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方法論
社會學方法論
關於社會學研究方法的理論,是社會學方法體系中的最高層次。它主要從哲學角度探討與學科體系和基本假設有關的一般原理問題,即指導社會研究的原則、邏輯基礎以及學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問題。
社會學方法論不同於社會學理論,前者是工具理論,它只涉及科學發現與檢驗的邏輯及規則,但不涉及具體的社會事實;後者則是包含經驗事實的實質理論。社會學方法論也不等同於研究方法或具體技術,它是對研究方法的系統研究和評價。社會學方法論探討的主要問題是:①社會現象的性質;②社會學的研究方法和基本假設;③價值在社會研究中的作用。
隨著社會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的形成和發展,社會學的方法論研究逐漸脫離哲學而成為一個獨立的研究領域。社會學方法論問題不僅是學科創始人極為關注的主要課題,也是各種理論學派激烈爭論的主要焦點之一。
社會學的創始人之一馬克思認為
對社會的研究可以成為科學,因為社會現象同自然現象一樣是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之間也同樣存在著因果決定性,它們是可以被科學認識的,並且可由普遍規律來說明。馬克思的唯物史觀和唯物辯證法“第一次使科學的社會學的出現成為可能”(列寧語),使社會學與哲學和歷史學相分離,並且使社會研究擺脫了傳統的思辨哲學方法。
社會學應當是一門類似自然科學的、以研究社會發展規律為目的的學科,這門學科應當採用建立在觀察基礎之上的實證主義方法。他在社會領域中引入了自然科學形成時建立的基本假設,即知識的經驗性或實證性、研究的客觀性和世界的統一性。孔德還具體論證了觀察方法、實驗方法、比較方法和歷史方法對社會學的適用性。
.迪爾凱姆發展了孔德的實證主義,他最先系統、詳細地論述了社會學方法論問題。在《社會學方法的規則》(1894)一書中,他把社會現象界定為普遍存在於群體間的、由外界的強制力施加於個人所引起的社會行為、社會思想和社會感受。他認為社會現象既不能歸結為個人行為,也不能歸結為生物現象和心理現象。社會現象是一種集體的行為和觀念,它是可以觀察的社會事實。通過這種界定,社會學就能夠採用自然科學的方法研究社會現象。與實證主義觀點相對立的是源於哲學、歷史傳統的人文主義思潮。19世紀末期,德國曾發生一場關於社會科學方法論的論戰,德國社會哲學家W.狄爾泰指出,社會科學的性質及對象與自然科學有本質的不同。他認為,對社會和人類行為的研究離不開價值判斷,社會科學的任務不僅是客觀描述社會,還必須涉及倫理、宗教、藝術等價值觀念。此外,人具有自由意志,人類行為既沒有規律性也無法預測。社會歷史現象都是獨特的、偶然的,對此無法採用自然科學的“規範”方法加以研究,而只能用人文科學的方法加以闡述和記錄。德國社會學家M.韋伯主張社會學研究的對象是個人及其行為,而人的行為是受“合理化”的理性支配的,與行為者的價值是相關的,但同時受環境的制約,理性行為並不是絕對的意志自由,它受著具體的必然因果律支配。因此,他建立的理解的社會學既反對人文學派的主觀唯心論,也反對機械的實證論,主張“價值相關”和“價值無涉”(見價值中立和價值參照)是研究社會現象的兩條相互制約、相互補充的基本原則。
現代西方社會學的各個流派及其關於方法論的不同觀點,大體可以區分為實證主義(自然主義),反實證主義(人文主義或主觀主義)兩大傾向;馬克思主義方法論則獨樹一幟。
西方社會學家大多在某種程度上堅持由孔德和迪爾凱姆所開創的實證主義方向,其中包括各種理論流派。儘管各派的觀點不盡相同,但是他們都在一定程度上主張社會學應當成為一門科學。社會學不是探討“應該如何”,而只是客觀地闡明社會“究竟是如何”,它不關注於獨特的歷史事件,而主要關注於社會現象的原因和規律。他們堅持認為社會研究的邏輯方法是假設演繹法,科學假說的陳述必須由經驗事實來檢驗,理論僅當它得到經驗證據的完備支持時才是可接受的。獲取經驗證據需要採用實驗、系統觀察、調查、訪問、文獻考察等方法。雖然社會科學在方法、技術的運用上有其特點,但它在理論構建、證據搜集、證據分析與評判、理論檢驗等方面所運用的方法,與自然科學方法並無本質區別。實證主義者把自然科學方法論作為自己的基本原則,把自然科學當作科學的範例,在他們看來,社會學是符合科學的邏輯的。
較極端的派別是定量主義和數理社會學派。定量主義受心理學的操作主義和生物測量學的影響,強調在任何科學中都必須使用測量和計量的方法。定量主義的倡導者、美國社會學家G.A.倫德伯格主張,任何概念都可以測量,由於定義不明確而無法測量的概念在科學研究中是沒有用處的。20世紀40年代,美國社會學家S.A.斯托福、P.F.拉扎斯菲爾德等人進一步發展了社會學的數量分析技術。他們嚴格遵循經驗實證主義的原則,主張用精心設計的方法從資料中推導出理論。數理學派是50~60年代開始發展的,主張以數學的概念、理論、方法和公式來描述和表示社會現象,並運用數學模型或數學符號的運算來模擬真實的社會過程。認為通過數學描述和計算機模擬就能夠發現社會規律並對社會發展作出預測。這一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國社會學家H.M.布萊洛克和J.S.科爾曼等人。
美國的芝加哥學派創立了社會學經驗研究的傳統,早期它側重對城市生態問題的實證研究,提出“科學的社會學研究”的口號,摒棄一切哲學思考和內省方法。後期它又受心理行為主義的影響,只注重對微觀社會現象的描述和統計資料的堆積,忽視對宏觀現象的把握。
作為20世紀中期社會學主流的結構功能主義,直接繼承了迪爾凱姆側重分析社會結構及文化要素的研究傳統。這一學派的創始人T.帕森斯在他的社會行動理論中將社會化決定論與因果關係論作為他的基本假設,認為由社會化而得到的社會規範、道德與價值觀,支配、影響著個人行為,強調社會結構與文化的制約性。他還指出,社會學研究應側重分析文化因素與社會行動之間的因果關係。
社會交換論受美國行為主義心理學家B.F.斯金納的影響,它借鑒心理學和經濟學的假設,將個人行為視為通過對不同利益與代價的衡量作出理性選擇與決策的產物,認為社會學研究的重點是:通過經驗與觀察來揭示個人接受報酬與付出代價的刺激而形成的行為或互動模式。這一學派的創始人是美國社會學家G.C.霍曼斯。G.C.霍曼斯與社會學現代結構主義的代表人物P.M.布勞都主張以嚴格的邏輯演繹建立公理形式的理論體系。他們認為,科學理論應是一個概括程度不斷提高的命題等級系統,所有低層命題都是依據邏輯嚴格地從高層命題推演得到的。布勞的理論體系包括21個假設、34個主要定理和150個子定理或推論,用以考察和解釋社會行動的基本模式。現代功能主義者,如德國社會學家N.盧曼,在構建理論體系時也經常使用演繹方法,即從抽象的假設出發,演繹出一套命題,再從經驗世界中尋找驗證。
在西方社會學的歷史中,反實證主義傾向一直有很強的影響。20世紀以來,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人文主義和歷史主義傾向的西方理論流派主要有:符號互動論、現象學社會學、民俗學方法論、歷史社會學以及衝突理論的某些學派。屬於這些學派的許多社會學家認為,社會現象對社會行動者來說是“有意義的”,不能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加以研究。他們指責實證主義忽略了社會行動者的特殊性、自主性與互為主體性,忽略了歷史、文化和意識形態的作用,抹殺了社會現象與自然現象的本質區別。
由美國社會學家G.H.米德和C.H.庫利所開創的符號互動論強調,人類的獨特性在於他們創造與使用符號的能力,這種能力使行動者能夠了解自我與他人的期望,並在此基礎上對互動的情境作出定義,以便選擇適當的行動來適應他人和社會環境。所以,社會學方法必須側重對具體個人的互動過程進行觀察、描述和主觀闡釋。這一學派的主要代表美國社會學家H.G.布魯默發展了一套研究互動過程的方法,認為對社會行為的研究很難使用數量分析,只能採用定性分析和歸納方法。
美國社會學家A.舒茨將現象學方法引入社會學,他的現象學社會學主要受到E.胡塞爾、米德和韋伯的影響。他認為,社會經驗世界並非由一群孤立的個人所構成,而是一個互為主體的生活世界,社會學的任務是將這一生活世界賦予有系統的組織。他發展了韋伯的理解社會學方法,提出要在現時世界的日常知識結構基礎上建構用以理解社會行動者主觀意義的概念框架。英國現象學社會學家J.M.阿特金森和A.西庫雷爾分別以自己的研究成果否定了實證主義方法論的邏輯和程序。他們的觀點是:諸如犯罪、自殺這類社會現象僅僅是社會行動者對行為的主觀解釋,而不是客觀的社會事實,社會世界只不過是行動者的感性認識和主觀理解的產物;那些把犯罪、自殺當作客觀事實來研究的社會學家,實際上是把自己的解釋強加於社會世界。美國社會學家H.加芬克爾等人創立的民俗學方法論主要受舒茨的影響。加芬克爾同舒茨一樣,把研究重點集中在日常生活世界中行動者的意識與行動。所不同的是,舒茨注重探求行為者如何形成共同的生活世界意識,加芬克爾則重視對具體互動過程的微觀研究。他發展了一套獨特的研究技術與技巧,如追蹤訪問、臨床觀察、文獻闡釋等,用以觀察、分析行動者的行為和語言。民俗學方法論與實證主義方法論尖銳對立,它並不企圖概括出一般社會規律,而是考察特定環境下的具體社會現象。
社會發展進行歷史的比較研究。它反對實證主義的標準化、操作化和形式化的方法,認為社會現象具有歷史性和獨特性,因此社會學的任務是在歷史脈絡中運用類型構造法和比較法來探討歷史因果關係。例如,韋伯指出,不能在社會歷史領域中尋找普遍規律,因為歷史事件的因果關係只是階段性、局部性和頻率性的,他主張以闡釋和理解的方法來發現影響社會歷史發展的原因。美國社會學家C.W.米爾斯認為,任何社會學研究都是歷史研究,並且都無法與價值傾向和意識形態相分離,所謂客觀的實證研究實質上是為了維護現有社會秩序。他的學說綜合了衝突理論和批判理論,在方法論上則繼承了歷史社會學的定性分析傳統。
從方法論的角度來看,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具有哲學方法論和具體研究方法論這兩層含義。在哲學層次上,馬克思在認識起源問題上摒棄了先驗論的假設,強調經驗事實先於理論而存在,強調知識來源於實踐,主張以現實的“市民社會”和人的活動作為哲學思考的重心。他以一種歷史的、發展的觀點取代了傳統的靜態分析,認為客觀世界的各種矛盾與對立的現象,並非是一種靜態的關係或屬性,而是內在於事物之中的、具有動態特徵的認知關係。在馬克思看來,社會歷史的發展是人類生產力及其所創造的社會關係的辯證發展過程,只有通過對歷史過程的認識才能解釋人們的社會活動。馬克思還指出,知識的發展也是一個辯證過程,因為人類所認識的世界,不一定是真實的世界,而是經過思想加工的文化世界,這種文化世界體現了人類所創造的思想產物,即社會價值、社會制度、社會關係和意識形態等上層建築。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人們的知識以及上層建築也必然會發生變化。辯證觀、歷史觀和實踐觀是馬克思哲學方法論和社會理論—方法論的基本觀點。
在研究方法的層次上,馬克思的辯證法具有兩大特點:①強調研究過程的經驗性與實踐性。由於馬克思把社會現象作為客觀的外在事物加以研究,因此他非常重視以客觀的歷史事實與社會事實來說明普遍的社會規律。②把社會作為一個整體來加以研究,側重分析社會結構及各個分系統之間的相互關係,以便對社會發展變化的原因作出解釋。這種解釋的最終目的在於對現存社會秩序進行批判和改造。
馬克思將研究過程分為兩個階段:①分析。在佔有大量資料,尤其是歷史事實的基礎上,對研究對象進行詳細、深入的觀察與分析,以找出各種因素之間的聯繫和相關關係,他特別重視分析各種社會經濟因素以及階級關係。②綜合。在詳盡分析資料之後,將各種有相關關係的資料予以綜合,通過主觀邏輯的判斷,揭示出資料背後所隱含的本質特點,以形成對社會的整體性認識,解釋和說明研究對象。
它能為各種理論學派提供思想武器。例如,匈牙利的G.盧卡奇對階級意識和異化問題的研究,義大利的A.葛蘭西對知識分子問題的研究注重考察個人意識與社會環境的關係,都借鑒了馬克思早期著作的概念與分析方法;法國的L.阿爾杜塞則運用科學的實證方法對思想體系的結構進行了研究,這與馬克思後期在《資本論》研究中對宏觀社會結構的分析有很大相似之處。馬克思的觀點對於反實證主義社會學家也有很大啟發,在歷史社會學、批判理論、衝突理論等流派中都有西方馬克思主義學派或學者起著重要影響,如米爾斯、A.W.古爾德納以及法蘭克福學派。
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研究方法論的兩大假設是:①人們的意識是他們與之相處社會的產物,因此不可能有純客觀的社會知識。②在社會學研究中,社會事實是無法與價值相分離的,研究者應對社會持批判的態度,以免受當代社會思想模式的局限。他們承認自己的學說帶有主觀性和歷史局限性,但是認為這種理論比主流派的實證社會學理論更能說明現實社會。這一學派採用馬克思的辯證法和批判方法,強調階級與社會行為的相互作用以及社會經濟組織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性。
在西方社會學界,實證主義與反實證主義社會學方法論的區分並非是絕對的,許多西方理論學派往往是介於實證主義與反實證主義之間,而馬克思主義社會學與西方社會學通過方法論論戰產生的相互影響與借鑒也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20世紀60年代以來,由於西方社會學理論在解釋當代社會的矛盾、衝突與動蕩時面臨著危機,許多社會學家對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方法論產生了更大興趣,各種新馬克思主義學派在這一時期得以發展、形成。
對利用不同方法所獲得的資料的性質和質量的分析,以及對社會研究的邏輯和基本假設的考察。社會學研究最終是以研究者對人和社會性質的假設為基礎的,這些基本假設指引整個研究工作,包括課題的選擇、資料的搜集與分析和對結果的解釋。研究者所採用的研究方法及其所獲得的資料的類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這些基本假設決定的。對具體研究有重大指導意義的兩個基本假設是:①關於社會本體的性質;②關於社會秩序的形成原因。
代表了對社會本體的截然不同的假定。唯名論的本質在於否定共性,否定超越於個人之上的一般社會規律。唯名論者認為,社會是由個人組成的,除此沒有任何超個人的實體。社會、文化、結構、制度等都是不具有實體性的抽象名詞,它們必須由個人的動機和行為來說明和解釋,不能由自身的整體性質來解釋。韋伯、K.R.波普爾等人以及符號互動論、現象學社會學、民俗學方法論和交換理論等學派都在不同程度上堅持社會唯名論的主張。
與此相反,社會唯實論認為,社會本身就是一種實在,它存在於個人之中。社會現象只能由抽象的、普遍的本質加以說明而不能歸結為個人因素。因為社會中存在著集體意識、集體特徵,它們具有外在性和強制性,必須把它當作一種客觀事物。唯實論者重視整體研究,主張摒棄個人的主觀因素,對社會現象作客觀的描述。在他們看來,唯名論由於重視個人而易於陷入主觀的和煩瑣的細節分析。迪爾凱姆等實證主義者是唯實論的主要代表,結構功能主義、衝突理論、現代結構主義、歷史社會學等學派也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唯實論的傾向。
是考察社會秩序的形成、條件和機制。社會秩序是社會存在的前提,社會之所以能維持共同生活是有賴於某種客觀秩序。社會學家依據對社會秩序的一般假設來研究社會的起源、發展、衝突與變遷。對社會秩序的形成原因有幾種假設:①強制理論認為社會秩序不外是一種統治與服從的關係,它的維持依賴於權力,特別是國家機器所代表的公共權力。②利益理論認為秩序是通過互惠互利的社會契約而建立的。當這種契約無法滿足個人的新的利益時,就會造成社會秩序混亂與社會變遷。③價值共識理論認為社會秩序是以人類對某種價值的共同認識而建立的,而社會變遷是由於在新文化價值的衝擊下舊價值體系的瓦解引起的。④慣性理論假定社會是一個超穩定系統,它是由多種機制和運行過程來維持的。
上述基本假設作為研究的預設決定了研究者對研究起點、研究對象、分析層次和研究方式的選擇。在社會學研究中,可作為研究起點的主要有:①具有人格、目標、動機和價值取向的個人;②文化及符號系統;③具有各種獨立特徵的社會結構,如群體、組織、制度等;④環境和生物因素。從這幾種不同的角度出發,都可以對社會秩序的狀態和機製作出解釋。側重以個人為研究對象或分析單位來解釋社會秩序,這種方式可稱為方法論個體主義;以結構、文化、環境等因素來解釋社會秩序則稱為方法論整體主義。它們分別對應於社會唯名論與社會唯實論。
各理論學派所側重的分析層次也有所不同。①宏觀社會學理論注重研究社會整體與社會結構。例如,孔德、馬克思、斯賓塞等人把社會視為一個體系,強調整體分析或功能分析,迪爾凱姆從客觀角度對社會分工和自殺等現象進行了實證性研究,馬林諾夫斯基、A.R.拉德克利夫-布朗等人提出要以結構功能的觀點研究各種文化模式。②微觀社會學理論注重在社會心理的層次上分析個人行為和傾向。V.帕雷托認為人類行為的基本動力來自天生的本能,但人往往用虛假的意識來掩飾真實的行為動機,因此社會學家的任務就在於揭示隱藏在表象後面的真實動機。現象學社會學、民俗學方法論等學派都主要從事微觀研究。③互動理論既不從社會整體和社會結構入手,也不從心理層次入手,而是介於兩者之間,側重分析個人之間、個人與結構之間的相互作用;交換理論也是從人們之間的交往關係入手,以溝通宏觀結構與具體行動者的聯繫。
研究者在選擇研究策略,特別是在選擇資料搜集與分析的方法時,必然要受其理論假設的影響;儘管各種研究方法並不屬於各特定的理論學派專用,但不同的理論學派往往有自己較固定的研究模式以及相應的一套具體方法。實證主義學派和宏觀社會學研究常常使用較嚴格的定量方法(如結構式的問卷調查或統計調查),對數據進行較精確、複雜的統計分析,通過嚴謹的操作化和邏輯推演來驗證理論假設。反實證主義學派和微觀社會學研究則常常使用定性方法(如參與觀察、訪問、個案研究)、文獻研究,對資料進行歸納、綜合併結合主觀思辨或闡釋得出研究結論,建構理論假說。使用不同研究模式的社會學家在對不同資料的質量及可靠性、不同證據和解釋方式的有效性等問題的認識上往往存在著根本分歧。
與其他學科相比,社會學的研究方法更為多樣化。這是容易理解的。從歷史起源上看,社會學來自思辨與經驗這兩種傳統思想;從目前發展狀況上看,社會學包羅了哲學研究、歷史研究和實證研究的主題與方法。試圖建立統一的方法論尚為時過早,況且許多社會學家對是否有這一必要仍持有疑問。
社會學方法論研究的新的進展與趨勢 20世紀下半葉以來,由於電子計算機在社會學研究中的逐漸普及,以及多變數統計分析和資料搜集技術的發展,實證研究的方法及其定量化程度日益接近科學化的準則要求。但是研究方法的發展卻無法消除社會學理論—方法論的分歧與困境。按照科學史學家T.S.庫恩的觀點,一門學科若缺乏統一的研究範式,說明這一學科仍處於“前科學”階段(見社會學範式)。有人據此認為,社會學的派別林立以及方法論的多樣性是這門科學尚未成熟的標誌。但許多社會學家認為,不能用自然科學的尺度去衡量社會學的方法。社會學有其獨特的知識模式,它根據不同性質的研究對象採用不同的研究模式。確實,自社會學產生以來,建立統一方法論的企圖無不遭到失敗。結構功能主義在20世紀中期由興盛走向衰落之後,社會學理論—方法論曾向不同方向尋求出路,馬克思主義、現象學、結構主義、語義哲學、認知理論都對方法論的發展有很大影響。但到80年代末為止,在西方社會學中沒有哪一個學派能佔據統治地位。儘管分歧仍然很大,但通過方法論的爭論,特別是對實證主義的批判,使社會學理論—方法論中出現了相互補充的現象,產生了一些新的綜合。
60年代,以法蘭克福學派的T.W.阿多諾和J.哈貝馬斯為一方,以科學哲學家波普爾和H.阿爾貝特為另一方,圍繞著實證主義問題對社會科學方法論展開了一場爭論。儘管兩派在許多問題上存在著根本分歧,但他們從不同角度對邏輯實證主義、規範的科學研究程序進行了批判。70~80年代較引人注目的發展有:哈貝馬斯在《溝通行動理論》(1970)中對功能主義、互動論和批判理論的歷史—進化分析進行了綜合;盧曼的系統功能主義綜合了功能主義、符號互動主義和系統分析;A.吉登斯的《社會學方法的新規則》(1976)和他提出的“結構化理論”,試圖消除社會學中主觀與客觀、微觀與宏觀、主體與客體、個人與社會的二元論,改變社會學理論的實證傾向;布勞的宏觀結構主義則對演繹理論與經驗研究進行了綜合,發展了迪爾凱姆所開創的宏觀、實證研究。蘇聯社會學界經過幾次方法論的爭論,逐步澄清了馬克思主義哲學和社會理論,特別是歷史唯物主義與社會學的關係,發展了學科的方法論和研究方法。
社會學思想方法的發展是與整個科學的發展相一致的。70年代以來,有關客觀世界的規律性、歷史發展必然性、知識的客觀真理性以及各種決定論的思想觀念都遇到了挑戰;人們越來越認識到隨機性、偶然性、主體性在社會中的作用,認識到傳統的、“科學的”知識模式需要改變。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社會學方法論所面臨的任務主要是:①對人類和社會的本性的重新認識;②對社會學學科性質的重新認識;③結合社會學理論與方法中所呈現的各種兩極對立的因素;④把科學的實證精神與社會批判的人道主義精神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