駕車。 (13)不失其馳,舍矢如破:引自《詩經小雅車攻》。意為按規範駕車,箭放出就能射中目標。(14)貫:同“慣”,習慣。(15)比:合作。
原文翻譯
陳代說:“不去拜見諸侯,似乎只是拘泥於小節吧。如今一去 拜見諸侯,大則可以實施仁政,使天下歸服;小則可以稱霸諸侯。況且《志》書上說:‘彎曲著一尺長,伸展開來八尺長。’似乎是 可以這樣以屈求伸的罷。”
孟子說:“從前齊景公打獵,用族旗召喚獵場的管理員,那管 理員因為他召喚的方式不對而不予理睬。齊景公想殺了他,他卻 一點也不怕。因而受到孔子的稱讚。所以,有志之士不怕棄屍山 溝,勇敢的人不怕丟掉腦袋。孔子認為那獵場管理員哪一點可取 呢?就是取他因召喚不當就不去的精神。如果我不等到諸侯的召 喚就自己上門去,是為了什麼呢?況且,所謂彎曲著一尺長,伸 展開來八尺長的說法,是從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如果從利 益的角度來考慮問題,就是彎曲著八尺長,伸展開一尺,那也是 有利益的啊,難道也可以於嗎?從前趙簡子命令王良為他所寵愛 的小臣名叫奚的駕車去打獵,整整一天沒有打著一隻獵物。那奚 回去後向趙簡子報告說:‘王良真是天下最不會駕車的人了!’有 人把這話告訴了王良。王良便對奚說:‘請讓我再為您駕一次車。’ 奚勉強同意了,結果一個清晨就打了十隻獵物。奚回去后又向趙 簡子報告說:‘王良真是天下最會駕車的人啊!’趙簡子說:‘我讓 他專門為你駕車吧。’當趙簡子徵求王良的意見時,王良卻不肯干 了。他說:‘我按規範為他駕車,他一整天都打不到一隻獵物;我 不按規範為他駕車,他卻一個清晨就打了十隻獵物。《詩經》說: “按照規範駕車去,箭一放出就中的。”我不習慣為他這樣的小人 駕車,請您讓我辭去這個差事。’駕車的人尚且羞於與不好的射手 合作,即便合作可以打到堆集如山的獵物也不於。如果我現在卻 扭曲自己去追隨那些諸侯,那又是為了什麼呢?況且,你的看法 是錯誤的:扭曲自己,是不可能讓別人正直的。”
本篇賞析
陳代為孟子所出的是一個以屈求伸的主意。“枉尺而直尋”,先 彎曲自己,哪怕顯得只有一尺長,有朝一日實現抱負,伸展開來,就可以有八尺長了。
陳代所說的,其實正是蘇秦張儀縱橫家的做法。先順著 諸侯們的味口來,然後再慢慢實施自己的思想主張。說穿了,有一點機會主義的味道。所以,孟子堅決不同意,而 以“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的方正剛直為行為主張.
同時以齊景公時的獵場管理員和趙簡子時的優秀駕駛員王良為范 例,說明了君子在立身出處上不能苟且,不能搞機會主義的啟發。最後指出,機會主義的路其實也是走不通的,因為,“枉己者,未 有能直人者也。”把自己弄得彎曲起來,扭曲了人格,怎麼還可能 去讓別人正直呢?這就又回到他的前輩孔子的說法去了:“不能正其身,如正人 何?”(《論語子路》)自己不能夠正直,怎麼可能去讓別人正直 呢?
內容大同小異,沒有多大區別。只不過孟子的出發點是反對 投機取巧的機會主義。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雖然孔、孟都很倡導通權達變的思想,但在立身處世的出處方面,卻是非常認真而不可苟且的。因為,對 他們來說,這是一個原則問題。
或許正是因為堅持這個原則而影響了他們的學說為當世所 用,使他們在世的時候沒有能夠“大行其道”。但從另一方面來說,也許正因為他們堅持了這個原則,才使他們的學說在身後流傳下 下去,歷千年而不衰,使他們本身也成為聖人、亞聖人。
對於現代人來說,由於社會分工的愈益精細,職業的愈益分 化,立身處世的“出處”問題似乎已不那麼突出了。但面臨擇業,面臨進退,面臨鋪天蓋地的招聘廣告和所謂“雙向選擇”,是否還 是有必要考慮考慮自己的“出處”問題呢?

妾婦之道與大丈夫之道

原文
景春(1)曰:“公孫衍(2)、張儀(2)豈不誠大丈夫哉?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1)”
孟子曰:“是焉得為大丈夫乎?子未學禮乎?丈夫之冠也,父 命之(5);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門,戒之曰:‘往之女家,必 敬必戒,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6);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 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
註釋
(1)景春:人名,縱橫家的信徒。(2)公孫衍:人名,即魏國人犀首,著 名的說客。(3)張儀:魏國人,與蘇泰同為縱橫家的主要代表。致力於游 以路橫去服從秦國,與蘇泰“合縱”相對。(4)熄:指戰火熄滅,天 下太平。(5)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古代男子到二十歲叫做成年,行加冠 禮,父親開導他。(6)廣居、正位、大道:朱熹註釋為:廣居,仁也;正 位,禮也;大道,義也。
原文翻譯
景春說:“公孫衍和張儀難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嗎?發起怒來,諸侯們都會害怕;安靜下來,天下就會平安無事。”
孟子說:“這個怎麼能夠叫大丈夫呢?你沒有學過禮嗎?男子 舉行加冠禮的時候,父親給予訓導;女子出嫁的時候,母親給予 訓導,送她到門口,告誡她說:‘到了你丈夫家裡,一定要恭敬. 一定要謹慎,不要違背你的丈夫!’以順從為原則的,是妾婦之道。至於大丈夫,則應該住在天下最寬廣的住宅里,站在天下最正確 的位置上,走著天下最光明的大道。得志的時候,便與老百姓一 同前進;不得志的時候,便獨自堅持自己的原則。富貴不能使我 驕奢淫逸,貧賤不能使我改移節操,威武不能使我屈服意志。這 樣才叫做大丈夫!”
本篇賞析
景春認為公孫衍、張儀能夠左右諸侯,挑起國與國之間的戰 爭,“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是了不得的男子漢大丈夫.
孟子則認為公孫衍、張儀之流靠搖唇鼓舌、曲意順從諸侯的 意思往上爬,沒有仁義道德的原則,因此,不過是小人、女人,奉 行的是“委婦之道”,哪裡談得上是大丈夫呢?
孟子的說法含蓄而幽默,只是通過言“禮”來說明女子嫁 時母親的囑咐,由此得出“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這裡值得 我們注意的是,古人認為,妻道如臣道。臣對於君,當然也應該 順從,但順從的原則是以正義為標準,如果君行不義,臣就應該 勸諫。妻子對丈夫也是這樣,妻子固然應當)順從丈夫,但是,夫 君有過,妻也就當勸說補正。簡言之,應該是“和而不同”。只有 太監小老婆婢女之流,才是不問是非,以一味順從為原則,實際 上,也就是沒有了任何原則。
可見,“妾婦之道”還不能一般性地理解為婦人之道,而實實 在在就是“小老婆之道”。
孟子的挖苦是深刻而尖銳的,對公孫衍、張儀之流可以說是 深惡痛絕了。
遺憾的是,雖然孟子對這種“以順為正”的妾婦之道已如此 痛恨,但兩千多年來,這樣的“妾婦”卻一直生生不已,層出不 窮。時至今日,一夫一妻已受法律保護,“妾婦”難存,但“妾婦 說”卻未必不存,甚或還在大行其道哩。
怎麼辦呢?
孟子的辦法是針鋒相對地提出真正的大丈夫之道。這就是他 那流傳千古的名言:“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怎樣做到?那就得“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就 還是回到儒學所一貫倡導的仁義禮智上去了。這樣做了以後,再 抱以“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的立身處世態度,也就 是孔子所謂“用之則行,舍之則藏,”(《論語述而》)或孟子在 另外的地方所說的“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盡心 上》那就能夠成為真正的堂堂正正的大丈夫了。
孟子關於“大丈夫”的這段名言,句句閃耀著思想和人格力量的光輝,在歷史上曾鼓勵了不少志士仁人,成為他們不畏強暴,堅持正義的座右銘。
直到今天,當我們讀這段書的時候,似乎仍然可以聽到他那金聲玉振的聲音。

不由其道鑽穴之徒

原文
曰(1):“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父母之 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2)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 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古之人未嘗不欲仕也,又惡不由其道。不 由其道而往者,與鑽穴隙之類也。”
註釋
(1)本段系節選孟子與魏國人周霄的對話。“曰”指“孟子曰”。(2)媒 妁(Shuo):媒人,介紹婚姻的人。
原文翻譯
孟子說:“男孩子一生下來,父母便希望給他找一個好的妻室,女孩子一生下來,父母便希望給好找一個好的婆家。父母這樣的 心情,人人都有。但是,如果不等父母的安排,媒人的介紹,就 自己鑽洞扒縫互相偷看,甚至翻牆過壁支私會,那就要受到父母 和社會上其他的人鄙視。同樣的啟發。古代人不是不想做官,只 不過厭惡不經過正當的途徑去做官。不經過正當的途徑去做官,與 男女之間鑽洞扒縫的行為是一樣的”
本篇賞析
孟子以男女苟合偷情為喻,譴責那些不由其道,不擇手段去 爭取做了的人,實際上還是在譴責靠遊說君王起家的縱橫術士們。
根據孟子的觀點,想做官,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和理想是非 常正當的。但另一方面,“又惡不由其道”。說穿了,還是立身處 世的“出處”問題。其基本觀點與“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一 章是相同的,就是不能靠不正當手段去爭取做官,不能扭曲自己 的人格。
孟子關於男女偷情的比喻是非常生動而深刻的。不過,時代 發到今天,戀愛婚姻一律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已被 拋到了一邊,少男少女們再也用不著鑽洞扒縫,翻牆過壁,像張 君瑞崔鶯鶯那樣“待月西廂下”了。那麼,“鑽穴隙之類”是不 是也就合理了呢?
當然不是這樣,莫說是在政治上、官場上去“鑽穴隙”,就是 男女關係上的“不由其道而往”,也仍然會遭到“父母國人皆賤 之”,總歸不是什麼光宗耀祖的事罷。
所以,還是光明磊落走正道,不要“鑽穴隙之類”的好。
孟子的比喻始終是意味深長的。

動機與效果的問題

原文
彭更(1)問曰:“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2)於諸侯,不以泰(3)乎?”
孟子曰:“非其道,則一章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子以為泰乎?”
曰:“否。士無事而食,不可也。”
曰:“子不通功易事(4),以羨(5)補不足,則農有餘粟,女有餘布。子如通之,則梓匠輪輿(6)皆得食於子。於此有人焉,人則孝,出則 悌,守先王之道,以待(7)后之學者,而不得食於子。子何尊梓匠輪 輿而輕為仁義者哉?”曰:“梓匠輪輿,其志將以求食也;君子之為道也,其志亦將 以求食與?”
曰:“子何以其志為哉?其有功於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
曰:“食志。”
曰:“有人於此,毀瓦畫漫(8),其志將以求食也,則子食之乎?”
曰:“否”
曰:“然則子非食志也,食功也。”
註釋
(1)彭更:人名,孟子的學生。(2)傳食:指住在諸侯的驛舍(賓館)里 接受飲食。傳,驛舍,相當於今天的賓館。(3)泰:同“太”,過分。 (4)通功易事:交流成果,交換物資。(5)羨:余,多餘。(6)梓匠輪輿:梓人、匠人批木工;輪人、輿人指製造車輪和車箱的工人。 (7)待:同“持”,扶持。 (8)墁(man):本義為粉刷牆壁的工具,這裡指新粉刷過的 牆壁。
原文翻譯
彭更問道:“跟在身後的車幾十輛,跟隨的人幾百個,從這個諸侯國吃到那個諸侯國,不是太過分了嗎?”
孟子說:“如果不正當,就是一籃子飯也不能夠接受;如果正當,就是像舜那樣接受了堯的天下也不過分。——你說得過分 嗎?”
彭更說:“不,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覺得,讀書人不勞動而白吃飯,是不對的。”
孟子說:“你如果不互通有無,交換各行各業的產品,用多餘的來補充不足的,就會使農民有多餘的糧食沒人吃,婦女有多餘 的布沒人穿。你如果互通有無,那麼,木匠車工都可以從你那裡 得到吃的。比如說這裡有一個人,在家孝順父母,出門尊敬長輩,奉行先王的聖賢學說,來培養後代的學者,卻不能從你那裡得到 吃的。你怎麼可以尊重木匠車工卻輕視奉行仁義道德的人呢?”
彭更說:“木匠車工,他們幹活的動機就是為了求飯吃。讀書人研究學問,其動機也是為了求飯吃嗎?”
孟子說:“你為什麼以他們的動機來看問題呢?只要他們對你有或績,應該給他們吃的,那就給他們吃的罷了。況且,你是論 動機給他們吃的呢?還是論功績給他們吃的呢?”
彭更說:“論動機。”
孟子說:“比如這裡有一個人,把屋瓦打碎,在新刷好的牆壁上亂畫,但他這樣做的動機是為了弄到吃的,你給他吃的嗎?”
彭更說:“不。”
孟子說:“那麼,你不是論動機,而是論功績的了。”
本篇賞析
這裡實際上牽涉到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個還是當受不當受的問題。用我們的話來說,就是,只要是正當的,再多也可以接受;如果不正當,再少也不應該接受。這 就涉及到我們今天一些經濟案件的問題了。比如說某項技術發明 或新產品開發之類的成果收人問題,新聞媒介時有披露,其癥結 點在就在於當事人的巨額收入是“如其道”還是“非其道”。如果是“如其道”,那再多也不應該有問題(當然要按有關規定上稅等 等),如果是“非其道”,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這裡的界限是很 清楚的。
問題倒是在於,誰來認定是“如其道”還是“非其道”呢?混亂也正是出在這裡,往往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認識。這大概就需 要多多頒布法規了吧。回到孟子的說法,我們看到,他在這裡的觀點與孔子所謂“如利思義”(《論語憲問》或“見得思義”(《論語季氏》)的觀點以及他自己“當辭則辭,當受則受”的實際做法(見《公 孫丑下》43)都是一致的。說到底,還是我們今天常說的“君 子愛財,取之有道”。“有道”就是“如其道”,“無道”就是“非 其道”。
本章牽涉的另一個方面是動機與效果的關係問題。
在這一點上,孟子同樣採取了他一貫的推謬手法,把論辯對手推到荒唐的境地,使之不得不承認錯誤,從而證實了自己觀點 的正確性。
在我們今天看來,他們師生之間所談論的這個問題並不複雜.學生彭更是從動機來看問題,解決問題。孟子則是從實際功績,也 就是效果方面來看問題,解決問題。有點近似於我們今天說不聽 大話、空話,只看工作實績。
當然,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動機與效果的問題是一對哲學範疇。我們的觀點是二者的統一,也就是主觀動機與客觀效果統 一:無論你是共。辦了錯事,還是做好事的“動機不純”,都是反對的。
只不過,面對生活與工作的實踐,不可能事事都能做到二者的統一。在這種情況下,恐怕還是應該主要看實績,也就是“食 功”而“非食志”了吧。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文
孟子謂戴不勝(1)曰:“子欲子之王之(3)善與?我明告子。有楚大 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傅諸?使楚人傅諸?”
曰:“使齊人傅之。”
曰:“一齊人傅之,眾楚人咻(3)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 得矣;引而置之庄岳(1)之間數年,雖日撻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子謂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於王所。在於王所者,長幼卑尊皆 薛居州也,王誰與為不善?在王所者,長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 誰與為善?一薛居州,獨如宋王何?”
註釋
(1)戴不勝:人名,宋國大臣。(2)之:動詞,向,往,到。(3)咻(xiu):喧嘩干擾。(4)庄岳:齊國的街里名。庄,街名;岳,里名。
原文翻譯
孟子對戴不勝說:“你希望你的君王向善嗎?我明白告訴你吧。比如說有一位楚國的大夫,希望他的兒子學會說齊國話,是找齊 國的人來教他好呢?還是找楚國的人來教他好?”戴不勝說:“找 齊國人來教他好。”
孟子說:“如果一個齊國人來教他,卻有許多楚國人在他周圍 觀楚國話來干擾他,即使你每天鞭打他,要求他說齊國話,那也 是不可能的。反之,如果把他帶到齊國去,住在齊國的某個街市 比方說名叫庄岳的地方,在那裡生活幾年,那麼,即使你每天鞭 打他,要求他說楚國話,那也是不可能的了。你說薛居州是個好 人,要他住在王宮中。如果在王宮中的人,無論年齡大小還是地 位高低都是像薛居州那樣的好人,那君王和誰去做壞事呢?相反,如果在王宮中的人,無論年齡大小還是地位高低都不是像薛居州 和樣的好人,那君王又和誰去做好事呢?單單一個薛居州能把宋 王怎麼樣呢?”
本篇賞析
孟子的本意還是在政治方面,用“近來者赤,近墨者黑”的 啟發說明周圍環境對人的影響的重要性,從而說明當政治國的國 君應注意自己身邊所用親信的考查和選擇。因為,如果國君周圍 以好人,那麼國君也就會和大家一起向善做好事。相反,如果 國君周圍多是壞人,那麼國君也就很難做好人了。這裡的啟發並 不深奧,實際上也就是《大戴禮記曾子制言》所說“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泥,與之俱黑”的意思。所謂“昔孟母,擇鄰 處”,“孟母三遷”不也就是為了找一個周圍環境好一點的地方以 利於孩子的教育與成長嗎?孟子是從小就受到這方面的熏陶,早 有切身體會的了,所以說得非常在理而又舉例生動形象。
我們感興趣的不僅僅在他的政治的意圖上,而且還在他所舉 的例子上。這實際上是一個學習外語的問題了。原以為學習外語 是在“出國大串連”的時代才時髦的,卻沒想到早在兩千多年前 的孟子就有這方面的論述了。而且,不管孟子所舉的例子是真實 的還是假設的,生活中有這樣的現象卻是可以肯定的,就是達官 貴人讓自己的孩子學習“外國語”。(我們當然知道,所謂“外 國”是指當時的概念而言,實際上是漢語的方言。)
我們這裡研究而加以肯定的是他所強調的語言環境問題。誠 如孟子在本章中所論,語言口耳之學,語言環境至關重要。這是 凡有過學習外語經歷的人都深有體會的。孟子的分析具體而生動. 讀來很有親切感。我們真該把他的這一段論述收入學習外語方面 的入門教材中去。

脅肩謅笑病於夏畦

原文
公孫五問曰:“不見諸侯何義?”
孟子曰:“古者不為臣不見。段干木(1)逾垣而辟(2)之,泄柳閉門 而不內(3),是皆已甚;迫,斯可以見矣。陽貨欲見孔子(4)而惡無禮,大夫有賜於士,不得受於其家,則往拜其門。陽貨瞰(5)孔子之亡也,而饋孔子蒸豚;孔子亦瞰其亡也,而往拜之。當是時,陽貨先,豈 得不見?曾子曰:‘脅肩餡笑,病於夏畦(6)。’子路(7):‘未同而言,觀其色赧赧然,非由之所知也。’由是觀之,則君子之所養,可知 已矣。”
註釋
(1)段干木:姓段干,名木,晉國人,清高而不屑為官。魏文侯去拜訪他,他卻翻牆逃走不見。(2)辟:同“避”。(3)泄柳:人名,魯穆公時人。辦同“納”。(4)陽貨欲見孔子:事見《論語陽貨》(171)。“見”在 這裡作使動用法,是陽貨想讓孔子來拜見他的意思。(5)瞰:窺視。 (6)脅肩謅笑,病於夏畦:脅肩,聳起肩頭,故作恭敬的樣子。脅肩謅笑形容 逢迎謅媚的醜態。畦:本指菜地間劃分的行列,這裡作動詞用,指在菜地里 勞動.
原文翻譯
公孫王問道:“不主動去拜見諸侯是什麼啟發?”
孟子說:“在古代,一個人如果不是諸侯的臣屬便不去拜見。段干木跳牆躲避魏文侯,泄柳閉門不接待魯穆公,這些都做得過 分了。迫不得已時,見還是應該見的。從前陽貨想要孔子去拜見 他,又厭惡別人說他不懂禮儀。大夫如果對士人有所賞賜,士人 沒有在家親自接受的話,就得上大夫家去拜謝。於是,陽貨便趁 孔子不在家的時候,給孔子送去一隻蒸乳豬。孔子也打聽到陽貨 不在家時,前去拜謝。當時,要是陽貨真心誠意地先去看孔子,孔 子難道不去拜見他嗎?曾子說:‘聳起兩個肩頭,做出一副討好人 的笑臉,這真比頂著夏天的毒日頭在菜地里幹活還要令人難受 啊!’子路說:‘分明不願意和那人談話,卻要勉強去談,臉上還 做出羞慚的樣子,這種人不是我所能夠理解的。’從這裡看來,君 子是怎樣修養自己的,就可以知道了。”
本篇賞析
這裡一方面是對《論語陽貨》所記“陽貨欲見孔子”(17 1)一章的補充說明;另一方面又是對孔子所說“巧言令色,鮮矣 仁”(《論語學而)》)的進一步發揮。
所謂“脅肩謅笑”,就是“巧言令色”。包括子路所不理解的 那種“未同而言,觀其色赧赧然”都是類似的行徑。說穿了,就 是兩個字--虛偽!
說到虛偽,那可就真是一個說不清道不明的話題了。一方面,它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世上幾乎找不到什麼人不深惡痛絕,把它作為人類的惡行敗德而加以口誅筆伐。也就是說,似乎是一 個勿需討論的問題了。但另一方面,我們又分明感覺到自己隨時 隨地都生活在虛偽的包圍之中,世上幾乎就找不到什麼沒有虛偽 存在的凈土。所以,這似乎又是一個很有必要深入研究的問題。正 是這兩個方面的二律背反使“虛偽”突現在我們的生活之中,不 僅令我們這些凡夫俗子,而且個聖賢們也困惑不已,所以有反覆 論述。(僅僅關於“巧言令色”的論述,在《論語》中就有三次,分別見於《學而》、《公冶長》、《陽貨》三篇。)
至於孟子在這裡為什麼又說到這個話題,則是從“謅媚”引 起的。因為學生公孫丑提到為什麼不主動去拜見諸侯的問題,孟 子在回答時說到兩個方面的表現。一方面是像段干木、泄柳那樣,過於清高,過於孤芳自賞,似平也沒有必要。因為儒者凡事反對 走極端,而主張中正平和、恰如其分。另一方面就說到謅媚的問 題了。雖然他這裡沒有明說,但我們可以揣測到,他所指的“脅 肩謅笑”之徒,正是那些逢迎、巴結各國諸侯的縱橫術士們。而 這些人,因為是他反覆鞭撻的對象,這裡也就沒有明說了。
從謅媚到虛偽,或者換句話說,謅媚本身也就是虛偽。有人 說:“虛偽及欺詐產生各種罪惡。”有人說得更為乾脆:“虛偽乃罪 惡之源!”
問題還是在於,認識到這些以後,我們又拿什麼來與之較量,怎樣來清除這人類的“罪惡之源”呢?
這恐怕就不是能夠“畢其功於一役”,甚而至於“畢其功於一 代”的事了吧。

偷雞賊的邏輯

原文
戴盈之(1)曰:“什一,去關市之徵,今茲(2)未能,請輕之,以待來年,然後已,何如?”
孟子曰:“今有人日攘(3)其鄰之雞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請損之,月攘一雞,以待來年,然後已。’——如知其非義,斯速已矣,何待來年?”
註釋
(1)戴盈之:人名,宋國大夫。(2)茲:年。(3)攘;偷。
原文翻譯
戴盈之說:“稅率十分抽一,免除關卡和市場的徵稅,今年內還辦不到,請讓我們先減輕一些,等到明年再徹底實行,怎麼樣?”
孟子說:“現在有一個人每天偷鄰居家的一隻雞,有人告誡他說:‘這不是正派人的行為!’他便說:‘請讓我先減少一些,每月偷一隻,等到明年再徹底洗手不幹。’——如果知道這種行為不合於道義,就應該趕快停止,為什麼要等到明年呢?”
本篇賞析
好一條偷雞賊的邏輯!
好一則偷雞賊的寓言!這條偷雞賊的邏輯就是改錯分步,明明認識到不對,但就是不願意徹底改正,而以數量減少來遮掩性質不改的問題。
這則偷雞賊的寓言生動幽默,看似荒唐可笑,實際上是人心寫照。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論是戒煙、戒賭、戒毒,還是“反腐倡廉”中披露出來的一些案子,其當事人不是多少都有一點這個偷雞賊的心態和邏輯嗎?
改惡從善,痛改前非。好一個“痛”字了得!

廉潔與酸腐

原文
匡章(1)曰:“陳仲子(2)豈不誠廉士哉?居於陵(3),三日不食,耳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者過半矣(4),匍匐往,將食之(5)三咽,然後耳有聞,目有見。”
孟子曰:“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擘(5)焉。雖然,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跖(7)之所築與?所食 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跎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傷哉?彼身織屢,妻辟壚(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齊之世家也,兄戴,蓋(9)祿萬鍾。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不居也,辟兄離母,處於於陵。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己頻顣(10):‘惡用是輕輕(11)者為哉?’他日,其母殺是鵝也,與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 ‘是輕輕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以兄之室則弗居,以及陵則居之。是尚為能充其類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後充其操者也。”
註釋
(1)匡章;齊國名將,其言行見於《戰國策齊策、燕策》和《呂氏春秋 不屈、愛類》。(2)陳仲子:齊國人,又稱田仲、陳仲、於(Wu)陵仲子等。(3)於陵:地名,在今山東長山縣南,距臨淄約二百里。(4)螬(Cao):即蠐螬,俗稱“地蠶”、“大蠶”,是金龜子的幼蟲。(5)將:拿.取。 (6)巨擘(bo):大拇指,引申為在某一方面傑出的人或事物。(7)盜跖:所說是春秋時有名的大盜,柳下惠的兄弟。(3)辟壚(lu):績麻練麻。績麻為辟,練麻為壚。(9)蓋(ge):地名,是陳戴的封邑。(10)頻顣(cu):即顰蹙,不愉快的樣子。(11)輕輕(yi):鵝叫聲。(12)哇:吐。
原文翻譯
匡章說:“陳仲子難道不是一個真正廉潔的人嗎?住在於陵這 個地方,三天沒有吃東西,耳朵沒有了聽覺,眼睛沒有了視覺。井上有個李子,金龜子的幼蟲已經吃掉了一大半,他爬過去,拿過來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復了聽覺,眼睛才恢復了視覺。”
孟子說:“在齊國人中間,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怎麼能叫做廉潔?要推廣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變成蚯蚓之後能辦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樣廉潔的人所建築的呢?還是像盜跖那樣的強盜所建築的呢?他所吃的糧食,是像伯夷那樣廉潔的人所 種植的呢?還是像盜路那樣的強盜所種植的呢?這個還是不知道。”
匡章說:“那有什麼關係呢?他親自編草鞋,他妻子績麻練麻,用這些去交換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說:“仲子是齊國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陳戴在蓋邑的俸 祿便有幾萬石之多。可他卻認為他哥哥的俸祿是不義之財而不去吃,認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義之產而不去住,避開哥哥,離開母親,住在於陵這個地方。有一天他回家裡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給他哥哥一隻鵝,他皺著眉頭說:‘要這種呃呃叫的東西做什麼呢?’ 過了幾天,他母親把那隻鵝殺了給他吃,他的哥哥恰好從外面回來,看見后便說:‘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東西的肉啊!’他連忙 跑出門去,‘哇’地一聲便嘔吐了出來。母親的食物不吃,卻吃妻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卻住在於陵,這能夠算是推廣他的廉潔的操守嗎?像他那樣做,只有把人變成蚯蚓之後才能夠辦到。’”
本篇賞析
這一章可以當作諷刺文學來讀。
陳仲子是齊國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卻認為他的作為並不能算是廉潔,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廣他的這種作為。為什麼呢?因為他的所作所為做得太過分了,是一種走極端的行為。孟子尖刻 地諷刺說,要做到他那樣,除非把人先變成蚯蚓,只吃泥土,喝 地下水,這才能夠做到徹底“廉潔”。而真正要用這種“廉”的 標準來衡量,就是陳仲子本人也沒有能夠做到。比如說,他住的房屋,還不知道是哪個不廉潔的人甚至強盜一樣的人建築起來的 哩;他所吃的糧食,還不知道是哪個不廉潔的人甚至強盜一樣的 人種植出來的哩。何況,他離開母親,不吃母親的食物,但卻還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開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卻還是要在於陵這個地方來住房屋。這些行為,難道能夠說是徹底“廉潔”嗎?不是!說到頭,只能算是一種沽名釣譽,一種酸腐,用 我們今天流行的話來說,就是一種“假”,一種虛偽。而用朱熹引范氏的話來說,就更為嚴重:“仲子避兄離母,無親戚、君臣、上 下,是無人倫也,豈有無人倫而可以為廉哉?”(《孟子集注》)
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也的確有一個對廉潔的認定問題。廉 潔並不是談錢色變,拿得越少越好;也並不是生活越儉樸越好,人越清貧窮酸越好。其實,按照孔子、孟子的看法,廉潔就是“見 得思義’”(孔子),就是“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孟子)所謂“真理再往前走一步 就成了謬誤。”廉潔做過了頭,“當受不受”,比如說你該領的工資不領,該拿的獎金不拿,那就不是廉潔,而是酸腐,是“虛偽”,是沽名釣譽了。
所以,廉潔與酸腐的界限還是應該引起我們注意的一個問題。尤其是在當今這個經濟問題時常引起人們困惑的時代。
最後回到諷刺的問題上來說幾句。除了以蚯蚓為喻辛辣諷 刺外,孟子說:“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臂焉。”這裡的諷刺更是不露聲色,一箭雙鵰。一方面以“巨臂”諷刺陳仲子,另一方面卻由於陳仲子之所以可以稱為“巨臂”,是因為“於齊國之 士”,也就是說,像陳仲子這樣的人,已經算是齊國人中最好的了,那其他的齊國人真不知有多酸腐,多糟糕呢!此外,就是開始一 段匡章之口對陳仲子的描述,也是非常具有諷刺意味的。而關 於陳仲子吃“鴕鴕之肉”一事的整個描寫,簡直就可以直接放進《儒林外史》的篇章裡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