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啡中毒
嗎啡中毒
嗎啡類藥物主要有止痛、止咳、止瀉、解痙、麻醉等多種功效。嗎啡類中毒最初有欣快感和興奮表現,繼之出現譫妄、昏迷、呼吸抑制,最後死亡於呼吸循環衰竭。急性嗎啡中毒是臨床上較常見的危急症,中毒後主要表現為昏迷、呼吸深度抑制(可降至2~4次/min)、瞳孔極度縮小(兩側對稱)或成針尖樣、血壓下降、皮膚髮紺、尿量減少、體溫下降、皮膚濕冷、肌無力,嚴重缺氧時可導致休克、循環衰竭、瞳孔散大,甚至死亡。
(1)立即洗胃
對急性嗎啡中毒,無論口服或吸入中毒者,均應及早洗胃,排除消化道內的毒物。最好先用1∶2000高錳酸鉀液,繼用清水洗凈。每次注入小量,以防胃內容物迴流,引起吸入性窒息,禁用阿撲嗎啡催吐。
(2)及時導瀉
(3)止血帶結紮
(4)保護腎功能,促進排泄
(5)維持和加強呼吸
注意保暖(勿用熱水袋),保持適當代謝;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中樞已經發生障礙或昏迷時,必須迅速給氧(最好是含有5%二氧化碳的氧氣),並酌情交替選用阿托品(常作為嗎啡對抗藥,有顯著的興奮呼吸中樞作用)、山梗菜鹼、尼可剎米、苯甲酸鈉咖啡因、回蘇靈、苯胺、麻黃鹼等,直至呼吸好轉、意識恢復為止。近年來用納洛酮治療嗎啡中毒,成人0.8~2.0mg,靜脈注射。必要時,皮下注射或肌肉注射鹽酸丙烯嗎啡。丙烯嗎啡的成人用量為5~10mg,靜脈注射,如10~15min后肺換氣量尚未增加,可用同量重複注射,直到呼吸增強為止,但總量不可超過40mg。嚴重中毒時,每次劑量可酌情增加,小兒0.1mg/(kg·次)、新生兒0.2~0.4mg。丙烯嗎啡成人1~2mg肌肉注射,緊急時亦可做靜脈注射,劑量相同;小兒為0.02mg/(kg·次)、新生兒0.05~0.1mg/(kg·次)。
(6)使用解毒劑
(7)對症治療
(1)誤用、大量或頻繁使用嗎啡類製劑。
(3)母親中毒可使乳兒或胎兒中毒。
準確評估患者,立即判斷病情,在做好心電監測的同時,立即遵醫囑給予解毒劑。用藥時要做到在觀察中用藥,在用藥過程中觀察,嚴密監測並記錄患者生命體征。密切護患關係,多安慰患者及家屬,做好心理溝通,使他們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積極配合治療及護理。
阿片類藥物因其有強大的鎮痛作用,在腫瘤晚期癌痛患者中的使用是很普遍的。目前我國醫用嗎啡消耗量呈逐年增長趨勢。癌痛重度疼痛患者的嗎啡使用量往往查超過常規劑量,用藥不規範或管理不當均可造成嚴重的後果。醫護人員向患者及家屬詳細介紹用藥的注意事項,要合理規範用藥同時注意觀察藥物的不良反應。納洛酮可有效地改善並解除嗎啡中毒引起的臨床癥狀,使患者迅速蘇醒,在急救中是首選藥物。護理人員當班中要有慎獨的精神,應該具備及時發現患者病情變化的意識、準確評估判斷患者病情的能力、急救護理忙而不亂的素質。對患者病情變化的觀察、對藥物不良反應及引起的機體癥狀的掌握,在臨床工作中是不可或缺的知識法寶。
(1)三聯癥狀
昏迷、針尖樣瞳孔和呼吸的極度抑製為嗎啡中毒的三聯癥狀。但缺氧時,瞳孔可顯著擴大。
(2)其他癥狀
(3)脊髓反射
(4)生命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