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環磷醯胺

注射用環磷醯胺

注射用環磷醯胺,適應症為本品為目前廣泛應用的抗癌藥物。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環磷醯胺,其化學名稱為:P-[N,N-雙(β-氯乙基)]-1-氧-3-氮-2-磷雜環乙烷-P-氧化物-水合物。
結構式:
注射用環磷醯胺
注射用環磷醯胺
分子式:C7H15Cl2N2P· H2O
分子量:279.10

性狀


本品為白色結晶或結晶性粉末。

適應症


本品為目前廣泛應用的抗癌藥物,對惡性淋巴瘤急性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有較好的療效,對乳腺癌睾丸腫瘤、卵巢癌、肺癌、頭頸部鱗癌、鼻咽癌、神經母細胞瘤、橫紋肌肉瘤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療效。

規格


(1)0.1g (2)0.2g (3)0.5g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單葯靜脈注射按體表面積每次500~1000mg/m,加生理鹽水20~30ml,靜脈注射,每周1次,連用2次,休息1~2周重複。聯合用藥500~600mg/m。兒童常用量:靜脈注射每次10~15mg/kg,加生理鹽水20ml稀釋后緩慢注射,每周1次,連用2次,休息1~2周重複。也可肌內注射。

不良反應


骨髓抑制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為常見,最低值在用藥后1~2周,多在2~3周后恢復。對肝功有影響。胃腸道反應:包括食慾減退、噁心及嘔吐,一般停葯1~3天即可消失。泌尿道反應:當大劑量環磷醯胺靜滴,而缺乏有效預防措施時,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現為膀胱刺激癥狀、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謝產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環磷醯胺常規劑量應用時,其發生率較低。其他反應尚包括脫髮、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膚色素沉著、月經紊亂、無精子或精子減少及肺纖維化等。

禁忌


抗癌藥物,必須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下用藥。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或慎用。對本品過敏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本品的代謝產物對尿路有刺激性,應用時應鼓勵患者多飲水,大劑量應用時應水化、利尿,同時給予尿路保護劑美司鈉。近年研究顯示,提高藥物劑量強度,能明顯增加療效,當大劑量用藥時,除應密切觀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學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纖維化等。當肝腎功能損害、骨髓轉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療時,環磷醯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由於本品需在肝內活化,因此腔內給葯無直接作用。環磷醯胺水溶液僅能穩定2~3小時,最好現配現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有致突變、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婦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藥時必須中止哺乳。

兒童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年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環磷醯胺可使血清中假膽鹼酯酶減少,使血清尿酸水平增高,因此,與抗痛風葯別嘌呤醇秋水仙鹼丙磺舒等同用時,應調整抗痛風藥物的劑量。此外也加強了琥珀膽鹼的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可使呼吸暫停延長。環磷醯胺可抑制膽鹼酯酶活性,因而延長可卡因的作用並增加毒性。大劑量巴比妥類、皮質激素類藥物可影響環磷醯胺的代謝,同時應用可增加環磷醯胺的急性毒性。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毒理


本品在體外無活性,進入體內被肝臟或腫瘤內存在的過量的磷醯胺酶或磷酸酶水解,變為活化作用型的磷醯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機制與氮芥相似,與DNA發生交叉聯結,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擾RNA的功能,屬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本品抗瘤譜廣,對多種腫瘤抑制作用

葯代動力學


靜注后血漿半衰期4~6小時,48小時內經腎臟排出50%~70%,其中68%為代謝產物,32%為原形。

貯藏


遮光,密閉,在30℃以下保存。

包裝


西林瓶。(1)0.1g 5瓶/盒;(2)0.2g 1瓶/盒、5瓶/盒和10瓶/盒;(3)0.5g 5瓶/盒。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