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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鑒》中篇名
- 《封神演義》中的人物
- 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
- 保定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周紀
《資治通鑒》中篇名
目錄
威烈王
二戊寅,元零
初晉魏、趙籍、韓虔諸侯。
臣光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何謂禮?紀綱是也;何謂分?君臣是也;何謂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廣,兆民之眾,受制於一人,雖有絕倫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豈非以禮為之綱紀哉!是故天子統三公,三公率諸侯,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貴以臨賤,賤以承貴。上之使下,猶心腹之運手足,根本之制支葉;下之事上,猶手足之衛心腹,支葉之庇本根。然後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職莫大於禮也。
文王序《易》,以乾坤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言君臣之位,猶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諸侯,尊周室,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以是見聖人於君臣之際,未嘗不惓惓也。非有桀、紂之暴,湯、武之仁,人歸之,天命之,君臣之分,當守節伏死而已矣。是故以微子而代紂,則成湯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吳,則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寧亡國而不為者,誠以禮之大節不可亂也。故曰:禮莫大於分也。
夫禮,辨貴賤,序親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別之,然後上下粲然有倫,此禮之大經也。名器既亡,則禮安得獨在哉?昔仲叔於奚有功於衛,辭邑而請繁纓,孔子以為不如多與之邑。惟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則國家從之。衛君待孔子而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為名不正則民無所措手足。夫繁纓,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細務也,而孔子先之。誠以名器既亂,則上下無以相有故也。夫事未有不生於微而成於著。聖人之慮遠,故能謹其微而治之;眾人之識近,故必待其著而後救之。治其微,則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者,則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堅冰至”,《書》曰:“一日二日萬幾”,謂此類也。故曰:分莫大於名也。
嗚呼!幽、厲失德,周道日衰,綱紀散壞,下陵上替,諸侯專征,大夫擅政。禮之大體,什喪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猶綿綿相屬者,蓋以周之子孫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何以言之?昔晉文公有大功於王室,請隧於襄王,襄王不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不然,叔父有地而隧,又何請焉!”文公於是乎懼而不敢違。是故以周之地則不大於曹、滕,以周之民則不眾於邾、莒,然曆數百年,宗主天下,雖以晉、楚、齊、秦之強,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至於季氏之於魯,田常之於齊,白公之於楚,智伯之於晉,其勢皆足以逐君而自為,然而卒不敢者,豈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誅之也。今晉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晉國,天子既不能討,又寵秩之,使列於諸侯,是區區之名分復不能守而並棄之也。先王之禮於斯盡矣。或者以為當是之時,周室微弱,三晉強盛,雖欲勿許,其可得乎?是大不然。夫三晉雖強,苟不顧天下之誅而犯義侵禮,則不請於天子而自立矣。不請於天子而自立,則為悖逆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禮義而征之。今請於天子而天子許之,是受天子之命而為諸侯也,誰得而討之!故三晉之列於諸侯,非三晉之壞禮,乃天子自壞之也。
嗚呼!君臣之禮既壞矣,則天下以智力相雄長,遂使聖賢之後為諸侯者,社稷無不泯絕,生民之害糜滅幾盡,豈不哀哉!
初,智宣子將以瑤為後。智果曰:“不如宵也。瑤之賢於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美鬢長大則賢,射御足力則賢,伎藝畢給則賢,巧文辯慧則賢,強毅果敢則賢,如是而甚不仁。夫以其五賢陵人,而以不仁行之,其誰能待之?若果立瑤也,智宗必滅。”弗聽,智果別族於太史為輔氏。趙簡子之子,長曰伯魯,幼曰無恤。將置后,不知所立。乃書訓戒之辭於二簡,以授二子曰:“謹識之。”三年而問之,伯魯不能舉其辭,求其簡,已失之矣。問無恤,誦其辭甚習,求其簡,出諸袖中而奏之。於是簡子以無恤為賢,立以為後。簡子使尹鐸為晉陽。請曰:“以為繭絲乎?抑為保障乎?”簡子曰:“保障哉!”尹鐸損其戶數。簡子謂無恤曰:“晉國有難,而無以尹鐸為少,無以晉陽為遠,必以為歸。”及智宣子卒,智襄子為政,與韓康子、魏桓子宴於藍台。智伯戲康子而侮段規,智國聞之,諫曰:“主不備,難必至矣!”智伯曰:“難將由我。我不為難,誰敢興之?”對曰:“不然。《夏書》有之曰:‘一人三失,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夫君子能勤小物,故無大患。今主一宴而恥人之君相,又弗備,曰不敢興難,無乃不可乎!蜹、蟻、蜂、蠆,皆能害人,況君相乎!”弗聽。
智伯請地於韓康子,康子欲弗與。段規曰:“智伯好利而愎,不與,將伐我;不如與之。彼狃於得地,必請於他人;他人不與,必向之以兵。然則我得免於患而待事之變矣。”康子曰:“善。”使使者致萬家之邑於智伯,智伯悅。又求地於魏桓子,桓子欲弗與。任章曰:“何故弗與?”桓子曰:“無故索地,故弗與。”任章曰:“無故索地,諸大夫必懼;吾與之地,智伯必驕。彼驕而輕敵,此懼而相親。以相親之兵待輕敵之人,智氏之命必不長矣。《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主不如與之以驕智伯,然後可以擇交而圖智氏矣。奈何獨以吾為智氏質乎!”桓子曰:“善。”復與之萬家之邑一。智伯又求蔡、皋狼之地於趙襄子,襄子弗與。智伯怒,帥韓、魏之甲以攻趙氏。襄子將出,曰:“吾何走乎?”從者曰:“長子近,且城厚完。”襄子曰:“民罷力以完之,又斃死以守之,其誰與我!”從者曰:“邯鄲之倉庫實。”襄子曰:“浚民之膏澤以實之,又因而殺之,其誰與我!其晉陽乎,先主之所屬也,尹鐸之所寬也,民必和矣。”乃走晉陽。
三家以國人圍而灌之,城不浸者三版。沈灶產蛙,民無叛意。智伯行水,魏桓子御,韓康子驂乘。智伯曰:“吾乃今知水可以亡人國也。”桓子肘康子,康子履桓子之跗,以汾水可以灌安邑,絳水可以灌平陽也。絺疵謂智伯曰:“韓、魏必反矣。”智伯曰:“子何以知之?”絺疵曰:“以人事知之。夫從韓、魏之兵以攻趙,趙亡,難必及韓、魏矣。今約勝趙而三分其地,城不沒者三版,人馬相食,城降有日,而二子無喜志,有憂色,是非反而何?”明日,智伯以絺疵之言告二子,二子曰:“此夫讒臣欲為趙氏遊說,使主疑於二家而懈於攻趙氏也。不然,夫二家豈不利朝夕分趙氏之田,而欲為危難不可成之事乎?”二子出,絺疵入曰:“主何以臣之言告二子也?”智伯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臣見其視臣端而趨疾,知臣得其情故也。”智伯不悛。絺疵請使於齊。
趙襄子使張孟談潛出見二子,曰:“臣聞脣亡則齒寒。今智伯帥韓、魏而攻趙,趙亡則韓、魏為之次矣。”二子曰:“我心知其然也,恐事末遂而謀泄,則禍立至矣”。張孟談曰:“謀出二主之口,入臣之耳,何傷也?”二子乃陰與張孟談約,為之期日而遣之。襄子夜使人殺守堤之吏,而決水灌智伯軍。智伯軍救水而亂,韓、魏翼而擊之,襄子將卒犯其前,大敗智伯之眾。遂殺智伯,盡滅智氏之族。唯輔果在。
臣光曰:智伯之亡也,才勝德也。夫才與德異,而世俗莫之能辨,通謂之賢,此其所以失人也。夫聰察強毅之謂才,正直中和之謂德。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雲夢之竹,天下之勁也,然而不矯揉,不羽括,則不能以入堅;棠溪之金,天下之利也,然而不熔范,不砥礪,則不能以擊強。是故才德全盡謂之聖人,才德兼亡謂之愚人,德勝才謂之君子,才勝德謂之小人。凡取人之術,苟不得聖人、君子而與之,與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何則?君子挾才以為善,小人挾才以為惡。挾才以為善者,善無不至矣;挾才以為惡者,惡亦無不至矣。愚者雖欲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勝,譬之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決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為害豈不多哉!夫德者人之所嚴,而才者人之所愛。愛者易親,嚴者易疏,是以察者多蔽於才而遺於德。自古昔以來,國之亂臣,家之敗子,才有餘而德不足,以至於顛覆者多矣,豈特智伯哉!故為國為家者,苟能審於才德之分而知所先後,又何失人之足患哉!
三家分智氏之田。趙襄子漆智伯之頭,以為飲器。智伯之臣豫讓欲為之報仇,乃詐為刑人,挾匕首,入襄子宮中塗廁。襄子如廁心動,索之,獲豫讓。左右欲殺之,襄子曰:“智伯死無後,而此人慾為報仇,真義士也!吾謹避之耳。”乃舍之。豫讓又漆身為癩,吞炭為啞,行乞於市,其妻不識也。行見其友,其友識之,為之泣曰:“以子之才,臣事趙孟,必得近幸。子乃為所欲為,顧不易邪?何乃自古如此!求以報仇,不亦難乎?”豫讓曰:“不可!既已委質為臣,而又求殺之,是二心也。凡吾所為者,極難耳。然所以為此者,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懷二心者也。”襄子出,豫讓伏於橋下。襄子至橋,馬驚,索之,得豫讓,遂殺之。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有子五人,不肯置后。封伯魯之子於代,曰代成君,早卒,立其子浣為趙氏后。襄子卒,弟桓子逐浣而自立,一年卒。趙氏之人曰:“桓子立,非襄主意。”乃共殺其子,復迎浣而立之,是為獻子。獻子生籍,是為烈侯。魏斯者,桓子之孫也,是為文侯。韓康子生武子,武子生虔,是為景侯。
魏文侯以卜子夏、田子方為師,每過段干木之廬必式。四方賢士多歸之。文侯與群臣飲酒,樂,而天雨,命駕將適野。左右曰:“今日飲酒樂,天又雨,君將安之?”文侯曰:“吾與虞人期獵,雖樂,豈可無一會期哉!”乃往,身自罷之。韓借師於魏以伐趙。文侯曰:“寡人與趙,兄弟也,不敢聞命。”趙借師於魏以伐韓,文侯應之亦然。二國皆怒而去。已而知文侯以講於己也,皆朝於魏。魏由是始大於三晉,諸侯莫能與之爭。使樂羊伐中山,克之,以封其子擊。文侯問於群臣曰:“我何如主?”皆曰:“仁君。”任座曰:“君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何謂仁君?”文侯怒,任座趨出。次問翟璜,對曰:“仁君也。”文侯曰:“何以知之?”對曰:“臣聞君仁則臣直。向者任座之言直,臣是以知之。”文侯悅,使翟璜召任座而反之,親下堂迎之,以為上客。文侯與田子方飲,文侯曰:“鐘聲不比乎?左高。”田子方笑。文侯曰:“何笑?”子方曰:“臣聞之,君明樂官,不明樂音。今君審於音,臣恐其聾於官也。”文侯曰:“善。”子擊出,遭田子方於道,下車伏謁。子方不為禮。子擊怒,謂子方曰:“富貴者驕人乎?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富貴者安敢驕人?國君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失其國者未聞有以國待之者也,失其家者未聞有以家待之者也。夫士貧賤者,言不用,行不合,則納履而去耳,安往而不得貧賤哉!”子擊乃謝之。文侯謂李克曰:“先生嘗有言曰:‘家貧思良妻,國亂思良相。’今所置非成則璜,二子何如?”對曰:“卑不謀尊,疏不謀戚。臣在闕門之外,不敢當命。”文侯曰:“先生臨事勿讓。”克曰:“君弗察故也。居視其所親,富視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為,貧視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文侯曰:“先生就舍,吾之相定矣。”李克出,見翟璜。翟璜曰:“今者聞君召先生而卜相,果誰為之?”克曰:“魏成。”翟璜忿然作色曰:“西河守吳起,臣所進也;君內以鄴為憂,臣進西門豹;君欲伐中山,臣進樂羊;中山已拔,無使守之,臣進先生;君之子無傅,臣進屈侯鮒。以耳目之所睹記,臣何負於魏成?”李克曰:“子之言克於子之君者,豈將比周以求大官哉?君問相於克,克之對如是。所以知君之必相魏成者,魏成食祿千鍾,什九在外,什一在內,是以東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師之;子所進五人者,君皆臣之。子惡得與魏成比也!”翟璜逡巡再拜曰:“璜,鄙人也,失對,願卒為弟子。”
吳起者,衛人,仕於魯。齊人伐魯,魯人慾以為將,起取齊女為妻,魯人疑之,起殺妻以求將,大破齊師。或譖之魯侯曰:“起始事曾參,母死不奔喪,曾參絕之。今又殺妻以求為君將。起,殘忍薄行人也。且以魯國區區而有勝敵之名,則諸侯圖魯矣。”起恐得罪。聞魏文侯賢,乃往歸之。文侯問諸李克,李克曰:“起貪而好色,然用兵,司馬穰苴弗能過也。”於是文侯以為將,擊秦,拔五城。起之為將,與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設席,行不騎乘,親裹贏糧,與士卒分勞苦。卒有病疽者,起為吮之。伯母聞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將軍自吮其疽,何苦為之?”母曰:“非然也。往年吳公吮其父,其父戰不還手,遂死於敵。吳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
燕湣公薨,子僖公立。
◎二十四年己卯,公元前四零二年
王崩,子安王驕立。
盜殺楚聲王,國人立其子悼王。
安王
◎元年庚辰,公元前四零一年
秦伐魏,至陽狐。
◎二年辛巳,公元前四零零年
魏、韓、趙伐楚,至桑丘。
鄭圍韓陽翟。
韓景侯薨,子烈侯取立。
趙烈侯薨,國人立其弟武侯。
秦簡公薨,子惠公立。
◎三年壬午,公元前三九九年
王子定奔晉。
虢山崩,壅河。
◎四年癸未,公元前三九八年
楚圍鄭。鄭人殺其相駟子陽。
◎五年甲申,公元前三九七年
日有食之。
三月,盜殺韓相俠累。俠累與濮陽嚴仲子有惡。仲子聞軹人聶政之勇,以黃金百鎰為政母壽,欲因以報仇。政不受,曰:“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許人也!”及母卒,仲子乃使政刺俠累。俠累方坐府上,兵衛甚眾,聶政直入上階,刺殺俠累,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腸。韓人暴其屍於市,購問,莫能識。其姊嫈聞而往哭之,曰:“是軹深井裡聶政也。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絕從。妾奈何畏歿身之誅,終滅賢弟之名!”遂死於政屍之旁。
◎六年乙酉,公元前三九六年
鄭駟子陽之黨弒繻公,而立其弟乙,是為康公。
宋悼公薨,子休公田立。
◎八年丁亥,公元前三九四年
齊伐魯,取最。韓救魯。
鄭負黍叛,復歸韓。
◎九年戊子,公元前三九三年
魏伐鄭。
晉烈公薨,子孝公傾立。
◎十一年庚寅,公元前三九一年
秦伐韓宜陽,取六邑。
初,田常生襄子盤,盤生莊子白,白生太公和。是歲,田和遷齊康公於海上,使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十二年辛卯,公元前三九零年
秦、晉戰於武城。
齊伐魏,取襄陽。
魯敗齊師於平陸。
◎十三年壬辰,公元前三八九年
秦侵晉。
齊田和會魏文侯、楚人、衛人於濁澤,求為諸侯。魏文侯為之請於王及諸侯,王許之。
◎十五年甲午,前三八七年年
秦伐蜀,取南鄭。
魏文侯薨,太子擊立,是為武侯。
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顧謂吳起曰:“美哉山河之固,此魏國之寶也!”對曰:“在德不在險。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義不修,禹滅之;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修政不仁,湯放之;商紂之國,左孟門,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殺之。由此觀之,在德不在險。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皆敵國也。”武侯曰:“善。”魏置相,相田文。吳起不悅,謂田文曰:“請與子論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將三軍,使士卒樂死,敵國不敢謀,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親萬民,實府庫,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東鄉,韓、趙賓從,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國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時,屬之子乎,屬之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屬之子矣。”久之,魏相公叔尚魏公主而害吳起。公叔之仆曰:“起易去也。起為人剛勁自喜,子先言於君曰:‘吳起,賢人也,而君之國小,臣恐起之無留心也,君盍試延以女?起無留心,則必辭矣。’子因與起歸而使公主辱子,起見公主之賤子也,必辭,則子之計中矣。”公叔從之,吳起果辭公主。魏武侯疑之而未信,起懼誅,遂奔楚。楚悼王素聞其賢,至則任之為相。起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鬥之士,要在強兵,破遊說之言從橫者。於是南平百越,北卻三晉,西伐秦,諸侯皆患楚之強,而楚之貴戚大臣多怨吳起者。
秦惠公薨,子出公立。
趙武侯薨,國人復立烈侯之太子章,是為敬侯。
韓烈侯薨,子文侯立。
◎十六年乙未,公元前三八六年
初命齊大夫田和為諸侯。
趙公子朝作亂,出奔魏,與魏襲邯鄲,不克。
◎十七年丙申,公元前三八五年
秦庶長改逆獻公於河西而立之;殺齣子及其母,沉之淵旁。
齊伐魯。
韓伐鄭,取陽城;伐宋,執宋公。
齊太公薨,子桓公午立。
◎十九年戊戌,公元前三八三年
魏敗趙師於兔台。
◎二十年己亥,公元前三八二年
日有食之,既。
◎二十一年庚子,公元前三八一年
◎二十二年辛丑,公元前三八零年
齊伐燕,取桑丘。魏、韓、趙伐齊,至桑丘。
◎二十三年壬寅,公元前三七九年
趙襲衛,不克。
齊康公薨,無子,田氏遂並齊而有之。
是歲,齊桓公亦薨,子威王因齊立。
◎二十四年癸卯,公元前三七八年
狄敗魏師於澮。
魏、韓、趙伐齊,至靈丘。
晉孝公薨,子靖公俱酒立。
◎二十五年甲辰,公元前三七七年
蜀伐楚,取茲方。
子思言苟變於衛侯曰:“其材可將五百乘。”公曰:“吾知其可將。然變也嘗為吏,賦於民而食人二雞子,故弗用也。”子思曰:“夫聖人之官人,猶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長,棄其所短。故杞梓連抱而有數尺之朽,良工不棄。今君處戰國之世,選爪牙之士,而以二卵棄干城之將,此不可使聞於鄰國也。”公再拜曰:“謹受教矣。”衛侯言計非是,而群臣和者如出一口。子思曰:“以吾觀衛,所謂‘君不君,臣不臣’者也。”公丘懿子曰:“何乃若是?”子思曰:“人主自臧,則眾謀不進。事是而臧之,猶卻眾謀,況和非以長惡乎!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悅人贊己,暗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諛求容,諂莫甚焉。君暗臣諂,以居百姓之上,民不與也。若引不已,國無類矣!”子思言於衛侯曰:“君之國事將日非矣!”公曰:“何故?”對曰:“有由然焉。君出言自以為是,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卿大夫出言亦自以為是,而士庶人莫敢矯其非。君臣既自賢矣,而群下同聲賢之,賢之則順而有福,矯之則逆而有禍,如此則善安從生!《詩》曰:‘具曰予聖,誰知烏之雌雄?’抑亦似君之君臣乎?”
魯穆公薨,子共公奮立。
韓文侯薨,子哀侯立。
◎二十六年乙巳,公元前三七六年
王崩,子烈王喜立。魏、韓、趙共廢晉靖公為家人而分其地。
烈王
◎元年丙午,公元前三七五年
日有食之。
韓滅鄭,因徒都之。
趙敬侯薨,子成侯種立。
◎三年戊申,公元前三七三年
燕敗齊師於林狐。
魯伐齊,入陽關。
魏伐齊,至博陵。
燕僖公薨,子辟公立。
宋休公薨,子桓公立。
衛慎公薨,子聲公訓立。
◎四年己酉,公元前三七二年
趙伐衛,取都鄙七十三。
魏敗趙師於北藺。
◎五年庚戌,公元前三七一年
魏伐楚,取魯陽。
韓嚴遂弒哀侯,國人立其子懿侯。初,哀侯以韓廆為相而愛嚴遂,二人甚相害也。嚴遂令人刺韓廆於朝,廆走哀侯,哀侯抱之。人刺韓廆,兼及哀侯。
魏武侯薨,不立太子,子?與公中緩爭立,國內亂。
◎六年辛亥,公元前三七零年
齊威王來朝。是時周室微弱,諸侯莫朝,而齊獨朝之,天下以此益賢威王。
趙伐齊,至鄄。
魏敗趙師於懷。
齊威王召即墨大夫,語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毀言日至。然吾使人視即墨,田野辟,人民給,官無事,東方以寧。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助也。”封之萬家。召阿大夫,語之曰:“自子守阿,譽言日至。吾使人視阿,田野不辟,人民貧餒。昔日趙攻鄄,子不救;衛取薛陵,子不知。是子厚幣事吾左右以求譽也。”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嘗譽者。於是群臣聳懼,莫敢飾詐,務盡其情,齊國大治,強於天下。
楚肅王薨,無子,立其弟良夫,是為宣王。
宋辟公薨,子剔成立。
◎七年壬子,公元前三六九年
日有食之。
王崩,弟扁立,是為顯王。
魏大夫王錯出奔韓。公孫頎謂韓懿侯曰:“魏亂,可取也。”懿侯乃與趙成侯合兵伐魏,戰於濁澤,大破之,遂圍魏。成侯曰:“殺?,立公中緩,割地而退,我二國之利也。”懿侯曰:“不可。殺魏君,暴也;割地而退,貪也。不如兩分之。魏分為兩,不強於宋、衛,則我終無魏患矣。”趙人不聽。懿侯不悅,以其兵夜去。趙成侯亦去。?遂殺公中緩而立,是為惠王。
顯王
◎元年癸丑,公元前三六八年
齊伐魏,取觀津。
趙侵齊,取長城。
◎三年乙卯,公元前三六六年
魏、韓會於宅陽。
秦敗魏師、韓師於洛陽。
◎四年丙辰,公元前三六五年
魏伐宋。
◎五年丁巳,公元前三六四年
秦獻公敗三晉之師於石門,斬首六萬。王賜以黼黻之服。
◎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
衛聲公薨,子成侯速立。
燕桓公薨,子文公立。
秦獻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時河、山以東強國六,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擯斥之,不得與中國之會盟。於是孝公發憤,布德修政,欲以強秦。
◎八年庚申,公元前三六一年
孝公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齣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衛公孫鞅聞是令下,乃西入秦。公孫鞅者,衛之庶孫也,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病,魏惠王往問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衛鞅,年雖少,有奇才,願君舉國而聽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召鞅謝曰:“吾先君而後臣,故先為君謀,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殺臣乎?”卒不去。王出,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衛鞅也,既又勸寡人殺之,豈不悖哉!”衛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監以求見孝公,說以富國強兵之術。公大悅,與議國事。
◎十年壬戌,公元前三五九年
衛鞅欲變法,秦人不悅。衛鞅言於秦孝公曰:“夫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甘龍曰:“不然。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不告奸者與降敵同罰。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其後民莫敢議令。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寶也。國保於民,民保於信。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鄰,善為國者不欺其民,善為家者不欺其親。不善者反之:欺其鄰國,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離心,以至於敗。所利不能葯其所傷,所獲不能補其所亡,豈不哀哉!昔齊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晉文公不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棄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廢徙木之賞。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稱刻薄,又處戰攻之世,天下趨於詐力,猶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況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韓懿侯薨,子昭侯立。
◎十一年癸亥,公元前三五八年
秦敗韓師於西山。
◎十二年甲子,公元前三五七年
魏、韓會於鄗。
◎十三年乙丑,公元前三五六年
趙、燕會於阿。
趙、齊、宋會於平陸。
◎十四年丙寅,公元前三五五年
齊威王、魏惠王會田於郊。惠王曰:“齊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惠王曰:“寡人國雖小,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豈以齊大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為寶者與王異。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為寇,泗上十二諸侯皆來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則趙人不敢東漁於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徙而從者七千餘家;吾臣有種首者,使備盜賊,則道不拾遺。此四臣者,將照千里,豈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慚色。
秦孝公、魏惠王會於杜平。魯共公薨,子康公毛立。
◎十五年丁卯,公元前三五四年
秦敗魏師於元里,斬首七千級,取少梁。
魏惠王伐趙,圍邯鄲。楚王使景舍救趙。
◎十六年戊辰,公元前三五三年
齊威王使田忌救趙。初,孫臏與龐涓俱學兵法。龐涓仕魏為將軍,自以能不及孫臏,乃召之。至,則以法斷其兩足而黥之,欲使終身廢棄。齊使者至魏,孫臏以刑徒陰見,說齊使者。齊使者竊載與之齊。田忌善而客待之,進於威王。威王問兵法,遂以為師。於是威王謀救趙,以孫臏為將,辭以刑餘之人不可。乃以田忌為將而孫子為師,居輜車中,坐為計謀。
田忌欲引兵之趙。孫子曰:“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拳,救斗者不搏撠。批亢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今梁、趙相攻,輕兵銳卒必竭於外,老弱疲於內。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據其街路,沖其方虛,彼必釋趙以自救。是我一舉解趙之圍而收弊於魏也。”田忌從之。十月,邯鄲降魏。魏師還,與齊戰於桂陵,魏師大敗。
韓伐東周,取陵觀、廩丘。
楚昭奚恤為相。江乙言於楚王曰:“人有愛其狗者,狗嘗溺井,其鄰人見,欲入言之,狗當門而噬之。今昭奚恤常惡臣之見,亦猶是也。且人有好揚人之善者,王曰:‘此君子也,’近之;好揚人之惡者,王曰:‘此小人也,’遠之。然則且有子弒其父、臣弒其主者,而王終己不知也。何者?以王好聞人之美而惡聞人之惡也。”王曰:“善!寡人願兩聞之。”
◎十七年己巳,公元前三五二年
秦大良造衛鞅伐魏。
諸侯圍魏襄陵。
◎十八年庚午,公元前三五一年
秦衛鞅圍魏固陽,降之。
魏人歸趙邯鄲,與趙盟漳水上。
韓昭侯以申不害為相。申不害者,鄭之賤臣也,學黃、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為相,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申子嘗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為學於子者,欲以治國也。今將聽子之謁而廢子之術乎,已其行子之術而廢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將奚聽乎?”申子乃辟舍請罪曰:“君真其人也。”昭侯有弊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辭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聞明主愛一嚬一笑,嚬有為嚬,笑有為笑。今袴豈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十九年辛未,公元前三五零年
秦商鞅築冀闕宮庭於咸陽,徙都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並諸小鄉聚集為一縣,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廢井田,開阡陌,平斗、桶、權、衡、丈、尺。
秦、魏遇於彤。
趙成侯薨,公子緤與太子爭立。緤敗,奔韓。
◎二十一年癸酉,公元前三四八年
秦商鞅更為賦稅法,行之。
◎二十二年甲戌,公元前三四七年
趙公子范襲邯鄲,不勝而死。
◎二十三年乙亥,公元前三四六年
齊殺其大夫牟。
魯康公薨,子景公偃立。
衛更貶號曰侯,服屬三晉。
◎二十五年丁丑,公元前三四四年
諸侯會於京師。
◎二十六年戊寅,公元前三四三年
王致伯於秦,諸侯皆賀秦。秦孝公使公子少官帥師會諸侯於逢澤以朝王。
◎二十八年庚辰,公元前三四一年
魏龐涓伐韓。韓請救於齊。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晚救?”成侯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如蚤救之。”孫臏曰:“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受魏之兵,顧反聽命於韓也。且魏有破國之志,韓見亡,必東面而愬於齊矣。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則可受重利而得尊名也。”王曰:“善!”乃陰許韓使而遣之。韓因恃齊,五戰不勝,而東委國於齊。齊因起兵,使田忌、田嬰、田盼將之,孫子為師,以救韓,直走魏都。龐涓聞之,去韓而歸。魏人大發兵,以太子申為將,以御齊師。孫子謂田忌曰:“彼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齊號為怯。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將,五十里而趣利者軍半至。’”乃使齊軍入魏地為十萬灶,明日為五萬灶,又明日為二萬灶。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軍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乃棄其步軍,與其輕銳倍日并行逐之。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馬陵道狹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此樹下!”於是令齊師善射者萬弩夾道而伏,期日暮見火舉而俱發。龐涓果夜到斫木下,見白書,以火燭之。讀未畢,萬弩俱發,魏師大亂相失。龐涓自知智窮兵敗,乃自剄,曰:“遂成豎子之名!”齊因乘勝大破魏師,虜太子申。
成侯鄒忌惡田忌,使人操十金,卜於市,曰:“我,田忌之人也。我為將三戰三勝,欲行大事,可乎?”卜者出,因使人執之。田忌不能自明,率其徒攻臨淄,求成侯。不克,出奔楚。
◎二十九年辛巳,公元前三四零年
衛鞅言於秦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之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何者?魏居嶺?厄之西,都安邑,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然後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公從之,使衛鞅將兵伐魏。魏使公子昂將而御之。軍既相距,衛鞅遺公子昂書曰:“吾始與公子歡,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之民。”公子昂以為然,乃相與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襲虜公子昂,因攻魏師,大破之。魏惠王恐,使使獻河西之地於秦以和。因去安邑,徙都大梁。乃嘆曰:“吾恨不用公叔之言!”
秦封衛鞅商於十五邑,號曰商君。
齊、趙伐魏。
楚宣王薨,子威王商立。
◎三十一年癸未,公元前三三八年
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復內之秦。商君乃與其徒之商於,發兵北擊鄭。秦人攻商君,殺之,車裂以徇,盡滅其家。
初,商君相秦,用法嚴酷,嘗臨渭淪囚,渭水盡赤,為相十年,人多怨之。趙良見商君,商君問曰:“子觀我治秦,孰與五羖大夫賢?”趙良曰:“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仆請終燒正言而無誅,可乎?”商君曰“諾。”趙良曰:“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穆公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國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君,一救荊禍。其為相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干戈。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見也,因嬖人景監以為主;其從政也,凌轢公族,殘傷百姓。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歡而黥公孫賈。《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此數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為驂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車而趨。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數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商君服從。居五月而難作。
◎三十二年甲申,公元前三三七年
韓申不害卒。
◎三十三年乙酉,公元前三三六年
宋太丘社亡。
鄒人孟軻見魏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有以利吾國乎?”孟子曰:“君何必曰利,仁義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曰:“善。”
初,孟子師子思,嘗問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義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義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則下不得其所,上不義則下樂為詐也。此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義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為知仁義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對梁王直以仁義而不及利者,所與言之人異故也。
◎三十四年丙戌,公元前三三五年
秦伐韓,拔宜陽。
◎三十五年丁亥,公元前三三四年
齊王、魏王會於徐州以相王。
韓昭侯作高門,屈宜臼曰:“君必不出此門。何也?不時。吾所謂時者,非時日也。夫人固有利、不利時。往者君嘗利矣,不作高門。前年秦拔宜陽,今年旱,君不以此時恤民之急而顧益奢,此所謂時詘舉贏者也。故曰不時。”
越王無疆伐齊。齊王使人說之以伐齊不如伐楚之利,越王遂伐楚。楚人大敗之,乘勝盡取吳故地,東至於浙江。越以此散,諸公族爭立,或為王,或為君,濱於海上,朝服於楚。
◎三十六年戊子,公元前三三三年
楚王伐齊,圍徐州。
韓高門成,昭侯薨,子宣惠王立。
初,洛陽人蘇秦說秦王以兼天下之術,秦王不用其言。蘇秦乃去,說燕文公曰:“燕之所以不犯寇被甲兵者,以趙之為蔽其南也。且秦之攻燕也,戰於千里之外;趙之攻燕也,戰於百里之內。夫不憂百里之患而重千里之外,計無過於此者。願大王與趙從親,天下為一,則燕國必無患矣。”文公從之,資蘇秦車馬,以說趙肅侯曰:“當今之時,山東之建國莫強於趙,秦之所害亦莫如趙。然而秦不敢舉兵伐趙者,畏韓、魏之議其後也。秦之攻韓、魏也,無有名山大川之限,稍蠶食之,傅國都而止。韓、魏不能支秦,必入臣於秦。秦無韓、魏之規則禍中於趙矣。臣以天下地圖案之,諸侯之地五倍於秦,料度諸侯之卒十倍於秦。六國為一,并力西鄉而攻秦,秦必破矣。夫衡人者皆欲割諸侯之地以與秦,秦成則其身富榮,國被秦患而不與其憂,是以衡人日夜務以秦權恐愒諸侯,以求割地。故願大王熟計之也!竊為大王計,莫如一韓、魏、齊、楚、燕、趙為從親以畔秦,令天下之將相會於洹水上,通質結盟,約曰:‘秦攻一國,五國各出銳師,或橈秦,或救之。有不如約者,五國共伐之!’諸侯從親以擯秦,秦甲必不敢出於函谷以害山東矣。”肅侯大說,厚待蘇秦,尊寵賜賚之,以約於諸侯。會秦使犀首伐魏,大敗其師四萬餘人,禽將龍賈,取雕陰,且欲東兵。蘇秦恐秦兵至趙而敗從約,念莫可使用於秦者,乃激怒張儀,入之於秦。
張儀者,魏人,與蘇秦俱事鬼谷先生,學縱橫之術,蘇秦自以為不及也。儀游諸侯無所遇,困於楚,蘇秦故召而辱之。儀怒,念諸侯獨秦能苦越,遂入秦。蘇秦陰遣其舍人齎金幣資儀,儀得見秦王。秦王說之,以為客卿。舍人辭去,曰:“蘇君憂秦伐趙敗從約,以為非君莫能得秦柄,故激怒君,使臣陰奉給君資,盡蘇君之計謀也。”張儀曰:“嗟乎!此在吾術中而不悟,吾不及蘇君明矣。為吾謝蘇君,蘇君之時,儀何敢言!”
於是蘇秦說韓宣惠王曰:“韓地方九百餘里,帶甲數十萬,天下之強弓、勁弩、利劍皆從韓出。韓卒超足而射,百發不暇止。以韓卒之勇,被堅甲,跖勁弩,帶利劍,一人當百,不足言也。大王事秦,秦必求宜陽、成皋。今茲效之,明年又復求割地。與則無地以給之,不與則棄前功,受后禍。且大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無已,以有盡之地逆無已之求,此所謂市怨結禍者也。不戰而地已削矣!鄙諺曰:‘寧為雞口,無為牛後。’夫以大王之賢,挾強韓之兵,而有牛後之名,臣竊為大王羞之。”韓王從其言。蘇秦說魏王曰:“大王之地方千里,地名雖小,然而田舍、廬廡之數,曾無所芻牧。人民之眾,車馬之多,日夜行不絕,輷?訇殷殷,若有三軍之眾。臣竊量大王之國不下楚。今竊聞大王之卒,武士二十萬,蒼頭二十萬,奮擊二十萬,廝徒十萬;車六百乘,騎五千匹,乃聽於群臣之說,而欲臣事秦。願大王熟察之。故敝邑趙王使臣效愚計,奉明約,以大王之詔詔之。”魏王聽之。
蘇秦說齊王曰:“齊四塞之國,地方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粟如丘山。三軍之良,五家之兵,進如鋒矢,戰如雷霆,解如風雨。即有軍役,未嘗倍泰山,絕清河,涉渤海也。臨菑之中七萬戶,臣竊度之,不下戶三男子,不待發於遠縣,而臨菑之卒固已二十一萬矣。臨菑甚富而實,其民無不鬥雞、走狗、六博、闒鞠。臨菑之塗,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帷,揮汗成雨。夫韓、魏之所以重畏秦者,為與秦接境壤也。兵出而相當,不十日而戰勝存亡之機決矣。韓、魏戰而勝秦,則兵半折,四境不守;戰而不勝,則國已危亡隨其後。是故韓、魏之所以重與秦戰而輕為之臣也。今秦之攻齊則不然。倍韓、魏之地,過衛陽晉之道,經乎亢父之險,車不得方軌,騎不得比行。百人守險,千人不敢過也。秦雖欲深入則狼顧,恐韓、魏之議其後也。是故恫疑、虛喝、驕矜而不敢進,則秦之不能害齊亦明矣。夫不深料秦之無奈齊何,而欲西面而事之,是群臣之計過也。今無臣事秦之名而有強國之寶,臣是故願大王少留意計之。”齊王許之。乃西南說楚威王曰:“楚,天下之強國也,地方六千餘里,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資也。秦之所害莫如楚,楚強則秦弱,秦強則楚弱,其勢不兩立。故為大王計,莫如從親以孤秦。臣請令山東之國奉四時之獻,以承大王之明詔。委社稷,奉宗廟,練士厲兵,在大王之所用之。故從親則諸侯割地以事楚,衡合則楚割地以事秦。此兩策者相去遠矣,大王何居焉?”楚王亦許之。於是蘇秦為從約長,並相六國,北報趙,車騎輜重擬於王者。
齊威王薨,子宣王辟疆立;知成侯賣田忌,乃召而復之。
燕文公薨,子易王立。
衛成侯薨,子平侯立。
◎三十七年己丑,公元前三三二年
秦惠王使犀首欺齊、魏,與共伐趙,以敗從約。趙肅侯讓蘇秦,蘇秦恐,請使燕,必報齊。蘇秦去趙而從約皆解。趙人決河水以灌齊、魏之師,齊、魏之師乃去。
魏以陰晉為和於秦,實華陰。
齊王伐燕,取十城,已而復歸之。
◎三十九年辛卯,公元前三三零年
秦伐魏,圍焦、曲沃。魏入少梁、河西地於秦。
◎四十年壬辰,公元前三二九年
秦伐魏,渡河,取汾陰、皮氏,拔焦。
楚威王薨,子懷王槐立。
宋公剔成之弟偃襲攻剔成。剔成奔齊,偃自立為君。
◎四十一年癸巳,公元前三二八年
秦公子華、張儀帥師圍魏蒲陽,取之。張儀言於秦王,請以蒲陽復與魏,而使公子繇質於魏。儀因說魏王曰:“秦之遇魏甚厚,魏不可以無禮於秦。”魏因盡入上郡十五縣以謝焉。張儀歸而相秦。
◎四十二年甲午,公元前三二七年
秦縣義渠,以其君為臣。
秦歸焦、曲沃於魏。
◎四十三年乙未,公元前三二六年
趙肅侯薨,子武靈王立。置博聞師三人,左、右司過三人,先問先君貴臣肥義,加其秩。
◎四十四年丙申,公元前三二五年
夏,四月,戊午,秦初稱王。
衛平侯薨,子嗣君立。衛有胥靡亡之魏,因為魏王之後治病。嗣君聞之,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五反,魏不與,乃以左氏易之。左右諫曰:“夫以一都買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無小,亂無大。法不立,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法立,誅必,失十左氏,無害也。”魏王聞之曰:“人主之欲,不聽之不祥。”因載而往,徒獻之。
◎四十五年丁酉,公元前三二四年
秦張儀帥師伐魏,取陝。
蘇秦通於燕文公之夫人,易王知之。蘇秦恐,乃說易王曰:“臣居燕不能使燕重,而在齊則燕重。”易王許之。乃偽得罪於燕而奔齊,齊宣王以為客卿。蘇秦說齊王高宮室,大苑囿,以明得意,欲以敝齊而為燕。
◎四十六年戊戌,公元前三二三年
秦張儀及齊、楚之相會嚙桑。
韓、燕皆稱王,趙武靈王獨不肯,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己曰君。
◎四十七年己亥,公元前三二二年
秦張儀自嚙桑還而免相,相魏。欲令魏先事秦而諸侯效之,魏王不聽。秦王伐魏,取曲沃、平周。復陰厚張儀益甚。
◎四十八年庚子,公元前三二一年
王崩,子慎靚王定立。
燕易王薨,子噲立。
齊王封田嬰於薛,號曰靖郭君。靖郭君言於齊王曰:“五官之計,不可不日聽而數覽也。”王從之。已而厭之,悉以委靖郭君。靖郭君由是得專齊之權。靖郭君欲城薛,客謂靖郭君曰:“君不聞海大魚乎?網不能止,鉤不能牽,盪而失水,則螻蟻制焉。今夫齊,亦君之水也。君長有齊,奚以薛為!苟為失齊,雖隆薛之城到於天,庸足恃乎?”乃不果城。靖郭君有子四十餘人,其賤妾之子曰文。文通儻饒智略,說靖郭君以散財養士。靖郭君使文主家待賓客,賓客爭譽其美,皆請靖郭君以文為嗣。靖郭君卒,文嗣為薛公,號曰孟嘗君。孟嘗君招致諸侯游士及有罪亡人,皆舍業厚遇之,存救其親戚。食客常數千人,各自以為孟嘗君親己。由是孟嘗君之名重天下。
臣光曰:君子之養士,以為民也。《易》曰:“聖人養賢,以及萬民。”夫賢者,其德足以敦化正俗,其才足以頓綱振紀,其明足以燭微慮遠,其強足以結仁固義。大則利天下,小則利一國。是以君子豐祿以富之,隆爵以尊之。養一人而及萬人者,養賢之道也。今孟嘗君之養士也,不恤智愚,不擇臧否,盜其君之祿,以立私黨,張虛譽,上以侮其君,下以蠹其民,是奸人之雄也,烏足尚哉!《書》曰:“受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此之謂也。
孟嘗君聘於楚,楚王遺之象床。登徒直送之,不欲行,謂孟嘗君門人公孫戌曰:“象床之直千金,苟傷之毫髮,則賣妻子不足償也。足下能使仆無行者,有先人之寶劍,願獻之。”公孫戌許諾,入見孟嘗君曰:“小國所以皆致相印於君者,以君能振達貧窮,存亡繼絕,故莫不悅君之義,慕君之廉也。今始至楚而受象床,則未至之國將何以待君哉!”孟嘗君曰:“善。”遂不受。公孫戌趨去,未至中閨,孟嘗君召而反之,曰:“子何足之高,志之揚也?”公孫戌以實對。孟嘗君乃書門版曰:“有能揚文之名,止文之過,私得寶於外者,疾入諫!”
臣光曰:孟嘗君可謂能用諫矣。苟其言之善也,雖懷詐諼之心,猶將用之,況盡忠無私以事其上乎!《詩》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孟嘗君有焉。韓宣惠王俗兩用公仲、公叔為政,問於繆留。對曰:“不可。晉用六卿而國分,齊簡公用陳成子及闞止而見殺,魏用犀首、張儀而西河之外亡。今君兩用之,其多力者內樹黨,其寡力者藉外權。群臣有內樹黨以驕主,有外為交以削地,君之國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