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為升白細胞葯。對造血系統有廣泛的作用,能刺激粒細胞巨噬細胞的增殖、分化及活化,增加造血功能;亦能增強中性粒細胞嗜酸性細胞及單核粒細胞的多種功能;提高免疫效應細胞吞噬細菌及殺滅癌細胞免疫活力;恢復因腫瘤化療和骨髓移植引起的中性粒細胞缺乏。

適應證


● 1.主要用於多種原因引起的白細胞粒細胞減少,包括藥物反應性引起的白細胞減少、慢性周期性白細胞減少、惡性腫瘤放療和(或)化療引起的白細胞減少及其併發的感染
● 2.用於骨髓移植后造血功能的恢復及後期移植排斥的治療,以及與非格司亭(rhG-CSF)等聯合應用於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前的幹細胞動員。
● 3.用於治療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骨髓衰竭性疾病。
● 4.尚可與抗逆轉錄病毒藥如疊氮胞苷(AZT)合用,治療艾滋病(AIDS)伴發的白細胞減少。

臨床應用


皮下注射:每日3~10μg/kg,持續5~7天。

不良反應


● 1.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發熱、骨痛及關節肌肉酸痛、皮疹瘙癢、胸膜滲液、腹痛、腹瀉、靜脈炎嗜睡乏力、短暫心律失常、腎功能減退,嚴重者可見心包炎、血栓形成、心力衰竭呼吸困難
● 2.少數患者初次用藥可出現首劑反應,表現為面部潮紅、出汗及血壓下降、血氧飽和度降低。
● 3.罕見而嚴重的不良反應為心功能不全、室上性心動過速高血壓低血壓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腦血管疾病、精神錯亂驚厥顱內高壓漿膜腔積液肺水腫和暈厥,甚至發生急性過敏反應,表現為過敏性休克、血管神經性水腫及支氣管痙攣等。

用藥禁忌


● 自身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的患者禁用。

藥物相互作用


● 不應與化療藥物同時使用,應在化療停止24小時後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