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職

古代官職

古代官職指的是古代的從政人員的官職。古代官職的情況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員的職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

中央官職


綜述

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並負責監察百官。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下設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魏晉南北朝時期,握有實權的先是尚書省,繼而又是中書省、門下省。隋代演變並確立為三省六部制。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後來又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別行使行政權、軍權、財權。明代內閣雖只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但實際上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稱首輔(相當於前朝的宰相)。清代康熙設立南書房,於清內閣和議政王大臣會議形成三足鼎立之勢。雍正帝設立軍機處,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兼任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六部

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
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
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祭祀等事;
兵部,管軍事;
刑部,管司法刑獄;
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
各部長官為尚書,副職為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漢以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謂之九寺大卿。歷代略有變動,迄於清皆因之。
(1)光祿寺:掌宮廷宿衛及侍從,北齊以後掌膳食帳幕,唐以後始專司膳。
(2)太僕寺:掌輿馬畜牧之事,北齊始曰太僕寺,清光緒改革官制時併入陸軍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漢改太常,掌宗廟禮儀,至北齊始有太常寺,清末廢。
(4)宗正寺:明清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獄案件審理,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清為大理院。
(6)衛尉寺:掌門衛屯兵,北齊改為衛尉寺,隋改為軍器儀仗、帳幕之類,明廢,清有鑾儀衛。
(7)鴻臚寺:秦曰典客,漢改大鴻臚,掌贊導相禮。鴻,聲也,臚,傳也,傳聲贊導,故曰鴻臚。至北齊曰鴻臚寺,清末廢。
(8)少府寺:掌山澤之事,后又掌宮中服飾衣物、寶貨珍貴之物,隋改為監,歷代因之,明始廢。
(9)太府寺:即大司農,掌錢穀金帛諸貨幣。
此外,中央還設有專門機構和官員,負責管理圖書、編修歷史、制定曆法等工作。如司馬遷、張衡曾任太史令。高啟為翰林國史編修等。

地方官職


綜述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任免升降

“三省六部”制出現以後,官員的升遷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職的任免升遷常用以下詞語:(1)拜。用一定的禮儀授予某種官職或名位。(2)除。拜官授職,提陞官職,如“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指南錄(後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職的意思。而“左除”則是降級受職。(3)遷。調動官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4)謫。降職貶官或調往邊遠地區。(5)黜。“黜”與“罷、免、奪”都是免去官職。(6)去。解除職務,其中有辭職、調離和免職三種情況。辭職和調離屬於一般情況和調整官職,而免職則是削職為民。(7)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8)舉:提陞官職,對無官人士的提拔。(9)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

官職簡介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總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於宰相通稱,簡稱“相”。一般只設一個丞相,俗稱大丞相,,有時分為左右兩個丞相,右丞相專門管理國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顧問”。不需要管理國事。
【太師】指官職又名太宰
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后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
【太子太師】太子太師屬“東宮三師”為名義上的太子老師。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稱" 三孤"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雍正帝建造的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
【御史】本為史官,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為最高一級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曆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範圍漸小,其地位漸低。
【長史】秦時為丞相屬官,兩漢以後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
【侍郎】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郎中】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官員,分掌各司事務。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令尹】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明清時指縣長。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事,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台”、“撫軍”。
【校尉】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
【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府”。
【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里正】古代的鄉官,即一里之長。
【里胥】管理鄉里事務的公差。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陳涉世家》:“陳涉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鴻門宴》:“沛公已出,項王使都尉陳平召沛公。”
【冏卿】太僕寺卿的別稱,掌管皇帝車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因之”是吳默的字。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如《鴻門宴》:“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當時被貶至九江,位在州郡別駕、長史之下。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后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紅樓夢》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如范仲淹曾任陝西經略副使。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后曾任七省經略,駐紮江寧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蘇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水滸傳》中的林沖就是京城八十萬禁軍的槍棒教頭。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如《水滸傳》中的魯提轄魯智深。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赤壁之戰》:“晶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
【三省六部】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隋唐時,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一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僕射等官職。尚書省下轄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與考核等,相當於現在的組織部)、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兵部(管軍事,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獄,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長官稱尚書,副職稱侍郎,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六部制從隋唐開始實行,一直延續到清末。

一覽表


尹 史 卿 宰 尉 令 丞
卿士 太史 左史右史 司徒 司馬 司空 司寇 職方
太師 太傅 太保 少師 少傅 少保 太宰少宰 六卿
封人 工正 相國 庶長令尹柱國 公主 駙馬 三公
丞相 宰相 御史 太尉九卿太僕廷尉宗正 少府
將軍 冼馬 大夫 博士 郎中 侍郎 中郎議郎 令史
尚書 六曹 合閣 僕射 侍中 內史 刺史 州牧 別駕
主薄 郡守 太守長史 從事 督郵 縣令 縣尉三老
亭長 列侯 主事 三省 行台 都督 錄事 護軍 可汗
六部 三館 學士 總管 兵馬大元帥 留守 判官 巡檢 提刑
提轄 通判 孔目押司 大人 內閣 廠衛 太監 都司
知府親王 總督 巡撫監司 州判 知縣提督 總兵
參將 散官流內流外
大良造左丞相右丞相大司徒大司空御史台
大司馬郎中令大司農 大將軍 執金吾 中郎將
尚書省 尚書令 結事中 京兆尹 左馮翊右扶風
關內侯中書省 中書令 門下省秘書省 樞密使
員外郎 著作郎 國子監 節度使招討使都點檢
觀察使 按察使 衍聖公大學士宣政院 集賢院
軍機處翰林院欽天監內務府布政使 未入流
稅務司資政院咨議局 國務院 樞密院
三閭大夫御史大夫 司隸校尉 將作大匠 諫議大夫
光祿大夫 繡衣直指監察御史同平章事 參知政事
翰林學士中書舍人都指揮使 欽差大臣 牛錄額真
參贊大臣總稅務司海軍衙門
典農中郎將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 洗馬 冏卿
里正里胥文淵閣大學士

今昔對比


太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刺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京兆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京兆特指現,京兆尹相當於首都市長。
太尉秦至宋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國防部部長。
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對最高法院院長。
吏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組織部部長。
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尚書令參議大政,綜觀政務,百官之長。相當於總理。
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相當於元帥軍銜。
都察院御史 古代最高的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知州宋朝州的最高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略低於“知府”。
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市長。
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於副縣長。
主薄掌錢糧、戶籍。相當於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教授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於省教育廳廳長。
游擊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禦。負責防禦工作的師級軍官。
侍郎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中央警衛局官員(一說相當於現在的副部長)。

官制簡介


簡介

主書:戰國時魏國為國君保各種文字資料的人員。
御史大夫:秦朝時負責監察百官,代表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國家重要圖冊、典籍,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西漢時,御史大夫與丞相、太尉合稱三公。丞相缺位時,往往由御史大夫遞補。晉以後御史大夫不再負責文書工作。
令史:漢代郎以下負責文書工作的官職。分:蘭台令史、尚書令史。隋:唐以後,令史變為三省、六部御史台低級事務員的稱謂。
宰相:封建時代“宰相為君主之幕僚長。”相當於現在的秘書長。
諫議大夫:西漢時稱秘書工作人員的諫大夫。東漢時改稱諫議大夫。隋、唐時錄屬於門下省,職責是侍從和規諫。宋代設諫院,遼金沿置,明代廢除。
黃門侍郎:西漢時在宮內內服務的郎官。東漢時黃門侍郎為專職,職責是侍從皇帝,傳達詔命。南朝以後黃門侍郎負責掌管機密文件。
左右曹:漢代處理皇帝文書的官職。這種官職不是專職,而是加職。大臣能得到左右曹加官,就能處理皇帝的文書。
譯官令九譯令:漢代設置的翻譯官,負責翻譯異國來信之語言。相當於當代的外文秘書。
符寶郎:東漢時掌管天子印璽及符節的官。
御史中丞:漢代御史大夫的下屬官員,負責中央館、圖書館,處理直達君主的一切奏章,監督在外行使巡察權的各部刺史等。漢以後御史中丞為御史的長官,與司隸校尉國為最有權威的督察官。
從事:漢代刺史的佐吏,如別駕、治中、主簿等都為從事。當時各郡國也有從事。
書佐:漢代主管文書的小吏。像功曹書佐、典郡書佐等,負責起草和繕寫文書。
尚書:尚書是主管文書的意思。漢代在宮廷中主管文書的官稱為尚書。
二千石曹尚書:漢代郡國守相的官傣為二千石,古習慣上稱地方行政長官為二千石。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郡國守相文書的尚書被稱為二千石曹尚書。
三公曹尚書:東漢時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三公職掌的文書的尚書被稱為三公尚書。
尚書令:尚書的主管為尚書令。隋、唐時逐漸形成以尚書為尚書省長官的制度,這樣尚書令就不是主管文書的官,而是中央行政監督各部門的最高首長。
丞相:秦、漢時期定的制度。以丞相為輔佐皇帝的最重政務長官,與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漢代初期有時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明初亦說左右丞相,不久即廢,此後不再有丞相之名。
中書令:漢武帝時以宦官充任,職掌傳宣詔令。曹丕即位後設中書監及中書令,監令同等,其權任相當於宰相,習慣上監在令前。隋、唐以後,中書監廢止,只存中書令。
中書監:魏時曹丕即位后所設,與中書令同等權位。
中書省:魏晉以後,尚書令之權被中書監、中書令所代,開始以中書省為中央總機構。至梁、陳時,中書省內部事務官中有中書舍人五人,領主事十人,書吏二百人。
中書舍人:唐、宋時中書舍人是相當尊貴的官職。明代設中書科中書舍人,僅掌書寫誥敕等事,官階從七品。開始名為中書省直省舍人,后固中書省廢而改稱中書科中書舍人。中書舍人不為人重視,僅作為外觀裝點而已。其中有以工書得名實際擔任繕寫者,清仍其制,一般稱中書科中書,是無是輕者之官。
秘書令:漢末曹操為魏王,初置秘書令,掌機要文書。曹丕即位后,改為中書監和中書令。
登仕郎:文散官名。唐始置,為文官第二十七階,正九品下。宋正九品。徽宗崇寧二年(1103)用以代知錄事參軍、知縣令,政和六年(1116)改為修職郎,為文官第三十六階。金正九品上。元升為正八品,掌管宗卷、錢榖的屬吏。《元史·百官志一》:“照磨一員正八品,掌磨勘左右錢榖出納繕料例,凡數計文牘簿籍之事。”明正九品初授將仕郞,升授登仕郞。清正九品概授登仕郞。

等級與管理許可權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從之分,共十八級
丞相(輔佐皇帝的最高政務長官)
正一品——(文)太師、太傅、太保、大學士。(武)領侍衛內大臣。
從一品——(文)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總督、各部院尚書、郡王、國公。(武)將軍、都統、提督驃騎大將軍嗣王。
正二品——(文)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總督、各部院左、右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開國郡公。(武)輔國大將軍、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文)各省巡撫、內閣學士各省布政使、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府牧、大都督、大都護、光祿大夫。(武)鎮軍大將軍、副將。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順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侍中、中書令、、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太子賓客、太常卿、宗正卿、太子詹事、上都護金紫光祿大夫。(武)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衛、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左右英武六軍大將軍、左右千牛衛大將軍、左右散騎常侍、內侍監、中都督、參將。
從三品——(文)光祿寺卿、太僕寺卿、各省鹽運使、御史大夫、秘書監、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國子祭酒、殿中監、少府監、將作監、諸衛羽林,。(武)游擊。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鴻臚寺卿、太僕寺少卿、各省道員、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吏部侍郎、太常少卿、太子左庶子、太子少詹事。(武)都司。
從四品——(文)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內閣侍讀學士、各省知府。(武)城門領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祿寺少卿、欽天監監正、六科給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隸州知州。(武)守備。
從五品——(文)鴻臚寺少卿、各道監察御史、翰林院侍讀、各部員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總騎都尉
正六品——(文)國子監司業、內閣侍讀、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縣知縣、各省通判。(武)門千總、營千總。
從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贊善、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直隸州州同、州同。(武)部千總。
正七品——(文)翰林院編修、各部院七品筆帖式、順天府學教授、訓導,京縣縣丞外縣縣長、各府學教授。(武)把總。
從七品——(文)翰林院檢討、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國子監博士、直隸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醫院御醫、各部院八品筆帖式、外府經歷、外縣縣丞、州學正、縣教諭。(武)外委千總。
從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縣訓導。(武)委署驍騎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筆帖式、縣主薄。(武)外委把總。
從九品——(文)翰林院侍詔、邢部司獄、州吏目、巡檢。(武)額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縣典史、驛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唐朝官職


唐朝建立后,合併州郡縣,設立郡和縣。但是唐朝將天下劃分為23個道,分兵駐守。貞觀十三年全國有358州,1551縣。玄宗天寶元年,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后復稱州。
上州刺史從三品,其下佐官有別駕1人,從四品下,長史1人,從五品上,司馬1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1人,從七品上,錄事2人,從九品下,此外還有司功、司倉、司戶、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參軍各1人,皆從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學、醫學博土等;中州刺史正四品上、下州刺史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別駕(中州不置)、長史、司馬稱為“上佐”,唐制規定,凡刺史缺員或為親王兼領時,上佐可代行州事。諸曹參軍分掌各州府的軍政、財政、刑法、農田以及戶糧諸事務,稱為“判司”。未設司馬之州,錄事參軍為刺史之佐,處於綜領督察的地位。
州府的判司及縣的簿、尉,雖然職位不高,但一般也是進士及第后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員提攜,下有州縣推薦,幾經遷轉就可能入朝為郎官、御史,甚至可以外派為州刺史,直至藩帥,所以唐代一些高級文職人員大多在基層擔任過這類職務。

任免術語


關於任職授官的有:任、授、除、拜、封(用於爵位)、贈(用於追封已故者)、征、辟、薦、舉(多用於布衣作官)、點(用於口語)。
關於提升職務的有:抉或(用於由低級到高級)、進(用於較高職務追加)、起複(恢復原職務)、超遷。
關於降級免職的:罷、免、解(因非嚴重過失而解除職務)、貶、謫(因過失而降級)、革、褫(撤職查辦)、開缺(奉命或自請解除職務)、致仕(帶職退休)、左遷(降級使用)。
關於調動職務的:移、調、徒、量移(調的比原職稍好)、補(由候補而正式上任)
關於兼職的:領(以本官兼較低職)、攝(暫時兼任比本官高的職務)、權(臨時代職)、行(代行某職而尚無此官銜)、署(代替無本官的職務)、護(原官短期離職,臨時守護印信)

變動用詞


一、關於任職授官的有:
任(擔當,擔任)《史記·蒙恬傳》:“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毅,蒙毅,人名)
授(授官,任命)《漢書·翟方進傳》:“遣使者持黃金印、赤韍縌,朱輪車,即軍中拜授。”
除(任命,授職)李密《陳情表》:“除臣洗馬。”
拜(授給官職)《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拜亮為丞相。”
用於布衣任官的多為“征、辟、薦、舉、起、拔、點”等:
征(徵召,特指君召臣,即由君王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充任官員。古時寫著“徵”,現簡化成“征”)《史記·呂太后本紀》:“趙相征至長安,乃使人復召趙王。”
辟(音bì,徵召,由中央官署徵聘,然後向上薦舉,任以官職)《晉書·謝安傳》:“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當初受司徒府徵召,拜官為佐著作郎)
薦(推薦,由地方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古時寫著“薦”,現簡化成“薦”)《三國志·魏書·郭嘉傳》:“(荀)彧薦嘉。”
舉(推薦,推舉,也指由地方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孟子·告子下》:“傅說舉於版築之間,膠鬲舉於魚鹽之中,管夷吾舉於士,孫叔敖舉於海,百里奚舉於市。”
起(起用人任以官職或重新啟用,任以官職)《戰國策·秦策二》:“不如召甘茂於魏,召公孫顯於韓,起樗裡子於國。三人者,皆張儀之讎也。”
提(提拔)《北史·魏收傳》:“然(魏收)提獎後輩,以名行為先,浮華輕險之徒,雖有才能,弗重也。”(名行:名望和德行)
拔(提升沒有官職的人)李白《與韓荊州書》:“山濤作冀州,甄拔三十餘人。”
此外,還有:
封(帝王授予臣子土地、封號或爵位)《孔叢子·答問》:“(陳涉曰)六國之後君,我不能封也。”《史記·李斯列傳》:“使秦無尺土之封,不立子弟為王。”(后一例“封”動作名用)
贈(用於追封已故者以爵位)《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步夫人卒,追贈皇后。”
賜(賞賜有功之臣以爵位)《漢書·蘇武傳》:“武以故二千石與計謀立宣帝,賜爵關內侯。”
賞(由皇帝特旨頒布,賜予官職、官銜或爵位)《譚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見袁世凱,特賞侍郎。”
二、關於提升職務的有:
擢、升、拔擢(用於由低級到高級的升遷)《漢書·趙充國傳》:“擢為後將軍。”(后將軍:武官名。)李密《陳情表》:“過蒙拔擢,寵命優渥。”
進(用於較高職務)《史記·孫臏傳》:“於是忌進孫子於威王。”
起複(恢復原職務)《紅樓夢》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判斷葫蘆案》:“雨村道:“你說的何嘗不是。但事關人命,蒙皇上隆恩起複委用,正竭力圖報之時,豈可因私枉法,是實不忍為的。”
超遷、超擢(越級破格提升) 《譚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與楊銳、林旭、劉光第等同參預新政”。《史記·賈誼傳》:“孝文帝說之,超遷,一歲中至太中大夫。”
三、關於調動職務的有:
轉、移、調、徙(一般的調動,調遷)《漢書·袁盎傳》:“調為隴西都尉。”《史記·淮陰侯列傳》:“徙齊王信為楚王。”《宋史·理宗紀》:“程大元、李和以下將士六百一十三人補轉官資有差。”
遷(調動官職,一般指陞官)《漢書·翟方進傳》:“方進轉為博士。數年,遷朔方刺
史。”《後漢書·張衡傳》:“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徵,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
出(指出京受任)《張衡傳》:“永和初,出為河間相”(指張衡離京任河間王的相。)
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諸葛亮《出師表》:“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補(補充缺職或由候補而正式任命)《漢書·蕭望之傳》:“是時選博士諫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望之為平原太守。”
四、關於兼職的有:
領(本職之外兼較低它職)《晉書·謝安傳》:“又領揚州刺史。”《宋書·范曄傳》:“(范曄)服終,為征南大將軍檀道濟司馬,領新蔡太守。”(服終,為父親服喪結束)
攝(暫時兼代本職外更高職務)《左傳·昭公十三年》:“羊舌鮒攝司馬。”(羊舌鮒,人名。)
權(臨時代職)陳亮《上孝宗皇帝第一書》:“以京官權知,三年一易。”(權知,代理主管)
假(暫時代理)《漢書·蘇武傳》:“武與副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餘人俱。”
行(代理官職)《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太祖行備武將軍。”歐陽修《瀧岡阡表》:“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
署(也有“代理,暫任”的意思,指代理無本官的職務)《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以亮為軍師將軍,署左將軍府事。”
護(原官員短期離職,臨時守護印信,“護”有“統轄,統率”的意思)《史記·陳丞相世家》:“今日大王尊官之,令護軍。”
五、關於降級免職的有:
罷、免、解、黜、奪(官員因過失而解除職務)《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竇太后大怒,乃罷逐趙綰、王臧等。”《漢書·貢禹傳》:“免官削爵。”《國語》:“公將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齊。”韓愈《送李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書博雞者事》:“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
放(“委任委派”的意思,有時也指京官調任外地)《譚嗣同》:“即放寧夏知府,旋升為寧夏道。”
貶、謫(因過失而降級)《舊唐書·劉禹錫傳》:“貶連州刺史。”《岳陽樓記》:“滕子京謫守巴陵郡
革、褫(皆為“革除”的意思,指撤職查辦。褫,音chì)謝庄《上搜才表》:“張勃進陳湯而坐以褫爵。”(張勃因推薦陳湯而被革除爵位)
左遷(降級使用,貶官)《三國志·魏書·盧毓傳》:“心猶恨之,遂左遷毓。”
還有開缺(官員因故去職或者死亡,職位一時空缺,另選他人充任)、致仕(帶職退休)等等。