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是對印發《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進行通知,由國務院於2009年3月10日發布。《規劃》包括發展現狀與面臨的形勢、規劃實施等六部分內容。
目錄
[頒布機構]:國務院[頒布時間]:[實施時間]:[效力屬性]:有效[法律正文]:國務院關於印發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 國發[2009]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現將《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實體經濟造成了較大衝擊,物流業作為重要的服務產業,也受到較為嚴重的影響。制定實施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不僅是促進物流業自身平穩較快發展和產業調整升級的需要,也是服務和支撐其他產業的調整與發展、擴大消費和吸收就業的需要,對於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增強國民經濟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切實按照《規劃》要求,做好統籌協調、改革體制、完善政策、企業重組、優化布局、工程建設等各項工作,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各地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規劃》明確的任務分工和工作要求,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強調查研究,儘快制定和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和支持。國務院 二○○九年三月十日 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 物流業是融合運輸業、倉儲業、貨代業和信息業等的複合型服務產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領域廣,吸納就業人數多,促進生產、拉動消費作用大,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增強國民經濟競爭力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總體要求,促進物流業平穩較快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特制定本規劃,作為物流產業綜合性應對措施的行動方案。規劃期為2009-2011年。一、發展現狀與面臨的形勢 (一)發展現狀。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物流業總體規模快速增長,服務水平顯著提高,發展的環境和條件不斷改善,為進一步加快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1.物流業規模快速增長。2008年,全國社會物流總額達89.9萬億元,比2000年增長4.2倍,年均增長23%;物流業實現增加值2.0萬億元,比2000年增長1.9倍,年均增長14%。2008年,物流業增加值佔全部服務業增加值的比重為16.5%,占GDP的比重為6.6%。 2.物流業發展水平顯著提高。一些製造企業、商貿企業開始採用現代物流管理理念、方法和技術,實施流程再造和服務外包;傳統運輸、倉儲、貨代企業實行功能整合和服務延伸,加快向現代物流企業轉型;一批新型的物流企業迅速成長,形成了多種所有制、多種服務模式、多層次的物流企業群體。全社會物流總費用與GDP的比率,由2000年的19.4%下降到2008年的18.3%,物流費用成本呈下降趨勢,促進了經濟運行質量的提高。 3.物流基礎設施條件逐步完善。交通設施規模迅速擴大,為物流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設施條件。截至2008年底,全國鐵路營業里程8.0萬公里,高速公路通車里程6.03萬公里,港口泊位3.64萬個,其中沿海萬噸級以上泊位1167個,擁有民用機場160個。物流園區建設開始起步,倉儲、配送設施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一批區域性物流中心正在形成。物流技術設備加快更新換代,物流信息化建設有了突破性進展。 4.物流業發展環境明顯好轉。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繼建立了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機制,出台了支持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物流統計核算和標準化工作,以及人才培養和技術創新等行業基礎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是,我國物流業的總體水平仍然偏低,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全社會物流運行效率偏低,社會物流總費用與GDP的比率高出發達國家1倍左右;二是社會化物流需求不足和專業化物流供給能力不足的問題同時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企業物流運作模式還相當普遍;三是物流基礎設施能力不足,尚未建立布局合理、銜接順暢、能力充分、高效便捷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物流園區、物流技術裝備等能力有待加強;四是地方封鎖和行業壟斷對資源整合和一體化運作形成障礙,物流市場還不夠規範;五是物流技術、人才培養和物流標準還不能完全滿足需要,物流服務的組織化和集約化程度不高。 2008年下半年以來,隨著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實體經濟的影響逐步加深,物流業作為重要的服務產業也受到了嚴重衝擊。物流市場需求急劇萎縮,運輸和倉儲等收費價格及利潤大幅度下跌,一大批中小物流企業經營出現困難,提供運輸、倉儲等單一服務的傳統物流企業受到嚴重衝擊。整體來看,國際金融危機不但造成物流產業自身發展的劇烈波動,而且對其他產業的物流服務供給也產生了不利影響。 (二)面臨的形勢。應該看到,實施物流業的調整和振興、實現傳統物流業向現代物流業的轉變,不僅是物流業自身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需要,也是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1.調整和振興物流業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迫切需要。一是要解決當前物流企業面臨的困難,需要加快企業重組步伐,做強做大,提高產業集中度和抗風險能力,保持產業的平穩發展;二是物流業自身需要轉變發展模式,向以信息技術和供應鏈管理為核心的現代物流業發展,通過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樣化、專業化的物流服務,適應複雜多變的市場環境,提高自身競爭力;三是物流業對其他產業的調整具有服務和支撐作用,發展第三方物流可以促進位造業和商貿業優化內部分工、專註核心業務、降低物流費用,提高這些產業的競爭力,增強其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能力。 2.調整和振興物流業是適應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客觀要求。一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我國融入世界經濟的步伐加快,全球採購、全球生產和全球銷售的發展模式要求加快發展現代物流業,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市場響應速度和產品供給時效,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增強國民經濟的競爭力。二是為了適應國際產業分工的變化,要求加快發展現代物流業,完善物流服務體系,改善投資環境,抓住國際產業向我國轉移的機遇,吸引國際投資,促進我國製造業和高技術產業的發展。三是隨著全球服務貿易的迅猛發展,要求加快發展現代物流業,培育國內現代物流服務企業,提高物流服務能力,應對日益激烈的全球物流企業競爭。 3.調整和振興物流業是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必要保證。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要求,我國經濟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居民消費水平將進一步提高,貨物運輸量、社會商品零售額、對外貿易額等將大幅度增長,農產品、工業品、能源、原材料和進出口商品的流通規模將顯著增加,對全社會物流服務能力和物流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中西部地區要求改善物流條件,縮小與東部地區的物流成本差距,承接東部沿海地區產業梯度轉移,促進區域間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4.調整和振興物流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調整和振興物流業,有利於加快商品流通和資金周轉,降低社會物流成本,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國民經濟的運行質量;有利於提高服務業比重,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有利於增加城鄉就業崗位,擴大社會就業;有利於提高運輸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廢氣排放,緩解交通擁堵,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有利於促進國內外、城鄉和地區間商品流通,滿足人民群眾對多樣化、高質量的物流服務需求,擴大居民消費;有利於國家救災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保障經濟穩定和社會安全。二、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總體部署,以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影響為切入點,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先進技術為支撐,以物流一體化和信息化為主線,積極營造有利於物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加快發展現代物流業,建立現代物流服務體系,以物流服務促進其他產業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的物流體系保障。 (二)基本原則。 1.立足應對危機,著眼長遠發展。既要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解決當前物流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保先進生產力,保重點骨幹企業,促進企業平穩發展;又要從產業長遠發展的角度出發,解決制約物流產業振興的體制、政策和設施瓶頸,促進產業升級,提高產業競爭力。 2.市場配置資源,政府營造環境。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從滿足物流需求的實際出發,注重投資的經濟效益。政府要為物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扶持重要的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3.加強規劃指導,注重協調聯動。統籌國內與國際、全國與區域、城市與農村物流協調發展,做好地區之間、行業之間和部門之間物流基礎設施建設與發展的協調和銜接,走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發展道路,合理布局重大項目。各地區要從本地區經濟發展的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統籌規劃,科學引導物流業的發展,防止盲目攀比和重複建設。 4.打破分割封鎖,整合現有資源。改革現行物流業相關行業管理體制,打破部門間和地區間的分割和封鎖,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促進物流服務的社會化和資源利用的市場化,優先整合和利用現有物流資源,提高物流設施的利用率。 5.建立技術標準,推進一體化運作。按照現代物流理念,加快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綜合集成倉儲、運輸、貨代、包裝、裝卸、搬運、流通加工、配送、信息處理等多種功能,推進物流一體化運作,提高物流效率。 6.創新服務方式,堅持科學發展。以滿足生產者和消費者不斷增長的物流需求為出發點,不斷創新物流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水平。積極推進物流服務的信息化、現代化、合理化和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注重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減少廢氣污染和交通擁堵,保證交通安全,實現經濟和社會可持續協調發展。 (三)規劃目標。力爭在2009年改善物流企業經營困難的狀況,保持產業的穩定發展。到2011年,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綜合物流企業集團,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技術先進、節能環保、便捷高效、安全有序並具有一定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物流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物流的社會化、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第三方物流的比重有所增加,物流業規模進一步擴大,物流業增加值年均遞增10%以上;物流整體運行效率顯著提高,全社會物流總費用與GDP的比率比目前的水平有所下降。三、主要任務 (一)積極擴大物流市場需求。進一步推廣現代物流管理,努力擴大物流市場需求。運用供應鏈管理與現代物流理念、技術與方法,實施採購、生產、銷售和物品回收物流的一體化運作。鼓勵生產企業改造物流流程,提高對市場的響應速度,降低庫存,加速周轉。合理布局城鄉商業設施,完善流通網路,積極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和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流通企業的現代化。在農村廣泛應用現代物流管理技術,發展農產品從產地到銷地的直銷和配送,以及農資和農村日用消費品的統一配送。 (二)大力推進物流服務的社會化和專業化。鼓勵生產和商貿企業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剝離或外包物流功能,整合物流資源,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推動物流企業與生產、商貿企業互動發展,促進供應鏈各環節有機結合。鼓勵現有運輸、倉儲、貨代、聯運、快遞企業的功能整合和服務延伸,加快向現代物流企業轉型。積極發展多式聯運、集裝箱、特種貨物、廂式貨車運輸以及重點物資的散裝運輸等現代運輸方式,加強各種運輸方式運輸企業的相互協調,建立高效、安全、低成本的運輸系統。加強運輸與物流服務的融合,為物流一體化運作與管理提供條件。鼓勵郵政企業深化改革,做大做強快遞物流業務。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三)加快物流企業兼并重組。鼓勵中小物流企業加強信息溝通,創新物流服務模式,加強資源整合,滿足多樣性的物流需要。加大國家對物流企業兼并重組的政策支持力度,緩解當前物流企業面臨的困難,鼓勵物流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并、聯合、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進行資產重組,培育一批服務水平高、國際競爭力強的大型現代物流企業。 (四)推動重點領域物流發展。加強石油、煤炭、重要礦產品及相關產品物流設施建設,建立石油、煤炭、重要礦產品物流體系。加快發展糧食、棉花現代物流,推廣散糧運輸和棉花大包運輸。加強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建設,發展農產品冷鏈物流。完善農資和農村日用消費品連鎖經營網路,建立農村物流體系。發展城市統一配送,提高食品、食鹽、煙草和出版物等的物流配送效率。實行醫藥集中採購和統一配送,推動醫藥物流發展。加強對化學危險品物流的跟蹤與監控,規範化學危險品物流的安全管理。推動汽車和零配件物流發展,建立科學合理的汽車綜合物流服務體系。鼓勵企業加快發展產品與包裝物回收物流和廢棄物物流,促進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鼓勵和支持物流業節能減排,發展綠色物流。發揮郵政現有的網路優勢,大力發展郵政物流,加快建立快遞物流體系,方便生產生活。加強應急物流體系建設,提高應對戰爭、災害、重大疫情等突發性事件的能力。 (五)加快國際物流和保稅物流發展。加強主要港口、國際海運陸運集裝箱中轉站、多功能國際貨運站、國際機場等物流節點的多式聯運物流設施建設,加快發展鐵海聯運,提高國際貨物的中轉能力,加快發展適應國際中轉、國際採購、國際配送、國際轉口貿易業務要求的國際物流,逐步建成一批適應國際貿易發展需要的大型國際物流港,並不斷增強其配套功能。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各有關部門要簡化審批手續,優化口岸通關作業流程,實行申辦手續電子化和“一站式“服務,提高通關效率。充分發揮口岸聯絡協調機制的作用,加快“電子口岸“建設,積極推進大通關信息資源整合。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積極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發展和保稅監管場所建設,建立既適應跨國公司全球化運作又適應加工製造業多元化發展需求的新型保稅物流監管體系。積極促進口岸物流向內地物流節點城市順暢延伸,促進內地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六)優化物流業發展的區域布局。根據市場需求、產業布局、商品流向、資源環境、交通條件、區域規劃等因素,重點發展九大物流區域,建設十大物流通道和一批物流節點城市,優化物流業的區域布局。九大物流區域分佈為:以北京、天津為中心的華北物流區域,以瀋陽、大連為中心的東北物流區域,以青島為中心的山東半島物流區域,以上海、南京、寧波為中心的長江三角洲物流區域,以廈門為中心的東南沿海物流區域,以廣州、深圳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物流區域,以武漢、鄭州為中心的中部物流區域,以西安、蘭州、烏魯木齊為中心的西北物流區域,以重慶、成都、南寧為中心的西南物流區域。十大物流通道為:東北地區與關內地區物流通道,東部地區南北物流通道,中部地區南北物流通道,東部沿海與西北地區物流通道,東部沿海與西南地區物流通道,西北與西南地區物流通道,西南地區出海物流通道,長江與運河物流通道,煤炭物流通道,進出口物流通道。要打破行政區劃的界限,按照經濟區劃和物流業發展的客觀規律,促進物流區域發展。積極推進和加深不同地區之間物流領域的合作,引導物流資源的跨區域整合,逐步形成區域一體化的物流服務格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物流區域和華北、山東半島、東北、東南沿海物流區域,要加強技術自主創新,加快發展製造業物流、國際物流和商貿物流,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物流企業,在全國率先做強。中部物流區域要充分發揮中部地區承東啟西、貫通南北的區位優勢,加快培育第三方物流企業,提升物流產業發展水平,形成與東部物流區域的有機銜接。西北、西南物流區域要加快改革步伐,進一步推廣現代物流管理理念和技術,按照本區域承接產業轉移和發揮資源優勢的需要,加快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區域物流環境,縮小與東中部地區差距。物流節點城市分為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和地區性物流節點城市。全國性和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由國家確定,地區性物流節點城市由地方確定。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包括:北京、天津、瀋陽、大連、青島、濟南、上海、南京、寧波、杭州、廈門、廣州、深圳、鄭州、武漢、重慶、成都、南寧、西安、蘭州、烏魯木齊共21個城市。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包括:哈爾濱、長春、包頭、呼和浩特、石家莊、唐山、太原、合肥、福州、南昌、長沙、昆明、貴陽、海口、西寧、銀川、拉薩共17個城市。物流節點城市要根據本地的產業特點、發展水平、設施狀況、市場需求、功能定位等,完善城市物流設施,加強物流園區規劃布局,有針對性地建設貨運服務型、生產服務型、商業服務型、國際貿易服務型和綜合服務型的物流園區,優化城市交通、生態環境,促進產業集聚,努力提高城市的物流服務水平,帶動周邊所輻射區域物流業的發展,形成全國性、區域性和地區性物流中心和三級物流節點城市網路,促進大中小城市物流業的協調發展。 (七)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的銜接與協調。按照全國貨物的主要流向及物流發展的需要,依據《綜合交通網中長期發展規劃》、《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國家高速公路網規劃》、《全國沿海港口布局規劃》、《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劃》及《全國民用機場布局規劃》,加強交通運輸設施建設,完善綜合運輸網路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和配套,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和物流運行效率。發展多式聯運,加強集疏運體系建設,使鐵路、港口碼頭、機場及公路實現“無縫對接“,著力提高物流設施的系統性、兼容性。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整合現有運輸、倉儲等物流基礎設施,加快盤活存量資產,通過資源的整合、功能的拓展和服務的提升,滿足物流組織與管理服務的需要。加強新建鐵路、港口、公路和機場轉運設施的統一規劃和建設,合理布局物流園區,完善中轉聯運設施,防止產生新的分割和不銜接。加強倉儲設施建設,在大中城市周邊和製造業基地附近合理規劃、改造和建設一批現代化的配送中心。 (八)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積極推進企業物流管理信息化,促進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儘快制訂物流信息技術標準和信息資源標準,建立物流信息採集、處理和服務的交換共享機制。加快行業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設,建立全國性公路運輸信息網路和航空貨運公共信息系統,以及其他運輸與服務方式的信息網路。推動區域物流信息平台建設,鼓勵城市間物流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快構建商務、金融、稅務、海關、郵政、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運輸、航空運輸和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門的物流管理與服務公共信息平台,扶持一批物流信息服務企業成長。 (九)完善物流標準化體系。根據物流標準編製規劃,加快制訂、修訂物流通用基礎類、物流技術類、物流信息類、物流管理類、物流服務類等標準,完善物流標準化體系。密切關注國際發展趨勢,加強重大基礎標準研究。要對標準制訂實施改革,加強物流標準工作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企業在制訂物流標準中的主體作用。加快物流管理、技術和服務標準的推廣,鼓勵企業和有關方面採用標準化的物流計量、貨物分類、物品標識、物流裝備設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統和作業流程等,提高物流的標準化程度。 (十)加強物流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大力推廣集裝技術和單元化裝載技術,推行托盤化單元裝載運輸方式,大力發展大噸位廂式貨車和甩掛運輸組織方式,推廣網路化運輸。完善並推廣物品編碼體系,廣泛應用條形碼、智能標籤、無線射頻識別(RFID)等自動識別、標識技術以及電子數據交換(EDI)技術,發展可視化技術、貨物跟蹤技術和貨物快速分揀技術,加大對RFID和移動物流信息服務技術、標準的研發和應用的投入。積極開發和利用全球定位系統(GNSS)、地理信息系統(GIS)、道路交通信息通信系統(VICS)、不停車自動交費系統(ETC)、智能交通系統(ITS)等運輸領域新技術,加強物流信息系統安全體系研究。加強物流技術裝備的研發與生產,鼓勵企業採用倉儲運輸、裝卸搬運、分揀包裝、條碼印刷等專用物流技術裝備。四、重點工程 (一)多式聯運、轉運設施工程。依託已有的港口、鐵路和公路貨站、機場等交通運輸設施,選擇重點地區和綜合交通樞紐,建設一批集裝箱多式聯運中轉設施和連接兩種以上運輸方式的轉運設施,提高鐵路集裝箱運輸能力,重點解決港口與鐵路、鐵路與公路、民用航空與地面交通等樞紐不銜接以及各種交通樞紐相互分離帶來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多次搬倒、拆裝等問題,促進物流基礎設施協調配套運行,實現多種運輸方式“無縫銜接“,提高運輸效率。 (二)物流園區工程。在重要物流節點城市、製造業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按照符合城市發展規劃、城鄉規劃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運輸場站、倉儲基地等基礎設施,統籌規劃建設一批以布局集中、用地節約、產業集聚、功能集成、經營集約為特徵的物流園區,完善專業化物流組織服務,實現長途運輸與短途運輸的合理銜接,優化城市配送,提高物流運作的規模效益,節約土地佔用,緩解城市交通壓力。物流園區建設要嚴格按規劃進行,充分發揮鐵路運輸優勢,綜合利用已有、規劃和在建的物流基礎設施,完善配套設施,防止盲目投資和重複建設。 (三)城市配送工程。鼓勵企業應用現代物流管理技術,適應電子商務和連鎖經營發展的需要,在大中城市發展面向流通企業和消費者的社會化共同配送,促進流通的現代化,擴大居民消費。加快建設城市物流配送項目,鼓勵專業運輸企業開展城市配送,提高城市配送的專業化水平,解決城市快遞、配送車輛進城通行、停靠和裝卸作業問題,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網路。 (四)大宗商品和農村物流工程。加快煤炭物流通道建設,以山西、內蒙古、陝西煤炭外運為重點,形成若干個煤電路港一體化工程,完善煤炭物流系統。加強油氣碼頭和運輸管網建設,提高油氣物流能力。加強重要礦產品港口物流設施建設,改善大型裝備物流設施條件。加快糧食現代物流設施建設,建設跨省糧食物流通道和重要物流節點。加大投資力度,加快建設“北糧南運“和“西煤東運“工程。加強城鄉統籌,推進農村物流工程。進一步加強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完善鮮活農產品儲藏、加工、運輸和配送等冷鏈物流設施,提高鮮活農產品冷藏運輸比例,支持發展農資和農村消費品物流配送中心。 (五)製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工程。加強對製造業物流分離外包的指導和促進,支持製造企業改造現有業務流程,促進物流業務分離外包,提高核心競爭力。培育一批適應現代製造業物流需求的第三方物流企業,提升物流業為製造業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制定鼓勵製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一批製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的示範工程和重點項目,促進現代製造業與物流業有機融合、聯動發展。 (六)物流標準和技術推廣工程。加快對現有倉儲、轉運設施和運輸工具的標準化改造,鼓勵企業採用標準化的物流設施和設備,實現物流設施、設備的標準化。推廣實施托盤系列國家標準,鼓勵企業採用標準化托盤,支持專業化企業在全國建設托盤共用系統,開展托盤的租賃回收業務,實現托盤標準化、社會化運作。鼓勵企業採用集裝單元、射頻識別、貨物跟蹤、自動分揀、立體倉庫、配送中心信息系統、冷鏈等物流新技術,提高物流運作管理水平。實施物流標準化服務示範工程,選擇大型物流企業、物流園區開展物流標準化試點工作並逐步推廣。 (七)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加快建設有利於信息資源共享的行業和區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項目,重點建設電子口岸、綜合運輸信息平台、物流資源交易平台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鼓勵企業開展信息發布和信息系統外包等服務業務,建設面向中小企業的物流信息服務平台。 (八)物流科技攻關工程。加強物流新技術的自主研發,重點支持貨物跟蹤定位、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軟體、移動物流信息服務等關鍵技術攻關,提高物流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適應物流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的趨勢,啟動物聯網的前瞻性研究工作。加快先進物流設備的研製,提高物流裝備的現代化水平。 (九)應急物流工程。建立應急生產、流通、運輸和物流企業信息系統,以便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緊急調用。建立多層次的政府應急物資儲備體系,保證應急調控的需要。加強應急物流設施設備建設,提高應急反應能力。選擇和培育一批具有應急能力的物流企業,建立應急物流體系。五、政策措施 (一)加強組織和協調。現代物流業是新型服務業,涉及面廣。要加強對現代物流業發展的組織和協調,在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基礎上,發揮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全國現代物流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研究協調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和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加強對地方現代物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研究和協調。 (二)改革物流管理體制。繼續深化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政、貨代等領域的體制改革,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建立政企分開、決策科學、權責對等、分工合理、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物流綜合管理體系,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進一步規範運輸、貨代等行業的管理,促進物流服務的規範化、市場化和國際化。改革倉儲企業經營體制,推進倉儲設施和業務的社會化。打破行業壟斷,消除地區封鎖,依法制止和查處濫用行政權力阻礙或限制跨地區、跨行業物流服務的行為,逐步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全國物流服務市場,促進物流資源的規範、公平、有序和高效流動。加強監管,規範物流市場秩序,強化物流環節質量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對物流企業的交通安全監管機制,督促企業定期對車輛技術狀況、駕駛人資質進行檢查,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完善物流政策法規體系。在貫徹落實好現有推動現代物流業發展有關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定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緊解決影響當前物流業發展的土地、稅收、收費、融資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引導和鼓勵物流企業加強管理創新,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施兼并重組,儘快做強做大。針對當前產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研究制定系統的物流產業政策。清理有關物流的行政法規,加強對物流領域的立法研究,完善物流的法律法規體系,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 (四)制訂落實專項規劃。有關部門要制訂專項規劃,積極引導和推動重點領域和區域物流業的發展。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煤炭、糧食、農產品冷鏈、物流園區、應急物流等專項規劃,商務部會同供銷總社等有關部門制訂商貿物流專項規劃,國家標準委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物流標準專項規劃。物流業發展的重點地區,各級地方政府也要制訂本地區物流業規劃,指導本地區物流業的發展。 (五)多渠道增加對物流業的投入。物流業的發展,主要依靠企業自身的投入。要加快發展民營物流企業,擴大對外開放步伐,多渠道增加對物流業的投入。對列入國家和地方規劃的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鼓勵其通過銀行貸款、股票上市、發行債券、增資擴股、企業兼并、中外合資等途徑籌集建設資金。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對涉及全國性、區域性重大物流基礎設施項目,中央和地方政府可根據項目情況和財力狀況適當安排中央和地方預算內建設投資,以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或貸款貼息等方式給予支持,由企業進行市場化運作。 (六)完善物流統計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物流業統計調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科學的物流業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體系。加強物流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物流統計理論和方法研究。認真貫徹實施社會物流統計核算與報表制度。積極推動地方物流統計工作,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和力量,促進物流業統計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共享機制,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七)繼續推進物流業對外開放和國際合作。充分利用世界貿易組織、自由貿易區和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等平台,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相互進一步開放與物流相關的分銷、運輸、倉儲、貨代等領域,特別是加強與日韓、東盟和中亞國家的雙邊和區域物流合作,開展物流方面的政策協調和技術合作,推動物流業“引進來“和“走出去“。加強國內物流企業同國際先進物流企業的合資、合作與交流,引進和吸收國外促進現代物流發展的先進經驗和管理方法,提高物流業的全球化與區域化程度。加強國際物流“軟環境“建設,包括鼓勵運用國際慣例、推動與國際貿易規則及貨代物流規則接軌、統一單證、加強風險控制和風險轉移體系建設等。建立產業安全保障機制,完善物流業外資併購安全審查制度。 (八)加快物流人才培養。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快物流人才的培養。加強物流人才需求預測和調查,制訂科學的培養目標和規劃,發展多層次教育體系和在職人員培訓體系。利用社會資源,鼓勵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合作,編寫精品教材,提高實際操作能力,強化職業技能教育,開展物流領域的職業資質培訓與認證工作。加強與國外物流教育與培訓機構的聯合與合作。 (九)發揮行業社團組織的作用。物流業社團組織應履行行業服務、自律、協調的職能,發揮在物流規劃制訂、政策建議、規範市場行為、統計與信息、技術合作、人才培訓、諮詢服務等方面的中介作用,成為政府與企業聯繫的橋樑和紐帶。六、規劃實施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劃》的工作分工,加強溝通協商,密切配合,儘快制定和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明確政策措施的實施範圍和進度,並加強指導和監督,確保實現物流業調整和振興目標。有關部門要適時開展《規劃》的后評價工作,及時提出評價意見。各地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訂具體工作方案,細化落實,確保取得實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將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報送發展改革委和交通運輸、商務等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