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玉器
古玉器
中國古玉器的文化內涵不僅包括設計藝術、碾琢工藝、文字記載等,而且還包括古玉器的豐富的價值、禮儀功能。宗教功能、經濟價值和裝飾功能。
古玉器的政治價值表現在古玉器是社會等級制的物化,是古代人們道德和文化觀念的載體。出土玉器基本上出自有身份和地位的大中型墓葬中,春秋戰國就有“六瑞”的使用規定,6種不同地位的官員使用6種不同的玉器,即所謂“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谷壁、男執蒲壁”;從秦朝開始,皇帝採用以玉為璽的制度,一直沿襲到清朝;唐代明確規定了官員用玉的制度,如玉帶制度。
在古代,玉象徵倫理道德觀念中高尚的品德,儒家有“君子比德於玉”的用玉觀;東漢關於“玉、石之美者,有五德”的說法,就是將玉石的5種物理性質比喻為人的5種品德:“仁、義、智、勇、潔”。古玉器的禮儀功能一直佔中國古玉器的主流,“六器”是封建社會禮儀用玉的主幹,即用6種不同形制的玉器作為祭祀、朝拜、交聘、軍旅的禮儀活動的玉器,這就是《周禮大宗伯》所說的“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壁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磺禮北方”。
古玉器的宗教功能體現古人在圖騰崇拜中的用玉,在佛教和道教中的用玉。玉器的經濟價值從古到今不減。大中型墓葬中出土較多的古玉器,除了表徵墓主的身份和地位外,也是財富的象徵;商代至春秋戰國時期,有以玉作幣、以玉作交換和貢品的做法;清朝有“古銅舊玉無身價”的說法。
在中國玉器上述5種功能中,經濟價值和裝飾功能是玉器的自然屬性,現代玉器仍然具有這兩種功能。其他3種價值和功能則是人為賦予的,是古玉器不同於現代玉器的特有的功能。
在祭祀、朝享、交聘、軍旅等禮儀活動中使用的一些器物,被賦予了特殊的意義,即所謂藏禮於器。
有些玉器直到清代晚期也依然作為重要的禮器。據《周禮。大宗伯》中載:“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壁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虎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壁、璋、琥、琮、圭、璜六種玉器,即是所謂的禮樂器。此外,瑗、環、瓏等也曾有不同時期作過禮器。
又稱玉兵器,主要有玉戈、玉刀、玉戚、玉、牙璋、玉斧等。這些器形本源於實用器,主要出現於商、周兩代,以商前期最為突出。春秋戰國乃至以後的時代,除仿古玉器中有少量的作品外,這幾中器物均很少見到。大多無使用痕迹,而主要為儀仗用器。
簡稱葬玉。古代的人們由於受鬼神觀念和宗教思想的影響,相信人死亡后,靈魂便會到另外一個世界。為了靈魂永存,人們認為玉能保護死者的屍體。從戰國時起,逐漸形成了一套喪葬用玉的制度。這裡葬玉,是專指為保存屍體而琢制的隨葬玉器。歷史上用過的葬玉主要的瞑目(包括面具、眼帘和眉)、玉、玉握、玉塞、玉衣等。
是指人身佩玉,其內容十分龐雜,主要有頭飾、耳飾、項飾、手飾、身飾之分玉佩飾產生於原始社會。許多器形較小的板狀體,器身有穿孔的各形器物都被認為是佩飾,主要有:玉、玉人、玉龍、玉耳、玉、玉 及各種玉佩、玉墜等。
主要見於新石器時代和青銅時代。隨著青銅冶鑄業的繁榮和鐵器的出現,以玉材琢成的生產工具逐步消失。玉工具有斧、 、箭、鏃、斤、鑿、刀等,與青銅工具的形制沒有什麼差異。在殷墟婦好墓、三星堆祭祀坑、江西新干大墓等處都出土有大量的玉制工具。
即玉制器皿。最早見於商代,哪玉簋。戰國秦漢時,玉角杯、玉卮、玉奩、玉燈、玉羽觴等也較常見。唐宋以後,玉杯、玉碗、玉瓶大量出現,餐具、文具、酒具等品種激增,仿古玉器皿在此後開始製作。到了清代,玉器皿的品種及數量均達到鼎盛。生活用具類的玉器也有可能因為隨葬而變成喪葬類玉器。
主要是玉山子、玉屏風、玉獸等器物,以清代最多見。商周時,一些無穿孔的小件圓雕玉器也可能是玉陳設。一些仿古的玉器皿也多用作陳設。此外,文房用具,如筆筒、書鎮、筆架等,均用玉材製成。(八)即指不能歸入以上幾類的器物,較常見的有鉤、如意、璇璣、剛卯、玉帶、玉劍飾等。中國傳統的玉器,在幾千年的發展進程中,絕大多數都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演變,無論是品種還是形制,只有少數幾種較為穩定。
不同時代的玉器,價值並不完全相同,概括玉器發展近6800年的歷史,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玉器的價值:
首先,製作玉器的原料,即玉料本身就是寶石,因而有其自身的價值,這是玉器與其他如書畫、青銅器、陶瓷器等古董的區別所在。玉料價值的大小受產地、色彩、形狀、大小等等的制約。雖然在歷史上曾有過“君子審玉,重德而次色”的玉材觀,但在先秦時期關於和氏璧的故事恰恰證明了玉料的價值被人們所重視。秦漢以後,西域的和闐玉湧入內地,以其產量大、質地純、色澤好而受到了人們的青睞。此後,和闐玉壟斷中國2000年之久,清乾隆帝不異花費大量財力和物力,從新疆運進單件上噸重的玉料。直到19世紀中葉以後,從緬甸境內運進的翡翠才取代了中國傳統的玉料。由引可見,玉料本身有著不容忽視的價值。
其次,初期的玉器主要是生產工具、祭祀工具和裝飾品。隨著生產的不斷發展,社會財富也漸漸增多,等級觀念也愈來愈重,產量稀少、美觀的玉器,賦予了這種制度的觀念。從新石器時代中期起,一引起氏族首領的墓葬中就發掘出了一些精美的玉器。到了新石器時代晚期,此現象更加明顯,哪良渚文化的一些墓地,一座墓葬中就曾出過上百件玉器,其中一引起形制的玉器顯然也只出土於大型的墓葬中,成為只有少數統治者才有權佔用的器物。進入商周時代,情況更加普遍,哪二里頭文物中的“柄形飾”,都出土在商周時期的大型墓中。秦以後,玉璽成了君權的象徵。
據說,秦始皇統一中國后,用了一塊上等的藍田玉(又說為和氏璧)製成了一枚傳國璽,以後各代帝王都看重這枚傳國璽,認為要得了此璽,才是真命天子。東晉時的幾個皇帝都沒有得到這枚璽,被譏為“白版天子”。漢以後的各代還專門規定了達到某一級別的人才能有資格得到什麼形制的玉璽。以玉為璽的制度,一直沿襲到了清代。乾隆皇帝釐定的25枚寶璽,絕大多數為玉制。在唐代,則對玉帶的佩用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如《新唐書·輿服》中所謂的“其後以紫為三品之服,金玉帶銙十三;緋為四品之服,金帶銙十一……。”
《周禮》一書中曾作了詳細的記載,哪“六瑞”的使用規定為:天子用尺寸最大的鎮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和男用谷璧和蒲璧。不夠某一級別身份的人不準持佩。《左傳》中明確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由此可見,從原始社會末期到清代,某些玉器一直是政治等級制度的重要標誌器物。玉器又是聚斂財富的手段和顯示富有的一種標誌。良渚文化中出土幾十件以上玉器的墓葬,墓主都是有權有財富的人。有的一個墓葬出土上百件玉器,除作為宗都、喪葬用器外,有著標誌財富的功用。在安陽殷墟的婦好墓、江西新干大墓等一批商代貴族和方國墓葬中,仍有大批玉器出土。在商代出現了玉作的幣,即貝形玉幣,同時玉也作為了交換品和貢品。婦好墓出土的一件玉戈上刻有“盧方皆人戈玉”。商代明期,商王室所用的玉器的玉材,有相當部分來自遼寧和新疆等地,是通過交換或入貢得到的。在西周,僻處四川的蜀國就曾向夷王貢獻瓊玉。名貴的玉器價值連城,為了得到一塊上等的玉器,不異發動戰爭,甚至割地相讓。秦漢之後,玉作為顯示富貴的財物,一直受到權貴們的青睞。作為一種商品設肆而賣,早在宋代就已出現。明清以來,玉器商店漸漸增多。晚至清代,玉器的身價更是普遍升高,有“古銅舊玉無定價”的說法。
古玉器入土久長,常受到土壓、崩塌的破壞,發掘時又會受到損傷,長期的流傳過程中也會受到意外傷害,所以,一般說,古玉器多帶傷痕。要製造偽古玉,首先要將玉器作人工傷殘,使之古意盎然。
1、敲打。把仿古玉的邊緣、凸出部分敲打,使有傷痕、裂縫,或乾脆將玉器的耳、腳打斷,然後再行激接。或用火燒加熱,突然冷卻,使之裂痕累累。
2、舵碾。用細小的舵碾或鋼鑽,在玉器表面碾出大小不等的坑坑窪窪,或痕道,粗看像是遍體鱗傷,只要用放大鏡細察,就可以發現碾點的痕迹。
3、砂磋。新玉器拋光后,再用砂磋磨,使之失去新器的光澤,或部分拋光,部分留粗面,像是流傳己久的舊玉器。古玉器不僅是傷痕纍纍,而且時間久遠引起玉質變化,造成古玉的“浸”、“古”,更顯得色澤古雅、斑斕可愛。所以,仿古玉者還得將新造的玉器進行染色或人工作“浸”,因為“浸”、“沁”、“古”,是古玉標誌之一,有了古雅的色澤、斑紋,才能冒充古玉,這種作假的辦法很多。
1、察織物纖維痕 不少古玉直接放置在人體上,或者包裹於織物中。在一定的溫濕度和壓力下,纖維及顏料脫落,牢牢地黏附於器物的表面。因此,在鏡下,甚至肉眼也能看見紅、藍、綠等顏色的織物纖維,經緯分明。
2、察昆蟲的蟲卵、殘體 多在古玉的縫隙中。
3、察水漬 在地質及大氣條件較為穩定的情況下,埋藏地的地下常常有微細的潛流,涓涓不息、常年流動,浸潤、侵蝕著玉的表面,形成流動狀的、深深淺淺的水漬。
5、察碳化痕 古人有“灸玉”習俗,燒過的玉器有生物碳的附著和滲入,呈點、面分佈,往往很深入,無法消去。
6、察“驅邪礦物”殘留(古代葬俗)自然界的一些礦物有殺菌、驅蟲、防腐的作用,古人以為它們有驅妖辟邪的功效,將它們置於墓葬和居所里。因此,有一些古玉被赤鐵礦、硃砂、雄黃等礦物粉末包裹或浸染,通過放大鏡甚至肉眼就可以看到器物表面或縫隙中殘留的礦物顆粒,在水化合以及弱酸作用下,致色離子由表及裡漸進、深入地滲入玉器內部,顏色絢爛奪目。考古發現,距今兩萬年前的山頂洞人就將大量的赤鐵礦粉末撒在山洞中,也因審美的需要,將石灰岩製成的珠子染成紅色。我國戰國和漢代的大型墓葬中,經常有大量的硃砂以及被硃砂染得鮮紅的玉器,如越王墓。
7、察縫隙、孔洞內充填的碎石 地表有大量的二氧化硅類和碳酸鈣類礦物存在,它們可以以液態或者以固態的礫石形式存在並運動著,在空隙里聚集、硅結、板結,堅韌無比,即使是隨水流進入空隙里的一塊小石子也難以剔出。
8、察鑽痕 鑽具出現以來,鑽頭基本是圓錐或菱形形狀。由於是人力,所以壓力小、鑽速慢、非勻速、進尺慢,鑽痕表現為往複、相對平行的運動態勢,出現不甚均勻的旋紋。而現代螺旋紋鑽具因高速、勻速旋轉則不會出現平行的鑽痕。新石器時代以石治石時期,其鑽痕與古代使用金屬鑽具的鑽痕,有相似特徵。
總之,鑒定和評估古玉,既需要細微觀察,也要全面分析;既要抓住微觀,更要把握本質和整體的真實性,切忌以偏概全,放大或忽略局部。只有排除每一個細微處假的可能性,進而歸納、演繹和推理,最大限度地將感性和理性結合起來思考和判斷,才能獲得最大的真實性。
鑒定玉的品質,有六條標準,即“色、透、勻、形、敲、照”。
(1)色 玉以綠色為最佳,紅、紫二色玉石的價值僅為綠色玉石的1/5。玉當中若含紅、紫、綠、白四色,稱為“福祿壽喜”;若只含紅、綠、白三色,則為“福祿壽”。色澤暗淡、微黃色的為下品。如果是單色玉,以色澤均勻的為好。
(2)透 透明晶瑩如玻璃,沒有臟雜斑點,不發糠、不發澀的為上品。半透明、不透明的玉,則分別稱為中級玉和普通玉。在清朝和清朝以前,帶有紅、綠、白三種顏色的玉才稱為翡翠玉。到了現代,翡翠玉泛指一般透明的玉。的翡翠玉以透明並帶綠色的居鄉。
(3)勻 玉的色澤重在均勻,雖含白、綠但色澤不均勻的,則價值很低。
(4)形 玉石的形狀可根據不同的審美要求,加工成不同的樣式,無特殊標準。一般地說,玉石的個頭愈大愈好。
(5)敲 玉當中常有斷裂、割紋,一般不易觀察到,如果用金屬棒敲一敲,或者把玉輕輕拋在台板上,可以從聲音的清濁辨出裂紋存在與否。聲音越清脆越好。
(6)照 玉當中有肉眼不易發現的黑點、瑕疵,只要用10倍放大鏡照一照,便可一覽無餘。
天然玉石的特點是略呈淺色,而不帶有淺藍色(俗稱邪色)。另外還有一種合成玉,以玉粉、水晶加鹽水製成,外觀頗似深色“老坑玉”。玉器鑒定的方法很簡單,因其同天然玉石比重不同,可用手掂掂輕重,或用天平稱量,重者為真玉。
(1)水鑒別法:將一滴水滴在玉上,如果成露珠狀,久不散者是真玉。
(2)手觸摸法:若是真玉,用手摸有冰涼潤滑之感。
(3)觀察法:將玉對著光亮處觀察,顏色剔透、綠色均勻分佈的是真玉。
(4)舌尖鑒別法:舌尖舐真玉有澀的感覺,而假玉則無。
此外,還可以用放大鏡觀察,主要看有無裂痕,有裂痕的其價值大減。
古玉器由於時間、環境的變化是很容易變色的,一般玉製成后發生的色變有下列幾種:
1、玉材在空氣中的氧化。玉材暴露於空氣中會產生風化,主要的變化是氧化,如人們在相玉時,經常需要透過玉璞去猜測裡面的玉色,而多數玉璞的外皮與內部玉料成色不一致。從岩石學角度上看,玉璞外皮與內核為同一種岩石,成色上的差異是由風化造成的。台灣大學的一位地質學家在河床中採集玉璞時遇到這樣的情況,玉璞的上半部暴露於空氣中,帶有赭色薄膜,下部長期浸於河水內,呈玉的原色。這些情況說明,玉材在空氣中是會出現風化或顏色上的變化,但這種風化和顏色變化視材質的細密程度而不同,質地堅細的玉料所產生的風化要小,或者不產生變化,質地鬆散的產生的變化較大。還有很多被採集到的玉籽,表面瑩潤,幾乎沒有色澤上的變化。玉材在空氣中被氧化而產生的色變的過程是非常緩慢的,一些玉器在自然狀態下置放數百年,表面色澤幾乎沒有變化,故宮博物院存有一批明代玉帶板,其中一些白玉光素帶板,可能為明代前期的作品,表面顏色已經發暗,局部呈灰黃色,應該是空氣中含氧氣體侵蝕所產生的顏色變化。據此我們可以推斷,玉器在自然狀態下置放五百年左右,一些玉的表面或可產生可辨識的微小色變,這種色變往往發生在某些白玉、青玉製品上。
2、玉器在墓葬中產生的顏色變化。古墓中出土的古玉器,多數都帶有顏色變化,變化產生的原因,可能是由墓中隨葬物所含化學成份所致,也可能受土壤中化學成份的侵蝕所致。對這一問題,古人曾給予了很大的注意,稱為“沁色”,意即墓中或土壤中的某些成份滲入或沁入了玉中,使玉產生了色變,現代人借用古人語言,也使用了“沁色”這一詞語。
3、人工盤摩。玉器製成后,經過使用者一定時間的手工摩擦,或與人體的長期摩碰。表面光澤會更潤,透明度會略強,尤其是入過土的古玉器,經過盤摩,顏色還會產生變化。有些玉的紅色是“入土變沁后,又經盤摩,逐漸轉變的‘熟紅’”。
古玉器
一些青玉、白玉製品往往帶有黃斑,這些黃斑可分為玉皮色、沁色、染色三類。玉皮色是玉材表皮原有的顏色,這種顏色是玉材在空氣中風化所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年久風化,玉的表皮已槽朽,形成較厚的皮層,皮層往往呈深黃、暗赭等色,也就是人們常講的玉璞之皮,從玉璞的外面已很難了解內里的玉色。另一種風化時間較短,表面僅呈膜狀,常出現於玉籽上,從外面常能透出裡面的玉色。一些出土硬度玉上也帶有這種黃斑,《格古要論》一書記載:“嘗見菜玉連環上儼然黃土一重,並洗不去,此土古也。”也就是說這種黃色是玉器在土內埋藏所致,按照古人的說法,這種玉經盤摩后,顏色變化更為複雜,孔尚任在《享金薄》中談及古玉沁色:“漢玉羌笛,色甘黃如柳花,……為漢器無疑,全體光瑩,不沾汗漿,亦無土花”,“雷紋漢玉環,徑二寸,內好相等,包漿熟潤若凝酥也”。這裡談的汗漿、包漿,都是講的玉沁色后又經盤摩而致。其實,在考古發掘中很少能見到帶有黃色沁色的玉器,個別玉器上的黃色斑,很可能是原來的玉皮,傳世玉器上帶有的黃色斑塊,往往是人工染色,因而遇到帶有黃色斑的玉器,應認真分辨。
2、黑斑與水銀沁
青白色玉料中常有局部的黑色,這是“白玉或青白玉的單晶料子之間,夾雜大量石墨所致”。這類玉材大致有幾種,一為黑色墨點存於透度較高的青白玉間,人們稱為芝麻斑,漢代玉器至明清玉器中都有這類玉料使用。現代仿古玉也採用這類玉料。二為局部的淺淡墨色,其色深淺不一,有濃淡變化。三是純黑如漆,在玉中形成斑塊,黑色與白色界線分明。
古人把某些玉器上的黑斑稱為水銀沁,認為是玉材受到了土壤中的水銀沁入產生的色變。其實,被稱為帶有水銀沁的玉器,上面的黑斑很多是玉材中原有的墨色。存在不存在玉材受沁產生的黑色呢?跡象表明,某些玉器上的黑斑為土中埋藏產生的色變,例如遼寧清源出土的紅山文化獸首三環器,材質為青玉,中部三連環,兩側各有一個向外的蓋頭,局部裂紋中帶有黑色。黑龍江出土的金代墨玉魚,整體呈黑色,似炭精,局部露出玉材本色。安徽巢湖出土的漢代玉佩,局部裂縫中帶有黑色,這些玉器上的墨色斑,同我們能見到的帶有墨斑的玉材,色斑絕不一致,應是埋藏形成的色變。
很多玉器上的墨色斑是人工染成的。人工染黑的方式大致可明確為二種,一為漆染,故宮存有一件屬新石器時代的玉圭,展於玉器館內,其圭已斷,僅存半段,圭表墨褐色,油亮似漆,斷面處可看出,作品原為青玉,表面一層墨色,似蛋殼,圭上的顏色絕非土中沁成,而是人工所染。明人在《格古要論》中便提到了黑漆古,我們不能解析,墨漆古是用黑漆所染還是染成黑漆之色,這件作品用漆染的可能性非常大,作品為舊玉,染玉的年代已很難確定。人工染黑的第二種方法為火燒。“水銀沁之真者黑白分界處明晰如刀截。或提油,用烏木煨黑者則模糊矣。”就是說,用提油法、木屑煨黑法也可做水銀沁。晚清時,宮廷失火,燒毀大量器物,被燒玉器產生的色變有白、灰、黑色。白者溫度高,黑者所受溫度低,其中不乏黑似焦油而表面光亮者,有的殘玉白中且黑半,明顯表現出玉上的色變為人工燒烤而致。
3、白色斑與水沁
很多玉器經埋藏後會出現白色色斑,現實的識玉者稱這種色斑為水沁,意即它的出現同土壤中含的水分有關係。清代文獻《玉紀補》中說:“西土者,燥土也,南土者,溫土也,燥土之斑乾結,濕土之斑潤溽,乾結者色有瘢痕者,水坑物也。”由此而知,清代人已經注意到了水沁的問題。
按照文獻的解釋,水坑玉的沁色應是無土斑而有瘢痕的玉器,也就是無黑、綠、黃、褐、紅等沁色的沁色玉。這類沁色限於白色或灰色。從考古發掘到的玉器來看,白色或灰色沁的情況非常複雜,東北、山東、河北等地出土的玉器上,很可能見到白色沁斑,但遼寧建平出土的一件屬紅山文化玉器的玉獸頭玉玦,表面全部呈暗灰色,已不見玉材的本色,形成的原因是沁色還是製造時的人工處理,還不便進行更深入的分析。河南地區新石器時代的玉器發現的很少。商代玉器大量出土,其中一些玉器呈象牙白色,應是玉料本身特點及沁色相結合的產物。還有很多玉器呈雞骨白色,玉的比重也變輕,這種現象應該是沁色所造成的。但在河南出土的春秋戰國玉器上卻很難出現雞骨白色,一些玉器上出現了局部的浸潤性的水沁色變。江蘇、浙江、江西、廣東等南方省份出土的玉器中有很多帶有水沁,這種水沁面積較大,深淺程度不同,一些作品的局部硬度已非常低。
自然界的玉料中存有青白相混的玉材,故宮博物院樂壽堂存有清代製造的福海大玉海,它的玉料呈青碧色,但混有灰白色斑片,其色同一些古玉器上的沁色相彷彿,玉海內膛極大,掏出的玉料數量應很大,尚不見其它用此種玉料造的器皿,相信掏出之料會被用去製造仿古玉器,因而利用玉料本身特點製造仿古水沁的可能是存在的。
人工仿造的玉器水沁大量存在,可用酸類液體浸泡、腐蝕,也可用火燒制。這兩種方法製成的顏色,經觀察是可以辨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