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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
漢語詞語
中者,即是指中原河洛地區(河,黃河;洛,洛水、洛陽)。因其在四方之中,以區別其他四方而稱為中國(古代“中國”與“中原”同義)。后隨著歷史演化與融合,因此凡屬於中華文化範疇的皆屬中國。
華者,初源於華胥氏(位於華山之西,今西安市 藍田華胥鎮)。《列子·黃帝》有載,華胥生男名“伏羲”,生女名“女媧”,伏羲、女媧生子少典。《國語·晉語》載:“昔少典娶有蟜氏,生黃帝、炎帝。故而,華胥正是炎黃之祖也。
“中華”一詞最早使用是用在天文方面,“東藩四星,南第一星曰上相,其北,東太陽門也。第二星曰次相,其北,中華東門也。第三星曰次將,其北,東太陰門也。第四星曰上將,所謂四輔也。”(《天文經星·中宮》)。以“中華”一詞為我國的通稱自晉代開始。“自強胡陵暴,中華盪覆,狼狽失據”(《請還都洛陽疏》),“中華”一詞也在這一時期開始被使用。
1.指中國
東晉 桓溫《請還都洛陽疏》:“自強胡陵暴,中華盪覆,狼狽失據。”
明 利瑪竇《中國札記》:“今天我們通常稱呼這個國家為中國(Ciumquo)或 中華(Ciumhoa)......”
李氏朝鮮 春秋館《成宗實錄》:“吾東方自箕子以來,教化大行,男有烈士之風,女有貞正之俗,史稱小 中華。”
2.指漢族
宋 司馬光《資治通鑒·唐紀十四》:“上曰:‘自古皆貴 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皆依朕如父母。’”
唐 李百葯《北齊書·高乾傳》:“於時,鮮卑共輕 中華朝士,唯憚服於昂。 ”
明 黃溥《閑中今古錄摘抄》:“且如胡元只任胡族為正官,中華人官佐二。”
顧實在《華夏考源》一文中,認為“胥、疋、雅、夏古字相通,華夏即華胥也。……華胥特為華夏,遂為吾種族之名”。章太炎在《中華民國解》中說: “大略說我國古代以‘夏’為族名,以‘華’為國名。又說‘夏’從夏水得名,“華’從華山得名。”
徐旭生在《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認為,中國古代部族的分野,大致可分為華夏、東夷、三苗三大集團。華夏集團地處古代中國的西北,主要由炎帝和黃帝所代表的部落組成。他在該書中還論證了秦嶺在古代通稱華山而漢水古名曾稱夏水。
“古史辨”派認為,“華”與“夏”古字相同,“華”即是“夏”,“夏”即是“華”。故華夏之“夏”,一為中國人說,夏字象舞蹈者; 二為大禹治水說,夏字象農夫治畦;三為圖騰族徽說,夏字象蟬或爬蟲;四為夏水說,族名取自水名,而夏水位於雍梁之際,古夏水自然發源於秦嶺腹地;五為夏國說,先有夏國,後有夏人之稱。這些認識都已接近“華夏”所指的本原。
典籍將黃帝、炎帝作為中國文明之肇始。現有的考古發現資料與研究表明,5800年至5300年前,中華大地上的文明燦若星斗。
以下內容源自中國政府網—國情—歷史概況
中國古代史,始於大約170萬年前的元謀人,止於1840年的鴉片戰爭前,是中國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歷史。據研究成果:在距今5000年前,我國已進入文明階段,出現了國家,進入“古國時代”。
原始社會
中央黃龍
元謀人是已知的中國境內最早的人類,藍田人是舊石器早期直立人,北京人是原始人群時期的典型。山頂洞人已經過著氏族公社的生活。長江流域的河姆渡氏族和黃河流域的半坡氏族是母系氏族公社的繁榮時期。大汶口文化的中晚期反映了父系氏族公社的情況。
傳說中,黃帝是大約4000多年前,生活在黃河流域原始部落的部落聯盟首領。他提倡種植五穀,馴養牲畜,促使這個部落聯盟逐步強大。他曾率領部落打敗黃河上游的炎帝部落和南方的蚩尤部落。後來炎帝部落和黃帝部落結成聯盟,在黃河流域長期生活、繁衍,構成了以後華夏族的主幹成分。黃帝被尊奉為華夏族的祖先。現在把中華民族稱為炎黃子孫,就是這麼來的。
黃帝以後,黃河流域部落聯盟的傑出首領,先後有堯、舜、禹。那時候,部落聯盟首領由推選產生。堯年老了,召開部落聯盟會議,大家推舉有才德的舜為繼承人。堯死後,舜繼承了堯的位置,舜年老了,也採取同樣的辦法把位置讓給治水有功的禹。這種更替首領位置的辦法,歷史上叫做“禪讓”。
奴隸社會
從公元前21世紀夏朝建立開始,到公元前476年春秋時期結束,是中國的奴隸社會。
家天下—啟
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的春秋時期,是奴隸社會逐步瓦解時期。這一時期,周王室衰微,諸侯爭霸。由於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現,生產力提高,私田增多,促使以奴隸制國有土地為基礎的井田制逐步瓦解,奴隸制走向崩潰。春秋時期,在文化上出現了繁榮局面。(夏、商、西周、春秋)
封建社會的確立和初步發展
從公元前475年戰國時期開始,到公元220年東漢滅亡,是中國封建社會的確立和初步發展時期。
戰國時期,新興地主階級推動了各諸侯國的變法運動。其中秦國商鞅變法比較徹底,使秦國逐漸成為諸侯國中實力最強的國家。這一時期,社會經濟獲得很大發展,科學技術取得顯著成就,思想上出現了“百家爭鳴”的繁榮局面。
秦並天下
西漢是中國歷史上一個強盛的封建國家。漢初統治者採取的“休養生息”政策,使社會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出現了“文景之治”的局面,漢武帝時國力達到空前強盛。平定“七國之亂”后,加強了中央集權;通過“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全國加強了思想統治;通過對匈奴戰爭和張騫出使西域,使多民族的國家得到進一步發展;絲綢之路的拓通,使中外經濟文化交流有了新的發展。西漢末年,由於社會矛盾尖銳,農民戰爭爆發,西漢終於走向了滅亡。
東漢初期的光武帝調整了統治政策,使社會出現了“光武中興”的局面。但東漢後期,豪強地主勢力發展,社會黑暗,終於爆發了黃巾大起義。在農民起義的打擊下,東漢名存實亡。
秦漢時期,國家統一,生產發展,各民族間政治經濟聯繫加強,科學文化得到迅速發展。(戰國、秦、漢)
封建社會的分裂和民族大融合
從公元220年曹丕建魏,到公元589年隋統一,是中國歷史上封建國家的分裂和民族大融合時期。
經過黃巾起義的沉重打擊,東漢政權已名存實亡。在鎮壓起義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割據一方的軍事集團。曹操在官渡打敗袁紹,基本上統一北方。赤壁一戰,曹操大敗,退回北方。孫權、劉備的地位得到鞏固。220年,曹丕稱帝建魏;221年,劉備稱帝建蜀;222年,孫權稱王建吳,三國鼎立局面形成。三國時期,各國經濟都得到了發展。
三國後期,魏國的力量日益強大。263年,魏滅了蜀。265年,司馬炎奪取魏政權建立晉朝,史稱西晉。280年,西晉滅吳,結束了三國鼎立的局面。西晉的統一是短期的,由於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尖銳,內遷的少數民族和各地流民不斷起義、反抗,終於導致了西晉的滅亡。
西晉滅亡后,皇族司馬睿在江南建立政權,史稱東晉。北方各族統治者先後建立了許多國家,史稱十六國。383年,統一黃河流域的前秦和東晉間的淝水之戰,東晉取得了勝利,不久,前秦瓦解,形成了南北對峙的局面。在南方,東晉之後,經歷了宋、齊、梁、陳四個朝代,史稱南朝;在北方,經歷了北魏、東魏和西魏、北齊和北周五個朝代,史稱北朝。南北朝時期,江南得到了開發,北方出現了各民族的大融合。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促進了民族的融合。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由於各民族的大融合和南北經濟的發展,科學文化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在不少領域取得了世界領先的成就。(三國、兩晉、南北朝)
封建社會的繁榮
從公元581年隋朝建立,到公元907年唐朝滅亡,是中國封建社會的繁榮時期。
在民族大融合和南北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隋朝實現了統一。全國統 一后,社會秩序安定下來,農業、手工業和商業得到發展,封建經濟開始呈現了繁榮局面。官制的改革和科舉制的創立,對後世產生了重大影響;大運河的開鑿,對南北經濟交流起了很大作用。
唐朝是一個強盛的多民族封建國家,各民族間的聯繫加強,同亞洲各國的經濟文化交流也空前頻繁。
隋唐時期,中國南北統一,疆域廣闊,經濟發達,中外文化交流頻繁。在此基礎上,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輝煌燦爛的文化。(隋、唐)
民族融合的進一步加強和封建經濟的繼續發展
從907年後梁建立,到1368年元朝滅亡,是中國封建社會民族融合的進一步加強和封建經濟的繼續發展時期。
五代十國時期,南方相對安定,經濟獲得較大發展。五代十國後期,後周逐漸強大,為後來結束分裂割據局面奠定了基礎。
北宋建立后,採取了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結束了五代十國的分裂局面,封建經濟得到繼續發展。北宋中期,出現了財政困難等危機,為了克服統治危機,王安石實行了變法。北宋末,政治腐朽,防備空虛,金兵南下,結束了北宋的統治。1127年,南宋的統治開始。南宋與金對峙,南北經濟都有新的發展。
蒙古族的首領鐵木真(后被尊稱成吉思汗)統一蒙古各部,建立了蒙古政權。成吉思汗及其子孫發動了大規模的戰爭。忽必烈建立的元朝,統一了全國。元的統一促進了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元朝實行的行省制度,有效地管轄了全國。
宋元時期,各民族經濟交往頻繁,手工業、商業和城市經濟較前繁榮,中國同亞、歐、非各國聯繫加強,文化科學技術達到了高度繁榮的水平。(五代、遼、宋、夏、金、元)
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和封建制度的逐漸衰落
從1368年明朝建立,到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前止,是中國封建社會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封建制度的逐漸衰落時期。
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明朝。明朝前期,明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為了加強軍事防禦力量,明政府營建並遷都北京。為鞏固北部邊防,明政府修築了北邊的長城。為了進一步加強同海外各國的聯繫,明政府派遣鄭和出使西洋。明朝中後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在江南一些地方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萌芽。明朝後期,封建專制統治非常腐朽,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終於爆發了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明朝的統治被推翻。
1616年,努爾哈赤建立了女真族的政權后金。皇太極改女真為滿洲,於1636年稱帝,並改金為清。清初統治者為了進一步加強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除設立內閣、六部外,還增設了軍機處;為了從思想上控制人民,清政府一再興起文字獄,壓制知識分子的反清思想。
開國大典
明清時期,出現了幾部總結性的科技著作,出現了反專制主義的帶有民主色彩的進步思想家。文學方面也出現了幾部優秀的長篇小說。(明、清,鴉片戰爭以前)
中國近代史的時間為,從1840年鴉片戰爭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這也是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歷史。中國近代史分為前後兩個階段,從1840年鴉片戰爭到1919年“五四”運動前夕,是舊民主主義革命階段;從1919年“五四”運動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是新民主主義革命階段,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標誌著中國進入了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
中國歷史紀年簡表
夏……………………………約公元前2070——約公元前1600
商………………………………約公元前1600——公元前1046
周………………………………… 公元前1046——公元前221
——西周…………………… 公元前1046——公元前771
——東周……………………………公元前770——前256
——春秋……………………………公元前770——前476
——戰國……………………………公元前475——前221
秦…………………………………………公元前221——前207
漢………………………………………公元前202——公元220
——西漢………………………………公元前202—公元8
——東漢………………………………… 公元25——220
三國……………………………………………公元220——280
——魏……………………………………公元220——265
——蜀……………………………………公元221——263
——吳……………………………………公元222——280
晉………………………………………………公元265——420
——西晉…………………………………公元265——316
——東晉…………………………………公元317——420
十六國…………………………………………公元304——439
南北朝…………………………………………公元386——589
——北朝…………………………………公元386——581
——南朝…………………………………公元420——589
隋………………………………………………公元581——618
唐………………………………………………公元618——907
五代十國………………………………………公元907——979
宋…………………………………………… 公元960——1276
——北宋……………………………… 公元960——1127
——南宋………………………………公元1127——1276
遼…………………………………………… 公元916——1125
西夏…………………………………………公元1038——1227
金……………………………………………公元1115——1234
元……………………………………………公元1271——1368
明……………………………………………公元1368——1644
清……………………………………………公元1644——1911
中華民國……………………………………公元1912——1949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10月1日成立
以下內容源自中國政府網—國情—中華各民族
中華民族的歷史
中華民族有著悠久的歷史。從遙遠的古代起,中華各民族人民的祖先就勞動、生息、繁衍在我們祖國的土地上,共同為中華文明和建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貢獻著自己的才智。
祖國廣闊、富饒的土地,是中華各族人民共同開發的。夏、商、周至秦漢時期,在漢族的先民華夏族開發黃河及長江流域的同時,各少數民族先民也開發了周圍的廣大地區:東胡、肅慎、挹婁、夫余、烏桓等民族在東北三省的廣大地區,儼狁、狄、匈奴、鮮卑等民族在今蒙古草原和華北北部以及西北一些地區,龜茲、於闐、鄯善等“城郭國”的各族在今新疆地區,戎、羌、氐等族在今藏、青地區,苗、濮、武陵蠻、長沙蠻各族在今長江流域的廣大地區,黎族和高山族的先民分別在海南島和台灣,越人的一支在今港、澳地區,等等,各民族祖先在各個地區,以他們的辛勤勞動,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建立打下了基礎。
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中央集權制國家(公元前221年),標誌著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歷史的開始。在此後兩千餘年的歷史發展中,有一部分少數民族或在邊疆地區建立政權,或入主中原成為統治民族,都為我國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如秦代北方的匈奴、西北的西域各族、西部的羌、東北的東胡(鮮卑、烏桓)、夫余等族都建立過自己的政權;魏晉南北朝時期,除兩晉的短暫統一外,漢族和各少數民族曾先後建立過23個政權,其中,匈奴族建立過前趙、北涼、夏3個政權,鮮卑族建立過遼西、代、北周、前燕、後燕、西秦、西燕、南涼、南燕等9個政權,羌族建立過後秦,巴氐族建立過後漢,漢族建立過前涼、冉魏、西涼、后蜀、北燕5個政權;隋唐后,經五代十國到宋、遼、金,我國又一次經歷割據,形成各民族政權對峙的局面,如宋朝先後與契丹族的遼、女真族的金朝對峙等;此後,蒙古族的元朝實現了國家的統一。元、明、清時期,國家的統一和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得到進一步發展。元朝在內地和各少數民族地區實行“行省”制度,密切了中央王朝與少數民族地區的關係;滿族建立的清朝,曾堅決抗擊沙俄、英國等殖民主義在我國東北、新疆、西藏等地的侵略,捍衛了國家的統一。綜觀中國歷史,雖然政權有分有合,但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始終是歷史發展的主流和基本趨勢。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各族人民遭受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雙重壓迫和剝削,掀起了波瀾壯闊的反帝反封建鬥爭,在中華民族的團結奮進史上譜寫了新的篇章。1851年,廣西爆發太平天國農民革命運動,壯、瑤、回、苗、蒙古、彝、白、傣、哈尼、傈僳等少數民族人民與漢族人民一起進行鬥爭,其中的不少著名人物就是少數民族,如北王韋昌輝、西王蕭朝貴,以及著名將領林鳳翔、李開芳等都是壯族。鴉片戰爭后,沙俄強佔我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和新疆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的廣大地區,英軍和法軍分別侵略我西藏和西南地區,各族人民奮起反抗,達斡爾、鄂倫春、赫哲、鄂溫克和西北、西南地區的各民族人民積極組織抗戰,英勇抗擊侵略者。反帝反封建的偉大鬥爭,使各民族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實現新的團結和統一。
“五四”運動時期,回族的馬駿、郭隆真、劉清揚等分別參加領導天津愛國運動和京津地區學生聯合會的運動以及上海各界聯合會的聯合行動,後來,馬駿、郭隆真等都加入了共產黨;水族的鄧恩銘參加領導了濟南的愛國運動,後來還參加了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蒙古族的多松年、烏蘭夫等加入共產黨,並在蒙古族地區建立了第一個黨支部;白族的張伯簡、徐克家等於20年代加入共產黨,並分別參加省港大罷工、北伐戰爭和廣州起義;壯族的韋拔群建立農民協會,在廣西開展革命鬥爭。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鄧小平、張雲逸等到廣西開展革命工作,並與韋拔群於1929年領導發動了“百色起義”,成立了工農紅軍第七軍和第八軍;在新疆,黨領導各族人民組織“新疆民眾反帝聯合會”,進行反帝鬥爭;紅軍長征期間,沿途各族人民群眾為紅軍帶路、傳遞情報、買糧運糧,還積極參加紅軍。抗日戰爭時期,朝鮮族人民先後有十幾萬人參加了抗日戰鬥,蒙古族人民與兄弟民族共同建立了伊克昭盟和大青山抗日游擊根據地,冀中馬本齋領導的回民支隊,曾讓日本侵略者聞風喪膽。解放戰爭時期,蒙古族人民與兄弟民族一道,於1947年創立了內蒙古自治區,1947年5月至1950年8月間,內蒙古騎兵殲滅國民黨軍隊2萬多人;1944年,新疆各族人民發動了著名的“三區革命”,各地少數民族的革命鬥爭,沉重打擊了國民黨統治者,有力地支持了解放戰爭。經過歷史的風風雨雨,各族人民終於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創建了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族開始了新的歷史進程。
56個民族的認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歷代統治階級推行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政策,甚至把許多歷史上早已公認的民族都說成是漢族的宗支,致使許多少數民族隱瞞、更改了自己的族稱,中國的民族成份一直處於模糊不清的狀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黨和國家實行民族平等政策,保障少數民族當家做主的權利,激發了少數民族的民族意識,長期被壓迫的許多少數民族紛紛公開他們的民族成份,提出自己的族名。到1953年,匯總登記的民族名稱有400多個。為了使我國各少數民族真正實現民族平等,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充分發揮各族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使他們的經濟文化迅速發展,有必要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民族識別。
我國的民族識別工作,大體可劃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1954年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經過深入細緻的實地考察和科學研究,這一階段首先認定了(包括歷來公認的)蒙古、回、藏、滿、維吾爾、苗、彝、壯、布依、朝鮮、侗、瑤、白、哈尼、哈薩克、傣、黎、傈僳、佤、拉祜、高山、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土、羌、撒拉、錫伯、塔吉克、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鄂倫春、保安、裕固、塔塔爾等38個少數民族。
第二階段:從1954年至1964年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在第一階段取得的經驗和成果基礎上,進一步把民族識別工作引向深入。本階段對上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的所剩族體名稱(183個)進行逐一研究,新確定了15個少數民族,即土家、畲、達斡爾、赫哲、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龍(后改名為德昂)、獨龍、京、毛難(后改名為毛南)、門巴;同時,將普查中自報的74個族體分別歸併到已確定的53個少數民族中。
第四階段:從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至今。本階段的民族識別工作除繼續為一小部分族體的認定進行調查研究外,主要進行民族成份的恢復、更改和某些族體的歸併工作。據統計,自1982年以來,全國恢復、更改民族成份的人數在1200萬人以上。
我國民族識別工作的順利進行,解決了民族工作中一個艱巨而複雜的問題,為黨和國家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科學依據。
少數民族人口分布
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公報統計,祖國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總數為126583萬人,其中漢族115940萬人,佔全國人口的91.59%,少數民族10643萬人,佔全國人口的8.41%。與1990年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了11692萬人,增長了11.22%,少數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萬人,增長了16.70%。漢族人口佔總人口的比重由91.99%下降為91.59%,各少數民族人口的比重由8.01%上升為8.41%。
根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的結果(下同),55個少數民族中,人口在百萬以上的有18個民族,他們是:蒙古、回、藏、維吾爾、苗、彝、壯、布依、朝鮮、滿、侗、瑤、白、土家、哈尼、哈薩克、傣、黎等族,其中壯族人口最多,為1600多萬人。人口在百萬人以下10萬人以上的有15個民族,他們是:傈僳、佤、畲、拉祜、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土、達斡爾、仫佬、羌、仡佬、錫伯等族。人口在10萬人以下1萬人以上的有15個民族,他們是:布朗、撒拉、毛南、阿昌、普米、塔吉克、怒、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基諾等族。人口在1萬人以下的有7個民族,他們是:門巴、鄂倫春、獨龍、塔塔爾、赫哲、高山、珞巴(按實地普查區域的人數計算)等民族。另外,還有未被確定民族成份的人口,共73.4萬多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由於民族壓迫制度的廢除,生產發展、生活改善,醫療保健事業得到很大的改善,同時國家對少數民族在計劃生育上的要求也比漢族寬鬆,因而從根本上扭轉了過去少數民族人口下降的趨勢,出現了人口興旺、民族繁榮的景象。1990-2000年間,土家、高山、羌、毛南、保安、東鄉等13個民族人口年均增長率都在2.00%以上,其中高山族和羌族分別高達4.31%和4.26%。蒙古、藏、維吾爾等8個百萬人口以上的民族,人口年均增長率也在1.40%—2.00%之間,高於全國總人口年均增長率0.91%的水平。隨著少數民族人口增長速度的加快,少數民族佔全國總人口的比重也相應提高。在1964-1982年、1982-1990年和1990-2000年間,少數民族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比重由5.8%分別提高到6.7%、8.01%和8.41%。
儘管少數民族人口在全國總人口中的比重不到10%,但分佈卻十分廣泛,少數民族自治地方面積佔全國的60%以上。由於歷史和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少數民族地區與內地沿海漢族地區的人口密度差距懸殊,例如少數民族聚居的西藏自治區人口密度僅為每平方公里1.8人。總的來說,我國少數民族人口的分佈有兩個特點:
第一,小聚居大雜居。少數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東北各省、自治區。內蒙古、新疆、西藏、廣西、寧夏5個自治區和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l200多個民族鄉是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但在這些地區又雜居著不少漢族,其比例也相當高,如內蒙古、廣西、寧夏三個自治區的漢族人口都超過了少數民族人口,新疆的漢族人口也佔40%強。同樣,在各漢族地區也雜居著許多少數民族。近20年來,少數民族雜、散居人口增長快,民族雜散居的縣市越來越多。
第二,分佈範圍廣,但主要集中於西部及邊疆地區。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表明,各民族平均分佈在30個省區,其中29個民族遍布全國所有省區。擁有56個民族的省區有11個,佔全國31個省區的35.5%。儘管少數民族分佈範圍很廣,但其人口仍主要集中在西部及邊疆地區。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廣西、雲南、貴州、新疆4個省區的少數民族人口之和佔全國少數民族人口的一半以上,再加上遼寧、湖南、內蒙古、四川、河北、湖北、西藏、吉林、青海、甘肅、重慶和寧夏,以上16個省區的少數民族人口佔全國少數民族人口的91.32%。另外,我國陸地邊境線全長2萬多公里,絕大部分都在少數民族地區。
中華民族的未來
跨入新世紀,我們展望中華民族的未來,中華各民族的發展將會呈現新的特點:
第一,各民族將取得更快的發展。伴隨時代發展的腳步,廣大民族地區將進一步融入全國的發展大潮之中,進一步對外開放,廣大少數民族將以嶄新的面貌走向市場、走向全國、走向世界。同時,隨著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國家對民族地區的投入和支援也將不斷增加,必將進一步推動民族地區的發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第二,中華各民族之間的交流將日益增多,民族間的雜居現象將更為普遍。隨著各民族之間的聯繫、交往日益頻繁、規模日益擴大,各民族之間人口流動數量也將日益增多,從而引起民族分佈特點的變化:一是人口的雙向流動,即內地人口因工作、經商等需要流向民族地區,同時,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也將更多地流向內地特別是沿海發達地區;二是少數民族人口城市化進程將加快,少數民族人口從原來的聚居區不斷向全國各個城市擴散,但他們仍將保持自己的民族特點、傳統文化和生活習俗。
第三,各民族的共同性將日益增多,但民族特點將長期存在。社會主義階段是各民族共同發展繁榮的時期。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為各民族的互助、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在長期的共同生活中,在相互的學習、交流中,各民族間的共同因素將不斷增多,但並不會因此失去民族的特點。各民族在擴大交往的同時,將繼續保持著本民族特徵,民族特點、民族差異將繼續存在。各民族帶著自身的特點和中華民族的共性進入了新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