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經濟一體化
地區經濟一體化
地區經濟一體化(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是指區域內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之間,通過建立共同的協調機構,制定統一的經濟貿易政策,消除相互之間的貿易壁壘,逐步實現區域內共同的協調發展和資源的優化配置,以促進經濟貿易發展。在世界經濟日益全球化的同時,20世紀90年代以來,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步伐也在加快。可以預料21世紀初期,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將並同發展,對世界經濟發展及經濟關係將產生重大影響。
區域是人類一切活動都離不開的地域空間,任何國家的經濟發展都是在一定區域內完成和實現的。不同的區域環境,將塑造出性質各異、層次不同、各具特色的區域經濟發展模式。
“區域”一詞是一個含義十分廣闊、使用領域極大的辭彙,它或以實體概念被使用,或以抽象的空間概念被使用,不同的學科對象有不同的解釋,就是在經濟學這一學科中也有不同所指。常見的區域有北美自由貿易區、東北亞經濟合作區、經濟特區等等。在這些區域中,既有跨國的,也有幾個國家各自一個行政區的組合,還有一個國家內為特別目的設立的區域等等。
區域經濟一體化這一專有名詞最早出現是在20世紀40年代的西歐,從此有關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的探討也就開始了。對於區域經濟一體化一詞的定義,經濟學家艾爾·阿拉格(AiiM·EL-Agrua)有過這樣的描述:“到了1950年,專門研究國際貿易的經濟學家們賦予這一名詞(區域經濟一體化,internat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一項明確的定義,特別指將不同經濟實體結合成較大經濟區的一種事務狀態或者一種過程。今天這個名詞的用法也僅限於一含義。更具體地說,國際經濟整合能消除參與國之間的所有貿易障礙,並建立一定的合作的協調的機制。後者完全依賴於一體化採取的具體形式。”
美國經濟學家貝拉·巴拉薩(Bela A.Balassa)在其名著《經濟一體化理論》一書中對“經濟一體化”的定義也做了明確的闡述:“我們將經濟一體化定義為既是一個過程(a process),又是一種狀態(a state of affairs)。就過程而言,它包括採取種種措施消除各國經濟單位之間的歧視;就狀態而言,則表現為各國間各種形式差別的消失。”(3)巴拉薩的這一定義在西方經濟學中具有經典性意義。此後許多經濟學家關於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解釋,基本上圍繞著“過程”和“狀態”而展開的。
1952年7月,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1958年1月日,《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簡稱〈〈羅馬條約〉〉)生效,標誌著歐洲經濟共同體正式成立。從此,經濟一體化不是一紙概念,而是有豐富實踐的實體,從而引起很多經濟學家的極大興趣。經濟學家維多利亞·柯森(Victoria Curson)在1974年從生產要素配置的角度解釋了經濟一體化,他把一體化“過程”的理解為趨向全面一體化的成員國之間的生產要素的再配置,把一體化“狀態”理解為業已一體化成員國的生產要素的最佳配置。(4)經濟學家彼得·林德特給區域經濟一體化下的定義是:通過共同的商品市場、共同的生產要素市場,或兩者的結合,達到生產要素價格的均等。對此,經濟學家彼得·羅伯遜(Peter Robson)則強調:“區域經濟一體化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並認為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安排應該體現三個方面的特徵:在某種條件下,成員國之間歧視的消失;維持對非成員國的歧視;成員國之間在企圖擁有持久的共同特性和限制經濟政策工具的單邊使用上有一致的結論”。
作為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核心部分的關稅同盟理論,公認的是瓦伊納(Viner)創立的。
從上面各經濟學家已經給出的定義,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濟濟一體化的實質就是生產要素不斷趨向自由流動的一個動態化的過程,在過程的每一個階段,則表現為具體的生產要素流動程度的一種狀態。那麼,作為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定義應該包括那些內涵呢?我們認為首先應該包括一體化的主體,這個主體是應該具有獨立國民經濟的實體,一般來講,應該是指國家。其次應包括一體化進程進展的驅動力。也就是參與區域經濟一體化實體的目的和動機。這種目的和動機應該是在一體化區域內,消除阻礙貨物與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一切障礙及集團成員國間一切國籍為依據的歧視,是資源得到最優配置,各成員獲得最大利益(經濟利益、政治利益、軍事利益),這種利益的驅使,使各國家積極參與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活動,這就成為區域經濟一體化過程中的驅動力。第三,集團的組成一般應是地緣相鄰的國家或地區。第四,區域經濟一體化是一個動態化的過程,具有一系列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形式。如自由貿易區、共同市場、貨幣聯盟、經濟與貨幣聯盟和完全經濟一體化等。
綜合上述所包括的四點,我們將經濟一體化定義為:地緣相鄰或相近的國家或地區集團,為了獲得最大利益,組合成為更大規模的經濟集團或共同體,其發展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斷的從低級向高級發展。
關於經濟一體化的形式,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分類依據,其形態也就不盡相同。經濟學家理查德·利普塞(Riehard Lipsey)根據生產要素流動程度的級別,將區域經濟一體化分為六種等級遞增的狀態:特惠關稅區、自由貿易區(商品自由流動)、關稅同盟(統一對外關稅)、共同市場、經濟與同盟和完全經濟一體化;英國聖安德魯斯大學的經濟學家彼得·羅布森(Peter Robson)將區域經濟一體化分為:關稅同盟、自由貿易區、共同市場、貨幣聯盟和經濟與貨幣聯盟五種形態;中國上海世界經濟研究所伍貽康教授主編的《三足鼎立?全球競爭中的歐美亞太經濟區》一書中,根據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情況,按其經濟政策一體化發展情況,大體將區域經濟一體化分為四種類型: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或經濟共同體、經濟和貨幣聯盟。並且說:“上述四種分類並無嚴格按部就班逐級上升的等級區分,現實生活中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具體實踐總是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和豐富多彩的,實踐的機制運作實際上早已打亂或超越這種理論和條規式的分類法。” (1)
綜合現有的各種劃分方法,我們將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形態從低級到高級劃分為關稅同盟、自由貿易區、共同市場、貨幣同盟、經濟與貨幣聯盟、完全經濟一體化六種形態。這種劃分的依據是結合生產要素的流動和政策的雙重作用的結果而劃分的。因為,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過程不是一種因素作用的結果,這是一個綜合的過程,單從生產要素流動或經濟政策等單一的角度分析和劃分未免要出現片面性。其實區域經濟一體化每一種形態的發展都不是按照嚴格的界限了實現的,是根據這些成員經濟發展實際情況而定的,生產要素的流動也是因地制宜,充分體現具體成員實際情況。
關稅同盟
關稅同盟(CU)是區域經濟一體化過程中最基本的一種形態,是西方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的內核,也是戰後西歐區域經濟一體化付諸實踐的基礎。
關稅同盟的特點是:在關稅同盟內部,成員之間不僅相互減免關稅,消除貿易壁壘,而且實行統一的對外關稅政策(CFT)。一般來講,關稅同盟對外實行貿易保護主義,對內實行減免關稅的統一政策。其最高目標是在同盟內部實現對外關稅政策統一。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核心就是這樣的一個關稅同盟。
自由貿易區
自由貿易區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又一種形態,主要關注的是貿易。在自由貿易區內成員之間相互減免關稅,盡最大可能消除貿易壁壘,使各成員獲得比較利益。但每個成員仍保留各自的對非成員的獨立關稅政策。20世紀90年代以來,這類自由貿易區發展十分迅速,幾乎遍及全世界的各個地區,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應屬“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
共同市場
這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第三種形態。共同市場是各成員在實現共同對內對外關稅政策的基礎上,實現各成員之間商品、資本、人員和勞務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建成一個統一的大市場,并力圖實現各成員在若干重要經濟領域協調並制定共同的經濟政策。這種形態通常還要求成員之間在自願協議基礎上讓渡部分主權,建立協調和制定共同政策及管理該組織共同事務的權利機構。如歐共體從一開始就普遍地被稱為共同市場,但直到1985年以後才開始逐步的實現真正統一市場。
貨幣聯盟
貨幣聯盟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第四種形態,在聯盟內部要求成員發行統一繁榮貨幣,建立中央銀行和實行統一的貨幣政策。貨幣聯盟通常與關稅同盟或共同市場相伴而生的。歐盟根據1992年建立歐洲聯盟的馬斯特里赫特條約,歐盟決定建立貨幣聯盟,並經過8年的準備,於2002年1月1日起,歐盟成員實行了統一的貨幣—歐元。
經濟和貨幣聯盟
經濟和貨幣聯盟要求成員在經濟、財政、福利、貨幣等領域實行統一的經濟政策,發行統一的貨幣。這類聯盟已經具有一定程度的超國家性質,建立起一整套立法、司法、行政和監督的聯盟機構。在世界現有的各類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中,只有歐盟具有這樣組織的性質。根據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的規定,歐盟將逐步實現這種區域經濟一體化形態,涉及共同市場與共同貨幣,以及其他領域的一些列整合或協調統一的政策。
這種形態是區域經濟一體化中最高的形態。不僅包括經濟政策的統一,也包括各成員之間的一些政治政策的統一。一般情況下,在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同時,政治一體化就會得到相應的發展。政治一體化同樣也涉及面很廣,各種形態常常相伴而生,漸進發展,從現有的各種組織中,還沒有這一類一體化組織。
上述六類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形式,也並不是具有十分嚴格的界限,也不是按部就班的逐級上升的。有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具備條件時,就可以超過一定的組織形式,組成更高級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形態。
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的形成與發展也與其他理論的形成一樣,具有逐漸演變的過程,並在實踐中得到不斷的發展。作為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核心部分的關稅同盟理論,公認的是20世紀50年代形成的,是以瓦伊納(Viner)的開拓性研究《關稅同盟問題》一書的發表為標誌。在此理論形成的過程中,同時代的德彼爾斯(DeBeers)和貝伊(Bye)等人也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作為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核心部分的關稅同盟理論的研究應該是從19世紀20年代開始的。據統計“在1818年到1914年間形成的關稅同盟有16個之多”(1)。在這一時期古典學派經濟學家在分析關稅同盟時就涉及了某些優惠條約,如1703年的《梅休因條約》和《1860年英法簽定的〈科布登條約〉。對於上述兩個條約,當時的經濟學家亞當·斯密(Adam Smith)、李嘉圖(Ricardo)和麥卡洛克(Mccu lloch)都對其優惠條件從不同的角度加以評論。究其原因,都是因為其貿易轉移的作用。
此外,作為19世紀最典型的關稅同盟---日爾曼關稅同盟(1834年成立),在建立之初,麥卡洛克等經濟學家對同盟的條款作了詳盡的剖析,其中對貿易轉移的作用給予了特別的注意。1885年德國經濟學家李斯特(List)則進一步指出,關稅同盟的組成可以促進工業發展和對工業的保護。
同時也有一些經濟學家認為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等組織應該得到提倡。因為自由貿易可以使全世界的經濟福利得到凈增加,從而實現稀缺資源的最有效率的配置。而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正好取消了夥伴國之間的貿易限制,在區域內實現自由貿易,這樣使世界福利凈增加。
到了1950年,美國經濟學家瓦伊納(Viner)出版了《關稅同盟問題》一書。在這本書中,瓦伊納(Viner)的關稅同盟理論對上述的一些主張提出了挑戰。他認為:“關稅同盟可以在成員國之間實現自由貿易,但同時對非成員國實行了差別待遇的保護貿易。因此,它的建立並不一定意味著世界福利的增加”,並提出了貿易創造和貿易轉移這兩個重要概念。其後,許多經濟學家對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分析,都借用了這兩個重要的概念。人們並把瓦伊納(Viner)《關稅同盟問題》一書的發表作為關稅同盟理論形成的標誌。
在瓦伊納(Viner)之後,經過眾多經濟學家的不懈努力,使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理論得到了發展,特別是近20年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發展尤為迅速,出版和發表了大量的著作和論文,如金德爾伯格和林德特的〈國際經濟學〉,詳細的論述了關稅同盟的動態效應、規模經濟效應、競爭刺激效應和投資刺激效應。形成了完整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體系。
協議性國際分工理論
日本教授小島清在考察經濟共同體內部分工的理論基礎以後,提出了國際分工的新的理論依據。經濟一體化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大市場化來實現規模經濟,這實際上也就是成本長期遞減的問題。通過大市場化實現規模經濟是協議性分工的基礎。實行協議性分工的條件是:
1.必須是兩個(或多數)國家的資本、勞動稟賦比率沒有多大差別,工業化水平和經濟發展階段大致相等,協議性分工的對象商品在哪個國家都能進行生產。在這種狀態之下,在互相競爭的各國之間擴大分工和貿易,既是關稅同盟理論所說的貿易創造效果的目標,也是協議性國際分工理論目標。而在要素稟賦比率和發展階段差距較大的國家之間,由於某個國家只能陷入單方面的完全專業化或比較成本差距很大,所以還是聽任價格競爭原理(比較優勢原理)為宜,並不需要建立協議性的國際分工。
2.作為協議分工對象的商品,必須是能夠獲得規模經濟的商品。因此產生出如下的差別,即規模經濟的獲得,在重化工業中最大,在輕工業中較小,而在第一產業幾乎難以得利。
3.不論對哪個國家,生產協議性分工的商品的利益都應該沒有很大差別。也就是說,自己實行專業化的產業和讓給對方的產業之間沒有優劣之分,否則就不容易達成協議。這種利益或產業優劣主要決定於規模擴大后的成本降低率,隨著分工而增加的需求量及其增長率。
從第三個條件(沒有優劣之分的產業容易達成協議)可以得出:協議性分工是同一範疇商品內更細的分工。
上述三個條件表明,經濟一體化或共同市場必須在同等發展階段的國家之間建立,而不能在工業國與初級產品生產國即發展階段不同的國家之間建立。同時也表明,在發達工業國家之間,可以進行協議分工的商品範疇的範圍較廣,因而利益也較大。另外,生活水平和文化等相互類似、相互接近的地區,容易達成協議,並且容易保證相互需求的均等增長。
戰後區域經濟一體化最早始於20世紀50年代末期,到了 80年代後半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並且逐漸形成幾個大的經濟集團,90年代得到了迅速發展。以歐盟、北美自由貿易區等為代表的一批區域經濟組織在國際貿易和世界經濟發展中佔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在WTO的144個成員國中,近90%隸屬於不同程度的區域經濟組織。區域集團內部貿易發展速度高於其對外貿易發展速度,區域內貿易額在世界貿易總額中所佔比重日益提高,已達50%以上。亞太地區由於國家眾多,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還沒有形成大的經濟一體化集團。但區域性經濟集團化有了較大的發展,東盟在1995年接納越南為成員國之後,到1998年最後接納柬埔寨為成員止,完成了10國大東盟的計劃;中國與東盟在2001年11月約定在10年之內建成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非洲各國決定在鞏固各地區次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的基礎上,共建非洲共同體,向統一的非洲大市場邁進一步;拉美國家經濟集體化的進程經過80年代發展,逐漸聯成一片,於1996年4月成立拉美國家共同體籌建委員會負責協調各國政府和會議開展拉美一體化的工作;蘇聯解體后,東歐和獨聯體為了適應世界經濟集團化的形勢,也開始尋找建立經濟集團的合作夥伴。
經濟全球化進程的推進使經濟資源跨國界的流動和配置日益增強,各國經濟間相互開放和融合的程度大大加深。由於各國在生產力水平、經濟結構等方面存在著很大差異,因此達到完全的經濟一體化還需要較長的發展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一些地理相近的國家或地區間通過加強合作,建立共同的商品貿易市場和生產要素貿易市場或是兩者兼備的綜合性貿易市場,實現商品價格和生產要素價格的均等,並協調各國的對外貿易政策及宏觀經濟政策,制定相對區域外國家更加優惠的貿易、投資政策,為謀求風險成本和機會成本的最小化和利益的最大化,形成了一體化程度較高的區域組織或國家集團。
據初步統計,到2001年底,全世界有各種各樣的區域性經濟合作機制220個。
三大經濟集團趨於形成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於國際市場競爭加劇和貿易保護主義上升,世界各地區域性經濟集團又出現迅猛發展的勢頭,形成一股勢不可擋的潮流,並逐漸形成了北美自由貿易區、歐共體和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北美自由貿易區
北美自由貿易區是由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於1992年8月12日達成協議,1994年月1日1日生效而成立的,是世界上第一個由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組成的區域經濟集團。北美自由貿易區的成立,一方面在拉美國家引起強烈的反響,許多拉美國家企圖通過墨西哥同北美自由貿易區連在一起,改變了對美國的態度。在柯林頓的倡議下,1994年12月美洲34個國家首腦集會在邁阿密,決定2005年為建立北起阿拉斯加,南至火地島的美洲自由貿易區的談判最後期限。另一方面也為成員國帶來了好處。對美國和加拿大來說,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的建立,有利於來自墨西哥廉價、穩定的石油產品及其它消費品的進口,有利於滿足國內廣大的消費市場的需要,並保證它們石油進口的多元化,將墨西哥潛力巨大的投資市場及消費市場納入自己的勢力範圍,對加強向中美和南美的滲透,實現美國的美洲經濟一體化夢想,近而保持在世界經濟格局中的主導權,具有重大意義。對於墨西哥來說,主要益處在於產品廣泛、、穩定的進入北美大市場,可擴大規模經濟效益、降低生產成本,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獲得美國和加拿大的先進技術和設備,利用兩國的投資發展本國的經濟。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自簽定至今對成員國的經濟發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第一,取消了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使區域內貿易獲得了迅速的發展。根據協定規定,成員國應在10-15年內逐步取消相互之間的貿易壁壘,實現地區貿易的自由化。自1994年1月1日起,三國之間貿易所涉及的9000多種商品中已有65%立即取消了關稅,剩餘的35%中,有15%在1999年已經取消,只有不到20%的商品還保留關稅。自由貿易協定生效以來,三國之間的關稅得到了降低。美國從墨西哥進口的關稅已經從1993年的平均3.3%降到1.0%以下,加拿大對墨西哥的商品關稅已經從2.4%降到0.9%以下,墨西哥對美國的進口商品的平均關稅也從1993年的10%下降到4%左右(1)。關稅的降低大大地促進了北美自由貿易區內的貿易發展。如1993年-1998年,美、加、墨三國的三邊貿易總額由3010億美元猛增到5280億美元,5年之內增長了75%。
第二,投資和金融自由化規定的實施刺激了區域內投資增長和資金流動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中,對投資者的保護做了明確的規定,建立了爭端解決機制,規定了投資者“國民待遇”的原則。同時,各國又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採取了吸引外資的政策。這樣促進了成員國之間相互投資的增加,也使這一地區成為對外資具有吸引力的地區。如,墨西哥從協定生效以來,平均每年吸引的我國直接投資增長2倍,從1989年的37億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114億美元,墨西哥成為除中國以外吸引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在墨西哥吸引的外資中,美國佔有較大的優勢,主要集中在汽車行業。其次是加拿大,主要投資於礦山。在墨西哥投資的400多家外國公司中,有42.4%的公司來自加拿大。從1998年-2000年,加拿大開業在墨西哥的投資達到15億美元。
除了直接投資以外,成員國之間的金融市場也逐漸開放。如,1994年-1996年,美加在墨西哥金融部門的投資達12.3億美元,占該類外資的86%(2)。
第三,貿易的增長為三國創造了可觀的就業。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以來為三國創造了很多的就業機會。據統計自1994年至1998年,美國的就業增長了7%,新增加的就業崗位達到1280萬個。失業率由1993年的6.9%降到1998年的4.5%,達到了28年以來的最低水平(1)。根據美國估計,這些新增的就業機會中約有1/3得益於貿易的發展。1997年7月當時美國總統柯林頓向國會提交的一份關於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周年的報告指出:“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使美國增加了311萬個就業機會,其中189萬個是因增加了對加拿大的出口、122萬個是因對墨西哥的出口。協定生效以來,加拿大的就業增長也較明顯,1994年-1998年增長了10.1%,增加了130萬個就業機會。協定使墨西哥的就業增長22%。城市的失業率由1995年的6.2%下降到1998年的3.3%。
第四、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簽定,提高了北美地區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從客觀效果來看,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簽訂,不僅是貿易、投資的增加,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北美地區的國際地位和美國的戰略目的,使美國有了自己的戰略根據地,為其對外戰略的實施奠定了基礎。
歐洲聯盟
歐洲聯盟的前身是歐洲經濟共同體,成立於1957年。是世界各區域經濟集團成立最早的。自成立以來,就致力於區域內的經濟發展,並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93年11月1日在《馬約》生效之日,改名為歐洲聯盟。歐盟成立后,就積極準備實施區域內的統一貨幣,1995年歐洲聯盟在馬德里首腦會議上,正是決定實施歐洲單一貨幣,定名為歐元。1997年歐盟在阿姆斯特丹首腦會議上,重申建立歐洲貨幣聯盟計劃,決定在1999年1月正是啟動,在歐盟區域內實行單一貨幣――歐元。此後經過4年,1999年歐元正是實施,到2002年各國貨幣完全停止流通,退出歷史舞台。
歐元啟動標誌著歐洲大市場的正式形成,一個擁有2.9億人口的歐元區誕生。其國內生產總值佔世界國內生產總值的20.4%,貿易額佔世界貿易總額的18.6%,黃金、外匯儲備佔世界總儲備的20.6%。歐元區的實力將超過日本,與美國大體相當。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是由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組成的區域經濟集團,具有論壇性質。是一個較為鬆散的區域經濟集團。
自1989年11月在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召開了由美國、日本、澳大利亞、汶萊、印度尼西亞、韓國、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加拿大12個國家外交部長和經濟部長參加的第一屆部長級會議並宣告APEC正式成立,至今已有12個春秋。在這12年中,APEC獲得了較大的發展,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成為世界三大區域經濟組織之一,推動了亞太經濟合作不斷的向縱深發展。從其發展的過程分析來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並取得了較大的成果。
第一階段:成員之間共同協商達成共識。1989年11月的第一屆部長級會議主要探討了全球貿易自由化的進展以及亞太國家在未來區域經濟合作方面所起的作用和合作的步驟。
第二屆部長級會議於1990年7月在新加坡舉行。這次會議對如何促進APEC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建立貿易和投資信息網、互派貿易代表團、技術轉讓、人材培養、本地區能源交通、通信、海洋貿易保護等7個合作領域項目進行了討論。會議還通過了《聯合聲明》,歡迎中國、中國台北、中國香港三方儘早同時加入APEC。
1991年11月在漢城舉行了APEC第三屆部長級會議。這次會議中國大陸及中國台灣省和中國香港地區正式成為APEC成員。作為會議的成果:第一,通過一項聲明,敦促推動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第二,通過《亞太經濟合作漢城宣言》。宣言強調了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的重要意義,規定了亞太經濟合作的宗旨、活動範圍、合作方式以及這種活動應遵循開放性對話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從1998年至1991年的發展,APEC成員國之間尤其是第三屆部長級會議發表的《亞太經濟合作漢城宣言》表明了經過多次協商,成員國之間已經達到共識階段。
第二階段:確定成員國之間的貿易開放和時間表從1992年至1994年APEC共舉行了三次部長級會議(第四、五、六屆)和第一、二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第四屆部長級會議是在泰國首都曼谷舉行,由15個成員國參加。這次會議主要討論的議題是區域經濟趨勢和問題、烏拉圭回合和本區域內的貿易自由化、APEC會議工作計劃等。會議還決定設立APEC秘書處,使APEC由原來的區域經濟論壇開始向機制化過渡。會議最後發表了《曼谷聯合聲明》,表示要加強本地區的經濟貿易合作,共同促進本地區經濟的發展和繁榮。
第五次部長級會議是1993年11月在美國的西雅圖召開。這屆會議確認加強多邊貿易體制,擴大地區和全球貿易以及改進投資規定和程序是APEC的主要目標。會議通過了《APEC貿易和投資框架宣言》,重申以關貿總協定原則作為亞太經濟與貿易合作的基礎。在部長級會議之後,又舉行了第一次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並發表了《第一次APEC領導人經濟展望聲明》,聲明強調“開放的貿易與投資自由化、開放的多邊貿易體系是APEC存在和發展的基石”。由於這次會議取得了積極的進展,成了APEC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
1994年11月11-12日在印度尼西亞的首都雅加達召開了APEC第六屆部長級會議,15日在茂物舉行了第二屆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這次會議主要討論了亞太地區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問題。部長級會議通過了《APEC第六屆部長級會議聯合聲明》、《APEC人力資源開發框架宣言》和《APEC非約束性投資原則》,第二屆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發表了《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領導人共同宣言》(簡稱茂物宣言)。宣言強調APEC成員應該繼續減少貿易和投資壁壘。指明APEC成員開展合作的方向,確定了本地區的貿易開放和自由化的時間表。
第三階段:推進貿易投資自由化和經濟技術合作階段。這個階段是從1995年的11月在日本大阪召開的第七次部長級會議到1999年在紐西蘭奧克蘭舉行的部長級會議。1995年11月的大阪會議主要討論並通過了關於亞太經合組織成員之間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開展經濟技術合作的執行茂物宣言的《大阪行動議程》,第三屆非正式領導人會議通過和並發表了《大阪宣言》。《大阪行動議程》是指導APEC未來工作,以實現各成員國共同目標的行動指南,它包括兩個內容,一是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二是經濟技術合作。《大阪宣言》指出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及經濟技術合作是APEC的兩大支柱,實現亞太地區經濟的持續發展需要各成員國積極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