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周易集解
《周易集解》,《周易》義釋本。《新唐書·藝文志》著錄十七卷,蓋為《集解》十卷,另附《略例》一卷、《索隱》六卷。后《略例》、《索隱》亡佚,後人將《集解》析為十七卷。唐李鼎祚撰。成書年代不詳。
生卒年不詳。資州磐石(今屬四川資中縣)人。唐代經學家。
約生於唐朝中後期,曾讀書天州東四明山,歷唐玄宗、肅宗、代宗三代。仕唐為秘閣學士,以經術稱於時。官至左拾遺、秘書省著作郎、殿中侍御史。唐玄宗幸蜀,獻《平胡論》以討安祿山,召守左拾遺。肅宗乾元元年,又上奏在瀘、晉、渝、合、資、榮等六州界險要之地置昌州。著有《轄珠明鏡式經》、《周易集解》,代宗登位后,獻《周易集解》,為秘書省著作郎,仕至殿中侍御史,死後“資州人士為立四賢堂,繪其像以祀之”。
據劉毓崧《通義堂集》卷一引李氏《周易集解》跋云:“明皇幸蜀,鼎祚進《平胡論》,后召為左拾遺。肅宗乾元元年,奏以山川闊遠,請割瀘、普、渝、合、資、榮等六州界,置昌州,是時仍官左拾遺。嘗充內供奉,曾輯梁元帝及陳樂產、唐呂才之書,以推演六壬五行,成《連珠明鏡式經》十卷,又名《連珠集》,上之於朝,其事亦在乾元間。代宗登極后,獻《周易集解》,其時為秘書省著作郎,仕至殿中侍御史。”
《周易集解》
李氏《周易集解》博採漢魏晉唐馬融、荀爽、虞翻、王肅、蜀才、崔憬等35家的易說,使瀕於失傳的漢代象數學及諸家易說(書中存錄的唐代崔憬《周易探玄》的部分內容,也甚為珍貴)得以保存至今,成為研究漢代易學的十分珍貴的資料。
《周易集解》雜采子夏、孟喜、焦贛、京房、馬融、荀爽、鄭玄、劉表、何晏、宋衷、虞翻、陸績、干寶、王肅、王弼、姚信、王虞、張瑤、向秀、王凱仲、侯梁、蜀才、翟元、韓康伯、劉讞、何妥、崔憬、沈瞵士、盧氏、崔覲、伏曼容、孔穎達、姚規、朱仰之、蔡景吾等三十五家之說。其中,主要彙集易學中象數派各家的註釋,又以引苟爽、虞翻、干寶等人註釋最多。於王弼、何晏、韓康伯等義理派易學家的註釋也有所采,但總體上是排斥的。其主張就是《序》中所說的“刊輔嗣(王弼字)之野文,補康成(鄭玄字)之逸象”。除集前人註解外,李鼎祚自己也有一些註釋和評論,但數量甚少,有新義者更鮮。
李氏本人對《周易》體例及其性質的看法可略見於《序》中。他認為鄭玄易學“多參天象”,王弼易學“全釋人事”,就此兩家相比,鄭學高於王弼。這表明他是重視取象說的。他又認為《周易》既講天道,又講人事。元氣分為陰陽二氣,二氣又相交為三,便形成天象。從天地萬物到人身,皆符合天地陰陽變化的法則。從人事上說,天地形成后,就有天高地卑的差別,由此也有了人類生活中的君臣、父子、男女、夫婦之道。
此書為唐朝保存漢易的唯一文獻,所集之《易》注,雖亦及王弼、韓康之魏、晉《易》,然大半集漢《易》之說。於東漢之《易》注,引虞翻《易》獨多,與孔穎達《周易正義》言漢《易》,僅及荀、劉、馬、鄭而未及虞氏,大不相同。迨五代時,唐中葉尚存之各家《易》注,全部散佚,故此書之輯,又有保存古文獻之功。且成書之時,在孔《疏》之後,全書之內容,上及魏《易》百餘年前之漢《易》。由漢《易》直繼《易經》12篇之旨,庶可窺見通貫三古之《易》理。故此書猶繼往聖之絕學,無他書可媲美。然此書在唐代之影響不及孔穎達《周易正義》,流傳不廣。自唐五代迄明末,皆未聞儒林有重視此書者。清乾嘉之後,時重樸學考據,此書因保存漢《易》而始受重視。此書有10卷本與17卷本兩個系統。其中孫星衍《岱南閣叢書》本10卷,《津逮秘書》、《四庫全書》、《學津討源》、《古經解匯函》、《叢書集成初編》等本均為17卷。清人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1994年中華書局出校點本)為後人研究此書之集大成,可資參考。
《周易集解》卷第二
今查《宋志》所著錄者確如翁氏、黃氏所言。但兵書類還有:“李鼎祚《兵鈐手歷》一卷。”此若以類相別,似無可疑,而《新唐書·藝文志》五行類著錄:“李鼎祚《連珠明鏡式經》十卷。”如此,《易髓》三卷,《目》一卷,《瓶子記》三卷是李鼎祚另撰的《索隱》,還是《連珠明鏡式經》分析而成,並不可確斷。因此,翁方綱、黃以周之說沒有充分的證據,更何況王堯臣明言七篇逸,又不著別撰之書!
《四庫全書總目》則稱:“今考序中稱:‘至如卦、爻、彖、象,理涉重玄,經注、《文言》,書之不盡,別撰《索隱》,錯綜根萌,音義兩存,詳之明矣。’云云,則《集解》本十卷,附《略例》一卷為十一卷。尚別有《索隱》六卷,共成十七卷。《唐志》所載蓋並《索隱》、《略例》數之,實非舛誤。至宋而《索隱》散佚,刊本又削去《略例》,僅存《集解》十卷,故與《唐志》不符。……蓋自宋以來均未究序中‘別撰《索隱》’一語,故疑者誤疑,改者誤改。即辨其本止十卷者亦不能解《唐志》稱十七卷之故,致愈說愈訛耳。”《總目》未言《索引》為何為六卷,僅據推測以合十七卷之數,亦不可信從。胡玉縉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中以翁氏、黃氏之說以駁《總目》僅以疑攻疑而已。
以上諸說雖多不可信,但自宋以來,李鼎祚《周易集解》的卷數為十卷則無疑義。王應麟更認為是《新唐書·藝文志》著錄本身有誤。明代毛氏汲古閣重刊《周易集解》,對該書作篇章乃至字句的修改則變亂了《集解》原貌。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志》所載極明:“是書《新唐書·志》作十七卷,《崇文總目》、《紹興續編四庫闕書目》、《中興書目》(自註:見《玉海》)、《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文獻通考》及李氏自序俱作十卷,則是書自宋以來止有十卷,無十七卷,可知也。毛氏既析十卷為十七卷,以合《唐志》之文,又改自序中一十卷為一十八卷,以合附錄《略例》一卷之數,而宋以來之卷次遂不可復識矣。”由此可知,汲古閣在刊刻《周易集解》時好古求奇,將其書由一十卷改成一十七卷,合卷末王弼《略例》一卷,共十八卷。因李鼎祚自序稱:“其王氏《略例》,得失相參,采葑采菲,無以下體,仍附經末,式廣未聞。凡成一十卷。”所以,又改自序“一十卷”為“一十八卷”,以與《新唐書·藝文志》的著錄相合。此後,十七卷本便廣為流傳。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所採用者即此種本子,所以鼎祚自序作“一十八卷”。疏稱:“或作一十卷,《新唐書》作《集解周易》十七卷,《中興書目》、《通考》作十卷。”今傳《周易集解》多作十七卷,如《津逮秘書》、《四庫全書》、《學津討原》、《古經解匯函》、《叢書集成初編》所收即是。《雅雨堂藏書》作《李氏易傳》也是十七卷。只有《秘冊匯函》所收為十卷,題名《易傳》。四庫館臣於所輯《崇文總目》卷一“周易十卷,李鼎祚注”稱:“謹按鼎祚自序稱十八卷,《唐志》作十七卷,蓋刪去所附王弼《略例》一卷。”真可謂不加考訂的荒謬之說。
《周易集解》在唐代玄學《易》盛行的環境中輯集成書,自然沒有引起多大反響,儘管曾上之於朝,但其流布並不太廣。宋初王旦難王昭素“七日來複之義”,注意到了李鼎祚的意見。在慶曆年間又有科舉以《周易集解》中的內容為題者,由於其影響有限,以至賢良多下第。計用章於慶曆甲申(1044)七月序稱:“慶曆壬午(1042)相府策賢良六題,一出此書,素未嘗見,賢良多下者。.是冬予放謫北歸,復官漢東,至淮安太守平陽公館焉。公先德學士,蜀之儒宗,名為博士,因間以請,遂出先學士所藏李氏《易》本,俾予與其子彥孚習焉。”可知,李鼎祚之《易》於蜀中有傳本。計用章即從蜀地大儒平陽公處得《周易集解》而習之。 “彥孚即授卒業,且欲中都官文與先學士之意,因緘別本,屬所親眉陽孫景初募工刊刻以廣布。”慶曆本《周易集解》是目前可知的《周易集解》的最早刻本。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著錄“《李氏集解》十卷”,尤袤《遂初堂書目》著錄“唐李鼎祚《易》”,當即是此種刻本。
北宋著名象數《易》學大師朱震已充分注意到了《周易集解》,並藉此對漢代《易》學有相當深的研究。他對《周集解》的運用,自然將其影響進一步擴大。此外晁說之學習《京氏易》,其於《集解》當有所參考。而《崇文總目》、《邯鄲圖書志》均加著錄。
儘管《周易集解》已由平陽彥孚刊刻傳布,但在南宋時仍然少見。資中郡守鮮於侃就說:李鼎祚“所注《周易》全經,世罕傳焉”。乾道元年(1165)、二年 (1166),鮮於侃假守資州,在公事之餘,努力讀書,不稍停輟,晚而喜《易》,因謂李鼎祚乃資州人,自己“為其州,因斥學糧之餘鏤板藏之學官,俾后之士因以知前賢通經學古,其用力蓋非苟而已”。鮮於侃猶病該書舛脫嚴重,便向李燾借善本,但李氏之書舛脫之處仍然很多,於是以“信以傳信,疑以傳疑”的態度,將這種舛脫保留,不加臆改,態度十分審慎。“學錄鄉貢進士謝誨、學正新郪縣尉侯天麟校讎,教授眉山史似董其事”。四十七年後,鮮於侃之子鮮於申之以為“板復荒老,且字小,不便於覽者”,因此用大字刻之漕司,以便將《周易集解》廣為傳播,使其學不致泯滅。嘉定壬申(1212)三月甲子鮮於申之為之作序。可以看出,鮮於申之此次重刊《周易集解》主要是將小字本改為大字本。
從後來留存的影寫本中,我們仍可知道當時刻本的大體情況。清陳鱔從毛晉後代購得影寫宋本,在《宋本周易集解跋》一文中寫出道:“《周易集解》十卷,影寫宋本,首題‘易傳卷幾’,下題‘李氏集解’。今所行十七卷本作‘周易集解’,下雲‘唐資州李鼎祚輯’,非其舊也。前列《易傳序》,稱‘秘書省著作郎臣李鼎祚序’。次載晁公武書,又次李燾書,又次鮮於侃書,又次侃子申之書。末附《易傳略例》,后載計用章序。每葉十六行,行十八字。自乾坤二卦以外,卦爻下俱列 ‘某宮一某月“二世’等字,作三行。凡遇‘貞’、‘恆’等字俱缺筆。”張金吾也曾藏過影寫宋刊本。他說:“此本《易傳》十卷,《略例》一卷,猶是宋時舊第,中遇宋諱若‘貞’、若‘殷’、若‘恆’,俱缺末筆,蓋影寫宋嘉定重刊本也。”陸心源對此也有記載。所以,嘉定本原名《易傳》,前有李鼎柞自序、晁公武書、李燾書、鮮於侃書及鮮於申之書,末附王弼《略例》一卷,後有計用章之序。
南宋時,馮椅《厚齋易學·附錄》、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王應麟《玉海·藝文》、元俞琰《讀易舉要》、胡一桂《周易啟蒙翼傳·中篇》均著錄《周易集解》十卷。
明嘉靖(1522-1566)時,宋季刻本《周易集解》“人間希有存者”,朱睦(木+挈)從李中麓處得此種刻本,並加以校勘付梓。朱氏於嘉靖丁巳冬序稱: “是編刻自宋季,人間希有存者。頃歲,予得自李中麓氏,復用校梓以傳,欲使聖人之道不致偏滯,而自漢迄唐三十家之言,亦不至埃滅弗聞也。”此本即嘉靖三十六年(1557)聚樂堂四亭氏刊本,書名《易傳集解》,后附有王弼撰,唐邢瓙注《略例》一卷。又有上海潘恩序。該書半葉八行,行十八字,注皆低一格,白口,四周雙邊,版心上方有“聚樂堂”三字,中縫題作《周易集解》夠。
萬曆時明沈士龍、胡震亨同校《秘冊匯函》本《易傳》十卷,附《易解閑錄》一卷,漢鄭玄注,明胡震亨輯補。“胡震亨別從趙清常傳鈔本刊刻。有計用章後序,而無《略例》及鮮於侃與申之兩序。又附補鄭康成《易注》一卷,似較汲古閣、雅雨堂兩刻為佳”。陸心源以胡震亨刊本校影寫宋刊本,發現其中有許多錯訛之處。如“卷一‘用九見群龍無道吉也’,胡本作‘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等等。“此外,句之脫落、字之訛謬,更難枚舉。凡干寶之‘干’,宋本皆作‘於’。《津逮》、《學津》兩本與胡本同,雅雨堂本與宋本多合,惟計用章序亦缺。”又用影宋本加以校勘,稱:“胡震亨秘冊匯函本雖分卷與自序合,奪誤最多”。
明虞山毛氏汲古閣刻《津逮秘書》本《周易集解》十七卷,附陸德明《易釋文》一卷、《周易略例》一卷。北京大學圖書館所藏有題記和校語。耿文光稱:“毛氏《津逮書》所刻《周易集解》有李氏自序,嘉靖丁巳朱睦(木+挈)序。”在毛氏的篡改之下,《周易集解》的篇卷與原本有了一定的出入。
萬曆(1573-1620)中,又有重刊計用章宋本。明代還有鮑山刊十卷本。
商務印書館版《周易集解》
嘉慶三年(1788)孫氏岱南閣刊巾箱本十卷,每條先列李氏《集解》,后列王弼注,又自采漢儒說附於后,補李氏所不及固。同年又有吳縣周孝垓校刊,姑蘇喜墨齋張遇堯局鐫本。該本題《周易集解》,共十七卷,卷首李氏自序“一十卷”改作“一十八卷”。
張海鵬於清嘉慶十年(1805)刊照曠閣《學津討原》本,該年夏六月跋稱:“余初就汲古本校梓,繼得蘭陵孫觀察本,又心葵吳君處假雅雨堂盧氏本,互為參訂。……今從盧本,仍刻八十五卷。”
清代又有《古經解匯函》重刻盧氏本。嘉慶丙子(1816)張紹仁校宋本,在該年季冬記稱:“此《易傳》李氏集解十卷,次第雖不繆於古本,但其中之舛錯脫訛,幾不可讀。黃堯翁近從海寧陳君仲魚(陳鰉)借來汲古閣毛褒華伯影宋大字本,余因從堯翁轉假以校此本。影宋後有王氏略例,胡刻所無,別校於程榮本。”
《周易集解》刊刻次數眾多,版本情況複雜,這為我們校讎整理該書帶來了很大的麻煩,但學者們的刊刻及序跋記文更充分顯示了該書應有地位和作用。
李鼎祚在《周易集解》一書中所表現出來的編纂方法特別精到,其中也反映出許多思想內涵,方法的得體深深影響了後人。
李鼎祚在編纂《周易集解》一書時主要以彙集各家《易》說為主,在適當的地方加入自己的一些意見。其收集之廣,在《易》學上可以說是前所未有的。李氏自序稱:“集虞翻、荀爽三十餘家。”《中興書目》實考察出三十二家:“集子夏、孟喜、京房、馬融、荀爽、鄭康成、劉表、何晏、宋衷、虞翻、陸績、干寶、王肅、王弼、姚信、王廙、張璠、向秀、王凱沖、侯果、蜀才、翟玄、韓康伯、劉瓛、何妥、崔憬、沈膦士、氏、崔覲、孔穎達等凡三十餘家,附以《九家易》、《乾鑿度》凡十七篇。”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同此。明朱睦(木+挈)為《周易集解》作序,又增加伏曼容、焦贛二家夠。清朱彝尊著《經義考》雖引有朱序,卻在《中興書目》基礎之上考出伏曼容、姚規、朱仰之、彭城蔡景君四家,在《李氏周易集解跋》中又列出張倫一家。至此,除重伏曼容一家,共考出三十八家。最近,潘雨廷考出孔安國、延叔堅兩家。劉玉建考出《易軌》一家,並將所考各家以表列出。這樣,全書包括李氏本人的註解在內,共有四十二家之多。
與其他集解著作相比,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在編纂上又有很大不同。首先是他不以本人的註解為主。“計全書共集《易》注二千七百餘節”,而李氏所加案語一百零八節而已,約佔全書《易》注的5%還弱。這充分體現出李鼎祚匯聚眾家,以集解為席的編纂特色。
與許多集解著作以自己的評論判斷為主軸不同,《周易集解》所錄《易》注以虞翻、荀爽為最多,而虞氏之注“獨多近一千三百節”,約佔全書《易》注的50%,荀氏之注“三百餘節”,約佔ll%。二家《易》注所佔比例如此之重,自然成為全書的核心和主軸。柯劭忞稱:“李鼎祚《周易集解》,撰集漢魏以來諸家《易》說,惟采虞氏義最詳,幾得原書十之七八。故納甲十二辟卦、旁通之卦、兩象《易》之說,尚可尋其門徑。”此說是可以信據的。
《周易集解纂疏》
《小過卦》艮下震上,虞翻認為:“俗說或以卦象二陽在內,四陰在外,有似飛鳥之象,妄矣。”他的主張是:“離為‘飛鳥’,震為‘音’,艮為止。《晉》上之三,離去震在,鳥飛而音止,故‘飛鳥遺之音’。上陰乘陽,故‘不宜上’,下陰順陽,故‘宜下大吉’。”按虞翻的解說,《晉》為《乾》宮遊魂卦,《小過》由《晉》而來。《晉》坤下離上,《說卦》“離為雉”,所以有“離為飛鳥”之說。《小過》內卦為震,《說卦》“震善鳴”,故“震為音”。《說卦》“艮以止之”,“艮,止也”,故“艮為止”。六五以柔乘剛,於義為逆,故“不宜上”。六二承九三,是以陰承陽,於義為順,故“宜下大吉”。可見他的取象並不是卦畫之象,而是源於《說卦》之象,《小過卦》本身不能說明問題時,他便根據京房八宮卦說來引申推導,迂迴曲折地從《說卦》引導出卦辭、爻辭所列的物象。李鼎祚於卦辭的解說下引用了虞翻的解說,不過,在《彖辭》下,他又引用虞翻所謂的“俗說”:“宋衷曰:二陽在內,上下各陰,有似飛鳥舒翮之角,故曰‘飛鳥’。”宋衷之解恰是虞翻所反對的,李道平直言不諱,說:“此即虞君所謂‘俗說’。”李鼎祚於此是不是疏忽呢?看來不是。其一,於虞翻之解不刪其評“俗說”之語,又在相近處引用這種“俗說”,這是極易察覺的重複和矛盾,一般學者都可以意識到。其二,李氏著作較為精練,全書引述有四十多家,並無繁雜之感,以其整體建構看,這也不是疏忽所能說明的。因此。我們認為李鼎祚於此是有意安排的。這說明什麼?說明他比較客觀地看待各家之說,無門戶之見。而以理是從。另一方面,虞翻所批評的“俗說”恰好簡潔明了,符合《周易》本身,有理有據,而虞氏本人所解則牽強附會,有穿鑿之弊。無疑李鼎祚在主象數時,又力圖去其無端的穿鑿。後來朱熹作《周易本義》即採用了“俗說”,稱:“卦體內實外虛,如鳥之飛。”清《御撰周易折中》亦從之。於此可見一斑。
《周易》十翼之一的《序卦》是講求六十四卦卦序排列的,經過它的論述,將六十四卦組合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排除了隨意無序的淺近,賦予了經典更深的內涵。既然六十四卦是有序排列,何先何后各有原因,因此在註解每一卦時將《序卦》分散於各卦之前,無疑更能幫助理解《易經》的整體性、系統性。李鼎祚在纂輯《周易集解》時便考慮到了這一點。宋代理學大師程頤對此十分欣賞,在《伊川易傳》中沿襲了這一編纂方法。《讀易舉要》卷4:“崇政殿說書伊川先生河南程頤正叔撰《易傳》,止解六十四卦,以序卦分置諸卦之首,蓋李鼎祚《集解》亦然。”在兩部著名的《易》著的影響和帶動下,後世編纂者多沿襲不變。李鼎祚無疑是有創見的。
《序卦》分散於六十四卦之前,環環緊扣本是散布的六十四卦,但它削減了《序卦》本身的系統性和完整性,自然顧此失彼。為此,李鼎祚不避重複蕪雜之嫌,在卷后又將《序卦》單獨列出,其魄力確值得欽佩。與程頤《伊川易傳》沒有將《序卦》完整單獨地列在一起相比,李鼎祚的做法自然技高一籌。更為有意義的是李鼎祚對兩篇《序卦》集注並不相同,這種方式不僅更多地保存了古注,而且減輕了重複蕪雜的成分。
李鼎祚編集《周易集解》是《易》學編著上的一次創新。他以虞、荀二家為主,羅列眾家,簡而有要,並無繁稱博引、卷帙龐大的毛病,可以說編纂方式是十分完美的。李氏在編纂體例上先列經文,次引諸家註解,一般每條稱引一至二家,以避繁蕪。李氏自己的註解不多,均以“按”字標出,往往附於眾家解說之後。這種在認同前儒註解基礎上表述自己《易》學觀的編著方式,避免了有意異於人而強作新解之難、之嫌,對於那些態度嚴謹的學者來說,無疑是最恰當貼切的纂著方式。李鼎祚的編纂方法是一種繼承基礎上的創新,同時開啟了後人經書編纂的新路,尤其是後人編纂《周易》經解時多有仿效。
東漢末年,鄭玄雜糅今古文經學,打破了兩漢經學門戶之見,於是兼采諸家之長的集解註釋方式應運而生。如何晏《論語集解》、范寧《春秋穀梁傳集解》、杜預《春秋左傳集解》等等均是。這種方式在《易》學上並不太明顯。孔穎達《周易正義》中引諸家之說的並不多,以至於“詮釋文句,多用空言”。儘管如此,李鼎祚《周易集解》的編纂方法多少是從這裡承繼而來的。據《崇文總目》記載,陰顥有志於治《易》,陰弘道承其業,“雜采子夏、孟喜等十八家之說,參定其長,合七十二篇”,著成《周易新傳疏》十卷,《崇文總目》稱其“於《易》有助”。陰弘道。史書無傳,《舊唐書·傅仁均傳》稱“貞觀初,有益州人陰弘道”,可知他是唐初人。《新唐書·藝文志·藝類》稱:“顥子,臨渙令。”陰弘道雜采子夏、孟喜等十八家《易》學而參定其長,著成新書,本身就是一種集解體註釋方式,也可看出他在《易》學上喜好兩漢象數《易》學,至少不獨遵王弼的義理《易》學。這與當時王弼《易》學獨行的時代風氣頗為不同。李鼎祚與陰弘道同為蜀人,所著《周易集解》博引眾家,特別推崇象數《易》學,無疑受到陰弘道《周易新傳疏》的啟示。
陰弘道之書很快就佚失了,而李鼎祚之書則長期流存,影響漸增。後人對他的編纂方式很感興趣,於是仿效編著《周易》註解者也不乏其書。同為蜀人的房審權編著《周易義海》就是其中較為典型的一部。《鮚埼亭集外編》卷23《高氏春秋義宗序》稱:“諸經箋故既多,必有集大成者出而摭拾之,《周易》則李鼎祚、房審權。”四庫館臣則稱:“自唐以來,惟李鼎祚《周易集解》合漢后三十五家之說,略稱該備,繼之者審權《義海》而已。”
房審權,宋熙寧年間蜀人。他“病談《易》諸家,或泥陰陽,或拘象數,乃斥去雜學異說,摘取專明人事者百家,上起鄭元,下迄王安石編為一集,仍以孔穎達正義冠之。其有異同疑似,則各加評議,附之篇末”。李鼎祚重象數,房審權則重義理,胡一桂稱:“《義海》專明人事,則象數之學必非所備矣。”焦竑也說:“主理莫備於房審權,主象莫備於李鼎祚。”其編纂形式與《周易集解》相去不遠,只是篇帙相形之下過於重大。正因為如此,李衡對其書作了改編,“經、《繫辭》、《說卦》、《序》、《雜》,《集解》凡五,始以家名者百,公(李衡)略其半;以卷計亦百,今十有一。第十二卷《雜論》一,是又創於公手,以補房生之闕者”。李衡又增益了房氏之後所出伊川程頤、東坡蘇軾、漢上朱震、龔原四家之說,最終撰成《周易義海撮要》十二卷。《撮要》繼承了《集解》簡要的特點從而在流傳中取得了優秀。宋末元初著名易學家俞琰已稱:“房氏百卷之書,則未之見也。”至元修《宋史·藝文志》,已不再登錄房氏《義海》一書。胡一桂說:“今《宋志》載《撮要》而不登房生百卷,使湮沒無傳,亦可惜哉!”
《周易義海》而後,陳李衡《撮要》之外,馮椅《厚齋易學》也是此類著作。“其蒐采亦頗博洽。如王安石、張汝明、張弼、李椿年、李元量、李舜臣、聞邱昕、毛璞、馮時行、蘭廷瑞諸家,其全書今皆不傳,尚籍是以存梗概”。此外元董真卿《周易會通》乃至明《周易大全》等更是如此。明代好抄撮諸家之書編成一書,在《易》著上同樣如此。雖其態度不如前人嚴謹,但編纂方式多少繼承了李鼎祚。《四部叢刊》本《牧齋有學集》卷38《復方密之館文》即稱:“若夫古今學《易》者精微之旨,無過於王輔嗣、韓康伯之流,宋人一往抹殺則過也。纂集之家遠則李鼎祚,近則俞琰、熊過,近代之談《易》者自李卓吾、管東翁之外,時未免為時人講章兔園冊子。”在心學盛行之時,纂集之作也有一席之地。至清代,《周易折中》之類的《易》著,也不免有《周易集解》的氣息在裡面。清李富孫甚至以諸家之說,未采入集解者尚多,於是查閱群書,搜集遺文剩義,著成《李氏易解剩義》三卷,以補李鼎祚之未及。
《周易集解》保存了漢魏至隋唐時期的《易》注,成為了解研究這一段歷史時期《易》學發展狀況不可或缺的文獻資料。歷代學者從各個角度對李鼎祚保存文獻的功勞倍加稱讚。首先,從古代《易》學著作的存佚角度看問題,晁公武便對當時所存《易》注加以分析統計,《郡齋讀書志》卷1:“《隋書·經籍志》所錄《易》類六十九部,予今所有五部而已。關朗《易》不載於目,《乾鑿度》自是緯書,焦贛《易林》又屬卜筮,子夏書或雲張弧偽為。然則《隋志》所錄,舍王弼書,皆未得見也。獨鼎祚所集諸家之說,時可見其大旨。”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馬端臨《文獻通考》均采此說。《四庫全書總目》卷1《周易口訣義提要》又在新的歷史時期重新加以審視:“唐以前解《易》之書。《子夏傳》既屬偽撰,王應麟所輯鄭玄注、姚士粦所輯陸績注,亦非完書,其實存於今者,京房、王弼、孔穎達、李鼎祚四家,及此書而五耳,固好古者所宜寶重也。”
其次,從保存聖賢遺旨,由此考見古《易》的角度考慮,宋計用章《周易集解序》稱:“古之能事,亡逸者多矣,后或有惜之者。況此書聖賢之遺旨所存乎?”清朱彝尊《曝書亭集》卷42《李氏周易集解跋》:“由唐以前《易》義多軼不傳,藉此猶存百一,宜西亭宗正(朱睦(木+挈))猶之亟以開雕。”《四庫全書總目》卷l《周易集解提要》亦稱:“蓋王學既盛,漢《易》遂亡,千百年後學者,得考見畫卦之本旨者,惟此書之存耳。是真可寶之古笈也。”校讎家們對此更有深刻認識。盧文弨說:“漢儒解《易》之書至多今皆不可得見,唯唐資州李氏所著《易》傳集解中採取三十餘家,后之學者猶得以見其崖略。”盧見曾《周易集解序》也說:“自孔穎達奉詔為《五經正義》,《易》用王氏,而兩漢之學亡矣。今幸李氏《易》傳尚存。”張海鵬則稱:“其解卦異者,家世變正,時來旁通,無義不備。漢人解畫卦之宗旨,賴以猶存,誠可寶也。”
歸有光對二者均有認識:“唐貞觀間始,命諸儒粹章句為義疏,定為一是,於是前世儒者僅存之書,皆不復傳。如李氏《易解》後人僅於此見古人傳注之一二。”皮錫瑞研究經學歷史,同樣指出:“惟李鼎祚《周易集解》多存古義,後人得以窺漢《易》之大略,考荀、虞之宗旨,賴有此書。”
如果說宋元人主要是仿效《周易集解》在編撰《易》注的話,那麼清代學者則是以補輯和分析眾家之注來進一步利用《周易集解》一書研究漢《易》。其中有名的如惠棟《易漢學》、《周易述》以輯補漢《易》為主,張惠言《周易虞氏義》以專研虞翻《易》學為中心。而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更充分利用原書,對漢魏《易》學作了一次全面梳理。林慶炳還對《周易集解》作補箋,成《周易集解補箋》一書,於光緒15年(1889)刻印。
李鼎祚編纂《周易集解》正處於唐中後期,唐詩、科舉的興盛,《五經正義》的編修,使經學處於衰弱之際。在《易》學上,王弼、韓康伯玄學義理《易》獨統天下,兩漢象數《易》學幾成絕微之熱。《周易集解》的編纂與當時經學上少許學者的動向有相近之處,成為經學復興、時代反動的一個表徵,從歷史的大背景中仍可看出其更富深意的一面。
南北朝時,經學出現分野,“南人約簡,得其英華:北學深蕪,窮其枝葉”。“北人看書。如顯處視月,南人學問,如牖中窺日”固。自隋統一天下之後,經學也開始走向統一。唐貞觀四年(630),唐太宗為統一儒學,命孔穎達與諸儒撰定五經義疏。貞觀十六年(642)《五經正義》修訂完成,中再經修改重訂,至唐高宗永徽四年(653)頒行天下。此後,《五經正義》的經文、訓詁、義疏被規定成為當時惟一的標準,不能有所出入,一字一義不合《正義》,就被斥為“異端邪說”,經學發展受到阻礙。
對《五經正義》進行深入貫徹是當時的科舉制度。唐政府採取科舉考試選拔人才,其中經學發展最受影響的是明經科。從《新唐書·選舉志》的記載來看,當時明經科考試的主要內容有“帖文”和“口試,問大義十條”兩項。“帖文”又稱“帖經”,相當於今天的填空題,要求舉子填寫出一段經文中被覆蓋的一行或幾個字。這種方式完全需要應舉者有良好的記憶能力,只要記得牢,也就不存在任何問題,其僵化死板不言而喻。口試大義主要由考官當面訪問考生經書大義,後來又發展成為“墨義”,即以書面形式作答。考察評判考生回答的優良程度是以官方編寫認可的經文註解,尤其是孔穎達等編纂的《五經正義》為標準的,它要求考生照章一字不改地回答。因此,口試、墨義同樣是對考生記憶能力的大檢驗,完全扼殺了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創造力。由此被社會上有學之士輕視。
與明經科相比,進士科則長盛不衰。明經科只需熟讀默記經傳及其註釋即可中式,進士科重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而錄取的名額,明經又遠比進士為多,所以進士科比明科困難許多,當時便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之說。唐眾科之中,最貴進士科,“縉紳雖位極人臣,不由進士者終不為美”。詩賦的興盛使經學相形見絀,走向衰微。
在經學衰微的年代里出現與眾不同,有所創意的新作,其地位自然不言而喻。《新唐書》卷200:“大曆時,(啖)助、(趙)匡、(陸)質以《春秋》,施士丐以《詩》,仲子陵、袁彝、韋彤、韋苣以《禮》,蔡廣成以《易》,強蒙以《論語》,皆自名其學,而士丐、子陵最卓異。”朱彝尊以“獨未及鼎祚”為憾,已將李鼎祚《周易集解》與之並為一類。唐代經學的轉變猶以啖助、趙匡、陸質的《春秋》學為重,將李鼎祚與他們並列,也就認可了李氏在《易》學上具有開一代新風的含義。全祖望對此更有深刻認識,他曾考究唐五代時的《易》學成就,將李氏《集解》別列一派,又以保存文獻之功而倍加重視。《鮚埼亭集外編》卷23《周易義序》稱:“唐人經學最草草,見於史者不過數家,《易》只推蔡廣成一人。廣成所著《啟源》十卷,《外義》三卷,明人《一齋書目》尚列之,而予未之見。其餘則陰洪道、陸希聲、東鄉助、高定諸家,恐皆無存者。其幸得存者,李鼎祚《集解》乃所以輯三十六家之緒言,在唐人說《易》,別為一派。其餘則郭京、邢瓙之書,然則文徵《易義》足備正義以後之一種,不可聽其無傳也。五代則蒲乾貫有《易》學,亦談象數者。總之關、洛以前,儒林寥略,苟有傳者,皆當存之,以備時代,不當苛論於其間。”
在《唐經師從祀議》一文中,全氏更對唐代經學作了全面考察,深入細微,足資參考。其言曰:“唐之經學可謂衰矣,初年尚有河汾教育之餘風,能以經術立言,自后詩賦日盛,而經學之衰,日復一日,稍有講明其際者,不能以中流之一壺挽末俗。然使無此數人,則經學將遂為啞鍾,是亦不可不稍存其學派也。……其三百年中有為兼通五經之學者,陸氏而後曰褚無量,曰馬懷素,曰王元感,曰元行沖,專門名家之學《三禮》則魏文貞公征,其後有成伯玙,《易》則李鼎祚、蔡廣成,《春秋》則啖助、趙匡,《詩》則施士丐,斯數人者,猶能守先聖之緒言以傳之後,雖其言未必醇,而不為無功於經言乎。……成氏、李氏、蔡氏、啖氏、趙氏其書尚存,多為後學所采,則亦不可泯其勞矣。”在經學衰微的時代里,少數學者識別精明,眼光深邃,在困難的環境中將經學不斷推向前進,他們在經學史上承上啟下,其作用自當另眼相待。全祖望認識到了這一點,他不僅再次將李鼎祚列入啖助、趙匡等開一代學術新風的學者之列,更有力地說明他們在經學發展史上有不可磨滅的功績,以此看待李鼎祚及其《周易集解》方為深切透闢。
唐初孔穎達修撰《周易正義》,他捨棄了兩漢象數《易》學,而以王弼、韓康伯的玄學《易》為基礎,再加詮釋,在官方勢力的影響下,一時義理《易》學獨攬天下,習學象數《易》學者寥寥無幾。宋人趙師秀(紫芝)就有“輔嗣《易》行無漢學,玄暉詩變有唐風”之句。《四庫全書總目》卷l《周易正義提要》更評論說: “至穎達等奉詔作疏,始專崇王注,而眾說皆廢。”然而“《易》道廣大,無所不包”,義理《易》學一枝獨秀,而捨棄兩漢象數《易》學的成果,不免精華與糟粕不辨而有所偏頗。李鼎祚看到了學術上的缺陷,認為象數、義理均含《易》道,不應有所偏滯。在義理《易》學橫行的時代,他矯枉難免過正,《周易》集解更多地以象數《易》學的面目出現。《四庫全書總目》卷3《周易窺余提要》稱:“自唐人以王弼註定為《正義》,於是學《易》者專言名理。惟李鼎祚《集解》不主弼義,博採諸家,以為刊輔嗣之野文,補康成之逸象,而當時經生不能盡從其學。”看來,李鼎祚的努力在當時並未得到廣泛認可。
在象數《易》學式微的情況下,李鼎祚敢於獨樹異旗,別為一派,逆時而動。這看似違背《易》學發展的事,卻恰恰推動了《易》學向前發展,人們可以再次站在客觀的立場上審視象數、義理兩大派,各取所長,綜合提高。李鼎祚的努力無疑開闊了人們的眼界。其《集解》自然獨樹新風。
編輯本段歷史評價
李鼎祚與《周易集解》甲已廣為人知,但真正知曉其人生平事迹,其書篇卷流傳情況的人卻寥寥元幾。孟子講知人論世,從李鼎祚的生平及其書的刊刻流傳中更能加深人們對《周易集解》一書的認識。李鼎祚在編纂方法上以集解為主,收錄了包括自己在內的四十二家《易》注,而以虞翻、荀爽之注為主軸,博採眾長,不執己意任意去取。保存了漢魏至隋唐時期一些重要的《易》注,為清人復興漢代《易》學提供了最原始最可靠的素材。李鼎祚在繼承前人基礎上所創新的頗富新意、優點突出的編纂方法引來房審權、李衡、程頤等人的效仿,影響也是十分深遠的。
李鼎祚在編纂《集解》時雖以集解為本,但他仍以多種方式表述了自己的《易》學觀點。他義理、象數兼重,而尤以補輯象數《易》為己任,將編纂工作做得十分完美。就是在義理上,李鼎祚也有獨特的表現,他在王弼、韓康伯的路上繼續融合《易》、《老》,在鄭玄、干寶等以史證《易》的基礎上也有所進步。李鼎祚所提出的“聖人之言連環可解。約文申義,須窮指歸”,對整體系統地把握儒家經典的深刻內涵仍有指導意義。
李鼎祚在經學衰弱、象數《易》學式微的情況下,敢於創新,在艱難的環境下推動了易學的發展,也為經學的發展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成為那個時代值得珍視的少數幾部經學著作之一,從而深深影響了《易》學乃至整個經學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