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連海關
國家設在大連口岸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
大連海關是國家設在大連口岸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受海關總署垂直領導,代表國家依法執行監管、徵稅、查私、統計等四大任務。其監管區域為遼寧省的大連、營口、鞍山、本溪、丹東、盤錦六市及所轄區域。
2017年11月,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利權·列強把持(1907年——1949年)
大連海關
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1905年,俄國戰敗,日本全面接管大連租借地。1906年,日本大藏省提出《關於遼東半島租借地的關稅政策提案》,對大連實行自由港製度,租借地內的進出口貨物一律免稅;對經大連通過陸路運往國內的貨物則予徵稅;1907年5月30日,中日兩國在北京簽署關於設置大連海關及汽船內水航行的兩個協定。同年7月1日,大連海關正式開關辦理業務,由日本人代掌稅收事物,大連“有關無權”。
1945年,大連解放。根據與國民政府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等協定,蘇聯無償租借大連所有的港口、工事及半數設備,租期為30年。1946年,旅大地區第一個人民海關—大連海口管理處成立,受蘇軍及大連市政府的共同領導,行使海關權力。
在共管期內,由於受到國民黨軍隊的全面封鎖,大連海口管理處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利用大連港由蘇軍代管的特殊條件,衝破國民黨的海上封鎖,確保武器、彈藥等軍事物資源源不斷地從大連運往華東各戰場。淮海戰役結束后,粟裕將軍“華東戰場,特別是淮海戰役的勝利,離不開山東人民的小推車和大連生產的大炮彈”的感言,客觀的反映出大連海口管理處對解放戰爭的勝利及新中國的成立所做出的貢獻。
利害·經濟保護(1949年——1978年)
歷史節點:1949年新中國成立
利導·因勢促進(1978年——1998年)
1980年2月9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改革海關管理體制的決定》,大連海關升格為廳局級海關,直屬海關總署后,大連海關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提高,業務量與日俱增,監管的貨物發展到數千種;監管貨物的貿易方式發展為包括一般貿易、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加工裝配、進料加工、補償貿易、易貨貿易、邊境貿易等。
1986年1月15日海關總署提出:“今後海關工作的指導方針,要把著眼點放在促進對外貿易經濟、科技、文化交流和對外交往活動上,從以防範為主,轉為促進為主”。在這一方針指導下,大連海關積極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辦法,先後於1988年提出促進沿海經濟開放區的18條舉措;1996年提出支持保稅區發展的14條措施;同時不遺餘力的積極支持外向型經濟發展。
利謀·科學規範(1998年——)
歷史節點: 1998年海關總署做出關於建立現代海關制度的決定。
中國加入WTO,意味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邁入新的階段。建立現代海關制度,就是通過管理思想、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的現代化,建立與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對外開放需要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海關管理新體系,全面地、高質量地實現海關執法、稅收以及進出境監管和服務等各項職能。
為全面適應建立現代海關制度的要求,大連海關以通關作業改革為中心環節和突破口,建立審單作業系統、物流監控系統、職能管理系統。通過改革,全面提高了大連海關的領導決策、監督檢查、綜合管理和實際執法水平,有力地促進了地方經濟發展。
辦公室
是關區政務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綜合、研究關區的海關業務方面的工作情況,並監督、檢查、指導關區各隸屬海關和本關各業務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各項業務規定的情況,協調處理涉及多部門的有關事項;協助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關內各部門工作,辦理或督辦關領導批辦的文電和交辦的事項;審閱本關各部門、各隸屬海關工作報告,負責綜合情況,草擬總關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性的請示、報告、領導講話、會議文件等各種重要文稿;負責以本關名義發文的核稿工作;組織開展大連海關政策理論研究和工作對策研究,組織推動重大業務改革、地方改革和建設重大舉措的調研,編髮《大連海關政研參考》、《大連海關情況通報》等政研刊物;負責大連關區政務信息及網際網路信息的組織、指導、監督、檢查,並具體承辦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傳遞、呈報和管理,編髮《每日動態》、《綜合信息呈報》、《海關要情》等信息載體;負責組織、指導、管理、檢查關區對外宣傳工作;為關領導的工作提供行政輔助服務,協助關領導組織全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辦理關級行政會議和關區關長會議會務,負責各種接待事務的協調管理工作,並負責檢查、監督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管理文電的收發、運轉、催辦、查辦、文印、歸檔;掌管總關印信並負責對刻制各類公章的審核登記;指導和協調關區文檔、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本關文史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負責關區政務信息化項目規劃、組織實施和推動工作,辦公應用網站總體設計、各欄目程序設計、專題網頁製作以及日常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總關各部門、辦事處,隸屬各海關網站建設職能管理、監督檢查和技術支持工作;負責省內口岸開放、規劃管理工作,辦理口岸單位的協調事務工作;歸口管理大連海關的外事工作,負責外事聯絡和外事接待工作,負責關區內邊境會晤和邊境互訪的審批管理工作,並負責辦理本關組團出國任務立項手續;歸口管理大連海關總值班工作;負責中國海關出版社各類書刊在本關區及周邊海關的圖書征訂、發行及銷售工作;承辦關領導和總署辦公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法規處
是關區法制建設、指導和辦理行政複議、訴訟和賠償案件、執行貿易管制措施和知識產權保護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以法律顧問形式輔助各級領導決策和海關重大改革、敏感問題的法律審議論證;負責解決業務現場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負責審核、報備本關制發的規範性文件;負責指導、辦理關區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大連海關行政案件審理委員會日常工作,參與本關區走私違規大要案的審理;負責組織本關區執法監督檢查、規範關區執法行為;開展關區法制培訓,提高關員法律素質和執法能力;負責對外法律諮詢、法制宣傳,以及與法院等相關部門的法律事務工作聯繫;負責關區《H2000/EDI海關業務系統參數資料庫》的下載和維護管理;負責對關區貿易管制措施執行情況進行監控;組織、指導、監督本關區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負責涉嫌侵權案件的查處;負責向總署或總署指定的直屬海關預訂、驗收、登記、保管、發放業務書刊、業務單證,集中統一管理關區內所有業務單證、書刊、施封鎖的訂購、印製、驗收、登記、保管、發放、出售等事宜;負責關區《貨物進口證明書》、《海關解除監管證明書》、《領銷牌照通知書》的簽發、管理和對外查詢工作。
審單處
是關區集中審單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重要負責電子審單、專業化集中審單和報關單的分類集中複核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關區各業務現場的接單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與申報管理、審單作業、接單審核、出證管理等相關的規章制度的實施;組織研究或制定具體操作規程;負責審單作業的通道管理及維護;負責開展審單作業過程中的風險分析及審單作業的監控分析,並按照規定要求提出處置意見;負責審單作業中刪改單、滯報金減免、非政策性退稅、補稅及擔保等特殊事務的管理和諮詢;負責其它與審單作業職責和管理相關的工作。
監管通關處
是關區監管通關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制定、組織實施、檢查評估關區物流監控的總體規劃、管理制度、作業規範,負責組織開展對通關監管作業整體效能的監控分析和績效評估;負責監管系統科技項目的研究立項、開發應用和推廣實施工作;負責關區監管設備、項目的申請和管理;參與口岸開放驗收工作,負責海關監管場所(特殊監管場所除外)的驗收、審批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和指導關區對進出境貨物的查驗工作;負責組織並實施機動查驗小分隊的巡查和查驗工作;負責過境、轉運、通運和轉關貨物以及邊民互市貿易監管的職能管理;負責展會的備案和展品的監管工作及ATA職能管理工作;負責關區運輸工具及其代理人、艙單、供應運輸工具物品的職能管理;負責對運輸工具代理企業、艙單傳輸企業、監管車輛和駕駛員的備案管理、考核及年審工作;負責對集裝箱和集裝箱式貨車車廂製造、維修工廠的備案及管理;負責關區旅檢、進出境郵遞物品、印刷品和音像製品、進出境快件、免稅店及免稅商品、常駐機構(人員)辦公(自用)物品的職能管理工作;負責大連地區快件監管中心及快件企業的審批及管理;負責大連地區辦公用品及自用物品和安家物品的審批,負責大連地區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免稅國產汽車業務的審批;負責涉及通關作業改革項目的研究論證、組織協調、推廣等工作;負責H2000通關係統的應用維護和相關管理工作,負責聯網報關、無紙通關、區域通關、F通道及通關單聯網等便捷通關措施的應用培訓、協調推廣和企業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制定關區武警參與海關監管和緝私任務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關區武警兵力調配,負責與執勤武警部隊的協調溝通;負責其他與監管通關管理職能相關的工作;負責通關應急工作和組織實施敏感物項出口管制的快速查控建議交由審單處。
關稅處
是關區稅收征管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實施關區年度稅收計劃,對關區稅收征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開展稅源分析和稅收監控,提供稅收征管動態信息;處理和向總署請示稅收征管工作的疑難問題;實施原產地職能管理,辦理原產地預確定,開展原產地監控;負責ITA商品的認定工作,實施退補稅職能管理,按規定程序和許可權辦理滯納金減免申請審批和轉報手續;負責走私案件偷逃稅款的計核;實施估價職能管理,發布進出口商品價格信息和風險參數,答覆價格諮詢,對估價技術疑難問題進行專業認定,實施價格監控和價格後續核查;實施關區減免稅職能管理,指導和監督減免稅政策的執行,對減免稅備案和審批進行監控;提出和調整通關風險布控的要求和建議;協助本關法規部門處理納稅爭議複議事宜;開展關區關稅業務培訓。
加工貿易監管處
是關區加工貿易監管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對關區保稅業務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和綜合研究、分析評估;根據總署規定製定關區保稅業務監管實施細則和業務操作規範;對關區保稅業務數據進行動態監控和綜合統計分析;負責制定、修訂本關區單耗管理實施細則;負責關區單耗管理工作的指導與監督;負責對關區加工貿易商品的單耗調研和規範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單耗課題、單耗標準和參數的研究、制定與維護;按規定對超單耗標準與參數合同的審批工作;負責對關區加工貿易商品單耗風險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關區保稅港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以及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等保稅監管場所的業務操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承辦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申請審批、申請驗收工作;負責審批關區職權範圍內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等保稅監管場所的設立、變更及撤銷;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海關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和培訓;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業務數據的匯總、分析、上報等工作。
綜合統計處
是關區進出口貿易和業務統計、統計執法評估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執行海關統計制度和海關業務統計制度,編製本關區進出口貿易統計和海關業務統計;負責本關區報關單數據的審核、匯總、上報;負責本關區的報關單數據使用安全管理,規範、監控報關單數據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本關區報關單及隨附單證的職能管理;負責關區統計數據質量的職能管理,研究提出統計數據質量檢控參數,監督執行統計數據的審核、查詢、更正的操作規範,監督、檢查和考核本關區各有關業務部門和業務環節的統計數據質量;負責本關區監測預警系統與執法評估系統的使用安全管理,規範分析和評估數據的使用;開展進出口貿易統計分析和海關業務統計分析,對本地區進出口業務運行狀況、重點敏感商品進出口動態、加工貿易和保稅倉庫進出口貨物流動情況及國家有關貿易管制措施的執行情況等進行動態監測及預警分析;對本關區海關執法活動進行分析評估,對企業進出口行為和過程進行監督;實施統計監督,開展業務數據監控分析、宏觀風險分析和執法評估分析;管理和發布本地區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提供海關統計諮詢服務;負責本關區經營單位編碼資料庫的維護、上報;負責關區內各有關業務部門、業務環節之間的統計業務協調;負責研究確定或向總署請示確定原產地標準的適用事宜;開展關區統計業務培訓。
是關區稽查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制定大連關區稽查業務操作規範及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關區進出口商品分析,確定不同時期的重點稽查企業和重點稽查商品清單;負責對一般貿易貨物的稅後稽查及加工貿易、減免稅貨物的後續稽查;負責組織開展貿易調查和市場調查;負責對通關、關稅、風險、企管、保稅、督察審計等部門移交的線索進行稽查;負責總署下達的專項稽查和重點企業的稽查工作;負責關區DC2003系統的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關區稽查業務數據的匯總上報工作;負責指導、協調關區的稽查工作;負責補稅、收取保證金、保證金轉稅及保管稽查檔案等工作;負責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風險管理處
是關區風險管理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歸口管理關區風險信息工作,規範信息工作程序和操作規程,並進行數據信息整合、加工、歸口發布和風險預警等實際操作;負責對重點企業、商品、行業和海關監管風險開展分析,結合風險趨勢和動向開展專項分析和常規監控,制定綜合風險防控措施,並為企業稽查和緝私等工作提供線索;負責協調開展企業誠信守法測量和商品綜合風險測量;負責協調開展對海關作業質量和運行總體狀況的常規監控工作,發現和堵塞業務管理漏洞;負責開展對風險的驗證和綜合處置工作;根據分析和監控結果開展內、外部業務調研;承擔部分預定式、預警式布控任務;負責研究制定風險評估標準和考核辦法,組織開展關區風險管理工作績效的綜合分析與評估;負責組織推動風險平台應用和維護管理;負責風險分析監控方法的研究、總結與培訓;承辦總署稽查司交辦的相關工作任務。
企業管理處
是關區企業管理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制定關區企管工作管理辦法、業務操作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建立、維護報關單位、報關員檔案資料庫,對報關單位、報關員實行信用管理;負責關區企業分類管理工作,受理企業分類工作中的申訴;指導、協調建立區域性報關協會,開展有關業務活動,監督報關服務市場運行情況;負責報關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關區臨時進出口貨物單位的臨時註冊登記工作;負責對報關員進行培訓、崗位考核;負責報關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和報關從業資格的處罰工作。
政治部辦公室
是關區准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職能管理部門及部內協調服務機構。負責綜合、研究海關隊伍建設方面的工作情況,組織落實對各單位政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協調處理涉及政治部多部門的有關事項;協助部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政治部各部門的工作,辦理或督辦部領導批辦的文電和交辦的事項;草擬政治部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性文件、領導講話、會議文件等重要文稿,負責以政治部名義發文的核稿工作;負責研究提出關區准軍事化紀律部隊建設的年度工作任務和階段性工作目標,並組織落實;負責制定關區准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關區准軍事化建設的教育、管理、監督和考評等日常工作;負責《海關內務規範》的組織實施,對關區內務規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負責准軍事化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負責海關基層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政治工作理論研究及對策研究;組織開展隊伍建設方面的專題調研,總結、推廣政治工作經驗;負責全關政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傳遞、呈報和管理,編髮《大連海關政治工作簡報》,編寫政治部大事記;協助部領導召集政治部日常工作會議,承辦全關性政治工作會議的組織及會務,負責主任辦公會議、部務會議的記錄和編製會議紀要,檢查、督促及反饋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處
是關區人事公共事務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總署人事政策和法規,制定關區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健全崗位責任制;負責關區組織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編製、人員調整、幹部分類管理、幹部檔案及其他人事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的錄用、考核、獎懲、任免、升降、交流、迴避、辭職、辭退、調動、退休等管理工作;負責處科級領導幹部競爭上崗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工資福利、休假、考勤、工勤人員管理、勞動保護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因公、因私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審核、報批工作;承辦公務員獎懲工作,負責本關個人及集體獎勵事項的審核、報批、備案等具體事項;負責人事爭議的複議、複核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處
是關區教育培訓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研究制定教育培訓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教育培訓基本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工作;“學習型海關”的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崗位培訓、任職資格培訓和各種政治、業務短期培訓,實施培訓證書制度;幹部的學歷資格審核認證工作;成人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選派在職人員參加系統內外的各類學習班和中、高級人員培訓班;協調海關院校招生;接待組織海關院校學生實習、教師現場實踐,應海關院校的邀請選派兼職教師和輔導員;關區內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和考務工作;對外培訓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完成有關培訓的具體組織、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制定以及教材的選定、編寫、發放工作;聘任專、兼職教師以及專、兼職教師隊伍的管理工作;教育經費的使用和教學設備、器材、圖書資料的管理工作;與地方各級教育部門的溝通聯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是關區黨務和群團、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海關總署政治部關於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省市直工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指示精神、落實關黨組和政治部領導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工作規劃,監督、檢查、指導關區的黨、工、青、婦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實施關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理論、海關職業道德的宣傳教育;部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並檢查、指導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開展;研究擬定機關黨委、機關團委和機關工會的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黨組中心組學習的組織管理和各級領導幹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監督、管理工作;評比、表彰、宣傳先進典型;隊伍思想動態分析工作;加強與地方黨組織的溝通聯繫,認真組織參與地方黨政的重點工作,積極爭取地方黨政對海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關區文化建設;總關圖書館、閱覽室、網吧和康樂中心的管理工作;檢查、指導各單位婦女、計劃生育工作;承辦關黨組以及上級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處
是關區財務、裝備、政府採購、私貨處理和固定資產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研究解釋或向總署財務裝備司請示解釋有關財務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問題;負責根據國家及海關總署關於財務、行政工作的政策、規定和辦法,提出具體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關區財務、後勤行政、基建和資產管理工作綜合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以及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報關區各項經費預算、決算和會計報告;負責申領、分配、調度和管理各項經費,編製本關各項經費的年度支出執行預算並負責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組織編製和匯總關區政府採購預算,監督、指導、檢查關區有關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各項稅費、罰沒收入以及未結案變價款、保證金、抵押金、風險保證金、保釋金以及外匯的財務管理、繳庫核銷和會計核算工作,編報各項稅費會計月、季、年度報表;負責本關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大連海關緝私警察經費、借調武警專項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向總署財務裝備司領撥經費並編報預、結算;負責總關各項資金、其他收入以及住房基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編報有關會計報表;負責組織各項財務監察、稽核,監督所屬各單位執行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的情事予以糾正並提出處理意見,提交有關部門追究責任;負責關區財務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和會計證的管理工作,擬訂財務人員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監督、檢查、指導隸屬海關(辦事處)和事業單位(服務中心、培訓基地、數據分中心)及其所屬經濟實體的財務工作;負責解釋有關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負責根據國家和海關總署的政策規定並結合關區的實際,擬訂關區基建工作計劃,向海關總署和地方有關部門申報基建投資項目計劃;負責管理和落實經批准的基建項目,組織施工單位的資格審查、招投標以及合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各項基建檔案的歸檔保管、各項基建報表的編製及草擬基建工作總結和報告等工作;負責海關車船、除技術設備外的一般設備計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並負責上述各類關產的調撥、配置、領用、保養、報廢等管理工作,以及固定資產帳冊的登記、各類報表的編報和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以及海關制服的行政管理工作;辦理各項房產產權手續,登記房產帳冊;負責全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分房、調房、賣房、租房及房產管理和房改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大連關區沒收貨物、物品及其他財物保管、變賣、處置及上繳國庫,編報有關報表等工作;並對關區私貨管理和拍賣、繳庫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關務保障處
是關區裝備設備、實物資產、安全保衛、後勤服務保障等關務保障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研究擬訂關區裝備設備發展規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關區關務保障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擬訂關區車船裝備及油料、監管查驗設備、檢驗化驗設備、信息化設備、緝私裝備(含武器、警械和專業設備)、制服裝備、業務單證等各類裝備設備的配備計劃和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擬訂關區實物資產(含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關區的實物資產,負責關區內實物資產的購置及重要實物資產的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負責關區內實物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事宜,並負責用於經營性實物資產的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研究擬訂關區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關區後勤服務工作;承辦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技術管理處
是關區技術工作的職能管理和主要實施部門。主要負責大連海關科技應用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大連海關技術協作區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技術經費預算的編製和執行;負責組織署級科技應用項目的承辦、推廣工作及關級科技應用項目的立項、開發和維護工作;負責組織關區計算機系統、網路系統、通信系統的規劃、建設、安全運行和技術保障工作;負責組織關區計算機、網路通訊、防偽設備的管理,負責相關設備的申請、購置、分配、效能評估和報廢等技術管理工作;協助資產管理部門做好相關技術設備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關區網路與信息系統安全工作;負責關區海關內部網安全認證讀卡器、IC卡管理和單證防偽鑒定工作;指導關區各部門、各單位開展相關技術工作。
電子口岸大連中心
(海關事業單位在連機構)
是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在大連的分支機構,同時做為大連海關的內設直屬事業單位,實行大連海關和數據中心雙重管理,以大連海關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主要負責承辦大連關區政務卡、企業卡的錄入、製作等工作;承辦關區聯網企業的技術支持、操作培訓、熱線值班等各項工作;承辦關區內用戶的聯絡聯繫、信息反饋等工作;承辦數據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
是負責關區紀檢、監察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按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指導、協調關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注重預防和制度建設。監督檢查監察對象貫徹國家法令、政令、海關法規的情況,保障中央和總署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的貫徹落實。做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糾風工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反腐倡廉教育,執法監督、預防風險等工作。提出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的幹部任免、獎懲的監察建議,受理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協調溝通與地方行政監察和公、檢、法等部門的聯繫。
督察內審處
是關區督察及審計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根據國家和海關總署關於督察、審計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定,研究制定關區督察、審計工作計劃,提出具體實施方案,監督、檢查、指導關區的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總關及隸屬海關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督檢查及評估;組織對總關及隸屬海關行政執法和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常規督察和專項督察並做出督察報告;負責關區海關經費、預算外資金、查私辦案費、稅費征管、罰沒收入、基建經費、大修經費、外匯等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及專項審計調查,並做出審計報告;負責組織開展隸屬海關關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管理審計;負責聯繫、組織、協調接受外部審計事宜,向上級督察部門報告外部審計情況,組織總關及隸屬海關落實執行審計署的《審計決定》;負責審計檔案的管理和各類審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完成總署和關領導交辦的其它綜合調研及考察任務。
(海關事業單位在連機構)
是從事全關後勤服務和服務中心經營管理的直屬事業單位,實行事業編製、企業化管理,具有企事業法人資格。主要負責機關服務中心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對全關固定資產進行清點、盤點;負責調房、買房、租房及房產管理;負責關區關員的制服面料、著裝配套和總關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購置和供應計劃;負責對房屋、設施、設備(技術設備除外)的維修保養,保證水、電、氣、暖的正常供應,並按規定收取非海關人員居住關產房屋的各項費用;負責職工通勤月票的訂購;負責總關機動車輛的調度、維護、保養等工作,以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年審換證工作,並為海關行政和業務工作提供交通服務;負責來往我關人員的接待工作,執行經關領導批准的由辦公室等各職能部門經辦的接待計劃,按制度為客人的食宿、接送站用車和購票等服務;負責職工食堂和招待所的管理工作;負責海關辦公場所衛生管理和環境綠化美化工作;負責職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的非貿易性經濟實體的生產經營; 負責溝通與地方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聯繫;承辦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駐郵局辦事處
是大連地區進出口快件、郵遞物品、音像製品的實際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大連口岸進出境快件、印刷品、音像製品的具體監管工作;負責進出境快件貨物、物品的申報、稅費徵收等通關工作;負責大連地區快件的物流監控、查驗和轉關業務工作;負責海關業務數據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大連口岸的郵遞物品監管和大連至東北地區的郵遞物品轉關業務;負責監管中的違禁貨物、物品、印刷品、音像製品的查扣、上報和移送工作。
全國海關進出口商品歸類中心大連分中心
是海關總署派駐我關、面對全國海關在總署授權商品範圍內代行總署部分歸類職能的行政機構,並負責管理化驗中心的工作,同時是我關進出口商品歸類和化驗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總署授權商品範圍內歸類指導意見的制發工作;在總署授權商品範圍內負責對全國海關的商品歸類進行指導和監控;負責總署協調製度商品歸類技術委員會法規組的工作及總署交辦的其他歸類職能管理工作。負責關區歸類指導意見的制發工作;負責關區進出口商品的預歸類工作;負責關區商品歸類的指導和監控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商品歸類業務培訓;負責關區歸類工作的職能管理。化驗中心主要負責對總署授權範圍內海關送檢的進出口貨物、物品及毒品的化驗鑒定及復驗工作;負責進行海關標準化驗方法的研究和編寫工作;負責片區海關化驗業務規範化管理並組織片區海關化驗聯絡員的培訓工作。
中國海關學會大連分會(社會團體在連機構)
是海關學會設在大連海關的,聯繫東北各海關的學術群團組織,既向大連海關關長負責,在學會的學術活動方面又向分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貫徹總會的各項規定要求,組織幅連海關開展學術理論研究,召開論文交流會;完成大連海關交給的學術研究任務,開展大連關區海關理論及學術活動,承辦關史、關志工作。
海關總署大連教育培訓基地
(海關事業單位在連機構)
是教育培訓基地業務的管理部門,又是各種接待業務的服務和執行部門。主要負責棒槌島基地、基地二部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負責總署、總關各類會議、教育培訓的接待工作;負責總署休假團、老幹部休假團的住食行等接待工作。接受總署教育培訓中心業務指導和管理;同時,執行經關領導批准的由辦公室、人事處、教育處及其它職能部門經辦的教育培訓和休假的接待計劃。
港灣海關
負責大連市內四區、旅順、長海縣及北三市的企業,以海運和路運方式在大連港、香爐礁港、甘井子港、大連港灣及旅順、長海等二類口岸及非監管區企業碼頭的進出口貨物和物品進行監管,業務輻射範圍涵蓋整個東北三省和內蒙古地區,免稅物品的調撥和轉關監管更是遠及華北地區,是大連海關所隸屬海關中業務較為全面的一個。
大連機場海關
其主要任務是監管經大連空港進出境的運輸工具、旅客、貨物和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並編製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
主要負責對開發區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加工貿易和出口加工區A區、出口加工區B區兩區的監管工作。
保稅區海關
大窯灣海關
主要監管區域窯灣集裝箱碼頭一期、大窯灣保稅港區、集裝箱碼頭三期、大窯灣汽車碼頭、大窯灣30噸礦石碼頭、大窯灣30噸油品碼頭、大窯灣散雜貨碼頭和大連北良港碼頭,是東北地區最大的口岸海關,集裝箱貨運量分別占遼寧省的90%、東三省的80%以上,也是大連海關業務門類最齊全的隸屬海關。特別是大窯灣保稅港區的封關運作,標誌著大窯灣海關已經由業務類型單一的口岸海關轉變成以集裝箱進出境監管為主,特殊區域監管為輔,礦石、油品、糧食等散雜貨監管為補充的複合型海關。
鞍山海關
是國家設在鞍山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隸屬於大連海關。
庄河海關
主要負責轄區內的進出口貨物、物品及其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監管;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編製海關統計;負責轄區內的稽查、風險管理、企業管理等工作,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緝私局
是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改革緝私體制,在海關內部組建緝私警察隊伍,專司打擊走私犯罪。大連海關緝私局為副廳局級建制,業務管轄範圍是:營口、鞍山、本溪、丹東、盤錦市和大連市及所轄的瓦房店、普蘭店、庄河市、長海縣、旅順口、金州、大連保稅區及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承擔查緝大連海關關境內的走私犯罪案件,對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進行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工作,對走私等行政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和審理,以及反走私綜合治理和掃黃打非等任務。緝私局內設辦公室、政治處、督察處、偵查處、直屬隊、法制處、查私處、情報技術處和海上緝私處等9個正處級機構,下設營口海關緝私分局、丹東海關緝私分局和大窯灣海關緝私分局三個正處級分局。
大連海關關長(正廳局級)、黨委書記:居峰
大連海關副關長(副廳局級)、黨委委員:曹建華
大連海關副關長(副廳局級)、黨委委員:吳志秀
大連海關副關長(副廳局級)、黨委委員:鄒峰
大連海關黨組成員、大窯灣海關關長(副廳局級):曲罡
大連海關黨委委員、黨委紀檢組組長(副廳局級):孫大為
大連海關緝私局局長(副廳局級)、關黨委委員:陳和建
大連海關政治部主任(副廳局級)、黨委委員:戴文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