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史
農業史
中國是世界農業發祥地之一。根據現有考古發掘證據,中國農業已有長達八九千年的悠久歷史。其發展過程可簡分為下列幾個時期。
原始農業時期在原始母系氏族社會時期,中國境內居住著眾多不同的氏族和部落。傳說北方最著名的氏族是分佈在中部的炎帝族和分佈在西北的黃帝族。炎帝神農氏,姓姜,又名烈山氏。“姜”姓反映了它是西戎羌族的一支;“烈山”反映了原始農業的焚林開荒和刀耕火種。《易經》、《淮南子》和《史記》等古書中還都記述了神農氏發明耒耜和播種五穀的故事。傳說黃帝的妻子嫘祖,是養蠶的創始者。黃帝族著名首領之一帝嚳的兒子名棄,即后稷,相傳是周族的祖先、種植農作物的能手,后被奉為穀神。后稷的時代較晚,可能相當於原始氏族社會的末期。
上述傳說依稀反映了原始農業產生的一些情況,而最近30餘年來從幾千處新石器時代遺址陸續出土的考古材料,則為了解中國南北各地的原始農業面貌,提供了實物依據。
黃河流域的原始農業以種植粟為代表。重要的遺址在黃河中游和漢水上游有河南鄭州的裴李崗文化(約公元前5500~前4800),河北武安的磁山文化(前5400~前5100)等,繼承這兩個早期新石器文化的是河南澠池仰韶文化,它的分佈極廣,北到長城沿線及河套地區,南至湖北西北,東至河南以東,西至甘肅、青海接壤一帶。新石器晚期在黃河中下游又有山東章丘的龍山文化(約前2500~前2000)。
長江流域的原始農業以種植水稻為代表。重要的遺址在長江下游地區有著名的浙江河姆渡文化,是中國最早的種稻遺址和炭化稻穀出土量最多的遺址。在太湖地區形成系列的稻作文化有浙江嘉興的馬家浜文化(約前5000)及其後續的上海崧澤文化(約前4000)和浙江杭州的良渚文化。長江中游的新石器文化以四川巫山大溪文化(前4400~前3300)為代表,其次為湖北京山屈家嶺文化(前3000~前2600),與大溪文化有密切關係。
長江以南華南和西南地區的新石器時代遺址包括鄱陽湖 -贛江流域、福建、台灣、廣東、廣西、四川南部、雲南、貴州和西藏地區。重要的稻作文化遺址有江西修水的跑馬嶺遺址(前2800),廣東曲江的石峽遺址(前2900~前2700)及雲南賓川的白羊村遺址(前2200~前2100)等。
隨著考古工作的開展,中國新石器時代遺址在邊疆地區有很多新的發現。北方新石器文化分佈在東北、內蒙古東部、西部和新疆4個地區。其中最早的為遼寧瀋陽的新樂文化及遼寧長海的小珠山一期文化(約前5300~前4800),其次為內蒙古赤峰的紅山文化及小珠山二期文化(約前3500),再次為小珠山三期文化(前3000~前2500)。這些文化的發展過程,與黃河流域大體一致。
以各地遺址出土的材料看,當時的農業生產工具已以磨製石器為主,同時也廣泛使用骨器、角器、蚌器和木器。其種類包括:整地工具如用來砍伐樹木和清理場地的石斧,用來翻土和鬆土的石耜、骨耜、石鏟,收割工具如石刀、石鐮、骨鐮、蚌鐮、蚌刀等。此外,還普遍使用加工工具石磨盤、石磨盤棒和石臼、木杵等。
原始農業對土地的利用可分為刀耕和鋤耕兩個階段。刀耕或稱“刀耕火種”,是用石刀之類砍伐樹木,縱火焚燒開墾荒地,用尖頭木棒鑿地成孔點播種子;土地不施肥,不除草,只利用一年,收穫種子后即棄去。等撂荒的土地長出新的草木,土壤肥力恢復后再行刀耕利用。在這種情況下,耕種者的住所簡陋,年年遷徙。到了鋤耕階段,有了石耜、石鏟等農具,可以對土壤進行翻掘、碎土等加工,植物在同一塊土地上可以有一定時期的連年種植,人們的住處因而可以相對定居下來,形成村落,為以後逐漸用休閑代替撂荒創造了條件。
當時的農業生產對自然條件的依賴較大,生產水平較低。黃河流域因氣候乾燥,雨量較少,適於旱地作物如粟、黍、大麥、小麥、大麻及大豆等的種植,但在有水利條件的地方也種植水稻。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因氣候溫暖,雨量充沛,湖泊、沼澤、河流眾多,適於種植水稻以及耐蔭的塊根塊莖作物如木薯、芋等,山坡旱地也適於各種旱作。家畜飼養方面,南北各地新石器時代遺址都有馴養豬、犬、牛的遺存,羊及馬則以北方為主,雞的馴養稍遲,南北都有。在新石器時代早期,儘管已有了原始種植業和飼養業,但採集和漁獵仍占重要地位;直至新石器時代晚期,在農業相對發展、人們已經定居下來以後,採集和漁獵仍佔一定地位。這是原始農業結構的特點。同這種生產力水平低的條件相適應,當時的土地和生產資料都歸氏族公社所有;實行集體勞動,產品平均分配。早期母系氏族社會中的農業生產和氏族經濟活動由婦女主持。隨著鋤耕農業的發展,母系氏族制開始向父系氏族制過渡。到剩餘產品出現以後,原始社會的氏族公社制才逐漸解體。
中國南北各地的新石器時代考古發掘表明,中國的原始農業不是起源於一地,而是呈多中心的發展。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是最主要的兩大起源發展中心,一個以旱作粟為代表,一個以水田稻為代表,它們各自在擴展、傳播中交融。到了新石器時代晚期,水稻的種植已推進到河南、山東境內,而粟和麥類也陸續傳播到東南和西南各地,終於形成有史以後中國農業的特色。
夏、商、西周時期 這一時期,相當於中國的第一個階級社會──奴隸制社會時期。財產私有制的產生,促進了農業生產力的提高。這首先反映在農業生產工具上。當時出現了青銅農具,但數量不多,主要仍是木、石器,但種類增加了,出現了鏟等掘土工具和鐮等收割工具。另外,《夏小正》和《詩經》中還提到除草工具和一種用來碎土平田的木質榔頭,並有“或耘或耔”等記述,表明在農田操作中已有了整地和中耕、除草、壅土的內容。其次,與農具的發展相聯繫,土地的佔有制和利用方式也有變化。西周曾行井田制。規定土地為國家公有,由國王將全國土地層層分封給各級貴族,按井字形劃分為九區,中央一區為公田,四周八區為分授給八夫的私田。公田由八夫助耕,收穫物全部繳交統治者。男子成年受田,老死還田。奴隸們依附於井田,通過集體勞動進行大規模的土地開墾和種植。
農業生產的種類也增加了。黃河流域農作物仍以粟為主,但《詩經》中同時已提到禾、谷、粱、麥、來、牟、稻、芑、菽、麻、苴、等。此外,園藝生產已有果樹與蔬菜的分工,瓜、果、杏、栗等園藝作物都已種植。根據甲骨文和《詩經》等的記載,養蠶已成為農事活動的一部分,蠶織被看作婦女的一種美德。從殷墟出土的動物遺骸還證明當時的畜牧業不僅馬、牛、羊、雞、犬、豕“六畜”俱全,而且飼養數量大為增加。其中馬匹由於戰爭和狩獵的需要,尤其受到奴隸主們的重視,發展迅速。由於糧食增加,釀酒也較普遍。
奴隸制對於原始公有制來說,無疑是一個進步。但隨著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奴隸制又成為農業生產的桎梏。西周實行的井田制把奴隸牢牢地束縛在土地上,強迫他們為奴隸主勞動,而勞動所得的絕大部分產品,則通過所謂貢、助、徹的形式,直接被奴隸主所剝奪。這就大大壓抑了奴隸們的生產積極性。同時,生產工具落後,土地不能常年連種和進行深耕,農作物所需的水分主要依靠自然降水。這些也都嚴重妨礙了農業生產的發展。
這一時期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的農業情況缺乏當時的文字資料。從後世文獻記載和考古發掘來看,南方的農業儘管起源時間並不晚於黃河流域,但其發展則顯然慢於北方。由於當時南方地廣人稀和自然條件優越等原因,火耕水耨的耕作方法以至採集、狩獵活動的持續時間可能更長一些。
春秋戰國時期這一時期,奴隸制走向崩潰,封建的生產關係開始發生。魯國實行“初稅畝”,實行按畝徵收賦稅的制度,不久也被其他國家採用。在秦國商鞅、魏國李悝等人的倡導下,一些諸侯國家的統治者代表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紛紛實行變法,廢井田、開阡陌。這樣,奴隸主國家土地所有制逐步被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逐漸形成。在封建制度下,地主是土地的所有者,土地可以自由買賣,原來的奴隸則成為向地主租種小塊土地的佃農,他們一般是以家庭為單位,用自己的生產工具從事耕作,除以實物或勞役形式向地主交納地租外,可留下部分產品作為自己的生活資料。由於這時產品已不再像奴隸制時期那樣為奴隸主所直接佔有,農民有了一定的經營自主權,生產的積極性就有很大提高。同時,各諸侯國家之間互相爭霸的戰爭,也迫使它們為了保證“足食足兵”而獎勵耕戰,重視農業,甚至重農抑商。這就使春秋、戰國時期的農業獲得了奴隸社會無法比擬的發展動力,成為中國農業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轉折點。
農業生產巨大發展的突出標誌是鐵制農具的出現。由於冶鐵術的發明,這時的耕地農具耒耜、鋤地農具如銚以及收穫農具如鐮、都已有了鐵刃。而鐵犁的出現,把耕地的作業方式從間斷式破土轉變為連續式的前進作功,更使生產效率大大提高。鐵犁所需的動力大,用畜力作動力的牛耕也便應運而生。這樣整個農業生產面貌便隨之大大改觀。
由於有了鐵制農具,改造自然條件的能力大為增強了。從春秋末到戰國,許多大型灌溉工程如芍陂、漳水十二渠和都江堰和鄭國渠等相繼興建,從而為農業生產提供了更好的水利條件。在土地利用上,由撂荒制過渡到連種制,不論是實行“辟草萊”以擴大耕地面積,或“盡地力之教”以提高單位面積產量,也都因生產工具的進步而有了可能。
鐵制農具還促進了作物栽培方法的變化。一是促使土壤耕作精細化。如《呂氏春秋·任地》就說“五耕五耨”可使“大草不生,又無螟蜮”。一是發明了畎畝法,即壟作技術。其要旨是根據田地的高低和土壤水分決定播種位置,實行“上田棄畝,下田棄畎”。再是肥料的施用。肥料古稱糞,而“糞”字最早出現在戰國,稱施肥為“糞田”。《荀子·富國》說:“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也。”可見當時施肥已較普遍。綜上所述,在推行鐵制農具的基礎上,綜合應用深耕多鋤和多糞肥田等措施,中國農業的精耕細作傳統,實已奠定基礎。
與此同時,畜牧方面出現了相畜術,其中以伯樂相馬和寧戚相牛尤為著名。“獸醫”一詞首見於戰國,《周禮·天官》有“獸醫掌療獸病,療獸瘍”的記載,獸病和獸瘍,分別相當於現在獸醫內科和外科。同時,蠶業生產也有很大發展。據近年考古發現,江陵戰國楚墓中的馬山一號墓出土的絲製品包括綉、錦、羅、紗、絹、絛等,質地精良,說明當時已能紡織出薄如蟬翼的紗羅織物。
這一時期農業的成就,反映到學術研究上,就是許行等農家的出現和農學著作的產生。如《呂氏春秋·審時》說:“夫稼,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養之者天也”,正確地總結了農業生產中人的勞動和土壤、氣候三大因素的相互關係,而把人的因素放到了首要地位。
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秦代結束了戰國紛爭的局面,國家歸於統一,封建土地所有制也告確立。漢初,賈誼、晁錯先後上疏,力主重農。文、景二帝下詔稱:“農,天下之本也”,推行了一些有利農業的政策。如勸民農桑、興修水利、貯糧備荒、西域屯田,輕徭薄賦等。這些政策對促進當時的農業生產,起了一定作用,其中不少措施常為後世新興的封建王朝所效法。到了魏、晉、南北朝,國家又趨於分裂,北方的農業技術隨人口南下。但這一時期的政治經濟和農業生產重心則始終在北方,是北方傳統耕作技術形成體系和趨於成熟的時期。
由於冶鐵業的發達,鐵器農具在漢代已經普及,且種類大增。北魏時從整地、播種、中耕除草、灌溉、收穫、脫粒到加工各個環節,有記載的農具達30餘種。其中尤以犁的革新、耬車和提水工具的創製,作用更為顯著。戰國時的犁有犁鏵而無犁壁,只能破土、鬆土,不能翻土;漢代發明犁壁以後,土垡就可按一定方向翻倒,從而能同時完成翻土、滅茬、開溝、起壠等作業,大大提高了耕作效率。帶犁壁的犁后在18世紀時傳入歐洲。耬車由種子箱、排種器、輸種管、開溝器和機架牽引裝置組成,可一次完成開溝、播種、蓋土工序,實為現代機械化播種機的雛型。漢代出現的提水工具翻車即後世的龍骨車,渴烏是利用虹吸管原理的吸水工具,在古代抗旱排澇中也都有重要作用。此外,在加工工具方面還有風車、水碓、水磨等的發明使用。同時,以牛為主的畜力動力應用,也得到進一步的改良和推廣,出現了二牛三人的耦耕,以及用牛牽引的耬車等。
在耕作栽培方面,為了抗禦黃河流域氣候乾燥、雨量分佈不均的自然條件,漢代趙過在春秋時畎畝法的基礎上推廣了代田法,提高了單位面積產量。據記載,西漢時還有區田法的創造,對提高產量和防旱保墒有明顯的作用。魏、晉時在漢代耱(耮)的基礎上,又創造了碎土工具──耙,使整地工藝得到改進,形成耕-耙-耱配套的整地技術。這一時期施肥技術也有很大發展,已開始講究施肥的數量、時間和種類,有了基肥和追肥以及人畜糞的生熟之分,並強調使用熟糞。綠肥作物受到重視,並被安排到輪作中去。播種前實行的“溲種”法,是一種帶肥下種的技術。此外,還出現了穗選法以及單打、單鋤、單種的選種、留種法等。使黃河流域的耕作栽培技術日趨完善。
這一時期的農業生產組成,在作物方面主要是小麥的地位進一步上升,與粟並駕齊驅。其他在園藝、蠶桑、養馬等方面也有新的發展。園藝方面的突出成就是發明了利用溫室以栽培蔥韭等作物的方法。漢武帝時,除在長安擴建規模很大的植物園(上林苑)多次從南方引種荔枝、龍眼、橄欖和柑橘等以外,還從西域引入葡萄、苜蓿、胡麻(亞麻)等作物,開闢了擴大生產種類、豐富種質資源的途徑,也是中國農業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蠶桑技術不僅在全國範圍內得到推廣,而且出現了一年可以養兩次的二化蠶。漢代由於國防需要而大規模發展養馬業,也推動了畜牧技術的發展,出現了鑒別馬匹優劣的專著《相馬經》和銅馬模型等。
秦、漢以後的 400餘年間,中國北方農業的輝煌成就,系統而完整地反映在北魏農學家賈思勰所著《齊民要術》一書中。該書不僅詳盡地記述了北魏時黃河流域農業生產的實況,也是對秦、漢以來北方旱作農業的一個總結,堪稱一部完整的中國古代農業百科全書。
魏、晉、南北朝時,隨著北方精耕細作技術的南傳,南方農業也逐漸改變火耕水耨的面貌,水稻種植面積有了擴大,產量有所提高;西晉廣東連縣墓葬中已有耕耙田地的模型,反映了當時的整地技術,但總的生產水平仍不及北方。
隋、唐、宋、元時期這一時期國家經歷了隋、唐的統一,五代以後的再次分裂和元代以後又歸統一的曲折過程。隋統一中國以前,北方戰亂。北魏曾實行均田制,由政府將無主荒地按人口分別性別、年齡等級平均授予農民,只准種植使用,不準買賣。隋代至唐初,均田制經稍加改進,仍被繼續沿用。這種制度曾有利於吸引農民墾荒,重新利用因戰亂而廢棄的土地,擴大耕地面積,發展農業生產。
隋、唐至宋,農業生產上更為重要的進展是南方農業的進一步開發、繁榮。魏、晉、南北朝以後,北方時有戰亂,南方則一直較為安定。北方人口因之大量南移。從隋滅陳到宋統一全國,不到400年中,南方戶數增加了4倍多。人口的增加,提出了興修水利、擴大耕地以發展農業、特別是增加糧食生產的要求,同時也為實施這些措施,提供了勞動力條件。后宋室南渡,政治經濟重心南移,發展農業的要求更為迫切。當時由於江南農業以水稻為主,興修水利尤其受到關注。據統計,自唐至元,全國興建的水利項目共1590項,而長江流域即佔1333項,其中又主要集中在江蘇、浙江、福建、江西 4省。水利設施的形式以兼有排、蓄功能的堤堰、陂塘為主。唐設有渠堰使、五代吳越國設有撩淺軍,主持水利設施的維修工作。隋初還開鑿大運河,為溝通南北漕運創造了條件。擴大耕地在平原水鄉以營造圩田為主;沿海則修築海堤,以防海潮,並改造鹽鹼地為農田。這些措施雖有增產效果,但南宋時圩田盲目發展,許多地方廢湖為田,導致水旱失調,也有一定的破壞作用。在南方山區主要是營造梯田。其前身盛行於唐。因是順坡種植,水土流失嚴重,宋代起逐漸改為沿山坡層層而上、“疊石相次、包土成田”的梯田,緩和了水土流失。但梯田的營造常以破壞山上林木為前提;梯田的發展又促進了山區人口的增加,反過來加重了對森林的破壞,對生態環境也有不良影響。
唐、宋時期的南方農業除耕地面積有了增加外,由於農具和整地、施肥等技術的革新,在經營的集約化方面,也有新的發展。
唐代,在長江下游出現的曲轅犁(又名江東犁)操作靈巧省力,可以調節犁層的深淺和耕垡的寬窄,水田、旱地都可適用,因而大大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和耕地質量。同時,其他農具也繼續得到革新完善,近代使用的主要傳統農具此時可說已基本齊備。宋代由於進一步使用了適於水田中碎土平地的耖,在犁耕和耙地之後,繼之以耖田的工序,又使水田的整地質量更為提高,從而形成了耕-耙-耖的水田耕作技術,一直沿襲至今。在肥料使用方面,宋時強調合理施肥以培養地力的重要性。當時除“踏糞法”即人工堆肥外,又出現漚肥和捻河泥、餅肥發酵、燒制火糞(相當於現在的焦泥灰)等,從而大大豐富了肥料的種類和來源。
上述各項技術的綜合應用,還為大面積地推廣複種、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單位面積產量創造了條件。中國古代稻田複種,華南地區早於長江流域。漢代廣東一帶已有連作稻,長江流域則宋代時尚無記載,早、中、晚稻品種也未能在同一塊田地上連種,雙季稻(連作或間作)還不發達。唐宋時期發展較快的複種形式是稻麥兩熟制。由於北方人口大量南移,麥類的消費需要激增,南方原來多種在旱地的大、小麥漸被下種到水田,成為稻田的冬作,稻麥兩熟制就此形成。後來稻田冬作除大、小麥外,還有蠶豆、豌豆、油菜以及綠肥等。至於丘陵山區,則主要是發展早稻和蕎麥、秋大豆等的複種,形成水稻雜糧一年兩熟制。同時,複種制在北方也有發展。由於複種指數的增加,土地的利用率的提高,糧食的單位面積產量有了增加。
這一時期的經濟作物生產也有重大發展。其一是茶的興盛。唐德宗貞元九年(793)定茶稅法,“十稅其一”,當年徵得茶賦40萬貫,占政府全年收入的1/15,可見種茶之盛。其二是甘蔗的擴種和製糖技術的進步。中國古代甘蔗以生食為主,唐以前雖已能提煉砂糖,但質量不高。唐太宗時派人去印度學習製糖法后,製糖技術得到改進,促進了甘蔗在南方種植面積的擴大;宋、元以後更形成許多著名的產糖區。其三是棉花的引種。宋、元時期草棉和亞洲棉分別從西北和西南傳入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經試種成功后也被迅速推廣。由於經濟作物的發展大多在南方,加以南方糧食生產有了顯著提高,這時南方的農業生產水平超過了北方,一躍而成為中國的基本經濟區。
明清時期明代建國之初,農業上基本仍採取歷代王朝初期的政策,如墾荒、屯田、興修坡塘堰閘、獎勵種桑植棉、減輕田賦徭役等等,同時建立戶口、土地和里甲制度把農民牢固地束縛在土地上,以恢復和發展生產。清朝入關后致力於加強封建經濟,農業政策、制度大多沿用明代舊制。自明至清,經濟上面臨的突出問題是人口的激劇增加。自明洪武十四年(1381)到道光十四年(1834)的450餘年中人口增加了5倍多。由於耕地面積的擴大趕不上人口增長的速度,人多地少日益成為全國性的矛盾。在這種情況下,明、清二代政府一方面通過墾荒、發展圩田和開發沿海鹽鹼地等方式擴大耕地面積,另一方面通過增加複種指數,提高單位產量。複種方式上的新發展,在北方是實行多種多樣的間作、套種,以獲得二年三熟以至“一年十三收”;長江流域除稻麥兩熟外,是推廣雙季間作稻和連作稻等。此外,這一時期從海外引種的甘薯和玉米,由於適應性強和單位面積產量高,到清初已傳遍各地,在丘陵山區發展尤快,不久就取代了原來粟類雜糧的地位。
由於糧食增產,擴種經濟作物也就有了更大的可能。除前已推廣種植的桑、棉、茶和甘蔗等外,明代又從國外引入煙草。這些經濟作物產量的增長,促進了農產品的商品化和農村中的資本主義萌芽。
約在15世紀中葉以後,伴隨著農業商品經濟的發展,農村中已有使用雇傭勞動、從事商品性生產的經營地主和原始富農經濟出現。到清代,這些帶有資本主義因素的經濟成分續有增長。但當時的封建王朝卻繼續採取重農抑商和穩定封建經濟的政策,如清政府一方面為穩定封建租佃關係,在部分地區規定地租定額和給佃農租種地主土地的永佃權等;另一方面又嚴厲實行海禁,不但阻礙對外貿易的發展,而且禁止與海外的科學文化交流。在這種情況下,農村中的資本主義萌芽受到嚴重壓抑,新的科學技術也無法傳入推廣。西歐在16世紀已開始進入資本主義時期,17~18世紀時資本主義的統治地位已趨鞏固;而中國則直到18世紀中葉清代的“乾嘉盛世”,封建經濟基本上原封未動。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中國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帝國主義侵略和日益苛重的封建剝削使農村經濟江河日下。耕地很少增加,農具鮮有改進,許多地方水利失修。同時,帝國主義的洋槍大炮又使海禁洞開,從而促進了蠶桑、茶葉、棉花、煙草以至花生、大豆等經濟作物的商品性生產;農村中帶資本主義因素的經濟成分如經營地主和富農經濟等也有進一步的增長。但由於帝國主義國家為使中國成為其半殖民地和殖民地而繼續維護中國的封建統治,農村中的資本主義經濟終於未能得到發展。
明、清時期的農學著作現存的共達300餘種,超過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內容的廣度和深度也勝過以往。其中如明末徐光啟的《農政全書》,且已開始吸收介紹西方科學。只是由於當時的社會條件,農學研究總的仍不能突破傳統經驗的局限。直到清代末葉,西方近代農業科學技術開始受到重視,農桑學校、農業試驗場和農業推廣機構等有所興辦,農學研究才逐漸走上與新的科學技術相結合的道路。
民國時期中國從清末至民國初年開始陸續引入西方的近代農業科學技術,如農業機械、化學肥料和農藥等。最初是從日本,接著從歐美,將西方的農業科學、生物科學知識翻譯介紹到國內。同時,政府也大量派遣留學生赴日本及歐美學習西方農業。據不完全統計,到20世紀40年代初,全國共有大學農學院及專科學校30所,大學及專科學生4860人;中等農業職業學校61所,學生15580人。全國普通及特種農事試驗場552處(1931年調查)。抗日戰爭期間南方各省也設立農業改進所,從事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工作。這一時期通過自己培養的農業科技人員,培育(以及引進)了一批稻、麥、棉、油料、果蔬、蠶桑和家畜的優良品種,在病蟲害防治和土壤改良、科學施肥等方面,也推廣了不少現代農業科學成果,對於改變傳統農業的構成和提高農業生產起了一定作用。
但是,由於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殘酷壓迫,這時期的農村階級矛盾日益加劇,農業生產發展緩慢,農民生活更加貧困。地主富農占農村人口不到10%,卻擁有全國耕地的70~80%。農民被迫繳納的地租租率高達45~50%。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國際市場對農產品原料的需求激增,中國的經濟作物、油料作物受到刺激,一度曾有較快的發展。但是農產品的出口和價格都掌握在帝國主義、官僚買辦和地主的手中,當國際市場需求增加時,他們壓低農產品的收購價格,當國際市場農產品“過剩”時,農民又受到“傾銷”政策的打擊,使農民備受雙重剝削,農業日趨凋敝。抗日戰爭時期,中國農業進一步受到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嚴重損害。到1949年時,全國糧食和棉花的產量分別比1936年時降低24.6%和47.6%。這種狀況,直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經過50年代的土地改革和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經過70年代末開始的農業體制改革,才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